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查看: 36|回复: 0

13.刑法总则专题04刑罚论(04)

[复制链接]

5158

主题

3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5576
发表于 2024-4-17 07: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假设的考点七及考察啊,尤其是假示范,要遵守的规定是什么?这五项规定前面讲过了。社区监督迁居禁止自己会客去掉一个禁止令就可以了。而且会发现是不是已经调成了监督机关?啊,这个机关的名字要记清楚。来下面我们看一看假设的法律后果,120。各位成功假释怎么办?成功假释怎么办?原判刑罚后果是什么?

视为执行完毕。那原判刑罚既然视为执行完毕。在五年以内再犯罪,就有可能会构成类犯。所以假释成功,假释是存在着累犯问题的。这是第一点。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二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款期内再犯新罪,犯新罪要撤销假释,撤销以后怎么办?各位缓刑缓刑没有减的问题,但假释存在着减的问题,

假释是不是要执行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提前释放?所以在假设考验期内又犯新罪要。撤销。假释撤销以后怎么办?先减后并,数罪并罚。新煎饼那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办?要撤销假释,然后呢?先并后减,数字并罚。先并后减。第四项即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法。收件执行。第五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原判。如果有附加刑,附加刑,当然要执行。我们说过,不管是管制缓刑还是假释。只要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都是必须要执行的。主刑和附加刑采取的是并科原则。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

假释知识题计算。假释之日起,因为假释之日起,就有人身自由,有了人身自由,就有可能去行使政治权利,所以要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好,这是假设的细节问题,来我们看下面一道题目。关于假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示威自由的权利。对吗?各位甲示范有没有这个义务?没有,这是谁的要求?管制犯的要求a是错的。b呢。对,还错。b项对还是错?禁止假释要求是七+1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如果因为这七种罪。被判处十年以下。

它完全是有可能适用。假设的十年整能适用吗?比如,因为抢劫被判了十年整。能不能假释?不能十年整,是不是已经是十年以上的范围了?好是不可以的。c对于累犯,只要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都可以假释。对还是错错?只要是累犯。就不能适用假释。4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款期内再犯新罪的,

不构成累犯。对不对?在假设考验期内表明前缀有没有结束呢?没有前罪,既然没有执行完毕呢,那就不可能会产生累犯的问题,本题要选4d选项。最后是刑罚的消灭。刑罚消灭我们讨论追诉时效和赦免这两种制度。我们国家只有追诉时效,而没有行刑时效。没有行刑事项。那么,时效的意义,这四个点的意义,

三个点的意义,旁边打个叉,这可以不看的。那针对追溯时效总共的考法有四项。第一呢,是追诉时效的期限。二是计算。三是追溯时效的中断。四是追溯时效的延长。追诉时效的期限问题,期限成等差数列,它的进行标准是法定最高刑。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经过。十年十年以上,

经过15年无期死刑,无期徒刑,死刑,经过20年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溯,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好,先不要看书,请大家抬头。还记得当时讲课的时候讲过追诉时效的期限有四个命题陷阱吗?第一个陷阱是什么?记得吗?选择题如果不考,它则已,如果考,它一定是四个陷阱,

里面选一个,而且四个陷阱已经考过两个了。还有两个没考过,因为这个板块就这四个考点,四个陷阱。第一,当你可以低着头看看这个讲义也可以啊。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我的问题是第一项说不满五年有有期徒刑,包括附加刑吗?包括拘役行吗?包括吗?诶,如果张三犯了一个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应当除拘役。那它的时效怎么算?刑法幺三三条之一来我们看看这个法定刑幺三三条之一。幺三三条之一,这是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除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张三醉驾了。问,对他醉驾的追诉期限是多久?多久五年不能认为没有时效吧,仍然是有的,那就属于第一项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因此第一个命题陷阱就是。法条所规定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其实是包括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其他的刑种。比如拘役和附加刑。拘役和附加刑。都是要适用第一项的。这是第一个命题陷阱。第二。好记好之后请抬个头啊,我们再思考一下,请问如果张三呃张三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问过多少年不追溯。

它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过多少年不追诉。十年还是15年。很好,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表明最高行驶几年。十年法定最高刑达到了十年,那就要适用第第几项。第三项。十年以上。第二个命题陷阱就出来了,那就是法条所规定的不满。不满指的是。小于而不是小于等于。是小于而不是小于等于。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好,

第三。如果给你一个法定最低刑,你怎么去算刑期?比如,法条规定,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它的追诉时效期限怎么算?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先把五年这个最低。转变为最高转成最高之后再算时效。转成最高是多少年?15年,15年,过多少年不追溯。

15年不追溯,没问题吧?好好,这是第三个命题陷阱,叫法定最低转,最高转成最高再计算第四个陷阱就是。如果。经过15年以后认为必须追溯,能不能报最高检核准?可以吗?可以吗?不可以,最高检只能核准什么?无期和死刑的时效对。只能核准20年的时效,

15年的时效过了也就过了,不能再核准了。总共这四个陷阱要注意。第二是追诉期限的计算。计算原则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个犯罪之日指的是犯罪成立之日。犯罪成立之日。那如果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和继续状态指的就是连续犯,继续犯。像非法拘禁罪。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来计算。那对于追诉期限的计算要关注。

犯罪成立之日,我们要讨论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对于举动犯一有举动就完成,一有举动就既遂,所以从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那第二,对于行为犯,要从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比如,绑架罪是个行为犯。要从绑架行为哎,绑架罪不可以啊,绑架罪虽然是个行为犯,但绑架罪还是个什么犯,

继续犯,要从绑架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了。对吧,那么我们再找个行为犯的例子。还有哪些是行为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也是一个什么犯,继续犯还有吗?诬告陷害罪,它也是个行为犯。但是,诬告陷害罪就不是继续犯了啊,所以行为犯其实很多的,像非法持有类的很多。非法持有类的是属于继续犯像持有枪支,持有弹药,

它也是继续犯,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那么,强奸罪是什么犯?什么犯呃强奸罪通常理解也是一个行为犯。只要法定的强奸行为实施达到一定程度,就能既遂,那对于这种行为犯怎么办?就从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当有同学说老师行为如果没完成怎么办?没完成怎么办?没完成,那就是未完成形态,那就是预备未遂终止,那就从预备未遂终止。

成立之日起,计算完成了就从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没完成看第四点。对预备犯未遂,犯终止犯要从预备未遂终止成立之日起计算。所以我们前面只要列举出来,什么列举出来举动犯行为犯结果犯少了个谁?少了个谁,我们前面讨论犯罪形态的时候,其实还有一个概念呢,叫什么?危险犯是不是少了个危险犯?那危险犯为什么不讨论呢?我们考试分析没有列危险犯。为什么?

理由就在于各位预备犯对公共呃预备犯对客体的侵害是什么危险。抽象危险。未遂犯。对客体的侵害是什么危险?是抽象还是具体一般认为是具体的危险?所以它有可能是基于对预备犯未遂,犯它本身就包含着危险的内容,基于这个考量,它没有列出来。但是从我们做题的角度,你按照考试分析去答题就行了,怎么列呢?你就按照顺序,比如先写举动法再。再写行为犯,

然后再写结果犯,最后讨论未完成形态,预备未遂,终止犯,把这四个点列上去就可以了。那么第三呢,是追诉时效的中断,中断指的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是已经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这句话可以先不记,但是后面这句话要知道。那就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前缀的期限从犯,

后缀之日起计算。这个点要注意一下。前罪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怎么理解?各位,如果在杀人的时效以内又犯了盗窃罪,意味着什么?杀人的时效要从。哎,盗窃之日起,再重新计算前面经过的杀人的那么长时间的时效,是不是就归于无效了?这就是中断。第四是追溯期限的延长。延长有两种,

第一种大家一定要注意那个公式,我们曾经给过的公式。第一种叫什么?叫介入家。逃避第二种呢。控告加。不作为介入加逃避控告加不作为。这是两种延长,一旦延长,追诉时效就不再受到限制,什么时候都是可以追究责任的。好,这是追诉时效的延长,最后一个点就是赦免我们国家大赦和特赦只有谁?只有特赦而没有。

大设特设是只设。其刑不免其罪,他仍然是一个犯罪人,而且赦免以后,如果五年以内再犯罪,还有可能构成。累犯对。好,至于特摄制度的特点,这个看一看,简单了解就行。这个从背诵角度都不是重点。第127有几个总则共性的问题,首先要讨论一下什么叫公共财产。公共财产包括哪些?

一是国有财产。我们国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及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第二,第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各位。什么叫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什么是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比如,我们国家华人华侨是不是很多华人华侨?在一些沿海地区,像福建他们也华人华侨到东南亚做生意,挣些钱之后干嘛他就会。资助自己的家乡。

比如扶贫。救灾,这就是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而专项基金的财产最典型的就是。很多人在捐钱的时候会注明用途的要求,慈善机构要专款专用。最典型的就是新冠肺炎刚爆发的那一年。一九年年底,然后呢,到二零年年初的时候,当时全国很多人向武汉去捐钱。像武汉慈善总会等相关慈善机构捐钱注明用途,就是限于用于这个抗击新冠肺炎。这就是专项基金的财产,这些财务都是按照公共财物来对待的。

所以,相关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据为己有,完全有可能构成贪污。有可能构成贪污罪的。那最后呢,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管理,使用,运输,它的本质是什么?

两个字叫占有。在他们的占有状态之下。是以公共财产论为什么要以公共财产论?是因为一旦这些财产一旦灭失,灭失以后,相关国有单位集体。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的依然是公共财物。所以它是以公共财产论各位,这就意味着交警查扣的摩托车如果停在了停车场。这是不是在国家机关的合法占有之下?这是属于公共财物,因为因为一旦这辆摩托车钥匙丢了,意味着什么?交管单位是要赔偿的。

所以它是以公共财产来论处的,那如果交警要是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查扣的他人的汽车非法据为己有。这要定什么罪?贪污还是侵占?定什么?定贪污罪。这是要定贪污罪的,首先他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次利用职务便利,第三将公共财物本单位占有的公共财物据为。基友,这是要定贪污罪的。好,这是公共财产的四项内容,

当然了,考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呢,这四项是轻超纲的。是我给大家补充的四点内容,主要是为了应对在贪污罪中怎么去认定的问题。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四个点,这四个点考过简答题了,所以呢,大家可以不死记硬背,但是你要能判断出来。他有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各位回忆一下,

一个人有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我们前面讲课的时候怎么讲的?让大家补充了两个笔记。第一个是什么?是吗?一个人有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要判断什么?是否具有什么?行政职责性对。就有没有行政管理权,行政职责型。有没有行政职责性?这是第一二呢。二呢,是否干嘛管理国有财产很好?只要是管理国有财产的,

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财产,这是国家工作人员两大最显著的特征。有没有行政职责性?是否在管理国有财产?行政职责性有没有行政权力?国家工作人员呃,最典型的是第一项。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工作人员。这个国家机关就包括立法机关,也就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在旁边再写再加一句啊,

这个新法已经修订了,叫监察机关。监察法也有了。监察机关。这五大机关,五大机关以外,各位我要重点提个醒,请问。中国共产党是不是国家机关?不是,那叫党派组织政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不是国家机关?政协也不是。呃,他们的确不是国家机关,

但是。我们国家的这个政治体制,大家应该知道,那大家可以想,如果一个县长能构成。滥用职权罪,一个县委书记,你认为不能构成。那这个很明显是不合适的,县委书记才是四大班子的班长。而正是基于这个原理,大家注意啊,后面这个可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说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

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应当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注意两个字,叫视为。当然,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个司法解释主要是为了干嘛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特定的这个人,比如党委书记,政协中的领导实施的滥用职权的行为无法可依。将它解释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后,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定滥用职权罪的,它主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当然,从宪法角度,如果问呃,

中国共产党属于国家机关吗?那当然不属于。但是,从刑法意义上来看,党委书记他是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它是被解释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了。好,第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从事公务。三是被委派到特定单位从事公务。委派圈起来。第四,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好再向后是129告诉才处理,告诉才处理有四类五罪啊,

侮辱绯璨是一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一个。虐待罪是一个侵占罪,是一个前三类,都是有例外侵占无例外。啊,这几项要大致了解大致了解。好,这样的话,我们就结束了总则。那总则结束过之后,我们在进入刑法分则之前还是要大致的对总则的框架和这个板块儿呢,做一个梳理,我们串一下。先不要看书啊,

大家尽量不要翻书了,我来串大家看一看能不能跟得上。整个总则可以分成。四个板块。包括绪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绪论解决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犯罪论解决定罪问题,刑事责任论体现有罪必有责。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进入刑罚论有六个问题。序论分基础论和目的论。基础论解决刑法的概念,特征,渊源。

目的论刑法的目的决定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要求刑法发挥作用。发挥作用的内容,刑法的机能,发挥作用的时间,地点,刑法的效力。发挥作用过程中有争议刑法的解释。分则侧重保护法益,总则确立基本制度,保障人权刑法的基本原则。带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理念进入犯罪论解决定罪问题,定罪五大问题。一。

什么是犯罪关联代书规定。二,定罪标准犯罪构成先远观,后近玩。远观犯罪构成一二三四。一个概念,两种分类。三大特征四项意义。远观以后,近玩拆解犯罪构成四要件,一犯罪客体。客体概念,客体的分类一般同类直接客体,客体和对象的关系。一点联系,

两点区别。客体结束以后,进入第二个要件犯罪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说明犯罪活动外在表现的主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法。危害行为一二三一个概念,两种形式,三个特征,一个概念是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之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被刑法所禁止的身体活动两种形式分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积极的行为,

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从表现形式看,作为是积极的身体动作,从违反的法律,规范的性质看,作为直接违反的是某种禁止性罪行规范。不作为是消极的行为,行为人消极的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从表现形式看,不作为是消极的身体动作,从违反的法律规范性质看。不作为直接违反的是某种命令性规范。三大特征危害行为有体性,有异性,有害性。

不管作,不管是纯正不作为还是不纯正不作为,其成立条件都必须要满足应为能为不为。因为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义务来自四个方面。能为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特定义务,不为行为人没有履行特定义务造成可能造成危害结果。行为结束,进入对象,对象在客体中已经做了对比,然后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者现实危险状态。危害结果包括五种成,观众表现危害结果的意义有四点,实害结果占三项,

危险结果占一项。实害结果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实害结果是某些犯罪的既遂条件。实害结果是某些犯罪加重法定刑的条件。危险结果是某些犯罪的。脊髓条件。结果结束以后,客观方面进入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客观的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其特征有四项。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复杂性,

因果关系怎么去做题没有介入因素,肯定因果关系存在有介入因素,判断正常异常。正常不中断,异常看作用。作用大,中断小,不中断作用相当多因一果。时间,地点,方法不重要。客客观方面,结束以后进入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影响其刑事责任的两大要素,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的年龄采取四分法,完全无相对负,完全负减轻负。刑事责任能力四分法正常时要承担不从宽,开始封要承担可从宽,完全封不承担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聋哑盲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犯罪单位主体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包括内部机构,分支机构。包括外国单位。原则不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但私营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二单位犯罪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三原则,双罚例外单罚,

但无论如何要惩罚自然人。四单位刑事主体变更三消一破产处罚。自然人单位若合并追究原单位。切记,单位犯罪不是单位与自己内部成员的共同犯罪。主体结束进入主观方面,指的是行为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主观方面,包括故意过失目的动机,故意分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分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关系。目的动机第一站在。目的角度,同一犯罪目的,

其动机可以多种多样站在动机角度,同一动机,同一犯罪动机可以产生不同性质的犯罪。站在两者的关系角度,犯罪动机发生在前,犯罪目的产生在后,这是一个比较偏的考点。除此之外,我们讨论了无罪过事件,无罪过事件包括意外事件,不可抗力还有。无罪过事件。与犯罪主观方面相关联的两大制度,第一是法律认识错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

后果产生误解,包括假想。犯罪假想非罪以及对罪名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确认错误指的是行为人对与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误解,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打击错误,手段错误和因果关系错误,补充了一种行为。行为实际性质的错误,总共六种类型,那么识认错误怎么去处理?依照法定符合说性质相同,一视同仁性质不同。具体分析。

因果关系错误有三种类型可以独立考简答题的一正一反一补充正行为。与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状况发生误解,包括第一行为造成了预定的危害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二。行为没有造成预定的危害结果,但误以为造成该结果三。知道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但对造成危害结果的原因有误解。犯罪构成四要件结束以后,远观近玩,关联问题正当化,事由行为从形式上看似符合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但因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依法不成立犯罪的情形。包括理论上的权利人执行法律正当自救,

法定分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成立五个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紧急避险,以此为基础,加上限制条件和特别主体的例外。两种防卫过当,两种过当防卫过当,

避险过当,其结构都是客观加主观加责任,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到这一步,定罪标准犯罪构成结束,以它为中心时间推进犯罪形态形态,完成形态是既遂。行为人的行为完整的齐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事实。未完成形态包括预备未遂,终止它们的结构都是主观加客观加a。加责任以定罪标准犯罪构成为中心犯罪在空间上的分布及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六个问题。一。成立条件,

主体条件,客观条件,主观条件。二不构成共犯的六种情形。一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二将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的不构成共同犯罪。三事前无同谋,事后提供帮助的。不构成共同犯罪第四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五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六在共同实行的场合不存在片面共犯。第三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和结构。包括四类,八种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事前同谋共犯,

与事前无同谋共犯,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特殊共犯及犯罪集团三日以上未实施多次实施某种或数种犯罪而建立起的犯罪组织,其特征老大。带着一帮小弟有预谋的干坏事。刑事问题结束,我们开始进入第四步,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包括主犯,从犯,先从犯和。教栈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教栈犯。主观有教嗦,故意二客观有教嗦,行为三责任三句话轻重原则。原则就是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关联第五个问题,教嗦未遂,教嗦未遂有四种。指的是被教嗦的人,没有犯被教嗦的罪,有四种一。被教嗦者拒绝教嗦二,被教嗦者接受教嗦,

但没有实施犯罪三,被教嗦者实施犯罪,但实施的不是被教嗦之罪四,教嗦行为时,被教嗦者又犯被教嗦罪的意思。第六点讨论的就是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问题。先提出终止讨论共同犯罪与既遂未遂预备。然后分两种场合,一在共同实行的场合,在共同实行的场合,一人既遂,则全体共犯人承担既遂责任。二未遂在共同实行的场合,如果共同犯罪整体归于未遂,则全体共犯人承担未遂的责任。

如果全体共犯人一致终止犯罪,则均成立犯罪中止。在复杂共犯的场合,除了实行犯以外,一般还还存在教栈犯与帮助犯,一般认为共同犯罪的进程从属于。实行犯的进程,如果实行犯构成既遂,则其教栈犯和帮助犯也按照既遂犯处理。如果实行犯构成未遂,则其教栈犯和帮助犯也按照未遂处理。三如果共同犯罪处于预备阶段,尚未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实行犯还未出现,打算实行犯罪的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

在预备阶段构成犯罪预备。则其帮助犯也构成犯罪预备。至于西教徒犯是否成立,预备犯有两种观点。第一,如果认为教栈犯从属于被教栈的人,则。由于。被教栈的人构成犯罪预备,教栈犯也按照预备犯处理适用刑法第22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认为属于教促行为本身的未遂。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适用刑法第29条的规定。主流观点是第一种。那么,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呢?站在共同角度得出一个点终止的效力,仅基于本人,不基于其他共犯人。站在。终止的角度终止,必须具备有效性,二反面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终止。共犯结束以后,整个犯罪论的最后一个问题及罪数问题分实质一罪,法定一罪,

处断一罪,实质一罪,有谁?继续翻选项竞合翻。结果加重犯,没有法条竞合。那么,法定一罪包括集合犯和。结合反。然后处断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这几个罪数问题我们就不复判它的具体内容了,因为我们总结了很多很多的那个体例。整个犯罪论的五大问题,

一,什么是犯罪?二,定罪标准犯罪构成三,时间推进犯罪形态。四,空间分布共同犯罪。五,定罪几个罪。搞定以后进入刑事责任论,刑事责任论包括。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承受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对该行为所做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谴责的责任,

包括四组特征。非难性,谴责性,社会性,法律性,必然性,平等性,严厉性与专属性。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结束以后,讨论了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关系,这块我带带我带着大家背过的。先找区别,再找联系区别。先找根,前提不同。

推导性质不同,推导内容不同,再找联系前提关系,决定关系和实现方式。三点区别,三点联系,细节问题不展开了,然后我们讨论了刑事责任的地位。罪责刑平行说。讨论了刑事责任的。根据哲学,根据相对的意志,自由法学根据一个设定,两个确定设定刑事责任的,根据确定刑事责任的法律,

根据确定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我们最后讨论了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消灭处理和转移处理。刑事责任结束,进入刚刚讲的刑罚论。刑罚论涉及到先做铺垫刑罚的概念和特征。刑法与其他制裁方法的区别。刑罚的目的。预防注意。报应主义。刑罚的种类,学理分类,刑法分类,

学理分类,生命型,自由型,财产型,资格型。法定分类主刑附加刑。以分类为中心量刑量,何种刑终于到了量主刑量附加刑主刑,包括管拘有无死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知道量何种刑进入第二步,当然了,

量刑是主流,还可以定罪免刑,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指的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刑法以外的处理方法,包括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责令。赔偿经济损失训诫。责令拒绝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从业禁止。那么,量刑量何种刑结束以后开始讨论量刑情节?但是,讨论量刑情节的时候呢?先讲了它的上位概念,量刑是什么?量刑的概念?特征功能。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判处多种刑罚,并确定对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功能前面一段话写完之后,加上一句话是使法定的罪刑关系变成实在的罪刑关系的。必要条件在整个刑事诉讼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好,它的特征三句话,主体人民法院内容对犯罪人确定刑法性质,刑事司法活动。量刑的概念特征结束以后,讨论了量刑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准绳三个必须。必须依照刑法有关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条件和各种量刑刑罚裁量制度的规定,二必须依照。刑法有关各种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和各种量刑情节的规定三必须依照刑法分则和其他刑法规范规定的法定刑和量刑幅度。针对具体犯罪选择判处。适当的刑罚。那最后我们讨论量刑情节,量刑情节非法定和决定和酌定法定,又可以分为总则性情节,分则性情节。从功能上又可以分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

这几个点简单,不重复了。然后以法定情节为中心,我们开始讨论了累犯自首,立功坦白。都是分两种去讨论的,一般累犯五有18顾,特别累犯国控黑。一般自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特别自首,三类人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务性的罪犯,要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然后立功有一般立功有重大立功,

重大立功要求被检举揭发,协助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情形。立功结束,坦白不讨论,然后再向后。知道量和种型开始量刑一罪一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有三种,第一是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基本适用规则就是折中规则。吸收病科限制加重对应的情形已经做了列举二漏罪,

先并后减三新罪,先减后并并罚,以后公开宣告不实际执行宣告缓刑设置款期。宣告缓刑,缓刑,刑罚暂缓执行。对原,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制度,仍然属于量刑制度。对象条件。拘役三年以下实质条件有四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禁止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条件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老少运,应当宣告缓刑。缓刑犯要遵守的规定,社区监督迁居禁止自己会客有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缓刑的法律后果成功缓刑,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失败缓刑,包括又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规定,违反禁止令。缓刑以后是减刑对象条件管制拘役有期无期。

实质条件。减刑可以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可以减刑是有立功表现型或者是悔改表现型。应当减刑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型之一。减刑指的是减轻原判刑期怎么减,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十三年。减刑程序条件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以后是假释,假释对象条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期限条件,

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可假释,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哪些情况不得假释一累犯二。七+1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三终身监禁。终身监禁。四有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的。财产性判项。这些情况都是禁止假释的。

假释的法律后果成功假释原判刑罚,视为执行完毕失败假释,包括诱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规定,但切记没有禁止令。假设以后我们进入最后一个板块,追溯时效和赦免时时效问题有四大制度。期限五年,十年,15年,20年,包括四个秘题陷阱。计算原则从犯罪之日例外,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中断在前罪的追诉期限以内,又犯后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起算延长,有两种介入加逃避控告加不作为。介入加逃避。在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溯期的限制。二控告加不作为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以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最后一种制度即为赦免我国只有特赦而无大赦,特赦只赦其刑,不免其罪。特赦以后五年以内又犯罪可能构成。一般类犯如果特赦以后。又犯了国,恐黑前后罪,都是国恐黑犯罪,那还有可能构成特别类犯。呃,语速呃,有点快,不然的话这个时间就会太长。那么,这一过了这一遍之后的目的,

那么第一个呢?就是大家如果要是选择二次去听我们这个阶段的课,就是我刚给大家过的这一遍,你可以。听一听,那么我们要到什么时候要达到这种状态呢?我给大家提个要求,那就是在。八月底九月初。大家最好能在9月10号之前能够达到这种回忆的状态,复盘的状态。9月10号左右,我们的那个这个课啊,那个背诵课也结束了,你们要相信整个刑法放到你们的面前,

到时候我相信大部分同学的。复盘可能没有我讲的这么快,但是你想一想是能够复盘出八成以上,这个时候你的主观题才是合格的。不管怎么考,我们整个背诵宝典,整个背诵的资料包括给大家的21图是可以完整的,涵盖所有的主观题。而这些东西呢,它其实都是背诵有逻辑的,都是从我们第一个板块的框架展开逻辑,然后填充细节。呃,我们只要能花点时间分,则是我们的刑法是好克服的,

到了刑法分则以后,大家会明显感觉会轻松的。唉,你们不要说我给你们画饼啊。我真的不是给大家画饼,没必要分,则为什么说是轻松的呢?因为我们分则主要是讨论,比如看这两个几个罪,我就会问大家。啊,这个间谍罪。会和哪几个罪进行对比考?为境外会和哪几个罪名对比考,比如为境外这个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什么关系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什么关系和间谍罪是什么关系。

我们这个课主要是找什么找区别的?找它们之间的界限的是辅助大家在做选择题的时候能够正确率变高的呃,所以说整体来讲就会轻松很多。重点罪名尤其尤其是大家可能有点疑问的,我们到时候再去拓展好,我们先休息,然后再继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5432考试网 ( 蜀ICP备2022024372号|川公网安备51152402000101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5-3 04:32 , Processed in 0.07493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