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查看: 55|回复: 0

43.第14章 第02节- 具体罪名 (02)

[复制链接]

6175

主题

3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8649
发表于 2024-4-16 16: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那么也指定破坏交通设施,因为大家看看幺幺七法条。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的是破坏。这么多的交通设施。足以使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幺幺九是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本罪指的是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

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这表明破坏交通设施本身就可以包含着什么结果?包含着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结果,因此你偷走了那个井盖儿,导致一辆车子侧翻了,倾覆了。它本来就是在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之内的一个结果。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就够了。所以它们两个之间考法考什么?就是考两个破坏罪之间的关系。

抬头。我炸毁了铁轨。火车经过的时候侧翻了。对我定什么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非常好。各位,我把炸弹买好,等高铁经过的时候我再引引爆炸弹,把车子直接炸翻了。我的破坏行为,我是不是等着火车来我才实施的,想指向的是谁?交通工具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明白了吗好。下面两者的认定,

关键看直接指向的是谁,这个不说了,司法解释刚刚提过了,如果盗窃。破坏正在行驶中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硬井盖。刚刚是不是已经补充了?盗窃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上的硬井盖定以危罪。盗窃机动车道上的引擎盖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来看下面一道题目。甲。见河道中放置航标灯的小船适合做猪食槽,砍断猫链,将小船拖回家,

所幸航标灯灭失的情况被及时发现,才避免了船毁人亡的结果。甲的行为构成核损。各位,这个小船儿是交通工具还是交通设施?对它不是交通工具,这个小船儿不是运人的,也不是运货的,它就是承载类似于一个红绿灯一样的东西。各位既谁为谁。有没有制造出现实的危险?有有没有造成严重的实害?结果没有。按照法考观点,它就不是既遂研究生考试,

它就是既遂。本题要选。b.再向后。唉,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道题目他都没有讨论盗窃罪的问题,原因是什么?跟那个货物油罐混存的场所是一样的。它没有指明这个小船的价值。你就很难认定他构成盗窃。本题要选b好到这一步,我们讲了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两个罪,第七个罪是交照罪。各位,

这个罪很重要。咱这个罪就讲不快了,你看前面罪咔咔咔一路下来就很轻松。但是到了这个嘴。大家要有个思想准备,你不一定一遍能听得懂。当然有疑问,你就及时来问我。焦躁罪。是一个典型的过失犯罪。被称为过失犯罪之王。司法实践中,过失犯罪的第一罪就是它。本罪先看法条规定。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这就足以表明,正常行驶不可能构成交照罪。因为正常行驶都不是危害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把婴儿发圈起来。因而是什么意思?哎,要求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违规之后,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工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上面写个一。这是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这是基本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第一档法定刑第一档。

交通运输遭受后逃逸,逃逸上面写个二。第二档法定刑。这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就不要管它了,三到七年。因逃逸致人死亡,上面写个三。七年以上最高15年。各位,这个罪总共是有三档法定刑。一档被称之为成立条件。二档加重条件,三档也是加重条件。好写好之后不要看书抬头。这个罪从命题的重点来看,

第一要去讨论一二三三档,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二个命题点就是一档,二档,一档,三档,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第三个命题点是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犯罪的关系。比如,和危险驾驶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它们的关系。通常是考虑这三大角度。那我们先看第一档就是它的成立条件。第一档,

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求呢,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本罪侵害的是交通运输安全。本质的前提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以正常行驶不构成本罪。比如张三正常行驶,李四突然要自杀,他就扑了过来,被撞死了。各位,这对张三而言,充其量是意外事件。张三一定是无罪的。那么,本罪的前提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而且。我们圈起来的法条中的婴儿,就意味着违规行为和事故之间必须要具有。因果关系。那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它就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比如。我以前举过一个例子。这块我今年我会补充一个比较权威的判例,我们一块来讨论一下,不要看书。比如我有个车子,前面的两个大灯都坏掉了。下午两点我出门办事,阳光明媚。

能见度很高。我正常行驶的时候有个小花,突然斑马线闯红灯,速度特别快,我来不及刹车,把他撞死了。各位,我是正常行驶哦。警察过来之后就问我说你的车子有没有问题,我说没什么大问题。他说你前面两个车灯亮吗?我说不亮。他说车灯不亮,根据道交法规定,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现在撞死了一个人,因此他认定我构成交通肇事罪。合理吗?不合理吧?不合理的理由是什么?在那个时候连灯都不需要去用,阳光明媚。视线很清晰的。各位,我的违规和事故之间有没有关系?没有,我不可能构成交照罪的,但是如果我大半夜着急去办事儿。因为两个车灯不亮嘛,

我就左手。把着方向盘,右手拿个手电筒。就上路行驶了,结果呢,视线不清,撞死了个人,有没有关系有?所以一定要有因果关系。来我们讨论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有点难哦。甲是一个大卡车司机。人家正常行驶乙醉酒开车驾驶一个小轿车。这乙开车的时候呢,因为毕竟是醉驾。

对车辆的控制能力降低,然后呢?他就追尾了甲。驾驶的这辆大卡车就直接就钻到了这个卡车下面。而且已当场死亡。甲下来一看不得了,这死了个人啊,甲一害怕开着车就跑了。开着车子就跑了。我想问,这个案例中甲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吗?构成吗?不构成理由是什么?请问甲在行政法上有没有过错?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甲有没有过错?有没有各位我给大家普及一个行政法的常识啊?如果事故发生以后。逃逸的那一方。至少对事故是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甲有没有逃逸?有这个案子,交警就认定甲是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请问这个案子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法院就认定这个案子无罪。理由就在于甲虽然说是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这种责任是行政法人的责任。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责任。因为按照我们的立法规定,

大家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哪一个必须在前?违规在前。事故在后。对吧,正因为违规,所以才导致了事故。但是你再看看刚刚讲的这个案例。甲正常行驶,乙追尾了。是属于什么在前?事故在前。发生事故的这一刻,甲其实并没有任何违规行为的。

是不是事故发生以后,甲才逃跑?各位,那你会发现它就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法规定了。要求违规在前,事故在后,才有可能成立交通二罪。而对甲而言,其实是事故在前。违规在后。而且违规也仅仅违反的是行政管理法规。这个案子最终对甲不能定缴纳多少税。这个判例还是很英明的。那下面我们再去思考那交通肇事罪,作为一个典型的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要造成结果才能定罪。结果怎么去判断呢?各位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来我们一起看一看。一本罪的前提是要违规,然后发生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这其实更像我们生活中老百姓说的什么违章了。哎,你有没有违章是吧?那个违规就是违章的意思。而违章在道交法上,无非是分两种,分一般违章和特殊违章。一般违章和特殊违章,

大家可以把书翻到第133页。我们看一看司法解释。嗯嗯。跟我一起看第二条好,先考一考大家啊,第二条总共有几款?第二条有几款?几款你们如果保持沉默,我就认为你们还在数。各位,这就很尴尬了,几款?第二条总共只有两款。第一款下面有几项?三项第二款,

下面有几项?六项各位就像我们刑法典一样。它的体力是什么?刑法典叫编。张。节。条。款项。编章节条款项,我们国家刑法总共有几编?知道吗?总共有几边?总共有两边。但是最后还有一条负则452。第452。

那负责看到没?负责只有一个条款,452自九七年国庆节实行,所以有两边一个负责。那如果你看一看我们整个刑法的框架看。编第一编总则。第二边负责,然后在最后是不是还第二边是分责,最后是不是还有一个负责两边一负责?编下面就是什么了章第一章第二章看总则,总共有五章。对吧,总则五章编章章下面是什么节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第四节?编章节节下面是什么?节下面是什么?条比如第二节预备未遂终止,下面就是22条,23条编章节。条条下面有可能有两款,比如像23条就是两款。看到没?两行两款。那有的复杂的,还有可能会有项编章节条款项。比如,像妨害药品管理罪。各位妨害药品管理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二编。

第二遍。属于第二编分则。属于分则的。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章。属于第三章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属于第一节下面的第142条之一。编章节。条条就是142条之一。款有几款?几款几款?这是第一款,对吧?这是第二款,有前款行为吗?

看到没?总共两款,但是第一款下面有几项?四项编章节条款项,这一个罪能够充分体现出来。第二编。第三章。第一节。第142条之一。第一款。有四项。是不是编章节条款项?那这是个其实这块儿呢,在法理中,我不知道会不会讨论啊,

刑法中要注意。它的顺序来再回头看这个司法解释,告诉我133页,请问这个司法解释第二条有几款?几款两款,第一款有。三项第二款有六项。在第一款,在第一款旁边记一般违章。一般违章。第二款旁边记。特殊违章。一般违章,特殊违章。好,

那大家看一看,一般违章怎么样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一死三重伤。第三项是不是无力赔偿数额30万?对吧,一死三重伤,无力赔偿数额30万,第二是同等责任死三人。所以想构成交通肇事罪也没那么容易。闯红灯就是一般违章,怎么样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撞撞死一人或者重伤三人,或者无力赔偿数额。30万那特殊违章就是第二款,总共有六项。

特殊违章。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构成本罪了。所以各位一般违章和特别违章哪个更重?哪个违章程度更重?特别违章程度重,那它构成犯罪要求的结果呢?是重还是轻?对轻违章加。重结果,重违章,加轻结果,所以这个司法解释很有道理的。那么,

哪些情况属于特别违章呢?六项一,酒后毒后开车二,无驾驶资格,无证驾驶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比如,刹车系统有故障。刹车系统有故障四明知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前后不挂牌。第五,严重超载。第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各位,

那向前翻。向前翻,我们看一看表格中的归纳。看看表格中的归纳。各位130页中间的表格。就是刚刚讲的一档的结果。三年以下一档的结果。一般违章一死三重伤无力赔偿数额30万同等责任死三人常见的一般违章包括超速闯红灯逆行等等。特别违章以外的都是一般违章。哪些情况属于特殊违章呢?特殊违章一个重伤就能构成特殊违章,就是右侧表格的列举。酒后毒后无驾驶资格,明知安全装置故障,明知无牌报废逃逸超载,

拿起笔记个口诀。酒后毒后。无牌无证。安全逃逸。还超载。酒后毒后,无牌无证,安全逃逸还超载。酒后毒后,无牌无证,安全逃逸还超载。看好了吧,它指的意思是我解释一下啊,指的是酒后毒后喝点酒吸点毒。反正老子无牌也无证安全的跑了,

我还超载。有本事你可以来抓我。酒后毒后,无牌无证,安全逃逸还超载。只要出现这几种情形,搭配一个重伤,结果就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了这几种以外的都是一般违章。各位一般违章闯红灯,还有疲劳驾驶,还有。转弯不减速强行变道。各位,这都是典型的一般违章了。

特别违章以外的都属于在这地方,只需要有一个问题要解释各位什么叫酒后驾驶。酒后的标准是什么?醉驾的标准,后面会讲是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而酒后的标准呢?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叫酒后,一旦达到80,那就是醉驾了。好,如果记好了,我要给大家讲几个案例。抬头看,

我看看能不能听懂?各位张三闯红灯,将李四撞成重伤,把李四送往医院救活了。怎么办?闯红灯撞成重伤送往医院救活了。有罪无罪,能不能构成交照罪?这是一般还是特别违章,一般违章。一般违章要怎么办?一死三重伤,无力赔偿数额30万,这只重伤一个人不构成的无罪。所以如果张三要是闯红灯,

把别人给撞成重伤了,然后把他送往医院去救。要抢救。这个时候警察会不会把张三给抓走?不会因为这个时候,张三还不构成犯罪呢。警察在等什么?等等死。警察在等最终的结果,是救活还是死掉了,对吧?如果活了,那就是撞成一个人重伤,那不能定罪的。如果死了,

那不就撞死一个人吗?那就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没问题吧好。别看书,抬头看我。各位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撞成重伤之后呢,张三拔腿就跑,开着车子就逃逸了。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了。张三有罪无罪。有罪无罪。各位酒后毒后,无牌无证,

安全逃逸,还超载,是不是有个逃逸?大家可以想。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这一刻其实还不能定罪呢,这是一般违章,但是他选择逃跑的这一刻,就从一般违章变成了。特殊违章搭配,刚刚的那个重伤结果。当然是构成了一档。所以在这个角度来讲,逃逸是交照罪的成立条件,还是加重条件?

什么条件?成立条件?如果不跑送往医院,那就不定罪跑了,那就定罪。所以这是特别违章中的逃逸,对不对?好,非常好。向后翻。133页。诶,这个这个排版很很厉害呀,133条刚好是交通肇事罪。133页是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

各位,我们看。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就是第二档法定刑了,第二档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什么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它指的是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一到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各位,这表明第三条规定的二档要不要建立在一档的基础之上?要不要从哪看要?他说了,

是不是要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等等情形之一,第二条是不是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这表明,二档的逃逸必须要建立在。一档的技术之上。没有一档就不会有二档。能理解吗?来向前翻翻一页来,我们看一看二档的公式,130页最下面。咳咳咳。130页最下面。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这是几道?是二档吧,

二档出几年?三到七年。是吧,刚刚讲的上面的表格是几档?一档出几年。三年以下。那么,二档的逃逸就等于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基本犯就是一档,再加上逃逸这个情节。对吧,那么抬头看我。由此,如果构成二档的逃逸。构成二档逃逸,

一定是建立在一档的基础之上,这是第一个考点。第二个考点,抬头逃逸的目的或者动机是什么?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这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哦,如果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请问。是否要求行为人明知道发生了事故?要求吗?如果他都不知道发生事故,那就谈不上逃避法律追究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那种大卡车,大挂车就很长。

转弯的时候头转过来了,但是车的身子还在另外一条路上。紧接着,车的尾巴甩到了一个路人,把路人给甩死了,司机不知情,开着车子接着走。各位,这种情况能认为他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吗?不能,这只最多只能认定为。一档对吧?没有有效避让行人致一人死亡,违反交规致一人死亡,只能构成一档。

能理解吧,好,如果能理解继续。那么,这个二档的逃逸是不能造成死亡结果的。如果是逃逸造成死亡,结果直接认定为。三档了好三档还不能看,要抬头看我请问。一档中的特殊违章有逃逸。二档的加重条件也是逃逸。两个逃逸怎么分?换句话说,只要在案例题中考到和逃逸有关的题目,通常都是难点。

我再讲几个案例,看看能不能分清第一个案例。张三。闯红灯不小心将李四撞成重伤。嗯嗯。张三立马跑逃跑了。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了。问,张三是几档?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撞成重伤以后,张三就跑了,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了。张三是几档?一还是二?

第二个案例。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撞成重伤,然后张三立马就逃跑了两分钟,刚好有救护车从这经过,拉着李四去医院抢救。医生抢救三天三夜宣告抢救无效死亡。张三是记得。三我先简单讲一讲啊,逃逸致人死亡三档要求是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才是三档。是不是三档?是不是二档?为什么是二道呢?还是一档。最后一个案例,

咱只讲这三个案例,马上就会让你们听懂啊,你要想一想,过过大脑。抬头看我张三。喝点酒,将李四撞成重伤。张三就跑了。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了。张三记档。二档是吧?似乎第三个大家好像都没有争议。碰到以上三个问题怎么办?那他既然有逃逸,

这个逃逸它完全有可能是属于一档的成立条件。它也有可能是属于二档的加重条件。怎么去判断有个非常好的方法,因为二档要建立在一档的基础之上,在一档成立条件的基础之上,再加上逃逸的情节才是二档。也就是这近三年,我才想到这个方法,三年前讲课。可能很多同学听都感感觉这个板块很难,但是你仔细想一想,它这个方法。那既然二档要建立在一档的基础之上,一旦出现逃逸,这种案情啊,

你先把逃逸的事实去掉。去掉以后你再想一想,剩下的案情还能不能构成一档,如果剩下的能构成一档,你再把逃逸拿回来。那就一档基础加逃逸,这一定是二档。如果你去掉逃逸以后啊,剩下的已经不能构成一档了,不构成,但你把逃逸拿回来,哎,它能构成了,这表明逃逸是。成立条件是一档中特别违章。

明白吗?就是先去掉再拿回来,这就很轻松了。各位抬头看我!张三闯红灯,把李四张三喝点酒,把李四撞成重伤。张三跑了,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了。各位有没有逃逸?去掉逃逸,还剩什么?闯红灯撞成重伤。能不能构成一档啊?抱歉,

喝酒撞成重伤,能不能构成一档可以酒后一重伤?对吧,能构成一档再把去掉的逃逸拿回来,那就是一档基础之上的逃逸,因此属于二档。第二个案例。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张三跑了,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了。对吧?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然后张三逃跑,

李四被路人送往医院救活。也有逃逸吧,把逃逸去掉还剩什么?闯红灯撞成重伤,闯红灯撞成重伤。能构成一当吗?不构成因为闯红灯要撞死一个才构成,不构成怎么办?把逃逸拿回来拿回来能构成吗?可以就从一般违章变成了特别违章,因此这个逃逸就属于一档的成立条件,是属于特别违章。能理解吧,好,如果能理解我有个学生,

他就不是这样理解的,他说刚刚讲的案例也是二档,他的推理思路是他说老师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还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唉,我说对。他说如果不跑,他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我说对。他说他一跑就能构成了,一跑就变成特别违章,搭配一个重伤,我说对他说他一跑就构成,一跑就构成那接着跑,

不就在构成的基础之上接着跑吗?在构成的基础之上,接着逃逸,那不就是二当了吗?各位,这种讨论有没有问题?人家一个逃逸行为,你是不是在定罪中用了一次,在加重处罚中又用了一次?这叫什么重复评价?什么叫接着跑?人家就一个跑。没问题吧,所以这种推理肯定是有问题的。好来来来,

最难的那个案例出来了。好,讲完这个案例,让大家休息一会。剩下的部分我们一气呵成,讲完这个之后呢,整个公共安全犯罪呃,几乎就没有难点了。抬头看我。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张三逃逸两分钟后,救护车经过把李四送往医院,医生抢救三天三夜,

宣告抢救无效死亡。问,记到。首先,请问李四死掉了是怎么死的?张三有没有把李四撞死?还是撞成重伤。有多少同学,有多少同学认为是撞成重伤的,请举个手,我看一看。撞成重伤的同学。举个手有吗?怎么有同学举完手之后又放下去了?害羞吗?

没关系啊。好有一呃,两个男生特别好。最后一排的那个男生啊,穿黑色衣服的,对戴个眼镜,你声音大一点啊。我再把案情表述一下,就是张三闯红灯,把李四撞成重伤。张三逃跑两分钟后,救护车经过将李四送往医院,李四就被救活了,对吧?李李四就抢救无效死亡了。

抢救三天三夜宣告无效死亡。你认为李四是不是被张三撞死的?不是好特别好,那李四是不是因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是不是也不是吧,因为两分钟后刚好救护车经过,其实已经很及时了。同学,你告诉我李四是怎么死的?怎么死的?哎,有同学说那死因你不都讲了吗?抢救无效死的,那如果你认为是抢救无效死的,请告诉我,

那这个死亡结果就要算在医生头上了。不合适吧,各位,我们认为撞死一个人其实是分两种可能的。典型的是当场撞死第二呢。撞过以后抢救无效死,那也是撞死的呀。表面上看是撞成重伤,但这只是一个过渡性的结果,它并不是一个最终的结果。是不是所以最终应该是撞死了一个人,那因此这个案子怎么去处理呢?先把逃逸去掉。去掉之后还剩什么?还剩闯红灯撞死一个人,

撞死一个人有没有构成一档,再把逃逸拿回来几档?二档明白了吗?好到这一步,我想一档跟二档的区分,大家应该不会有障碍了,先去掉再拿回来。131页。交通肇事罪的法条还剩最后一项逃逸致人死亡。逃逸致人死亡这块司法解释是有明确规定的,再接着向后翻一下。133页,我们看第五条司法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

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各位,这就表明逃逸致人死亡,前面要有一个交通肇事的行为。后面被害人要出现死亡结果,而且他的死因必须是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各位。撞过人以后啊,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有几种可能呢?第一种可能是,比如被害人在路边慢慢的流血过多死了。这肯定是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吧。还有第二种可能,

比如张三撞了,李四撞过之后呢,张三就逃跑了。没多久,李四被后面的车给压死了。李四被后车压死。它对于张三而言。其实也是因为张三肇事逃逸的行为造成的。换句话说,被害人如果得到了张三的救助,被害人就不会被后车压死。正是因为没有得到张三的救助,所以他才被后车压死了。所以逃逸致人死亡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被害人慢慢的流血过多死,

第二是被害人被后车压死。被害人被后车压死,大家认为和前车有没有关系?有没有有对前车而言依然是逃逸致人死亡?这个能理解吧,好,如果能理解,请大家最后问个问题,这个三档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建立在一档的基础之上?不要看我看司法解释。看看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求吗?要求满。各位要求吗?如果要求建立在一档的基础之上,

从司法解释的立法模式上看,它会像它会像第三条一样。他会明确指出来的说,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一到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它一定会明确指出来的,对不对?比如第三条逃逸就指出来了,但是逃逸致人死亡,它就没有列出来。这并不是因为他忘掉了,而是因为逃逸致人死亡,

根本不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只要求前面有一个交通肇事的。行为就可以了。能理解吗?一定要有交照的行为,那为什么不要求有构成交通肇事罪呢?这是因为逃逸致人死亡,毕竟是已经造成了死亡结果,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有没有造成死亡结果?那个逃逸行为有没有造成死亡结果没有?逃逸行为并没有造成。所以大家要注意抬头看我,总结一下啊,一档怎么样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分一般违章和特殊违章,一般违章怎么能构成?意思三,重伤无力赔偿数额30万同等责任死三人。在构成交招罪的基础之上,加上逃逸情节。属于。二档。但是三档只要求前面有个交照行为,并不要求交照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换句话说,只要交照行为发生以后,被害人是因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这对于行为人而言都是逃逸之人。死亡没问题吧?

好,如果听懂了,向前翻,我们看一看第131页。看看这个总结。这一块儿大家一定要进行生活常识的理解,不要拘泥于法律条文生活常识带进去,非常容易判断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不要看书。不要看书了,抬头看我。逃逸致人死亡,被害人的死因是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请问被害人当场能不能死?如果当场就撞死了,

然后逃跑。这叫死亡后逃逸,这不叫逃逸致人死亡。所以逃逸致人死亡,被害人当场是绝对不能死的。没问题吧,这是前提,当场没死。最后要不要死?最后还要死,所以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罪名?其实它对被害人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对吧哎,你当场可千万不能死,你要忍着忍着忍着,

过一段时间好可以死了。各位死掉了,那对行为人而言就是逃逸,致人死亡而从当场撞到最后死,中间是有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会有各种各样的死法,这就是命题的难点。不要看书,千万不要低头来。你就用自己的生活常识去想,如果你是一个司机,你撞过人之后,人家当场并没有死。你撞过人肯定会很紧张的,对当场没死的这个结果有可能存在两种认识。

第一种认识。第一种认识就是因为你紧张,你以为他已经死了。第二种认识,那就是他你明明知道他没死。如果你以为他已经死了,你可能会干什么事?第一件事干嘛36计。跑为上唉,如果你跑了,被害人慢慢的流血过多死了,或者被害人被后车压死了。这对你而言都是属于逃逸致人死亡。对吧,除此之外。

除了跑之外,你还可能会干嘛?干嘛吃了它?你们是不是在讨论吃了它的事?哦哦,第二转移尸体是吧?各位,你毕竟以为你是撞死了一个人,这可是个大事情啊,那第二件事干嘛?第二件事就是我撞死了一个人,我以为他已经死了,我会找个地方把他给埋了,藏起来埋掉。如果法医证明根本不是撞死的,

而是埋死的窒息死亡。那后行为有没有杀人故意?没有误以为人已经死了,所以它只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对吧,所以。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了,无非干两件事,一跑致死,逃逸致死。二处理尸体至死尸体要加个引号,其实人没死。误以为他死了,只能定过失,

致人死亡。没问题吧?好,如果听懂了第二种可能,比如如果我开车子的时候一不小心闯了红灯,然后把马蜂给撞了。撞出五米之外抛股线一样。重重的落在地上,就像地震一样。我一看吓一跳,我撞了人啊,我立马走过去看一看他的状态怎么样,马蜂躺在那一动不动。我一看是马蜂,哎呦。

心里面安慰多了。反正撞的不是别人嘛,自己朋友没关系。啊,我就喊他,我说诶,老马老马。我说你怎么样怎么样,他就一直不理我,一直不理我,我说这怎么办,我说老马抽烟嘛,他就睁开了眼。说大海牙来一根儿,我就给他递了根烟,

各位这个时候我撞过人之后,是不是明明知道他没死,明明知道他没死,各位。有可能干几件事,第一件事。第一件事同样是跑,对吧?你死不死关我啥事?我一定要跑36计跑为上,如果你一跑了。被害人慢慢流血过多,死了或者被后车压死了,这对于前行为人而言都是属于逃逸致人死亡。被害人是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第二种可能呢?

就是他不死没关系,看看他到底有多坚强。西安药家鑫案不就是这种吗?可你不死,是不是我向前开,向后倒,向前开,向后倒,活活把他压死,用刀把他捅死?各位,那后行为很明显就要定。故意杀人了。来请大家低低头看一看是不是这个逻辑。首先逃逸,

致人死亡,前提被害人当场不能死,无非两种可能。第一,误以为死亡。二,明知没死。误以为死亡干两件事逃跑致死逃逸致死。二,处理实体之词,实体上面加个引号。那就要定过失致人死亡。那如果明知道对方没死,干两件事一逃跑,致死逃逸,

致人死亡二故意致人死亡,当然定故意。杀人,但这个这个故意杀人,指的是作为的故意杀人。来回碾压,用刀去捅,这是作为的故意杀人。没问题吧,当然有同学肯定会问老师此种情况,要不要按照前面的交照罪跟后面的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呢?要不要?要不要数罪并罚?关键看前面撞有没有撞出来一个交通肇事罪。抬头看我,

如果张三喝点酒,把李四撞成了重伤。这一刻,已经构成了交照罪。一看被害人没死,用刀把他捅死。后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侵犯几个客体。交通肇事罪是公共安全,后面是特定人的生命权几个行为。两个行为要不要数罪并罚要?有没有违反重复评价的问题?没有,因为后面的死亡,它并不是直接撞死的,

而是直接用刀捅死的,它是独立造成的死亡结果。这是要数罪并罚的,没问题吧?同理。如果先喝点酒,把别人撞成重伤,已经构成了交照罪。构成以后喝点酒,本来就意识不清,误以为对方已经死了,为了处理尸体,把它给埋掉。埋死了。前行为构成焦躁罪,

后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后面的过失致人死亡,它也不是从重伤结果发展过来的,它是独立导致的,直接埋死的。依然要数罪并罚。没问题吧?当然了,如果前面撞没有撞出来,交通肇事罪,那怎么办?比如前面就是一般违章闯红灯,把人撞成重伤,构成交照罪吗?不构成不构成下来拿刀把人捅死了。

那就只能定一个罪,故意杀人。能理解吧,同理,如果前面闯红灯,把别人撞成重伤,不构成焦躁罪,误以为死亡,把他埋死了。也只能定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前面不构成犯罪的。后面误将活人当尸体进行掩埋,并过失诊所。当然,

有同学说,老师这种情况为什么不能算在交通肇事罪的头上呢?当然不行。理由在于法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这个结果一定是怎么造成的?违反交规造成的。各位勿把一个活人当成尸体进行掩埋,至此这是违反交规行为造成的,还是生活过失造成的?哪种生活过失造成的,勿把活人当尸体。它并不是有违反交规的行为,直接造成的。能理解吗?

好,这个点如果大家听懂了,恭喜各位,难点几乎没了。下面是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类型,这个类型呢,我们一会看司法解释再做总结。紧接着紧接着向后翻看一项司法解释,哦,先停一停,先停一停,最后一个小问题没讲。逃逸致人死亡,请问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什么心态?逃逸致人死亡,

被害人是不是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对死亡是什么心态呢?通常是。过失有可能吧,比如误以为对方已经死了,你开车跑了,被害人流血过多次。此时对死亡结果仅有。过失,但有没有可能是间接故意?有吧,装过人之后我就跑,他死不死我可不管。放任死亡结果出现。那有同学会说,

老师既然是放任死亡,结果出现,为什么不定故意杀人?想过吗?为什么?因为定不了,因为证据不足,因为你根本证明不了他有杀人故意举个例子,如果你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个人。你下来查看,发现对方没死,发现对方没死,你开着车子直接就跑了。结果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警察根据监控把你传唤过来,

警察一定会问你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句话你知道你撞人了吗?你这么说。怎么说?不知道。你监控都给你看了,你还说不知道。你这是逼着警察对你刑讯逼供啊。各位,你肯只能说啊,我我知道警察问的第二句话,你知道你怎么不救他,你怎么说?哎,你说我以为他已经死过了,

或者或者怎么说?或者说。呃,我有点怕,我一紧张我就跑了,是不是啊?你肯定会这样说,那警察问你第三个问题,你知道不知道?如果你不救他,他可能会死。你怎么说不知道,不知道你会不会说我知道,我知道你这样说,警察对你做精神疾病鉴定的。

你肯定说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警察,我要知道我怎么可能会跑,我一定会救他的嘛,嫌疑人不就这种心态吗?各位,你怎么证明他有杀人故意?即使他说了,我知道都不能定间接故意杀人,因为孤证不能定罪。仅凭口供是不能顶嘴的。换句话说,他的主观心态的确有可能是间接故意,只不过根据证据规则定不了故意杀人。因此逃逸,

致人死亡,对死亡结果的确有可能是过失,有可能是间接故意。好,这个小问题做了铺垫,下面向后翻一页。各位,我们看。第六条司法解释。行为人在交照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把无法得到救助圈起来。这和逃逸致人死亡还一样吗?

逃逸致人死亡是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这个是无法得到救助。各位,这意味着撞过人之后,不仅没有救,而且将被害人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给藏起来。各位,这个转移的举动就足以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或者伤害故意。他和那个单纯不救助就。不大像了,单纯不救助你,很难证明他有杀人故意,但是你客观上一旦有行为去转移,这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是有。

杀人故意的,或者是伤害故意的。那问。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说,如果带到隐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定杀人罪,伤害罪。请问听清楚了啊,结合总则去讨论。如果我撞过人之后,我直接把它扔到水里面淹死它。这是作为杀人还是不作为?作为司法解释的规定呢?

撞过人之后,比如把它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偏僻的路段,我自己跑了,被害人流血过多死了。作为杀人还是不作为杀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区分规则?先看它违反的是。禁令还是命令?如果直接违反命令。间接违反禁令,这属于不作为。如果直接违反的就是禁令,那就是作为,对吧?

这干例中撞过人以后,对被害人有没救助义务?履行了吗?没有直接违反了。命令。对吧,违反命令以后放到了特定的地方。我直接违反的是不救助的命令。然后哎,时间推进时间推进被害人流血过多死,又违反了禁令,禁止杀人。因此,这是一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能听懂吧,

这是不作为哦。当然,有同学说,为啥不是作为你如果理解成作为就麻烦了?请问。作为你认为这个作为这行为是什么?有同学放到偏僻的地方,你如果这样去讨论我,请问假如我撞过人之后,我拉着他去医院。去医院必经一个偏僻的地方。走到一半的时候,我把它放在地上。刚放在地上,我又后悔了,

我又把他抱起来,接着到医院去,我也把他放到了偏僻的地方,难道这个时候就要对我定故意杀人罪终止或者未遂吗?很明显是不合适的。所以它直接违反的是命令该救人不救人,直接违反的是义务。但是违反义务的这一刻还不能定,故意杀人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进,人死掉了,所以才定了一个故意杀人罪,间接违反了禁令。能理解吗?好,

如果能听懂各位。向前翻一页。看131页最下面。罪数问题,这个司法解释就是刚刚讲的内容,看提示新大纲认为。行为人为了逃逸。而在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或者引。藏匿使其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其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罪。这意味着这是这是我们大纲的原文,意味着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就转化为了故意杀人罪,不再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转化犯,

指的是从a罪转成b罪。好抬头吧,抬头吧,请问。我们刚刚讲的逃逸致人死亡。什么撞过人之后又捅死又轧死,是不是完全有可能并发?那这个司法解释为什么不并发呢?理由就在于中间的这个结构图里面,那是一种作为的杀人。作为的杀人对吧?而司法解释规定是一种不作为的杀人。那不作为的杀人也是杀人呀,为何不能并罚?因为一旦并发,

就违反了重复评价的原理。禁止重复评价,抬头看我不要走神,这个点有点难。张三撞了李四撞过以后不救他,把他放到一个偏僻的路段,张三逃逸,李四流血过多死。如果前面喝了酒,已经把人撞成重伤,是不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后面又转移到偏僻的地方,致人死亡,无法得到救助,是不是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各位,你想如果一旦数罪并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重伤结果在交照罪中是不是评价了?而后面出现死亡,结果又定了故意杀人,这个死亡结果哪来的?是不是从重伤结果得不到救助发展过来的?换句话说,后面的死亡结果其实就是从前面的重伤结果发展过来的,它是包含着前面的。重伤解雇的。一旦数字并罚,就意味着一个重伤,结果在交召罪中惩罚一次,

在后面的杀人罪中又惩罚一次。没问题吧,所以不能并罚,只能转成故意杀人一罪,但是如果你喝点酒之后把别人撞成重伤。各位,这个时候构成焦躁罪了,然后你下车又把他捅死,各位这个捅死这个死亡,结果还是从重伤结果发展过来的吗?不是,它是独立造成的。所以这个时候数罪并罚,没有重复评价的问题。能理解吧,

好总结一下各位抬头,如果先构成交交照罪,又作为刑事致人死亡怎么办?数罪并罚,如果先构成交召罪,又不作为行使,致人死亡怎么办?转化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个罪。听懂了吗?好啊,恭喜大家啊,听懂这个。这是对我们司法解释的理解,也是对大纲的分析。

几年前啊,我想想三四年吧,三四唉,没有一九年啊,也差不多了,三四年了,一九年的时候,当时我给考试分析。配过一次课。高教授,当时那个考试分析我的配课的过程中啊,他们给我做了做了这个PPT。说实话,那一年的考试分析就在交照罪这块错误非常多。然后交照罪,

后来经过大幅度的修改,这个修改是考试分析自身的修改,现在基本上没有问题了。当时的错误是非常多的,当时我一看,妈呀,这课没法录,你按照教你按照考试分析去录,那一定会被骂死的,那很明显直接违反了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违反了我们刑法的原理。啊,写的呢也很差,那现在考试分析在这个板块终于更改过来了,考试分析目前有没有错误呢?

有已经不多了啊大概。五六处错误还是要有的。那紧接着我们接着去讨论,不要看书,抬头看我。请问刚刚我们大纲认为是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个罪,这意味着它是不并罚的。有没有并发的可能?只要不重复评价,它都有可能会并发。你即使不看书,那你看132页这么多的内容,你甚至可以一个字不看,我会让你们听懂的,

听懂之后一总结就行了。抬头看我。抬头看我啊。不要走神,马上讲的可不容易,各位。张三撞了李四撞李四,转移李四,把李四放到偏僻的地方,李四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几个最?如果前行为构成交照罪,最终也只能定一个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已遂,

不能并罚,否则就是重复评价。对吧,但是如果张三开车速度比较快,一次性撞了张三和李四两个人。把张三当场撞死了。各位这一刻都已经构成了。交赵罪张李四死亡王五重伤。张三一看,哎呦,撞死一个人,哎呦,还有一个重伤,他把王五转移到偏僻的地方,王五得不得救助而死亡?

各位,这个案例中你会发现,即使不考虑后面的转移,王五张三都已经构成了焦赵罪,后面又转移王五。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这个时候如果数罪并罚,有没有重复评价?没有,因为前面定交照罪指的是张三对李四。后面定故意杀人,指的是张三对王五这个时候完全是有可能数罪并罚的。简而言之一句话。如果针对的是同一个被害人。针对同一个被害人,

你可听清楚了,针对同一个被害人,先构成焦照罪,又作为杀人怎么办?怎么办?数罪并罚。针对同一个被害人先构成交通肇事罪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怎么办?不作为,故意杀人一个罪,对吧?那针对不同的被害人呢?针对不同被害人,如果针对a构成交照罪。针对b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数罪并罚。

就这么多,所以它是有并罚的可能的,听懂了吧?好听懂以后来低低头看132页,最下面的这个表格。各位前行为如果构成了交照罪,再加上作为杀人怎么办?数罪并罚。先喝酒将人撞成重伤构成交照罪,又拿刀把别人捅死,这当然要数罪并罚。各位,那如果西安。前行为构成焦躁罪,再加上转移遗弃致死,

这时候关键要取决于有几个。被害人如果撞的是a,转移的是a。就前面构成焦躁罪,后面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针对同一对象只能定。不作为,故意杀人一罪。如果有两个对象a死b伤转移b,导致b也死亡几个对象。两个要数罪并罚。如果前行为不构成交照罪,那就更简单了。前行为不构成交照罪,

你加上一个作为的杀人,那就只能定。故意杀人,如果前行为不构成交照罪,比如。闯红灯,把别人撞成重伤,不构成吧,不构成将被害人放到偏僻的地方,让他死掉了。是不是就从交照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罪还是一个罪?能理解吧好。以上这一页种种情形。都是在表格里面,

都是在表格里面,你随便找一个都能找得到,而且它的法理也分析过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5432考试网 ( 蜀ICP备2022024372号|川公网安备51152402000101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5-17 20:08 , Processed in 0.11995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