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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2]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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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T预览(前五页)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7)_01.webp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7)_02.webp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7)_03.webp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7)_04.webp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7)_05.webp

二、PPT内容简述: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课标要求



必备知识:
       明确侵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了解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
关键能力:
       通过具体案例能区分侵权责任的不同规定并加以熟悉运用,理解法律规定侵权责任规则的意义。
学习目标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核心素养





如何理解侵权责任界定以及对情理法的关系的处理?




主议题

子议题1、该女子为什么会惹上官司?她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子议题2、结合徽州宴老板娘遛狗事件,谈谈该行为人所要承担的是何种侵权责任?如何理解不同的侵权责任?
子议题3、结合案例,谈谈为什么要将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为侵权判定条件?

视频:某女子发朋友圈吐槽,惹上官司赔款致歉!


        2018年4月,李某在HC商贸公司购买了某品牌瓷砖(HC为此品牌瓷砖在当地的总经销商),用以装修自己的房屋,但一直欠有部分款项未支付。
        2021年6月,HC商贸公司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李某支付瓷砖款本金和利息。但双方协商后并未达成一致。随后,李某连续四天在自己的朋友圈发文表达愤怒感想,还发布了购买瓷砖出现开裂、破损现象的照片。她还在一个有404人的邻居群里“劝诫”大家不要买。
        经法院审理认定,李某在她的朋友圈和邻居群里发布的瓷砖出现开裂、破损等问题的照片、文字内容,都没有证据证明是该品牌瓷砖具有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法院认为,李某具有贬低、毁损该品牌瓷砖名誉的主观恶意。
子议题1、该女子为什么会惹上官司?她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一审判决,李某需赔偿共计25000元。包括经济损失15000元(原告要求赔偿10万元的经济损失,但法院认为数目过高),支付原告证据保全公证费2000元及原告为本案聘请律师所支付的8000元。
        此外,李某需在朋友圈发表向该公司恢复名誉、向原告道歉的信息内容(每天发布4次,连续30日)、出具书面道歉信张贴在该公司的经营门店(张贴时长持续30日)。
        李某随后进行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注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3、诉讼时效
(1)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2018年10月1日,东城区的宋某向西城区的李某借款10万元,承诺于2019年元旦前归还,并通过微信将借条拍照发给李某。借款到期后,因碍于朋友面子,李某一直未催要欠款。2022年3月1日,李某因急需用钱,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宋某索要借款,均未果,欲将对方诉至法院。
李某该借款是否会因为过了时效而无法要回?
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该案未过诉讼时效。

子议题2、结合徽州宴老板娘遛狗事件,谈谈该行为人所要承担的是何种侵权责任?如何理解不同的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1)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判定条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子议题3、结合案例,谈谈为什么要将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作为侵权判定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不管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也就是承担无过错责任。 直接推定伤人的动物 其所属的动物园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和好处
(1)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3)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4)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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