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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09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04)(Av823243245,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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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16: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犯罪中止也是犯罪。被称之为犯罪人退后的黄金桥梁。为什么是黄金桥梁呢?因为中止犯从宽处罚的幅度是很大的。大家看一看24条,24条第二款。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为终止犯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主观恶性变小了,人身危险性变弱了。

并且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社会危害性也变小了,它和罪责刑相适应的三大指标都有关系。那么,既然都有关系。从宽从宽的幅度当然会变大。正因如此。没有造成损害,要免除造成损害,还要减轻处罚的。那中止犯的成立跟前面讲的结构是一致的,主观客观加a加责任,我们看一看中止犯的立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所以,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也叫时间条件,这就是结构中的那个a。终止具有的一个特征。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个自动就是主观,主观要具有自动性。预备和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的。而犯罪中止,一定是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所以叫自动。从客观上来看,要有放弃犯罪的行为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叫客观有效性。那由此主观自动性二客观有效性3a及时间性在犯罪过程中。最后,讨论责任。所以,它的结构同样是主观加客观加a加责任。我们先看第一个条件。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中。前面其实已经提过了。着手之前无未遂,着手以后无预备。终止存在全过程,那这个全过程指的是从犯罪预备阶段到犯罪既遂以前。都有可能构成犯罪中止。

我想这个点好理解的。那我们思考一下,既然是在犯罪过程中意味着犯罪中止,既可能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实行阶段。我们前面讲预备的时候,讲未遂的时候都讲过它们的反面叫预备阶段的终止和实行阶段的终止。以放火罪为例,我想放火焚烧大楼。我买了汽油,买过之后我放弃了预备阶段终止。那么我正要点着的时候,我又把火扑灭,还没有引燃建筑物。实行阶段种植。

所以这两种终止都有,这叫终止存在全过程。但是终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运用到我们前面讲的共性,什么叫犯罪过程中至少进入预备阶段,而且一定是在。既遂以前。如果还没有进入预备阶段,比如我想杀张三产生想法之后睡一觉,算了吧,放弃这可不叫犯罪中止。因为你连犯罪都不构成,你讨论什么犯罪中止,你仅仅是犯意的形成阶段。再比如,

这是起点啊,就是预备阶段还没有进入它之前的,不能认定为终止那。一个行为,一旦终局性停止。终局性停止以后,后面的行为不能再认定为终止。你盗窃既遂以后,你又把东西送回去,那也不能退回终止了。这也是犯罪形态具有排他性的一个体现,这块没有必要再详细拆解了,前面已经重点讲过了。好,再向后。

我们犯罪中止,它既可以发生在。行为实行终了,以前也可以发生在行为实行终了以后。比如张三呢,想杀李四,投了毒,李四也喝了那张三的杀人行为,肯定已经实行终了了。李四喝过之后,张三心生悔意,又将李四送往医院救活了。这就是实行重要的宗旨。啊,简单讲,

你就记终止在预备阶段到既遂以前的全过程就行了,至于行为有没有实行重量,这是不影响的。请大家看一看137页的第三点。犯罪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遂后有某种补救行为的,不能成立中止。这跟我们刚刚讲的原理是一样的,所以三其实就是对二这个点的进一步解释。盗窃既遂以后,哪怕被害人不知情,你又悄悄的把东西送回去,也不可能退回终止。盗窃都已经既遂了,这叫犯罪明显。

告一段落。然后你事后的某种补救行为送回去,这不可能成立终止。只是既遂,排斥中止。既遂排斥,终止同理四呃这个三这个点其实讲的是什么叫未遂排斥终止,如果你前面已经构成未遂了,你后面的某种补救。也不能认定为中止。抬头看我。张三在家杀小花。傻老婆,小孩被啃得嗷嗷叫,很痛苦。

邻居李四呢,就听到了过来呢,就向张三制服了,就制止了张三的杀人行为,而且给张三说,你怎么这样对你老婆呢?你还是个男人吗?张三心生回忆,跟李四一起把老婆送往医院救活了。不暗中对张三怎么定?啊,有同学说心生悔意,送往医院,所以是终止。你可千万不能这样判断。

犯罪形态的本质是一种时间推进,你判断形态的时候呢,也只能从前向后找找出哪一刻有句号,哪一刻有终局性的。停止有终局性,停止的时候这个形态就会出现,而这个案例中。张三砍老婆杀老婆,李四过来之后,将张三制服了,制止了张三的杀人行为,表明这可张三的杀人行为已经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继续下去了。所以它的形态已经定型了。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杀人未遂。

事后良心发现,那也是在犯罪过程结束后,良心发现,那这一段儿就不能讨论犯罪形态问题了。这叫犯罪后的表现,它是一种相对较重要的量刑情节。这个小点,请大家要注意。在犯罪过程中,还会关联第四个问题,第四个问题叫自动放弃,可重复实施的加害行为。成立犯罪中止。各位,什么叫可重复实施的加害行为?

他的意思是我明明可以继续杀。继续实行犯罪。但是呢,我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了。以故意杀人为例,张三拿了一把手枪杀李四手枪,里面装了好多发子弹。乓一枪没打,中二枪没中三枪没中。张三突然想到。老祖宗说过,事不过三。算了,放弃吧。

他就放弃了。请问对张三怎么定?有人是这样分析的,说第一枪被打中。意志以外没得逞未遂。第二枪没打中,意志以外未得逞未遂。第三枪没打中,一直以外未得逞未遂。然后呢,能继续开枪,他放弃了终止,所以对张三要以三个故意杀人罪未遂,与一个故意杀人罪终止四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天才啊。你怎么能有这种推理的思路呢?这就完全打破了我们犯罪形态认定的规则。各位,我们说过,只有终局性停止才会产生形态问题。逗号叫停顿,句号叫停止,请问第一枪没打中他的杀人行为结束了吗?有句号吗?没有第二枪没打中,也没有句号,第三枪没打中。刚开枪的那一刻,同样没有句号。

这个时候是不能讨论形态的。然后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他说算了,事不过三,不杀了,放弃了,这一刻杀人行为才结束。请问他是主动放弃杀人行为,还是被迫放弃?主动放弃他,明明是可以继续杀。正因如此,要整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终止这一个罪。所以自动放弃可重复实施的加害行为,

要认定为。犯罪中止。相对应,如果被迫放弃,可重复实施的加害行为,这一定是未遂。我只有两发子弹,我想杀张三砰一枪没中砰,第二枪也没打中,我一看张三追过来了,我拔腿就跑。这一定是犯罪未遂。那么,为什么自动放弃可重复实施的加害行为是终止呢?主客观相统一两个角度,

第一,从主观上看。行为人是自动放弃,他就满足了自动性。不是被迫停止。第二,从客观上看,行为人也是能够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所以主客观相统一,要认定为终止。他跟刚刚讲的杀妻案有什么区别?在杀妻案中,张三杀老婆,他是被李四制止了,被李四制服了。

从主观上看,它不是自动放弃,这是被迫放弃。从客观上看,他也没有继续实施杀人行为的可能性。当然是未遂。但是刚刚讲的一枪没中,两枪没中,三枪没中。客观上有继续杀人的可能,主观上。是在这个可能性具备的前提下,自动放弃的,所以它有本质的区别。好,

这就是时间性的所有考点,归纳一下必须在犯罪过程中。犯罪过程中指的是从预备阶段到既遂以前的全过程a点进入预备阶段。b点既遂以前都可以a点之前。没有终止的问题b点以后也没有终止的问题。只能在AB之间,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犯罪形态的排他性既遂,排斥终止,那未遂也排斥终止,都已经未遂了,你事后的补救不能再退回终止了。然后紧接着自动放弃可重复实施的加害行为,它也是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的,

要认定为犯罪中止。好,这是第一个叫时间性犯罪中止的时间性结束以后。我们开始进入第二个条件。及主观自动性,可以说这个条件是犯罪中止最显著的特征。当然了,在判断起来有点疑难。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从主观上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或者之前占了一个点,自动放弃犯罪,或者之后占了一个点,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什么叫自动放弃犯罪呢?它指的是犯罪分子。自以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本人自主决定放弃犯罪。我拿了一把枪杀张三,我知道我一开枪就能打死他。我自以为能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我放弃开枪,那当然可以评价为故意杀人罪终止。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它通常是发生在犯罪行为实施中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这种场合。此时呢,在相当多的场合下,行为人在单纯的放弃犯罪已经不够了,

要求你采取积极行动,去有效的防止。特定的结果发生。以投毒杀人为例,被害人都喝了毒药,你再单纯的放弃犯罪。那肯定不能构成终止。还要求你积极的采取行动,比如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后生还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这才有可能成立终止。这是从概括意义上讲,自动性的两个方面的要求,或者之前一个点,或者之后一个点。

但是,关于自动性的判断真的很难。什么叫自动?有人说,如果是被迫放弃的,就定预备定未遂。如果是主动放弃的,那就定终止。这个说法整体上没有大问题。但是一旦涉及到具体案例的认定,就会产生争议。比如我先给大家分享几个小案例。然后呢?我们去详细归纳自动性的判断标准。张三想杀李四,

拿起枪瞄准正要扣扳机的这一刻,他突然发现面前站的不是李四。而是一个路人王五,那就张三认错人了。紧接着让他把枪收起来,默默的就溜走了。本周张三的杀人行为已经着手都瞄准了。那请问张三是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还是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那这属于自动放弃还是被迫放弃呢?就这一个小案例,可能就让我们产生了困惑。比这疑难的案例多的是。所以想通过其中某一个标准,来去全面区分自动性和被迫性,

几乎不可能了。这就为什么本书今年呢?做了一定的拓展。去年在这个点上,我答疑好好几次啊,今年讲完之后,我相信大家应该不会再有疑问了。不要看书,抬头看我啊。书有什么好看的啊,抬头看我。你是不是想说,还不如低头看书呢啊?大家都看我各位啊。那刚刚这个小案例,

我们先放在这啊,想一想,然后继续去讨论其他的。各位,那以强奸罪为例。那如果张三想拦住强奸。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守候着被害人出现。远处来了个小花。张三跑过去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那么,借着微弱的月光一看,天呐!小花的脸真的好恐怖啊。

小花小的时候被硫酸重度灼伤,整个脸面目全非,张三一看吓一跳,说这怎么办?那就放弃吧,那就放弃了强奸。一强奸中止。二强奸未遂。各位,这是自动放弃吗?张三还能继续强奸吗?该行为还能继续下去吗?那有人说就可以,对吧?不就脸部重度灼伤吗?

那有什么关系吗?再勇敢一点。没问题的。啊,这是第一类同学,当有人说那我都吓一跳了,我肯定会放弃,这是被迫放弃。那因此是未遂,这又有争议。那如果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紧接着呢,从小花身上掉下来一张纸,哎!张三打开一看,

上面写着艾滋病确诊书。刚才懵了一下,说哎呦。妹子,你这个身体不大好啊,那个赶快穿上衣服,别着凉了,快回家吧,我要不给你约辆车啊?张三就放弃了。请问是自动放弃还是被迫放弃?能不能继续相减?犯罪分子自以为能不能完成。各位,这块儿又会产生争议,

有同学说,哎呀,不就艾滋病嘛,对不对?勇敢一点嘛,艾滋病又如何嘛?勇士。两个强奸案了第三个。如果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一看天呐。小花正值生理期。他张三一看这么不巧。这就犯罪了。那这就放放放弃了啊,就放弃了,

那大家想此时张三是构成强奸中止还是未遂?能不能继续下去?各位,这就会产生争议。甚至出现过多么极端的这种案例呢?那就是张三将对方扑倒在地,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仔细一看,天呐!自己的亲妈说,哎呦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把妈妈扶起来,

然后两个人一块儿回家了。请问彼时彼刻能不能继续下去?他是自动放弃还是被迫放弃?还能吗?有有人说那无所谓,不就是亲妈吗?天呐。各位,这就是跟三观有很大的关系了。那么,我们先分析这几个案例,这几个案例其实难度系数都不算那么大。这就主要取决于自动性的判断标准。首先有个标准,我简单提一下,

书上没写,因为这个点不需要写,众所周知。如果是基于良心发现而放弃,这肯定是终止。何为良心发现。比如张三到小花家去盗窃。刚打开门,哎,盗窃着手了,突然发现家里面有人,小花坐在客厅正在看庭审纪录片。那张三就想我不能偷懒,以后上电视多丢人,我的这种行为很可耻啊。

紧接着道了歉,鞠个躬回家了,放弃盗窃,这肯定是可以构成盗窃终止的。这种情况理所当然,不需要讨论。甚至连江苏昆山龙哥案那个城市就出现过一个经典案例。张三伺机抢劫,看到偏僻之地有个小亭子,下面坐着一个小姑娘。小花张三过去之后,用刀劫持小花到更偏僻的地方,小花很担心啊,内心充满恐惧,因为我不知道他要劫财还是劫色。

小花就说,大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要干嘛?你要要钱,我都给你手机都可以给你。张丹说,闭嘴再说,我弄死你。小花说,大哥,你可千万不要这样,因为我怀孕了。张三一听,愣了一下,说,

哦,你怀孕了?那你怀孕了,大哥不能抢你的东西。我就是因为。我老婆怀孕了,没有钱,我才出来抢劫的,那你也怀孕了,我不能这样对你。他就主动放弃了。而且呢,给小花说这次呢,大哥做的不对,我补偿你以后在这个地方混。

谁要是敢欺负你。找歌。这个地盘儿就是我的来,我给你留个联系方式,他把号码留给了小华,紧接着张三就走了。小花挺感动的,当时回家之后告诉自己的丈夫,丈夫一听还愣什么报警啊,警察根据号码就把张三给抓了。各位,那张三就是良心发现此种情况,当然要认定为抢劫罪终止,这是没有问题的。很好理解。

所以良心发现这种情况,我们不讨论了,除了这个标准以外,针对刚刚讲到的几个疑难问题,什么杀人的时候发现噢,不是我的仇人。认错人啦,强奸的时候碰到艾滋病人,碰到人家正值生理期,碰到一个脸部被硫酸严重灼伤的女性。各位,那肯定不是良心发现而放弃的,你根据这个标准得不出结论,所以我们要重点拓展自动性判断的其他规则。第一个标准。

叫主观说。主观说呢,就是非常有名的弗兰克公式。弗兰克公式。弗兰克公式的核心就一句话。他就认为,终止未遂,终止和预备他们区分的规则就在于。能达目的而不欲是终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是未遂。也就说,如果能达到目的,我不想做了,能达目的而不欲,

这就是终止。如果欲达目的而不能,我想达到目的,但是不能达到,这叫未遂。简称能而不欲为终,止欲而不能为未遂。那么,根据弗兰克公式,根据主观说的观点,大家认为是判断行为人欲不欲。还是能不能?当然有同学说,那就看愈不愈。如果愈不愈,

你会发现就很麻烦,愈不愈是纯大脑里面的东西,那如果行为人一会儿愈一会儿不愈一会儿愈一会儿不愈怎么办?一会中止,一会未遂,一会中止,一会未遂,疯了。不合适,所以只能看能不能。那么,这个能不能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是看主观。还是看客观。有人说,

看客观各位,你低低头看一看幺三七页,最下面核心标准一,主观说这可是主观说的标准,所以不是看客观,是看主观。要看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所以主观说的核心规则就出来了。如果自以为能而放弃。终止。自以为不能而放弃未遂。张三到李四家去盗窃。正在偷。他突然听到有脚步声,他就以为主人回来了。

各位紧接着翻窗逃跑,他就是自以为不能而放弃,当然是构成未遂。事实上,脚步声是外卖员的声音和主人没有关系。他自以为不能而放弃,这仍然要构成盗窃罪未遂的你,在撬保险柜的时候用力撬。撬了两个小时没撬开。张三就放弃了,打不开,算了,走吧。事实上,再坚持五分钟就打开了。

各位客观上有可能既遂,但是行为人自以为不能而放弃,这依然是盗窃未遂。反过来,如果自以为能而放弃,这就是宗旨。敲保险柜。他认为我肯定能撬开,但是转念一想,如果撬开以后保险柜里面有好多金银珠宝。这个时候我全部拿光,肯定量刑很重,不拿吧,我禁不住诱惑,算了,

还是别打开了。紧接着放弃了。事实证明,即使他再坚持也打不开这个保险柜。各位,这是典型的自以为。能而放弃。叫能而不欲,他认为自己能。所以有时候人要自信一点,自信一点,成立中止的可能性就大,那本案行为人依然是构成盗窃罪,中止这样的话,我们就总结了弗兰克公式的标准。

是看能不能,而且能不能要以主观说为依据判断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题目会告诉你的。题目如果没说,那这个标准就用不到。像我们刚刚讲到的几个案例。张三杀李四正要开枪,突然发现面前站的是王五,他放弃了,请问张三自以为能不能继续杀人?他的心理活动题目描述了吗?根本没提张三怎么想的不知道。张三强奸的时候碰到一个艾滋病人。说哎呀,妹子,你身体不大好,

赶快穿上衣服回家吧,别着凉了,各位。张三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强奸题目也没说。张三怎么想的?没说这块儿特别容易加戏,切记是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不是我们自以为能不能。你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行为人。所以站在张三的角度,他自以为能不能题目没说,那我们用主观说的标准就得不出结论。但是像我刚刚讲的几个盗窃保险柜的案例。都可以用主观说去解决。

那主观说解决不了怎么办?只能拓展其他观点,其他的规则。那下一步就进入了客观说。主观说是核心标准,大多数题目主观说能解决。主观说解决不了进入客观说,客观说就是一般人的标准就不是行为人的标准。所以客观说指的是。在彼时。那种场合。一般人是否会放弃,不要看书哦,抬头看我。请问一般人。

如果不会放弃。行为人特意放弃。这一定是构成终止。如果一般人会放弃,行为人也放弃。这一定是构成未遂。大家都不放弃,我特意放弃了,那我就是终止,大家都会放弃,我也放弃,那肯定是未遂。这客观说其实也很好用的。当主观说解决不了的时候,那我们就要进入客观说,

用客观说来判断。根据这个标准,我们试一试第一个案例,张三想杀李四正要扣扳机,突然发现面前站的是个路人,王五。正在默默的收起枪离开现场。张三自以为,能不能继续杀人题目没有说,没交代,主观说得不出结论。那站在客观事物的立场上,要判断彼时彼刻一般人会不会放弃。请问一般人在那个场景下会放弃继续开枪吗?当然会放弃,

因为张三想杀的是自己的仇人,而面前站的是一个路人,与自己无缘无仇。我为什么滥杀无辜呢?所以一般人会放弃张三,也放弃故张三构成杀人罪未遂。杀人罪未遂。那我们再看其他的几个案例。强奸案第一。呃,强奸碰到一个被硫酸灼伤的女性小花。张三一看哇,脸上太恐怖了,然后就放弃了,请问。

强奸罪终止还是未遂。张三主观上怎么想的?他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强奸题目并没有清晰的交代,主观说得不出结论的。那进入客观说,在彼时彼刻,一般人强奸碰到这种情形。碰到这种情形会放弃吗?各位女生们,不要回答男生们摸着良心想一想,你们会放弃吗?那有的男生可能会说我感觉我会放弃,对吧?这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就放弃嘛。

那另外一批男生可能会说,哎呀,干嘛挑三拣四的?是不是我为什么要放弃?为什么要去强奸?那就是因为强奸的那一刻,我已经饥不择食了,对吧?哪有心思挑那么多,所以我不会放弃,我感觉我会坚持的,哎,各位。你用客观说,似乎这个点是有争议的。

解决不了,可能会有点争议。那没关系,你先放一放。那抬头看我。我们看第三个案例。那强奸如果碰到一个艾滋病女儿放弃。请问一般人会不会放弃?男生们,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我相信大多数男生可能会放弃。啊,有同学说我不放弃,我感觉无所谓,

各位,你那真的很勇敢,但是我认为一般人会放弃,理由很简单,如果强奸碰到一个艾滋病人,你继续去强奸,你是具有。感染艾滋病的可能的,这意味着一次中奖终身遗憾。你是冒着很大的风险去完成一次强奸行为,你愿意吗?当然这个点。有同学可能会认为还有争议,别着急。那强奸碰到生理期的女性。

放弃了终止未遂,能不能继续下去?行为人主观上怎么想的?题目没交代,按照客观说,彼时彼刻一般人会放弃吗?有人说,那我感觉我会放弃的。是不是呃,我这不然的话,对女性身体健康多不好,各位,你如果这么有觉悟,还会去强奸吗?当然,

还有同学说,我感觉我不会放弃的,是不是他生理期又不影响我强奸?我该强奸还得强奸禽兽啊。各位似乎又有争议。那怎么办?一般人会不会放弃?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各位,这个点的确可能会产生争议。因为我们都不是一般人。我们也不知道会不会放弃,但是大家转念想一想,在生活中,

在司法实践中,有没有女性在生理期的时候?还有男性提出发生性关系的。各位有吗?我想肯定会有的。啊,包括新闻上可能都碰到过类似的这种场景,都报道出来过。就离婚的时候,一个女女生就哭诉啊,我在生理期的时候,她还要求给我发生性关系怎么样?这种是出现过的。那么其实大家年龄都比较小,包括我也是还算是比较年轻,

这种问题真的不是特别懂。多年前,我在某地上课的时候,我就问了这个问题,有没有女性在生理期的时候?男性还要求发生性关系。有个大姐年龄比较大了。这个就教会我很多东西。当时我问完之后呢,所有的学生基本上都低着头或者抬头看我不讲话,唯独那个大姐不知道怎么回事啊那一天。我问完之后,我说有没有女性在生理期的时候,还有男性要求发生性关系,大姐突然说。

他说完之后,我都感觉很尴尬,所有的学生要么回着头看着他,要么站起来看着大姐。哟,大家脸蹭就红了。但大家反应特别快,他说,哎呀,我看的新闻。我当时呢,就我一定要救大姐一下,我说对对对啊,大家不要笑,大姐看到那个新闻,

我曾经也看过。这个就缓解一下尴尬,各位你看一看这种案子是不是有争议?那么,由此仅仅凭借着主观说,客观说,似乎也解决不了问题。大家不要低头看书啊,这些案例马上我带着你们过的。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我们要补充一个辅助标准,第三是否担心当场被抓捕原则上啊?前面的一主观说二客观说就能解决90%的案例了,但是就是防止一些同学思考的时候呢,有疑问。

大家这个精神。很值得点赞,就一定要把问题彻底的给抹平。这是好事情,所以今年呢,我们这本书在这个点上也拓展了,第三个就是担心是否当场被抓捕,大家想如果是担心当场被抓而放弃。这一定是未遂。如果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而放弃。这是宗旨,其实任何一个人在犯罪的时候或多或少可能都担心日后受到惩罚。所以如果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而放弃。这是终止因为日后受到惩罚,他其实不妨害我现在实施犯罪。

但是我担心当场被抓而放弃,这就意味着当场被抓我的放弃。我的犯罪是无法继续下去的。所以有了这个规则啊,担心当场被抓而放弃未遂,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而放弃终止。但是以上这几个案例中,比如艾滋病的案例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日后受到惩罚?似乎跟这个标准没有关系的。那么第二。那个强奸的时候碰到一个被硫酸灼伤的女性。他放弃了,是担心当场被抓吗?不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吗?

似乎也不是。所以这个标准就不像前两个标准一样,如此之重要,只有针对个别案例才能用到它。我们先把标准介绍一下,回归的案例就会非常清晰了。别着急,那再看最后一个案例。最后一个案例是参考标准。幺三九页。下半部分有一个参考标准四。这是第四个问题了,那就是行为人放弃犯罪时是否面临着较大的障碍。抬头看我,不要看书了啊,

是否面临较大的障碍?它指的意思是。如果行为人在放弃犯罪的时候,他面临的障碍很大,这表明他是被迫放弃的。那就是未遂,如果他在放弃犯罪的时候。几乎没有遇到障碍或者障碍很小,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继续犯罪。轻而易举的继续犯罪,此时他放弃一定是自动放弃,成立终止。由此,从概括意义上,我把这四个标准给大家串一下。

那以上几个案例在你们面前马上就会现出原形。第一,主观说,弗兰克公式。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只要他能解决,不要考虑其他标准。主观说是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如果题目没交代进入第二步。第二步呢,就讨论客观说,一般人会不会放弃?一般人不会放弃行为人,特意放弃终止,一般人会放弃行为人,

也放弃未遂。好,那如果主观说客观说都能解决,就到此结束了。如果到这步还解决不了怎么办?我们要想那个辅助标准三。也就是行为人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担心当场被抓而放弃。未遂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而放弃终止。假如再解决不了,只有最后一个问题了。那就是行为人在放弃犯罪的时候,有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如果有,

那属于被迫放弃定未遂。如果没有,那就是自动放弃顶种植。哎,到这一步就解决了。那以上几个案例,你带进去注意哦,这四个标准是逐项。适用逐项检测的,你不要跳着来。我们一个个来分析,然后呢,我再讲几个疑难的案例,让大家去讨论,这样的话,

这个板块儿一定可以非常的稳固了是吧?首先第一个。张三想杀李四。开枪瞄准。啊,瞄准准备开枪,突然发现面前站的是王五,张三收起枪,默默就走了。四个标准依次来。哪一步能解决就到这一步就停下来,后面不考虑一。他放弃犯罪。当时他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开枪,能不能继续把面前的人打死。

题目有没有交代张三主观上怎么想并没有?主观上,主观说解决不了问题,进入第二客观说。在彼时彼刻,一般人会放弃吗?会一般人会放弃,行为人也放弃,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想杀的对象没出现。所以构成未遂。这个点不就解决了吗?强奸案一强奸碰到那个被硫酸灼伤的女性小花。他一看,哇,

这脸太。吓人了,然后呢?就放弃了?一张三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强奸。题目没说张三的心理活动是什么,他认为自己再坚持一下就能成功,还是算了吧,放弃吧,题目没说不知道。二客观说,看看能不能解决。在客观说的立场,那就是判断一般人会不会放弃。那这块就会有争议啊,

有人认为我会放弃的,有人认为我会坚持的。那有争议,客观说就解决不了,解决不了再向后推进判断。行为人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跟这个标准没有关系的。好,第三个也不能用,进入第四个行为人在放弃犯罪时,有没有面临着较大的障碍?换句话说,如果行为人打算继续强奸。是不是很容易就成功了是?

他在放弃强奸的时候,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没有,如果他继续坚持,是大概率能成功的。所以此时对张三依然要认定为强奸罪中止。搞定那强奸碰到一个艾滋病人的案例呢?第一,他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强奸题目没说。好进入客观说,彼时彼刻一般人会不会放弃?大概率会放弃,如果你认为一般人会放弃,行为人也放弃,那就定个未遂好了。

到这一步,其实就解决了。就解决了,那如果你感觉好像这个点有争议,没事向后看。第三个标准。他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日后受到惩罚吗?和这没关系,第四,他放弃强奸时有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各位,你感觉有没有很大的障碍?他如果想继续强奸你,感觉。

障碍大吗?很大主要是一种心理障碍,他担心自己被感染。所以,通说观点认为,像强奸碰到艾滋病这种情况一般要定未遂的。那强奸碰到生理期的案例呢?我们逐项来一遍第一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继续题目没说,他说,哎呀,这么不巧。就这么多,怎么想的不知道。第二,按照客观说的标准,

比试比克一般人会放弃吗?会吗?好像有争议,有人说我感觉会放弃,那有同学说我认为可以继续。那怎么办?这个标准用不了,向后推进三。他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跟这没关系。第四行为人在放弃强奸时,有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有没有换句话说,假设他打算继续强奸,

是不是很轻松就能完成?是换句话说,艾滋病可以成为她强奸的很大障碍,但是女性的生理期不是她强奸很大的障碍。碰到一个艾滋病人,如果继续强奸他,损害的其实是自己。碰到一个有生理期的女性。那么这个时候继续强奸它,损害的其实是女性,而不是自己。各位,所以碰到生理期的女性。而放弃通常认为是终止。当然,

你也不能绝对化啊,你不能说我们老师说了,只要强奸碰到生理期的女性,然后放弃就是终止,我没有这样说,你要分情况的。那如果张三强奸小花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然后衣服脱掉一看,哎呦,小花正值生理期,结果张三晕血哦,一声晕过去了。各位,那一定是强奸未遂了,这是典型的意志以外的原因。

好,那紧接着最后我们看强奸,碰到亲妈的案例。压制反抗一看亲妈,哎呦,不好意思啊,扶起来一块回家了。强奸罪终止还是未遂带进去嘛第一。按照主观说,他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强奸题目,没说不知道。主观说解决不了进入客观说第二个标准。请问彼时彼刻,一般人会放弃吗?这个我想只要三观略正常,

应该能判断出来,一般人会放弃,行为人也放弃。那要认定为强奸罪未遂。啊,有同学说我感觉一般人也不一定放弃,你真的要反思一下。但它和第三个标准没有关系,第二个标准都能解决,通常不考虑第三个标准。他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日后受到惩罚都不是?跟这没关系的。那他放弃犯罪时有没有很大的障碍?有重大的伦理障碍。

第二,标准就能解决了,你没有必要再向后去延伸了。那这样的话,其实我们终止跟未遂。终止和预备的这种区分规则不就清楚了吗?就这四步是不是很容易记?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一般人会不会放弃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日后受到惩罚,最后放弃犯罪时,又会面临着较大障碍。这几个点,大家如果听懂了。这是属于终极难度的题目啊,

不是最终的终啊,是中间的中。那么当然了,还有一些题目比这更难,那叫终极难度。我要开始给大家讲了,大家不要看书,抬头看我。先看第一个案例。是抢劫警察案。啊,这个案例呢?去年其实我讲了有同学呢,没有怎么理解啊,说的是我感觉还是有点模糊,

今年用这四个标准,你逐项检验,你自己看看能不能得出结论?我不做详细的解释的情况下,你们能不能自己判断出来?不要看书,抬头看我。甲乙丙三个小流氓打算去抢劫,找一个地处偏僻的地方。然后来了一个丁。按照事前分工,甲就假装自己是路人,与丁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拿着辣椒水喷向了丁的眼睛。丁就感觉很疼,

双手捂着眼睛。就蹲在了地上。甲一挥手,乙丙两个人也赶过来,三个人合力将丁摁倒在地,然后呢,拿他钱包里面的钱。这个时候,丁大喊一声,妈的,你们干嘛?老子可是派出所的。喊完这句话以后,甲乙丙三个人彼此互看一眼,一句话没说分,

三个不同的方向。分散逃跑。各位放弃了抢劫行为。那这个时候是构成抢劫罪终止,还是抢劫罪未遂?你肯定要用这个标准去检验了,这个题目很难的,只不过在这个标准面前它不难了第一。先看主观说。彼时彼刻,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继续抢劫。他们的心理活动是什么?心理想法是什么题目?说了吗?没有。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说话,分散逃跑。所以行为人自以为能不能完成抢劫题目没交代,不知道那就进入第二步。客观说。按照客观说的观点,请问。他们三个人放弃抢劫了。我们要把一般人的标准拿出来,彼时彼刻,一般人会放弃抢劫吗?如果一般人不会放弃三个人,特意放弃。

终止如果三个人,如果一般人会放弃三个人也放弃,那就是未遂。请问在那种场合下?一般人会不会放弃抢劫?这就是去年争议的地方哎,他说我感觉会放弃,因为。那抢的可是警察啊。谁敢抢警察?另外一批人就会说,我就敢抢警察,那司法实践中还出现过袭,警案还出现过把警察打死的案子呢,对吧?

那一般人会不会放弃在这个点上就产生争议了呀?似乎客观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没关系,再向后看。请问三个人是担心当场被抓捕,还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各位,这个就很明晰了,他们并不是担心当场被抓捕,警察已经没有能力当场抓捕这三个人了,地处偏僻。已经被喷了辣椒水,三个小流氓摁住他一个。所以三个小流氓放弃抢劫,并不是担心当场被抓,

而是担心日后被惩罚,你按照这个标准,那当然是。抢劫罪终止。如果你说这个标准好像我还不能说服我,没事儿,你再向后去检测第四个标准,三个人在放弃抢劫时有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你做个假设就行了,如果三个人打算继续抢,是不是很轻而易举就能抢劫成功是没有很大的障碍,警察已经被压制了。所以当然是构成抢劫罪终止了。这个疑难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各位,

我们再看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是来自于人民法院报上的公布案例,很经典的,看看大家的心思有没有这么细腻?不要看书,抬头看我啊。这几个案例的位置,我一会给你们指一下就行了。抬头,张三跟小花是同事。小花,电动车上的钥匙。被张三拿走了。然后呢,小花给张三打了个电话,

说是不是你把我钥匙拿走了,唉,张三说是我当时拿来看一看,忘了给你放上去。想要屎来我家。小花就第一次到了张三家。见张三在一楼。张三还挺土豪的啊,然后呢,说我的钥匙呢?张三说,钥匙就在三楼的梳妆台上放着,你去拿吧。小花就只身一人走向三楼。张三在后面。

默默的尾随着。到了三楼卧室,到了梳妆台这个位置,张三将小花扑倒在床,脱衣服卡脖子伺机抢劫。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小花就很生气啊是吧,卡老娘的脖子小花就反卡。张三的脖子就这样。你你看我,我看你用力,看你用力,我也用力。卡着脖子哎!张三一看却你敢反抗,然后就对小花进行击打脸,

胸,肚子等。击打击打的小花就更生气了,妈的,咔着老娘的脖子,你还打我这个时候小花就。乱踢乱踹,其中有一脚就踢中了张三的那个特定的位置。哎!张三就嗷一声,妈的,你踢我又打。然后持续压制小孩反抗。小华就激烈反抗,他就持续压制。

两人都累得不行。就张三说了一句话,说妈的,碰到你真倒霉,走吧。这时候他就松开了手,松开手以后又朝着小花脸上打了两个耳光。紧接着,小花呢,拿着钥匙就回去了。当时都没报警。到第二天,小华越想越生气,就报了警。警方根据案发的监控具体表现为,

小华从特定的位置走出来。然后进了张三家这个公共区域都是有监控的,而且能看到小花的脸,这个皮肤都是正常的颜色。然后呢,又看到那么小花从张三家出来的那个公共道路上的监控视频,小花的脸。是有明显的淤青的颜色的。而且一边走一边哭。再加上小华可以准确的描述出张三三楼卧室里面的场景。小华可是从来没有到章台下去过的。以上证据。就证明张三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那就这个案例而言,大家认为张三是构成强奸罪终止还是强奸罪未遂呢?

请问张三能不能继续下去?有人就说,如果是我,我再坚持一下就成功了。有人说,哎呀,我感觉可能是支付不了各位这个争议就很大,能不能继续?不知道你用四个标准逐项检验试一试第一。张三,放弃犯罪的时候,自以为能不能继续。自以为能不能压制继续。不知道,题目没说张三怎么想的,

不知道他直说碰到你真倒霉,打了两耳光。第二进。进入第二个标准,客观说,请问在彼时彼刻,一般人会放弃吗?男生们,女士们可以看看弹幕啊,男生们,你们感觉会放弃吗?有人说我感觉会放弃是吧?再就没意思了。那有的男生我上面授课的,这个男生怎么跟我说的?

说我感觉这很有意思啊,他不反抗就没意思啦,各位。我的天呐,好危险啊。那么,这个一般人会不会放弃他?又有争议解决不了。进入第三步,是否担心当场被抓?张三是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和这个是没有关系的。所以第三个标准也解决不了,然后进入第四个标准最后一步,

请问在彼时彼刻张三放弃强奸的时候有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我们做个假设,假如他继续强奸,是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完成?当然不是,他已经努力那么久了。还是没有成功。他面临着很大的障碍,这个障碍就是来自于被害人的激烈反抗,所以此时他放弃犯罪是被迫放弃,而不是主动放弃。要定强奸罪未遂。各位法院在写判决书的时候,这个法官有一句话写的真的。我感觉法官是个心思很细腻的人。

大家从哪个角度能够论证张三是被迫放弃呢?各位,如果你自动放弃,那叫心甘情愿嘛,我放弃了,被迫放弃呢,被迫放弃一定是心不甘情不愿。你看一看张三都松开小花了,松开以后。说妈的滚吧,然后就松开松开以后又打了小花两个耳光,各位你认为打两个耳光是干嘛?是为了报复小花之前的反抗。对吧,是为了报复,

那你认为打这两耳光就表明他是心甘情愿放弃的,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当然是心不甘情不愿?所以这不是自动放弃,因此法官认定本案构成强奸罪未遂非常有道理的一个判决呀。各位,你可以把任何一个终止未遂,终止预备。相区分的题目代入这四个标准,你只要按照这个方法从一到四逐项验证。哪一步能解决到哪一步结束,你看一看还有什么难点没了。去年我讲了一个案例,这个案例是发生在我跟学生之间的一段对话。我就感觉有的同学呢,

他在学习过程中已经脱离了基本的社会生活经验。刑法跟民法都是来自于生活,如果连这种基本的社会经验都没有,你做题目真的会很痛苦的。当时呢,我上课讲了这样一个案例,我张三强奸小华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小花就激烈反抗张三为了安抚小花的情绪,就开始去亲吻小花,哎,就亲小花。而且亲的很过分,就是那个舌吻哎,就亲小花哎呦,亲的小花就很生气,

妈的。你强奸我,你还亲我,我让你亲就咔一口,就把张三的舌头。咬掉了,咬掉以后呢?这个小花是个肺活量挺好的人。他咔一下就给吐了回去。哎呦,各位,你知道是什么感觉吗?大家要知道。舌头被咬掉的那一刻。第一反应不是疼,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受伤的经历,你如果把扑被别人捅了一刀,第一反应真的不是疼。我曾经讲过,我有受伤的经历,十指连心,我在烧饭的时候,有一次这个把菜刮成一片一片,我的手指甲上半端。然后都没了啊,现在全部长好了,当时都没了,我第一反应真的不是疼,有点热,有点麻。

然后从菜里面叭叭叭哎,找到了这一小半儿,找到之后当时我一个人在家流了好多血啊,你说当时多恐怖啊,第一反应真没疼,有点热,有点麻。然后我一个人怎么办?去医院去医院,我慢慢开始疼了,如果昏迷了怎么办?打幺二零好像感觉不至于麻烦人。是吧,太麻烦了,紧接着我把家里面的东西找出来,

什么过氧化氢消毒的,然后把手咔插进去,冒白泡。然后呢,用呃布缠一缠,缠一缠系紧。然后躺在床上的时候天旋。地砖疼得我满头大汗,过了好。半小时左右吧,十几分钟应该有,然后呢,慢慢的感觉哦,没那么疼了,哎呦,

第一反应是真的好好好难受啊,掉了一块肉,然后。那年轻嘛,拍了张照片,发了个朋友圈,哎呀,说受伤了,结果天呐。没人同情,没人安慰,一群点赞的啊,然后当时感觉这朋友圈真的很有意思啊呃,那时候他刚用微信也没多久。那这个张三其实也是如此,

小花咔把舌头给他咬掉了,他第一反应一定不是多疼。肯定是愣了一下,又麻又热。然后这个时候。张三左手还卡着小花的脖子呢,右手拿着自己的舌头。舌头没了,这张太非常生气。就跟小花说。环保学校,环保学校。紧接着卡着脖子,过了几分钟,他放弃了,

然后到医院去断舌再植,把舌头接起来。那大家认为他是构成强奸罪终止还是未遂?我想这个点应该不难吧?这要是再有争议,这就不不太正常了。如果不知道,其实是凭直觉都能知道答案的。啊说我不知道那你带进去第一张三放弃强奸的时候,心理活动是什么怎么想的说了吗?没有自以为能不能继续强奸了,不知道。所以主观说解决不了进入客观说,请问彼时彼刻一般人会不会放弃强奸?各位,

这就是一个社会经验,一般人会放弃吗?还不放弃吗?还要等什么?等等等死吗?所以一般人会放弃,行为人也放弃,这当然是强奸罪未遂了解决。这我感觉一般人也不一定放弃,说不定还会再坚持一会儿。好,你如果有这个观点,那你认为客观说解决不了,你向后去讨论。他是担心当场被抓吗?

不是跟这个标准没关系,进入四,请问放弃强奸时有没有面临着很大的障碍?假设假设他继续强奸,是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完成?各位,你感觉还是轻而易举,能完成吗?舌头都被咬掉了,这会伤及大动脉的得不到及时救治,会死人的。我们能不能脑补一个场景,左手卡着脖子,右手拿着舌头继续强奸各位,你要求这哥们儿内心有多强大呀?

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违背生理特点的,这不可能再强奸成功了。所以这个案子一定是构成强奸未遂的。几年前我在讲课的时候呢。没有讲这四个标准,全讲完啊,就没讲那么细。当时讲了,主观说讲了,客观说。然后呢,当是否担心当场被抓,我就简单提了一下。讲完以后,在河南郑州上完课。

在走廊正在休息,当时抽了一根烟。一个男生。就过来跟我聊天,说老师那个强奸咬断舌头的案例,我认为。如果直接认定为。强奸罪终止还有待商憎。抱着一本书第一反应,这个男孩有意思啊,我说为什么有待商憎呢?他说有可能成立中止呀,我说为什么呢?他说老师,你想。

他如果没有把我的舌头咬掉。我还可能会放弃。他都把我的舌头咬掉了,我一定要成功。哎呦,我内心当时真的咯噔一下,我这孩子。这个想法真的。太励志了,我一定要成功,对成功的欲望渴望太强烈了。我说这种情况是违背你的特点的,你不可能再强奸成功了。紧接着呢,我回去之后我就在想这个孩子是属于什么性格?

他的性格如果没有走。一些这个歪门邪道。真是坚定的从事法律职业,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忠于法律。忠于公平正义。成为一名资深的老法师。可能成为守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中流嘱柱。但是如果这类性格一旦走了歪门邪道,他可能为实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那就看这个孩子怎么去引导,走上那条路了,这个真的挺恐怖的。那我就想了一下,按照他的理解应该是什么呢?就是你都把我的舌头咬掉了,

我还没成功,那多丢人。对吧,以后舌头虽然接上去了,但功能不可能全部恢复它。你再碰到别人,别人给你打招呼,人家说诶,你好,你会说什么对好人说诶,你的舌头怎么了?那他只能怎么说?刚盖盖喝喝被熬熬熬着了。啊,强奸的时候被咬掉了,

哎呦,那太可惜了,那你强奸成功了吗?哼。没听过,没听过,不需要呀,不需要,没听过。他只能这样。但是他如果他成功了呢,人家问他。舌头你好,他会说你好,你舌头怎么了?

小丫丫有时候被咬掉了。那你强奸时候被咬的,那你你成功了吗?嘿,成功了,成功了,成功了,成功了。各位。明显感觉不一样,这是一种心态。我当时就感觉真的。挺挺震惊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舌头被咬掉,

那不可能强奸再成功了,这是生理特征。好,各位来我们看一看啊。从第138页我带着你们开始看案例。幺三八页。重要标准客观说就是一般人标准写的很清楚了,例一。就是正要开枪发现对方。不是自己的仇人而放弃这个案例。强奸碰到艾滋案讲过了。抢劫警察案,这个案例很难的讲过了。然后辅助标准下面的。例一例二,

我们前面都已经讲过的。紧接着我们看一看上述警抢劫警察案,在这个板块儿也做了分析。然后紧接着个例三。例三也是强奸,遇到了熟人,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就甲埋伏在特定的地方,伺机强奸,将小花儿倒在地,脱衣服卡脖子。小花突然说了一句话,我认识你。我认识你,你是我的校友,

你要是敢。我就报警抓你。我就告你哎,张三一看就放弃了。那大家想一想,张三是构成强奸罪终止还是未遂带进去,自以为能不能继续题目没说。题目没说第二。按照客观说,一般人会不会放弃?一般人会吗?各位,那就有争议了。有人说,哎呀,

这是我校友哎,我要放弃。但有人说,哎呀,我就喜欢强奸校友,各位那就疯了。这这可是没有标准的。有争议的怎么办?进入第三个标准是否担心当场被抓?还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大家认为,张三鄙视彼克,放弃他是担心当场被抓吗?不是,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吗是?

所以强奸罪终止,哪怕你再过渡到第四个标准,虽然不需要啊,哪怕你过渡到第四个标准也是相同的结论。他在放弃强奸的时候,有面临着很大障碍吗?我们就做个假设,如果继续强奸,是不是很轻而易举就能成功是?他很轻松就能成功,没有很大的障碍,所以构成强奸罪终止。好,那如果遇遇到熟人而放弃,通常都是终止,

他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但是不能太熟,如果碰到了亲妈。亲爸,那这个时候去放弃,这是重大的伦理障碍,通常认为是未遂。好紧接着。这个四参考标准下面这个案例呢,就是人民法院报上的那个公布的案例。就两个人反卡脖子的那个案例,就那个啊,这种情况也讲过了,各位。自动性会判断了吧?

到底是不是自动放弃四步,我可以确保大家可以把所有的案例都搞定。但是不要跳跃哦,从主观说到客观说到第三,是否担心当场被抓到第四,放弃犯罪时有没有面临很大障碍?好全部搞定。搞定以后,我们紧接着去思考终止犯罪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终止犯罪的动机是什么。这块其实可以参照我们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嘛?意志以外是敌方,我方第三方终止也是相同的道理,敌方我方第三方。

敌方比如对被害人怜悯心声怜悯。我方我方,真诚悔悟。第三方受到第三人的规劝,注意不能是制止,如果是制止,那叫被迫放弃。第三人的规劝。比如马蜂准备好工具,准备杀人,我就劝他,我说老马,你杀人了,那要判死刑的老婆怎么办?小孩怎么办?

你不想想后果吗?哎,老马就决定放弃了,这叫第三人归权。好紧接着呢,还有啊,敌方我方第三方第三方第三人的规劝,还有呢,害怕受到刑罚惩罚等。就日后我担心呢,害怕受到刑罚惩罚,或者我担心被鬼怪纠缠。被神灵谴责。各位,这都是担心日后受到惩罚而放弃此种情况,

要认定为终止。好,这也是敌方,我方第三方。到了这一步。我们就全部结束了。就是自动性的判断就结束了,我们讲了第一时间性。在犯罪过程中,这个简单。从预备阶段到既遂以前,全过程预备以前不可以那么既遂,以后不可以。那未遂以后也不能再转成终止了。自动放弃可重复,

实则加害行为成立,终止主观自动性。要自动放弃,何为自动四步走?我给你们罗列好了,它的关系一步一步去检验疑难问题,一定能得出得出结论。因为这些点这些案例都很难了。那这个说实话,它的确是超出了研究生考试命题的难度了。那有同学说老师你讲那么难干嘛呢?因为大家在备考过程中有一个习惯,就是比如考试三级难度,我讲到四级,我感觉够了,

我讲到四级的时候呢就停了。这一停呢,有同学说老师那他。搞定了一个案例,或者说他想到一个案例可能比四级难度还要高一点,他就搞不定,他就很难受,很纠结。然后呢?去年我做了好几场答疑吧,不管是通过平常的微博还是直播,所以今年我想一想还是索性把这个点讲完。讲到底。我想这个点不会再有疑问了,有疑问该问就继续问啊,

那第三个问题。成立犯罪中止只看主观自动性还不够,还要求满足客观有效性这个板块,整体来讲没那么难。分两个板块来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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