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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民法体系21图(10-3至10-4) -所有权(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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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接下来呢,我们来进入下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制度,叫共有。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考点,我们去年的非法学同学的法条分析题就考到了共有当中的一个法条。还是先看第一个问题,共有的含义和特征是一个主观题的考点。先来看什么是共有啊。这个概念啊,事实上也是要通过三要素的方式来进行界定的,所以大家要关注主体个体内容三个方面。先来看主体。

供应的主体有什么特殊性啊?是不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啊?我们前面讲了两种特殊的所有权区分,所有权是客体多元而共有,它是主体是复数。所以体现为两人以上这第一。第二是它的课题是什么呀?客体是同一项动产或者不动产。注意这个同一项这个词。第三呢,是它的内容,它的内容啊,其实就是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呃,当然你可以把它写的更完整一些。

既包括享有权利,同时也包括承担义务。这样的话呢,三个关键词连接起来,写就形成了共有的概念。还是不要忘记加上两个字,什么字呀,依法啊,这是通用的一个表述。我先给大家做一个示范,大家感受一下什么叫共有。共有啊,指的是先讲主体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依法呢,对于客体同一项动产或不动产。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所有权,就是共有能理解吧。这是概念,接下来呢,我们来看它的特征。你看我们背的概念里面关键词以后啊,其实特征呢,已经解决了一大半了。前三点就是要讲它的要素主体课题内容是不是做一个展开呀?主体呢?体现为两人以上。客体呢,体现为同一项动产和不动产。内容呢?包括双重权利关系这个说法,

大家一定要注意一下啊。公允里面呢,既包括对外关系,也包括对内关系。一般的所有权啊,只包括对外关系。而这个共有呢,是不是共有人两人以上啊?它们内部呢,也有可能产生权利关系。所以就形成了对外对内双重权利关系这个说法,大家一定要注意掌握啊。它在内容上。权利关系体现为双重的特点,既包括对外,

也包括对内。你看这是三要素主体课题内容。最后啊,一定要加上一个。点是这个供应制度产生的目的。因为它是特殊所有权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特殊的形态呢?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生活。的需要。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经营的需要,产生了按份共有。为了满足共同生活的需要,产生了共同共有,所以这个目的里面包括两个词,一个是生产经营的目的,

一个是共同生活需要的目的。正好对应两种类型的共有。这样的话呢,大家看三要素主体课题内容,加上一个目的就形成了共有的四个特点,这个目的啊,需要大家特别记一记。事实上啊,你背到后面的时候,你会发现啊,我们民法当中啊,很多。物权的特征里面都有目的,这样一个特殊的因素。比如说这个居住权,

地役权,它们的特征里面也都会讲目的。好,这是第一个主观题的考点,共有的含义和特征有可能考到简答题。那接着呢,我们要展开两种供应的类型。一种叫按份,共有一种叫共同共有。再来看按份共有呢,它是各个共有人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所有权。而这个共共有啊,是共有人呢,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注意这个核心的区分,

一个是按份额,一个是部分份额。当然,首先呢,我们先讲一个客观题的考点。当时的供应关系如何来认定?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呢?三步走,第一步先看什么呀?约定尊重一资质。第二,当事人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我们要看共有人有没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注意这点啊,如果有的话,

认定为是共同共有,如果没有的话,认定为是按份共有。那核心就是什么叫做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呢?一方面,夫妻关系肯定是家庭关系,是不是?但是这里面的家庭关系啊,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你像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是不是也是家庭关系呀?也可以推定为是,共同共有。那假如说没有这样的关系的话,

构成的就是按份共有。但从考试角度来讲呢,它在题干里面啊,没有出现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样一个信息。就告诉你甲乙丙丁四个人各出资十万块钱买了一套房。没有讲这个甲乙丙丁是什么关系?那我们再判断出要按照什么来判断呀?又按照。没有共同关系的判断,能理解吧,构成的是按份共有。所以呢,这两种公允制度啊,按份是原则,

共同共允是例外。考试里面他要考这个共同共有的话,是一定会出现这个家庭关系,这样的场景的。没有出现,你就按照按份工来对待就可以了。好,这是具体认定,那接下来呢,我们要具体展开这两种共有了。先来看按份共有的相关内容。首先呢,是按份共有的含义和特征,是有可能考到主观题的。先来看什么叫做按分共有呢?

事实上啊,这个概念呢,很简单,大家不用单独记它,只要你背下来了,我们前面讲到的固定的概念。然后呢,在这个基础上把它和共同共有的核心区别加进去,是不是就可以了呀?就是把这个。按照特定的份额,这样一个关键词加到共有的概念里面,就形成了按份共有的概念。我来做一个示范,大家感受一下啊。

什么叫按份共允呢?它指的是。两个以上的供应人。依法对于同一项动产和不动产。注意一下,加上那个词了,按照确定的份额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就是按份共有,能理解吧。那相应的共同共有的概念,大家能不能搞定啊?也可以搞定啊,就是在共有的概念基础上,把这个部分份额这四个字加进去就可以了。

大家可以试着做一个描述,什么叫共同共有啊?它指的是两个以上的共有人。主体依法对于同一项动产,不动产个体。把那个词加进去,部分份额的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是不是就是共同共有啊?就把它搞定了。那接着呢,我们来看这个按份共有的特征。考试分析里面啊,实际上写了三点。第一点呢,是概念里面的关键词,

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所有权,这一点应该能够写的出来吧,概念里面的关键词。第二是强调一个权利义务的双重性。既要享有权利,同时也要负担义务。所以呢,我们在写这个概念的时候啊,可以把它写成按照确定的份额来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你看这样的话,是不是把特征里面这个词也写到了概念当中啊?可以强化大家的记忆。第三个特征啊,是这个按份共有的。存在的基础。

特定的份额,这个份额怎么来确定啊?其实也可以成为一道客观题的考点,三步走第一呢是约定。第二,当时没约定的话,怎么办呀?按照出资额来确定。第三,出资额无法确定的,那就是等额。总之呢,一定会确定一个份额出来。这是它的三个特征,你看前两点来源于概念里面的关键词。

然后这个第三点呢,描述的是按份共允的存在的基础。你这个份额应当如何来确定?这是概述。大家可以对应一下共同固定的特征,也是这个思路。你看第一呢,是概念里面的关键词是不是部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呀?第二呢,是这个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指这个地方啊,多了两个字,叫平等。你看在按份供应当中啊,你享有多少权利,

承担多少义务?是不是平等的呀?不是的,是按照份额来的。份额大的供应人,他的权利更多,当然义务也会更多。但是呢,共同共有,它是部分份额,所以叫平等的相应权利承担义务。这第二点第三点呢,是共同共赢的基础。按份共有以份额为基础,那共同共有以什么为基础啊?

以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为基础。所以这个共同共有啊,它是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的目的。以这个共同关系为基础。三点大家可以发现,是不是跟按分工的三点也是可以对应的呀?第一点统一都讲。概念里面的关键词是不是按照份额来详细投入去?第二点呢,讲它的内容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只是呢,在共同共有里面,它强调平等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第三呢,都讲基础,

按份共有的基础是份额,共同共有的基础是什么呀?共同关系。你注意感受这个共同的思路。这是概述,那接下来呢,是按份共有的内容。大家看这里面既包括供应人权的权利,也包括他应当履行的义务了,体现在特征里面讲到的。权利义务的双重性的特点。当这个工人啊,他享有的权利呢,这个是有可能考到。主观题的。

考试分析呢,列了六项权利。是不考一道十分的题目也是可以的呀。这一立项权利呢,看起来很乱。所以说呢,我们要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个展开的思路。对于这个按份工程的权利啊,我们要分成两个层次来梳理。第一个层次啊,是对于份额相应的权利。因为m公式最大特点在于什么呀?是不是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所有权呀?这个份额非常重要。那第二个层次啊,

是对于共有物。产生的权利两个层次,先来看这个对于份额相应的权利。首先呢,第一点讲的是概念里面的关键词。是不是要按照份额来享有所有权呀?这是它的。内容里面的第一点,按照份额来享有所有权。份额是你享有所有权的,根据这第一点。然后接下来第二点开始就涉及到。对于份额的权利的啊,当然这里面呢,既区分对于自己份额的权利,

也涉及到对于他人份额的权利,注意这个区分啊。先来看对自己的份额享有什么权利呀?你可以看一下。首先呢,是享有一个分割供应物和转让份额的权利,是不是对于这个份额进行转让的权利呀?份额本身是所有权的属性,所以它可以转让出去。所以说,首先是转让份额的权利,当然包括这个分割份额的权利。那第二个方面份额上呢?能不能设定担保物权呀?可以还可以设定担保。

你看,其实这两项权利啊,共同体现的是对自己份额享有的处分权能。是不是啊?一方面可以把它转让出去,分割出去,另一方面呢?可以把这个份额呢来设定相应的担保,都体现的是对自己份额的。处分权能好理解吧。接着工人呢,对他人的份额享有什么权利呀?想有一个。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权利。唉,

你看这是对于份额享有权利,包括对自己份额的处分权,也包括对他人份额的优先购买权,你看这样的话呢,就形成了。前面四个方面的权利内容。能理解吧,接下来呢,第二个层次啊,是对于共有物权的权利。这里面我们要分成两个层次啊,第一呢,是积极层面,第二是消极层面。从积极层面呢,

体现为对于共有物的管理和处分的权利,你可以对共有物进行管理,而且呢,也可以参与处分的决定。是对公有物的积极的权能。啊,第二个方面是消极的权能,当这个供应呢,受到侵害的时候,能不能主张物上的保护制度啊?可不可以啊?可以的,可以主张物上请求权来主张救济。这样的话呢,考试分析里面写的。

共有人的六项权利。就得以展开了。你要是死记硬背的话,这个是很难背的啊,所以说呢,我们希望大家按照我们给大家讲的这个推导的思路啊,能够把它。梳理的更清晰一些。我讲完了,接下来呢,大家跟着我的思路,再把这个工程权利内容走一遍,你去感受感受这个过程。整体上的共有人的权利,既包括对于自己份额的权利,

也包括对于共有物的权利,先把它分成两个板块能理解吧。先来看第一个板块,对于份额享有的权利。首先第一点呢,是概念里面的关键词,要按照份额来,对于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所以说份额是享有所有权的基础,这第一点。第二点呢,是对于份额具体相应的权能了。既包括对于自己份额的权能,也包括对于他人份额的权能。首先呢,

对于自己的份额主要享有一个处分权。但这个处分权呢,考试分析分成两点来写。第一呢,是转让份额和分割份额。第二呢,是将份额呢设定相应的担保是不都体现为处分的权能啊?那接下来呢,是对于他人的份额享有什么权利啊?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个制度啊,也是一个客观题,非常重要的考点。你看,这是对于份额相应的权利。那接下来呢,

是对于供应物权的权利,我们区分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站在积极角度来讲,供应人可以参与供应物的管理和处分行为的实施。是不体现的,是积极全能啊。那第二个方面呢,是消极权能当供应物呢?受到侵害的时候是不是供应人可以主张救济呀?可以主张。物上的各种保护制度。物权请求权呢?损害赔偿了,等等。这样的话呢?

六项权利就形成了大家防止它考到简答题。当然,我们做一个对应。共同共有人。它的权利内容是什么呢?你看也是这个思路下,我们要把它搞定。第一个层次是跟份额相关,第二个层次是对物相关啊,当然首先这个共同共有,它有没有份额啊?没有份额,所以说第一点先讲概念里面的关键词,部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不分份额的享有所有权。

其实这里面啊,先讲概念里面的关键词,再展开具体内容。然后接着呢,是共同共有人,他对份额有没有这个权利啊?没有,事实上呢,它就没有份额。考试分析呢,在这个地方写了一点,大家看。在例外的时候也可以享有一个分割共有的权利,你看跟这个分割共有做一个对应。虽然没有这个特定的份额。

但是呢,在发生特定情形的时候,是不也可以请求分割供应物啊?比如说呢,我们在婚姻家庭里面讲过一个内容。夫妻双方即使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还有印象吧。啊,第一呢是一方呢,实施的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可以不离婚,只分割共同财产。好像最近啊,有一个法院的判决呢,

在网上传的比较的火。就是夫妻当中啊,一方当时呢,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拿夫妻共同财产出来炒股。然后他赔了70多万。大家看发生这个情形的时候,另一方能不能不离婚,只分割共同财产?可以的。法院认为。你没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炒股,关键是你炒股还赔了,就跟老马一样。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这个时候呢,双方可以不离婚,只分割共同财产。你看这就是特定情形下也有可能产生一个分割的情节选。那第二种类型呢?是这个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人生重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呢?不同意支付医药费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啊?所以说呢,虽然它没有份额,但是呢,跟这个分割共有相关的延伸出了一个权利特定期限的分割请求权。当然,

包括这个供应关系消灭的时候,是不是供应基础丧失了呀?这个时候呢,也可以分割供应物。它有分割请求权,这第一个层次。那接下来第二个层次啊,也是对于共有物的权利,也是区分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从积极角度来讲,是不是也可以参与共有的管理和处分呀?你看这一点呢,跟安份共有是一样的。然后呢,从消极层面来讲呢,

是不是在公允物受到侵害的时候也可以主张物权的保护制度啊,你看后两项啊,跟按份共有是一模一样的。大家可以对应起来。而前面这个内容里面啊,稍微注意一下这个特殊情形下的分割情形权。考试分析啊,对这个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内容写了四项。大家也要警惕它考到主观题。你看我们把它对应起来就好记了。第二个层次啊,是个共有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这个义务啊,都跟钱有关两个方面。第一呢,

是要分担管理的费用。花的钱要分担。第二呢,是共有造成的损失,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一方面花的钱你要分担,另一方面闯的祸也得共同来承担。而且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按份供应人和共同供应人的义务是完全一样的呀。你看,共同共有里面共有的义务也是第一,要分担这个管理费用。第二呢,是共有造成债务了,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义务都是一样的,你给它对应起来就好记了。这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规则。所以大家掌握的主观题考点还是比较多的啊。啊,最后呢?是供应物的相关规范。涉及到三个问题,第一呢是供有物管理事项的作出,第二是共有的债务,第三是共有的分割,首先呢是。共有物的重大管理事项。先来看一下什么叫做重大管理事项呢?这个是客观题考点。

第一呢,是共有的处分。第二是重大修善。第三是变更共有的性质和用途。属于重大管理事项。大家看要做出这样的重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话。应当经过多少供应商同意啊?我们要区分按份和共同共有了。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注意这个大于等于三分之二。它涨的是份额跟人数有没有关系啊?没有关系,只要份额够就可以了。那我问大家。

只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份额,供应人同意就可以处分这个供应物。它体现了物权编什么样的价值曲线啊?去年就这种考法,体现的是物尽其用的价值取向。是不是要充分发挥这个物的使用效益啊?假设呢,要经过全体安分工人一致同意才能够。做出管理事项决定的话,是不是供应物就没法用了呀?所以叫物尽其用,那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的价值取向。那假设是共同共有的话,就要经过全体工人的一致同意了。当然,

这里面呢,一定要注意一个例外,就是夫妻的家事代理权,还有印象吧。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一方当事人处分共同财产的话,需不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呀?不需要了。任何一方可以单独做出决定。家事代理权。但是呢。非正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做重大处理决定的,就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了。比如说我们前面提到的夫妻一方呢,用共同财产来炒股。

是不是为了日常生活需要呀?显然不是,那就必须要经过双方的一致同意。这是重大管理事项,接下来呢,是共有物产生的债务,也是客观题的考点。区分对外对内两个层次。对外呢,不管你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都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对外都是连带的。所以呢,大家看,不管是按份共有人的义务,

还是共同共有人的义务,都包含着这个对共有物。债务承担责任的相关内容。第二个方面是对内对内呢,我们就要区分按份共同共有了,大家看按份共有人呢,要按照份额来分担,要产生一个内部的追偿权。而共同共有呢,是共同承担有没有追偿权呀?没有。这是。第二个方面,第三个方面是共有物分割的规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值得又分开的一天。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分割共有的请求权。什么时候可以启动这个分割程序呢?首先看当时的约定。当事如果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的话,这个约定有效无效啊,有效的。要尊重当时的约定,你不能随便进行分割。但是有原则必有例外,尽管呢,当事人约定不得分割公益物了,但是呢,如果出现了重大理由的时候,

是不是也可以进行分割啊?那关键什么叫做这里面所说的重大理由呢?它需要有超出财产利益的人身利益需要保护的时候。比如我们前面讲到的家人生重病,需要医治的,没有其他特产了,能不能分割供应物啊?可以的重大利益。第二个方面,当事人没有做出禁止分割工人的约定的,那这个时候呢,按份工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注意随时分割这个词。所以你看这个前面讲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的时候。对自己的份额有一个转让份额和分割共有的权利。

我可以要求把我的份额给我分割出来。随时请你分割。体现的也是一个物尽其用的观念。第二个方面,假如说是共同共有的话,那为了维持共同关系,能不能随便分割啊?就不可以了,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不能随便分割共同财产呀?不可以呢,但是呢,要注意掌握例外。第一呢,是共有基础丧失的时候可以分割共有物。

比如夫妻要离婚了,兄弟要分家了,供应基础丧失,可以分割,第二是有重大理由的时候可以进行分割。我们前面是不是讲了双方当事人不离婚,只分割共同财产的两种情形啊?就是这里面所说的重大理由。这是分割经营权。第二个方面是这个分割的具体方式,这是去年法条题的考点。首先呢,如何来分割由双方当事人来协商。体现的是什么原则啊?自愿原则。

第二,协商不成的,原则上要实物分割。第三。没法实物分割或者实物分割会影响财产的价值的,也可以作价或者是变价分割。把它卖掉来分钱。或者呢,由一方当事人取得标的物,然后给对方一定的补偿,是不是也是一种分割方式啊?三种风格方式。协议分割,实物分割,作价分割三种方式。

最后呢,是这个分割的结果,假设因分割供应物产生瑕疵了,要由供应来分担这个瑕疵。大家看这个体现的是什么原则啊?体现的是公平原则。大家分的时候啊,肯定是考虑到要尽量的公平的,兼顾各方的利益。但是他没想到有部分供应人,他分得的部分是有瑕疵的。那基于公平的考虑呢,其他人要分担这个瑕疵。这是共有当中需要大家掌握的考点。最后呢,

我给大家画一下哪些内容需要大家来背。第一个题目啊,是这个共有的行业特征,简答题的考点。啊,第二呢?是按份共有人的。第二是按份共有的含义特征,第三呢是共同共有的含义特征,都是主观题考点。那接下来呢,是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内容,大家把它当成简答题考点来对待。同时呢,共同共有的权利内容也是主观题的考点。

当然,大家要对应起来,去记它就好记了。这是两种特殊的所有权制度。那接下来呢,我们看所有权的最后一个板块,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首先呢,所有权的物权变动能不能适用,我们在前面讲到的物权变动的一般性的规则啊,当然可以。因为它是提取公因式形成的,我们这个地方啊,重点讲的是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特别是呢,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特别规定。所以你看我们区分两个板块,第一呢,是原始取得,第二是计数取得,实际上这个计数取得呢,它主要适用的是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比如,具有买卖,赠与,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动产,要进行登记,动产完成交付。那我们这里面呢,重点展开的是原始取得的方式。

整体上先掌握一个简答题。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具体方式。我们教材里面展开了五种情形,是不可以考虑到十分的简答题啊,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具体情形。先占生产添附拾,得遗失物以及善意取得。这里面大家可以记一个口诀。叫先生添时善。大家学这个法制史的时候,是不是有十恶制度啊?民法里面没有十恶,但是呢,有十善。先声添十大写的十啊。

善先说的是先占生呢?说的是生产。添呢,说的是添附。拾呢,说的是拾得遗失物,而这个善呢,说的是善意取得。大致能够理解吧,先生添实善,你先把这五个词给它记住了。但这里面呢,可能不少同学会有个疑问。说这个拾得遗失物不是不能取得所有权吗?怎么会成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呢?

尽管呢,我们国家拾得一束能不能取得所有权呀?不能,你要物归原主。但是呢,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无人认领的话,由国家取得所有权。所以大家啊,姑且把它理解为是国家原始取得索权的方式就可以了。啊,当然在考试分析里面呢,它在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这样一个标题下面。也列了这个拾得遗书制度。所以在考试里面考到这么一个简答题的话,

大家还是要把它答上的先生添时善。那接下来呢,我们来依次做一个展开,首先呢,是先占这个概念,是需要大家掌握的。因为你要写简答题的话,你不可能写先占两个字,你后面什么都不写了。你得解释下,什么叫先占?这个先占它要同时符合主客观两个方面的要件。大家看客观上呢,要先占无主的动产,注意它的对象啊,

仅限于无主动产。第二,主观上。必须得有一个什么意思啊?享有所有权的意思。啊,连起来写就是。当事人以所有的意思。而先占无主动产的事实,就是先占可以取得所有权。像我们生活当中这个。捡废品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通过先占取得所有权。第二呢,是生产这个也比较简单。通过劳务来生产产品创造财富。

比如说呢,工厂生产出了新的产品。是不是可以取得这个所有权?生产很好理解,接下来第三项是添附,这个是大家掌握的重点了。民法典里面新增加的制度。民法典生效以后,到现在还没考过。所以大家把它当成主观题的考点来对待,我们先来看什么叫做天赋呢?这里面事实上也是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关键词的。大家知道是哪三个方面吗?首先呢,要讲前提。

第二,要讲什么呀?起因因为它是特别的制度啊。第三呢,要讲这个后果。你在背的时候就要有意识的去关注这三个词。先来看天赋。它发生的前提是什么呀?一定是不同的,所有人之间才有可能发生天赋。才涉及到两个以上的主体。所以呢,首先前提是不同的所有人。接着看起因是什么?发生什么事实才是用这个天赋啊。

两个方面,第一呢是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了财产结合发生添附。第二呢,是财产和他人的劳务结合,也会形成天赋啊,就是一个人的物和另一个人的劳务。发生结合也会发生添附。所以你看我们在写这个天赋概念的时候啊,既要强调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相结合,同时呢,也强调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是不是物和他人的劳务相结合呀?这是发生天赋的一个事实。那最后产生一个什么后果啊,

产生一个新的财产,这一点非常重要啊。天赋当中一定要产生一个新的财产。我们要确定新的财产的归属,就是原始取得的问题,能理解吧,那这样的话呢,三个方面的关键词就形成了天赋的。概念只是啊,两种起因呢,大家可以分别的描述。你看首先呢,讲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相结合。或者呢,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

是不是讲了两种情况啊,然后接着讲,结果形成了新的财产的事实,就是天赋。能搞定这个概念吧。前提起因后果,只是呢,起因有两个方面。那接下来呢,我们要展开这个天赋的具体类型了,这个是有可能考到简答题的。让你减述添附的具体类型。包括复合混合加工。三轮类型。这三个词啊,

都是法律上的术语,需要大家精准记忆的。第一个叫复合,第二个叫混合,注意下都是哪个合啊?合作的合。然后呢?是加工。但这个复合跟混合啊,它体现的是。不同所有人的物的结合物的结合。而这个加工能体现的是物和他人劳务的结合。你可以大致对应一下概念里面的关键词。这样呢,有可能考到简答题,

那什么是复合,什么是混合,什么是加工,就需要大家掌握概念了。所以呢,这个地方啊,也给大家做一个梳理啊,你感受一下这个规律。写的时候呢,还是第一先写前提,第二写什么呀?起因第三呢?要写什么呀?后果。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添附制度叫做复合。

先来看它的适用前提是什么呀?不同所有人的物。先讲不同所有人。这是前提。然后呢,复合的起因是什么呀?叫密切。结合。无法分离。你可以记这个词啊。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无法分离,是不是复合在一起的呀?这起因那后果是什么呀?

是不是形成了?不可分割的遗物啊。这样的事实呢,我们叫复合。我再强调一下,这个关键词首先呢,它的适用前提是不同所有人的财产能理解吧。都是物第二,它的适用起因是两个的物啊,密切结合,无法分离了。这个时候产生一个什么后果啊?既然无法分离,什么形成了不可分割的遗物?这样的事叫复合,

能理解吧?三个关键词。接下来呢,我们来看混合,大家做对应啊。首先呢,混合它也是物跟物的结合,所以它的前提也是不同,所有人的物。这个说法是一样的,不同所有人的物。接着看混合的起因是什么呀?叫相互混杂,难以识别相互。混杂。

难以识别,一个是无法分离了,一个是难以识别。能理解吧。你可以对应那个关键词,你看复合附在一起的嘛,叫做密切结合,无法分离了。而混合这个混呢体现为什么呀?相互混杂在一起了,难以识别了。这个时候呢,也会形成一个新物,是不是它的结果呀?这叫做混合。

好理解吧。见的是加工。呃,这个加工啊,它就比较特别了,它是物和劳务的结合。所以呢,也是有两个主体,只是呢,一方是物,另一方是劳务。所以呢?我们可以把它表述为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你看一方是财产,一方是什么呀?

劳务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然后导致一个什么结果啊?形成一个新物的事实就是加工。能够掌握这个表述方法吧,你要感受这个复合跟混合啊,都是不同所有人的物的一个结合。而这个加工能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财产跟另外一个人的劳务的结合。结果呢,都会形成一个新物。这就是加工的概念。那这样的话呢,我们就把三种天赋制度的概念给大家梳理完了。那接下来呢,我们要掌握这个物权归属的确定规则了,

形成的新物要归属于谁呢?首先呢,允许当事人协商尊重一资质。协商不成的,大家看按照什么原则来确定啊。按照物尽其用和保护无过错当事的原则来确定。这两项原则啊,是在选择题里面会有可能考到的。第一呢,是物尽其用的原则,就是充分发挥物的效用。谁取得天赋的所有权,更能够发挥物质效应的,就由谁来取得所有权。第二呢,

是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更多的让无过错的当事人来取得这个财产的所有权,大家记得这两项原则啊,当然我们在展开具体规则的时候啊。主要用的是物尽其用的原则。谁对这个天赋附加的价值更高,就由谁来取得这个天赋的所有权。当然,给对方适当的补偿。特殊的时候啊,它要考虑这个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我们先来看这个复核,大家看复核呢,我们区分不动产复核和动产复核。不动产复核啊,

说的是动产和他人的不动产相结合,无法分离。而这个动产的复核呢,是动产和他人的动产相结合,无法分离。应该比较好理解吧。先来看发生不动产复核的时候,谁来取得复合物的所有权呀?不动产权利人因为它的。财产价值通常更高。当然,要给对方适当的补偿。那假设呢,是动产发生复核的,大家看这个时候呢,

首先要推定。它们的贡献相当。所以呢,要按照各自物的价值来共有复合物。当然,我问大家一个问题,这里面所说的共有复合物,它构成的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啊?主要是按份共有,为什么呀?因为发生复核的所有权人。是不是没有告诉我们,他们有家庭关系的共同关系呀?你就按照通常情况来处理。按份共有。

但那个按份共有呢,它的份额怎么能确定啊?首先可以约定,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各自物的价值来。按份共有价值也无法确定的,怎么办呀等额?总会给你确定一个份额出来。那假如呢?乙方的。物价值显然更高,可以是批主物的,那也可以有主物的权利来取得。复合物的所有权,然后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总之是谁附加的价值更高,谁取得天赋的所有权?那接下来这个混合产生的新物啊。它的规则呢,跟动产复核是一样的,第一是共有混合物,第二如果呢,某一方财产价值更高,可以视为主的。由它来取得混合物的所有权,当然要给对方适当的补偿。呃,最后呢?是加工,这是大家掌握的重点了。

加工物的所有权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首先呢,要归原材料的权利来取得,因为这个。原材料的所有人呀,他贡献了更多的价值。当然,要给对方适当的补偿。但是呢,假如说加工附加的价值显然更高的,是不是加工人他的贡献更大呀?唉,这个时候呢,加工人也可以取得。所有权给对方补偿。

但这里面啊,一定注意一个例外。即使加工附加的价值更高。但是呢,假如说加工人是恶意加工别人的原材料的。这个时候就要启动保护无过错当事的原则了。是不是加工人即使你附加的价值更高,你也不能取得加工的所有权呀,因为你有严重的过错,而且呢,让材料所有权人取得这个权利,以后要不要对你这个加工人进行补偿呀?不需要这个叫强迫得利。所以注意这两项原则啊,第一呢,

是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二是保护无过错当事的原则。这是天赋啊,接下来呢,是拾得一束这个更多的是客观题或者是案例题的考点。我们前面讲了十得15,能不能直接取得所有权呀?不能。你要弘扬核心价值观,物归原主。所以在民法典里面啊,它是。分别规范拾得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拾得人行的权利来展开的,先来看拾得人有哪些义务啊?第一呢,

是物归原主的义务,这个比较好理解吧。在物归原主之前呢?法律要求这个使得人要妥善保管遗失物。当然,这个保管因为是无偿的,所以呢,法律只要求实的人,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负责任。当然。发布招领公告以后,一年内仍然无人认领这个遗书的话归谁所有啊?归国家所有。注意这个规定。第二个方面是拾得人权的权利。

两项权利第一呢,是它给请求。权利人来支付保管遗失物等必要费用,注意必要这两个字。是不是必须得支出的费用才能够主张呀?必要费用。第二是如果权利人发了全身广告的。可以请求他来支付悬赏报酬。这意味着权利人呢,没有发过销售广告的,能不能找他来主张销售报酬啊?不可以。而且呢,主张学生报志的时候需不需要考虑这个实在人是完全是限制无行为能力人?不需要,

只要完成归还遗书的行为,都可以取得报纸经行权。而且呢,即使这个遗书的时代人,他不知道有权让广告都把标的物还给失主了。事后才知道,有权人广告的还能不能主张报酬侵权了呀?依然可以。这是两项决定,当然。如果这个十的人呀,他侵占一束的话。以上两项权利将同时丧失,既不能主张必要费用,同时也不得主张悬赏报酬。

这是十的一竖当中啊,需要大家关注的规则。那接着呢,还有一项原始取得制度叫善意取得,这个就比较重要了,全题型都有可能考到。简答论,述法条案例客观题都会考。所以大家要重点掌握。首先呢?先回归个问题。善意取得它的适用前提。叫无权处分,注意这个词啊,你看我们在前面讲这个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规则的时候。

特别强调它的适用前提是有权处分。假设呢,没有处分权的话,那就只能是用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则了。这里呢,展开三个方面含义要件法律后果。首先这个概念啊,大家不需要单独记它。因为啊,你只要记得善意取得的工程要件,把要件连起来写就是概念。所以大家先不用背这个概念,我们要重点。让大家背的是这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首先呢,

第一呢,是适用前提叫无权处分。既包括。没有处分权,也包括处分权不足的情形。啊,当然这里面呢,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只是啊,对于动产来讲呢,在适用善意取得的时候。它只能是适用于占有委托物,而不能适用于占有脱离物。还记得吧。

你像基于租赁啦,借用了保管啦,等等让别人来占用你的动产。然后呢?被卖了这个时候呢?叫占有委托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像遗失物,盗赃物这样的占有,脱离物。即使被以后的价格转让了,原则上也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呢,动产的。善意取得里面,它其实会多一个要件,

就是这个。占的动产必须得是占有委托物,而不能是占有脱离物。这第一个要件无权处分,第二个要件啊,叫做受让实施善意的主观要件。关键是什么是善意啊,有可能在法条题里面考到。两个要求第一呢,是不知道。对方是无权处分。而且呢,没有重大过失。大家看啊,这个表述呢,

要跟我们前面讲到的表见代理当中。那个主观意见的表述区别开来表见代理啊,是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而且没有过失。善意取得是不知道对方是无权处分,而且没有重大过失。注意重大这两个字。大家看哪个要求更高呀?表件代理要求更高。善意取得啊,只要没有重大过失,就可以构成善意。同时呢,判断剩余的时间点叫做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那什么时候是受让时呢?

司法解释也是专门做了规定。法条题有可能考到。对于不动产来讲啊,说的是完成登记的时候,对于动产来讲呢,说的是完成交付的时候。所以这个受让时啊,指的是完成法定的公示手段,也就是登记或者交付的时候。第三呢,是给大家补充了一个具体的认定规则。这里面大家重点关注不动产在做案例题或者是客观题的时候要注意。在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时候啊,你是不是善意的?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去查询不动产登记。

假设呢,你在查询不正常登记的时候啊,上面记载着有效的异议登记或者是预告登记的。那你还有没有可能构成善意的呀?不可能了。所以呢,记得了有效的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啊,它会排除。善意取得的适用。这是第二个要件,主观要件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实施善意的。第三呢,是价款要求,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当然,

这里面呢,也要注意展开两个方面,第一呢是什么叫做合理的价格呀?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啊,是要综合判断的。要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等具体情况,同时呢,参考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是不是合理价格,但从考试角度来讲呢,如果交易价格是高于市场价格的,那肯定是合理价格。如果是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那肯定是不合理的价格。

大家掌握这两个方面就可以了。同时呢,这里面所说的合理价格需不需要完成支付啊?不需要,只要约定了合理价格就足以构成善意取得了。当然,善意取得所有权的时候,要考虑合理价格。善意取得其他担保物权的时候,要不要考虑合理价格啊?就不需要了。比如说抵押权质权这样的担保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的。它不需要支付合理的价格。因为担保合同都是单务无偿合同。

最后呢,是完成法定的公式方式。不动产要完成登记,动产要完成交付。啊,当然这里面呢,给大家补充了两个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个呢是动产的交付,能不能是占有改定啊?不可以。因为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它属于物权的设立,所以呢,不能适用占有规定。第二呢,

是这个特殊动态的善意取得的时候。是以交付的公式要件的。只要完成交付了,可以善意取得,没有办理登记,也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大家掌握这些细节。这样的话呢,就形成了四个要件无权处分,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实施善意的。以合理价格有偿收账,同时呢,要完成公式,我们呢,每一个要件里面拿一个词出来。

要形成一个小口诀。叫无权善意。有偿公式。八个字,当然这里面呢,无权跟有偿可以做一个对应,亦有亦无。而后面这两项可以做一个对应,你看这个善意啊,强调的是内在的善意。公式呢,强调的是外在的公式。所以呢,一有一无,一内一外。

大家要记这四个关键词啊,把这个善意取得要件给它记住了。啊,当然讲完这个要件以后啊,大家可以描述一下什么叫做善意取得呀?就是把这四个关键词连接起来写,就是善意取得概念。我来做一个示范,大家感受一下啊,所以善意取得啊,它指的是无权处分他人的动产和不动产,讲第一个要件。善意的收养人。第二个要件基于合理价格有偿收,让第三个要件。

并依法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或者动产交付的,是不可以依法取得这个标的物的所有权呀。这就是善意取得的概念,就是把四个要件连起来写就OK了。所以大家好好背要件。考试的时候呢,需要你写概念的是吧?现场给它组装就可以了。那这里面呢,一定要注意一个说法啊,善意取得制度,它的功能是什么呀?保护就业安全,你看这一点呢?跟表见代理制度。

是一样的。一个适用于无权处分,一个适用于无权代理。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两个方面,第一呢是符合要件的时候的法律后果。这个后果啊,事实上是三个方面,第三个方面呢,我们要从主体的层面做一个梳理。你看符合要件的时候啊,站在受让人的角度。他可以善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这第一第二个方面,

那对于原来权利来讲,它的所有权是不是故意消灭啊?那关键是他的权利怎么来救济呢?他可以找无权处分人来请求赔偿,你看这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他可以主张赔偿。第三呢,是对于第三人的影响。如果呢,该动产证原有权利的话。特别是淡漠犬。它会归于小米。是不是体现的是对第三人的效力呀?当然,受让人呢,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主要说的是如果这个源于权利担保权。办理的登记手续的话。是不是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啊,这个时候就不会故意消灭了。所以大家看这三点啊,其实是从主体角度来描述的,站在受让人的角度来讲。他取得所有权,站在权利人的角度来讲。它的所有权消灭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站在第三人的角度来讲。是不是动产的的原有权利将归于消灭三个方面的后果?那假如说呢,欠缺某一个要件的,

那就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后果了,一方面权利人可以追回原物。提现最低效率。第二呢,是受让人的利益,怎么来救济啊?它可以向无权处分人来主张违约责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让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的原因。要让受让人啊,可以通过违约责任来获得救济。好,这是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最后呢,稍微注意一个特别的规定,主要是客观题的考点,

遗失物善意取得的特别规定。我们再次强调,原则上疑似故障的占有,脱离物是不是用善意取得呀?不适用。所以呢,即使遗失物经过转让,所有权人也可以追回原物。这是原则,那接下来呢,我们要补充例外。假设乙乙经过转让了。进入了流通领域了,这个时候呢,法律也不能制交易安全于完全不顾。

所以法律规定啊,这个时候呢,权利人享有一个选择的权利。一方面他能不能放弃所有权,直接请求无权处分来赔偿呀?可以的。你放弃所有权的话,是让人可以例外的善意取得。第二呢,是所有权人呢,也可以不放弃所有权选择追回原物,只是啊,追回的时候呢,设定了一个期限。在多长时间内追回啊?

知道了,应当知道生而知其两年内追回。两年是一个不变期限,假设呢,两年内没有主张返还原物的。那法律推定你就放弃了,顺而可以例外的善意取得所有权。能理解吧。当然了,我们还给大家讲过这个两年和三年诉讼时效的。信用关系还记得吧?甲呢,手机丢了,被乙拾得乙呢,把这个手机啊。

卖给了。善意的丙。大家看假如说呢?乙拾得手机以后啊,没有卖这个手机。那甲能不能找乙主张返还原物啊?当然可以。这个时候返还的期限是多久啊?你看手机呢,作为未登记动产,它最多受诉讼时效限制,要在三年内主张。而且这三年可以终止和中断。那关键是乙呢,如果把这个遗失物转让给丙了,

大家看这个遗失物是不是经过了转让进入流通领域了呀?那这个时候法律要适当兼顾一下丙的利益的保护,交易安全,所以呢,甲要是找这个受让人转让返还的话,期限是多久啊?两年。所以它的核心是这个遗失物有没有经过转让进入流通领域来区分两年和三年的适用。当然,假如说呢,这个收养人,他是通过拍卖或者正规经营渠道购得的遗失物的。是不是信赖利益更高呀?需要保护的价值更大。那这个时候呢,

法律要求所有权人甲你要想找丙追原物,一方面受到两年间的限制。同时呢,你还得向丙支付他所支出的费用。你才能把标的物取走。当然甲呢,把费用支付给丙以后,取回了乙15那甲的损失怎么办呀?他可以找这个无权处分人乙来进行追偿。注意这个客观题的考点。但这样的规则啊,可以适用于遗失物。埋藏物,漂流物,隐藏物,

但是啊,这个规则能不能适用于盗脏物啊?是不可以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确啊,因为我们国家这个刑事诉讼政策啊,这个盗赃物是要一追到底的。能不能说权利人两年没有找你去追的话,你就可以取得倒装的所有权啊,这个是不可以的。到账物不适用这个规定啊。它是一个特殊的情形。那这样的话呢,我们就把所有权这一部分的内容给大家梳理完了。在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里面啊,大家掌握这么几个主观题。

第一呢,是简述。所有权原始取得的具体方式。先生添时善。第二个题目啊,是简述天赋的含义和具体类型。大家掌握这个复合混合加工这三种类型的添附它的概念表述。然后接下来呢,是简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四个方面。无权善意,有偿公式。当然这里面啊,千万不要忘了动产的善意取得,里面要多一个要件,

也就是动产必须得是占有委托,而不能是占有脱离物。最后呢,还有一个题目,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大家要从这三个主体的角度啊来掌握三个方面的法律后果。这是所有权,这个部分接下来呢,我们稍作休息,再进入用益物权这个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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