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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下编第03章成熟时期的近现代法制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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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6: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上课了。静态部分的第三章。成熟时期的近现代法制对应到我们古代。封建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时期是唐朝。那么,近现代法制的走向成熟定型是在民国后期,即南京国民政府。一九二七年四月份,蒋介石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随即就在南京建立了南京尼时政府。然后就开始北伐,打到一九二八年下半年,

张学良东北议制形式上就统一了全国,结束了军阀混战。这第一段叫什么叫均证啊?均证时期。二七到二八。统一全国以后呢?就到了训政时期,训到八年抗战解放战争,内战爆发。一九四七年。颁布中华民国宪法典,就进入到了第三段宪政时期。然后到新中国成立,败退台湾。这是二七到四九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

第一个问题,立法指导思想单选题三民主义是核心。民族民权民生思民主义是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具体来看,还有以下几个思想理论。第一组全能分制五权宪法。政治政治孙中山把这个政治呢就分分成了政和治。权就是政,权能就是质权。政权质权一个权一个能人民。有政权,政府有质权。人民怎么行使政权呢?人民通过选出议员,组建国民大会。

啊,简称国会来行使国家政权。所以,国民大会简称国会,是国家的最高证券机关。政权是管政府的,有四项,分别是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二+2啊,前两个在管法律啊,在在在管官,后两个在管法。官员的选举干得不好,把官员罢免啊,

法律的创制及复决。这是由人民的国民大会来行使这四项政权,去监督五院政府。那么质权呢?就是能。政府来行使质权,叫政府有能有五项质权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分别是行立法,行政,司法考试和监察三+2。前三个法律一直选美国三权分立。但孙中山认为,这个西方的这个三权分立也有不足,所以又补充了我们法律继承。

我们的以法治官明职克责的优秀传统。加上了考试权和监察权,所以南京国民政府由五院构成,叫五院政府。五道单选题立法权选立法院行政权选行政院司法权选司法院,以此类推有五权,那就有五院。这就是所谓的人民有权,政府有能,人民行使。通过国民大会行使四项政权。管政府,政府呢?又分为五个月。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去管理国家事务啊,

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权能分置。无权宪法第二组概念。建国37训政保姆论结合刚才讲的背景,二七到四九大概南京国民政府分为三段。它不是一上来就搞宪政,混乱时期无法律,首先得统一全国,所以二七年成立政府以后,首先是北伐。实行了一段军政要用革命武装力量扫荡反革命势力,实行军法之治,但军政时间不长。就一年多到了二八年下半年。东北一支啊,

标志性的文件是训政国民党训政纲领的发布,二八年下半年这个训政纲领的发布。就意味着结束了军政就开始了训政了,那国家统一了,为什么还不能搞宪政呢?他还搞训政,那这就体现了。提到了训政保姆论。这是国民党的一个元老,叫胡汉明立法院院长。他提出了一个理论说。训政时期啊,人民还很小,好比是婴儿,他哪会行使国家政权呢?

需要由国民党来做人民的保姆,来教会人民,训练人民该如何行使政权。啊说直接一点就是替代人民行使政权,照说应该是人民的国民大会要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结果变成了什么?国民党行使国家政权。就不用成立国民大会,在训政时期是不需要国民大会的,人民还没长大,他还不会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替代了人民的国民大会,所以如果问训政时期国家最高政权机关,就不要选国民大会了,

要选国民党。全称叫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那照说是应该由国民大会督导,五院政府,那就变成了什么国民党督导,五院政府。那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呢,有一个常设机关。叫做中央执行委员会,那所以全称应该表达为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是训政时期的最高政权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权督导五院政府。那国民党代表大会也是一个会嘛!那闭会期间。就由这个常设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简称中职位行使政权。

那这个中执委呢,又设出来了一个具体代表国民党去指导五院政府的机关,叫做中央政治会议。中央政治会议就是中执委设出来,特设出来的政治指导机关由他具体去指导五院政府。啊,比方说指导这个立法院该如何立法?照说立法院是来行使立法权的,但由于训斥的是区国民党督导五院。所以,立法院制定的法律,一些重要的法律,立法院通过以后还不能立马生效,还得报道中央政治会议批准通过。立法院制定的法律也不得违反中央政治会议确立的立法原则,

这就叫国民党党制原则垄断立法权。因为这个考点叫立法原则。立法思想,所以重点讲的是立法院的立法权。受国民党督导。其实,广义来讲,推开来说,不仅立法院的立法权,包括行政院行使行政权,司法院行使司法权等等,这五院政府都要听国民党的。听谁的?听中央政治会议的,听中央政治会议的,

就是听国民党的,因为这个中央政治会议就是由国民党的常设机关政治委设出来的。那这里有这么几种考法,如果为宪法宪政。你比方说问依据一九四七宪法典,因为四七年宪法典颁布就结束了,这个军政真正搞宪政了。宪政就是传统回归到前面的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全能分治无权宪法问训政啊,问问这个宪政或者是问宪法典。启动宪政以后,国家最高政权机关选什么?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啊问宪政时期。五院政府受谁督导?

国民大会是吧?这是最常规的,但特别注意,如果问到训政这个概念,比方说依据训政纲领。依据训证,保姆论在训证时期,总之只要题干,前面有一个词说训证,那就不要选国民大会了。训政时期,国家最高政权机关选什么?国民党简称为国民党,全称是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还有一道题,

问训政时期最高政权机关谁来行使国家最高政权,就选那个替代国民大会的国民党代表大会。但如果换一个问法,问训政时期最高指导机关。那就不要选国民党了,不要选国民党代表大会,而选国民党代表大会常设机关中执委设出来的,中央政治委员会。或者叫中央政治会议抗战以后,还改叫国防最高委员会,这三个概念划等号。都得背,再说一遍,问训政时期最高指导机关不选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要选中央政治会议。

因为是由他具体代表国民党去指导五院政府。一个是最高指导机关,一个是最高政权机关啊,这个政权机关是个最大的概念,那就是选国民党最高指导机关选。选中执委设出来的中央政治会议。五院政府受中央政治会议的督导,受中央政治会议的督导,就相当于是受国民党的督导。这就是训政的问题啊。第二,立法三阶段。南京国民政府大概的立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大概分为抗战前抗战抗战后。抗战前第一阶段叫形成。

南京国民政府在抗战以前就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抗战爆发,以前三七年以前。就已经集中进行了频繁的立法活动,确立了六法的法统。它的六法体系是以法典为核心啊,六到法律部门好几个法律部门都有做统一法典,而且基本上都是在抗战前完成的。比方说,一九二七年就成立了南京国民政府,第二年,二八年就做了刑法典。二九年,三零年,两年,最后就做出来什么民法典,

它分两年做的,有五编,分两次做的。刑法典做出来就有了刑诉法典。民法典做出来就有了民诉法典。这全都是在第一阶段完成的,所以第一阶段叫形成那法典,后面还有配有地位阶的法规。当然,也有些特别的单行法规。这是第一阶段形成频繁立法,确立法统,那么抗战八年呢?也颁布了很多单行法规,法律抗战的立法表现为两面性,

一方面要。抗战另一方面,又要防共限共荣共。抗战的法令是公开的。防供限供的法律是秘密的。这是两面性。第三阶段抗战胜利以后,内战爆发就解放战争年代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两个词。完善崩溃。完善指的是六大法律部门,还有一个法律部门也做法典了,就是一九四七年的。宪法典啊,也正是因为这个宪法典的颁布生效,才意味着结束了训政,

开始了宪政。那宪法典颁布以前都是训政是吧?那训政时期国民党垄断了国家权力,所以它不需要宪法典。长期是用训政纲领,训政时期约法来替代,那到了抗战爆呃,抗战胜利内战爆发。四七年才做了宪法典,所以又有一个法律部门有统一法典了,所以叫完善。啊五五个法律部门都有法典了是吧?唯一的一个没有法律,没有统一法典的法律部门就是行政法。啊,

行政法法律部门是没有做统一法典,我们现在也没有行政法典是吧?这是单行刑法,单行行政法。那为什么完善以后又叫崩溃呢?这个崩溃指的是我们法制史的最后一个考点,革命根据地第三段人民民主政权。在这段时期呢,就解放战争年代,中共中央在一九四九年二月份发布了一个文件,就是我们讲义最后一页的。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的指示这一纸文件发出来,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六法全书在大陆地区就崩溃了。失效了,

明文废止了。这就是形成发展完善最后崩溃立法三阶段啊,抗战前抗战中抗战后。第三,法律体系。这也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什么叫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有效的。啊,各个法律部门构建的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或者构成要素叫法律部门,又叫部门法。为什么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我们叫简称为六法体系呢啊,六法体系因为它的法律体系是由六大法律部门构成的。

所以叫六法体系,哪六大法律部门呢?多选题是吧?下列选项中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法律部门的有。可以选六个,我们刚才讲立法三阶段,其实已经讲过一遍了,来再背一遍宪法,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五个了,再加上一个没有统一法典的行政法,六大法律部门有五个法律部门都有做统一法典。所以它的六法体系是以法典为核心。那从西方两大法系来看,

它这个六法体系是仿大陆法系还是仿英美法系构建?当然是仿大陆法系构建。过两天马老师跟大家讲法理课,会讲到西方两大法系的区别,六大区别,其中一个就是法典编撰不同。大陆法系总体上是倾向于编法典的。而英美法系不能说它没法典,但总体上是不倾不倾向于变法典。它主要的主要的法律渊源虽然也有成文法治理法,但更重要的是判例法不成文法。啊,所以显然你六大部门五个都有法典,那当然是仿大陆法系嘛,所以这个六法体系是仿照大陆法系国家建构的。

以法典为核心的六大法律部门构成的法律体系,这就是六法体系。我们再反向排除几个法,法律部门正面来背宪法,民法,民诉,刑法,刑诉,加上行政法是吧六个。反向排除自己做笔记啊,一个叫社会法。一个叫经济法。一环保法一个叫军事法。这四个。这四个法律部门是法理学的考点。

它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九大法律部门中中的。那我们法理学课上会讲到法律部门,法律体系这一节,最后会讲到当代中国,我们说社会主义呃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最开始说是七个法律部门,前两年官方教材再增两个加两个,一共是九大法律部门呃,加了一个环保法,加了一个军事法。其中我们现在有宪法及其相关法,也有民商法啊,也有刑法,也有行政法,也有诉讼法,

这些法律部门跟南京国民政府它是一样的。重复的就不说了,我们说几个不一样的就是当代中国法律部门法理学有的,但是我们法制实里。南极国民政府没有的。啊,这个出题人就会把你干扰到这里来,因为你法理学背过,这是法律部门,但我法制实体,这不是南京国国民政府的独立法律部门第四个。社会法,经济法,环境法和军事法这四个在法制史里要排除不选。那么,

法典为核心,还有配套的相关法规啊,法规就低于法典。啊,就好比国务院的这个全国人大的法律,下面有国务院的法行政法规嘛,但是你还要知道我们这个还有很多法规啊,它是特别法规,还优先适用啊,这里说的一般的低位阶法规。那么,这个六法全,六法全书什么意思呢?六法全书就是将六大法律部门所有的那些法典法规全部汇编在一本书里。法律合编打个书名号就叫六法全书,

以法典为纲,配套法规为目。那么,六法全书的编撰就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建构完成,实现了中国法律形式上的近代化。这个近代化已经达到了形式上的顶点。清末初步近代化,民国初期进一步近代化,到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建构,完成六法全书编撰完成。那么,这个法律体系就相当完善了。它有三个层级,分别是法典法规啊,这两个都说过了再说,

为了弥补法典法规成文法的不足,跟本央政府一样,它也有。法律解释,解释力也有不成文法判例法。啊,它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成文法之未备啊,就弥补法典法规成文法的不足来使用,没有法典法规的时候,我们就怎么办?来解释法律,或者说用判例来判案。这是跟北洋政府的一个共同点,但也有一个区别。北洋政府判定解释力也是重要法律渊源,

发布主体叫什么?清末的大理院。北洋政府最高审判机关跟清末一样,大理院发判例解释力,而南京国民政府虽然也有判例解释力作为其重要法律渊源。是它的第三个层级,但是。不是大理原发布,是司法院发布。呐司法院发布,因为南极国民政府最高的司法机关叫司法院。而北洋政府最高的司法机关是学期末大理寺改编而来的大理院,这要区别开来。当然,南区国民政府这个司法院是个大概念。

问,南极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选司法院,他总揽一切司法事务,但司法院在下设一些。直属机构。第二层级的司法院是个总概念,司法院具体来讲,司法院会设出最高法院来发判例。而司法院再设出大法官会议来发解释力啊,所谓解释力就是有权解释宪法法律。再背一遍。北洋政府时期有权发布判例解释力的选。大理院按期末去打最高司法机关大理院。南区固边政府谁有权发布派人解释你,你要选司法院。

但如果这个题里还有什么最高法院大法官会议,那你选就选更精准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会议标准表达应该这样说。南极公民政府时期,司法院下设的最高法院发判例,司法院下设的大法官会议。发解释力有权解释宪法法律。当题目没有提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会议,你选这个司法院也不会算你错,因为这两个都是司法院下设的机构。好,这就是六法全书。第四,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你把这个法律制度可以换四个字,叫立法活动。

就好比是我们北洋政府,是不是也有这个考点呢?在立第一个专题立法概况下,有个考点叫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这里所谓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特点,其实就是在说它立法方面的特点,不是司法,它是在第一个立法专题里讲的。因为后面我们还有一个司法的特点,这要区别开来,所以看清楚题目,它问什么,如果问法律制度的特点,就是在问立法的特点。那立法上有什么特点呢?

你会发现这四个特点有至少有两个和北洋政府立法特点是一样的。就是你的第二点。和第四点。北洋和南京这两段都喜欢制定颁布众多的特别法规。单行法规。北洋政府和南区国民政府也都喜欢用判例解释例。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这是两个共性。另外两点其实刚才讲立法思想都讲到了第一点,南区公民政府的立法有一个根本的指导思想的核心就是孙中山的遗教。孙中山遗教于什么三民主义。而是在三民主义思想指导下,再进行立法。答题法思想。而第三点也是我们刚刚讲的,

它构建出来的一个法律体系是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仿大陆法系的。以法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简称六法体系。三个层级法典法规判例解释例六大法律部门。噢,这是南京国民政府立法的四个特点,这也是一道简答题。至少考过两次简答了,就这个题用一个口诀来串,叫做孙中山六不六特别六。孙中山就是第一点,孙中山一叫三民主义思想为指导核心。六就是六法全书,六法体系六不六的不就是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特别溜的特啊,就是特别法多于普通法,特别担心法规。效力用于普通法。六不六,特别六啊。好说完概况,再分法律部门,先看宪法,那我们说了,只要是近代部分,首先讲部门就讲宪法,法律部门。来,我们先回顾一下吧,

从期末开始,每一段讲了哪几个宪法文件或宪法点。期末讲到了钦定宪法大纲和19信条。南京临时政府讲到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临时约法。北洋政府讲到了三个,分别是一九一三天坛现草,一九一四。原纪约法一九二三会选宪法。这个如果你现在背不出来,你课后必须得背的啊,这个是做一个宪法专题的总结。那到了南京国民政府呢,有四个文件。其实正儿八经的宪法文件应该是三和四。卸法草案卸法点。

但由于南京国民政府它比较特殊,它搞建国30期训政保姆论,所以在讲宪法草案,宪法典之前要讲一段训政的问卷。两个训政的文件分别是,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和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这两个文件都有训这个字对应的内容,就是训政保姆类的内容,它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抬头是中国国民党。后者抬头是中华民国,这也是区别什么意思?训政纲领严格来讲,它都不是立法文件。它是国民党中央发布的,

它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做的。所以它只是一个党的文件。呐,所以好像不够正式是吧?所以到了二三一年再次用宪法法律根本法的形式。做了一个训政的法律,叫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这提高它的规格地位。其实这两个文件的内容大同小异,都在讲一个问题,训政保姆论以党治国,以党训政。党制原则,具体展开,我们就把训斥保姆论再背一遍呗,

这两个文件讲什么呢?还在讲在训政时期不成立国民大会。不由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最高政权而t取而代之的,是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政权机关行使政权,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设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行使政权。中央执行委员会又设出来了中央政治会议,或者叫中央政治委员会抗战后,又改叫国防最高委员会,由它具体代表国民党。督导五院政府作为训政时期最高指导机关,这样的话也要会背啊,就是训政保姆的内容,前面讲立法思想的内容。

训政纲领,训政时习约法就讲这个。啊,就讲这个正是由于二八年训政纲领的发布,正式标志着结束了第一段军政就开始了,第二段训政,那就搞训政保姆论。啊,国民党就垄断了国家权力是吧?我们以顺证实习约法为蓝本,再来梳理它的四点内容。毕竟这个更正式是吧?它是宪法性文件的形式,立法形式,根本法的形式,

在确立勋章,保姆论。四点内容也是一道简答题。第一点强调,国民党垄断权力。第二点强调,五院政府。这里有没有说确立到国民大会制度啊?没有的训政时期需要国民大会吗?不需要常规的套路,应该是国民大会督导五院政府。而现在,把国民党替代了国民大会,所以就是国民党督导五院政府。因此,

第一点答国民党,第二点答五院政府。啊五院政府还是要构建的管理国家社会事务,行使五项职权,但五院政府不是受国民党会的督导,而是受国民党的督导。一国民党二五院好国家讲完讲公民,那既然是以根本法形式是吧?宪法形式的文件那?也规定了一些公民权利义务,但是也有限制,最后再加一个特殊的。利用国家名义发展官僚资本啊,就好比我们前面背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那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还记得吗?

第一点,答国体。第二点,答政体。第三点,答公民权利义务。这都是常规操作,你特别记一个。第四点,保护私有财产原则是吧?这个比较特殊,单独背一背。啊,这里也一样,第一点,

国民党第二点五院第三点公民权利义务,台湾国家台湾公民,哎,最后来个特殊的利用国家名义发展官僚资本。都跟经济有关价格第四点,这也是道简答题。但你不能一直虚拟下去吧。你从二七从从这个二八年就开始训是吧?二八年就开始训政训,到三一年还在训政啊,三一年五月份训政,17月法。通过六月份公布实行。那再往后面走,到了九月份呢,

一九三一年就是虚证实续约法颁布的同一年。九月份九一八事变爆发。九一八事变爆发日军就侵占了中国的东北。到了一九三二年。1月28号,上海一二八事变啊,日军轰炸上海一系列的事件,就国内舆情啊。就纷纷给国民党以压力,不能再训政了,你赶紧搞宪政,你再训下去,又要亡国了。日本鬼子打来了。国民党到了三二年年底呢,

就迫于压力决定好吧,我们准备搞宪政,那搞宪政那就不能用训政文件,那就要做宪法典,对吧?宪法典之前首先做宪法草案。这一做就做到了三六年。因为当时还是训政时期,国民党垄断权力,所以立法院包括什么宪法起草委员会,他在起草宪法文本的时候也要多次讨论,多次修改好,他定稿了还不能直接表决,还要交国民党吧。叫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吧?

国民党再来讨论,所以搞来搞去,搞到最后搞到三六年才搞出来,三六年5月5号做出来的。为了区别于北洋政府的那个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那个同名文件。中南呃北洋政府那个叫什么叫天坛现场?所以把这里叫什么呢?5月5号做出来,那叫五五现场,以示区分大名是一样的,打个书名号都叫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背一遍北洋的叫什么?北洋叫一九。一三,

天坛县城。南京这个叫什么?一九三六。五五现场。这要区别开来。噢,那这个宪法草案其实跟一九一三天坛宪草一样,命运多彩。没有,马上表决通过为宪法典,我们先复习上午讲到的天坛现场,天坛现场一九一三年做出来防范限制。袁世凯。啊内参任期审计院是吧?多方面限制袁世凯,

但袁世凯把他干掉了。解散国民党,取消国会导致天台县长成为一纸废文,过了多少年才变成宪法典?过多少年,十年到了,一九二三年才变成宪法典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典。对吧,那这个一九三六年的五五线槽呢?过了11年。还多一年。为什么会隔这么长时间才变成宪法典?因为三六年5月5号草案做出来,仅过了一年。

一九三七年。7月7日,七七事变爆发,抗日战争全面爆发。那国民党就说了,那这是抗战了嘛,是吧?全面抗战呐,宪政问题暂且搁置,一旁抗战胜利再说。那这一打不就八年吗?打到一九四五年抗战取得全面胜利,四六年解放战争爆发才颁布了宪法典,才真正的结束了训政。所以最后是到了四七年宪法典。

以这个三六零的五五线槽为蓝本,做成真正的宪法典,前后就隔了11年时间。呐,这就是民国的两个宪法草案,两个宪法点,而且你还会发现有个区别。天坛宪草和贿选宪法北洋的草案宪法典采取的政体都是责任内阁制是吧?上午讲北洋讲过,而南京国民政府的五五宪草和四七宪法典都采取什么呢?总统制它不是责任那个,而是总统共和。好用的是总统制。好,你既然是宪法草案,

宪法典,你肯定要规定什么国体政体,那国体就是讲国家性质,谁是统治阶级是吧?那还权于民呗。人民的国民大会行使政权嘛,所以有了国民大会制度,那政体呢?总统政体。噢,国民大会督导五院政府嘛,所以第三点五院。你就会发现你做对比哦,一个对比是天坛现场责任内阁五五现场总统。好,

第二个对比训政时期约法一,国民党二五院。而五五现炒二。公民大会三五月。你看一个是国民党督导五院政府,一个是国民大会督导五院政府,这个是区别。啊好,就像教材里讲到的这个讲义,说到的这个五五仙草,因时局变化,未付诸一决,我们刚才介绍了就八就就就是这个八年抗战嘛。抗日战争爆发了嘛,所以没有立马生效。

但他成来成为了后来一九四七宪法典的蓝本。过了11年才生效。好八年抗战胜利,四五年抗日战争取得全面胜利,四六年内战都爆发了。解放战争爆发,国共开战了。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南京国民政府单方面召开了一个所谓的国民大会。然后就通过了宪法典,就是一九四七宪法典。它没有别称好,一般讲这个宪法典会加一个年份,一九四七或者说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以区别于北洋这个二三宪法,

会选宪法。这部宪法就是以十十一年前,三六年的这个五五宪草为底本。四七年元旦公布圣诞生效。一九四七年生效了,这个宪法典才真正标志着结束了多年的训政,真正的启动了。宪政,所以我们刚才说到,如果问依据四期宪法典国家最高政权机关,或者谁来督导,五院政府就不要再选国民党了。又回到了常规操作,人民有权,政府有能,

全能分置,无权宪法,那就是国民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政权国民大会才是国家的最高政权机关。啊,就是下面内容的第二点。所以看清楚题目,问的是宪政,还问的是训政。四七宪法典有五点内容,第一点讲的是思想宪法典会讲国体政体,那这部宪法用什么思想来指导确定国体政体呢?核心思想,三民主义是吧?包括五权宪法,

全能分制,用这些立法思想,在确立国体政体好思想说完就要答,具体什么国体,具体什么政体。国体中华,民国民主共和国。民国的权利属于全体国民,所以由国民选出的国民大会组建的国民大会来行使国家政权呗。所以第二点,国民大会作为国家政权机关,在讲国体问题。那正题是什么呢?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它是以11年前的五五现场为蓝本,

五五现场是总统制,所以它也搞总统制。就我们刚才说的北洋的草案,宪法典责任内阁南京的宪法草案,宪法典总统。这是国体政体。注意一个细节,这才写的是形式上的总统制。也就是说,他不是狭义的纯粹意义上的总统制,纯粹意义上的总统制,我们是说总统权力是很大的,总统不仅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收了那个政府都得总统负责。总统统帅一些权力是吧?

但这个总统制呢?四七宪法典只能算形式上的总统制,因为这个宪法典的条文讲到。总统有很多权利,还是要受立法院,行政院,检察院的制约的。受五院政府制约,而总统权力受五院政府制约,那不是责任内阁制的特点吗?对吧,所以其实有很多法制史的本科教材,把这个四级宪法典并没有说它是总统制,有的直接说成是责任内阁制。还有的说是半总统制,

那宪法课会讲到以德国为代表的是责任,内阁议会共和以美国为代表是总统。如果兼采双方两边都沾一点,就是法国为代表的半总统制,就各种观点,而法硕考试观点问题,我们不讲那么多。我这叫考试,什么观点?我们的考试当然是考试分析的观点嘛,那考试分析说是总统制,你就按总统制答呗,当然你注意形式上的总统制。他不是纯粹的总统制,因为他总统权利还是要受立法院等五院政府限制的。

国体说了,政体说了再说什么呢?政体是政权组织形式,我们是不是还有一个国家结构形式啊?就好比我们北洋政府时期,我们讲的贿选宪法。我们讲到了政权组织形式是责任内阁制,那国家结构形式呢?就地方分权呗,是吧?实际上是划分示例方案,为嘛这讲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所以这里也一样,讲完横向分配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我们还有一点就是讲中央与地方,

整体与部分的问题。国家结构形式和会选宪法一样,同样地方自治。而且这里说的更明确,省县两级地方政府资质。它明确规定,为地方是两级省,一级县,一级,两级地方政府都是自治的,中央跟地方是分权的。就赋予地方更多的自治权。呐,好思想说了。在思想指导下,

国体说了,政体说了啊,政权组织形式说了,国家结构形式也说了,那宪法还要说个什么问题啊,说国家还要说谁?还是说公民吧,所以再来一条规定了人民权利义务。啊,这就是四七七八点的五点内容。异议其异议,刚才也讲了,这是它的颁布生效实行,就标志着南极国民政府才真正的怎么样。结束了训证,

启动了限证照实就是开始。啊,这已经四七年圣诞节了,所以真正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大陆地区这段时间。长期是哪一段呢?汛政。四七年年底才开始搞宪政,就宪了四八年,一年,四九年就败退台湾。对吧,长期是考训证,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考训证的考点是比较多的,就考训证保姆论啊,考训证实习约法的内容。

当然,这部四七宪法典在中国近代历宪史上也是一部内容系统完整的一部宪法典,也是中国法制近代化的主要成果之一。啊,这是在点赞。但是呢,它也有不足不足,就是公安所有的立法背景,它是在内战爆发以后,国民党单方面召开所谓的国民大会,表决通过的宪法典。没有中共以及各民主党派参加,他单方面做的,所以他在代表的广泛性,合法性上是存在问题的。

好,再讲一点,就是刚才说到的五个内容的第三点形式上的总统制,总统的权利是要受无院政府制约的,但是这个。到了18年就发生了变化。四七年的宪法典过了半年,四八年5月10号又颁布了一个文件,叫动员刊乱时期临时条款。这个文件在讲什么规定?以刊乱为由,无限扩大总统的紧急处分权。将宪法规定的紧急处分和宣告戒严的总统权利不再置于立法院的限制之下。反过来说,这个文件颁布以前,

总统要想。宣布紧急处分戒严要行使这些权利,他说的是无效的,必须要立法院追认。才能生效,所以前面讲的它只是形式上的总统制,总统权利会受立法院制约,但是四八年的动员条款发布以后,这个刊断条款发布以后就不再受制约了。那就变成了总统权利更大了,所以叫无限扩大总统权利,紧急处分权,那至于什么时候结束判断总统说了算。那主动权又变大了,就有这个有有这么一个变化。

好宪法就说到这里四个文件啊,背一遍一训政纲领,二训政时期约法。三,宪法草案五五宪草四宪法典啊,这是南京国民政府这一段的四个文件。说完宪法,再看刑法。南区国民政府二七年成立,到了二八年,首先就做出来了刑法典,这是我们的向来的套路,即便你分法律部门单独做法典,也是先做刑法典,再做民法典。

清末不就这样吗?先做大清现行刑律,新刑律等,做到明律曹案来不及了,只是曹案他就亡灭亡了,对吧?那你北洋不也这样吗?北洋先做的是刑法典,再行性刑律,它民法典也是草案就没了。往南京也这样啊,先做刑法典,还做了两部刑法典。啊,二八年做的刑法典,

二九三零年再做民法典,先刑后民,我们新中国不也一样吗?七九就有刑法典。九七还有刑法典到了,前几年二零二零年才有民法典啊,都是先刑后民,这跟我们的传统有关,重刑轻民。二八刑法叫旧刑法,三五刑法就叫新刑法。南极国民政府两部刑法典。那这两部刑法典进行对比,与二八旧刑法相比,三五新刑法由客观。

改为主观。那就更强调主观。第二,由报应改为防卫。这是两个转变啊,如果题目里张冠李戴跟你反着说就是错的,特别注意这个防卫主义,它不再是报应主义,在报应主义的刑法思潮下会认为。刑罚的功能更多的是打击犯罪。而在防卫社会主义思潮下,会认为刑罚的功能更多的是保全教育,预防犯罪。所以,防卫社会主义之下,

在三五星系法典里就专章增设了保安处分制度。这是三务刑法典最大一特色。保安处分啊。在哪一章呢?是总则里的一章还是分则里的一章呢?总则12章,分则35章,当然是分,当然是总则。它不是讲哪个具体罪名定罪量刑是吧?这是总则的一项制度,叫保安处分制度,体现防卫社会主义。下面是一道简答题。简述三五新刑法典的内容。

三个特点,第一点简单就是既学西方,又受传统的。既要学习西方通行的刑法原则。又要注重采纳与传统宗法伦理性质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简称学习方守传统。学西方,学西方什么,学西方的原则。比方说,继续用西方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啊,刑罚人道主义原则,包括西方的罪名体系,刑罚制度啊,都学西方。

啊,当然,它不是第一次采取最新法定了吧?第一次采取最西方最新法律原则是哪一部?刑法典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的刑法典,叫大清新刑律。是吧,但它这里三无刑法典,也是罪刑法定,但它不是第一个罪刑法定。那守传统怎么表现呢?为了继承传统的宗法伦理精神,这个三五刑法典也保留了更多传统中国刑法的痕迹。四个表现,这四个表现正好也是一道多选题,

那如果是简答题,肯定也是要答的,就是到了一九三五年了,我们还在用古代的三八西服为当其罪,里面的一些内容。比方说,继续规定对侵害直系尊长亲属的犯罪加重处罚,这不就是准五福已知罪吗?继续规定同居相隐不为罪。继续规定轻逐街犯盗可以免罚。继续规定一夫一妻多妾制。还可以纳切的。呃,南京临时政府禁了烟,禁了赌,

没有禁纳妾到南京,国民政府都还是助农纳妾的。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曾经发布过一个判例,就明确说了。啊,这个纳契是不构成重婚罪的。啊,继续可以纳企啊,国民党可以纳企,到了共产党这里才不能纳企,这根据地以后的事情。这是第一点,既学西方,又守传统。

学西方背几个刑法原则,守传统四点,体现中法伦理的。一些原则,比方说准五负一之罪同具项也不为罪,一夫一妻多妾制等等。第二,罚的效率。法律效力,这法理学也会讲是吧?时间效力,空间效力,什么对人效力?这个讲两个一个时间效力,一个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跟我们现在注意区别,我们现在是刑法老师,也会也会跟你讲这个问题从什么呀?重旧对吧?叫重旧,但是这个三五刑法典是重新。它不是从旧兼从轻,它是从新兼从轻,所以出题人可以给你搞成一个从旧。或者搞个从重那都不对,它不是从旧从重,而是重新从轻。而空间效力跟我们现在是一样的,折中主义或叫综合主义啊,能管得上都管,

但一定有个排序。先属地,再属人,再保护,再普遍管辖是吧?这个刑法老师讲的比较多,我就不展开,所以一定是以法理学也会这样讲。即便都用,一定是以哪个为主?法律规范跟其他社会规范不一样,你比方说宗教规范,它是以属人为主,在效力上,而法律规范一定是属地为主。

啊,商务刑法典也是以属地为主,首先看国内范,国外范是吧?属地为主,再看属人保护,普遍管辖。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这一点是前面的刑法典都没有的。啊,你比方说刚才第一个特点什么学西方的罪刑法定,这个早在大清新刑律就有,而这个保安处分大清新刑律没有。再行新刑律也没有二八,旧刑法也没有。

那正儿八经就是三五刑法才开始,有的因为已经改为防卫主义,不再是报应主义,所以专章在总则篇的最后一章。增设了保安处分制度。首先记一个定性,保安处分不等于刑罚。这两个概念不能画等号。所以这两种制度,它适用的对象是不同的。已经构成犯罪的人不适用保安处分。适用刑罚。定了罪。就除以刑罚,什么叫刑罚五+2?

源头在哪里?在大清新型里。三五超二八二八超战型战型超大清。源头在大清新刑律五个主刑死无有拘罚两个从刑尺度公权没收。包括一+1总则加分则两边。五+2刑罚。都是源自哪里大清新刑律。大清新刑律是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啊!这两个问题一+1,五+2,一直影响到三五新刑法。已经构成犯罪,就用五+2除以刑法。那什么情况下,用保安处分呢?

他不是适用已经构成犯罪的人,他适用以下这么几种人一,这是多选题是吧?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适用保安处分?哪个选项说已经构成犯罪的增员选不选?不选那是用刑罚的,那什么情况用保安处分呢?保安处分的适用对象第一种人。未成年少年犯。第二种人有犯罪嫌疑的人,第三种人有潜在犯罪危险的人,你看这些词。它更多的讲的什么社会防卫主义预防犯罪,讲这个当然它跟刑罚一样,有个共同点。

都动用了国家强制力,都是一种强制性措施。都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刑罚侧重于打击犯罪,而保安处分侧重于预防犯罪。这也是区别,正是因为它也是一种强制性措施,所以保安处分的实施方式有两种,拘禁非拘禁,它是刑罚的补充。啊,这是关于保安处分的问题,这是商务刑法典最大一特点。和北洋政府一样。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都有一点,

叫做制定颁布众多特别法规是吧?优先适用。所以刑事方面很多特别法规,北洋政府的刑事特别法规比方说比较代表性的啊,图形改写条例。一失条例,这是上午讲的,那南京人民政府也颁布了一系列的刑事特别法,赋予其高于一般这个刑法典的效力。打击对象广泛,主要是为了干嘛的呢?重点就是为了镇压共产党和民主进步。爱国人士的。比方说,这里的惩治盗匪暂行条例暂行反革命治罪法共产党问题处置办法刊乱治罪条例啊等等。

而且跟北洋也一样,采取的是重型主义。所以我们有几个。断代都是采取重刑思想的,比方说秦朝战国是吧?这一段法家思想再比方说典型的明朝。再比方说,民国民国里的北洋和南京也都是重心思想。刑法说完,说民法。清末北洋是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都是民商分立,都要做商法典的,但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我国近代社会第三次进行民法典编撰的时候。

改了首次采用了民商合一的原则,不在民商分立,而是民商合一。这个是首次采用。问,首次采用民商合一体例,不要选清末,不要选北洋,更不会选南极临时任务。南极临时任务都没有民法典编撰。你要选的是南京国民政府。首次采取民商合一背一遍清末北洋民商分立南京。首次怎么样合一了?我们现在是合一还是分立也是合一的是吧?什么叫民商合一啊?

就是民法和商法是一个法律部门。它不是必列的两个独立法律部门,它是一个法律部门,所以民法典之外是不做商法典的,民商合一就是不做商法典。因为商法跟民法是一个部门,它只做民法典,不做商法典。啊,再推一句话,那你不做商法典,那商事法律规范的条文往哪写呢?如果把所有商事法律规范的条文。合在一起统一发布就叫商法典嘛,那你不做商法典,

那你商法法条往哪写呢?又变成两句话一。能写进民法典的,写进民法典。二写不进民法典的做单行商事法律。分别做解释,一能写进民法典的写进民法典,可以考虑到单选题问能写进民法典的商事法律条文。写进民法典哪一边答第二编债。不是债权啊,民国以后的第二篇叫债。沙发那东西已经在这一边。第二句话写不进民法典的做单行立法。什么叫单行立法?我们往下翻,

翻到这个括号三商事立法,提前把这个讲了,这就叫单行立法,它没有统一的商法典,没有一部法典叫做中华民国商法。我们现在也没有一部法典,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没有吧,但商法这个法律部门下,每一个领域是不是有一个单行的法律啊?它不是统一商法典,但有单行法律。比方说,我们现在有什么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

保险法这些,哎,南京国民政府也是这样。有七个单行商法。下列选项,这了不得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单行商事法律?这七个都可以选。啊口诀公海爆破银票交易公公司法海海商法报保险法破破产法。银票交易分别是银行法,票据法,交易所法。这就是七个单行商事立法。假设把这七个法律的法条全部合在一起,

用一个法律文件的形式统一发布出来,那个叫什么?统一商法典。但它是每一个方面单独出的,所以叫单行法律,它不是统一法典。就好比我们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前。民法我们没有统一法典,以前二零二零年才有嘛,三年前才有那二零二零以前呢?民这个大民法里某一方面的问题,我们是不是也是单行的一部法律啊?民法通则或者叫民法总则合同法是吧?侵权责任法啊,物权法你看它是单单独一块的,

后来把这些所有内容全部合在一起,用一个文件发出来,叫统一的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后一条写的很清楚,好比灭霸打了一个响指嘛是吧?本民法典生效之日起,那前面那些单行民法全部失效。这就是单行法律跟统一法典的区别,我们现在没有统一商法典,有统一民法典,统一刑法典,统一的宪法典。那我们现在有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呢?没有,也是单行的法律。

行政法这个领域,某一部某一个方面做一部法律,某一个方面做一个法律。比方说,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是吧,等等啊,行政处罚法。假设哪一天把这些法律全部合到一起,当一个文件发布出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或者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典。那就是统一的行政法典。我们现在还没有,据说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了。

你再不过,可能以后还要背行政法典。啊法,这个东西你越早过越好,那立法是不断的完善的司法解释越来越多是吧?法典也越来越多。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里已经纳入了已经启动了在研究要看看怎么样去编撰这样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已经开始做这个工作了。南京国民政府没有行政法典是吧?六大法律部门就行,政法部门没有统一法典,另外五个都有。好,这是这样一个问题,

好,回到前面来,刚才说了半天,我们是在解释。还没有说到民法典的,我们只是说民法典之外要不要做商务法典的问题,对不对?我们再回到这里来哦,还有一个问题没说完啊,把这个说完那。有的是民商合一,有的是民商分立,再背一遍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典之外不做商法典。能写进民法,

写进民法典的,在编写不进的,做单行商法。好,另外那什么叫民商分立呢?民商分立是指民法典之外要做商法典。商法是跟民法并列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对吧?好,最后记一个断代。清末北洋民商分立南京开始首次民商合一,还没有完。还要问你清末北洋民商分立学谁?南京民商合一又学谁?哎,

还要记几个其他的外国的国家,那么我们要记住南京国民政府首次采取民商合一。觉得是五个国家应。美瑞鲜苏鲜是鲜螺叫泰国啊,英国美国瑞士鲜螺酥鹅。这五个对应到南极国民政府民商合一。那反过来南京之前的清末和北洋采取民商分立,又学谁呢?德法日。你可以简单记清末北洋民商分立学大陆发行。对吧,法德就是代表性的大大陆法系代表性国家。南京国民政府民商合一学英美法系以英美为代表,英美瑞先说。能背出来吗?

背一背期末北洋民商分立学谁法德日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之外,要说商法典。好南极国民政府首次采取民商合一学谁?英美法系国家具体五个英美瑞先书。刚才我提示出来的都是可以考选择题的。好,我们再回到民法典本身上,因为刚才说了半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只是在解决一个什么问题呢?民法典之外。要不要做商法典的问题,我现在我不管你民法典之外做不做商法典做也好,不做也好,合一也好,

分立也好。我就看你这个民法典本身。没有区别,都是德国五辩法体例,也就是说清末北洋民商分立,但民法典德国五辩。好南京国民政府民商合一,不做商法典。民法典本身不还是德国伍边法吗?所以在。民法典本身的体力问题上,清末北洋和南京合在一起,记都学谁?就问你,不问你。

民商合意,民商分离,就问你。民法典几编?选谁篇章体例都选学德国,都是德国五边法体例,这个也很容易搞错,因为我们前面说的民商分立期末北洋。学的是德国。啊,而名商合一学的是医美。但是那个问题说的是民法典之外做不做商法典,我们现在不管你做不做商法典合一也好,分离也好,只要是民法典。

管理合一分立,总之这三次民事立法,清末的北洋的南京的,只要是问民法典本身通通答。德国民法典体例,他也是学的德国,也是五边法。你。哎呀,说一个区别也可以说,就是都是五边法体例,但清末那一次第二编叫债权。北洋和南京这两字第二边叫寨就是一个字的差别,但不妨碍我们说三次近代的民事立法。都是学德国民法典体例,

五边法来再背一下哪五边?第一边总则,第二边债不是债权啊,那个商法就写进这一边是吧,第三边?物权第四编,亲属第五编继承,这肯定是要背的。就清末北洋,南清都会考这个。那么,南京国民政府这部民法典在制定上有个特点,八个字,分边草理,分期公布。

刚才我们是分边分几边分五边德国体例分期公布,分几期分两期或者说分三期都可以。分两年分三次拿出来的。一九二九年先做出来了总则编。同年11月又做出来了债篇和物权篇,就二九年做出前三篇。次年一九三零年做出后两篇。这个就叫分边草理,分期公布,它不是一次合盘托出的,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不也是分两次吗?第一次拿的只是民法典的总则篇是吧?叫民法总则,后来才作为民法典的呃分批拿的啊,

这条文太多,一时搞不出来,工作量太大。这叫分编草拟分期公布,有一年考了个选择题考年份。问,你中华民国民法典最终完成于哪一年?二七二八二九三零选哪一年?三零年最后是三零年,拿出了最后两篇,最后全部完成,最终完成,所以这部分民法典可以叫。一九三零民法典。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办行的民法典。

因为前两次清末北洋叫草案。大清明律草案明律第二次草案。这部民法典德国五编共29章1225条啊,比我们现在少一点,我们新中国的民法典是1260条,对吧?体力和期末北洋一样,德国体力总则债务权亲属继承呐,把这编背下来就可以。偏不明好下面是一肯定是一个重点啊,主要内容和特点,这个考点五个要点。多选题常考。简答题考过三次。后期我还会来好几次呢,

我待会结课之前我再跟大家说我们后面的复习计划教学体系啊,那有一次课我们就会讲到主观题。那主观题你千万不要认为当然有的同学,你是二战的,说我你前面技术很好,你已经开始背主观题了,你千万不要有个误区啊,你不要觉得已经考过的就不会再考。没有这个说法的,在法制史里考过一次的,可以考第二次。考过第二次,甚至于还可以考第三次,你就像这个题简述中华民国民法典内容特点,考过三次简答题了。

隔几年考一次,隔几年考一次,那最近八年没考。啊,即便最近八年没有考它简答题,但多选题还在考。它毕竟是我们第一部民法典。好五个内容特点,我们先把第二点和第五点拿出来说。就像我们评价刑法典一九三五新刑法典的第一个特点一样,叫什么?既学西方又。守传统对吧?这句话在这里同样适用,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之最,

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催生本国民法。这么学习方面。然后特别是像婚姻家庭制度,叫亲属继承篇里更多体后体现出浓厚的固有法色彩,那么说传统呗。就既学西方,又守传统呐。而且就像大清名利草案给他的评价一样,前三篇更多的学习方引进了德国,日本,瑞士等民法的大量条文。后两篇更多的时候,传统带有较多传统色彩。就是我们大清明历史上的一个评价,

前三篇模范列强为主,后两篇固守国粹为主,那这句话在这里也可以适用。简称为既学西方,又守传统,但注意还是那句话啊,他是为主,你不能认为他前三篇引进西方各国民法条文,他就完全不守传统。那不是的,它主要是学西方,你也不能认为清楚,继承篇完全的是保留传统,没有学西方,它也学西方,

但主要是守传统。为主啊,为主相对的概念好一下就解决两个要点了。然后再一个要点就是我们前面已经讲过的,它民商合一嘛是吧,首次采取民商合一的体例嘛,正好这里有一个单选题选债,对不对?第二篇债,你知道债这个字,你就马上能关联到民商合一上去。啊,商法内容能写进民法典写进债这一篇,因为它不做独立商法典。还有到。

单选题不选债债是第二篇选第三篇物权篇。诶,正好又有一个要点,物权篇是什么呢?物权篇。规定最详细。啊,规定最详细。就这五边里。他来一道单选题,问哪一边内容最详细?不要选总则篇,不要选债篇,也不要选亲属继承,选的是物权编。

我们拿数据说话,你看前面体力结构这个考点下五编的篇目名,包括它的章数七章,两章十章,七章三章,哪一章哪一篇的章最多啊?那不就是物权片吗?它条文最多,内容最多,这就是它的一个特点。这部民法典重在维护的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地主土地经营权,由以物权编规定罪详。所以第二篇债单选题推出民商合一,第三篇物权篇规定最详推出,它重在保护物权。

还要注意的是,重在保护物权这个重不是绝对的重。它是相对的重。什么叫相对的重?只是相对于其他几边而言。物权篇。讲的更多,而不是说对于物权所有权进行绝对保护,不是这个意思,因为诶,这又推出了第一点。因为它采取的是社会本位。所以它不是绝对的重,什么叫社会本位与社会本位对应的概念,叫个人本位。

如果题目里写个人本位错,你只能选社会本位,这也考了好几次。个人本位对应的是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我不知道民法老师会不会讲这个法理,应该会讲,讲到西方两大法系差别的时候啊,说同属英美法系,英国跟美国不一样。好同属大陆法系,法国跟德国不一样,在这个地方就会对比法德的区别。相差100年,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对应的是自由资本主义实行对于个人权利,

个人自由绝对保护。神圣保护原则。绝对保护原则。而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民法典阶段叫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就变成了社会本位了。对于个人权利就不是绝对保护了,个人就没有绝对自由了。对于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又有限制条件了。条件计。不得妨碍社会公益方财保护,所以这个叫社会本位。啊,所以只是相对的重在保护物权不是绝啊,

不是绝对,同时它也确立了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啊,在民法里我想这个过失可以换换换一个表达叫过错嘛?就无过错赔偿责任啊,最开始有过错才有责任是吧?还有什么过错推定那后来无过错都可以有责任,比方说特殊侵权行为。那就是无过错责任,违约责任也是无过错责任,在构成要件里是不需要过错的是吧?那这个时候也有了,这就是这部民法典的五点内容。意义前三后二啊不一样,这是它的特色。然后给他点赞,

他基本达到了世界近代民法典的水准,那就像我们评价那个宪法典一样啊,基本上达到先进水准。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近代化的重要标志。这句话是通用的。马,然后马上话锋一转啊,那部宪法典是高水准重要标志,但是它的代表的广泛性,合法性有问题是吧?那这个民法典呢?它也是世界水准重要标志,但是呢。他没有真正切实推行过耕者,

有些田节制大资本的社会改革政策。噢,这是它的不足,它没有真正解决民生问题。啊,好名商就说完了。南京国民政府最后一个问题,司法。还是那个套路司法机构。适用审判。司法机构方面。北洋是学期末的。但南京没有学,北洋没有学,清末它源于它的五权宪法啊,

全能分制五权宪法。所以政府由五院构成,那么最高司法机关叫什么?叫司法院,司法院在下设最高法院行使最高审判权。还有三级法院,分别是最高法院,省级的高等法院和基层的地方法院。为什么地方是两极啊?为什么是两解?你看我们前面讲一九四七宪法典,不讲过一点吗?省市两级地方政府自治。地方几级两级,所以地方两级法院加上中央的最高法院,

一共几级法院?三级法院,这是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院组织法三二年公布三五年生效。所以这个三级法院三审终审是法院组织法的规定。那反过来说,那这个法院组织法公布生效以前呢?那就不是三级法院三审终审,所以它南极国民政府分两段讲。最开始还没有做出这个法院组织法的时候,沿用了清末北洋的四级法院三审,终审是到三五年生效了。法院组织法以后。才改为的三级法院三审终审。第三审就最高法院这个第三审只进行法律审,

我们有事实审,跟法律审,事实审就看你认定事实是否错误。看证据,看事实,法律审它看什么,它就看你适用法律是否错误。它主要看那个大前提,它不是看那个小前提。这有区分啊,好来我们总结一个问题,法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会规定,几级几省制那么清末的法院组织法叫什么?第一部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第二步,法院编制法。四级三省制好北洋呢。南京临时政府都没有啊,你不要啊,老师,南京临时政府几级一审啊,南京临时政府都没有做法院组织法。三个月时间就没了,跳过去北洋呢。北洋就学了清末的第二部法院编制法加两个字暂行。法院编制法,所以是多少四级法院?三审终审。到了南京呢。

但是没有自己的法院组织法,所以沿用北洋的四级法院三审终审好到三二年,公布三五年生效,法院组织法。它的法院组织法就叫法院组织法。不是暂行法院编制法,不是法院编制法,不是大理院法,法院编制法啊,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就这个把这个标题啊,都跟那个断代分清楚。自己拿个笔记本汇总一下啊,好这个法院组织法生效以后就改为了三级法院三审终审。三级说的是有三级法院三审制,

说的是一个案件要经三级法院审理产生终审判决。这叫三级三省制。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最基层的县市的地方,法院跟北洋政府很相像,哪一点相像北洋政府那个最基层的县法院有设出来吗?绝大部分没有设是吧?回到了传统行政监理司法,到了南京人民政府,同样如此。一直到一九四七年。每一个县市一审法院也只设了大概五分之二。更多的。大半部分的县市,绝大多数的我国的县市,仍然又回到了跟北洋一样县政府的县司法处。

政府的部门让他去监理司法审判,又回到了古代的行政鉴定司法,这一点上也是北洋和南京的一个共同点。所以他也只是原则上司法独立政策也没有完全贯彻到每一个司法层级,能做到都做到司法独立。由于无权宪法,所以在这个行使最高审判权的三级法院,最高一级的最高法院上面。还有一个更大的概念叫司法院。如果单选题问哪一个选项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行使,最高审判权,你可以选最高法院。但如果问。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最高的司法机关行使最高司法权?

你更应当选哪个概念呢?司法院就是五权宪法,五院政府的五道单选题,最高立法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选立法院。最高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行政院,最高司法机关行使最高司法权,就是司法院以此类推五权五院。当然,如果问到训政时期,比方说最高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是立法院,但是你要注意他要听谁的,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那是另外一回事了是吧?好,所以最大的概念叫司法院源于五权宪法,

司法院是南京公民政府时期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总揽各项司法事务。然后在司法院的顶层架构之下,再来下设四个直属机关,第一个司法行政部。呃,在北洋政府叫司法部,我们现在也叫司法部。设错了呗,司法部是处理司法相关事务的行政机关。叫司法行政机关。它行使的是行政权。应该把它划哪里去啊?行政院诶,后来把它又拨走了。最高法院行使最高审判权,

这没问题,三级法院的最高一级。行政法院专属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啊,这个行政法院就好比是北洋政府的什么院?什么月凭证月嘛?就是上午刚讲的。凭证员就专门管北洋政府。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凭证院,南京国民政府就叫行政法院的专门法院。专管行政诉讼案件。啊,北洋政府开始建立了我国最早的行政诉讼制度嘛。所以要区别开来行政诉讼案件,谁跟谁来审,

判问北洋的选平政院,问南京的选。行政法院。我们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有行政法院专属管辖税务案,税务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是吧?那我们大陆地区有行政法院吗?有凭证约吗?没有,我上午讲过了吗?我们的行政诉讼是个普通法院来审理的,每个普通法院都有刑庭,民庭,行政庭,这个是区别。

最后设了管理惩戒委员会,管的是文官和法官的惩戒事宜。那么,再到后面还设了一个根据一九四七宪法典,还设了一个大法官会议,也是司法院设的。大法官会议由大法官17人组成,大法官会议的主席由司法院院长担任。它也是司法院下设的一个部门,一个机构。正好对应我们前面讲的立法概况的两点。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发布判例解释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怎么答?标准表达,

司法院下设最高法院发判例,它最高审判权嘛。司法院下设大法官会议发。解释力解释力就是谁有权解释宪法法律,那就是大法官会议。啊好,在这些一般的司法组织系统之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法庭。叫做特种刑事法庭。专门受理特殊案件都是些反革命案,政治案,目的是为了打击共产党人民主进步爱国人士的。程序特殊,特殊在哪里呢?它这个特种刑事法庭裁判的案件是不得上诉抗告的。

一裁中举,从重从快的打击迫害共产党人和爱国进步人士啊。诉讼法典。结论,南京人民政府有两部刑诉法典,有两部民诉法典,各有两部。首先,刑诉法典是配套刑法典用的。刑法典不是二八旧刑法,三五新刑法吗?所以就有二八旧刑诉法,三五新刑诉法。那民诉法典呢?民诉民民法典是配套民法典的民法典就一部是吧?

不是两部。但他这一步是二九年拿一半,三零年拿一半,二九年拿出前三篇,三零年拿出后两篇。那么,二九年把民法典前三编拿出来,对应着前三编的民诉法。三零年就拿出来了。然后三零年拿出了民法典后两篇,那对于民法典后两篇的民诉法的内容,三一年年初就拿出来了。民法典分两次做出来,民诉法典也是分两次做出来。那么,

到了三五年,有了新刑法,新刑诉法,所以三五年也做了新民诉法,两部民诉法典,两部刑诉法典。而至于法院组织法,我们刚才讲几级几省制已经讲过了,这部三二年公布,三五年生效的法院组织法就从。沿用清末民国的四三变成了多少三三三级法院三审,终审,第三审,法律审。最后是一道简答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区别于我们前面那个什么孙中山六不六特别六,还记得吗?孙中山六不六特别六是哪里的题啊?立法概况里的题。两道不一样,简答题断代都在南京国民政府第一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特点。答,四个要点,孙中山六不六特别六。他的专题是立法。第二道题简述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特点,答两币两军陪礼谈心五个要点。

这是专题,是司法。一个是立法的特点,一个是司法的特点,你把题看清楚,其中立法的那四个特点,孙中山六不六特别六已经考过两次简答了。而司法诉讼审判的特点两币,两军陪你谈心还一次没考过。啊,我每年都觉得要考这个。啊,但每年都会考啊,希望今年考。首先,

第一段话,南京国民政府的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采纳了资产阶级的诉讼原则。比方说,公开审判律师辩护合议审判等等。具有进步意义。那么具体来讲,它有如下五个特点,我们用口诀来背两密两君陪你谈心两个密。第一个密严密侦查。严密侦查。啊,有很多职位都有监侦查权啊,补一句话,检察官其中检察官的侦查权是最大的。啊,

他问你哪个资资产选最大,你选检察官。这是严密侦查制度第二个密叫秘密审判。虽然第一段话提到了以公开审判为原则,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却又实行秘密审判的制度。不是说所有案件都要秘密审判啊,它是以公开审判为原则,但是对于像反革命案,政治案这些特殊案件。它可以用秘密审判的制度,是这个意思。这是两个密,然后两个军,第一个军扩大并强化军事军法机关的审判。这一点跟北洋政府是一样的,

这个北洋政府又一个共同点,都是用军阀审判干预,司法都是重型主义方针。都喜欢用判例解释,例都喜欢颁布特别法规是吧?还有很多共同点啊,在最基层都没有实现。司法独立要有行政监理,司法这些都是他们的共同点。第二个军维护帝国主义在华军队特权,这个帝国主义特指的是美国。南极国民政府单独跟美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因为南极国民政府,国民党希望得到美军的支持,所以给美军在华人员以司法特权。

约定美军在中国犯罪了,中国不管他,把他移交给美国的军事法庭,自己去管。相当于还在有领事裁判权的问题,维护其司法特权,这是两个均最后陪你谈心。赔党内陪审制度那反革命案上诉过程中,是需要由国民党党员组成陪审团来参加陪审评议的。也是为了破坏共产党人民主进步,爱国人士使用一个是秘密审判,一个是陪审。陪你谈心,最后一个是心心叫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一项诉讼法的原则,

所以这叫诉讼原则。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换句话说,它不是实体法原则。它是两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它不是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的原则。它是程序法原则,诉讼法原则,它不是实体法原则。它是证据法理的问题。讲证据的问题,什么叫自由心证?指的是法官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如何判断当事人举出的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法官要不要采纳他信?

取决于法官自由内心的确认。这叫自由心证,这是证据法的问题啊,这是诉讼法原则。这就所谓的两密两均陪你谈心。好了,南京国民政府就全说完了,休息一会,我们来讲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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