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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2] 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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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T预览(前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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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PT内容简述:



市场部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生活离不开合同

1
要约承诺订合同

2
立字有据更可靠

3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的含义、种类、原则、意义)

01



01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③合同订立的目的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④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01
生活离不开合同


2.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3.订立合同的原则
      ——自愿原则



01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意识表示有明示(口头和书面)和默示(推定和沉默)之分。
视频:《合同法的重要性》





  合同渗透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市场交易活动中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01
生活离不开合同
4.为什么要订立合同: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要约承诺订合同
(要约、承诺、生效)

02






02
要约承诺订合同
能救我,予尔百金!
吾来救汝!
合同订立完成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合同订立完成
这就是要约承诺订合同!



02


要约承诺订合同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订立过程: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承诺






要约



承诺
(1个)



要约邀请



成立

多个
订立阶段


(1)要约


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相关链接: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承诺


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镜头一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案例分析: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协商)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案例分析:
   镜头一  2018年3月 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案例分析:合同有效吗?


(中国法院网讯)2014年,吴某向袁某出售宅基地。双方于2014年12月7日签订《定金协议》,吴某收取了袁某购买宅基地定金10万元。此后,袁某多次要求吴某交付宅基地未果后,得知吴某没有出售宅基地的资格,自己也没有购买宅基地的资格,遂要求吴某返还定金。但直至2021年,吴某仍未返还定金。2021年6月,袁某遂向临湘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 袁某与吴某签订的《定金协议》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协议约定转让的涉案土地系集体土地,袁某并非涉案土地所在的集体成员。协议约定内容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宅基地定金合同无效,吴某应当返还袁某定金款。
无效




案例分析:合同有效吗?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因代孕而产生纠纷。原告汪某和妻子张某系四川人,2018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办理代孕业务的被告刘某。2018年9月21日,双方签订了“助孕包成功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汪某多次给刘某汇款用于代孕工作,共计32万余元。2021年4月,因双方产生矛盾,汪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是代孕合同,违背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代孕合同,即为代孕方与求孕方约定在代孕中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偿合同。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代孕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但卫生部颁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从代孕合同的本质来看,是将代孕方的子宫作为“物”来出租使用,将孩子作为商品交易的对象。以上两方面均反映出代孕合同有违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一面,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应属无效。
无效



02


要约承诺订合同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2.订立合同无效情形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立字有据更可靠
(产生、形式)

03



03


立字有据更可靠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1.合同的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确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1)口头合同
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适用范围: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含义: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并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适用对象: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框架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堂巩固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1.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5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0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5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甲公司的电视广告属于要约,甲无货可供要担责
②乙公司在广告有效期内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属于承诺
③因车已售完,乙公司与甲公司间的合同不能成立
④若甲公司赶在乙公司到达之前撤销广告则可免责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A





课堂巩固
第一节订立合同学问大
2.2020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没有回复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的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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