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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2]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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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T预览(前五页)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_01.webp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_02.webp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_03.webp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_04.webp 2.1 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_05.webp

二、PPT内容简述:
保障各类物权
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一框
课标要求
引述财产权的有关法规及其具体表现,
分析城乡生活中维护财产权的典型案例。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保护财产权,激发经济活力。
2.科学精神:尊重他物权,保护知识产权,创造社会财富。
3.法治意识:明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4.公共参与: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建言献策。
本框题学习目标
学生能通过图片和情景分析,说出财产权、所有权、物权的相关知识,初步提高信息提取和分析能力,树立保障自身物权的意识。
新知导入
视频你收获了什么?
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一框
新知讲解

议题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思考1: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谁?取得的决定条件是什么?为什么陶某付了款却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
思考2:陶某最终能否阻止其嫂子分割房产的要求?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探究1 房产所有权的取得的决定条件是什么?为什么陶某付了款却失去了房产的所有权?
       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虽然妹妹支付了房价,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探究2 陶某最终能否阻止其嫂子分割房产的要求?
       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
①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①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②范围: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提示】1.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2.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情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引起了某小区群众的热议。下面是其中的部分观点:










结合上述群众的热议,谈谈你对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物权编” 的直接作用就是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我要投入更多资金到自己的生意中去,大干一场!
企业老板老王:
财产权可不仅仅有“物权”,还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等。我的业务主要是关于物权的,有关“物权”的问题可以随时问我哦!
科研人员小刘:
“物权编” 是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我要用自己的专利创办一家公司,为科技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国企高管张总:
“ 物权编”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做出了专门规定,有利于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专职律师赵叔:
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③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④措施: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这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2.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分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取得方式
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请问: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提示】怎样理解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新知讲解

议题二: 物尽其用——他物权
新知讲解
思考1:材料中小华家享有的财产权有哪些?这些财产权的性质是什么?
思考2:宅子被征用,他提出的赔偿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小华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经商,他也跟着到城里念书。为方便生活,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因新建公路从他家经过,基于宅子被征用受到的损失,他提出了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⑴小华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自物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
⑵小华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华家宅子被征用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但赔偿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分类和实质: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用益物权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用益物权包括:
【特别提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想一想]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
材料一:王某借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拒不还款。县法院接到公积金部门诉状后及时开庭,判令拍卖被告抵押房屋,价款优先偿还公积金借款本息、利息、罚息和诉讼费、律师费。
材料二:2020年9月14日,亚太集团接到了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执行裁定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亚太集团被质押的1100万股股票将被强制拍卖,以清偿债务。
上述两则材料分别反映了哪两种担保物权?谈谈你对它们的理解?
抵押权
质权
   说一说生活中你遇到的担保物权案例,能否演示一下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1)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例如:按揭购房
(2)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课堂总结
课堂练习
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C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解析】本案中,经过正常转让的是房屋,而不是瓷瓶,所以瓷瓶的所有权还是归原物主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B错误。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发现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D错误。
A
3.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B
4.某农民用合法收入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农忙时他用收割机自己收庄稼,同时也出租给别人。两年后,他将收割机卖掉。材料中该农民对联合收割机行使的权利包括(  )
①使用权 ②抵押权 ③收益权 ④处分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解析】收庄稼,是对联合收割机使用价值的发挥,体现了使用权,①符合题意。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材料未体现,可排除②。出租给别人,是对使用权的转让,租用人应有偿使用、支付租金,是收益权,③符合题意。卖掉联合收割机是所有权的变更,即处分权,④符合题意。
C
5.某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的抵押登记。则(  )
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
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
【解析】 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D
【能力提升】材料一 2018年9月,外出打工的张某回乡,却发现自己的老房子已不复存在,而自己宅基地的大部分被村公路所占。张某把村委会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助其恢复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1)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张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张某的原宅基地上已修建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权收回宅基地,终止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原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有权获得相应的损失补偿。所以法院不支持他恢复原宅基地使用权的诉讼请求。
【能力提升】材料二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2)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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