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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古代法制专题02刑事立法(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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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7: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下面来看第二章,第二章开始就要讲到法律部门了,四大法律部门按照重点的降序排列。首先讲最重要一个古代史的部门,那肯定是刑法。刑法三个专题罪名刑种原则,我们先看罪名。罪名。第一种考法选择题。为什么两种考法第一?问断代。给你一个断代,问你罪名就下列选项中属于夏朝罪名的,

有你就要选霍末贼下列选项中属于商朝罪名的,有那你就要选乱政一仲三封时迁。那就不要选五过之思,五过之思是西周的。所以首先记断代。或者题干给你一个断呃,给你一个罪名,问他是哪个断代的?或者题干给个断代问这个断代的罪名有哪些?这是第一种选择题的出题方法。第二种不仅考断代,还要考这个断代下的分类。也是选择题,比方说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罪名的有,我说那选的太多了,

汉朝好多罪名的。稍微考难一点,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危害中央集权制犯罪的,有不仅要选是汉朝罪名。还要选什么?其中一种分类危害中央集权制犯罪。那你就不要选到危害君主专制什么?惩治思想言论危害国家政权,那就不要选了。简单的考考断代难一点,一个断代下的某种分类。特别是汉朝。它会考到具体分类。这是第二种考法。第三种考法。

靠罪状。给一个案例,然后问这个案例应当定何罪?噢,比方说给你个杀人的案例,问你定六杀哪一杀?定十恶,哪一恶?给你一个财产性犯罪问第六章哪一章?这就属于。考罪状。所以我们总结完选择题的考法之后,你就知道要背哪些了,首先。被断代定位到罪名上,

其次被分类,再次每一种罪名的罪状。这就是选择题的几种考法。跑不出这个范围。最后还可以考大题。简答材料分析,本节考大题基本上会集中在一个朝代。还是那个朝代唐朝。其他朝代基本上就是选择,但唐朝的罪名除了考刚才我们总结的几种选择题之外,还可以考简答或材料分析。比方说,去年简答简述保估。保估制度罪名考点简答题。再比方说,

有一年考到了唐代十恶之一,不到十恶之一的不到什么杀意加非死罪者,三人肢解人古毒夜魅行为定不到。他把不到的唐律法条拿出来做材料,一个朱,一个易曰让你翻译,让你评价。这就是材料分析题。还有一年,材料分析题考到了六章。那所以唐代不仅可以考选择,还要当主观题准备。基本上,唐代每一个罪名这个考点对应的法条包括翻译讲义里都给大家了。但除了唐朝,

其他朝代基本上就按我们刚才总结的选择题的背法就可以了。好,这是这一节的一个概况,我们下面再讲具体内容,快速的串一遍。夏朝昏末贼。断代夏朝罪,名婚末贼,然后被被婚末贼的罪状。商朝。乱政一众,三封十迁啊,至于那个不孝为命,那夏商周都有的,你要更要记的是特色罪名。

商朝乱政,一仲三封。始先同样,不仅要记断代,还要记罪状。乱政一仲来源于一段文言文。四个分句,第一个分句定乱正后,三个分句定一重背,少数不背多数,你至少背出乱证的罪状,反向排除,剩下三个都定一重。三峰时迁断代商朝,然后哪三峰哪十天不用管三峰要记。

屋檐乱,然后每一封罪状背一背。唱歌,跳舞,喝酒,污跳舞的舞谐音污舞淫,那肯定跟美色有关,对吧?财物美色。跟人有关,圣人高人小人。西周。贼藏盗奸。寇嚷监鬼五过之痴,前三个是重点,

唉,后面的是常规罪名,那不孝啊,杀人那些。重点记前三组。记完断代记罪状,第一组贼藏盗奸,取自一段文言,文也不是法条。文言文里有这么四个字。这里需要我提示的是第二个演贼为常。文言文的原文叫演贼为藏,就是把那个毁则为贼的那个贼啊,给窝藏包庇起来了就叫藏。但是,

考试分析官方教材引用完文言文眼贼为长,最后给的解释写的是眼贼为张。你翻翻教材原文演贼为张文言文的原文是长,它的翻译写的是张。往大了说,这叫错别字啊,但其实也不叫错别字,人家是考试分析,怎么可能有错别字通假字啊?通假吧。长脏都是对的,考试篇原文写的是脏作为翻译。真正你上了考场,真题里说是脏,不能算他错。

教材原文啊章也是对的,通假通常常章一个意思。扣养监轨指的是侵犯财产性犯罪,劫夺,窃盗,抢劫,盗窃五过之四的考法,跟三封时迁一样,首先记断代三封商朝五过西周。然后记罪状哪三封,每一封的罪状哪五个,每一个的罪状。五过指的是官返类或来。直接背吧,这还有必要搞口诀吗?

一共就五个字,读顺口就可以了,官反类或来。啊,五个啊。诶,有个同学好像编过一个口诀,跟我投过稿的说。有个关反了,让那个户来替代。有个官反了,这个官职官位不就缺缺位了吗?对吧?你需要有个人来补这个官位吧?有个官反了,

让内货来替来顶替。官反内户来替。啊官返累后来。然后注意最后一句话,二零二三年新增,早上我说过啊,基本上只要是去年考试没新增,我都会提示你的。最后这句话,吾过之私,其罪为君。君君等法官和罪犯受同样处罚。这句话是去年新增。秦朝罪名首先记断代,然后记分类。

秦汉时期的罪名不仅要记断代,还要记分类。秦朝罪名的分类第一类比较常规,可考性不强,你说某反罪不进,这哪哪里都有的。后三类记一记分类,比方说来一道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秦朝惩治思想言论犯罪的,有这些带言辞旁的罪都可以选。但是就不选道喜风了,道喜风不属于惩治思想言论,它是单独的一一组分类侵犯财产的犯罪。偷偷移动田界标志企图侵占他人田产。第二句话,

去年考试分析新增,去年新增一句话,其实就是引用了云梦勤俭的一句文言文道喜风俗赖。困难耻辱型可以赎。下一个也是一道多选题。它是另外一种分类,叫司法官办案责任的罪名或者法官责任的罪名,法官枉法裁判怎么处理?西周定五过之私,那么秦朝呢?第一种选择题考法下列选项中,属于秦朝司法官办案责任罪名的有。选三个罪ABC排除掉一个选的是不值众求实行。第二种考法考案例。给个案例说,

秦朝一个法官判错了案子。这个是法官应当定何罪,如果是定罪不当定重囚。量刑不当,故意的定不值过失的。定私刑过失量刑嘛。汉代和秦朝考法一样,首先记断代,然后记分类,再次记罪状。第一种分类是研制秦朝。还有那些城市思想严正的犯罪,然后有所发展,这个发展就加了一个罪,大司龙,

严毅威,反淳,御史大夫张汤给他定了一个负匪罪。没有说出来,肚子里再肥放朝政叫付费,属于惩治思想言论犯罪的分类。但如果说出来了呢?明确表达出来对皇帝朝政的不满定什么罪?第三类,危害君主专制里的哪一个愿望?绯璨。说出来了,愿望绯璨没说出来付费。特别注意第二类考的是最多的危害,中央集权制犯罪,

我们前面的精讲课讲过,但凡跟中跟这一类犯罪有关的,一定跟两个字有关,哪两个字?诸侯。诸侯诸侯王诸侯国地方势力不能强大,否则你会危害中央,所以这属于危害中央集权制犯罪,都是在打击地方诸侯王。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危害中央集权制犯罪的,有从恶党复议到事过人过园,这都可以选。就靠分类,都跟诸侯有关。

当然还可以考罪状,编一个案例来考。说汉代一个官员干了个什么事啊,属于定哪一罪?比方说舍天子而视诸侯。那就是左关。啊上供的咒经陈设不合标准,就叫咒经不如法,以前就就简称为咒经罪啊,后来把它全称叫咒经不如法。这里正好也有两个单行律,左观律骤金律嘛,这两个肯定是罪名嘛,而且都是危害中央集权制犯罪。然后这个a党注意它区别于明代的监党。

首先,记断代阿党罪,汉代罪,名奸党罪。明朝大明律增设罪名。再往后面就是针对皇帝的犯罪了。比方说,这里制造这两个字,我们在讲上一章,第一章,第二节法律形式讲过,秦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秦始皇把皇帝的命令还分为什么制造口头命令,书面命令,看到制造肯定是跟皇帝有关。

一个是假传皇帝命令,一个是不执行皇帝命令,这都属于危害君主专制的犯罪,再往下面危害皇帝尊严,叫大不敬。危害行帝皇帝的安全,叫南入司南最后一类危害国家政权,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我们要区分BD盗贼和见之故众。啊,至于群英九跟通行饮食简单是吧?群英九的群法经里六晋之一群相聚的群,那都是三人嘛?这是考罪状。壁立盗贼跟见之,

故众都属于危害国家政权犯罪,都在说什么呢?地方上有盗贼犯罪。该怎么处理?作为地方治安管理,他有两件事情要做不上报。朝廷叫壁立盗贼对上不报告。就定壁立盗贼,对下不办案,叫见之。故终这个不简称不办案啊,用考试分析原文,叫做不检举揭发犯罪。不举告犯罪。不举报。

关键字举什么叫举?提起公诉嘛,纠举犯罪嘛,官隶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就不办这个案子,不立案侦查,不定罪量刑,你不抓人。对上不报告壁立盗贼,对下不办案不查办案件,见之故众。然后去年考试分析新增。监龄不足。以前我们只讲见之故,纵去年考试分析加了一句话,在见之故纵罪名里面说汉武帝时期,

除了做见之故纵的法律,还做了监领部组织法。这个间龄不足,怎么理解呢?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种特殊的建制固中。他不是一般的盗罪犯罪,不办这个案子,而是这个官员的下属违法犯罪了,作为领导没有办这个案子。上下级官隶之间的卧藏包庇,你也要办这个案子,你不办。会被因为会因为下属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被连带论处。上级不能窝藏包庇,下级你也得办案,

也得查处犯罪,也得检举揭发,也得把他给干掉,不办这个案子。这叫监灵不足,这是一种特殊的上下级官员之间的见制,故众。啊,这句话是去年新增的。好。秦汉说完,到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三八西服,未当其罪,

多半说的是定罪量刑原则,只有一个地方讲的是罪名考点。就是北齐律创立的一个罪名制度,叫重罪十条。而北齐律又被隋开皇帝抄过来了。开黄率超北齐率。或者说十恶抄的是谁?抄的是重罪十条,这两句话是一个意思。反过来说也是两套单选题。这里也考了好多次了,选择题里面问重罪十条选北齐。问十恶选开皇。或者出成错误干扰选项两种错误表达说,北齐律首创十恶错。

说随开黄率首创重罪十条也错。总之,北齐对应重戒十条,三八西服未当其罪,其罪北齐重罪。隋开皇对应的是十恶,这两个不要记混,首先记断代,然后做对比记区别。我们总结了有这么几点区别,第一个称谓就不一样,一个叫罪,一个叫恶叫恶,就更为强调一种道德理智的评判。第二重罪十条里的详。

在十恶里被删掉了,十恶里多了一个不目,又是重罪,十条里没有的。第三,重罪十条前三罪加了一个谋。所以反利变成谋反,大利变成谋,大利叛变成谋判。把这个记住意,把这三点区别,特别是后两点区别,把它记住,以后可以解决很多选择题,这也是选择题考点。

啊,理论上其实也可以考简答的,但这个如果考简答就稍就很偏了,因为考试分析师没有给大家做出这个一二三的。区别的这三点是我给大家补充出来的考试分析,原文里没有,而基本上简答题都是考试分析原文,所以我认为直接考简答。倒不大啊,可能性倒不大。让我出,我可以在这里出简答,因为我们课上都总结过的。从这近几年的考生的反馈信息来看,就这个三句话,

我之前不知道课里讲过没有,这好像很多高校研究生复试的时候很喜欢出这个题。每年都有跟我反馈的啊,老公,你你这个我们研究生复试复试面面试嘛,面试的时候啊,有些学校他也考法制史的,他抽签正好抽到法制史的题,一抽到就笑了。因为他的会就是上课期讲讲过的,就这三句话。好几个学校都考这个题啊,十个跟注册十条的区别,面试的时候让你回答。但是我想初试的时候考这个可能性不大,

如果考这个那就有点难度了,因为它不是考试原原文是需要我们重新做总结,当然我这里给你总结好了。所以从我们初试的应试的角度来讲,更多的应该是选择题的考法。怎么考很简单?第一种考法考断代嘛,北齐就选朱雀十条,开皇就选十恶,这个不要颠倒。第二种考法考对比。下列选项中属于重罪十条罪名的有。你但凡看到谋字选不选?不选注册失调的十个罪有谋吗?没有看到不目选不选,

不选这注册失调都没有,对不对?好,或者反过来考下列选项中属于随开皇帝确立的十恶罪名的有。反例大力判选,不选不选,他没有谋就不要选。详选不选?不选删掉的详增加了不目,所以把这三个对比,特别是后两个对比搞明白了,可以帮助我们做出这种题目。下列选项中属于注解失调的,有下列选项中属于十恶的有。就起到这样一个作用,

这也是选择题里会考的。好,这一段的罪名也说完了,再往下就是重点了,唐朝罪名那不仅要从。选择题角度去背诵,就是断代呀,分类呀,罪状啊,同时还要。考成大题,把这些的法条拿出来,让你翻译,让你评价,就是材料分析题。

包括简答题。这主观题也能考,就唐朝罪名算本节重点。唐朝罪名考点首先你背出四大罪名考点名称吧,十恶六杀六赃保孤。我们首先说十个。首先记得是12的定义。十恶既然是罪名考点是吧?它就把它分成两大类罪名嘛,一类是直接危害皇权统治秩序,一类是严重破坏家庭人常关系。前者严重破坏尊尊,后者严重侵害到亲亲,而亲亲尊尊就是我们理智的精神原则。所以十恶在干嘛?

十恶是在制惩他,十恶制度是在干嘛?是在严惩破坏了亲亲尊尊的行为。他是要维护什么维护理智?轻轻尊尊就是你的抽象原则,精神原则。这就是评价。所以唐律的法条把十恶的一个法条给你。当你翻译最后在评价这一问,你怎么答?还是一准护理得本行用?对吧,你们十个罪名都是在维护严重破坏亲亲尊尊的行为,或者说十个罪这个制度是在干嘛?不管考哪一个,

你都可以评价,它是在体现理智思想。他在维护理智。将严重侵害亲亲夫为首跟尊,尊君为首的行为,当重大犯罪进行制裁。这十个的定义。第二个要背的是十恶的历史渊源。那选择题的这个材料分析题里还可以考历史渊源,历史渊源前面已经讲过了,在前一个篇幅嘛,虽然我们是用唐朝法条讲的十恶的罪状,但是它的历史渊源不是唐朝首创,哪里首创?随开皇律正式确立,

再往前追溯源于北齐律。重罪十条。这是往前关联,但往后关联呢?除了大叶绿短暂删除过十个条款以外,唐宋元明清都有十个,最后是大清新刑律取消的十个。这是关联两头。然后十恶的法律后果简称十恶不赦,叫做为常设所不援,援字怎么翻译啊?这个字在唐律法条里经常出现,比方这里十恶说它不圆,再比方说自首,自首里也有一个法条说自首圆其罪。

它可以原原,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原就是不能不追究刑事责任,简称十恶不赦,因为这是要重惩的。因为这个行为是严重危害到了亲亲尊尊,所以不远。这是法律后果。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实恶罪名的有。看到。降不要选,那是注射失调的。包括前三个到底有没有谋有谋可以选,没有谋不要选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讲过了,

这第一种选择题。下一种选择题给你一个行为,问属于十恶哪一恶,所以第二个就被什么被罪状?十恶的罪状都得背,考的最多的是什么?考的最多的是对于父母。丈夫这种五福类亲属关系。的冒犯到底属于十恶哪一恶?同样冒犯到父母行为不同定的罪,不同同样冒犯丈夫行为不同定的罪,也不同。为什么主要考习父母跟丈夫呢?因为这直接体现到三纲之一,父为子刚,

夫为。七纲当然,如果要考,均为成纲,他就考三谋了。对吧,三谋是在体现,三谋犯罪是在体现这个尊尊的。这是常考的几大类对象,不同固定一个对象轮换行为或者固定一个行为轮换对象,他定的罪也不同。这体现什么?体现理智思想身份不同,宗法等级,它影响量刑同罪一罚,

所以这个十恶是不平等的,要看身份的体现,理智思想的。所以下面我们跟大家有总结,把这个表格背下来就可以解决很多道案例题了,给你一个案例,问你定十恶哪一恶?这跟大家总结好了。两类对象,一个是父母,一个是丈夫,行为不同时,恶属性就不一样,殴打父母定恶利。殴打丈夫定不目。

谋杀父母定恶利,谋杀丈夫定不目。注意啊,这个谋杀指的是只谋不杀就谋了,就定谋杀了啊。那如果还杀害了呢?谋就定恶利了,那你还杀害不更是恶利吗?这是对于父母来讲,谋就构定恶利了,但如果对丈夫只是谋不目杀害了呢?恶利。控告呢,子孙告父母叫不孝。妻子控告丈夫叫不慕。

父母去世违反扶桑之礼叫不孝。丈夫去世违反扶桑之礼叫不义。就这个表格是常考的,挑一个案例,然后问属于十恶哪一恶,要注意对比。这是从对象来看,区别不同行为,我们再换一个总结。同样是杀人行为。杀的对象不同,定的罪也不一样。比方说,这十个罪至少有五个罪涉及到杀人第一个杀皇帝定什么。定模仿吧。

杀亲属呢,严重的定恶利一般的呢。不目还有一个杀人灭门惨案,定什么不到?还有个杀人。杀领导,杀长官,定什么不义?所以给一个杀人的案例,你首先不是判断属于六杀哪一杀,你首先要判断的时候是构不构成十恶的一个杀人罪。如果构成,那是在12里选一个。不够这这五个都不构成,再在普通的六杀里面去选属于六杀哪一杀?

那至少有11个杀人罪名,那这样说的话啊。当然,出成真题的话,那可能就简单了。他可能直接问你,他属于十恶,哪一罪他属于六杀哪一杀?这都是跟杀人有关的罪名。然后还要注意三谋犯罪,他的罪状你看都有图谋两个字。也就意味着什么不需要你有行为谋就能定罪了。那你还干了,那不就更定罪吗?对于恶利和不慕的对比,

我们一定要记住,恶利是更重要的。其实,恶利也属于不慕,但是还是有特殊的。不慕就高不就低,特别法条优先适用。判的更重仅次于三谋。而恶力的罪状,我们要把它按照我们教材讲义,我给大家写的去背,这我这是严格按照唐律去跟大家写的。不要看考试分析这个地方啊,考试分析写错了。至少是有瑕疵的。

我们再说一遍,这个恶例恶例有两种对象,一个对象叫父母祖父母打就够了。杀这一块谋就够了。简称为打杀父母定恶利。告骂父母定不孝。这是考的最多的一句话,打杀父母,定恶利告骂父母,定不孝。那么,回到恶例这里,除了祖父母,父母这个对象可以定恶例以外,还有一个对象,

我们简称尊长亲属。尊长亲属。均和涨一样吗?还不一样,与均对应的概念叫什么?卑与长对应的概念叫幼。我们经常说,长幼尊卑嘛!长幼尊卑。尊亲属,卑亲属,长亲属,幼亲属,长幼尊卑,这叫区分亲属关系之间的等级身份。

用什么来区分?用五福来区分五福,就是来区分长幼,尊卑,亲等的。亲等就是亲属等级,身份差异。尊卑指的是长辈和晚辈差着辈呢。长幼指的是平辈里面比自己大年长。但是是一个辈分的。所以有尊亲属和长亲属如果冒犯了尊亲属,就是冒犯了长辈。或者冒犯了同辈里的比你大的冒犯长亲属。也可以定恶例。但这个冒犯打不够,

谋不够,一定要杀。那哪些是尊长亲属呢?首先,尊亲属就是长辈,那就包括父亲的兄弟姐妹。还有外祖父母。啊,包括在五福里把丈夫都可以看作是尊亲属。富为奇纲啊。那么平辈的比你大,所以父亲的是兄弟姐妹,那自己的只有哥哥姐姐没就没有弟弟妹妹,这叫长亲属合在一起,我们简称为尊长亲属。

能够定恶立的就清楚了,两类一类殴打谋杀祖父母,父母第二类杀害了尊长亲属。定恶力。如果不属于这两类情况,又属于谋发谋杀五夫类亲属,通通定什么?不木。好,这是关于十恶,我们要背的罪状的几个重点。剩下的我就不一一再去列列举了啊,自己回去再背一背,基本上重点我都说到了,最后简答题。

四个要点,简答简述,犯十恶处刑特点一二三四。四句话,第一种是考简答,第二种考什么呢?考材料分析,因为这个十个是可以拿任何一个的法条拿出来考材料分析题的。考考翻译考评价。然后呢,他可以强行插入疑问,把一道本应是考简答题的考点变成材料分析题,其中一问。曾经就考过一次,考的是宋代考,

宋代的一个罪叫不目。一个叫张朝的把他的杀父仇人给杀了,为父报仇,但他的杀父仇人是他本人的什么呢?哥哥但不是亲哥哥。是这个从众凶。所以不能定恶立定什么定不木。啊,考了一个案,十个的案例。主要是这考恶立不目的罪状这一块,但是呢,他要强行插入疑问,毕竟考的是十恶的考点,在材料分析例里给你来了一问,

请回答十恶属性特点。照说是一道简答题。可是出题人把简答题考近代史了。考清末民国了,那古代史的很多简答题的考点,他可以把它变成材料分析题。其中一问来考。啊,不管是简答材料分析,这是主观题嘛,所以这个考点到主观题背。同时,这个考点也可以考选择题,虽然我们这两天我会告诉你每个考点它出什么题,但你也不能100%的硬要把它区分,

这就是选择题考点,这就是主观题考点,它很多考点其实各种题型都能出的。你比方这个既能考简答,也能是成为材料分析的,其中一问还能不能考选择呀?也可以考的。关于十恶表述正确的,有错误的,有你比方说第一句话就搞成一个选项,说犯十恶一律处死刑。对不对?不对,所以如果是背选择题倒简单了,你只用背一个题眼就可以了,

大多而不是一律。那改成一律就是一个错误选项。但如果是简答题,一二三四按要点背吗?实恶多半要判的重。十个重罪啊。啊,来源于重罪十条嘛重嘛,怎么重就判的重嘛?再一个对于三谋做总结。十个里的三谋犯罪是要连做的,是不区分首从的,没有什么从犯减一等的。然后十恶怎么评价?我们说过他是严重违反亲亲尊尊的,

而亲亲尊尊是理智精神原则,所以他在贯彻伦理纲常。以为礼,这个礼就是亲亲尊尊作为追责的依据,并以尊卑身份来同罪一罚的,就我们刚才讲的同样是杀人。杀了人跟你的亲长幼尊卑。身份不同定的罪量的刑都不同而不平等,体现理智思想。最后,从法律效果来讲,十恶是为常设所不圆的简称。十恶不赦。即便是当官的,都不能设当官的,

本来有五种特权法的,叫做疫情减速档,全部取消,取消一切。五种优免都不能用了,注意不是说犯三谋不能不能用哦,是犯十恶,任何一个都不能用,这不是三谋的总结,这是十恶的总结。一个当官的犯了十恶,任何一恶即便不是三婆,是后面的,只要是十恶的,不能罢役,

不能上刑,不能立减,不能拿钱,不能拿官来抵。这个叫十恶取消一切诱面。好十个就说完了,说了这么久才说完唐朝罪名的第一个考点。我们再来说唐朝罪名的第二个考点六杀。六杀的法条都给大家了。而且我还特别跟你注明了引用自唐律疏议哪一篇。这个还可以关联到我们前面的考点,第一章立法概况我们讲到了唐律12篇的考法,其中一种考法就是给你一个唐朝的法条,问你它应当规定在唐律哪一篇?你就会发现,

谋杀哪一篇?贼盗绿篇而像顾沙豆沙那一篇。斗送滤片。那这是前面就讲过的。法条给你了,法条拿出来考翻译考评价就是材料分析题。我们先说选择题的考法,选择题怎么考第一种考法多选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规定六杀的有。正面背诵哪六杀六个标题背出来。然后反向排除出题人常考的几个错误干扰选项,包括情杀劫杀。奸杀贼杀有没有没有?有的是蘑菇炖乌鸡,够吃。上轮课讲过这个口诀吧,

讲过没有?我印象中讲过的啊,蘑菇炖乌鸡够吃,讲义里好像我有写的。对,有写。蘑菇炖乌鸡够吃蘑谋,杀菇固杀炖豆沙,乌鸡误杀细杀够吃过四杀。蘑菇炖乌鸡够吃,反向排除没有劫杀,没有奸杀,没有擒杀,没有贼杀。这是第一种考法,

多选题。第二种考法给一个案例,然后问你这个案例。属于六杀哪一杀?这是考罪状了。就跟十恶的考法一样啊,属于十恶的有啊,给个案例,然后问你这属于十恶哪一恶,这里就给个案例,问你给个杀人的案例,问你应该定六杀哪一杀?所以这六杀我们还要看看罪状。至于六杀的法定刑是什么?结合这些法条,

你都能看到,包括我们也做了总结,最后这个背诵小节里都有。但是从来没有考过法定刑的选择题。如果是材料分析题,照着法条抄嘛,所以你根本就没有必要特定去背它的法定刑。但在区分罪名的时候,看罪状考点的时候,主观恶性大小,基本上法定最高刑的轻重也都区别清楚了。但没有必要特意去硬着背那个法定刑,他也没有考过这个法定刑。那你重点是放在罪状上。比方说,

第一个谋杀跟故杀的区别,谋杀是事前有预谋,故杀是事前没预谋。这是一个再一个谋杀,我们要单独看它有三种不同量刑。一般说的谋杀,指的是谋就够了,徒三年。谋杀人者徒三年,只要谋就构成谋杀罪了,就徒三年了。但如果还杀了,那就看既遂未遂,既遂了杀死了斩未遂杀伤缴。那就比只谋判的更重,

但只谋就定谋杀了一般说的谋杀,指的就是只谋没杀。单独一个量刑谋杀徒三年。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如果谋杀的是主人,奴婢不取谋杀主人。或者。长幼尊卑的谋杀,就是卑幼方去谋杀尊长方。谋杀尊长亲属,谋杀主人,谋就够暂行了。一般的谋徒三年。但是谋杀主人,谋杀尊长亲属斩。

谋杀尊长亲属,就斩了谋了。还杀了杀死杀伤,还用写是掌还是脚吗?不用了,一般的谋徒三年。还是动了手,杀死既遂,斩未遂,杀伤缴,这是三种量刑。但如果是对于特殊身份的人进行谋杀,主人呐,尊长亲属啊,谋就是斩了。

就没有必要再写已杀死什么量刑,已杀伤什么量刑,没必要写了嘛,对吧?你光谋就是已经是顶格判暂刑了,那你还杀了你,不管既遂为谁,那更是暂。谋就是斩。你就可以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了,对不对?这就是特殊的谋杀,但一般的谋杀是徒三年的,这是关于谋杀的特殊之处。

而且还要注意一个字,谋什么叫谋,张菲同学就给我们解释过。三人选群,两人对弈选谋,20个概念里面一个,两人一个三人,你自己翻一翻。今天上午今天上午讲过的,两人对以为谋,三人为群,所以一般的谋要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上以下在法治实体都是包含本数的。这个两人以上含两人,但是唐律法条又写到牟状,张明虽一人同两人执法,

就特殊情况下也不是严格,一定要两人的一个人能不能叫谋也可以的。一般是要两人是吧?这个张飞那里也做过解释好,这就是谋杀的问题,其实我把这个谋的定义拿出来,这个法条拿出来都还可以考到单选题问。啊题干唐律疏议规定。称谋者两人以上谋状。张明虽一人同两人知法句号,问这个法条应当规定在唐律书议哪一篇里。a0利率b贼盗c斗宋选哪一篇?名利来早上刚讲过的名利率讲几个问题,三个吧记三个关键词,一行种二原则三。

专业术语下定义。本法所称的谋,是指这不是下定义吗?下定义的法条哪一边?明利率。吃让徒留死五行的法条,哪一篇明利率定罪量刑原则的法条,哪一篇明利率?那从选择的角度来讲,你只用记关键词就可以了,明利率记三个关键词是吧?形种原则。概念或者下定义或者叫术语。品种原则术语,这肯定是名列率的。

好,这是关于谋杀,而故杀要注意的是,他是事先没预谋的,这是他跟谋杀的区别,他跟斗杀的区别在于他动手还是有杀人故意的。而斗杀是没有杀人故意的,只有伤害的故意是斗殴中失手把人打死了,所以顾杀跟斗杀比它在一个法条里斗送率一个法条。首先讲到豆沙人叫固沙人的。斩这个故杀斩都不用区分,既谁为谁,只要动了手,虽然事先没预谋。只要动了手,

无论击为谁都是斩。但他是有杀人故意啊,所以把这个动刀子的和故杀是放一起的,那就认为你就是故杀人,就是有故意杀人的,有杀人的故意,而如果是斗殴中失手将人打死,那就是斗杀,那就不用斩,只用判缴。这也是直接的一个法定刑法条,直接给的法定刑绞刑,因为他只有伤害的故意,好比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然后误杀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特殊的斗杀,

他也是斗送率的规定,你看他的法条诸斗殴,而误杀旁人,他也是斗殴中杀人,只不过他斗殴死的那个人不是他斗殴的那个人。是另外一个人,张三打李四把李四失手打死了,斗杀张三打李四,李四一闪躲,把李四旁边的王五打死了。误杀,这就叫误杀,你想象成一种特殊的豆沙,它比一般的豆沙简易的,一般的豆沙角,

那特殊的豆沙。流流三千里。而细沙呢?细沙就比豆沙还要轻一点。啊他他是捡豆沙粮等的。那就徒三年了。为什么?因为他他连伤害的故意都没有。以利共系,至死何同啊?这句话怎么翻译就从他开始玩游戏,一直到最后玩死了人,从始至终。双方都是自愿的。都没有伤伤害的故意,

这就是在玩游戏,他是嬉戏重智人死亡连伤害的故意都没有。反革命吃屎致人死亡罪是吧?那么讲过好几次了,这就是点心是细杀,就把人玩死了,他主观恶性低于。故杀更低于。呃,比这个误杀还要呃,比这个豆沙误杀都还要轻,他只用判徒三年,他在嬉戏中玩死了人。啊,最后一个叫都过失杀过失杀要跟这个误杀做对比。

打一个人,这个打死了,旁边那个人叫误杀,那打一个动物死了一个人叫什么?过世上我记得前轮和我们都举过例子是吧?荒郊野外打猎,看到条野猪在那拱地。一箭射过去,走进去一看,发现是马蜂。那这种案例就是过市场。他不是打一个人死了,另外一个人,他是在打猎啊,我哪知道荒郊野外有一个长得像野猪一样的马蜂在那里拱地玩呢。

对不对?这个叫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知啊。你看这个窦宋律,这个法条讲到了这么几种情况,什么叫耳虑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知,他举了几个例子啊?包括我们直接读翻译。共抬重物力量不能控制。弱就是或者或者登至高处踩踏在危险地方,失足跌倒,又或者你看最后这个或者我们就考过案例了嘛。打动物结果导致死了人,这都属于耳目所不及,

思虑所不知,选过失上。从来没有考过。法定刑是多少?就给个案例问定六杀哪一杀?好六杀讲完了。再来看六章。六章是六种侵犯财产性的犯罪,同样,六章的法条有给大家了,给大家之后呢,包括翻译也给你了,也防止它出材料分析题。六章的六个罪名。同样,

我也给大家了,它引用于哪一篇嘛?这个篇目数是肯定就要背了。前两篇一般犯罪主体强盗,窃盗哪一篇贼盗律?中间三章枉法,不枉法授受鉴定财物哪一篇?哪一篇直质篇因为是特殊犯罪主体,要求监邻官的身份。最后,杂律篇兜底坚定观以外其他观。做账。杂律篇首先分出三篇来。所以分成三个部分犯罪主体就不一样。那么,

贼盗律有两章一般犯罪主体抢劫,盗窃,也即强盗,窃盗,然后记两个双引号,以微弱力取其才。潜行隐面取其财,按照赃职轻重不同,分为不同等级的量刑,按赃职定法定这个量刑轻重吗?漱额饭嘛。那么,三四五这三章规定在直质篇要求特殊犯罪主体兼宁官,我们看最最下面的这个总结其实更清楚。执罪篇的这个监领官,

监领官犯赃呢,又有三个罪,分别是枉法不枉法和受索鉴定财务罪。其中,枉法跟不枉法。都属于英式授材。而受索鉴定财物是鉴定官不应是受裁,纯粹受贿,也不用办事儿。王法不王法,都是因势受裁,区别在于一个拿着钱办的事儿,一个拿着钱还没办事儿。他听的最不一样,量的刑也不一样,

同样跟六杀一样,量刑也从来没考过。如果把法条给你,让你翻译照抄嘛,那量刑都有的。考案例怎么考就考问罪状的?它的考法跟六杀的考法是一样的,第一种考法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规定六章罪名的有。你要选择六个罪,把这六个罪先背出来,没有什么。坚守自盗罪是吧?有的是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搜索奸灵和做赃。

第二个就考分类嘛,哪三哪三个篇目?第三考犯罪主体篇目搞清楚了,犯罪主体你也清楚了。最后,考受赃的案例,然后问一个案例,问你该定何,该定何罪,属于六章哪一章,比方说给你一个监灵官,因事受财,还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就选受财枉法罪呗。没有,

拿了钱财,没有替人消灾,就是受财不枉法呗,纯粹受税,这就是。受索经营财物呗,那抢劫盗窃还不用还会还不会判断吗?那最简单的财产性犯罪了也是最常见的,一般犯罪主体的。而做章罪,它的题干案例里一定会告诉你是其他观。一定有其他两个字,你才会选杂律篇的作者。这就是区分。啊,

给个案例问第六章哪一章?如果是考材料分析题,按照法条去翻译,这个翻译都给大家了,课后自己看一看,没有必要特地去背这个法定刑的。好,然后把处罚原则当简答题去背,一二三就好比我们十恶会考十恶处刑特点四句话。那么,六章也有三个处罚的原则,三句话。包括在材料分析题考六章的法条,考六章的案例,它可以强行变成变一道材料分析题,

强行设疑问请回答六章处罚原则。一二三这材料分析题也可以出现。这三句话很好背,第一点对应刑事制裁,第二点对应民事制裁,第三点对应什么?行政制裁官除民立罢役,不就是行政制裁里的。行政处分嘛,行政处分的开除公职嘛。他只是没有违宪制裁,古代的没有宪法,哪来的违宪制裁呢?但这三大法律责任,三种法律制裁都有。

按章值定,量刑轻重,那不刑事制裁吗?退还赃款赃物,这附带民事赔偿不是民事制裁吗?第三点官除名利罢役行政制裁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的开除公职。这三个就出来了。三大责任三大资产。你看这里,我还说了一个法条,因为我们看到这六章的法条,它的法定刑都怎么来的?按章值轻重定定的量刑标准吧。

而这个章值在古代怎么算?我们现在是数个较大,数个巨,大数个特别巨大,而这六章的法条你看到都会出现什么概念呢痞?尺是吧?一个布的布布匹的这个这个尺寸。40尺为一匹,他会把这个张值的。标准的转换成这物价,当时上等捐布的单价替换成匹的标准。然后再按照多少匹能够定罪,每增加多少匹,增加多少量刑?啊,

这样来算的,所以这个关于这个章值的定义也是名利率篇的一个法条嘛啊,这个没有必要特意背,我只举个例子来说明它是按章值定量刑轻重。但这三句话是要知道的,一二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啊,这是可以考的。好,这是六章唐代考点,还没有说完,还有第四大罪名考点,也是去年的简答题宝估。我去年还预计在最后冲刺课里,

我还把它也划了个重点,但我预计的它考材料分析题,我觉得是把这个法条拿出来也是斗送率的一个法条。这就是保护制度出材料分析题第一问啊,问这个法条体现什么制度,你要答保护制度给保护下个定义。第二问翻译四种,故现期十日20日30日50日。那翻译法条啊,这个译文也给你了,对着翻译就可以了,第三问评价评价就是最后一段话啊,第一段话是定义嘛,最后一段话是评价。那去年它没有这样考,

它考的是一个简答题啊,那出其不意,而且这这就考评价。啊,现在我们也看不到那个官方正式版本的真题,但据考生回忆,考生考场回忆版的真题说,去年简答题是简述保估制度的功能。要问保护制度的评价嘛,就作用嘛。其实考试分析就那么几句话,那你就要把它拆分成分论点,分段作答,多多给几个采分点,不要留在一段话里。

首先,你知道这个考点叫保估,保估是一个考点名称或者是一项制度保估制度。但它不是一个罪名,没有什么保估罪,但这个考点我们说了,任何考点名称给你,你要定断代,你要定专题,好保估这个考点断代。唐朝专题呢?什么专题?刑法专题里的罪名专题。这个制度就是在干嘛?就是在区分到底是杀人论处还是伤害伤人论处?

所以这个制度本身是在干嘛?区分两个罪,区分伤害罪和杀人罪。或者伤人罪和杀人罪这一点拿出来单独写一句话,这个简答题你至少可以拿个两三分。就是保护制度的第一个功能就是要干嘛区分罪名。这个制度就是在区分两个罪。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如果考选择题,他就会给你一个张三,把李四扁了一顿,过了几天,李四死了。然后问你最后定何罪,他一定会在题干部分出现故现期。

然后你就看是线内死还是线外死,考选择题最简单了,首先排除两个选项,因为你只能在两个选项做选择。要么选什么杀人,要么选伤人,伤人又叫伤害,要么选杀,要么选伤,这是选择题的考法。线内选杀,线外选伤。借助因素选商,这特殊情况没有特殊情况就看限内死,杀人限外死伤害。

选择题考的特简单。那去年考到了评价第一个点就是区分罪名,第二个点区分罪名出来以后罪名不同。法定刑是不是就不同啊?承担的罪责就不同吧,所以第一点区分罪名,第二点就是在区分责任嘛。要区分责任嘛。到底是承担杀人罪责还是伤害罪责呢?力求准确的认定责任,使之做到罪刑相适应。那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了。同时还有一点好处,体现出法律一种规范作用。

每个人都知道,如果我让行为人让这个伤害伤者不在孤线期内不死,他就只用承担轻的罪责。所以他可以积极施救,积极施救,既能减轻自身的责任,也可以缓和社会矛盾。那都死了,死了,那冤冤相报何时了,我都来报仇。啊,减轻犯罪后果,缓和社会矛盾,同时也能减轻自身责任,

那这些点你可以分段作答,这就是去年的简答题。那考的很奇怪啊,考了个简答,正常来讲应该是材料分析来考。啊好,这就是唐代的罪名考点就说完了四大考点。十恶六杀六脏宝,孤单选多选简答材料分析都可以考。最后,元明清元明清基本上就是选择题了。变简单了,元明清三个朝代,我国古代最后三个王朝都只考一个罪。选择题你只要断代考的是元明清,

其中一个断代专题,你定位考点考的是刑法的罪名专题。不用想了,只要是元朝的题,选什么?强奸幼女罪,明朝的题选什么?建党清朝的题选什么?选的是牟大力。啊,文字狱是不比较牟大力判罪的。因为这元明清都只考一个罪。所以选择题特简单,那我们说几个细节,首先元朝考强奸幼女罪,

你要知道的是唐宋是没有这个罪的。虽然都是对于奸淫幼女会加重处罚,或叫从重处罚,但不会单独来个强奸幼女罪,但元朝有个单独罪名就叫强奸幼女罪。而且他不用强,不管你是强还是和,这还是脏匪的解释吗?和就是不强,强就是不和,自愿的和强迫的啊,都按强奸幼女罪论处。那即便幼女自愿,也是强奸幼女罪,而且判的很重,

不能赎死刑。最后幼女年龄十岁,这是几个细节。但都是考一个考点,强奸幼女罪好,明代就考监党罪以下这么几种考法啊,第一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明朝增设罪名的是选哪个罪减档罪?不要选a党。a党是汉代的监党,是明代增设的。第二题,他题干就告诉你了,明朝增设了监党罪,他反过来问你,

说明朝在大明律哪一篇?增加的建档罪。诶,问你哪一篇?那你首先得知道大名律有几篇吧。七篇一+6,总不可能是明利率吧?明利率讲总则的,它不会讲具体罪名的,对不对?它讲所有罪名的原则问题。那肯定是排除掉名利了,那选立护理兵行宫哪一篇呢?那当然是利哦。管官问题嘛,

这是在打击交接捧挡的行为,那肯定是利这一篇嘛啊,这也是一个选择题。好,再问你建党罪。有哪些罪状?一二三四五广义理解。呃,多半就abcd全选了。下列选项中能够构成奸党罪的情形,有把这五句话挑四句话。abcd就全选再下一种考法,考案例,不管是文言文的案例,白话文的案例。

他说,明朝有个官员张三甲或者张三名词都无所谓了,然后编一个案例,这个张三呢,干了这五件事情,任意一件,把这五句话挑一句话出来做题干。最后问他定何罪。选什么罪建党罪,管他是五个哪一个呀?这五个已经考过两三次了是吧?上说有一年考的是这个,有个官员,明朝有个官员上演宰治大臣美政才德。还有一年考的是这个官员呢呃,

给这个死罪之人求情。啊,你管他出哪一个呢?只要问你明朝的一个官员犯了一个罪,问你定什么罪,你只能一个答案,选哪个罪建党罪?啊,最后评价监党,这是在干嘛?他是在打击城下捧比接党的行为,消除对皇权的威胁。加强皇权,体现重点之立思想。而且它是顶格判判暂行的。

反映出皇权极端的发展。好清代,清代就考文字狱。啊文字域基本上你记三个字就可以了,考选择题。问你文字狱按照什么罪来判?文字狱不是个罪名哦,文字狱判什么罪?他就问这个按十恶之一的谋大利来判。牟大帝属于十恶三谋之一。三谋排第几啊?排第二,三谋按顺序谋反,谋大利谋判。摩大力的本意是什么?

图谋毁坏皇帝的宗庙陵。明寝和宫阙,再补一个文字狱。清代文字狱也按摩大利判罪。简单的复习复习到这个程度就解决了。但是现在出题人出题是非常反押题的是吧?他既然保估能够考简答,那你说兼党文字狱能不能考简答?简述明代建党罪的内容,简述清代文字狱事件可不可以理论上也都是存在的呀?所以你看我特地还给你补充了建党罪的评价。包括文字域,那文字域。如果出神简答,那你首先得答断代文字狱是哪个朝代的,

清代的,为什么有文字狱?是为了扑灭反清意识和反专制思潮。它是一种思想文化专制的体现,所以才大行文字狱,具体断代是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康乾盛世的年代,大型文字狱,这是以言获罪。惩治思想言论的问题,然后再答到这是答背景,答断代答目的,

然后再答他的判刑啊,按谋大利判往往全家遭猪甚至灭族,最后他的评价。他的评价跟那个监党罪的评价,其实上基本上是一样的,就明清时期啊,就古代最后两个封建王朝,他把君主专制走向了极致。皇权加强君主专制的膨胀。因言获罪恶性发展,同时也遏制了思想文化的发展。啊,这个考的可能性倒不太大啊,但是最后还是跟他防止他这么出这么偏的题,所以把这个监党作业跟文字域的这个评价这一块。

也给大家补充出来,这都是教材原文的。如果应对选择题,它不会考这么复杂,选择题很简单,明朝一个案例定什么罪?选建党罪,清朝一个文字狱问你比照什么罪谋大利?记这个关键词足以做题了,好以上就是罪名的。全部内容。最后简单小结。本节多半是考选择题第一记断代,第二记分类,第三背罪状。

这是选择题的考法,然后唐朝重点的罪名的法条翻译也给大家了看一看。包括还可以考评价简答材料,分析唐代罪名也能考大题。袁明星又回到了传统的选择题考法。这就是第一节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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