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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上编第03章蓬勃发展时期的古代法制(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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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6: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下面我们就要看第三章了。经过秦朝正式确立封建制法制,那么秦之后的两汉时期,西汉,东汉以及东汉后来的分裂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我把这两段时期合为第三章中国的传封建制法制蓬勃向前发展。五个字,法律儒家化。法律不断的儒家化,或者反过来说,

儒家思想不断的被写进了法律。这就是蓬勃发展啊,我们先看汉朝秦王呢,就是汉。汉朝在历史上分为西汉跟东汉,东汉又叫后汉。但我们法制实里基本上不讲东汉,我们就讲西汉,然后又把西汉一定要分两段。很多考点上这两段是不一样的。比方说,第一个考点立法指导思想就不一样。这两段分别是。西汉初期和西汉中期以后。西汉初期,

西汉中期以后。我们知道西汉的开国皇帝是汉高祖刘邦。啊汉高祖刘邦,刘邦之后呢?是刘邦的儿子汉惠帝刘寅啊。再到后面,吕制当了一回家,再往后面,汉文帝再往后面,汉景帝。大概70多年时间。汉初的这70多年,韬光养晦,休养生息,经过多年战乱,

楚汉之争呃打到最后,国家也没钱,老百姓也遭殃。所以不要折腾,所以运用的什么思想呢?黄老思想。炎黄子孙炎帝黄帝那个黄老就是老子。道家的无为而治。八个字轻摇不复。然后约法审计。不管是摇役还是赋税,都要减轻与民休息,休养生息。对于法律来讲。叫约。

省节约节省就不要太多。不要太严。要纠正秦朝的凡科,凡就是太多了,科就是太重了,太严了。这就是汉初的思想,所以看到刘邦,刘盈,吕制,文帝,景帝。都可以对应到汉初思想。汉景帝的儿子汉武帝刘彻继位以后,我们一般就叫汉中期以后。

西汉中期以后,或者汉武帝以后,或者董仲舒以后,这是一个概念。变了变无为为有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到汉武帝继位以后,那国家这个粮仓的粮食,国库的这个财产,那都是很很多了。可以折腾了,对内削翻。加强中央集权,干掉地方诸侯王国,包括什么推恩令是吧?

包括对常规的郡县加强监控设州。太次时去监控。对外征伐,匈奴开辟丝绸之路啊,折腾了好多事,这都是汉武帝以后的事。变无为也,有为那么总体的思想也不再是道家思想了。从战国秦朝的法家到西汉初期的道家,再到西汉中期以后哪一家?儒家。至此以后,儒家思想可以说是历朝历代统治者的至尊思想。都用主键了。这个如。

有一个变化啊,儒家思想代表人物叫董仲舒。罢俗败家,独尊儒术的提出,而董仲舒的人儒呢?其实他是一个大杂烩,它里面其实也有阴阳家,法家,道家的。一些长处,它也吸收进来。它其实既有如也有法。啊既有儒也有法,叫儒法合流,但还是以儒为主体。

它以先秦时期孔子,孟子,包括旬子是吧?孔孟之道。这个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为主,也吸收了其他学派之所长。那孔孟的儒。又可以追溯到西周。理智思想。这是一脉相承的吸收理事思想的核心是什么?抽象继承原则。亲亲尊尊亲亲父,手尊尊君为首对吧?你看这个都可以相通的,你发展到董仲舒这里。

三纲五常哪三纲。均为陈刚父为子刚。夫为妻纲,特别鼓吹。君为臣纲,加强君主集权,加强皇权,而且还分散虚弱的相权。把三公进行改革。啊中朝外朝有别,不断赋予中朝官实权,剥离外朝官的权利,这都是在加强皇权。都都是西汉中期以后的事啊,强调君主集权,

君权神授。那么还要记八个字。这八个字很容易和西周的八个字区别呃弄混。西周的立法思想以德配天明德胜法。西汉中期以后的思想八个字礼法,并用得主刑府。就既要用德治理治儒家思想,也要用刑法法治儒法河流。但是有主次之分,就像有阴阳之分一样,德为主,行为辅,两个都用,这就叫礼法并用。得住幸福。

第二,法律形式。律令科比。前两个不用背。我这里虽然板书上打了很打了很多次叉了啊,不是说完全不会考,只是说我跟你合并同类项。前面讲过了,没有必要重复背。律令的定义,秦朝也有,汉朝也有,一样的,你看律基本法律形式普遍性,稳定性成文法。

是吧,立皇帝的命令效率更高,是不是一样的对律起到增补修改,所以秦汉律定定义背一遍就够了。所以汉代我们重点背什么呢?后两个。也是一个篮球巨星是吧,科比?科比在汉朝打篮球。科比在汉朝,为什么不在其他朝外打?那打篮球流汗嘛,是吧?所以在汉朝打篮球,那律令科比。

选择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法律形式的,有就选这四个律令可比。好律令就不重复了,我们说科比科从克发展而来,克是哪里讲的?秦朝最后两个克臣,克是法规吗?所以汉代的科科条士条也是法规。单行法规某一方面的法规。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它是对律的细化解释。就好比现在我们全国人大做了一部法律,我们要将它具体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做一个行政法规。是吧,由于汉代的律。既有刑事方面,

也有行政管理方面。以行为主,兼有其他。你比方说,左观律,骤禁律,这是定罪量刑。主观咒金都是都是罪名,而这个上帝他不是罪名。它是考核管理的一种规定,叫上级行政管理的问题。所以说,正是因为律既以行为主,但它的内容兼有其他而科呢?又是对律的细化解释的法规,

所以科的内容也是既有犯罪刑罚,还有什么?行政管理内容涉及非常广泛,某一方面的内容出台一个法规,那科调无限。各种法规噢,这叫科。最后一个笔全称爵士笔。这指在律无正条时,比照原因,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那不就判例法呗。好比是秦朝的什么?听形式。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哪些是秦汉时期的判例法?或者说,哪些是秦汉时期的司法成立?或者说,哪些属于秦汉时期具有判例法性质的法律形式,选两个背一遍。秦朝廷刑事汉朝爵士比。啊,题型是爵士比就是侵害的判例法。然后去年考试分析二零二三年新增了一句话。有四种笔。呐四种笔,这也要背一背去年新增的。死对比。词宋笔。

停位比春秋绝育的绝士比那。你可以各取一个字,我们编个口诀啊。持送比。送死对比死。你这是去送死,你太蠢了,挺蠢的啊,送死挺蠢的,挺挺未必。纯存球比送死停存啊。第三,主要立法。和秦朝一样,汉朝的绿点我们现在也。

找不到原文。也只能从什么汉书后,汉书从其他历史文献的介绍中才知道汉朝有哪些律典。啊秦朝有云梦情节是吧?当然后来还有什么呃,这个岳麓书院长情节里约情节主要是云梦情节。那汉代呢,比方说我们有张家山汉奸,从其他一些考古资料或者一些历史文献,古古文典籍里。间接的知道汉朝的立法。首先,第一个我们知道一个故事,叫约法三章。我们认为这是西汉立法的开端。

其实当时汉朝还没有建立,还处于楚汉之争阶段。只不过刘邦先入了咸阳城。当时约定咸谁先入咸阳城,就称王嘛,对吧?但后来项羽赶来了,他也打不过,就跑了嘛啊,摆了鸿门宴,后来跑了。啊,那么刘邦先入咸阳城呢?他为了取争取取得楚汉之争的最终胜利,所以要笼络人心。

因此,他与咸阳神的父老曰,杀人者死伤人,即盗抵罪于西,除去秦法。就是你们秦朝的百姓们,听我一句话,现在已经没有秦朝了。啊,其他的那些杜如流花的法律,你们都不用管它了。左权法的废了于西,除去减法,你只用听我一句话,不要杀人。

不要偷东西啊,不要打人,不打不杀人,不伤人,不盗就够了。这个是约法三章。把法律搞简单一点,这不就是汉初的思想吗?约法省刑,纠正刑法的凡客。他是为了笼络人心,争取夺得全国政权。好,等把项羽干掉,真正建立大汉王朝,

你就靠这一句话,能治理国家吗?现在不可以,对吧?三章不足以御奸。所以汉高祖刘邦找丞相萧何做了汉代的基本法律。这萧何同学也比较敷衍,我们讲法经上午就讲过,他就把法经六篇盗贼王捕杂剧一个字不改的全搬过来了。但有一个变化就是商殃以后改法为律了是吧?所以法经里叫道法句法,这里叫道律句律。改法为律,但这六个字是没有变的。盗贼王捕杀罪,

所以这六篇你都不用重复背。那你要更重要,背的是哪一个?加了了三篇。啊萧何怕查重过不了关啊,比较敷衍,就在后面加了一点,加什么呢户?新旧所以旧账率,我们重点要背的是户新旧户户籍。跟人口普查户籍有关的,那不就土地赋税吗?是吧?包括婚姻。心大兴土木啊啊,

关于蒸发摇役城防守备工程,新造方面就啊跟马有关呗。加了户心灸,这就是所谓的九章律,我们一般说汉律,汉律只要没有特指,那就指的是这个九章律。汉高祖命萧何做的呐?去年考试分析新增了下面这一段话。这段话引自禁书刑法制。这个历史文献里,对于九章率做了一个评价,当然是一个负面评价,两个负面评价啊,第一段话,

第二段话,两个负面评价。第一个说。九章律其实抄的是法经。然后呢,它没有进行严格的逻辑分类和体系建构,无论是篇目名和它篇下的法条的具体内容的对应性。还是偏与偏之间的关系都存在问题交叉重复甚至混乱,什么意思?就你九章里虽然看上去分了九个篇目。但其实篇目跟篇目之间这个逻辑关系不强。啊,为什么说逻辑关系不强?你看下面还有一段话也在说这个问题,你加了三篇互信,

就但你总则句法句律篇位置又不动。原来法金放最后好像过得去,先分再走。结果现在你加了三天之后,你又不变。变成了什么结构分总分,这就很奇怪,既不先总后分,也不先分后总,既不在始也不在终。这个总则篇难以起到统领各分则的作用。所以篇目与篇目之间有问题,第二个问题,每一篇有篇不明,而篇目下面对应的法条的内容。

好像也不是绝然完全对应的,然后举了例子,比方说道,这一篇照说是讲侵犯财产的。结果你里面的法条还要讲贼杀贼伤的问题。是吧,贼这一篇你有讲道的法条。心律篇还要讲这个上喻的法条,焦虑篇又讲逮捕的法条。它其实没有严格按照这个篇目名,在对应法条。这是对它一个负面评价噢。萧何九章律之后呢?在九章律之外,又补充了18篇叫棒章律,

找儒孙书孙通做的补充。九章律的不足。棒就是辅佐补充的意思,棒章的章就是这个九章律补充,九章律18篇,讲的是朝廷礼仪问题。君就是君,臣就是臣。君臣要讲理。啊,然后到西汉中期汉武帝时期,又找张汤做了月功率27篇。这个月功率就好比春秋时期的茂门法。讲的是宫门守卫保障皇帝,保障君主安全的问题。

又找赵宇做了朝律朝朝贺制度。朝贺说的是地方诸侯王每年要来中央朝贺,天子要上供。相关问题均成曹建之理,叫曹律。中国人喜欢凑整数,正好这四个部分九+18+27+6。是一个整数,所以现在的专家学者人为的把这四个篇目合在一起,给它起了一个统称叫做。汉律60篇。但是只要没有特指,一般说汉律,汉律就指的是第一个九章律。啊九章律,

我们要背的是护心灸汉律60篇,我们要背两个皇帝,四个人就是。萧何师孙通张汤赵宇还有哪四个部分以及篇目数以及每一篇它对应的内容。这任何一个点拿出来,就是一道单选题。当然,最简单的考法下列选项中,属于汉律60篇的有。选四个九章磅章月供超。啊,当然可以,具体考某一个的内容,或者他对应哪个人以及他的篇目数都可以考。汉律60篇,

这四个部分正面背诵,然后反向排除三个律。它不属于汉律60篇,可能成为这道多选题的错误干扰选项,就是法律形式。律令科比里讲到的。左观律骤经律上纪律,它和汉律60篇的四个部分同属于律令科比律这个级别。但是这三个叫单行率。它不属于汉律60篇组成部分,所以你要反向排除。主观率骤金率上继率。我们还可以用一个口诀来串一串,除了九章律之外的另外三个部分,傍章月供和曹律。

第一句话,早上六点钟下雨去上朝。早上六点钟就是六篇,下雨就是赵禹上朝,赵禹的曹律六篇,明定曹贺制度。傍晚六点。听叔叔讲理。傍晚谐音傍傍章,率下午六点按24小时换算,18点18篇。叔叔书宣通讲礼仪,朝廷礼仪书,宣通做傍章,率18篇讲朝廷礼仪。

第三件事,凌晨三点,半夜进宫殿和侍卫们一起喝汤。凌晨三点。24小时再加三点就是27点27篇。进宫月宫率四位宫廷侍卫喝汤张汤。张汤月功率27篇规范宫廷侍卫。这就是汉代的地方。讲完概况,我们还是这个套路再来分法律部门。先看汉代的刑法罪名,刑种,量刑原则。先看罪名。汉代的罪名。

你看也是很杂乱无章,各种罪名都列了考点,篇幅还不小。但考起来不难,两种考法,一考分类,二考罪状分类,怎么考给你四个罪名选项问?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或哪一些属于汉朝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罪名?那你就不要选那些危害君主专制的罪名,这叫考分类。第二种考法考罪状,比方说问你舍天子,而是诸侯定什么罪,

那你就选主观罪。呐,就每个罪属于哪一种分类,每个罪它的罪状背一背。从分类这个角度来讲,最重要的考的最多的也就是第一种分类。那就是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与中央对应的概念叫什么?地方什么会危害到中央集权?就是你地方势力强大了,就会危害中央集权。地方什么势力?诸侯国的势力,汉朝也沿用了它,既沿用了秦朝的分。

这个郡县制,它又恢复了西周的分封制。它是郡县与王侯国并存的,它地方上既有常规的郡,它也有一些国。中国叫诸侯王国,它也有。啊,所以地方诸侯国的势力不能强大,否则会冒犯中央,那么地方诸侯国势力强大,跟他定个罪。这就属于危害中央集权罪犯罪。你看到这些罪名,全都跟诸侯两个字有关。

你但凡看到诸侯两个字,那肯定是跟危害中央犯罪有关的。这第一种分类快速的串一遍,第一个罪阿党复议,其实是两个罪阿党罪。和负一罪。阿党罪指的是诸侯国的官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不举奏。诸侯国的官,你比方说国相。诸侯国有王,叫诸侯王。齐王鲁王是吧?封到地方一个地方当王。那么,

中央朝廷会派一个官员给这个诸侯国的王当相,他不是中央朝廷辅佐皇帝的那个丞相。它是地方诸侯国的相,我们叫国相。说好听一点是派下去辅佐你诸侯王的,实则就是代表中央去监控你诸侯王的。结果你现在知道诸侯王犯罪,你不向中央报告,你还帮他,这叫什么阿党?这就跟他结党了。所以,它的犯罪主体是诸侯国的官。而复议呢?复议是朝廷的大臣,

就中央的官。与第一方的诸侯王四通往来,助其获得非法利益,这个就叫复议。总之,站队站错了,你不帮中央朝廷,不帮天子皇帝,你去帮地方诸侯王阿党负义罪。危害到中央集权。第二个舍天子,而是诸侯。朝廷官员,你若是不是皇帝派你下去的,你私底下你你放弃中央的工作,

你硬要跑到地方去,主动跑到地方,你去帮诸侯。就叫主观。呐不在中央,为官去地方当官,就叫主官,这是个犯罪啊。第三个非正诸侯王这种身份,用嫡长子继承制造传递,违反这个规则,那么就叫非正罪。出界指的是诸侯王擅自越出封国将界,诸侯王是不得擅自越界的,没有得到中央批准,

不得随意的出来。这是为了防止各地诸侯国之诸侯王之间串谋谋反,中央每一次只能出来一个,而且是皇帝批准出来多长时间。去中央朝廷,朝见完天子,你就回去,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出来了定出借罪。下一个禹治,又叫建越诸侯王,就是诸侯王,你不是天子,你不是皇帝,那如果你用到了天子的弃用服饰,

成于一丈用语。超标了吗?违反宗法等级了,就定与制建越罪。漏泄省中与何为省中。省中就是皇帝所居住的地方。也就说,将公众激励朝廷的事宜啊,透露给地方诸侯王知道定罪漏泄。沈仲禹。下一个咒经不如法简称咒经罪啊,后来把它改了个全称咒经不如法,它说的是。地方诸侯王作为小宗,他有义务每年向大宗天子进贡,

按照本地的人口数折换成一定的标准。向中央朝廷上供奏金,如果上供的这个奏金陈设数量等不符合标准定罪。奏经不如法,最后事过人过元。诸侯王王国内的人员配额是中央给你定额的,有指标的。你不能随意超标扩张势力,滥征人力,否则也定罪。总之,搞出这些各种名目的罪名来的目的,就是想方设法的把这些诸侯王国打击掉。都干掉最终的目的,加强中央集权。

第二类再往后面就是跟皇帝有关了啊,比方说第二类加危害君主专制的犯罪,就直接针对皇帝了。对皇帝不忠,欺盼欺骗,轻慢回辱,污蔑要定罪。啊,不执行皇帝的命令,要定罪。对皇帝颁发的命令表达怨恨,不满妄议皇帝朝政。定罪用要挟之术诅咒皇帝,蛊惑民众定罪。甲传皇帝命令定罪好,

这里有两个跟皇帝命令有关,一个是不执行皇帝命令,一个是诈称皇帝的命令。制造。费格照书的照,角质的质,这我们秦朝讲过一个考点,律令令的效力高于律,然后说到。秦始皇把皇帝的命令分为制造口头命令,书面命令,所以看到制和造,那肯定跟皇帝命令有关。下一类也是皇帝的问题,危害皇帝尊严,

叫大不敬罪,危害皇帝的安全,叫南入司南罪。第四类危害国家政权的罪名。四个罪,我们要对比区分壁立盗贼这个罪和见之故,纵这个罪。他说的是地方上发生了盗贼犯罪,作为地方官,他有两件事情要做。第一件事就是要上报中央朝廷。如果隐瞒不上报,就定必立盗贼。第二件事不仅要向上级报告。对下,

你还要查处办理这个案件。对上不报告。壁立盗贼。对下不办案,见之故纵。不检举揭发,不办案你不立案侦查你不抓人是吧?你不开庭审判你不定罪量刑,总之你不办这个案子。不纠举犯罪,就叫见之故重。去年考试分析,在建制固仲这里又加了一种情况,叫做啊说汉武帝啊,做了建制固仲之法,

还有一个叫监陵不足法。啊,把这个监龄不足,你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特殊的间质固重。它特指的是下级官隶下属有犯罪,上级领导也要。究举犯罪查办他,如果你包庇他不查办,就叫监灵不足,它是上下级之间的一种包庇。还要被连住啊,总之有案件了,不往上报,避免盗贼不办这个案子。间质固种。

群饮酒的群。和法经杂法篇六经里的群香居一样,几认为群。三人啊,就好比是群香居途径嘛。三人无故寻饮,罚金四两,通行饮食,是指为盗贼提供饮食,传递情报,充当向导。其实这些概念无非是一些史书文件里面讲的一个案例,有个故事我们就把这个概念抽出来说,这是一个汉代的罪名。呃,

它也不是法条。好最后一类惩治思想言论的犯罪。第一,它是沿用了秦朝,就秦朝那些比方,我们秦朝讲过的绯蚌妖言非鼠一言,那些带言字旁的。汉代全部沿用。啊,这重复的内容你就不用管它了,重点背的是后面发展,它不仅沿用了秦朝的这些罪这个方面,还有所发展。更有特色清仓的,没有一个罪叫付费罪。

负绯罪有点像我们刚才讲的一个什么罪呢?第二类,危害君主专制犯罪里的愿望绯璨罪。付绯的绯就是绯璨。就是皇帝颁发了一个法令,你得点赞,你不能吐槽。就这个意思,如果你吐槽出来了,你说出来了,对皇帝法令表达不满,这叫什么愿望?绯璨。那我没说出来呢。叫付费罪。

这个虽然嘴巴没有说出来,但我认为你肚子里在肥胖。所以叫付费罪,这个源于一个案件,案件的主人公是严毅。汉武帝时期,担任大司龙一职。九卿之一的庭位是最高司法官,大司农好比现在财政部部长最高。财政官也是九卿之一,那么这个严部长呢?就跟同僚在探讨国政。当时的背景是汉武帝做了一个货币化改革的方案呐,搞了一个什么白度疲弊,搞了个改革货币化改革。

他的同事就说啊,皇帝搞这个搞得不好,那就是冤枉捆艾吧好。颜部长魏达仅微反唇,就把嘴巴拧了一下,咬了一下。最后,被国家监察委主任张汤知道了,就做月宫律那个张汤。直接跟他定了一个罪,说你肚子里再肥胖也不行,死罪从此以后就有了妇匪之笔。律令科比的比爵士比判例法之后,没有公卿大夫们就只敢只能点赞,没有人敢吐槽。

嘴巴都不敢动一下,你不要说,说出来了,嘴巴都不敢拧一下,这就是附匪罪,属于汉代惩治思想言论犯罪的。发展好,这就是汉代的罪名的问题。再来看法定刑。汉代的法定刑刑罚方面,重点考点是文景时期,即汉文帝。汉景帝时期,西汉初期进行了两次。形制改革。

简称文景帝废肉刑。首先,汉文帝改,然后有弊端。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再改。简称文景时期形式改革非流行。我们先说第一次文地为什么改,以及它怎么改?文帝为什么要改呢?直接的一个原因是提名上书事件。汉文帝时期,当时的一个。地方齐国这个诸侯国有个官员叫淳于义,淳于公被人陷害,说他玩忽职守,

要跟他定个罪,他是一个官员。比方说除末行,那就押按照当时的规定要押往长安城首都来执行刑法。这个官员,被告人的女儿叫淳于缇莹,就陪着父亲一起来到了长安城,他就给皇帝写了个申冤信。叫提银上书,说我愿我父亲是冤枉的是吧?伸冤你们即便要处罚,能不能不处罚我父亲?我女儿愿意替父受刑。在这个文件里,上述文书里呢,

还提到了说我们汉朝的法律不好。啊什么次面?割鼻子什么砍脚不利于犯罪分子改过自新,你没给他机会,这个东西割了之后又长不出来,这个印记也消灭不了。就提到这些观点,所以汉文帝以此为契机,就将行之进行改革。这只是一个直接导火索,真正的本质原因,皇帝不可能就那个小女孩忽悠,真正的本质原因是当时的国国策早就定了调子。叫皇老无违约法审刑,纠正刑法,

凡客本来就想废啊,需要一个抓手,需要一个导火索,那正好提议上诉嘛,那废呗。这第一个问题,直接原因提迎上诉,第二个问题,怎么废?废了什么?改变的内容是什么?这可以变成四道单选题,因为它有四个改变,一把模型。秦汉时期叫秦行改为了婚前陈旦冲。

婚前。是附加的耻辱性啊,陈旦聪就是劳作型嘛,男犯陈旦女犯聪明。坤剃胡子。啊,剃头发啊,剃头发那么这个钱是什么呢?它其实也是一种耻辱性,只不过秦朝没有介绍,没有列考点在脖子上,戴一个铁环项圈。我们一般只在宠物狗上面才戴这个是吧?所以它这也算一种耻辱性啊,先剃你的头发,

再戴个铁环。项圈再让你去服苦役。啊,第二档e割鼻子改为吃300。第三档,匪费行在秦汉,叫斩左斩右,所以再把它拆成两个斩左,改为吃500。斩幼改为弃世死刑,这是四道单选题。这个必须得会背。呐,但这个改革还是有问题的,我们在说它的弊端是什么?

它的弊端是两点一。扩大死刑范围,它主要指的是第四个,本来只是没有右脚,现在我右脚保住了,你把我改个气势。气势是什么?死刑杀之,于市于众。弃之你不越改越重吗?第二个弊端,变相死刑。我本来只是没有左脚,你打我500大板,把我打死了,

我本来只是没有鼻子,300大板也容易把人打死。所以第二个弊端是变相死刑,吃素太多。东汉史学家帮固就评价汉文帝这个改革外有亲刑之名,内实杀人也。所以,针对汉文帝的弊端,汉景帝第二次改主要是针对变相死刑,吃素太多的弊端。两次减少痴行数目,最后就只打200下和100下,那就不是500下。和300项。啊,

最高就打200大板,可能经过实践检验,一个人最高抗打能力就是200,超过200钟就把人打死。并且颁发了一颁发了一个法令,叫垂立如何打完完整进行规范,比方说规定吃账的规格,这个打板子这个主板用什么材质?啊,多长多宽多厚,包括打两个地方打背还是打臀还是打腿啊,都有规定啊,还规定了行刑过程中不得换人。比方说打200大板,一个人打完打到最后就没力气了。

你总不能说让我打个50下,然后再让车老师打50下,最后再让岳岳老师打50下好150了,最后让马老师上录取袖子打最后50下,你把人打死了吧?是吧,一个人打完,中途不能换人啊这是。警力改革。啊文帝有弊端,然后整体来评价文景合在一起,看这个形式改革大的方面来讲。还是值得点赞的。谈历史意义,还是那个套路。

历史意义从前。启后是吧?承前启后,我们先承前。文景帝废肉刑以前。奴隶制就五行。很残酷,磨易废工啊。那么,它废了以后就顺应了历史潮流,使得奴隶制就五行以肉刑为主的这种原始残酷的形态。程度减轻。呐不赶脚了,不割鼻子了。不次面了,

这值得点赞啊。更加规范,更加文明,没那么原始,随意和残酷。好,然后再起后。他改完之后,就为后世五行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这个后世五行就不是夏商奴隶制就五行了,它指的是隋朝的什么?封建制新悟性痴障徒留死。我们的刑总至今九七刑法典还是无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刑。

五就五个坑。没有汉文景帝挪三个坑出来,就是吃这个墨亦菲,你不挪出来痴账图怎么写进去呢?它就起到这个作用,就为后世新五行的建立奠定基础,所以它处于汉代,处于什么时期?夏商的奴隶制旧五行向隋唐的封建制新五行的过渡时期承前启后。顺应的历史潮流,最后我要补充说明一点,文景时期废肉刑,废肉刑,他有没有把夏商奴隶制旧五刑,所有肉刑都废了。

没有的,虽然这里汉文帝废的是四个,其实斩左斩右,你当一个看也就它只废了末。e和匪工行费了没有?没有哦。文景帝没有废到,汉武帝不都还有宫刑吗?你看汉代刑法种类,死刑肯定一直都在,没有谁废过。执行方式跟秦朝大同小异,斩首削首腰斩气势肉刑。文景帝废了,但汉代还有肉刑,

哪一个宫刑还在呢?司马迁不就授予宫刑吗?弓形的最终废除是两汉之后的南北朝时期。北齐政权才废。文景没有废,汉朝都没有废。我到了东汉初,又恢复了汉文帝已经废了那个斩幼子。又可以砍脚了,还有反复。然后再记一些常规刑法,吃就打板子呗,徒本地服劳役呗,洗边流放呗是吧,禁穆是终身不得为官。

赎这个秦朝也讲过交钱抵消,已判刑罚呗,罚金直接判你钱呗。啊,好比就是清朝的那个资是吧?好,最后一点就是旅途顾山。有一个历史文献讲了一个故事,出现了这几个字,它指的是允许被判徒刑的女犯。每个月,他向官府缴300钱,他就回家了。官府拿着钱替他雇人上山劳作服劳役。所以才说它属于什么。

它属于熟悉。交钱抵消,已判刑罚,但注意这种适用的对象是什么?女的男的不行。旅途过山,男方不可以。它属于一种对于生理弱势群体的优待,蓄形的体现。啊,我们后面马上讲到刑罚的三个适用原则嘛,第三个就是老幼妇残续刑原则,生理弱势群体给优待。旅途顾山,它属于熟行的范围。

好汉朝的经济立法。第一个问题,进缺制度。所谓进缺,就是垄断的意思。有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物资。要由官府垄断经营,销售,就所谓的专营专卖没有得到官府的许可,民间不得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经营。那么,记三个标的物就可以了,

盐铁酒专卖。这是选择题,问你哪些是汉代的专营物,专营专卖的物品,盐铁酒啊,这个雀菇菇就是酒。酒类专卖。两汉时期,国家对敢于朝廷争地的商人给予严厉打击,所以这也是一种抑商政策的体现。官府国家啊,中央要把这个利益啊,要收归国有。不能给商人盈利。敢私注铁器主言者论处刑罚。

太卓止啊,其实这个我们更正一个错别字啊,以前我们说读太卓止,其实不读太啊,应该是一个金字旁,这边是一个大。那应该是一个大。它应该读d。d左指。啊,到我们之前讲课的那个版本,其实这个翻译是没有问题的,你不管是读t还是读d,指的是在左脚的脚踝上。带一个脚料。

铁环就类似于婚前承担中的那个钱,在脖子上戴一个啊,这个是在在左脚上戴一个脚料。啊,它不是斩左止啊,因为斩左止汉文帝就废了嘛。还要没收生产工具是吧?总之,记住盐铁酒专卖第二,继续推行秦朝就已经推行的什么重农抑商政策。对于商人是有诸多限制的,这是一道多选题,五句话挑四句话,做四个选项,下列选项中关于汉代义商政策表现。

表述正确的有一商人不得穿丝衣乘车嘛,二商人不得购买土地过限。三不许商人及其子孙做官。四商人要多交税算富啊,是一种税种。要交税加倍征收商人的赋税。并且汉武帝时期还颁发过一个法令,叫告明令。向商人征收克重的财产税,并鼓励告发这个告明令,就是鼓励告发。让老百姓都来向官府检举揭发哪个商人偷税漏税,不如实申报,不按定纳税告发。一经查实。

涉案数额的一半奖励给告发者。啊,就这一招就打击了很多商人告名利。第五,商人贬到边远地区去束手,这都属于议商政策的体现。方方面,面对商人都有限制,简称为衣食住行,当官发财。衣食住行,当官发财,衣穿丝衣。啊。住那就是跟住有关的土地呗。

是吧,包括边远地区去住呗。行车马呗。啊,然后当官发财不让当官不让发财,多交税,衣食住行,当官发财啊。第三,对外贸易。这是我们第一次提到这个话题。能够有对澳贸易的前提,国家国力强盛,而整个古代这么多朝代。比较强盛的时期,

两个强汉盛唐,所以就在汉朝跟唐朝讲对外贸易。汉朝汉武帝时期开辟了丝绸之路。这也是这本身就是一道单选题,纯粹考历史,就问丝绸之路是哪个皇帝在位开辟的汉武帝。然后记住一方面,另一方面看对象区别对待啊,一个对象是匈奴,一个对象是西域中亚各国。如果问匈奴这个对象有战有和,但你不能天天打仗吧,也可以跟他做买卖,但是匈。匈奴的买卖是只是为了缓和矛盾,

有很多限制,第一个限制规定参与护士的私商用匈奴买卖。要行政许可报官府许可。呃,官府给你发行政许可证,就是所谓的浮传没有得到报关许可,不得私自做买卖,第二个限制有些物品是不得跟匈奴做买卖的,因为跟他还打仗呢。那就是战略物资嘛。这也是一道多选题,严禁与匈奴互斥的违禁物品有哪些?第四个铁。兵器马匹铜钱。这也是要背的一道多选题,

都属于战略物资反向排除丝绸瓷器。这是我们的主要出口物资,这条道路就叫丝绸之路嘛。但如果换一个对象说,西域和中亚各国就不是限制了,不仅不给限制,还给十分丰厚的礼遇。那这是对外贸易问题。第四,行政立法。一皇帝制。首先要知道的是,皇帝制度在汉朝立的考点,但并非汉朝确立。秦朝确立的。

汉朝是沿用。然后到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的观点三纲五常君权神授加强君主集权,所以要加强这个皇权。所以汉代列考点讲的是怎么样在秦朝的皇帝制基础之上去进一步加强皇权。那么,这个加强皇权的考点是将皇帝的称号以及相关称谓进一步的法律制度化引用了汉代著名文学家蔡雍。的一段话,读段里的一段话,蔡雍。这个字读庸。蔡庸,大家不熟悉他女儿,大家都认识蔡文姬啊。蔡文姬的父亲。

这段话任意挑一个概念出来,就是一道单选题尚未考过,可以出单选题。考的很细,皇帝的什么叫什么,皇帝的什么叫什么,皇帝是大明自己叫自己叫朕。别人叫他叫陛下,他说的话叫制造。史官记事把皇帝叫上,上就是皇帝。皇帝用的弃用白物叫成鱼。皇帝所在叫行在,皇帝所居叫晋中,后来改叫省中。

我们前面讲过一个罪名漏泄。省中语。皇帝的印章叫洗玉玺,皇帝所制叫性灵,性宠,性皇帝所敬叫御,御驾亲征。皇帝的命令有四书册书制书,诏书借书。选择题考点。皇帝制下是什么呢?皇帝制下是三公,三公之下是九卿,皇帝制和这个三公,九卿制都是在汉朝列的考点。

但都是在秦朝确立的。汉朝沿用。三公九卿制,我们在秦朝那一节已经提前补充给大家介绍过了。丞相管九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这是位列三公。九卿不用全背,只记一个中央司法机关庭位,区别于三公之一的。太尉那皇帝制。沿用秦朝汉中期以后,汉武帝以后发生变化,三公九卿制也是这个套路。

沿用至秦朝确立的西汉中期以后发生变化。要加强皇权,所以要干一件事,分散削弱相权。丞相权力过大,就会侵害皇权。怎么样分散许可项权呢?就要进行三公改革,第一个把三公称谓改了。丞相改叫大司徒,太尉改叫大司马,御史大夫改叫大司空。不仅名字改了,职权也发生变化。比方说,

这个御史大夫改掉大司空以后,去管土木营造去了。他不领导浴室台,不管监察了。再比方说,改革以前,九卿都归丞相一人管。改革以后,九卿归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公分管。义工管三个。这就有效的分散,虚伪的相权,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皇权。

第二个改革中外朝有别。两种官,一个官,叫中朝官,一个官,叫外朝官。皇宫中的皇宫外的。外朝官指的是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官。有事启奏,无事退朝。退了朝以后,这些丞相,这些将军是吧?文文武百将,他怎么样?

离开宫殿,回自己的府邸宫,只给皇帝住的。宫外还有丞相府,将军府,他们属于外朝官。为剥离这些相权。所以三公九卿这些外朝官的权力,逐步就把它给抽出来了,给谁了呢?给中朝官。中朝官是谁呢?皇宫中那帮尚书。你可以理解为秘书。皇帝的秘书。

在皇宫中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它是没秘书,是没有什么权利的。但现在把那些外朝官的权力逐步的给了这项,这些秘书,这些上属。上书就是秘书。尚书台就好比是皇帝的秘书处办公厅。尚书令就好比是皇帝的大秘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发展到东汉这个上述来的组织职权,就进一步扩大变成了真正的国家中枢机构了。所谓中枢机构,就是决策机关,它可以拍板的。

可以发布决策的。而原来做决策的三公。职权显著削弱,这些外朝官成为了沦为什么执行政务?就听命令干活的,而不是下决策的。但这些种种手段,全都在干一个事,分散虚弱,相权加强皇权。好中央说完,说地方。地方分两段。西汉初期,沿用了秦朝的郡县制,

同时也恢复了西周的。分封制既搞郡县,也搞分封,所以地方上既有郡守县令,还有一些诸侯王国。啊,刘邦这样做,他是总结了秦朝亡国教训,他认为你完全不搞分封,那哪个哪个地方农民造造反起义了?没有这些皇帝的叔伯兄弟是吧?作为诸侯王国,去拱卫中央安全。没有外围的这个护城河。所以他要设王侯国,

当然只有同姓才能称王皇帝的那些叔伯兄弟子侄辈哎,都分封出去。当诸侯王。初衷是好的,但是这些他没有想到的,最后自己给自己埋了个雷,这些诸侯王联合起来,不仅没有拱卫中央安全,反倒怎么样?谋判了。啊,所以在汉景帝年间就爆发了七国之乱,七个诸侯王喊出了这个诸曹处清军策的口号。就打中央去了,最后被平息下来了,

所以到汉武帝时期进一步要削藩,把地方这些诸侯王要打击一下。打击完了之后呢?对于常规的这个郡县,也要加强监控,地方实力不能强大。要加强中央集权,所以刚才我们讲的是皇权与相权。下面我们讲的是中央与地方这个矛盾。那么,怎么样加强对于常规地方拘禁性的监控呢?汉武帝时期设了监察区州这个概念。把若干个郡划为一个区,叫州每一个州派一个官员叫刺史去。太王,

这个他要管的,这个州监察他这个州的几个郡守。久而久之,这个周呢?就不再仅仅是一个监察区的概念了,成为了。地方独立一级的比郡还高,一级的地方去划,所以到了东汉就变成了什么周郡县。你们都看过三国演义是吧?东汉末年,东汉13个州,荆州,益州,州是地方区化了。

最开始,汉武帝是当监察区设出来的。就是汉代的地方区划问题。第三个问题,管官的问题,以法治官明职克责是我们绪论讲过的,古代的一个优秀传统。那么,广观有这么几个问题,怎么样选拔惯例,怎么样任命惯例,统称选任选拔任命?然后怎么样考核他怎么样监察他,包括他的退休。这都是广观的问题,

先看第一个选拔。西周不选拔世卿世禄。春秋战国,我们讲过了什么?选贤任官什么?贝卢法理亏商殃,改革变法都有这个问题。那么,在汉代列了一个考点,汉代。汉朝选官方式有四个,多半都是要推荐最典型的,推荐就是差距。就要有人推荐,有介绍信才能够选拔为官。

最典型的一种推荐当官选官方式,就是自下而上的察局。比方说举孝廉是吧?这地方官呐。每年朝廷会给他一些指标啊,这个周线我给你几个指标,按你的地方人口数折换一个比例,每年你给我向中央。推荐一些你们本地的贤能知识,经过中央考察,让你当官。首先是推荐,所以只要看到地方向中央推荐,问这属于哪一种方式就选察举。这是一个仰视的视角,

自下而上的推荐。哪些人才会推荐呢?比方说比较孝顺的,比较清廉的。啊,不要你你这个这个懂法律的对吧?懂四书五经的各种标准,那都得推荐。另外一种推荐叫征辟,分为征招和辟举。它反过来了,它是俯视的视角,自上而下。这个上有两种,一种是皇帝,

一种是上级的主管官隶,如果是皇帝在找人。点名提拔,就叫征召,又分两种,第一种你地方不是举察举到中央推荐了很多人吗?然后皇帝就面试。对策,看你有没有本事,皇帝满意就可以当官。皇帝对策面试后任的官,那这个就叫征召。还有一种征召。不用面试,有好多人都说那个人很牛,

那直接给你下下聘书。破格提拔你就可以直接当官,对于特殊人才,我直接跟你下聘书,这个就叫也叫征召,总之看到皇帝为主语就选征召。看到地方向中央推荐就选差距。当然,自上而下,除了皇帝提拔以外,还有一种情况,高级主管管理,比方说丞相。九卿丞相有丞相府,丞相府可不止丞相一个人,

还有很多人辅佐丞相工作吧,那些人丞相自己选。自选属隶包括地方的郡守,这些高级官隶选自己的属隶,这就叫辟举。又叫p除。它都是自上而下,区别于查举的自下而上。第三个推荐更特殊,高级官隶,一般指的是2000代以上的官隶,什么叫2000代?秦汉时期官员的级别。他按照这个石,这个石头的石读石大概120斤,

为一石连凤禄粮食产量这个重量。丞相是万旦官,每年一万旦。这是品级问级别问题。丞相之下是什么?还有副丞相啊,御史大夫,御史大夫,5000代减半了。三公之外是九卿,九卿好不好比现在的这个各部的部长吧,省部级干部2000代。这个2000代就是九卿这个级别,中央是九卿的级别,地方就是郡守这个级别,

像我们现在一样,省长跟部长,省部级是一个级别。对吧,这是2000站的官员。那一个2000代以上的官隶,干满三年以后,他有个权利,他可以推荐自己的子孙后代宗氏一呃一人。来当中央的官员,去中央当郎这个级别倒不高,但是在中央办差,在皇帝身边办事,极有可能得到提拔。这叫认知。

最后一个是考试叫太学补官,汉武帝时期就设了官办的大学。太就是大啊,叫太学专门招收一些青年才俊,学习儒家经典。那么,通过考试,考核成绩高的成绩好的,可以补一些官缺有有些官位缺失缺人。考核一个人,让他去补这个叫太学补官。这是汉代选官的几种方式。选了以后叫任用。任命呢,这个官隶的任用问题主要是一些限制问题,

两个限制一身份的限制,有些身份是不得任官的二。地域的限制不能在本地任官要异地任官。先说身份限制,这是一道多选题。哪些身份不得为官呢?三个一商人子弟不得任官。这个我们在讲意商政策五点表现之一,也讲到了不能当官发财是吧?不能任官第二赘婿不得任官。上门女婿入罪,哎!不能任官第三,因贪赃被免,官者不得任官。

我们在讲刑种的时候,说到过一个概念,叫禁穆。啊,终身不得任官。职业禁止。还有一种人,他也不是完全不得被任官特定岗位,不得任官叫不得任工位高官。这部分钱叫中式子弟皇亲国戚。特权人物。但是皇帝要在宗氏势力和氏族势力里面达到某种平衡啊,这个宗氏势力过于强大,也会冒犯皇权,所以有些岗位不让他任官。

这是身份的限制,第二,地域的限制,实行回避制度。籍贯回避是最基本的,它分三个阶段,一二三最开始籍贯回避异地任官。那我是武汉人,我就不会被任命在武汉为官,这很容易群全力寻租,自身腐败。啊,我本地这个社社会关系盘根错节的很复杂的是吧,所以异地任官北人关南南人关北。搞到别的地方去。

再往后面发展,一到了二两个地方都要回避甲州人去了乙州当官。乙州人不仅不能在本地乙州当官,由于已经有一个甲州人去了乙地。那么,这个乙州人连甲州都不能去当官。这叫什么?两州人士不得对相兼邻,交互为官,否则互相为对方捞好处,那最后还是为自己捞好处。再往后面发展就成了什么?三护法一二三的三,它指的是甲州人去乙州当了官,乙州人只能就去丙州当官了。

在这个前提下,丙州人甲乙丙三州都不得当官,他只能去第四个地方丁州当官,这个就叫三护法。它是东汉年间确立的一个认官回避制度。武汉人龚某去上海当官,上海人车某去北京当官,北京人岳某北京上海武汉都不能当官。就这个意思。这叫三护法。第三个问题,官隶的考核记两个字就够了上记。这也是我们前面讲到的一个单行律,叫上继律。它不是讲定罪量刑。

它是在讲管理的,管理行政管理问题。对官隶要进行考核,年终考核用什么方式考核呢?沿用了秦朝的制度,对地方官隶用上帝的方式进行考核。每年年终,根据上级律的规定啊,这个HR是吧?人力资源的官员就带着上级部去中央汇报工作。干了一辈子退休这个简单了不得,一道单选题问古代的退休叫什么?记一个概念。志士。入世是当官,

置世就是退休了。第二种考法多大年龄制式退休呢?汉朝70岁退休啊,退休以后享受一些待遇。第四,监察啊,其实这个监察逻辑上来讲啊,它也是属于管理,管理问题。但是它内容比较多,也比较重要,有时候呢,把它单列出来。监察有这么几个问题一。监察机构叫什么?

二,监察官职叫什么?机构名官职名三这个监察官怎么来的?他的权限是什么?对他有什么要求四?它依据什么法律在行使监察权,可能还有些监察法规的问题。监察机构监察官职,它的产生监察权限包括。其他法律这四个问题。啊,我们先看第一个问题,监察机构。中央监察机构,汉代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叫做御史台。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汉代最高监察机关选御史台机构名选御史台官职名?选御史大夫。副职御史忠诚,但这里要关联一个考点,我们刚刚讲的三公改革。汉武帝改革以前,御史大夫是御史台的领导者,改革以后,由于御史台已经改名为。大司空去管土木营造去了,就盖房子去了,所以御史太的一把手变成了原来的副职御史忠臣。代行领导职权。这是中央。

地方上呢,结合刚才讲的地方区划问题。郡县变成州郡县。汉武帝时期,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对地方郡县加强监控,把全国分成13个州。也就是13个监察区,每个监察区派一个官员去监控这个区的这个州的各个郡守。这个官职叫。刺史,刺史是在御史忠臣领导下诶,怎么不是御史大夫啊?这汉武帝以后的嘛。是吧,

就是御史忠诚了,按照六条问世,在行使监察权六条问世,就是汉武帝时期的监察法规。汉武帝亲笔预批了六个标准,说你们这帮40。你就用我这六个标准去监察地方。这六条里有五条都是在监察2000代。2000代除了中央的九卿以外,就地方的郡守嘛,所谓的郡国首相就是郡守和国相。主要就记郡守就可以了,国相就是诸侯国的相,总之是对地方官进行监察。只有一条是在监察强中豪右啊,

就是地方的土豪劣生,主要是在让刺史按照六条问世去监察。郡守啊,而这个刺史他自己只是一个600旦的官职,好比郡下面郡守,下面的县令这个级别。就是让一个县处级干部。当他去谈何监控省部级官员。品级低,权力大。呃,下一个考点。私立教委。你可以把这个私立教委理解为是一种特殊的刺史,每一个监察区就有一个刺史去监察这个区内的。

地方官,但有一个地方很特殊,京城。首都比方我们现在北京。北京市政府的官员在那里,那是地方官。中央官员不也在那里吗?所以这个地方很特殊。长安城这个地方,京师地区。这个监察区就单独给个监察官,过去就不叫刺史,叫私立教委。最后一个考点,三独做,

这是一道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官职可以在皇帝面前专席独坐三个人,所以叫三独坐东汉的一个考点。第一个人。那就是就直接能够找皇帝面对面,谈何的向皇帝告状的第一个人当然是。御史台的一把手喽,都已经东汉了,那御史台的一把手是御史大夫还是御史忠臣?欲是忠诚,这是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级别比律师仲裁要低,好比是一种一个特别的刺史,管监控地京城的地方官的。

同时,它也可以监测监控京城的中央管叫什么。私立教委。第三个人。尚书令皇帝的大密。啊,这叫三独做。经常法规六条问世,已经讲了再加一个经常法狱19条,全称叫监狱19条。注意对应的皇帝监狱19条是西汉初期第二个皇帝汉会帝刘赢啊,刘邦的儿子。他在位时期的监察法。而六条问世是西汉中期汉武帝年间的检查法。一个会帝,

一个武帝。最后还是以司法专题结束。第一照说应该讲司法机关,然后再讲诉讼审判对吧?但是你看看官方教材考试分析,汉代这一节它没有讲司法机关。但并不意味着不会考汉成情制,所以注意,如果问到汉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按什么答?按我们秦朝讲过的答来回顾一下,秦朝怎么讲的?我们讲了三点。第一点皇帝。那最高的第二点,

常规的主审判停位。第三点,御史台的御史大夫也有案件审判权。所以记住秦好秦汉这两段中央监察机关,中央监呃中央司法机关,中央司法官职。记一个停位。秦汉都是廷尉,位列九卿。好,这个说完再来说诉讼审判,而且你会发现这个诉讼审判很多问题。还是跟秦朝一样。还是跟秦朝一样。比方说。

第一组,第一组概念告和举是不是跟新超一样啊?那无非是在区分自诉公诉呗。秦朝就讲过了嘛。第二,对于诉权的限制,你比方说诬告反助讲过了吧,其他讲了对吧,你可以去控告,但你不要诬告,诬告要反做。关于倾斜角手力的问题,我们待会说。噢,好,

你再往下看概念。居域慈浮,独居起居,基本上跟秦朝是一致的。比方说,居域是讯问。是吧,审讯的问题可以继续沿用西周来的舞厅。慈浮是获得的口供,跟情操一样,也可以刑讯。那既有舞厅,也有刑讯。独居是宣判,起居是宣判。

不服申请,再审重审。这跟秦朝一模一样,这他多了一句话,起居要在三个月,独居以后三个月内提出。超过这个期限就不听,不听就是不受理了。好,我刚才特意留了一个考点,没讲。回到前面来。就是汉代的。刑法第三个专题定罪量刑原则是不还没讲。放到最后,

首先给大家。打六个勾。汉朝考点很多啊,我们如果要重点背诵,必须把它背下来的,既能出选择,也能出简答,也能出材料分析。各种考题都可以出的六大考点。两个专题。第一个专题刑法专题里的定罪量刑,原则上请轻轻得让手例续行。第二个专题。司法专题诉讼审判制度还有三个。分别是路囚。

春秋绝育。秋冬行星。这六大考点,三个在刑法专题定罪量刑原则里,三个在司法专题诉讼审判制度里。这是汉代最重要的六个考点。所以汉朝我们最后就来解决这六大重点,我们回到刑法专题。定罪量刑原则先说这三大原则。上去什么叫上?史官记事,皇帝就是上,上就是皇帝。请就是奏请皇帝是吧?又叫先请,

就是要首先奏请皇帝什么案件法官不能判,他要去奏请皇帝呢?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涉及到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这当官的人,特权人物或他们的子孙后代。那么,这个案子法官就不要判了。不能擅自裁断,必须首先奏请皇帝。一般来讲,皇帝会裁决给这些人,这给这些官僚,贵族及其子孙,以减免刑罚的优待。

所以上行制度就是一个官僚特权法,在维护这种宗法等级。如果这个主审法官没有遵循上行程序。擅自裁断定罪,即便定罪准确,他也要被追责。这第一个原则上去。第二个亲亲得相守立,我们在讲西周亲亲尊,尊尊又于亲亲拿这举个例子,它源于孔子的思想。轻轻复为首。再说什么呢?父亲犯了罪,儿子不要去告发,

那彰显一种孝道精神。亲亲父为首啊,不告发不会定立首立罪。窝藏包庇罪相反,你告发了还要定你不效罪,所以下面我们那个诉讼制度里不有个诉权限制吗?起诉要如实控告,你如果诬告要反助啊,那子孙还不能告父母呢,是吧?所以这个考点既是定罪量刑原则,考点也是诉权限制考点。叫轻轻得向手力。它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汉武帝时期,

还曾颁布过一个重首立之科。这句话怎么理解?重就是加重处罚的意思。首例就是窝藏包庇罪。科是什么意思?律令科比的科科条是条单行法规,也就说在汉武帝年间还在专门立法颁布单行法规,严打窝藏包庇的犯罪行为。但到了汉宣帝年间。开了个口子。有一种窝藏包庇的行为,不用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这个轻轻等,让首例控不控告窝藏,包庇不定罪。

是汉宣帝年间才确立的。汉宣帝按辈分来算是汉武帝孙子的儿子,那一辈就曾孙辈比汉武帝还晚。汉武帝之后,就昭宣中心嘛,汉昭帝汉宣帝。这是汉宣帝的一件事情,我们把汉宣帝那段文言文的照例翻译过来,即是这么两段话。一子女窝藏包庇父母,妻子窝藏包庇丈夫,孙子窝藏包庇祖父母,我们简称为。非亲属隐匿真亲属。一概不追责。

第二段话。真亲属隐匿非亲属呢。卑亲属隐匿,尊亲属晚辈隐匿,长辈一概不追责,那么尊隐匿卑一般不追责。不是一概。一般不追责,如果这个尊亲属隐匿的,这个被亲属的,这个犯罪行为是一个死罪。要上报中央庭委,再来决定要不要追责。这个盈利行为要不要论处?我们把这两种情范围看完之后,

你会发现,无非就是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祖孙之间是吧?就开了个口子,符合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引力就不追责了嘛,所以给一个学理定义,它指的是。直系三代血,亲间和夫妻间引力。对方的行为,犯罪行为,这个隐匿行为可以不追责,免于处罚。

注意这么几个问题,一盈利可以无责的范围。就两个直系三代血亲夫妻,就说你说窝藏包庇的那个人跟你有一个关系什么关系?夫妻关系。要么是。直系三代血亲关系。夫妻属于姻亲。是吧,还有另外一种血清血清要三代以内,这都好理解问题是什么叫直系?岳老师,到时候讲民法课应该也会讲到直系旁系的问题。在我这里很好判断所谓的直系就是垂直的一条线上的,它不会涉及到旁边。

怎么判断没有他就没有我,没有我就没有他,符合一个就是执行。反之,旁系比方说父子祖孙就是直系,没有我爷爷,没有我爸爸,没有爸爸就没有。直系叔侄堂系你,总不能说没有我叔叔就没有我吧?对吧,就我们经常说的车正海老师跟他妹妹的对话是吧?他妹妹跟车正海讲哥,你比爸强,车老师说嗯,

妈妈也这么说。家族内部乱套乱套了,内乱了。所以叔侄关系是旁系。所以在汉朝叔叔犯罪,侄儿隐匿了叔叔的犯罪行为,侄儿的这个隐匿行为要不要被追责?要它不符合这个范围。只有直系三代血亲跟夫妻间的隐匿行为可以不追责。还要注意的是,是隐匿行为部罪者。不是这个,你要引力的那个犯罪行为不决者。这句话有点绕啊,举例子。

在汉代,汉宣帝年间,我去盗窃了一头牛,回家了,我跟我老婆讲,今天我们加餐吃牛肉。我有个盗窃行为吧,我老婆没有去告发,把我窝藏包庇了,两个问题,我的盗窃行为追不追责?追责该怎么判怎么判,二妻子隐匿了丈夫的盗窃行为。妻子的隐匿行为追不追责?不追责,

现在说的是隐匿行为,不追责的问题啊,最后还要注意的是。不管你是尊隐力卑卑隐力尊,都有个例外,虽然下面写到。杯引力尊,一概不抉择。这个一概不抉择,也有个特殊情况的,就是谋反,大力除外。总之,轻轻得让首例隐匿行为免于处罚。它是在首先彰显亲情付为首。

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但是还有个君为臣纲,尊尊优于亲情,如果隐匿的犯罪行为涉及到某反罪。大力罪。这个盈利行为是要追责的。那或者反过来说。除了谋反大利以外。子孙是不得告父母的。你不告不定你窝藏包庇,你告了会定你不效。但如果父母犯的是谋反大利罪,你要告发的。总之,

谋反大利是除外的。在这个问题上。理论渊源就在于尊,尊幼于亲情。第三个原则,老幼复产续行原则。这个原则简称续行。什么叫续行体续用行?就是在定罪量刑上给宽带处理措施。这叫叫型。畜行的对象是四种人,老幼妇产,老年人,孩童,妇女,

残疾人。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生理弱势群体,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这也不是西汉才首,这也不是汉朝首创的这个原则,我们可以追溯到西周三刺三诱三射哪一个?哪一个三设置法?老的小的残的是吧?蠢愚之人诶,都可以怎么样?赦免无罪的,这才体现什么精老虚幼啊?精老虚幼,我们现在刑法典里也有,

对于这些人的。敬老需要的宽带处理的法条,这是自古有之的,这叫续行原则。包括我们前面讲到的旅途顾山。也可以算作是续刑的体现,这个续刑其实不仅仅是狭义的教材里的定义,定罪量刑上给宽幼。其实是方方面面都给宽优,比方说侦查环节可以取保候审,不抓他。可以保释,那看守那一般待不住的,这些人经不起折腾,即便要抓不给他上手段,

不带刑具。再比方说,审判环节对他们不刑讯逼供。虽然秦汉多说允许刑讯,但是这些人一般来讲。不行,寻这都属于优待,再一个就是定罪量刑环节减免处罚,最后判了以后还要优待。比方说,被判徒刑的女犯可以用赎刑。来存款旅途不善,这都属于续性的表现啊。好三个原则说完,最后我们还要看另外三个,

重点就是司法制度里的三个诉讼审判制度,分别是。路球春秋和秋冬先看路球。定义首先,断代路球是汉代区域的一项制度。然后看定义,它的定义是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合审录简称。复审。复审,什么叫复审呢?再一次的审理。换句话说,他前面审过没有判过没有,前面已经审判过了,对于在押已决犯已经判的案子要复查。

重审一遍,它是一个重审的程序。由好比为我们现在的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来改判无罪。这个制度在干嘛?上级检查下级的。绝育情况。极有可能查出冤假错案来,所以它的好处,记忆作用在于。审判监督。那就是审判监督程序嘛,复审嘛,是吧?平反冤案哎,这是它的好处,

要去监狱里面转悠转悠,有没有人伸冤?我们要不要复查一下?甚至于皇帝亲自复查。啊,监狱里面转一转,改善郁症。这是路桥啊,汉代确立以后,历朝历代都在干这个事。要复查审判监督,以频繁约甲出来。下一个制度秋冬呃,这个春秋绝育。它的篇幅也不少,

给大家列了五个点。这个考点呢?我们还是按照的绪论第一句话,那四个维度去背第一背断代。春秋绝育,始于秦朝,对不对?不对,始于西汉初期,对不对也不对,始于什么时候?西汉中期。或者说始于。汉武帝或者说始于董仲舒,再加一个董仲舒首创他是。

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然后自己定义。定义什么叫春秋绝育,春秋是什么春秋经,对吧?春秋经。它是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之一,诗书礼乐易春秋啊。这是五经,还有四书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这都属于儒家经典。所以春秋绝育,又叫引经绝育。什么叫绝育呢?

绝育什么叫育啊?西周就讲过,民事案件叫宋刑事案件叫豫。那那就清楚了,春秋绝育,又叫引经绝育,它是指用以春秋经为代表的儒家经典来审理判决刑事案件。这就是春节学语,就不要死记硬背,都可以推出来。好定义背完,我们还要知道如何用儒家经典判案呢?春秋绝育的原则是什么?记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叫论心定罪。

这句话取自盐铁论这本书。论心定罪,即至善而伪于法者,免至恶而合于法者足。论心定罪的心,至善至恶的至都是指主观动机的意思。这定罪量刑,就看犯罪者的主观动机符不符合儒家精神,符合叫至善,不符合叫至恶。符合的即便客观违法,主观是善的,就能免不符合的叫自恶,即便客观没违法。一定要注上。

他完全就看主干。这叫论心定罪。然后教材给了一个评价,说现存30多个春秋绝育的案例,我们能够现在考古论证的。全都只是在讲至善,唯于法正面没有一个提到了,证明了至恶合于法还可以租的。绝所有这些案例都要讲其中一半讲什么呢?比方说。张三为父报仇,把李四给杀了。就这个案例,彰显孝道,为父报仇,

大义灭亲。这个是至善的。这是跟儒家经典的精神是一致的,即便客观杀的人是违法,但是最后免了。全讲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案例。说到制恶合一法,还可以处杀的,所以结论是,我们只用论心定罪,作为春秋绝一的原则,过于武断。和绝对因此又来了一段话,说春秋绝对原则呀,

我们应当更应当客观准确的表达,为什么呢?按另外一本书,董仲舒的一本书叫春秋繁露,表达为本是原志。也就是这个原文里讲到的本其事,原其志。他跟内心定罪相比,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是,他也要圆其志,也要看。主观动机,但是同时还要本其事。要兼顾客观事实,

兼顾主客观兼顾事实和动机,根据案情事实,还要考虑主观动机。这就更全面了,更科学了。治邪者不待成。我们把这句话和论心定罪里的制恶而合于法者诸做对比。制邪就是制恶。主观动机是恶的,如果按论心定罪,只要你主观动机是恶的,我不管你客观合法违法,反正我要诛杀你,你完全没有违法,你是合法的,

我也要诛杀你。是吧,太绝对太武断,但是制邪者不待成本,是源自理这句话,你看怎么翻译主观动机是恶的,叫制邪不待成就说,即便你是未遂。也要追责。未遂好歹是有犯罪事实的吧,所以还是要看客观犯罪事实,兼顾主客观,所以我们再答。春秋绝育的原则的时候,你要知道现在的观点是本是原则啊,

因为那个论心定罪有点绝对无的。还要知道的是,春秋绝育的什么特这个发生特点还有作用吗?这个维度第三个维度作用就是答评价了。春秋节育怎么评价?它有不足,什么不足呢?从定义上来看,他是用儒家经典的精神在判案。精神。不像用法条判案那么明确。每个人对如家经典的掌握是不一样的。这是第一个不足,第二,他是用儒家精神的事例去判案,

等下董仲舒怎么判案,照正常来讲,法官判案是。依据汉律条文。判决如下。对吧啊,董仲舒不这样看董仲舒说诗经有云。春秋军有个什么故事?所以,本案怎么判?他引用一个儒家经典的故事来判一个案子。是立判案,不像用法判案那么规范。事例是个案,它不具有法的规范性。

啊,在座法法理学还没有学,如果你提前有预习的话,有自己自己学过一遍的话,你知道什么叫规范性法的特征之一?规范性,普遍性能够反复适用。针对不特定多数人才叫规范性文件。事例是个案非规范性的,所以用精神事例判案不具有用法判案那样规范确定。容易造成司法专断腐败,法官实践中任意逼负,这就是它的不足。然后再说积极意义。包括演变发展规律,

西汉中期以后引经绝育,沿用至魏晋南北朝。进一步法律儒家化吗?它是一种特殊的审判方式,特殊之处在于不是用法判案,而是用儒家经典判案。他推动了律学的发展,修正了审判的原则,特别注意最后一句话,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用儒家精神。影响到了司法审判了。啊,这是它的积极意义。

这是法律如胶化的第一个阶段,叫做引经绝育,影响司法审判。到了东汉,又盛行章句,叫已经注律注解解释的意思。章句就是用儒家精神解释概率条文。啊,影响司法解释。再往后发展,魏晋南北朝已经立法。那就不仅仅儒家精神,只是在影响司法审判,已经影响到立法了,让更多的儒家精神变成新的立法制度。

比方说魏晋南北朝下一节,我们会讲到的八易官当准武夫以之罪,存留养亲等等吧。宗卷十条。都是已经立法的直接体现。更多的儒家精神转变成了法律制度。正是经过了两汉的法律儒家化,再到魏晋南北朝进一步儒家化,到了唐代,我们会讲到这个词。一,准护理。融礼法为一体,几乎每一个法条都在体现儒家精神。法律跟道德高度混同融理法为一体了,

叫一准互理,这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从量变到质变。第一个步骤就是引经绝育。西汉中期春秋绝育,所以说它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道。最后一个考点,秋冬行刑这个简单。秋冬指的是24节气的两个秋天和冬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行刑这个刑特指的是死刑的执行。死刑只能在秋冬执行。这就是丘洞信息。它体现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

董仲舒的新儒学是一个大杂烩,以儒为主,兼采道家,法家,包括阴阳家的学说。春夏为阳,秋冬为阴,做什么事情都要硬点杀头?这个事情比较阴杀,只能在秋冬,不要在春夏啊,春夏万物生长不易形成。所以要秋冬信息,这就是秋冬信息的理论基础。噢,

但是有例外。谋反大利除外。注意了,谋反大利是两个例外,一轻轻得让守例谋反大利除外。二秋冬行刑谋反大利除外。所以我们有两类死刑,一类叫不带时的死刑,就奏绝执行死刑。不用等待秋冬叫不待时的死刑。就是谋反大利。罪大恶极不等了,马上就要杀。还有一种更多的是待时的死刑,这个待时等待什么时等待秋冬。

谋反大利属于绝不带实的事情。这是例外最后评价。秋冬行刑有什么意义?有什么作用?噢一有利于农业生产,二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为什么这样说?古代啊,最典型的一种执行死刑的方式,就是我们很多朝代提到的两个字叫气势。砍头,而且要当着全城百姓的面,把大家都召集过来围观来砍头,还不让收尸,这是最常见的。

那古古装片你经常看到的,对吧?为什么要这样做?要统治者想体现出法的一种作用,一种规范作用,叫教育作用。就杀鸡给猴看呗,借你们的看看谁敢犯罪,谁不老实,谁不听话,这个是下场,他要干这个事,所以他会把这个死刑的执行当做一个盛大的典礼在举办。春夏之际,谁有空看你组织死刑的执行呢?

民以食为天,大家忙农活呢,没空,所以春夏不砍头,有利于保。首先,保障农业生产重农的体现。好了,已经。霜降了,秋收了,都打霜了,还没有农活忙了吗?是吧?不用忙农活了,

那闲着也是闲着啊,今天组织一个死刑执行来,大家都要看一看,来接受一下教育。还可以,有利于稳定稳定社会秩序啊,这就是秋冬情形。这就是汉代的所有考点啊,我们是调整了一下顺序,把六大重点放,最后讲的三个定罪量刑原则能背出来吗?哪三个?哪三个三个刑法专题里的定罪量刑原则上行?轻轻得要手力续行。三个诉讼审判制度录球春秋绝育,

秋冬先行最后一句话结束汉朝。这六大考点有一个共同点,可以出一道多选题,去年还考到了材料分析题,这我都是每年课我都总结过的啊。下列选项中。哪些制度或原则体现了?汉律的儒家化。刚才我总结的这六大考点都可以选,这也是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在体现儒家思想。去年就考了这个材料分析题,他就问你汉代体现儒家化思想的制度和原则有哪些?把一道多选题变成了一个材料分析题,其中一问。

这又是在考我们汉代的六个重点啊,六个重点。这个儒家思想的体现要你不要狭隘的理解,它包含包含好多方面,你比方说官僚特权,法宗法等级,这也属于儒家思想。理智思想是吧,看身份有差异,理有等差,行有等差,再比方说爱惜人命,平反冤案保民即为德。这不也是儒家思想吗?是吧?

包括敬老续幼。天人感应,这都是儒家思想体现啊,所以六大考点都可以选。这个告诉大家的是,当我们后期也有专门的主观题的课程,会给大家总结一些模板。这六大考点出简答出材料分析,那你答作用答评价,你写五个字一定有分。汉律儒家化。好汉代就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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