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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题01第09节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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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6: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我们来上课吧啊,第九个考点的话呢,叫做法律关系呃,这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知识点了是吧,因为它这个是咱们这个。呃,这个和这个命题人稍微有点关系,要稍微的注意他一下啊。那么,这个法律关系的话呢?它呃是一套纯粹的德国的理论,呃它最难的部分都在第一个部分,

就是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它的特征。呃,这块儿内容的话呢,是要求大家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背诵的,首先第一个得背是吧,第二个的话呢,得理解啊,得理解。首先,法律关系。它的概念的源头源自于罗马法,源自于罗马法上所谓的法所的观念。这个什么是法锁呢?就是在罗马法上呀,它把债权债务关系也称之为叫法锁。

额,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说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了,受到了法律的承认和保护,那就意味着什么呢?那就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为给付义务。而面对这个给付的要求,债务人还不能拒绝,那相当于说呢,这个法律啊,就像一把锁一样,牢牢的把债权人和债务人建立了一个绑定联系。它表达了一个法律所具备的什么性呢?一种强制性锁嘛,就你无法挣脱啊,

它是给你附加了一个这个法律层面的一个呃强力的限制。所以说呢,这个法律关系呢,它是一个大陆法上的观念啊,大陆法系当中的一个传统的概念源自于法所当然,它在现代呃,我们的法学理论当中呢?呃,这个它的这套理论呢?主要还是跟萨维尼有关系啊,就是经过了萨维尼的这个整理之后呢,它成为了一个专门的基础的法学概念。特别是成为民法当中的一个最基础的概念,那大家学民法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围绕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各种要素来去展开的。

那么,什么是法律关系呢?这个它所有的特征都是根据它的概念推导而来的,结果那什么是法律关系?首先我们看它的概念啊,所谓的法律关系指的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和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再说一遍,什么是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什么呢?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和人的什么关系呢?权利和义务关系,权益关系,法律规范调整,

社会关系以后所形成的一个人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好了,那你现在基本上可以不看讲义了,就直接听我讲就行了啊,因为后面所有东西都是从这句话推出来的。额,我们看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之后所形成的,人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没问题吧?那第一个问题就来了,我问大家。你告诉我是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纳入到法律的调整范围,显然不是我们之前说过法律作用是有什么性的。局限性的那换句话说,有些社会关系的话呢,法律根本就不管,

或者说它属于法外空间啊,比如说人和人之间的恋爱关系,师生关系,也包括友谊关系,这些东西对我们每个人来讲都非常的重要。但是你很难说它会依法调整这个能理解吧呃,这个很正常了,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适合用权利或者义务来描述它的内容嘛,法律关系本质上来讲是个权利义务关系。而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可以用权利或者义务来概括的内容吗?啊,显然不是啊,你如果加入义务是可以的,但如果你加入权利的话呢,往往就很奇怪了,

比如说你和你的朋友之间可以讲义气或者讲道义。但是能不能够过多的去掺杂权利啊?说你谈了个交了个朋友啊,结果呢,天天跟人家主张权利,那这个时候这样的人往往是交不到好朋友的,能明白吧,说更多的时候我们愿意承担一种负担。呃,那同样谈了个恋爱也是一样的,谈了个恋爱,你说你不可能说天天用权利和义务来去概括这个恋人之间的关系,说好不容易找了个对象,谈了个恋爱,结果一方疯狂的享受权利,

一方疯狂的履行义务。知道吗?大家知道这个就不是正常的谈谈恋爱了,这就有点儿这个什么呀c呃,这pua的意思了,看到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显然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适合用权利或者义务来概括它的内容。那这也就意味着,一个社会关系只有经过了法律规范调整,才能变成法律关系,而又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纳入到法律调整范围。说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很轻松的得出第一个结论就是法律关系的范围和社会关系的范围。怎么办?是无法等同的,

确切的说谁的过谁的范围会更大呀。社会关系的范围显然会更大一些。没问题吧,才会更大一些,那第二个问题,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了,才能变成法律关系。那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法律规范,还有没有法律关系?嗯,你听这意思啊,一个社会关系被法律规范调整之后,就会转变成一个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那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法律规范,还有没有法律关系?呃,显然就没有了,所以说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的,它是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法律关系具有什么性呢?具有合法性啊,你要听明白我这儿所说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建立要符合什么?要符合法律规范,它所设定的构成要件或者法律规范的,所设定的条件,

这儿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并不是说关系产生的原因,也一定是合法的。清楚了吗?我再次强调,这儿说到了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指的是法律关系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或者说是这个关系本身的合法,并不是说导致这个关系产生的原因。它也是合法的。这个话题呢,有点儿抽象,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你比如说我这儿有一个手机,我把这个手机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签订一个买卖合同,有没有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啊?有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交易本身是符合合同法的要求的,没问题吧?这是一个合法的交易,但是假如说我这儿放的不是一个手机,而是一把手枪。啊,或者说是一个是一包毒品啊,或者说是是是一把加特林是吧?那你会告诉我问大家,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枪或者这个毒品也可以签订一个合同,

没问题吧?也可以形成一个书面的合同。我们也可以详细的约定我们所谓的权利和义务,但甚至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甚至连管辖法院都可以约定好。但是假如说你把钱给了我,以后我不给你这个枪,我不给你这个呃毒品,这个时候你能够到法院去起诉我吗?能到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保护你的合同权利吗?你有合同权利吗?我和你之间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吗?呃,根本就没有,

为什么没有呢?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刚才那个交易关系的建立本身符不符合买卖合同法的要求啊?不符合,换句话说,这个合同本身是什么呢?它是不合不是无效的,能懂我意思吧?是无效的,那所以说我们这儿所说到的合法,大家要注意它指的是关系本身的合法。或者说,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那并不是说导致关系产生的原因,也是合法的。

为什么这么一个道理呢?你比如说假如说假如说我面前有一个,比如车海。比如在我旁边儿,然后我拿起这个手机来,比如说啪嚓砸到他头上了,假说干了这事儿,那我拿手机砸人,这个行为是个合法的行为,还是违法的行为啊?违法的行为,但这个违法的行为在我和他之间有没有形成一个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呢?有的一个什么关系产生了?一个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产生了吧?

额,我这个很明显,这个侵权赔偿法律关系呢?这个当中,它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没问题吧,但是这个产生它的原因却恰恰是一个违法行为,或者说一个侵权行为就这个道理,所以说呢,我们这儿所说到的这个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要理解到位,它指的是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它指的是关系本身的合法,并不是说导致关系产生的原因,

也是合法的。清楚了没有?是它是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的,它具有合法性好,这第二个特点,所谓的合法性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它具有合法性,那紧接着第三个就是法律关系建立在既然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那你不要忘记法律规范是怎么产生的?法律规范本身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产物,难道换句话说,法律规范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没问题吧,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就体现国家意志嘛,

那你想想法律关系既然建立在国家建立在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或者说建立在国家意志的基础之上。那你建立的基础就是国家意志,那法律关系可不可能不体现国家意志呢?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建立的基础就是国家意志,你又怎么可能会不体现国家意志呢?就是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体现国家意志。举个例子,我把我这个手机卖给你。你告诉我,在这个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的交易当中,或者说这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有没有国家意志的参与?有没有体现国家意志有哪儿?

哪儿体现了我我和你之间达成合意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哪儿?哪儿有国家意志?呃,很简单嘛,我和你之间为什么就这个手机可以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呢?本身就是因为国家允许这样交易,存在这样的交易存在,或者允许我们这样做。老师,难道国家还能不允许我们做交易吗?当然可以了,我经常讲时间倒推个四五十年,你还能够到市场上去自由的做交易吗?啊,不可能的,

那个时候这种行为被认为是什么呀?是投机倒把,他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能明白吧?那个时候国家禁止交易嘛,计划体制嘛,强调的是国家的计划,计划成啥就是啥,那个人想要通过市场手段来获得资源,来配置资源,这种行为在当时是违法的。记住了没有?那你比如说在咱们中国,我和你之间就手机可以进行交易,但是就手枪为什么不能够进行交易呢?

我们原因很简单啊,因为国家不允许呗。但是你会发现,这个私人是可以合法的购买和使用枪支的,那为什么他就可以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国家意志是允许的嘛,中国的同性恋就不能结婚,但是外国呢,某些同性恋合法的国家就允许结婚,为什么因为两个国家的国家意志不一样?听清楚我说啥了吗?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体现国家意志,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就是国家意志,

就是这个法律规范。基础就是国家意志,它自然不可能摆脱国家意志存在。这是第三个点,那第四个点我们说法律关系在本质上是一个什么关系啊,是一个权利和义务关系没问题吧,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之后所形成的,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个权益关系,那现在的问题就来了,法律关系是个权利义务关系,而你不要忘记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本身就是一个关于人们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一个规定,没问题吧啊,是一个呃法律层面的对权利和义务的设定或者规定。

那也说法律规范当中有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而法律关系又是个权利义务关系,它它都也有权利和义务,那我现在的问题是你觉得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和法律关系当中权利和义务。它能不能够等同,或者说是不是一回事?这两个旋律和一五一样,不一样呢。它显然是不一样的,那么它不一样在哪呢?怎么不一样?或者我问的更直白一点儿,你告诉我是哪个当中它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有实际的价值呢?是法律规范当中的,

还是法律关系当中的?嗯,大家只要稍微仔细想一想的话,你就能够迅速的发现,那肯定是法律关系当中权利和义务对我们具体的个体的人来说才有实际的价值。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它说白了就是个纸面的规定,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才是具体的,才是现实的。这个权利和义务到底能不能够对你有实际的价值,不取决于法律当中怎么规定,而取决于你会不会参与到这样的法律关系当中。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了,你比如说婚姻法当中关于夫妻双方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规定的详不详细啊?

呃,规定的是非常详细的,没问题吧啊,很详细,但这个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起码对现在的你来说有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呢?啊,你会发现这个价值可能就几乎没有,它可能有考试价值是吧?那这个权利和义务呢?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现实的意义,那个权利和你无关,那个义务往往也和你无关。为啥呢?并不是因为这个权利和义务欠缺,法律的规定,

而是因为你不是婚姻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你没有参与到这个婚姻法律关系当中。什么时候这个权利和义务在你身上才能够真正的转化为现实?呃,当你结婚以后啊,当你为人妻或者为人夫以后,当你变成一个婚姻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时候,这个权利你才可以实际的享受到,而当然你也需要呃,作为妻子或者丈夫去履行对应的义务。清楚了没有啊?是这样的,如果反过来讲,你如果一辈子都不打算结婚,或者说你一辈子都找不到对象的话是吧?

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婚姻法当中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就没有任何的价值。可能考完了以后也就这样了是吧?也就这样了,所以说呢呃,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是现实的,而法律规范中权利和义务它是抽象的,是一般的,一个是纸面的权利和义务,一个是现实当中我们需要。实际履行的义务和实际可以享受到的权利,它是个现实的概念,记住了没有?是这样的,你比如说婚姻法当中的权利和义务,

对你来说可能就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但是买卖合同当中的。买卖合同法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它的现实性就会强很多。为什么会强很多呢?呃,倒不至于,说是因为买卖合同当中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更好,而纯粹是因为你经常要干嘛呀?你经常要购买,或者说这个经常消费,经常买东西,经常参与到这样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

所以说这个时候这个权利和义务对你的现实意义就会强很多。好了,总之一句话,法律关系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是现实的,而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是一般的,那接下来最后一个问题,我问大家。你觉得立法者把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它在法律规范当中进行详细的规定,他是希望这个权利和义务能够长坏现实呢?还是希望他永远都不要长坏现实,永远只存在纸面呢?啊,

大家知道,那肯定是希望它能够长坏现实了,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如果立法者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永远都不会长坏现实,永远停留在纸面上。里面的规定的话,大家注意,这就意味着啥呀?这意味着这个法律不就永远就只能停留在纸面,而不可能对我们的现实生活产生任何有实际价值的影响吗?那换句话说,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就永远没法儿什么呀,就没法儿实现了,记住了没有?所以说呢,

立法者他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要找回现实立法的目的,才能达成立法者的立法目的,才能实现,而如果这个权利和义务要找回现实,就必须要出现一个现实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个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什么呢?不就是我们这儿所讲到的法律关系吗?所以说呢,里外礼仪结合法律关系的出现,就等于权利和义务掌握于现实。权利和义务转换现实就等于法律的实现,法律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关系的出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婚姻法在你身上,

什么时候就转化为现实了,在你身上什么时候就实现了,当你变成婚姻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时候。买卖合同法当中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什么时候在你身上就实现了?当你变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时候。清楚我意思了吗?所以说呢,法律的实现就需要有相应法律关系的出现,这个时候这个权利和义务才能够真正的越出纸面走向现实,变成我们身上能够有实际价值的。权利和义务,所以说呢,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我刚才依次得出了五个结论,都是从它的概念当中推导出来的。

我现在快速的再完成一遍推导,希望你能够跟上啊。所谓的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意味着第一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纳入到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只有一个关系,社会关系被法律规范调整之后,才能变成法律关系,而又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被法律规范调整,所以说法律关系的范围是远小于社会关系的范围的,二者不能等同。第二个,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

才能变成法律关系。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就不可能有相应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是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定立,来设立的。所以说,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这儿的合法指的是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关系本身的合法。第三,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了,才能变成法律关系。

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而法律规范本身是国家意志的产物,就是相当于法律关系。建立在国家意志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基础是国家意志,自然不可能没有国家意志,所以说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体现国家意志,个人意志可有可无,国家意志必须得有。第三法律。第四法律关系是个权利义务关系,这个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一样的。规范当中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是一般的,是针对所有人的,

而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是现实的,是针对特定的人。是说法律关系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最后一个问题,立法者把权利和义务在法律规范当中作出规定,他当然是希望他能够转化为现实了,而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旦转化为现实,就意味着需要。出现一个现实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法律关系,所以说法律关系的出现就等于法律。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就等于法律的实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

清楚了没?我刚才依次得出了五个结论啊,希望大家能够注意,那我们刚才所得出的五个结论呢?其实也就是讲义当中所罗列的这些要点了。看到了没有?它是把它分成三个层面来说的,第一个法律关系,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它具有合法性,依法建立嘛,具有合法性。第二个法律关系呃,体现国家意志性是一种体现国家意志的特种社会关系。就国家意志性了,

第三个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没说透,其实说白就是法律关系是一个。现实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什么性呢?现实性。清楚了没?当然,其中最为复杂的是哪个呢?最为复杂的是第一个合法性依法建立的,它里头又包含四个结论,这四个结论当中有重的部分啊。但是它有难度的部分,我们已经解释完了,第一个就是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就是说了嘛,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

没有婚姻法,就没有婚姻法律关系,没有刑法,就没有刑事法律关系,没有合同法,就没有合同法律关系,那第二个法律关系不能够等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与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就是咱们说的法律关系的范围和社会关系的范围二。者不可等同,社会关系的范围要更大。第三个说,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就是咱们刚才说的嘛,法律规范要实现,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要找回现实,

找回现实就必须出现法律关系。说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最后一个的话呢,说法律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符合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还是在说它的合法,你既然是依法建立的,你当然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了,当然应该具有合法性了。这四个点记住了没有?大家要能够在理解的地方背一背,第二个的话就是国家意志性嘛,很简单,第三个就是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也很简单,就不用多说了。好,

这个法律关系的特征,大家需要注意,要能够理解。记住了没有,要能够理解合法性,国家意志性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啊,其中合法性是最复杂的。是依法建立的,是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是小于社会关系范围的,同时也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好,那这个问题解决完以后呢?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就是法律关系的分类,关于法律关系的分类呢?

它是一个分类问题呃,大家注意所有的分类问题,有且只有一个重点。就是分类的标准。所有的分类问题的重点就一个,就是分类的标准啊,就是分类的标准,那么法律关系的分类的标准包括哪些呢?第一个叫做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和保护。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它们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很简单,就是四个字,哪四个字啊?

啊,叫做合法违法,就是你到底建立在合法行为的基础之上,还是违法行为的基础之上?哎,我问大家,违法行为可以产生一个法律关系,和咱们说的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矛矛盾。不矛盾啊,因为一再强调我们说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指的是什么?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能明白吧?

它并不是说导致关系产生的原因,也是合法的。你比如说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恰恰建立在犯罪的基础之上,没问题吧啊,所以说呢,它呃,这个这个产生的原因是个犯罪行为,是个违法行为,但是任何一个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当然需要符合。刑法呃规范当中所设定的这个呃构犯罪的构成要件了,或者说得符合这个刑事法律关系,它的建立所需要符合的各种条件了,这是二者并不矛盾的啊。

好,这个问题是法律关系呢,具有合法性啊,和这个可能会因为违法行为产生,二者并不矛盾。所谓的调制性法律关系,就是基于合法行为产生所谓的违法行为。呃,所谓的保护性法律关系,就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懂我在说啥吗?再说一遍,基于合法行为的叫调整,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叫保护,我经常讲这个保护性法律关系呢,

你基本上一听就知道它肯定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为什么这么讲?嗯,因为保护性法律关系,它的目的呢,在于保护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那你想了一个行为都侵犯合法权益了,那它肯定是什么行为啊?呃,他肯定是违法行为了,记清楚了没有你,你这个都侵犯合法行权益了,肯定是违法行为呃,所以说保护性法律关系当中呢,一般会比较明显的显现出强制或者制裁这个要素。

从这个角度来讲,所有的刑事法律关系,所有的侵权赔偿法律关系,所有的违约法律关系,通通都是什么呢?都是保护性的,而大量的,一般的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啊,都是调整的。合法叫调整,违法叫保护好,这第一个调整与保护,那第二个的话呢,叫做横向和纵向。所谓的横向法律关系和纵向法律关系区分的关键在于什么呢?

主体地位。主体的地位到底是平等的还是不平等的?如果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那叫什么项呢?叫横向,如果是不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那叫纵向再说一遍啊,平等的叫横向,不平等的叫纵向。举个例子了,我把手机卖给你,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我们的主体地位平平等呢,平等,这是个典型的平等交易,

横向法律关系。但是假如说我不是直接把手机卖给你,而是到街上去摆小摊儿卖手机,这个时候城管过来查我,在这个行政管理关系当中,我和城管的地位平平等呢。不平等,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有高下之分的一个什么呀?纵向法律关系,城管可以把他的权利单向的行使到我的身上,但是我呢,没法反向的去管人家。记住了没有?这就是典型的纵向平等的叫横向,

不平等的叫纵向。清楚了没?是这样,当然这个平等不平等呢,大家需要注意它的核心是什么呢?它的核心是呃,你得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明白吧?啊,就是说看一方能不能够对另外一方合法的呃,这个行使管理权,并且面对对方的这个要求呢,看另外一方能不能够拒绝?记住了没?能不能够拒绝?

这是一个具体分析的结果呃,因为我知道很多学生在判断横向和纵向的时候呢,他总是喜欢什么呀。呃,总是喜欢根据主体来去判断清楚了没有,而不是看这个主体地位是不是具体的平等,而只是从主体上判断说强调说只要一有国家机关参与,就一定是纵向。啊,这个说法是不对的,其实为什么不对的呢啊?你比如说你关键得看这个国家机关干了啥,如果国家机关是行使了管理权,行使了power,能明白吧?

那这个一般来说肯定是纵向了。但是如果国家机关它并没有行使power,它其实还是横向,比如说我经常讲你到市场上去买东西,和政府到市场上搞采购,有没有本质区别呢?呃,其实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在买东西,看到了没有?他也依然是参与一个平等的交易,所以说呢,这个大家要学会去区分,它就是不能够仅仅从主体上区分,更多的时候是要具体的判断地位是否平等。

地位如果平等,那就意味着什么呀啊?就是横向,如果地位不平等,那往往就意味着一方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单相的呃单单向的。呃施加到另外一方的身上,而另外一方还不能拒绝,看到没有?这就是所谓的呃纵向了好了横向和纵向看的是地位是否平等,平等横向不平等,纵向纵向嘛,有高下之分嘛?记了没有?比如说咱们讲的人大和呃人常的关系,人大人常和一府两议委的关系呃,

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关系,上级人大和下级人大的关系,看到了没有?这都是典型的纵向地位不平等。啊,他的权利行使是单向的。那再往后走,第三个的话呢,叫做单项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项法律关系,那单项法律关系它的呃,这个呃特点是什么呢?呃,很简单,单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啊,不是不对应啊,是不对等额,什么样的不对等呢?所谓的不对等指的是?权利人只享受权利,义务人只履行义务。清楚了,没有权利的享受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义务的履行呢,也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对价,就是只享受权利或者只履行义务的法律关系,就是单向法律关系了。有没有这样的事呢?就只享受权利,就完全不履行义务,

有没有呢?呃,有的呃,最典型的就是呃,这个赠与不附条件的赠与,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典型的单项法律关系。赠与人呢,就只履行义务,受赠人呢,只享有权利。单项这个比较少见了啊,更多的情况是什么项呢?是单项呃,是双向双向法律关系指的是什么呢?

权利和义务正好处于对等的状态。就是权利人之所以享受权利呢,是因为人家要履行义务,然后义务人之所以愿意履行义务呢,是因为他想要享受权利,权利和义务处于一个等价互换的状态。比较典型的双向法律关系呢,就体现为买卖没问题吧,在一个买卖合同当中呢,买方的权利义务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好是属于对等或者说等价互换的状态,这是典型的双向。那最后一个的话呢,叫做多项所谓的多项法律关系,它和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呢?就没关系了,

这的多项法律关系呢?大家注意,它指的是有三方以上主体。啊,核心是强调有三方以上主体,如果一个法律关系当中有三方以上的主体,那就是多项了啊,这个比比也很多啊,你比如说呃我呃车润海。呃,岳云鹏和这个工程师,我们四个人签个合同,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典型的什么项呢?呃,

典型的多项啊,比如说大家考上研究生以后,你终归得毕业呀,毕业的时候呢,找工作得签几方协议啊。三方协议呃,就你的这个用人单位和包括学校,这就三方协议,大家有时候看新闻的时候也很典型了,如果是俄乌双方谈判,那叫双边会谈。如果说俄罗斯,乌克兰,包括中国,包括美国这一堆国家在那谈,

那就是什么呢?那就叫多边会谈,叫做多往往指的就是三方以上。尽量三方以上好了,这是单双多单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多双项权利和义务对等多项三方以上主体啊,很清楚把这个标准给它把握清楚就可以了。第四个的话呢,叫做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也就是你们在民法当中讲到的主从这个第一和第二或者主从关系是怎么区分的呢?它区分的关键点在于三个字叫独立性。啊,当然,你要知道了,第一和第二,

最起码得有几个啊,最起码得有两个,你如果是一个法律关系,是没法区分主从的啊,我们说这儿的主从关系呢,它默认的前提是得有两个法律关系。并且相互关联,在两个相互有关联的法律关系当中,如果一个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独立性,这个法律关系存在不需要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那就是主法律关系。而反过来讲,如果一个法律关系的存在没有独立性,这个法律关系要存在,必须以其他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

那就是典型的什么呢?从法律关系,它是要依附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存在作为基础的,比较典型的呃,这个主从关系呢,体现为呃,比如说呃,借贷和担保。能懂我意思吧,大家知道担保它的设立有没有独立性呀?没有这个担保呢,往往是为了保障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的,保障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当中的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的。如果压根儿就没有一个之前的债权债务的话,那根本就无保可担,

看到了没有?是那个担保呢?就是第二性的,而那个借贷或者说那个呃,之前那个呃债权债务关系呢?往往就是。是这个,它就是主法律关系或者第一性的了好,所以说呢,能够独立存在的叫第一性,能够不能独立存在的叫第二性。当然,在做题的过程当中呢,我们可以有一个相对更加粗暴的做题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什么呢啊?

就是在两个相互有关联的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当中,一般来说,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的调整一,然后呢,保护二。然后呢,紧接着在两个相互有关联的实体关系和程序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当中,实体是第一性的,然后呢,程序性法律关系一般是第二个叫做实体一程序二。清楚了,没有调整一保护二实体一程序二为什么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呢?我们举一个例子,

一听就知道了,我把我的手机卖给你,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没问题吧?调整性的吧,因为交易手机是什么行为合法行为啊,这是典型的调整性法律关系,但是假如说你把钱给了我以后,我不给你手机,相当于我违约了吧,违约之后呢,紧接着导致了一个违约赔偿关系没问题吧?那你告诉我这个违约赔偿关系,它是基于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行为,当然是一个违法行为了,

说它是个保护性的法律关系,那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没有合同,有没有违约呢?没有合同,哪会有违约的问题呢?根本就无约可违啊,看到了没有?所以说呢,那个合同是第一性的,那个违约是第二性的,而合同是调整违约是保护嘛,实体一呃得调整一保护二。那为什么说两个相互有关联的实体关系和程序法律关系,实体是第一性的,程序是第二性的呢啊,

很简单。你比如说我,我说我要到法院起诉你违约,我到法院起诉你违约的前提是什么?呃,起诉违约的前提是双方得有约在先,看到没有?如果说压根儿就没有合同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违约诉讼呢?一个这个男的对一个女的说,说到法院起诉跟你离婚,起诉离婚的前提是啥呢?呃,是首先第一个得有一个实体的婚姻关系在那儿,如果没有这个实体的婚姻关系,

又怎么可能会有离婚诉讼呢?看到没有?说我要到法院起诉你还钱,起诉还钱的前提是啥呀?呃,得时间得有这个债权债务啊,没有债权债务怎么去起诉还钱呢?看到了没有?所以说呢呃,实体是第一性的,而程序往往是第二性的。好调整一保护二试题一程序二在做题过程当中,可以直接套用这个标准好吧,那再往后走,第五个叫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它关键看的是什么呢?是义务的主体,是否特定义务主体,是否特定。如果义务主体针对的是特定的人,那叫什么?对呢,那叫相对。如果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那就是什么呢?绝对。清楚了没有?绝对大家都知道,债权是相对的,

为什么呢?因为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特别是债务人,他肯定是特定的人。你不可能说让不特定人对你背负债务,这是不可能的。那紧接着,物权关系往往是绝对的。为什么呢?因为义务人在这儿根本就不特定。我对这个手机享有所有权,我这权利人是特定的,但是义务人特不特定啊,不特定义务人是谁啊,

我以外的其他所有人看到了没有,这就是典型的绝对法律关系。所以说呢,绝对法律关系一般表现为某个人对一切人,而相对法律关系一般表示为某个人对某个人。义务主体是特定的对象。好,这是绝对和相对啊,最后一个的话呢,叫基本普通和诉讼啊,这个看着写的多,但其实特别简单,什么叫基本法律关系呢?很简单,就是宪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基本法律关系。

啊,也可以说就是宪法上的关系叫基本法律关系,看到了没有啊?当然我们后面就会说到宪法上的关系了,宪法上的关系有一个特别明显的特征,什么特征呀?就是在宪法上的关系,肯定有一方是谁啊啊,是国家机关啊,或者说是以国家机关为代表的,国家能明白了吗?是这样的啊,是这后面我们会说到的。那什么是普通法律关系呢?这就不是建立在宪法呃基础之上,

而是什么呢?而是建立在普通法的基础之上,不是依照宪法建立的或者不归宪法来调整,能明白吧?而是归宪法以外的普通法来调整。依照宪法以外的普通法来建立呃,比如说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这些都不是呃,基本法律都是普通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都不是什么呀,都不是宪法。最后一个的话呢,叫做诉讼法律关系,

这个就更简单了,诉讼法律关系就是和什么有关系啊啊,和诉讼有关系,或者说和司法机关有关系,因为一旦涉及到诉讼,肯定有一方是谁啊。是法院,或者说如果在刑事诉讼当中,可能还会有检察院啊,总之肯定和司法机关有关。看到了没有?只要是司法机关有参与的诉讼。好了,基本普通和诉讼再次强调基本法律关系。依照宪法建立而普通法律关系,

依照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建立诉讼法律关系,依照诉讼法建立。记住了,没有很简单好,这就是法律关系的一个分类,这个看着好像特别复杂,但是其实讲起来很轻松的是吧,它并没有那么那么复杂。我们就挨个的判断一遍吧,好吧,我把手机卖给你,这是个典型的第一调整,还是保护调整第二个横向还是纵向?横向单向双向是多向呃,双向第一还是第二?

嗯嗯,其实严格来讲是没法儿说的,因为第一和第二最起码得有什么呀。啊,都有两个,当然我只说了一个法律关系嘛,是吧?但一般来说,调整是第一性的,倒也没问题是吧?第四个的话,呃,第五个绝对还是相对呢?呃,相对基本普通还是诉讼呢?

普通啊,这是个典型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嘛,它是个典型的普通。普通法律关系啊好,这是这个问题,接下来第二个问题,法律关系的主体,我们说法律关系是个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呢?其实说白了就是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但需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呢?它呢?呃,这个在法律关系当中要享受权利或者履行义务,

没问题吧?它是需要符合特定的呃,这个条件的。那到底什么样的主体才能够称之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去作为权利或者义务的主体参与法律关系呢?它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或者具备一些属性,这个属性呢?可以概括为两个,第一个叫。法律性第二个叫社会性,我们在法理学当中所说到的法律性,你都可以理解为是三个字儿,合法性。就是你得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清楚了没有?你得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得合法。你比如说一个八岁的小孩儿,能不能够把他们家房子给卖了?为啥不能?原因很简单,因为法律不承认他具备这样的能力资格。或或者不称它具备这样的资质,能能懂我意思吧?是这样的啊,你再比如说一个普通的呃,这个这个呃,普通的公普通的一个公司吧,能不能够向社会公众来募集存款进行放贷呢?也不可以,为什么原因很简单,

因为你没有这个金融牌照,看到了没有?是这样,所以说呢,这儿第一个就是所谓的法律系简单来说得合法,得获得法律对你的。承认清楚了没有得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那紧接着第二性呢,还具有所谓的社会性,我们在法理学当中所说到的所有的社会性都可以理解为就是物质制约性。就是这啥意思呢?说到底什么样的主体能够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存在,这个归根到底啊,直接来看的话就是看是不是合法了是吧,但是。

最深层次的因素还是和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啊,相关联你,比如说在中国古代,比如说在唐朝的时候,比如说像百度啊啊什么这个。这个阿里巴巴呀,包括腾讯呀,可不可能会出现这些网络公司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呢啊?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啊,原因很简单,因为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达不到。清楚了没有?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达不到,

就这么简单,你不用说到中国古代了,这时间倒推个四五十年都不可能清楚了。没有,因为那个时候的物质生活条件还不可能出现这个东西。好了,所以说呢,法律关系呢,它就应该具备两性,第一性叫做合法性,第二性叫做所谓的物质制约性,也就是我们这儿说的法律性和社会性。就合法和物质制约,看到没有合法物质制约,这个很正常嘛,

因为到底合不合法?归根到底,还不是看物质生活条件的程度吗?法律的内容本身就是被什么决定的?法律的内容本身就取决于物质生活条件发展的程度嘛,看到没有?是这二者之间,我们之前是说过的,它符合马列的一般原理。那再往后走的话呢,就是要说到这个法律关系的具体的类型了。法律关系的这个具体的类型呢,我个人觉得你按照民法来去把握就行了,记了没有啊?包括一般以下的公民或者自然人,

包括机构组织,也包括国家。当然,你可以把国家理解为是一种特殊的法人了是吧啊?这是国家呃,这个和你们民法当中讲到的没啥本质区别。看到没有,没啥本质区别,那我在这儿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国家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出现的,这个能明白吧?一般来说,这个国家呢,它不会以自己整个国家的名义呃去参与到国内法律关系当中。一般来说,

国家会以自己整体的名义参与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比如说两个国家去签订合同,看到了没有啊?就是签订国际条约嘛。它是最重要的国际法主体,但是国家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内法律关系也是可以的,比如说最典型的大家听说过国家经常要发什么呀?呃发国债或者发国库券儿没问题吧?国家发了国债,如果你购买了国债,那其实就意味着你和国家之间形成了啥呀?呃,形成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嘛,你是债权人,国家是债务人,

国家以自己整体的信用,然后呢,约定到期还本付息,看到了没有,就变成了国内的债主,是这样的一个道理啊。好了,所以说呢呃,这个国家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关系主体,那第二个说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想要参与到法律关系当中,具体来说呢,应该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个和你们民法当中讲的没啥区别。按照民法来把握就行了,什么叫做权利能力?

其实说白了就是个法律资格。看到没有,在法律上能够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资格,当然也包括承担责任的资格,而行为能力呢,就是通过自己的实际行为。实际的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看到了没有?是这样的呃,当然需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我们在法理学当中讲到的权利能力,它更强调的是一种资格没问题吧?民法当中,我估计也是这么讲的一种资格,但是民法当中讲到的权利能力呢?

老师可能会给大家说说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身,终于死亡呃,一般一般是这么说的吧?呃,但这个说法呢?其实呃是不太准确的,起码在法理学当中,它不是特别的准确啊,为什么这么讲呢啊?因为呃。这个权利能力啊,就是这个法律资格呀,它分成两种,第一种资格呢,叫一般资格就一般人都有的资格。

看到没有法律统一分配给所有人的资格,就是一般资格,一般权利能力,这个确实可以说是始于出身,终于死亡,人人平等没问题。呃,但是呢,法理学当中还有第二种权利能力,叫做特殊权利能力,把它称之为叫特殊资格,这个特殊资格呢,往往是呃,指的是只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才能够具备。

那这个特定条件呢?有的时候他可能并不是属于出生的,你比如说还没有出生的小孩儿呃,他呢就可以。具有什么资格呀啊,就可以具有这个继承的资格了,就是关于这个胎儿的这个什么呀,继承份额的预留看到了没有?这个其实在没有出生之前,这个资格就已经被法律所保护,或被法律所承认了。当然,有些资格的话呢,它呢,和特定的年龄可能是相关的,

你比如说当你年满18周岁以后呢,你在宪法上就比别人多一个资格,什么资格呢?啊,就是选举和被选举那男的22,女的20以后呢?在民法上又比别人多一个呃,结婚的资质。看到了没有?结婚的资质那年满18周岁以后呢?在刑法当中,一般人就会多一个资格,什么资格呢?就是接受死刑制裁的资格是吧?这当然不是什么好资格了是吧?

但是呢,它确实不是一般人都具备的。看到了没有?是不是资格都一样?这个说法可能会有点问题,但不管怎么样呃,我的意思是你们在民法当中可能主要强调的是一般权利能力看到没有,但是你要注意权利能力本身可以有一般和特殊的区分,法理学当中还有一个。特殊权利能力,这个特殊权利能力呢?它就没法儿说所有人都有了它呢?是什么呢?特定的主体看到没有啊?具备特定条件的主体才能够具备说有这个呃特殊权利能力区分。

一般和特殊,当然行为能力就很简单了,就分成完全限制和无这个主要和年龄,包括这个人的精神状态相关,这个和民法就没啥区别了。当然,如果你要说到法人的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话呢呃,它就就很简单了,始于法人成立是吧?终于法人这个解体,并且法人的这个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不可能分离的。看到没有,是不可能分离的,有权利能力的时候也就有了,行为能力有了,

行为能力的时候,当然这个权利能力也就具备了,是这样。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分离,没问题吧啊,一个小孩子他没有行为能力,但是他仍然有一般的权利能力啊,一般的人之为人的资格。好,这是这个法律关系的主体,这个我我我个人感觉它意思不大是吧?基本上就是你们民法内容的一个复述,看到没有呃,除了那个特殊权能力,可能民法当中不会刻意的强调以外。

其他的部分都一模一样,看到没一模一样,然后呢,紧接着第四个部分叫做法律关系的内容,这个内容呢,也很简单,因为法律关系我们说了嘛,它就是个什么关系啊。权利和义务关系说法律关系的内容,这不就是各种权利,各种义务吗?啊,所以说我们就是在这儿就说各种权利和义务了。首先第一个的话就是法律权利,所谓的法律权利看清楚指的是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

自由意志的支配的行为范围。啊,再说一遍啊,法律权利指的是国家通过法律加以许可的自由意志支配的行动范围。什么叫做自由意志啊?自由意志其实说白就是自主选择嘛,能明白吧,咱们之前说过嘛,权利呢,它的对应的行为模式叫什么为啊?可为那可为,不就意味着可做可不做,这就是一种自主选择吗?看到没有,代表了一种自由意志的支配范围,

那么权利的特点呢?它总共是四个。啊,这个大家稍微注意一下吧,好吧呃,第一性的话呢,叫做什么性呢?叫做法律性,就是咱们说的合法性,那简单来说就是权利法定。看到了没有?权利法定,那这也就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意味着任何权利的存在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清楚了,

没有任何权利的存在,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可能随意的去创设这个权利的。就包括你们说合同当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约定合同权利没问题吧,而这个自由的约定合同权利的前提也是什么?也是得有合同法的依据作为基础的,能明白吧?那如果说合同法当中这个你所约定的权利违反了合同法的要求,或者说触发到了合同法当中的禁止性规定的话,那这个权利依然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说第一个权利,首先第一个是法定的,是具有合法性的,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或者最起码不能够违反法律要求。清楚没有得合法。这个在考试当中有没有考过这个相关的题呢?考过的。它考了个啥题呢?我记不太清楚,法硕和法考当中的,反正各考了一个非常邪门儿的权,我记不得是怎么考的是吧?呃,考了个啥来着?就是一呃,一个是考了个接吻权。懂知道我意思吧,一个是考了个正常行走权,

我不知道是哪儿考的哪个,反正都是你可以看到是同一个命题人嘛,说它的命题风格高度类似。呃,他考那个基本权是咋考的呢?他说是呃,咋咋说呀?就是说。就是有一个女的过马路的时候被这司机给被被这个一个车给撞倒了呃,撞倒以后呢呃,这个牙给撞坏了。司机呢,赔偿了一些钱,安装了假牙,后来这个女的呢呃,

她在日常生活当中呢,发现呃,这个假牙这个影响接吻。能懂我意思吧呃,这个口感肯定不对是吧,就属于这样。咱不知道这口感有啥区别。啊,有区别吗?啊,有假牙和没假牙口口感有啥区别?好吧,希望大家永远都不要知道是吧?但生活有时候会改变很多的东西的,是吧是吧?

这样。好了,这大概就这样吧,说口感不行,然后呢,就就就到法院起诉了呃,到法院起诉以后怎么办呢?呃,就就就这个说要补偿他的接吻权,能明白吧?那问你说法院会不会支持他的这个请求?呃,当然不会了,因为法律当中有没有规定接本权啊?接本权是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呃,

还有就是另外一个考试当中考了个正常行走权。也是出车祸了呃,把腿给撞坏了,然后呢,安装了假肢,结果后来这个发生了,发现呢这个什么呀,假肢呢,它毕竟和正常走路它不一样,看到了没有说就到法院二次起诉啊,说要赔偿他的正常行走权。那这个时候法院会不会赔他呢啊?同样也不会,为什么?因为法律当中有没有规定正常行走权呀?

没有啊,你如果说起诉身体权或者其他权利是可以的,只有法律依据,但正常行走权没这个规定。看到了没有?且不用说呃,涉及到了一个二次赔偿的问题,它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啊,是这样的好了,所以说呢,这个呃,这儿的这个法律性或者合法性简单来说就是得有法律依据,得合法。啊得合法,得有法律依据,

相应的法律依据。第二的话呢,叫做自主性,自主性就是可以自由选择嘛,权利是可以放弃的,行使或者放弃由权利人自主选择第三个的话呢,叫做利益性啊,利益性就是能有好处。我们总是想要争取权利,争取权利就是争取利益嘛,最后一个的话呢,叫义务关联性啊,权利总是和义务绑定的,能明白吧,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四性啦,合法性,利益性,自主性,义务,关联性。看到了没有啊,这样。那么,紧接着第二个问题的话呢,就是一个法律权利,在逻辑上,它包括三个博,

三个结构或者三个部分,哪三个部分呢?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这个有点抽象是吧?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一听就知道了。首首先呃,这个我对这个手机享有所有权,这意味着啥?这意味着,第一,我有自由,什么自由对它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的自由没问题吧?第二个。还有请求权,请求权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如果别人干涉了我的权利行使,我可以要求别人不干涉。能懂我意思吧,合法的呃,对义务人提出配合权利的这个要求,它的请求可以理解为这种要求啊要求。那第三个如果说我的这个要求被别人忽视,他不听,那怎么办呢?这个时候我可以到法院去起诉那获得司法救济或者保障呃,所以诉权是一种最后的保障。

自由权是基础,请求权是实体,内容诉权是最后的保障。三个层面看到没有自由权,请求权和诉权。好,这是法律权利第二个的话,叫法律义务,这个法律义务的话呢,如果说权利是一个对人们呃自主的一种保障,那义务呢,就是对人们行动的一种约束或者限制了。这个义务呢,大家也能知道分成两种,第一种的话呢,

就是积极的作为的义务,第二种是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并且义务呢,它总是指向因然或者说指向未来的。就总是指向你应当做,但是还没做的事。能不能理解我的意思啊?你比如说我借了你500块钱,我什么时候才有还钱的义务?还钱之前还是还钱之后呃,是还没有还你钱之前嘛,就还钱之前才有这个义务,如果这个钱都还完了,这个义务还存在吗?

这个义务相当于说就被履行掉了,看到没有说义务,总是指向我们应。应当做的事情,而不是说已经做完的事儿,说主第一指向因然或者未来,第二个的话呢,义务分成积极和消极作为和不作为这两种。好拉倒了,这个当然义务是不能放弃的,这是个常识了是吧?这个大家能够知道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是强制履行的。第三个,这两个都是做一个一般了解吧好吧,

第三个的话呢就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有啥关系呢?首先,第一个从结构上来讲,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废话,这是个对应的概念吗?看到没有?结构上来讲,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第二个数量层面是一一对应的总量相等。看到没有一个权利,总是对应着和它相匹配的义务嘛,

一一对应总量相等呃,我需要提醒大家,我们这儿说的总量相等是什么意思?我们这儿说到的总量相等,指的是从社会范围内的总体的权利的数量和义务的数量是相等的。这儿统计的范围是整个社会,它并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个体能,明白吧?具体的某一个个体身上权利和义务有没有可能不一样呢?啊,有可能你没法儿给自己随便的创设权利,但是可以给自己创设义务,就是你只要不停的参与单项法律关系,只履行义务就可以了,看到没有,

但是你所创设的义务总是有一个对应的权利和它形成对照的。其实我们这样说的总量相等呢,是整个社会范围内的总量,不是说具体的某一个个人的身上啊,第三个的话就从产生和发展的角度来讲,二者经过了一个所谓的从浑然一体。呃到分裂对立呃,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什么时候是浑然一体的状态呢?呃就是原始社会。原始社会权利和义务是根本没法区分的。恩格斯曾经有过有个非常有名的例子,他说啥呢?他说,你问一个原始的印第安人。

说出去打猎是你的权利,还是你的义务,这个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你可以说打猎是他的权利。因为他确实可以选择不打猎,没问题吧,但是你也可以说打猎也是他的义务,为什么呢啊?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打猎就得饿死,这个强制性非常强。啊,所以说那个时候权利和义务根本就没有区分的必要,那什么时候就分裂对立了呢啊,主要是在阶级社会当中就分裂对立了。

能明白吧呃,比如说在特别是早期的,越是早期的经济社会,它的分裂对立就越明显,你比如说在奴隶社会当中,奴隶社会当中,奴隶主呢,就基本上直接而权利。奴隶人呢?奴隶就基本上只履行义务,看到没有这个权利和义务就彻底的是分裂对立的,什么时候就相对一致了呢?呃,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权利和义务就相一致了。

看到没有?那为什么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时候就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了呢?因为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时候,这个国家和国民财富都是谁的?呃,都是人民的是吧?记住了,没有说人民当然是权利人啦,那当然你人民不能光享受权利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你一方面要享受到这个家庭的权利,那同时你还要尽到什么呢?你还是要对尽到对这个这个国家的义务看到了没有?是权利和义务就相一致了,听楚了没有?

是这样的啊,所以说到了社会,社会就相一致。总之就是三个阶段,浑然一体,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我们受理国家强调权利和义务,应该具有一致性啊。第四个的话就从价值上来讲,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是不同的法律精神,也可以说代表的是不同的法律价值。呃,一般来说,我们认为权利的背后体现的是人权和自由。

清楚了没有?是自由人权和自由而权利的背后,而义务的背后显现的更多的是一种秩序。看到没有秩序是对人这个这个避免混乱,因为义务本身是要限制人的,这个活动的嘛,通过避免人活动的随意性来达到一个秩序的效果,说一个代表的是秩序,一个代表的是自由。啊,自由啊,和人权因为啊。第五个在作用上来讲,二者相互限定,相互制约,

这是废话了嘛,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嘛,权利的范围就划定了,义务履行的范围,义务履行的范围也就划定了,你享受权利的范围。我借了你500块钱,我对你只有500块钱的债务,就意味着我的债务划定了,你的债权就是500块,当然你对我有500块钱的债权,那也就意味着你的权利的范围划定了,我的债务就是500元。看到了没有?多了没有?

就权利和义务在范围上是相互限定的啊,好,这是这五个点的话呢,大家尽量是把它能够当做一个主观题来准备。啊,尽管考试分析当中没有特别明确的把它写出来是吧?但是可以把它当做一道主观题来准备,第四个的话呢,就不是可以了,这是应当啊,必须得背。就是权利和权利,就是power和rise的比较。权利和权利的比较,它是一道主观题的考点,

简答题特别适合好吧。呃,权利和权利或者power和right有什么区别呢?呃,其实我想大家大概有感觉呃,最典型的区别就是什么区别就是什么不一样啊。嗯,就是主体不一样,就是因为主体不一样,所以说才有了后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不一样,看到了没有?我们挨个来看一下吧,首先第一个就是用法不一样。其实就是主体不一样嘛,是吧呃,

就是它它所这个这个呃这个呃使用的对象是不一样的,那不就主体不一样吗?在宪法当中看清楚我们对中央国家机关用的叫职权,对地方国家机关用的叫权限,而对公民用的叫权利。前头不管是职权还是权限,都是倾向于power,看到没有权利的意思,而公民呢?是权利是right?找见了没有啊?当然,其实你要细呃细微的去分析这个词儿的话呢,它其实还是有区别的,你看中央国家机关叫职权对吧?

地方国家机关叫权。权限职权是强调什么呢?是强调这个权利的积极行使。能明白吧,因为它前头有个职嘛,职是什么意思?职责所在呀,我说这是你的职责所在,潜台词是这事儿你得应该干。能明白吧,那后面那个权限它的核心不在权而在限啊,记住了,没有限是什么意思呢?就强调有些事儿你是不能干的,它强调中央应该积极的行使权利,

地方应该受到有效的限制,这不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它才有的架构吗?看到了没有?是说从宪法的用词儿上来看,我们是强调中央权力的行使,是强调地方权力的限制的,这是个典型的单一制国债的做法。那第二个对公民用的就是权利,这个没啥好说的,用法不一样,中央叫职权,地方叫权限,公民叫权利用法。其实也是告诉你主体不一样嘛,

对于国家机关来讲,包括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来讲,我们用的叫权利,而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用的是权利,是利益的利,看到了没有?第一个和第二个其实本质上是一回事儿,但他非得给你分成两句,你就用。就做一下吧,好吧,用法和主体不一样,第三个的话呢,

就是自由度不一样,这个自由度怎么不一样呢?就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right,是可以放弃的原因,很简单,因为right的背后体现的是一个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当然可以基于个人意愿放弃了。但是power是不能放弃的,为什么?因为power追求的不是个人利益,而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不可能基于权利人个人,他的意愿来放弃公共利益,无法放弃。

清清楚我意思了吧啊,所以说呢,一个能放弃,一个不能放弃。最后一个的话呢,就是和国家强制力的关联度不一样。和国家强制的关联的度不一样,power和国家强制力是直接关联的,你也可以说power本身就是一种国家强制力。或者说,国家强制力就是一种power,能明白吧?而right呢?和国家强制力的关联是间接的,什么时候是才会有呃国家强制力的介入呢?

当right受到侵犯的时候,才可以请求国家强制力的介入保护。看到了没有?而是它是间接的方式。好了,这几个点我想没有什么理解它的难度,清楚了没有,有些都是确实它有点儿类似于没话找话的意思,但是大家需要背好吧,主体不一样,用法不一样,能不能放弃不一样,和国家强制力是直接关联还是间接关联不一样?看到没有呃,四个方面没有?

好,这是法律关系的呃,当中的权利和权利的一个比较,第五个的话呢,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呢?简单来说就是法律关系当中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可以说就是权利和义务的载体。能明白吧,就是权利和义务的载体,我对这个手机享有所有权,我是权利人,那我这个权利指向的对象,或者我所有权的载体就是什么呢?

呃,就是这个手机,这就是民法当中讲到的动产或者物的概念。看到了没有物的概念,那么法律关系的客体或者说权利和义务的指向的对象,它包括哪些呢?我们这儿总共讲五种。第一种叫物,第二种叫人身,第三个叫行为,第四个叫金融产品,最后一个还有个数据信息,数据信息是这两年新增的好吧。我们一个一个来看了这个和你们民法当中应该都说过是吧,首先第一个就是物。

啊呃,这个物呢?大家需要注意,就是一个物理意义下的物,想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下的物,它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首先第一个要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简单来说就是合法。比如说你私人可以持有手机,但不能私人持有手枪,看到了没有?因为它不合法,它就不能够作为这个所有权客体,起码作为私人所有权的客体。第二的话呢,

要能够被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简单来说就是可控。合法可控。因为这个呃法律关系的客体呢,它是要被权力所支配的,能明白吧,支配以后才能够什么呀?才能够获取收益嘛,记住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呢,它得可控,第三个的话呢,就是能够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就值钱。

看到了没有?如果它不值钱,它也没法儿承载权利,最后一个的话就独立啊,独立能够和另外一个东西分开,不影响它自身的价值。就是合法可控,独立值钱。记住了,没有独立之前。然后呢,紧接着就是有以下几个东西,它不能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客体,但是却是公共法律关系客体。就是你要注意,

就是我们这儿讲到的法律关系,不单单是民商事法律关系,它是完整的法律关系,包括私人,也包括公共,有些东西没法成为私人法律观个体,但你并不能够说它是。呃,它就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你比如说长江,黄河,这是不是法律关系客体呢啊?是是所有权的客体,只不过它不是归属于个人,而是归属于谁呢国家?

啊,包括什么呢?文物啊,军事设施啊,是吧?包括一些危害人类的物品啊,这些呢,都是法律关系客体。其实包括毒品也是可以交易的,也是可以买卖的,清楚了没有呃,大家知道毒品在现代的医疗体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药品。啊,一种麻醉类的药品,只不过它在医疗体系内的使用呢,

叫医疗或者说叫呃,这个这个麻醉,但是呢,如果是在医院体系之外的流通呢,就变成了贩毒。看到了没有?贩毒的核心呢,不在于这个东西有区别,而在于这个销售的主体有没有获得法律的呃,法律的许可。清楚了没?是这样的啊,好了,所以说注意区分私人和公共就行了,好吧,

有些东西没法成为私人法律关系客体,但是却并不能够说它不是法律关系客体,这两个概念。因为可能是公共法律关系个体。再往后走的话呢,就是人身我们这儿所讲调的所讲到的,或者强调的人身呢,它指的是活人的身体。就是活人的身体也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客体去承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只不过呢,活人的身体在承载相应权利和义务的时候,他是需要。受到一些特别的限制的。就是我们不能够随意的去像支配物一样去支配我们的身体,为什么呢?

为什么不能够像雾一样去支配人的身体啊?为什么不能够物化人啊?呃,原因很简单,因为人人是不能够被物化的,如果任何对人的物化都意味着什么呢?都意味着是在变相的恢复奴隶制,因为只有在奴隶制之下,奴隶的人身才可以像物一样被另外一个人去支配。我们在现代社会当中,大家需要注意有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如果允许一个人的人格。对,另外那个人格像物一样有绝对化的支配,

那就是在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而一旦开始承认了人格上的不平等,那也就意味着会慢慢的变相的缓慢的。恢复奴隶制。懂我在说啥了吗?是这样的,所以说呢,由于人格尊严,这是一个呃,每个人都享有的绝对平等的权利,我们不允许有任何层面的区别对待,在这个方面是吧?那怎么办呢?是说活人的身体或者人的身体呢?它作为人。

尊严的载体也就受到了一些特别的限制,一个基本的限制就是任何对他人身体的支配都不能够。伤害或者说都不能够侵犯人格尊严。都不能够践踏人的尊严。那具体来说就是第一个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够视为法律的物,作为物权债权继承权的客体,看到了没有?这第一个不能够物化他人。物化他人的身体是不可以的,买卖大活人不行,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不仅不能够物化他人,同时也不能够什么呢,也不能够自我物化。

就是权利人的人身呢,自己在支配的时候也不能够随便的像物一样支配自己的身体,他也不能够进行违法和友商分化的活动,不能够滥用人身。自建人格。清楚了没有?比如说老师,我的身体别人没法卖,我自己卖。啊,或者说我的身体别人没法儿看,我非让他们看这个很明显也是违法和有商分化,裸奔卖淫,大家知道这都是违法和有商分化的活动清楚了没有?是这个就是自建人格了嘛。

那第三个就是对他人的人身行使权利的时候呢,不能够超过法律必要的界限,严禁对他人的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那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够什么呢?不能够强行支配他人的身体,非法强行支配他人的身体。我们并不是不能够支配他人的身体,是不能够强非法的强行支配他人的身体,这个能理解我意思吧?你比如说最典型的嘛呃,你比如说呃,这个这个劳动者和雇主呃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就体现为什么呢?对他人身体的一种支配嘛,没问题吧?

但这种支配可不可能是一种强行的支配呢?以后你这个上班儿了,上班儿以后呢?呃,这个这个老板能不能够呃强迫你加班?咱们说你们这个必须得加班儿啊,我我从这个老板啪嚓从外头把这个门儿给锁上,然后不加完班儿,不许出来,可不可以啊?不可以,清清楚我意思了吧,说以后大家上完班儿以后怎么办呀啊,就就经常讲自己把门儿关上就行了,清楚没有是这样的,

别让老板为难。好了,所以说呢,这是这个问题。清楚了没有?就是不能够强行的对他人的身体非法强行的行使权利,清楚了没有?因为如果强行的行使权利的话呢?其实也是在变相的物化他人的身体,看到了没有物化他人不可以自我物化,也不可以变相的物化,他也不行。因为这些行为都会呃,导致对尊严的侵犯,对尊严的侮辱清楚了没有这样,

然后呢,紧接着第二个部分的话呢,就是身体的组成部分。呃,这个就特别简单了,身体的组成部分就是记住一句话,没有脱离身体之前,那就视为。身体听到没有?视为人身受到人格尊严的保障。简单来说呢,谁都不能侵犯。看到没有?不能够侵犯。但是如果一旦脱离身体之后,

那怎么办呢?那就变成法律上的物了,就就是个东西,进了就是个东西,再次进入到他人的身体呢,又重新变成他人人身的组成部分。听懂我意思吧,重新变成它的就是关键看这个东西是否和身体关联,它如果一旦和身体关联,你如果再像物一样去支配它,它往往就可能会涉及到第一个对人格尊严的侮辱问题了。懂不懂那是啥呀?是这样的。啊,这个问题了。

啊,举个例子,当然我们考试当中一般不会考这个身体的组成部分啊,这个太明显了,同学们,我们考试当中的一个基本方向,往往考的是一些和身体相关联的什么呢?啊,一些医疗器械或者说呃,一些这个呃,医疗用品能明白吧啊,比如比较典型的就是这个假肢。呃,这个假肢大家知道,如果没有这个装到这个人的身体上,

那玩意儿就是个啥呀呃,它其实就是个东西,就是个物,能明白吧啊,你可以在商店里头各种挑选,各种买卖。看到了没有哎,是我要duang长的多宽的什么材质的什么什么口什么口感的是吧,或者说什么样什么样的造型的是吧,这个你就是它就是个东西啊,但是如果说一旦。和他人的身体接触是吧?装到身体上开始正在使用过程当中了,看到没有和身体关联了,这个时候还能不能够呃像物一样去再去支配它呢?

那就不可以了,因为如果你强行的对这个正在使用当中和身体关联的这个假肢来去干嘛呢?像物一样去支配它的话呢?这个时候就肯定会涉及到一个不把人当人的行为了。清楚了没有?他会有对尊严的侮辱问题了,你想这道理也是这样的,你比如说一个残疾人借了你钱啊,然后你知道他拿你的钱呢,是是买了假肢,结果有一天他老他老是不还钱,有天你怒了。在在在街上找见他了,然后呢?怎么办呢?

啪嚓把他的两条假腿,或者把他的假腿给拔下来了,看着他在那儿单腿站立着呃,在那儿这个呃站不稳,摇摇晃晃,然后你这个哈哈大笑说给我蹦啊,给我蹦。啊,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给你退是吧?这个就很明显,有这个作践人的意思了,看到了没有?这个很明显就呃不不可以再把它当做物一样去支配。记住了没有?

是这样啊,好了,这是人身啊,就是记住人的身体,由于它承载了人格尊严嘛,而尊严呢,又受到法律的绝对化的保障,它就会变得非常特殊。任何对身体的支配都能以要以不践踏,不作践尊严,不践踏和不作践人的人格为前提。呃,金融产品没啥好说,就是就是就是人们的思维创造的一种思维成果啊,就是你们民法当中讲到的知识产权。

能明白吧,这是所谓的金融产品啊,金融产品知识产权的概念了呃,按照这个民法掌握了就可以了,再往后走就是行为。这个行为的话呢,也和密码当中讲的一样,没问题吧?呃,行为嘛分成作为和不作为,比如说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是什么呢?给付或者给付行为。通过履行特定行为来达到一个对权利人权利满足的这样一种状态,能明白吧啊?行为这个也没啥好说的。

最后一个的话呢,叫做数据信息,这个数据信息大家一定要注意,它和前面那个呃,这个金融产品是不是一个概念呀?呃,这个不是一个概念,前面那个金融产品,它本质上来讲是一种什么呢?它是一种思维创造的成果,能明白吧?而这个数据信息呢?它不是思维创造的成果,而是这个数据。本身或者这个信息本身就有价值,

就可以承载权利。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啊?是这是这样的啊,你比如说大家知道现在很多个人信息是有非常大的什么呀?经济价值的这个能明白吧?比如说你的身份证信息,包括你的呃手机号码是吧?这种信息我问大家有没有经济价值啊?有没有你在网上,大家会发现吗?很多时候这种个人信息是可以交易的啊,当然它往往都是一种非法的交易了是吧?呃,它为什么能够有这样交易的价值呢?很简单,

因为它可以进行商业开发。或者说,进行商业化的这种操作能明白吧,最起码打电话诈骗是吧?可能往往就会你起码来说你电话号码都搞不到,你还怎么诈骗啊?属于这样的。那你会发现这个数据信息,大家需要注意它是不是思维创造的结果呢?不是,它应该说是加工整理或者记录的结果。能明白吧,如果数据信息本身是创造的成果的话,就很奇怪了,说有一个诈骗公司准备购买一批个人信息,

然后呢,去打电话进行诈骗。呃,结果发现买到的信息全都是别人思维创造的成果,那意味着啥?那意味骗子遇到骗子了是吧?这个它显然就不是一个创造的问题,它是一个记录和搜集呃的一个结果,看到了没有?是这样的,在现代社会当中。很多的数据信息是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的。好了,那这个记住在网络时代嘛啊,这个数据信息它呢?

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看到了没有?因为现代社会嘛,就是个信息时代好这五个部分,能明白了吗?物人身精神产品,然后呢,和这个行为和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呃是新增,但它也没多新了,这新了好几年了是吧?就是说原来传统就只有四个数据信息的话呢,是这两年这三四年嘛,新增的一个部分,稍微的注意一下这个数据信息指的是?

有经济价值的各种信息或者说资讯,或者说情报,或者说就是信息就完了,看到没有数据和信息就完了,它不是物,也不能够等同于前头的。这个智力成果,因为它呃是个什么呀?它不是一个思维创造的产物,它是一个记录和保存的结果,看到没有搜集或者记录或者整理的结果。在信息时代,它的价值会越来越大,这就是考试分析中的原文了,能看懂就完了,

好吧?呃,最后一个部分的话呢,关于法律关系当中最后一部分的话就是法律事实。呃,这个法律事实是说什么事儿呢?首先,法律事实它是服务于法律关系的变化的,看清楚啊,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具备几个条件呢?两个条件,第一个叫法律规范。这没啥好说的吧,

法律关系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嘛,所以说没有法律规范,当然不会有法律关系了,如果没有合同法,哪有合同法律关系啊,但是是不是有了合同法就自然有合同法律关系了?那不是,比如说我和你之间想要成立一个合同法律关系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话,除了有合同法之外,还得干嘛呀?还得签订合同啊,签订合同这个行为就被称之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还从属于另外一个更大的概念,叫做法律事实。

看到了没有?是说法律关系的产生需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个叫法律规范,第二个叫法律事实。法律规范可以说是一个抽象条件,而法律事实可以说是个什么条件呢?具体条件。懂我在说啥了吗?两个条件,第一个抽象条件,法律规范,第二个具体条件,法律事实。o不OK两个条件,法律规范加法律事实等于法律关系。

那法律规范就不用说了,就各种规则和原则嘛,那我们这儿主要看一下法律事实,什么叫做法律事实呢?所谓的法律事实指的是能够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就它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能够影响法律关系。那么,法律事实和一般意下的事实有区别,第一个,它既然之所以被叫做法律事实,就意味着第一,它和什么有关呀?它和法律相关说第一性,

它具有什么性呢?规范性。就是法律事实的类型,法律事实的法律意义是通过法律规范进行明确规定的,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事实举个例子了,如果没有刑法,还有没有犯罪啊?如果没有刑法规范,还有没有犯罪行为?有没有犯罪行为这个法律时有没有没有啊?怎么可能会有呢?因为犯罪是什么意思啊?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要求的行为,连刑法规范都没有,又怎么可能会有犯罪行为呢?

你连认定犯罪的基础都不具备了,看到了没有?说第一个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事实,它具有规范性。第二性的话呢,要能够用证据来证明,就证据证明性了。记了没有说你提出在我们的法律当中啊啊,特别是在司法审判当中,你提出什么样的事实主张不重要,关键看这个证据主张事实主张有没有?获得证据证明的可能,如果能够用法律所允许的证据呃被证明,那这个时候呢,

就会呃有相应的法律意义,那如果说这个事儿即使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没法用证据来还原。它也依然没有任何的价值。就算说比如说我,我说我说我曾经确实借过你钱,能明白吧,但是如果你借条丢了,我又不承认,同时又没有什么人证啊,或者说其他方面的证据,那这时候怎么办?啊,这个时候呢,这个借贷行为在法律层面啊,

在起码在诉讼当中往往是不会获得法院的认同的,或者说视为不存在。看到了没有?不是因为这个事儿本身不真实,而是因为它没法儿什么呢?没法儿用证据来证明啊,是第二句叫证据证明。第一性叫规范性,第二性叫证据证明性,第三个的话具有法律意义,这是废话了,当然有法律意义了,法律事实本身就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情况。它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能够影响法律关系。看到了没有三性啊,

和第一个规范性,第二句呃,第二个证据证明性,第三个法律意义。看到没有,能够有法律意义。再往后走的话,就是法律事实的分类。第一个分类是相对最重要的就是行为和事件。这这玩意儿还考过简答题呢,你很难想象能明白吧,还考过简答题呢,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都是法律事实。都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革和消灭。清楚了没有?

但是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有啥区别呢?很简单,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叫法律行为。不以当事意为转移的叫法律事件,我再说一遍啊,我说的是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是是否以人。为什么不能说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呢?很简单,因为法律事件分成两种,看清楚了第一种叫社会事件,第二种叫什么事件?自然事件。

自然事件就体现为各种各样的自然变化,自然现象,刮风地下雨,地震,海啸,火山爆发这玩意儿当然不以当事人转移,也不以人的意志转移。但你别忘了,还有社会实践呢,社会实践,比如说战争革命,罢工暴动,这些都体现为人的行为。当然,也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他们只不过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已,记住了没有?是说记住不是,是否以人?而是是否以当事人?因为有社会事件的存在。俄乌冲突以不以当事人为转移啊?当然不以了,但俄国冲突以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啊,当然以了清楚了,没有那怎么可能没有这个个人意识的参与,或者说没有人愿意冲突,结果就发生冲突,神经病嘛,这不是。

是吧,好了,这是这个法律事件两种啊,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啊,注意它。和当事人意志相关的叫做行为,不以当事为转移的叫事件,考试的时候曾经考过一个非常粗暴的题目,我希望你能你听清楚啊。什么意思呢?就张三有头牛把他卖给李四了,然后呢?结果在第二天在这个约定,第二天交货,结果在交货的前一天晚上有个小偷,

王五把这个牛给偷走了。偷走这个牛,以后第二天双方就没法交易了,最后就无奈解除了合同,就问你说导致双方合同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是a牛被偷的行为。b牛被偷的事件选哪个?选选啥呀?呃选当然牛被偷的事件了。懂我意思吧,牛被偷的事件,为什么是牛被偷的事件呢?很简单呀,因为什么?因为双方当事人希不希望牛被偷啊?不希望,

但是仍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牛被偷了。看到了没有?这个以人的意味转移,但不以当事为转,它仍然是个事件。然后呢,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叫单一事实和事实构成所谓的单一事实,指的是。啊,我这么来说吧,法律事实不是能够影响到法律关系吗?对吧?那我问大家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对应可能性有哪些呢?有没有可能一个事实影响一个关系?

有没有可能有可能吧?比如说一个违法啊,一个违法行为导致了一个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产生一个违约行为,导致了一个违约赔偿法律关系没问题吧?是一对一,有没有可能一个法律事实影响多个法律关系呢?多个就两个以上。就这么来说吧,影响两个以上有没有可能呃,当然有可能了,比如说啥呢?最典型的嘛,比如说自然人的死亡,大家听说过一死百了,听说过没?

那自然人如果死了以后呢?怎么办?那很多的法律关系都会什么引起变化的,比如说生前结了婚,婚姻关系终结了。生前留有合法的遗产,那怎么办?死了以后开始继承了啊?生前上着班呃,劳动关系终止了是吧?上有老下有小,赡养关系,抚养关系也都终止了,看到了没有?这都是典型的什么呢?

一个事实所影响到的多个关系。那有没有可能两个以上的事实?影响一个关系呢。有没有可能?有没有可能?当然有可能了,那老师有没有可能两个以上的事实影响两个以上的关系呢?废话,当然可能了,你前头的都可能后面的两个以上的事实影响两个以上的关系,当然可能了,没问题的。那么我们怎么说呢?大家记住一个法律事实,影响一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情形。

我们把它称之为叫单一事实,因为这儿只有一个事实嘛。看到没有一个法律事实影响一个,或者说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的情形叫做单一事实。什么叫事实构成呢?就是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结合到一块儿。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影响一个法律关系,这件事儿叫事实构成。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结合到一起,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影响一个法律关系,这种情况叫事实构成。记住了,

没一个法律事实,影响一个或者说多个法律关系叫单一事实,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结合到一起,共同影响一个关系,叫事实构成。我给你举个典型的事实构成的例子啊,比如说一个诉讼法律关系,想要产生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为什么这么讲?一个诉讼法律关系要产生。首先,第一个得有什么?第一个得有原告的起诉嘛,因为不告不理对吧?那第二个是不是你一起诉就一定会有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呀?

不是啊,得有法院的什么?这法院得立案啊,得决定受理案件啊,看到没有?你不是说你一起诉法院就得立案呢?如果你根本就不符合起诉条件,知道吗?根本就不具备起诉资格,当然不可能引发相应的诉讼了。这最起码就有两个事实,第一个原告的起诉,第二法院的受理。清楚了没?再比如一个继承,

一个遗嘱继承,法律关系要开始,也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同时,具备第一个得生前立有遗嘱。第二个得出现被继承人的死亡,没问题吧?再比如一个婚姻关系,想要成立也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第一个得达到法定年龄。第二个,双方得达成合议。第三个,得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第四个,

民政部门得做出行政确认,得符确认你符合婚姻登记的条件。这个时候,一个婚姻关系才能成立,这都是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共同影响一个法律关系的情形。这件事儿叫事实构成。清楚了没有?民法当中有没有听过事实构成这个词啊?有没有听过这个词儿,它其实也是个民法概念,清楚了没有民法概念说,记住这个问题吧,单一事实和事实构成。我之前跟大家说过,

说这个法律事实,这个事儿曾经考过是吧?他当时问的是啥呢?我我没记错,问的是法律事实的分类对不对?你像这种知识点的话,大家要能够知道呃,我们怎么答呀?呃,很简单,就把所有东西都给它答了就算了。清楚了没有?有的时候呃,这种题目它是比较怎么说呢?就比较。

呃不不讲武德的,它本身不是一个呃主观题的考点,结果它非得考了主观题能明白吧?那你说咋办呢?这个时候他多打点儿就完了,没什么好说的,相关东西全都给他答了,法律事实指的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革和消灭的各种情况的总称,法律事实和一般的事实有三点区别,第一个它是。和法律规范相关,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事实。第二个,它能够用法律上的证据证明。

第三个,它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它有法律意义,它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革消灭。清楚了,没有法律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成不同类型,按照是否以当事人为转移,可以分成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当事人为转移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为转移法律事件,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然后呢,

同时法律事实还有单一事实和事实构成的区分,单一事实指的是一个事实,影响一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而事实过程,这是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共同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共同影响一个法律关系清楚了没有啊?这样的话,这个它就它就没法扣分儿怎么扣分儿啊?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说,很明显这玩意儿它不是一个主观题考点,但它非得给你考这个主观题,那些相关东西都给它回答了完了。清楚了没有?都给它回来就完了。

好,这是这个问题。休息一下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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