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查看: 33|回复: 0

11.专题01第08节法的效力与分类

[复制链接]

5158

主题

3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5580
发表于 2024-4-17 06: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首先,第一个明确一个问题,啥玩意叫法律的效力呢?法律的效力,说白了就是法律的约束力。官方教材当中说,法律的效力就是法律的适用范围,那个说法它其实是不太靠谱的,能明白吧,包括官方的真题也没有采用它那个概念嘛,法律的效力呢,按照我们通说就是法律的约束力。只不过法律的约束力呢?

它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的法律的效力,听清楚啊,既包含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也包括。非规范性文件的效力,你把它理解为是一切法律文件的效力就完了,而狭义的法律效力呢,仅仅指的是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当然,我们一般在说到法律效力的时候。默认是狭义,当然我们之前也说过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到底是如怎么区分的?对象是否特定嘛?

特定就要干嘛?非规范规范就干嘛,不特定就行了,特定非规范规范不特定吗?啊,这个大家能够知道判决书有没有法律效力?有,但是判决书的法律效力针对的是谁?特定的当事人能明白吧,它属于广义的法律效力民,法典有没有法律效力有它的法律效力,针对的什么人?不特定的一般人,并且属于狭义的法律效力规范性文件吗?注意特定非规范,

规范不特定那么法律的效力或者法律的约束力解决什么问题呢?解决三件事就是时间。地点和人物就对什么人有约束力,在什么时间有约束力和在什么地方有约束力,清楚了没有?就这三个问题,同学们很简单。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就是法律对什么人有效?法律到底能够对什么人有效呢?这里头提供了四个主义,四个判断标志。属人属地保护中,后面这个内容中国法律对中国人咋办?对老外咋这不重要?

这个基本上被部门法都给吸收了,那个法理学当中也不爱考它。我们重点掌握前头的四个主义就行了,那属时属地保护者中最关键的是判断它的提供,它的判断标志。属人主义的判断标志,记住两个字,国籍也就是我的人归我管。怎么判断是不是你的人,就是看有没有你这个国家的国籍,国籍是判断属人的唯一标准。第二个叫做属地主义,看的不是国籍,而是地盘儿,就是说我不管你是什么人,

你只要在这个国家的主权管辖范围内活动通通都要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听懂我意思了吧?说这是属地属地主义,再次强调看的是地盘儿。那紧接着,第三个主义叫做保护主义。保护主义看的不是国籍,不是地盘,看的是俩字,哪俩字呢?利益利益,只不过这个利益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什么利益呢?一个是国家利益,一个是什么利益啊?

国民利益就是我就就说的粗暴一点,谁惹我我管谁,我不管你是谁,我也不管你在哪儿,只要你的行为侵犯到了我这个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这个时候我就可以管你。清楚了没有?是属于这么一个道理,是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谁惹我管谁。这几个主意你听起来哪个最爽?哪个最少?保护主义最爽吧,哎,不管你是谁,

也不管你在哪儿嘛,你只要侵犯到了我们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我就搞你。这个听起来当然很爽了,就是但是保护主义有没有缺陷?或者说前面的几个主义的缺陷,能不能感觉到第一属人主义的缺陷,指的是他管不了谁,老外第二个属地主义的缺陷,所以它解决不了什么问题。跑路问题,而保护主义听起来最完美的,它的缺陷当然也不是理论层面的,理论上它是最完美的,但是它的缺陷主要是什么层面?

操作层面的呀,同学们,它操作层面有什么样的缺陷呢?你想一道理了,你啥事都想管,这得有一个啥的。都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啥?这个前提是你得有这个实力啊,说奉行单边的保护主义,同学们他必须得有什么?他必须得有强大的综合国力作为后盾,如果你没有这样的非常强悍的综合国力的话,奉行单边的保护主义怎么办啊?更多的就是一种阿Q4的自我安慰了,

清楚了没有,是他也有缺陷,操作层面的困难很大,我就不。不再详细说了,核心就是知道上面三个主义各有缺陷,那各有缺陷咋办呢?砸揉一下呗,汇总一下呗,汇总的结果就是折中。只不过你要强调啊,折衷主义在折的时候以是以谁为基础折的。以属地为基础,这个要给我记住,以属地为基础,

以属人和保护为补充,这叫通说。它是可进又可退,看到了没有?它都包含了嘛,所以它当时这个最全面就是它,但是我需要提醒大家,学术主义在本质上就是一个什么呢?就是一个大杂烩,既然它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大杂烩,那也就意味着啥?也就意味着他如果要管某一个事儿的话,他肯定是依照前面的属人或者属地或者保护当中的某一个来管的。这就决定了它在单选题当中,除非直接考概念,

否则它肯定不是最佳选项。他都肯定不是最直接的,那没有因为你就算是要管你是要依照其中的属人属地或者保护嘛,所以它肯定不是最直接的单选题,选择的是最佳选项,我们肯定一般是不选择中在前面的时候来选。单选题,它大概率事件不是最佳选项,但是多选题,它就会迅速变成b选项,因为它最全面,如果他都管不了其他几个主义,更没更没戏了。听懂我的意思了没有?是这样的,

所以说呢,实证主义单选题一般不是最佳项,但是多选题却是b选项,就这意思了。后面至于说中国法对中国人对老外这个,我觉得你看看就行了,这个部门法当中,特别是刑法当中都说。记了没有?如果这个中国,比如中国法对中国人,中国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没啥好说的原则,一律平等。如果中国人在中华民国领域外,那怎么办?

那原则上也是要适用的,只不过有例外,什么时候是例外,你们刑法当中讲过什么例外,中国人在中国境外犯罪。什么时候可以不适用中国法?很简单嘛,就是如果什么呢?如果这个中除了我给你列的这个部分看到没有?是个轻罪以外,还有一个什么可能性呢?中国人在中国境外犯罪,在犯罪的当地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这时候怎么办?回到中国以后。

怎么样?可以还是必须实施中国刑法的制裁可以吗?他也是个就换句话说也是不一定适用的,有例外的,这就是部门法的特别规定了,法理学当中没有考试意义,听到没有,只不过是作为一个举例说明。第二个中国法对老外很简单,如果这个老外因为属地是基础嘛,咱们又是折衷主义,那如果这个老外在中国境内咋办?原则上适用没问题吧,但是有一类特殊的情况是排除在外的,就是什么样的人呢?

有外交特权,豁免权的人,因为这个不能走司法途径,大家知道得走什么途径呀?外交途径第二个,如果一个老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咋办呢?听这名字,老外又在中国境外,那你说咋办?老外就排除了属人吧,第二个在中国境外又排除了什么属地?那中国法想要管,肯定是依照什么呢?保护就算是折中也是折中,当中保护这个部分嘛,

没问题吧?那所以说就强调政治家双重犯罪,这个你要知道这个老外在这中国境外针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并且按照中国刑法法定最低刑三年以上,并且不仅仅对中国刑法上是重罪,起码在犯罪当地也得构成犯罪。清楚了没有?众多家上诉犯罪,这个你们刑法当中讲过的,咱就不说它了啊,这个后面这个不重要,知道吧,重点是前头的属人属地保护折中,这玩意儿才是关键。法理学当中考的是这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的话呢,就是关于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我们这儿不关心域外,我们只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那么,关于法律的空间效力,提醒大家两种情况,有的法律文件全国有效,有的法律文件只在地方有效。那判断一个法律文件到底是全国有效还是地方有效?看且只看一个标准,哪个标准?制定主体的级别,凡中央立法机关制定全国有效,

凡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只在地方有效。听清楚了吗?千万不要看这个法律文件的名字,你看这个文名字的话呢,100%你要蒙只看制定主体的级别。能明白吧,凡是中央立法机关制定全国有效,凡是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地方有效,因为到底在什么范围内生效,它是个什么问题,它就是个纯粹的主权或者说管辖或者说。级别问题,你既然都已经说了,是中央立法机关,你当然要辐射全国了,

你既然都是个地方立法机关,当然只在地方有效了,你如果能够辐射全国,证明你就不是地方,你就变成中央了。清楚了没有?很简单,不要看名字啊,只看级别,比如说全国人大所发布的这个国务院所制定的汶川地区灾后重建条例行政法规吧。是只在地问传有效,还是全国都有效啊?当然全国都有效了,因为它代表的是国务院的指令,能明白换句话说,

地方都得服从的,毫无疑问。好,这个咱们不说那么多了,那第二个问题的话呢,就是法律有中央立法机关,我接着刚才那个逻辑说啊,中央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当然是全国有效的。我说了嘛,这是个级别问题,管辖问题,主权问题,但是法律生效。是不是意味着这个法律就能够实际的实施呢?实际的实施是不是这样的,

不一定的,因为实施你必须要结合什么来判定啊。必须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能明白吧,它是要结合有没有看有没有具体的实施条件的,那这个时候就有一个非常麻烦的事儿。大家知道咱们中国地方大不大?中国地方非常大,同学们地方很大,那就意味着什么呀?某些中央的立法怎么样?它制定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规定,本身地方应该无条件大家都去执行的,但是你要知道中国地方很大,有一些地方怎么办呢?

他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情况需要考虑,他可能在执行中央法令的时候不具备这个实施条件,那既然不具备实施条件,那就意味着需要什么呢?需要调整,也就是需要变通,那这种变通我们其实前头已经接触过了吧,比如说民族地方怎么办,就可以制定自治条单条例来变通,中央的立法。不实施这个中央的规定,然后第二个三区法规看到了没有?也可以在经贸层面来变通,中央在经贸层面的统一规定给它特殊的政策,刺激它优先发展,

这是常见的两种吧,大家能够知道。但是我的问题现在是有没有美,有没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什么地方什么情况呢?一个地方它不是民族地方。它也不是经营特区。浦东新区海南自贸港区,但是这个地方确实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不适合执行中央立法,但是他自己又没有资格制定自治条单条例或者三区法规来变通中央立法。那这时候应该怎么办?现实情况不允许他执行,但是他自己又没有资格制定。三区法规或者说民族地方的法规自治条单条例。

那你说咋办呀?首先,他确实没法执行。毫无疑问,法不强人所难,那就肯定需要不执行,那我的问题是不执行的。这个决定只能够由谁来做出?由中央作出,还是由不适合实施的地方来作出。唉,你听明白这个逻辑了吧,就是有一个地方,它不是。民族地方,

它也不是什么三区,说它没有资格制定特殊的地方立法来变通中央的规定,但是它又确实。没法执行中央的某些法令,我说了法不强人所难,这个事儿肯定是要变通的,这个地方肯定不需要执行了,那我的问题是这个不执行的决定只能由谁来做?是由这个地方来做,还是由中央来给它做?地方不想执行中央的立法,废话,当然应该中央来单独决定了,这体现了一个中央的法外开恩。那么,

要把我考虑到你的特殊情况了,然后呢?怎么办?这个地方你可以停止实施,或者说不这个这个变通实施停止实施或者调整实施嘛。那这里头第一个考点就出来了,就是谁有资格决定中央立法在地方的不实施呢?毫无疑问,只有中央自己能决定。这是我们经常说的啥呢,我的文件。我的法,我想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5432考试网 ( 蜀ICP备2022024372号|川公网安备51152402000101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5-4 16:43 , Processed in 0.07091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