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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专题17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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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7: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接下来呢,我们来进入专题17。质权。那质权呢?它跟这抵押权相比较,最大的特点在哪里呀?它是一种转移占有的担保。比如说呢甲呢,找乙借钱。然后呢乙呀,觉得不放心,要求甲提供担保。

甲呢,就把自己的劳力士手表。交到了乙的手中。这样的话,乙是不是抱着手表睡觉更有安全感呀?甲不还钱的话,起码还可以把这个手表卖了。这就是转移占有的担保。那在这样一个小模型里面啊,提供担保财产的甲呢,我们称之为出质人,注意这个术语啊,出质人。可以是债务人,自己也可以是第三人。

而这个债权人乙呢?我们叫质权人。那这个手表呢?我们叫质押财产。接下来呢,我们在讲这个规则的时候啊,会用到出质人,质权人和质押财产这三个术语。咱从法律角度来讲呢,这个质押的财产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所以呢,我们一分为二,先来看动产质权。

也就是以动产设立的质权,先看第一个问题,动产质权的设立。质权啊,它也是个典型的约定的担保物权,所以呢,出质人跟质权人啊,需要签订一个质押合同。是不是也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基于合同发生物权变动啊?它也得符合公示的要求,公示方式是什么呢?公示方式是交付。是不是跟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是一致的呀?当然,

我们前面提到了这里面的交付呢,它不能是占有改定。还记得吧。建这个质权的设立呢,它以交付作为前提。那意味着,从物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成为知情的客体啊?从物必须要随同主物,一并交付。否则的话,就不能成为质权的客体。那假设这个动态之前设立了。质权呢,因为各种原因,又把这个质物返还给出质人了。

他的职权有没有了?没有了。必须以占有治污的为前提。因为你返还给这个出证以后呢,财产就不在你的控制之下了,你再想主张优先出账权的其他普通债权也不能答应。这是共识方式。当然这里面呢,注意补充一个问题,质押财产。原则上只要是可以转让的动产,都可以成为质押财产。那意味着,禁止转让的财产能不能成为?质押财产啊,

当然不能。像枪支啦,毒品啦等等就不可以质押,因为它不能转让。那这里面也给大家补充一个问题。流动质押的问题。这个问题啊,也是我们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规定,考试分析里面呢,到现在都没有,但是呢,它在真题里面已经考过了。理解这个流动质押啊,要注意这么两个层次啊,第一个层次是。

质押的设立呢,以转移占有为前提,原则上是有这个质权来亲自占有这个质物的。那实践当中呢?允不允许质权人委托第三人占有呢?允不允许啊?当然也是允许的。于是呢,甲呢,要把自己的车交给乙来设定支架。那乙呢?想要接触这个支架,但是他也没地儿停车呀。这个时候呢,能不能找一个独立的停车场或者车库?

让这个第三方来控制这个车,进而使得这个质权人取得一个间接占有啊。也是可以的。所以这个动产质权的设立啊,可以是质权人亲自占有,也可以是委托第三方来占有。但是呢,一定注意能不能委托出质人来占有啊?不能你比如说出阵战友变成战友改定了。这是大家。理解的第一个前提。第二个前提呢是原则上质押设立的时候啊,它指向的是特定的动产。是不是也是特定的物呀?但在实践当中啊,

有的时候呢,这个物也没有必要非得给它特定到具体的物上。只要能够通过一定的数量,品种等方式概括描述的,也可以发挥担保的功能。比如说呢,甲公司呢?找乙公司借钱。乙公司说你得给我提供担保,那甲公司呢?它是卖手机的库房里面呢?有5000台手机。大家想想,在质押的时候呢?比如说其中有2000台手机的价值,

就足以满足这个乙的债权了。是不是可以通过2000台手机的方式来申请质押呀?需不需要一定要?确定到底是这库房里面哪2000台手机啊?没必要因为这个手机是不是都是新手机,都是种类物啊,它们是可以相互代替的,只要能够确保我控制的手机数量不少于2000台。我的力是不就可以实现啊?所以呢,基于这样一种现实的考虑啊,就不要求你确定特定的物了,只要通过一定的数量和品种能够描述这个。货物的范围就可以满足这个要求。这样的话呢,

甲公司库房里面的5000台手机。是不是有可能发生流动啊?原来的手机有可能不断的销售出去。新的同主力的手机呢,也有可能会再次进来,我只要确保库房里的手机不少于2000台,是不是就OK了呀?那这样的话呢,就导致这个质押的财产是不是也向动产浮动抵押?一样处于一种浮动的状态啊,所以我们叫流动质押,大家看这个规定。债权人,出质人,监管人,

你看出现了第三方当事人。三方达成协议。出质呢,以通过一定数量品种可以概括描述范围的货物来提供担保,是不是体现流动那个词啊?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监管人也就第三方受债权人委托监管并实际控制这个货物的。质权呢,在监管人实际控制货物之日起,也可以设立。是不是相当于是委托独立的第三方监管人来占有这个货物呀?而且占有的时候呢,他没有必要一定是。聚焦到这2000台上。只要是2000台新手机就okay了。

所以说这个监管人呢?他只需要控制。在仓库里面的手机呢,不少于2000台,你们可以随便进进出出,但是一旦到2000台这个。数量极致的时候,我就不允许里面的手机再出去了。只要能够达到这个目的,是不是也可以发挥担保的功能啊?这就是流动质押。当然第三点呢,就是设立有瑕疵的情形了。假如说呢,监管人啊,

他是受委托而控制客户,但是呢,没有实际履行监管职责的。导致货物啊,任由出质人实际控制的那质权就没有设立。是不是没有实际借助第三方而取得占有啊?那债权呢,可以基于质押合同的约定,请求出质人承担违约责任。你答应要把这个。要把这批货物质押给我的结果,还是在你的控制之下,导致我的损失的,我可以请求你来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呢,

监管人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是不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呀?因为毕竟当事人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就是流动支架。我们来看一下这个题啊,先看第一题。甲呢,向乙借款五万,并于二零一八年4月1日签订质押合同,约定甲呢提供汽车为乙提供担保。4月5日,双方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的质押登记,但是呢,没有交付车辆。后来呢甲呀,

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的质押合同。自4月5日起发生效力,对不对?是不是错的呀?合同自签订之。4月1号就发生交易。b选项甲于4月5日取得该车的动产质权,对不对?对不对啊?错的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要设立质押的公示方式是什么呀?交付。办一个质押登记有没有用啊?没用,

这叫物权法定原则。c因没有交付汽车,故乙不能享有动产质权,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对不对啊?正确的。d选项虽然乙呢没有取得动产质权,但是呢乙可以就汽车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不是不转移占有吗?行不行啊?不行,因为抵押权呢?是自动产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签订的是。质押合同。这是实践当中啊,

一个真实的案例。本来想着以车来设定担保签质押合同,还去办登记,没有交付,最后呢?质权主张不上,抵押权也主张不上。也不知道这个公司的法务。物权法是怎么学的啊?有些同学说这个是不是对他来讲有点不公平啊?没什么不公平。因为赋予你物权的话,意味着你要优先于芸芸众生的,你得考虑那些普通债权的感受,是不是啊?

不能随随便便就让你来优先。接着看第二题,你看这是二零二二年这个。流动质押这个题目。x银行y公司z公司三方约定。x银行呢贷款给y公司y公司呢,已存放在港口仓库中的1000吨。某型号的钢材提供质押。银行呢,委托z公司来监管合同签订以后,啊z公司呢?派员工入驻钢材仓库,实际控制钢材。大家看这样的质权什么时候设立呀?是不是监管人实际控制这个刚才的时候?

才是这个质押设立的时候啊。应该选的是c选项。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动产质权的效力。我们要区分质权人的权利和他的义务两个方面。首先,第一项权利呢,是占有之物并收取自息,这个比较好理解吧,因为。质权是要转移占有的。那既然置物在你的占有之下,当然可以收取自息,只是呢,

能不能取得自息的所有权?不能,它指的是就收到的资息,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第二是保全职权的权利。假如因不可归责于质权的事由导致财产价值有减少可能的。质权呢,可以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啊,比如说。甲呢,向乙借钱。然后呢,把自己的一支。名贵的鹦鹉或者宠物交到乙的手中来设定字样。

结果在乙占有之下。突发了新冠疫情。鹦鹉和宠物也得新冠。大家看这个时候呢,有没有可能影响这个植物的价值啊?有可能。当然得新冠,能不能怪乙啊?不能,所以他可以主张保全质权,可以请求对方来增加现在担保。如果对方不提供的这个时段。质权人可以尽快的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趁着它值钱的时候赶紧卖。然后呢?再就这个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是提存。先拿到钱是王道。第三呢,是质物呢,如果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财产损失啊,应当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注意这个隐蔽瑕疵。加把自己的。三星手机。质押给乙。结果呢,

在乙占用期间啊,这个手机的电池有严重的缺陷,给爆炸了。就把乙给炸伤了,能不能请求甲来赔偿啊?可以,这叫质物的隐蔽瑕疵。接下来呢,看质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两个方面,第一呢,是妥善保管职务,好理解吧。你占的是别人的东西,所以要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的标准,

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二个方面呢,是不得擅自使用和处分之务。因为对这个职务来讲,你只有什么权能呀,只有占有权能。你不能使用,不能收益,更不能处分,你一旦实施这个使用收益处分行为的后果是什么呀?造成损失的,你要承担绝对责任。即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你也得承担责任。

当从考试角度来讲呢。动产交给质权来设定质押。然后呢,质权人手痒痒。就要开开这个质押的汽车。大家能不能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呀?这个车呢,一定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毁损灭失的。这时呢,能不能请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呀?可以的。因为你越界了。这是质权的义务。接下来呢,

给大家补充一个问题,转制的问题。什么意思呢?甲向乙借款,把手表交给乙。手表在乙手中的时候啊乙呢,又找丙去借钱,又把这个手表呢交给了丙。大家看同一个手表,是不是质押了两次啊?这个叫转质。那这个甲呢?我们叫出质人乙呢?叫质权人丙呢?叫转质权人。

当然,我们首先要判断一下。乙呢,把这个织物。转置给丙的丙能不能取得质权呢?就要区分转制有没有经过出质甲的同意了?如果你在转制的时候啊,经过了假设同意。是不是一个合法的质押的设立呀?只要完成了交付,丙当然可以取得动产质权。这种情形啊,我们在学历当中把它叫承诺转置。就是经过承诺的转制。而第二种情形啊,

是乙呢?转制的时候啊,他没有经过甲的同意。那意味着乙这个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啊?无权处分行为。那对于丙来讲呢,他只有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取得动产质权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才能够取得这个动产质权。当然,对于乙来讲呢。你没有经过同意就转至别人财产,是不是实施了未经许可的处分行为啊?后果是什么?只要这个置物发生毁损灭失的,

你要承担绝对责任。不可抗力,你也得负责任。所以说呢。乙的责任比较的重。我们把这种转置叫责任转置。所以在考试的时候啊甲呢,质押给乙的财产,乙一旦没有经过同意,又转质给第三人丙的。这个财产十之八九是会毁损灭失的。就是让谁来承担责任呀?质权人乙来承担责任。好,接下来呢,

我们来看第二种质权权利质权。也就是以某种财产权利设定质押的情形。先看第一个问题,可以设定质权的权力范围。我们前面提到了权利,原则上能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啊?原则上不可以,除非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以这个可以设定质权的权利啊,必须得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律呢,明确规定了。以下六种权利可以申请质押。我能把它分成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呢是。

第一,第二,第三项。首先呢,是汇票本票支票,这是票据权利,可以质押。第二是债券存款单。这是债权凭证。可以设定质押第三呢,是仓单提单,这是物权凭证,也可以设定质押。啊,大家可以记一个小口诀叫。

提票款。把票款提出来,提出的是什么呀?仓单提单票说的是票据款,说的是债券存款单。那接下来第二种类型呢?是这个。后三项。首先呢,是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注意这个可以转让这个要求。不能转让。是不是意味着不能拍卖啊?那你就不能设定担保?第五呢,

是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当中的财产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前提,而且呢,仅限于财产权。猪的人身权能不能?设你质押呀,不可以第六呢,是现有以及将于的应收账款,注意这个应收账款。你像这个金钱债权。包括一些不动产的收益权都可以纳入这个应收账款的范围当中来,而且呢,既包括现有的,还包括。将有的。

那这三种呢,大家也是记一个小口诀,叫专收股。砖呢,其实对应的是。以专利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收缩的是应收账款股,说的是股权。就形成了提票款专收股这个口诀。大家有没有想到老马?把家里面的票款全提出来。专门用来收割股市。后来发现被股市给抄家了。提票款专收股啊,六种权利。

所以大家看我们前面提的那个知识产权设定单保的问题。按照法律的规定,知识产权要设定担保的话,只能设定权力质权,而不能设定抵押权。第二个方面呢,是权力质权的设立规则。你看我们之所以分成两类啊,是因为他们公式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提票款这三种权利是通过交付权力凭证的方式来设立质权的。你看这个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它本身都叫做权利凭证。这权利凭证啊,我们在学理当中呢,把它叫有价证券。

什么叫有价证券?就是谁持有这个凭证,谁就是法律上的权利人。这就是有价证券。谁拿着仓单就可以从这个仓库里面把货物提走?这叫权利凭证,那意味着转移权利凭证,就意味着转移了权利的控制。所以它可以设定这样。而这个专属股这三种权利啊,是通过登记的方式来设立的。所以大家看要办理出质登记。是不才能够取得权力质权呀。所以提票款是交付凭证专收股呢,是办理登记。

这样的话呢,质权的相关规则就给大家梳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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