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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05章第01节 法的渊源(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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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17: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五章,第五章的话呢,叫做法律的渊源,效力和分类。法律的渊源,效力和分类呢?坦白的说呢,它是介绍了三个事儿,对吧?第一个事儿叫做渊源,第二件事儿的话呢,叫做效力,第三个的话呢,

还顺便提了一下法律的分类。当然,你应该能够知道它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在于第一节渊源,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同学们。那么,首先第一个我们还是要理解什么东西叫渊源。大家看这个词儿啊,叫做渊源,看见了没有?呃,那我问大家渊源,你会发现这个这个这两个字儿都带三点儿水,你发现没有?那这也就意味着渊源这个词,

它和什么是有关系的。你估计他和什么有关系吗?它肯定和水有关系啊,它都带三点水嘛,说渊源这个词儿呢,它最早是用来形容什么呢?水的来源或者水的出处或者源头能明白吧,渊源嘛,这个词儿它最早就是用来形容水的来源或者出处。或者源头后来就被引申为所有东西的来源,或者源头了。懂我那说完了吗?后来就引申为一切东西的来源或者渊源,或者或者源头的意思了,那法的渊源很简单了,

那就是法律的来源呗。能明白吧,就是我们到底去哪找法?法律的来源在哪儿?那这个时候有一个有一个问题,大家把它考虑清楚,你告诉我法律的渊源,它所解决的问题是法律的出处或者法律的来源。换句话说,就是在解决一个找法的问题,到底去哪找法?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了,你告诉我,我们什么时候才会想到找法呢?什么时候你才会关心,

或者说去考虑法律从哪来,或者去哪找法的问题。你吃饭的时候考不考虑不考虑,睡觉的时候考不考虑不考虑。你啥时候考考虑?啊,一般来说,物理学家会不会考虑法律从哪来的问题?不会为啥,因为什么时候才会考虑很简单,当我们用法律去解决案件的时候就会。强调或者就会考虑到法律从哪来的问题。特别是法官在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你不管最后得出什么样的判决,你终归是要为自己的判决提供什么呢?

提供法律依据的。能能明白吧,提供法律依据,证明你的判决具有什么性,具有合法性。获得了法律的支持,那这个时候你当然需要为自己的案件裁判结果提供一个裁判依据了,而显然我问大家是不是任何的标准,任何的规范,任何的准则都可以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都可以为法官的判断。提供合法性的支撑呢,显然不是啊。我问大家雷锋日记能不能够作为法官案件裁判的依据?法官喜欢的电影台词可不可以作为法官裁判界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不可以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啊,国务院所发布的行政法规可不可以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前两个都不行,后两个都可以。法官如果以自己喜欢的电影台词或者雷锋日记来裁判见,那叫枉法。裁判因为雷锋日记电影台词有没有意义?有,但是它没有法律意义。雷锋日记可能有道德感召力,电影台词可能有艺术价值,但是他们都没有法律效力。而全国人大所发布的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行政法规确有法律效力,

就可以被法官所考虑,就可以被用作裁判案件。我不知道我说到这儿,你听出来了没有?判断一个规范一个准则。到底能不能够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核心看的是两个字,哪两个字?效力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他有法律效力,他就可以被法官所考虑。就可以被用以裁判案件,他就是法律渊源,如果他没有法律效力,那就意味着他就不可以被法官所考虑。

那换句话说,他就不能够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或者案件审理的标准。判断法律渊源的核心就是两个字,效力有法律效力的,我们把它称之为法律渊源,没有法律效力的,我们把它称之为。非呃,这个非法渊源。效力是区分法律渊源和非法律渊源的关键。清楚了吧,那紧接着第二个问题,我问大家效力的有无是一回事?在有无这个定性问题解决完了以后,它还有一个什么问题啊?

它有个程度问题,你没发现吗?这些东西可能都有法律效力,但是效力层次可不可能完全一致啊?不可能的。全国人大所发布的民法典是有法律效力的,国务院所发布的行政法规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没问题吧?石家庄市政府所发布的规章,那也有法律效力,但这些东西的法律效力层次能是一个档次的吗?当然不是了。效力除了有。有无的区别,还有高下之分,

我们就把那个效率层次比较高的。约束力比较强的称之为什么呢?正式演员把那个效力层次相对弱一点儿的。把它称之,为什么呢?非正式渊源,你听出来了没有效率这个标准,我在这用了几回。我用了两回同学们,第一次我区分出了效力的,有无有法律效力的叫法律渊源,没法律效力的叫非法律渊源。第二次我区分出了效力的高下效力,层次高的叫正式渊源,效力层次低的叫非正式渊源,

听清楚了没有?效力这个标准特别重要。看一下它所谓的法律渊源,指的是被认为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者法律意义,能够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那些规范或准则的来源。说白了,就是法律人的。案件裁判的依据从哪来?而它决定它能不能够作为案件裁判的依据,核心看的就是它有没有法律效力。那什么是正式渊源呢?效力层次比较高了,看清楚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可以直接作为法律人,

法律决定大前提的那些规范和准则的来源,注意正式渊源,看清楚了它的效力是什么样的。叫做明文规定。看到了吗?明文规定,换句话说,获得了立法机关的明确的承认啊,明文规定,获得了立法机关的明确的承认。那换句话说呀,这个东西立法机关明确的强调了它的法律效力,而司法机关又必须要执行立法机关的意志,那也意味着面对正式渊源。由于他获得了官方的明确承诺,

说这个东西的效力呃,这个东西我会执行这个东西呢,它呢呃,这个在这个法律文件当中效力得到了明确的确认。而法院呢,代表官方又必须要执行官方意志,所以说面对正式渊源,法官是必须考虑。如果该考虑你没考虑,那怎么办?那是在枉法裁判,这个裁判结果从根本上就会丧失什么性呢?就会丧失合法性。听清楚了没有?说正式渊源关键词儿吧,

记一下叫做明文规定,必须考虑它的效力是法律所明文规定的效力层次很高。获得了官方的明确承认,而法院审理案件说白了就是官方在行使权利,既然你官方都承诺了它的效力。都承诺了会执行它,那你就必须考虑了呗。他有官方的明确的认同啊。好了,不说那么复杂了,记住正式渊源明文规定必须考虑。该考虑没考虑那玩意叫枉法裁判。那紧接着第二个叫非正式渊源。所谓的非正式渊源,指的是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

这个把这划上。无明文规定或者不具有明文规定,不是明文规定没有获得立法机关的明确承认。效率层次没那么高。看到了没有?没有获得官方的明确承认,但是它仍然具有法律意义或者法律说服力,就效力层次相对弱一点儿,把那个词儿划上吧。法律说服力。也能够从法律层面说服别人,也能够从法律层面为一个案件处理的结果提供一定的合法性支撑。找见了没有?有说服力。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

也能够成为法律人,法律基金大前提的那些规范和准则来源,听清楚非正式渊源,由于它毕竟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作为基础。它只是具有法律说服力,法律意义,那怎么办呀?很明显,面对非正式渊源,法官就不是必须考虑,而是可以考虑了,可以考虑意味着啥呢?可以考虑意味着我可以考虑,我也可以干嘛呀?我也可以不考虑,

那换句话说,具体考虑还是不考虑由谁说了算呢?由法律人自己来权衡,我认为有必要考虑就考虑,我认为不需要考虑就算了。懂我的意思了吗?正式渊源明文规定必须考虑非正式渊源,无明文规定叫可以考虑。记住了,没这样。因为他没有获得官方的明确认同,没有被这个这个法律文件明文规定它的效力,它只是具有法律意义。记住了没有?没有官方的认同,

而是一种非官方认同。这种非官方认同,往往意味着法律人群体认同他,或者说普通老百姓认同他。看到了没有?但总之,他没有官方的明确认认同。法院代表官方嘛,它只能够执行官方的意志,民间的意志,它只是可以考虑而已,清楚了没有行业呀,民间的意志,它只是可以考虑,而不是必须。

当然,我在讲了这儿以后呢,很多就会有一个疑惑的地方,说老师为什么有的正式渊源不够,还得搞出来一个非正式渊源?为啥呢?很简单。因为非正式渊源有用。有什么用呢?把它划上非正式渊源的主要价值在于八个字儿,第一个叫做填补漏洞,弥补正式渊源漏洞。第二的话呢,叫做辅助正式渊源的运用。所谓的辅助运用。

就是主要指的是辅助理解。辅助正式渊源的理解或者填补正式渊源的漏洞。这八个字儿,大家最好是熟悉一下。清楚了,没有填补漏洞和辅助理解。大家想这道理啊,正式渊源强调的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对吧?那你告诉我法律的明文规定有没有可能有问题?当然有可能了呀,同学们,法律的明文规定有可能有什么问题,第一个有可能压根儿没规定,因为法律的立法空白,

立法漏洞,这不是很正常的吗?那这个时候就有一个问题了,那这个时候我问大家,如果法律找不到法律的明文规定。那你这个换句话说,效率层次高的。这个依据你找不着,你又不能够任性裁判把那个没有法律效力的东西用来裁判案件,那怎么办呀?那没办法了,你就只能够退而求其次,用非正式渊源处理案件了,你们民法当中讲过这事儿啊,民事活动有法律依法律,

没有法律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那换句话说,国家政策不就发挥一个没有法律规定的时候,填补法律漏洞的效果吗?清楚了没有?也包括呃,这个这个合同当中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约定不明确,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什么呢?交易习惯。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看到了没有这个习惯,在这儿不就发挥一个填补漏洞的价值吗?没有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就可以用非日圆圆来填补漏洞。

因为正式渊源是有可能没有规定的,那第二个正式渊源强调法律的明文规定,它除了可能会有漏洞以外,还可能会有什么?除了可能会有漏洞以外,第二个它还可能会很模糊。同学们为什么会很模糊呢?道理很简单,正式渊源体现为明文规定,而法律的明文规定都是通过语言文字的形式来表现以外的。你告诉我这个语言文字有没有可能有多种理解可能啊?太有可能了,语言文字很模糊的同一句话,从这个角度,从换其他角度理解,

结果就不一样,那同一个法条,比如说有ABC 3种理解结果,那我们最终选择了a,你凭啥选择a啊?那还不是看哪个,还不是看哪个解释,结果最符合,或者说能够获得非正式法源的支持吗?最符合国家政策的理念,最符合法律人的习惯,最符合公众的习惯。最符合党的政策,看到了没有?就看哪个法律渊源和哪个解释,

结果最符合或者最能够得到非正式渊源的支持。两个功能,第一个叫填补漏洞,第二个叫辅助理解。这八个字儿你得给我记住,填补漏洞指的是没有正式渊源,用非正式渊源来裁判案件,辅助理解指的是有正式渊源,但是正式渊源有多种理解可能。采取呃,或者是根据非正式法源来确定这个正式法源的最佳解释角度,或者最佳理解结果。当然,我再次提醒大家,非事实法源能够发挥填补漏洞和辅助理解这两个功能,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逻辑前提。这个逻辑前提就是我底下在注意当中给大家写的都是一八零四年就拿破仑时代的民法典所确立的一个裁判的原则,叫做禁止拒绝裁判原则。就是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法官就不能够以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的不清楚为理由拒绝裁判。简单来说,案件进了你法院的门儿,你就不能再往外推了。如果法律没有规定,那你就可以用非正式法源来填补漏洞。如果法律规定的不清楚,你就可以用非正式法源来辅助理解。找见了没有?非正式法源发挥这两个功能的前提在于这个呃,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这个前提。

这个原则不单单是个法国民法典所序列的原则,它也被世界各国广泛的认同,记住了没有广泛的认同。大家想一道理嘛,如果法官在受理某一个案件的时候,可以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的不清楚为理由。以这个为理由来拒绝裁判的话,那你告诉我,那这个时候非正式法源还能够发挥填补漏洞或者辅助理解的功能吗?那根本就没法发挥了。看到没有,我不判了,不就完了吗?那还怎么去填补漏洞啊?不需要你填补,

也不需要你去辅助理解了。这是第一个话题。第二个问题。就是我希望很多学要打破一种观念。这种观念是什么呢?合同就总是强调说老师非正式法源,它不体现为法律的明文规定,它体现为什么判例呀,习惯呀,政策这些东西。而我们在刑法当中可是讲过的,叫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

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吧?罪刑法定的经典表达嘛?那这是不是说非正式法源,只有在民商事案件或者说刑法领域的这个非刑事案件中才有价值?是不是说在刑法领域当中或者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就不能够参考非正式法源了?是不是这样的?不是,为什么不是原因?很简单,因为非正式法源,我一再强调它有几个价值,两个价值,

第一个叫填补漏洞,第二个叫。辅助理解。清楚了吗?那填补漏洞肯定是不可能了,因为这个最新法定强调法律的明文规定嘛,那你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你不能够用习惯判例和政策来给人家定罪量刑。但你不要忘记,非正式法院还有第二个价值,什么价值辅助理解呢?换句话说,这个时候可能有明确的刑刑法规范,而这个刑法规范呢,只是有多种理解可能性。那这个时候我当然可以参考非正式法源来干嘛呢?

来把它最恰当的,或者说最好的解释角度和理解结果确定下来了。没法填报漏洞,但是辅助理解是完全可以的。我举一个最直接的例子,咱们当代中国最重要的非正式法源,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表现就就是判例。特别是最高法,最高检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它能够被下级法院广泛的参考。那大家想想,判例作为一个非正式法源。如果没法在刑法领域当中适用的话,那意味着最高法,

最高检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就不应该有刑事案件。而事实上,最高法,最高检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当中,有没有刑事案件?有并且不在少数。他们要发挥什么功能?他们要发挥的功能不就是辅助理解吗?他没法填补漏洞,但是完全可以辅助理解。当一个刑法规范有多种理解可能性的时候,你就可以根据指导性案例所确立的解释角度来确立你的及理解角度。你对当前案件的理解角度。听懂我的意思了没有说填补漏洞是没戏了,但是辅助理解可没有什么民心之分,

因为就算是在刑事领域当中,那刑法规范在有的情况下,它依然可能会。不清楚。大家应该能够知道吗?最高法,最高检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说白了不就是给下级法院,下级法院举了个例子吗?刑法当中规定说,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就不认为是犯罪,那到底怎么算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呀?

唉,他举一个例子,看这种情况就是一个典型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当做犯罪来处理的情况。清楚我在说啥了,没有通过一个例子的方式来展现一个模糊法条的含义吗?好了,这就是这个话题。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再次强调正式渊源。明文规定必须考虑非正式渊源,无明文规定叫可以考虑。非智力边缘的价值,两个第一,

填补漏洞,第二,辅助理解。当然,前提是禁止拒绝裁判。好法律渊源的问题,咱们就概念部分,咱们就说说完了,那当然大家应该能够看出来了,在法律渊源当中,你应该能知道那显然哪个会更重要一些,正式渊源和废止哪个更重要。那肯定是正式渊源更重要了嘛,因为正式渊源是必须要考虑的东西,没问题吧,

接下来我们就要看一下当代中国的正式法源,也可以理解为是当代中国的法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当中,哪些东西是他必须要考虑的,首先要考虑的。这些渊源呢,他们都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他们的效力获得了立法机关的明确认同,明确承认。那首先第一个就是宪法,这很正常了,因为大家知道我们说正式渊源,核心看的是两个字儿效力,对吧?

而要说到效力的话,那不是针对谁了?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就说,从理论上来说。法官在裁判案件的时候,首先第一步就应该考虑的是宪法的要求。懂我在说啥了吗?考虑宪法的要求,当然我再强调一遍,我这说的是从什么上?理论上,从理论上。那也就意味着大家知道,当代中国的宪法,

你你该我说过吗?有没有司法化呀?它没有被司法化,所以说法官能不能够单独的直接以宪法预计来裁判见呢?不行。能不能够单独的直接呃当当事人?能不能够单独的直接以宪法依据来接到法院起诉呢?也不行,它没有可诉性嘛。清楚了没有啊?所以说呢,在这儿有一个区分,就是我们问你宪法是不是正式法源啊?是啊,但是宪法能不能够单独直接适用啊?

这是不可以的,就是要学会适度的区分。我们这儿的把宪法列为正式法源,只是从形式上对宪法的一种尊重。因为他没有司法化,没办法。唉,当然,我需要你理解的精确一点啊,很多同学说老师这宪法没有司法化,或者说呃没有可诉性,是不是说在案件裁判过程当中,法官就可以违反宪法了?是不是这样的?当然不是了,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看到了没有?你当然不能违宪了。那是不是说法官就不能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以也援引宪法是不是这样的,不是大家要记清楚啊,是不能够单独直接使用,把这几个词儿给我划上,单独直接。就只用宪法直接用宪法来处理案件,这是不可以的,不能够单独直接使用。不可以单独这第一个限定。第二个直接。单独直接是不行。那换句话说,

法官在案件处理过程当中,能不能够援引宪法呀?可以的,只要你和普通法搭配就行了。最高法所发布那个裁判文书的制作标准当中说的很清楚,宪法可以和普通法律搭配作为一个一般的。裁判理由出现。诶,你听清楚这意思了吗?法官不能够单独的直接用宪法来裁判案件,除非他和普通法律单搭配,而法官是可以用普通法律来直接单独直接适用普通法律来处理案件的。而宪法和普通法律搭配之后,就可以就可以被援引,而宪法没法单独直接适用,

那不就意味着真正充当裁判依据的还是谁?那个普通法不是宪法吗?看到没有?所以说呢,它可以作为一个一般的笼统的理由来使用,但是它没法单独直接使用,就这个意思。大家理解到位好吧,不是说法官在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就可以不符合宪法,或者说就啊,就完全不能碰,不是这意思,不能够单独直接使用。好,这是第一个宪法,

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法律这儿的法律,大家需要去注意啊,我们这儿说的法律你你猜嘛,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法律?那肯定是狭义啊,不可能是广义,因为如果是广义的法律的话呢,当代中国的正式法源基本就都包括完了,我们这儿说的法律是狭义的,也就说特指全人大全人常他们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啊,全人大全日常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命名方式上一般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什么法?

前头叫中华民国,后头就直接某某法。记住了,没有这个效率,等级是很高的啊,仅次于宪法,当然法律呢,它是由全人大全人常所发布的,所以说法律的内部呢,有一个细分。这个细分是什么呢?就是法律内部细分成了基本法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基本法和普通法。看到了没有?基本法和普通法所谓的基本法,

听清楚是由全国人大所制定和修改的,涉及到民事和刑事国家机构的基本领域当中的。基本问题,这就是所谓的基本法。注意制定修改的主体对应的是谁?全人大那第二的话就叫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就咱们经常说的普通法律。它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和修改的,不涉及到民事和刑事和国家机构的基本问题,而是在某一个具体领域当中的具体规定。那换句话说,基本法的领域比较基础,普通法律的领域比较具体,举个例子吧,民法典你觉得基础不基础啊?

世界领域宽不宽?很清楚了,没问题,这属于典型的基本法,但是比如说商标法,著作权法。好了,你告诉我这个领域具体不具体啊,那就很具体了,这是个典型的普通法律。找见了没有?全国人大叫,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叫普通法。注意这个事。

基本法律涉及的是一个基本问题,普通法律涉及的是一个具体问题。那紧接着,一个对应全大,一个对应全长好。接下来有有两个小事儿,大家有两个小的细节要注意啊,第一个问题你告诉我。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般情况下,能不能够制定基本法律不可以。我们当然今年立法法修改了是吧?它呢,一般情况下当然也不可以了它,但是全国人大如果对它有授权的话除外,

但这是后面的事儿,我们不管它好吧,一般情况下没法制定。叫没法儿制定,你就是想制定,起码得授权啊,所以说我说叫一般情况下是没法儿制定的,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能不能修改基本法律是可以的,这是它常规的权利。两个条件就第一个叫人大闭会,第二个叫部分修改,换句话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在不违反基本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对它做出部分的修改。

我一般概括为叫人。大必会加部分修改。听懂我意思了吗?人大闭会加部分休息,注意当中写了吗?人大闭会加部分修改,人常可以修改基本法。最典型的一个道理嘛,就一般来说,民刑法典毫无疑问是基本法律吧,涉及到刑事领域当中的基本问题嘛。犯罪问题的综合性的,一般性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呢,是不能够制定刑法典的,

你会发现我们七九年老刑法和这个九七年新刑法都是由全国人大来制定的。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法制定刑法典,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能不能够发刑法修正案?那就是可以的,发了好多了,都收见了,没有发了好多了,是这样的啊,好,这第一个话题,全人常可以修改基本法律,但是不能制定。第二个问题,你告诉我全人大和全人常所发布的这两个法,

全国人大的基本法和全人常的普通法,你告诉我谁的效率高?大家应该有这个概念了,就是我们判断一个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的高或者低和什么有关系。和制定主体的权威性和等级是密切相关的,你比如说我经常讲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啥?因为制宪的主体是谁?谁有权利制宪?人民制宪在一个人民共和国当中人民最大,所以人民所制定的宪法,那就是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法,能明白了吗?这样。

然后呢,紧接着第二个就是法律呢,法律的话呢,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只不过呢,全国人大叫基本法,全人常叫普通法,那么你告诉我全人大和全人常有没有高下之分?有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的什么机关,常设机关。那简单来说呢?全国人大是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给领导值班的。因为全国人大是个会,

能明白吧,这个会能不能一开开一年啊?说每年每年这个开会的时候怎么办?代表们进到会场,啪嚓从外头把门一锁,说明年再出来,你开一年,这不可思议的,非法拘禁了,这就知道吧,这是个很荒谬的事儿。所以说呢,开会很有限的,全国人大一年开会就十来天的时间,那全国人大十来天开完会之后,

闭会的时候你不能够确保没有事儿发生啊。这个时候的话呢,人大没法一直开会,我们可以理解,这个时候就需要搞一个给他值班的,在人大闭会期间呢,来处理那些各种日常性的工作,这就带来了全场。记住啊,人大是领导人,常是给领导值班的。清楚了没有?那所以说按照这样的原理来推呢,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然后呢,

普通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制定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来推,我们看似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基本法的效力要高于普通法,对吧?但是之所以我把这个话题单拎出来,就是提醒大家全人大全人常确实有高下之分,但是全人大。全人常所发布的基本法,普通法,我们却在这视为同一位阶。没有隔海之分。也就意味着,当基本法和普通法发生冲突的时候,注意我们不能够理解为是下位法,

违反上位法而理解为是同一位阶,同一档次的法律文件产生了矛盾。那怎么办呢?记住。人常裁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进行立法解释,或者立法裁决可以了。有人常来解决。基本法和普通法,比如说商标法和民法典冲突了。著作权法和民法典冲突了,那怎么办呢?这个尽管民法典是基本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是普通法,但是它们的效力我们在这儿认为是一般大的,

由全人常做解释或者裁决。你说为什么不让全国人大去裁决?很简单,因为人大不干活。干活的都是谁?常委会日常性的工作都是交给人常来处理的喽。清楚了,没有注意当中的两个部分,我需要你能够把握住啊,第一个全人常可以对基本法进行修改,人大闭会部分修改就行了,第二个基本法普通法的效力没有高下之分,一般高。同一辈阶的冲突。发生了矛盾,

由人常裁决。这是立法法当中一个特别规定。清楚了没有?是大家要注意它,这不是按照原原理来推的。好,这是第二个,第二个啊,基本法普通法,当然还有第三个,你可以看一下了,全人大全常所发布的,没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什么法来命名,但是呢,它它体现为什么规定呀,

决定呀,决议啊,办法。但是只要它是全人大全常发布的,只要它具有规范性的效力,我们就把它视为法律啊,这个就不太重要了,听到没有?就是我们认为它相当于法律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判断一个法律嘛,就相当于说这个制定机关所发布的命令,这个命令呢,叫什么法可以叫什么办法,叫什么条例都可以看到了,没有核心是和什么有关系啊。

和这个发布主体的身份相关,而不是和它的名字相关,但第三个视为法律了解一下就可以了,重点还是注意前面的基本法和普通法。基本法全人大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全人常制定和修改。并且效率相当一般,高效率相当。然后呢,紧接着再往后走,第三个叫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大家注意它的发布主体是谁,是最高行政机关,也就是国务院注意啊,行政法规是由咱们中国的最高行政机关,

也就是中央政府,国务院所发布的。总之,它的发布主体是国务院。并且我提醒各位行政法规,在咱们中国,它的效力地位是非常特殊的,划上它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换句话说,排老几。排老三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那也就意味着,地方人大所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它是不能够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他排老三嘛。

能明白吧,那这个时候有一个问题,比如说河北省人大所发布的地方性法规是不能够和国务院所发布的行政法规相抵触的。那我问大家,这是不是说国务院?比河北省人大。大或者说是不是说国务院和地方人大,比如说和省人大,市人大有隶属关系?省人大大还是国务院大?那这不很简单吗?中央高于地方。对吧,我们是单一制国家嘛,中央要领导地方,

地方要服从中央,能不能这么理解?不可以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的前提是他们必须得是什么?同一个系统的同学们,国务院确实是中央的,但是国务院是中央什么机关,行政机关呀?而河北省人大,它确实是地方的,它是地方什么机关?权力机关人大是地方的权力机关,也就是说你国务院你怎么办?

你确实中央政府,但你只有中央的行政管理权。而我河北省人大确实是地方的,但是我却掌握河北省的所有的地方权力。行政司法监察立法都是我的权利,你说你的规格高,那我的权力范围还大呢。能不能明白没法比,因为不是一个系统,这个道理很简单,不是一个系统的就没法用这个所谓的中央来压地方嘛,很正常了。就像我们玩,我经常讲,就像玩游戏一样,

就是咱们斗地主,我出了个小王,你想管上我,你得出啥呀?出大王,出炸弹都可以,到时候我出车。二丙无懈可击,神经病,这是这就不是一个游戏了。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不是一个游戏了,你必须在同一个系统内部,你不能够这个串了啊,所以说呢,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确实是要比地方人大的地方性法规的效率要高的,毫无疑问。但是这并不是说国务院比地方人大大。那是为什么呢?很简单,就是因为法律的规定。法律是这么规定的,立法法就这么说的,换句话说,行政法规的老三,他不是地位的老三,而是什么的老三啊?而是法定的老三,就是王婆的屁股规定。记住了没有?

就这么就是这么规定的说,你记住就行了,法定老三我写上它四个字,法定老三。是立法法特别规定的老三。而大家知道立方法是谁制定的,全国人大,地方人大,你不需要听国务院指挥,你要不要听全国人大的指挥废话了,全国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都得听他的。看到了没有?所以说呢,你地方性法规啊,地方人大,

让自己的地方性法规不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冲突,这不是给国务院面子。同学们,这是给谁面子?是给全国人大面子,因为全国人大说了,你听人家的。全国人大立法法当中说的裴老三嘛。好了,行政法规再次强调,第一,国务院发布。第二个是法定的老三,注意它不是地位的老三,不是说国务院的地位在整个中国就能够排到老三了,

它和地方人大有隶属关系没有?他是法定的老三。说明白了,没这样的。好,接下来我们来看第四个,第四个的话呢,叫行政规章注意啊,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完全不同的啊,行政法规是谁发布的呢?国务院是由国务院来发布的排老三,而行政规章的话呢,分成两个部分,第一个的话呢,叫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嘛,顾名思义就是由政府的工作部门所发布的,但是在这儿呢,大家需要注意,我们这儿说的部门不是一般的部门,什么部门呢?是中央政府,就是国务院的各个部门儿,可以确切的说,就是国务院的组成单位,各部各委员会,他们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以说有的时候呢,这个部门规章呢,有的时候也被直接叫做部委规章,

看到没?因为它是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发布的嘛啊,有的时候叫部,有的叫委,还包括行,还包括审计署,看到没有,都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那第二个的话呢,叫地方政府规章,顾名思义谁发布的呢?地方政府发布的喽,只不过大家需要去注意地方政府规章,它所发布的主体是地方政府,但并不是所有级别的地方政府都可以。

只有两级,哪两级呢?第一个是省一级,省级第二个的话是地级市一级两级,我再强调一遍啊,我说的是省一级和地级市一级的人民政府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那省级的单位除了有一般的省以外,还有什么?这是个常识性的问题啊,咱们中国嘛,省一级的单位,除了一般的省以外,还有谁?自治区和直辖市特区,咱们单说特别行政区,

单说放到宪法里头,再强调我们这儿说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这都是省一级单位。呃,大家要知道咱们中国的这个地方啊,它分成几级呢?常见的啊,我说的是常见的,一般来说呢,就是有中央。中央下来是什么呢?是省省就是直接被中央管着嘛,省一级单位再往下走的话呢,

往往会有什么地级市没问题吧,地级市比如说石家庄,它就归河北省来管着。地级市再往下走的话,就到哪一级呢?县一般的区或者县县一级的县底下的话呢?还有一个什么呢?还有一个乡啊,乡级单位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五级嘛,国省市县乡。那明白吧,国省市县乡那其中省一级和地级市地级市级单位的话呢,除了有一般的地级市以外呢,还有少数民族的自治州,这大家需要注意它这个名称啊,

就是说它的级别就是地级市这一级的。它也是被省里头管着,但是呢,它的名称呢,不一定叫地级市,也可以叫自治州少数民族的,这个叫法和汉族的叫法不一样,但是级别是能够形成对照。汉族地方叫省,民族地方叫自治区,汉族地方叫地级市,民族地方叫自治州,汉族地方叫县或者区,区或者县,然后呢,

民族地方呢,叫自治县听懂了吧,是这样的啊,我们这儿关心的不是你的具体的名称。关系的是级别省,一级和地级市一级的政府,他们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叫做地方政府规章,确切的说呢,分成两种,第一种叫省规章,第二种叫市规章。记住了没?是这样的好,那我接下来要问大家一些问题了,你要努力想想啊,

首先第一个问题,比如说公安部。公安部没问题吧?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是吧?国务院的公安部呢?发布了一个部门规章,可以的。啊,公安部发了个部门规章,咱们现在在在河北嘛,咱们就说河北的例子了,比如说河北省政府。也发布了个省政府的地方政府规章,省规章,那我问大家公安部的规章和河北省政府的规章,

如果出现了冲突或者矛盾。那我问大家这个时候。以谁为准。或者听谁的,这两个哪个效率高?河北省政府是地方政府吧,没问题吧?是地方的行政机关,那公安部是不是行政机关是并且是什么行政机关?是中央的行政机关,它是中央部委嘛,那我问大家这个时候能不能够用呃,中央高于地方来推呢,可不可以?你会发现不太合适,

这个系统确实统一了,但是这个主体的这个什么呀,主体的类型,它没法对照,为什么没法对照呢?因为公安部你确实是中央的,但你是不是中央政府啊?不是,你只是中央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而已,而我河北省政府呢,我确实是地方的,但是我可是地方的一整级政府。那换句话说,公安部作为国务院的公安部门,你只有公安类的行政管理权,

而我河北省政府呢?作为河北的一整级的地方政府,那我除了可以管公安。还可以管科技啊,民政啊,环保啊,教育啊,都是我的权利,你说你的规格高,那我的权利范围还大呢。你说你是中央部委,那我还是地方的封疆大隶呢?那换句话说,能不能够比啊?它没法比,

因为它对不上我简单来讲的话呢,就是河北省政府作为地方政府,我要听的是中央政府的话。可不是,中央政府工作部门的话,相反,你作为中央政府的工作部门,你也得听中央政府的话。那也就是说啥意思啊,我和你其实都是国务院的马仔,只不过你离老大近一点而已。而常识观点就可以告诉我们,离老大近的马仔,他其实并不是其他马仔的老大,能理解吗?

领导要记得,马仔还是个马仔嘛,这不很正常吗?我经常讲你在领导家当保姆,你就是领导啦,你给领导开小车,你就是领导了,不是啊,你还是个马仔。听懂我意思了吗?而大家知道马仔之间打了架找谁?找老大呗,所以说呢,当公安部的规章和河北省政府的规章发生矛盾的时候咋办?由老大国务院裁决,

原因很简单,因为地方政府要听的是中央政府的话,可不是中央政府工作部门的话,能理解了吗?这样好,那紧接着第二个问题,咱们现在在河北的石家庄,那咱就说石家庄的例子了,石家庄市政府也发了规章。没问题吧?石家庄市政府也发了规章,那现在公安部的规章,比如说不是和河北省的,而是和石家庄市的市政府的规章发生了矛盾,那你告诉我,

这个时候我们要听谁的?不是和省规章矛盾了啊,是和市政府的规章矛盾了,听谁的?你看原来都是省部级对吧?这儿是一个省省部级,一个是地级市这一级,那我问大家这个时候能不能用中央高于地方来推呢?还是不可以,为什么还是不可以?你们发现还是对不上吗?我石家庄市政府,我确实是地方政府,但是我是地方的一整级政府。能明白吧,

我掌握地方的所有的行政管理权,包括公安,也包括其他方面,然后你公安部呢,你确实是中央的,但你又不是中央政府啊。你只是中央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你只分管公安类的事权,那换句话说,我作为地方政府,我要听的是中央政府的话,可不是中央政府工作部门的话。我和你都是国务院的马仔,只不过你离老大近一点而已,再次强调离老大近的马仔,

他并不是其他马仔的老大。听懂我意思了吗?那谁说的?马仔之间打了架找谁?还是找老大呀,这不至于啥,我说的还是找谁找国务院呗。清楚了,没有说总之一句话,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发生矛盾,不管这个地方政府的规章是个省规章还是市规章。只要是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矛盾通通都找国务院能理解这个意思吗?是这样,他们没有高大之分,

因为我一再强调离老大近的马仔,他并不是其他马仔的老大,他们没有隶属关系的。我听的是中央政府的话,可不是中央政府工作部门的话。那接下来第三个问题。想想现在河北省政府发了个规章。石家庄市政府,它也发了一规章,这俩规章矛盾了,听谁的?呃,现在不是和中央比了啊,是地方比了,省政府发了规章,

石家庄市政府也发了规章,这俩规章矛盾了,听谁的?那肯定听河北省的啦,为什么要听河北省的,这时候为什么要听河北省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是地方政府,我也是整级地方政府,并且我是省政府,你是市政府,我的规格和级别比你高,能明白吧?并且主体完全对得上都是政府。那怎么办呢?

省高于市嘛,说直接以河北省政府的规章为准就可以了,听懂了没?说我说了吗?当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比的时候是一边儿大的。但是地方规章内部省规章又高于市规章OK,这样的意思。好,那最后一个问题,看能不能反应过来听清楚?河北省政府发来的规章。河南省政府也发了规章。听清楚了吧!河北省政府发了规章,河南省政府也发了规章,

这俩规章矛盾了,听谁的?首先给我判断它们有没有隶属关系,没有都是审那,所以说呢,没有高下之分发生矛盾,以后找谁?啊,找谁?谁都不找,为什么谁都不找?原因很简单嘛,各用各的就行了,因为河北的规章在哪儿有效?在河北喽,

那河南的规章在哪有效?河南嘛,你在河北听河北的,你在河南听河南的不就完了吗?老师,那我就不可能同时在河北,又在河南吗?只有一种可能性啥。被分尸了。而被分尸的情况就不适用阳间的法律了,能明白吧?那是阴间的法律了,这个我们就不考了。听听懂我的意思了没?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所以说呢,这个呃需要搞定的前提是得有交集,如果没有交集搞啥定啊,不需要搞定的。清楚了没有?不需要搞定的好,总之一句话,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没有高下之分发生矛盾,找国务院地方规章内部省规章大于市规章,这是它的意思。能不能把握住啊?是这样的。好了,这就是这个呃,这个规章的问题了。

先有一个大概的感觉,我们后面还会再说一遍,立法当中我会再给你讲一遍啊,紧接着第五个叫做地方性法规,大家需要注意地方性法规听清楚。它毫无疑问是地方搞的,但是却并不是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搞的叫规章嘛,对吧?省和市政府搞的叫规章,地方性法规呢它。它呢,不是政府搞的,而是谁搞呢,而是人大和人常搞的,

由省一级和地级市一级的人大和人常他们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出去了没有?有省一级的地级市,省一级和地级市人大人常所发布的地方性呃法律文件叫地方性法规,换句话说,地方性法规也是两类,第一类叫省法规,第二类叫。市法规很清楚,其中地级市的这个法规呢,还比较麻烦,因为它今年涉及到立法法的一个最新的修正。那大家知道原来呢,我们说这个地方性这个法规啊,它这个地级市呢,

有立法权,它呢是其实上一次呢,是根据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五年,立法法的修改才赋予了一般的地级市以立法权,就是他们才把这个立法权下放到地级市这一级。能明白吧,而二零二三年就今年呢,就是立法法呢,又进一步的明确了这个地方性法规,它的一个立法的范围,因为你是咱们中国级别常规状态下。级别最低的立法主体了,既然你的级别特别的低,那你就不可能规定太重要,

太关键的事儿,它只可能规定什么事儿呢?它只可能规定那些和地方的行政管理工作密切关联的小事儿和杂事儿。而这个小事和杂事,同学们是有范围的,范围就是几项呢?五项哪五项呢?第一个城乡管理。第二个城乡建设,第三个生态文明,第四个历史文化,第五个基层治理。我一般把它概括为叫做什么呢?叫做城乡生态历史基知道什么意思吗?城乡城乡管理,

城乡建设,生态生态文明,历史历史文化呗基,基层治理。沉香生态历史机。知道的说啥了吗?这就是地级市的地方性法规,它所需要受到的限制就是在只能够围绕这五项内容来进行立法。没办法,因为你的级别太低,所以说你不可能涉及到太重要的问题,只能够呃涉及到那些和地方的行政管理工作密切关联的小事和杂事。小事和杂事呢,有明确的范围。懂我的说完了没?

这样的啊,城乡生态历史系当然后面我还不停的强调啊,那紧接着再往后走,再往后走的话呢,就是所谓的民族自治法规。这个民族自治法规的话呢,很简单,它是由民族地方的人大根据民族地方的特殊的特点,或者说它的具体特点,然后呢,所制定出来的一类。呃,这个法律文件我们一般把它叫做自治条例和单条例,把这个词划上啊,我们经常说的民族自治法规就两类民族地方的人大所发布的自治条例和单条例。

这句话呢,有两个重点,同学们第一个重点是它民族自治法规啊,它是由谁发布的呢?是由民族地方的人大同学们再说再说一遍啊,是由民族地方的人大。那我需要提醒大家,民族地方是什么地方?在咱们中国民族地方,有且只有几级就三级,哪三级呢?写一下吧,叫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一定要注意有没有自治乡没有。我们中国讲到的民族地方就是三种。

区州,县,自治区相当于一个省,自治州相当于一个地级市,而自治县就相当于一个县呗。徐州县没有乡啊,有民族乡,但民族乡可不叫自治地方,它就不叫自治乡啊。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民族自治法规呢,它是由民族地方的人大所发布的,你看清楚,我们上面在说到地方性法规的时候呢,我们说是由省一级和地级市级的人大及人常。

而在这儿,我们只说了民族地方的人大,换句话说,民族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有没有资格发布地方性法?有没有资格发布这个自治条单条例啊?没有,大家要知道,在公法的题当中,我们对公权力的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强调什么呢?法不授权即禁止。我没有说你有这个权利,对不起,这个权利就与你无关。懂我在说啥了吗?

就与它无关,说只有民族地方的人大啊。好,这是这个话题,但它自治条例说自治条例和单条例有啥特殊之处,要把它单列出来呢,很简单,因为自治条例和单条例大家知道咱们中国的民族地方啊,是享受一些特殊待遇的,因为有民族优惠政策嘛。很多汉族地方或者一般地方享受不到的待遇呢?民族地方或者少数民族是可以享受的,这大家有感觉吧?啊,是这样的,

所以说呢,民族自治法规呢,应该说它有什么权呢?它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基本的宪法制度呢,它有所谓的变通权。啥玩意儿叫变通权呢?说的粗暴一点儿,直白一点儿,就是它可以对中央的统一立法来进行变通,也就是说可以明目张胆的跟中央立法不一致。享受民族的优惠政策吗?因为这是咱们国家的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国策能明白吧,这样的有变通权啊,有变通权,

那我现在问大家,你觉得民族地方或者说少数民族在咱们中国或者民族地方在咱们中国。享受的特殊待遇的范围是比较大呢,还是比较小,就根据你的感觉了,你觉得是大还是小?嗯,我想大家应该能够有感觉了,就是咱们中国的少数民族享受特殊待遇的范围呢,是相对来说比较大的。以我和普通地方不一样为常态,以我和普通地方都一样为变态,以我享受特殊待遇为原则,以我受到特别限制为例外,看到了没有?

就是总的来说都是可以享受特殊待遇的。范围非常的大。也就是说,它能够对中央立法进行变通的范围很大,那既然能够变通的范围很大,那你说怎么办?我们就记不记它能不能变通,能变通啥?要不要记了就不需要记它能变通啥了,因为大多数都能变通嘛,你还记它干啥呢?有多的有少的,往往都是记什么?记少的反推多的吗?把少的记住,

那只要不是少就多的呗好了,那所以说呢,大家记住一句话,民族地我们后面也后面也会说啊,在这你可以先有个大概的感觉,就民族地方的变通权的范围的限制呢,什么东西不能变呢?叫做现民基专不得变。线。宪法的宪民,人民的民基,基础的基或者基本的基专,专门的专宪民基专不得变。潜台词就是告诉大家,除了宪民机专之外,

都能变。懂我的意思了吗?县民基专不得变啊,给大家解释一下吧,后面也会有的啊,你先听一嘴,第一个县你估计是啥意思?宪肯定是宪法了呗,根本大法不能变通啊,主要这个是国之根本,第二个叫基那不活着,叫基第二个叫民。这个民是什么法?可不是民法啊,这的民指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法,

它指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那为什么民族区域自治法也不能变通呢?很简单,同学们,你想这道理。民族地方之所以可以享有变通权,主要就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呢,是民族区域自治法让你跟别人不一样。结果你非得跟民族区域自治法不一样,那不一样的不一样,双重否定等于什么定?等于肯定嘛,那相当于说你自己否定了你自己的变通权,我让你跟别人不一样,

你非得跟我不一样,那最后你不还是跟别人一样了吗?能不能反应过来,我经常举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可以理解它,就好比有些同学天天在那祈祷说复习太痛苦了呀,是吧?这这上帝呀,你你这个这个什么呀,你照顾照顾我吧,让我考上吧,天天在那祈祷。结果有一天真的把上帝给感动了,上帝有一天化身快递员,敲开了你的房门,

把一个北大的或者清华的录取通知书直接交到你手里头了,说我看你挺虔诚的,别考了,直接给你通知书上学去吧,搞得这么这么痛苦。这个时候你接过通知书,啪嚓反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就人家给你好处,结果你把人家给得罪了,那我问大家,你觉得上帝还会不会把通知书给你啊?要不要带走?我经常讲通知书和连连你一起带走,能不能明白就不能不识好歹,就这意思了。

民族区域自治法,让你跟人家不一样,结果你非得跟人家不一样,疯了吗?这不是。好了,所以说这是民第三个叫基,这个基是啥呢?这个鸡不是gay,是不是车人?海岳鹏是什么呢?这个基是也不是基本法,这个基叫基本原则。听清楚了吗?叫基本原则,

换句话说,你能够变通规则,但你不能变通原则,为什么呢?因为原则体现的是基本的法理。你再怎么着,你不能够超于法理之上。最后老师专是啥意思?专就是专门规定就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中专门给它搞的规定,就专门规定。啊,这个不重要,因为它如果要考到专门规定的话,它会告诉你这个专门规定是啥啊,所以说呢,

这个不重要,但它为什么专门规定也不能变通呢?这个道理我想大家也很容易想明白。因为你想这道理啊,为什么上级机关会专门给你搞规定?为啥嘞?那我就是为了限制你嘛,结果我我给你的限制专门给你搞的限制,你给我变通了,那我这个限制不就没有意义了吗?说专门规定也不能变通,但是还是我强调的,如果要考到专门规定,他会把这个专门规定告诉你的。而专门规律一看就知道它具有强制性,

它是不可能被变通的清楚了吗?这样的是叫核心,叫现民基专不得变。好了,这四个字把握住以后呢,很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题目就都能做了,同学们。很有用的你,比如说很多民族地方的一些政策能不能?到底这个恰不恰当,能不能够享受,你都可以判断。比如说,有这样一些说法,他说什么呢?

他说,民族地方可以不实行计划生育,自主决定本地区,本民族的人口政策是对不对?不用看了,一定错的,为什么因为计划生育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国策,它能不能够变通啊?不可以的。懂我意思了吗啊,因为占了县嘛,你比如说某自治地方决定将什么呢?决定将这个呃,这个自治机关的范围啊,由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人大。

和政府扩展到本地方的所有国家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都都都规定为自治机关了,可不可以不可以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自治机关的范围是通过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划定的。民族区域法当中说的很清楚,就只有人大和政府,你把它加上人,常加上法院,检察院,这当然不可以了,违反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要求。听懂我意思了吧,这样的再比如说啊,

比如说什么呢,比如说这个民族地方,大家这个背景,大家应该能够知道了是吧?大家知道这个呃你你听说过了,就是不同国家的婚姻制度差别特别大的,知道吧你,比如说在一些伊斯兰教传统的国家,大家知道他们搞的不是一夫一妻制的。他们是一夫几妻啊。像沙特呀,包括包括乱七八糟的一些巴基斯坦呀,他是一个男的,可以娶几个媳妇儿,知道吗?

四个一个男的可以娶四个老婆,他一夫四妻嘛,哎,好像他是根据这个,因为咱不太懂这个,好像是根据伊斯兰教的这个教义或者古兰经,他是有这样的许可的是吧?那好了,我问大家,那咱们中国有没有穆斯林?有啊,很多少数民族同胞是非常虔诚的这个信徒了,那我问大家,比如说在新疆穆斯林比较集中嘛,对吧?

然后说我们变通这个一夫一妻,我们搞一夫四妻可不可以?啊,新疆的穆斯林同胞能不能够搞一夫四妻?可不可以不疯了吗?当然不可以了,因为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清楚了没有?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你当然不能够变通基本原则了,就像我说的,你自治条例单条例能不能够变通刑法?可不可以可以没问题,只要你不违反刑法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平等就可以了,

清楚了没有完全可以在一般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一个必要的变通,总之一句话。除了现明基专不得变,其他都能变。未来,大家学完宪法,学完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后,你会用的更加得心应手的。好吧,是这样的核心,你先把这个东西给我记住。宪民基专不得变。民族地方只是咱们中国的一种特殊地方。这种特殊地方就必然会有特殊的权利,这个权利就是所谓的自治权,

既然叫自治,就是可以不一样,能明白吧?就是可以不一样。那紧接着第七个,我把它叫做三区法规。这三区法规哪三区呢?就是三个特殊的什么呢?三个特殊的地方区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区。大家要知道,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区,大家知道能不能够理解为是民族地方。

呃,不是,它都是汉族为主的,第二个,它是不是特别行政区啊?他也不是适用一国两制的那个港澳特别行政区,说白了,他们就是普通地方。但是,由于这些地方你看出来了,都是在沿海的发达地区,他们在经贸层面就发展经济,贸易层面有一些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国家呢,为了刺激这些地方优先发展,

就往往会给这些地方一些特殊的优惠。看到了没有?然然后让它先发展起来,进而先富再带动后富很正常吧,是这样的,那在邓的时的吊瓶时代呢,我们划定了经营特区。去了没?那后来呢?我们又划动了。浦东新区海南自贸港区。那简单来说呢,就相当于说咱们国家的开放范围进一步的扩大了,你也可以把这个浦东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区呢?理解为是新时代的经营特区。

那总之就是三区经济特区,浦东新区,海南自贸港区,这些是一些沿海的特殊区域,他们有发展经贸的特殊优势,国家就可以给他一些优惠政策。那我需要提醒各位三区法规,它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这三区法规都是都是根据特别授权来制定的。比如说经营特区法规是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来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来制定的。然后呢呃,海南自贸港区法规是根据全人常专门发布的特别法,就是这就是那个什么呀,海南自贸港区法,然后呢,

来进行特别授权的。那总之,他们都来自于全大全长的特别授权。听懂我意思了吗?要么是全大,要么是全常,要么是全常发布的特别法,总之他们都是根据全大全长的授权来制定的。大家要知道,当我在说到授权的时候,同学们这个词儿或者这个东西就会变得非常特殊,因为在公法体系当中,大家一定要有这样的意识。被授权做的事情,它的效力,

它的地位,相当于谁做的?被授权干的事相当于授权机关自己干的事,这个能理解吧?因为他本来就不享有这个权利嘛,这个权利授权机关单独赋予他的,那当然就意味着这个东西出了问题,你授权机关要对他负责喽。就像假如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就像我假如说我和你呃就就我一个单位的,毕竟我是你的领导,你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呢,你拿不太准,然后你过来问我,我说这个事你都不会做,

我授权给你去做了,出了问题以后你自己负责。你敢不敢做?你不敢做,我怎么说你才敢做?我说这个事我授权给你去做了,出了问题我都忍。我授权就意味着我要对他负责的。所以说你会发现,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区,尽管都是由地方制定的。立法,但是由于他们的权限来自于全人大全常的授权,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地位都不是地方立法了。

他们的地位,他们的效力,都相当于全人大全常自己搞的法律,也就是说,他们有相当于法律的地位。这也就意味着,他们都是也是有什么权的变通权的给优惠待遇,就意味着一般地方享受不到他们能享受到吗?只不过他们享受的范围主要是在经贸领域能明白吧,它没有那么全面。但是不管怎么样,在经贸层面,他们也是有变通权的。当这个三区的法规和中央立法不一致的时候,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时候,

完全可以原因很简单,因为本来我的地位相当于法律。和法律不一致的时候,也不能够理解为是下位法,不上位法,而只能够理解为是法律内部的冲突。法律内部有冲突了,而我问大家,法律内部有冲突怎么办?人常裁决。法律内部的冲突不都是人常裁决的吗?清楚了没有?是实际上这样的,所以说三区法规,大家记住同法律矛盾由人常裁决,

哪怕是全国人大授的权。像经济特区法规是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来制定的嘛,哪怕是全人大授的权,也是由全人常来裁决的,知道为啥吧,因为我一再强调人大干不干活儿。同学们,人大不干活,要理解了。我我经常说一个道理,大家知道咱们中国人大嘛,全国人大最高行政机关这个会一年开会的时间很有限,开多长时间?不到两星期,一般两星不到半个月吧,

两个星期十三四天左右,那你想想全国人大要处理全国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它的开会时间也不过才两个星期左右,地方人大的开会时间,你觉得好意思比全国人大的时间还要长吗?你地方的事儿比全国人民的事儿还大啊,疯了吗?这不是政治不正确了,说地方人大的开会的时间只会直线的缩短,全国人大两个星期地方人大可能就是八九天,省省人大就八九天。市里头可能就五六天,县人大可能三四天,两三天到了乡人大基本上一两天就就解决战斗了。我经常讲乡人大一一两天一两天时间,

你干啥活啊?代表们好不容易聚到一起了,我经常讲不得喝一顿。第二天醒醒酒散会了,根本就没有时间呃,就就没有时间去干活,能不能明白说,记住人大不干活,干活的都是谁?常委会说,你让哪怕是全国人大授的权,也是由人常去裁决的,因为人大不干活,理解它,这都是会好了。

说三区法规同法律矛盾听清楚人常裁决。因为他们都属于中央对地方的特别授权立法。那我们讲到这儿以后呢?我问大家,在咱们中国大陆地区敢明目张胆的跟中央立法不一致的法律文件,咱们现在讲了几个了?两个了对吧?第一个是什么?是民族自治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就自治条单条例啦,他们是根据咱们中国的一个基本制度,就是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制度享有的变通权。而第二个的话,就三区法规,三区法规一定要记清楚啊,

哪三区经济特区,浦东新区和海南自贸港区好了没有?他们是根据什么呢?全人大全常的授权来进行制定的。他们都可以明目张胆的跟中央立法不一致,都有变通权啊,只不过呢,民族自治法规是宪民基专不得变,而今三区法规呢,是和法律矛盾人常裁决。清楚了没有啊?当然范围上也不一样了啊,就是他们这个三区法规主要是在经贸层面好再次强调非常的重要好吧,因为它是涉及到今年的一个最新变动嘛。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贸港区法规都是今年新增的。

记了没有?经济区法规是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或者市的人大人常所发布的上海浦东新区法规呢?是上海市人大人常给浦东制定的。看到没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然后海南自贸港区法规呢?是海南人大人常根据特别法的授权,在海南自贸港区实施的。他们都是可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般地方都享受不到,由他们来享受。地方进行立法来变通,中央的统一规定。清楚了没?这样的好,

接下来再往后走,再往后走的话呢,叫做呃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这个就不太就不是不太重要啊,这个就呃。呃,怎么说呀?就是介绍的过于简略了,因为我们后面会讲到特区基本法嘛,大家知道咱们中国的话呢,这个特别行政区总共有两个,一个是香港,一个澳门,香港,澳门,

我们强调什么呢?叫做所谓的高度自治。那换句话说呢,香港,澳门它的立法机关可以制定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就把它称之为叫做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区的法律的话呢,大家注意它呢。呃,甚至可以在整体的制度上都和大陆不一样,你都搞资本主义制度嘛,看到没有?所以它的自主性很强啊,这个看一下就行了,后面我们会讲到特级基本法的时候会具体的说。

清楚了没有啊?他报谁备案呀?然后呢?这个你你不想管他,可以不用管他了,就你大概知道就行了,就是它是由香港澳门的立法会所发布的,在特别行政区是实施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立法。只在香港,澳门实施啊,最后一个的话叫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大家需要注意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惯例就不说了,

国际惯例是个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习惯,没问题吧?你要参与正常的国际交流,你都要遵守国际惯例,而这儿的国际条约呢,大家需要注意,它有一个前提的就是中国法官必须要考虑或者服从的国际条约,它的前提是这个条约必须得跟中国有关系。但他未来在学完国际法之后,你就知道国际条约,说白了就是个啥。同学们,说白了就是个国家和国家之间签订的合同。而你们学过民法,你应该知道合同的约束力是具有什么性的。

合同具有相对性吗?英国和美国签订一个条约,中国的法官必须服从。那你觉得这合适吗?这不神经病吗?这不是是吧,这个时候这个条约的前提呢?它得中国批准加入,或者最起码和咱们中国有关系同学们。知道意思吧,比如后面给大家列举了民用航空系法当中说了啊,国际条约的地位甚至干嘛呢?甚至具有高于本国法律的地位。记了,因为民用和这个呃中国缔缔结的这个国际条约,

它的这个效力国际义务优先于国内义务嘛,很很好理解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也是咱们中国的正式法源,只不过国际条约的前提是中国批准加入。或者最起码中国得是缔约方。看到了没有?得是当事国啊。好整个的中国的正式法源,咱们就说完了。再看一遍吧,是不是特别杂乱啊?如果你第一遍听的话呢,我估计可能够点呛是吧,但是不管怎么样,后面我们还会再再有一遍的机会的,

先看一看它包括哪些?当然,我在讲到这儿以后呢,很多学我估计可能会有一个疑问是吧,会有一个问题,会有个什么问题呢呃,会有的问题是这样的,就是应该说是两个问题了,大家都解解决一下就。第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同学会关心这个法律文件的效力到底应该如何排序?对不对啊?你不关心它的效力吗?说想了这么多法律文件,到底谁的效力高?谁的效力低?

其中老大老二老三我是清楚的,对吧?老大是谁啊?宪法嘛,老二是法律,老三是行政法规,对吧?那紧接着后面的法,它到底怎么去排序呢?很简单。大家需要注意听清楚,一般来讲,如果是同一个层级的,就同级的。国家机关同级的国家机关,

比如说都是中央,或者说都是地方同级的,同级的国家机关当中,大家注意人大能立法,政府也能立法,你告诉我谁大?同一个级别的人大肯定大于一府两院一委了哦,大于它产生的法院,检察院,政府和监察委,因为一府两院一委是由同级人大产生的,我产生的你当然你是我的下属了。说如果是同一个级别,怎么办呢?人大就大于政府,

人大人常就高于本级政府。这个能明白吧,同一层级的啊,那紧接着如果是不是同一层级的,那怎么办?如果不是同一层级的,那咋办呀?那很简单嘛,那就中央高于地方呗。清楚了没有?不是同一层级涉及到了中央的地和地方的区分,那同一个系统内部中央高于地方,比如说中央政府就高于省政府,省政府就高于市政府。看到了没有?

那省人大就高于市人大,省人常就高于市人常,同一系统内部上级高于下级,这不很正常的道理吗?同一级别的是人大,大于同级的一府粮一委,同一系统内部中央高于地方就完了。这是两个基本的方案,但是老师那这里头如果有出现了一些呃跨系统又跨了这个级别怎么办?那没办法,就只能够特事特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能不能明白,但是基本的方向就是两个方向。同一层级的人大高于同级的一府两院一委第二个,

如果是同一系统内部中央高于地方,就这意思。如果出现了跨级别,跨类型的呃,或者跨系统的这种情况,我们就特事特办,特事特办怎么办呢?这就是涉及到了第三个话题。正式渊源的效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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