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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2] 6.2 夫妻地位平等(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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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T预览(前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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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PT内容简述:

《民法典》帮你说话!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21 七月 2026
【课标要求】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科学精神: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也要秉承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培养平等、法治意识,财产需要依法处置,财产问题、子女问题需要商量解决。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议题1.平等的人身关系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法律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平等的承担义务,都有参加工作的权利,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严某无权要求温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严某以离婚威胁温某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
点评: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阅读教材P54,自主梳理以下知识。
2.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
3.夫妻平等就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吗?
4.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的内容有哪些?核心是什么?
2.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




   ①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3.夫妻平等就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吗?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4.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⑴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重要体现: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夫妻的姓名权)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⑵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人身自由权)
    ⑶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辨析: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
   ①这一观点是片面的。
   ②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从这一方面看“男主外,女主内”有一定的合理性。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
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因此,家庭义务应
该由女方履行的观点是错误的。
【特别提醒】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例题1:对于结婚后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中国有句古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民法典的规定看,这一古语(  )
①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②不符合结婚后夫妻间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③不符合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 
④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
A.①③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违背“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①正确;男主外女主内并不是法定原则,②错误;“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不是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对等,③错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违背妇女有参加学习工作及社会活动自由的规定,④正确。
D
例题2: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朱丹抚育费800元。2018年8月,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氏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氏,即将“朱丹”变更为“赵丹”。当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其女儿的改姓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氏恢复为原姓氏,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婚生女朱丹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改孩子姓名
②因为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利私自改孩子姓氏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改孩子姓氏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③④
D
【解析】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同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李某未经朱某的同意,擅自将女儿更姓的行为是缺少法律依据的。因此,①②说法错误;③④说法正确。故答案选D。
【能力提升】孟某为中学老师,焦某为文化馆的舞蹈演员,两人自由恋爱。婚前焦某是团里的顶梁柱,经常带团参加国内的一些大型演出。然而,婚后不久,孟某就一再干涉焦某的工作,不让焦某参加演出,理由是焦某太漂亮了,演出多了,易生麻烦。焦某多次与孟某沟通,都未能说服,只好请求当地妇联的帮忙。但孟某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阻。经多次调解无效后,焦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法院调解无效,最终判决准予焦某的离婚请求。
⑴从法律上讲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⑵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违背了民法典的什么原则?这给人们处理夫妻关系有何启示?

⑴从法律上讲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是一种对公民人身权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⑵孟某干涉焦某工作的做法违背了民法典的什么原则?这给人们处理夫妻关系有何启示?
该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这启示人们,美满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小结: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议题2.平等的财产关系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⑴ ① 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这一规则。
     ②因为这项规定极大地增加了婚姻的风险性,导致了大量的婚姻在结婚之初其目的就是不单纯的。为了扭转、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我国《婚姻法》于2001年进行修正。一方婚前财产不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⑵这种转化有利于降低婚姻风险,减少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矛盾也使离婚和继承时的财产分割更加清晰,减少家庭纠纷,有利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阅读教材P55-56,自主梳理以下知识。
2.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3.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4.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①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②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该观点是不科学的。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案例分析】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
请你支招:应如何分割这100万元资金?
   该案例析产的关键在于要弄清这100万元钱中哪些是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先要知道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3.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⑵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80万元归他个人所有,婚后赚取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0万元。
孙先生分得90万元,其妻分得10万元。
【案例分析】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下。
请你支招:应如何分割这100万元资金?
【能力提升】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
  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
  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上面的法律条文你是怎样理解的?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4.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④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例题3:2016年10月,甲乙双方自由恋爱结为夫妻。婚前,甲名下有一套小房子。婚后,为改善居住环境将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2018年8月,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乙提出离婚。但在用小房子换来的大房子的财产归属上,双方产生分歧。关于大房子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登记在甲名下,但因其是婚后购买,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B.若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则属甲的个人财产
C.如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就可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的规定
D.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未有其他约定,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解析】如登记在甲名下,虽是婚后购买,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约定归甲,排除A;以出售小房子所得价款为首付款,由于所购房屋为婚后行为,不一定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排除B;夫妻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排除C;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D符合题意。
D
例题4:唐男与陈女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18年11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上涉案房屋仅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效力一致 
④涉案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男与陈女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解析】唐男与陈女已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说法错误。
【知识整合】夫妻财产
知识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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