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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宪法学(第01章)第01节 宪法概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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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5 15: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了,我们来上课吧,那接下来我们要看的是第二部分就是宪法啊,宪法法理学应该说学到后头以后大家会感觉到很明显的痛苦。是吧,因为它总是会涉及到一些似是而非的,特别是一些政治性的内容,但宪法的话呢,就它它带给你的肯定也是痛苦是吧,因为学习肯定是痛苦的过程。有诶,大家知道有没有快乐学习的过程啊?有没有所谓的快乐学习?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我,我从小到大没有感受到任何的学习的快乐。那快乐肯定不如玩儿游戏啊,自己去玩儿啊,这肯定没有这个快乐呀,是吧?这个我觉得都是如果说谁在学习当中感觉到快乐的话。可能是心理上有问题是吧?这样是吧?这可能是这样。好了呃,那不但不管怎么样就都是痛苦,但是宪法给你带来的痛苦,它主要是主要集中于背诵。主要被集中于背诵,

就是压这主要的压力就是记忆,换句话说,理解这个制度设计和理解这个呃任务的话呢,他们没有法理学那么高。我个人觉得呢,如果咱们非得,但你也别指望说你听了一遍,你就把握着那不可能的,这是不可能的呃,一般来说就是呃,法理学的理解的呃,如果说从复习的量的角度来讲呢,它一般来说可以说是宪法。理解的双倍两倍,那比如说你法理学,

比如说需要听两遍,你才能搞明白那宪法怎么着呃,这可能听一遍法理学,如果听四遍的话呢,宪法得听两遍,它大概是这样的。清楚了没?大概是这样的,总之理解的压力没有法理学那么高,但是宪法内容仍然它有的压力就是它的背诵啊,它的背诵那么后期的话呢,我们在课程展开的过程当中就大家就能够感觉到宪法给你带来的一些背诵的压力了。那我现在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就是从整个的阶段上来讲。这是宪法的复习,

应该是分成两个阶段的,这两个阶段呢,主要是涉及到你所使用的资料的不同。就是在我个人判断啊,在九月份九月中旬或者说九月底之前,你的复习集中于讲义。你甚至法条儿都可以不看,这是这是我经常讲宪法当中说买了一个什么法条儿书最没用了,我不知道民刑有没有用,宪法是没用的。清楚了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你法条儿根本看不懂,你上课的时候能把我讲的搞搞明白就可以了,清楚了没有?

这第一个部分,那第二部分的话,法条儿很困难很困难,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把这个事儿给躲过去了。那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不看法条儿是要看的,什么时候看呢?只不过是后期看什么时候呢?就是九月中旬或者九月底之后。那个时候的话呢,当你对讲义内容完全都熟悉了,已经建立起来了,宪法的基本框架和知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看法条儿了,但是我这儿说的法条儿,它特指的是宪法典的法条儿。

那换句话说,宪法当中所涉及到的普通的法律像选举法呀,立法法这个法条你完全可以不看。看到没有,后期回归法条儿,指的是回归宪法典的法条儿,因为到了后期以后呢,注意我们的考试呢呃,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呢,就是本身在宪法的命题当中,它就特别呃这个。喜欢或者偏好根据法条儿来直接命题,要么是在主观题当中直接问法条的规定,要么是选择题当中以法条儿为选项或者题干来设计问题清楚了没有,

这样的话呢,能够直接帮助你快速提高成绩。这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到了后期,如果想要到后期去快速的串联宪法,各个方面的知识的话,形成和上课内容的呼应的话,再去看这个讲义,意思不大了,那这个时候你可以看下下法条儿。这样的话呢,有的之前听课作为基础,你再去看宪法法条的时候呢,你看到的就不是一个一个单个儿的条文了,而是能够真正的明白这个条文的意思,

包括这个条文背后的知识点,它到底关联哪些东西?清楚我意思了吗?是这样的,所以说呢,后面给大家列举列罗列了一个限额法条儿,但是那是大家后期要解决的任务清楚了,没有确切的说是九月中旬或者说九月底以后。前期的话还是以讲义为主。并且后期的话呢呃转转移到这个相应法条的复习,这是个硬性的要求,能明白吧?硬性的要求必须要注意呃,否则你这个前面的学习可能就。它没法儿充分的帮助你在考场上转化你的分数了啊,

是这样好,这是前头给大家大概说的一些部分,那接下来我们来看整个宪法的内容,它特别简单,它没有13章这么多。它就是这个什么呀,四个四个部分吧,我把它叫做三个基本一个机构,哪三个基本呢?第一个基本理论。第二个基本制度,第三个基本权利,一个机构,一个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就是国家机构嘛,

一个意思,三个基本,一个机构。看到了没有?但是就是这点儿内容就够复杂的了,我们来一个一个看吧。首先上了以后呢,我们既然要学宪法,那我们首先得明确我们学习的对象就是宪法到底是什么?哎,那我问大家,你觉得宪法到底是啥呢?宪法是什么东西?当然,不同的人对宪法总归会有不同的认识,

很正常。1000个人眼里头有1000个哈姆雷特,那1000个人眼里头呢,就有1000个对于宪法的认识,这很正常。比如说你说宪法是根本大法,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或者宪法是所谓的母法,这个都都是对的,常规的一些认识。但是如果说我们从呃这个认识或者说了解宪法的分工的,它的功能的角度来讲,那我个人觉得呢?在古往今来。这个所有的对于宪法的定义当中没有任何一个定义,

能够超过一七八九年的法国人权宣言当中,它对于宪法的定义。这个一七八九年法国人的宣言当中,他怎么说这个宪法呢?他没有直接告诉你什么是宪法,他做了一个反向的定义,他说什么呢?他说,凡分权未确立。或人权无保障的国家,那就没有宪法。唉,听清楚了吗?再说一遍啊,他说凡分权未确立或人权无保障的国家,

就没有宪法说从这个角度出发,你会发现宪法它最核心的功能是几个呀?是两个,第一个是强调分权。对吧,第二个是强调保障人权就人权了,两个权嘛,分权和人权。那大家注意分权和人权当中都不约而同的涉及到了权这个字,但是这两个权它代表的意思可完全不同。第一个分权当中的权,它所对应的是什么呢?是权利,也就是咱们在法理学当中所说的那个power。它指的是对国家公权力的分配,

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权利当中的权。它指的是哪个呢?是right利益的利。权利看到了没有?简单来讲,宪法就是通过对国家公权力进行有效的分配,进而实现对。公民权利有效保障的法,它的核心问题一,公权分配第二,私权保障,这是它最核心的功能。那好了,那我们现在想想它。

为什么宪法要把公权力分开行使呢?为什么要分权?我们可以知道分权最终的目标是要实现对人民利益的保障,这个毫无疑问,那为什么人民利益的保障就必须要依赖于分权这种方式呢?为什么为为什么要分权呢?为什么公权力就不能够集中一些呢?让一个人,一个机构,一个组织集中的,把所有的权力都行使了就完了嘛,为什么还得分开?很简单,权利如果不分开行使,或者说不进行必要的分权的话,

那就会导致权力的过分集中。不受制约的绝对化的权利的出现,那绝对的权利导致的是什么呢?经常讲绝对的权力,导致的只有绝对的权力,滥用绝对的腐败,绝对的侵犯私权,绝对的灾难。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跳脱于这个历史规律,因为当公权力变得绝对化之后,它除了任性行使,除了愚蠢的行使。他没有别的任何的可能性,没有什么东西比不受限制的公权力更可怕的了,

每一个公民当我们在面对国家机关,面对那个滥用的国家机关的公权力的时候,你都是极为。脆弱和渺小的,因为私权根本没法儿和公权直接对抗,你只有被碾压的程度,个体的强悍永远没法儿对抗国家积极。清楚我的我的意思了吧,这个大家知道很很简单,私权,如果面临另外一个私权的侵犯的时候,我们可以干嘛?我们可以寻求国家机关的救济。也可以采取私利救济,但是如果侵犯你的本身,

就是国家机关呢,你还怎么去救济啊?你还怎么去对抗啊?不可能的,第一,我们不可能像加害加害我们的一方去寻求救济,这只会导致二次伤害,第二个,我们也根本没有对抗的能力。这个大家能够知道。所以说呢,公权力啊,你不能太集中,太集中的公权力怎么办?就不受限制了,

而不受限制的公权力对公民来讲就是个绝对的灾难。那所以说公权力要受到限制,那怎么受到限制呢?只有什么才能够制约公权力?私权制约公权力是没戏的,起码直接对抗是不可能的,那只有什么才能制约权力啊?大家听说过吗?只有魔法才能打败魔法是吧?那所以说怎么办呢?只有权力才能制约权力呀,那所以说呢,我们这个时候就需要把公权力干嘛分开行使?让不同的机构,不同的组织,

不同的个人去行使不同的公权力,并且建立起来不同公权力之间的对抗关系,这样公权力和公权力之间互相制衡了,那他们。联合起来滥用去侵犯私权的可能性不就降低了吗?哪怕某一个公权力滥用了,它也可以及时的受到其他公权力对它进行对等的纠正和限制。而四弦是和它就是不对等的。所以说权利必须要分开,分开之后人民才安全,能明白吧?权力的行使才能够规范,才能够避免权力的滥用和任性的行使。好了,那既然公权力的分开是非常必要的,

那接下来我们就研究一下,你觉得对一个国家来讲,这个公权力的分配。它可以从几个方向或者几个维度来展开呢?大家注意,对任何一个国家公权力的分配来讲,权力的分配维度永远是两个方向。第一个方向就是同一层级,不同类型的国家公权力的横向分配都是同一都同一层级的啊,比如都是中央一级,或者都是省一级,都是市一级。同一层级,不同类型的公权力立法权,司法权,

行政权,包括咱们中国讲的监察权,它应该如何划分?这叫做所谓的横向分配。同一层级机关的不同机关的权力分配。那第二个呢?分配的方向呢?很简单,叫做纵向,对于一个国家来讲,所谓的纵纵向就是中央和地方这两个不同层级的国家公权力的划分。这中央掌握什么权利?地方掌握什么权利?整体的分配方向就两个,第一个是同一层级的分配,

第二个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叫做横向的权力分配,横向的权力分配,我说了是同一层级的,不同类型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也包括咱们中国所讲的监察权,它到底如何划分好,那接下来的问题是你觉得。在这几大权利当中,哪个权利是最为重要的呢?立法,司法行政也包括所谓监察,

你觉得哪个最重要?略微动动脑子脑筋,大家应该能想到,毫无疑问是立法,为什么?因为这是其他权利,能够存在,能够运作它的基础啊。行政是在执行法律,管理,社会,司法是在适用法律,化解纠纷,而监察是在监督人们的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

你没发现吗?后面这些权利能够运作的前提都是有法律而立法。就是创制那个最粗的规则的权利,所以说呢,在宪法当中,它涉及到了对不同类型的呃,这个同一层级不同类型的权利分配,而第一个要解决的权力分配问题就是对立法权的分配。这是由立法权在整个权力当中的主导性地位。所决定的而在宪法当中涉及到对立法权分配的法是哪个法呢?很简单,是立法法。记了没有?直接涉及到对咱们中国立法权的一个法律分配的呃,这样一个格局。

说宪法当中第一个你要重点掌握的部分就在于立法权分配的立法法部分,我们后面会有专门的章节来处理它。那紧接着,第二个大家知道,在咱们中国,特别是咱们中国,你们也学过了那个法律渊源了吗?咱们中国制定规则的权利集中是由谁来行使的?还记得吗?法理学的两个统一两个分吗?从横向的角度来讲,统一给人大了,记了没有?只不过呢,为了应对迫切需要才可能会让政府搞,

所以说呢,毫无疑问立法法呃,立法权当中最核心的就是人大的权力。所以说呢,在所有的横向同一层级的国家机关当中,人大是比它和它同一级别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监察委要高的,所以说呢,立法权的重要性就带来了行使立法权的主体,人大的重要性。在所有的国家机关当中,你要重点把握人大。记住了没有?当然我们指的是同一层级的。因为人大高于一府两院一委一府两院一委都是人大的下属。那第三个那人大的全称叫什么?

叫人民代表大会对吧?那是顾名思义嘛,那人大是怎么产生的?是人民代表组成的,而代表它产生最基本的方式就是选举嘛,没问题吧?说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人大,所以说呢,直接导致人大产生的法,哪个法选举法在这儿,它的地位注定也不会太低。清楚了没有?宪法涉及二三十个宪法性法律,你得明确重点的,

那我们根据这样的一个思路,它就推导立法权,立法法部分人大的相关就人大组织法的部分选举法的部分。是绝对的关键。因为这是同一逻辑上的产物,都是基于立法权在整个国家权力横向分配当中的重要性。那说司法行政和监察就不重要吗?是的,他们和立法权相比,是次一等级的国家权力。毫无疑问,它不重要。但是矮子里头也可以拔个将军。司法行政和监察尽管都不是特别的重要,但是呢,

我个人建议大家稍微的对司法。和监察。下点功夫为什么对司法和监察下点功夫呢?就涉及到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下点功夫呢?很简单,并不是因为他们在重要性上比行政权,比政府的权力要高。不是,而是因为啥呢?而是因为第一监察这个问题,它比较新。能懂我意思吗?大家知道,原来咱们国家有没有专门的监察机关啊?没有什么时候才有了监察机关监察委。

也就是二零一八年宪法修改以后,看到了没有?到目前为止也才几呃,二零一八年到现在五六六七年,五六年时间嘛,看到没有?五六年时间说的没那么长时间。二零一八那所以说呢,这个监察呢,它比较新新的部分呢,往往就容易成为命题的重点老师,这都五六年过去了,还算是新吗?那当然了。因为宪法的新,

那是这个幅度是很大的,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我们后面会知道它的变动本来就非常不容易,看到没有说每变的一次就都会成为。应该说这个这个这在下一次变动之前,它都是绝对的重点,它都算是新要注意它,目前来说还没有看到这个必要性,所以说尽管过去五六年了,但是它依然。算是一个非常热门的知识点检查。但是司法它总不是法院,检察院总不是二零一八年最近才有的吧?那建国以后就有法院,检察院,

那它为什么比较重要呢?呃,这个和宪法修改没关系,这个和大纲修改有关系。大家知道,在这两年,司法机关这块儿进行了比较疯狂的修改,比较疯狂的密集修改,而每一次的修改,它只是堆砌内容,却并没有对应的考题,特别是主观题介入,那我个人觉得呢?积攒了这么长时间,它的爆发已经是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看到了没有?所以说呢,后面你在涉及到各种国家机关的讲解的时候呢,稍微的注意一下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是因为宪法层面的新,而司法机关这个知识点的重点把握呢?是因为考试以下的新。大纲变动嘛好,这就是横向的权力分配当中,大家需要掌握的重点。那现在第二个叫纵向的权力分配,纵向的权力分配就是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喽。那大家知道,在所有的国家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模式当中,总共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呢,叫做强调中央统一领导的体制,就是所谓的单一制,也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地方没有和中央对抗的意愿,也没有和中央对抗的资本与能力,它就是中央政策的执行者,这就是所谓的单一制。强调中央的统一领导,那第二种体制叫做什么呢?第二种体制不是强调单一制,而叫做所谓的联邦制。什么叫做联邦制呢?所谓的联邦制指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平行分权。中央并不是在任何问题上都有直接号令地方的资格,

而是各司其职,各管各的事儿,涉及到联邦问题。呃,它这个事物的处理呢?就由中央出马,如果是各州内部的事务,由各州独立自主的处理,看到了没有?那我们说的咱们讲的是中国宪法,那毫无疑问咱们中国的中央和地方的分权。是要匹配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的,那大家都知道咱们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当中强调的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啊?咱们中国是个非常明显的单一制国家,所以说我们后面会强调很多的国家机关基本上分成两套,

要么是中央的,要么是地方的。如果说同一层级的国家机关人大最大的话,那么同一系统的国家机关中央最大。你重点掌握中央的行政机关,中央的司法机关,中央的监察机关,中央独有的。国家元首就国家代表机关和军事机关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同学敏感的话,你会发现一横一纵是有一个交集的,这个交集就是它既是人大,它又是中央的人大。哪个呀?它既是人大,

它是中央的人大最高等级的人大,那不就是全人大吗?所以说呢,全人大全常就是两个重点的交汇之处。那它既然横向是人大最大,纵向是中央的人大最大,那这个中央的人大呢?就是全国人大,它就是咱们中国最重要的国家机关,没有之一。全人大全人常,它就是最重要的,所以你会你会后面发现我们在涉及到国家机关的时候,全人大全人常基本上要占据多少呢?它基本上要占据一半儿的篇幅。

有那么多的机关,但是我们在全大全长所占用的精力,要能够接近50%,这是很夸张的,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它就最重要地方不重要。记住了,没有地方是不重要的,总体来讲。因为地方它不过就是中央政策的一个执行者而已,看到了没有说重点掌握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的立法机关中央的司法中央的行政中央的监察,以中央独有的。代表和军事,元首和军事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地方不重要。但是地方总的来说是不重要的,

毫无疑问,但是。但是什么呢?但是一般的地方确实是要听从中央的指挥和号令的,但是你要知道咱们中国地方太大了。能明白我意思吧,地方太大了,不同地方的情况差别大不大?差别也是非常明显的,有些地方的话呢,它就怎么说就是个普通的状态,中央让你干啥你干啥就行了,但是有些地方的话呢,怎么办?它的特殊性确实比较强。

那就意味着中央呢,就允许这个地方在地方事务的处理上保持相对的比较大的,这种自主性,以至于用上了自治这两个字。那咱们中国有哪些普通地方?这肯定不重要呗,中央让你干啥你干啥那,那些有自治权的自主性比较强的地方,那当然它才会更加重要,那你应该能知道咱们中国哪些地方会有自治问题呢?很明显,第一个为了解决多民族问题,我们搞了什么地方?民族地方是说呢,规定民族地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

我把它叫做民族法吧好吧,民族区域自治法就算是个重点。那第二个咱们中国除了有多民族问题要解决,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要解决哪个问题啊?诶,还有哪个问题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啊,大家知道咱们中国从清末以后呢,有过一段比较屈辱的岁月,这样的话呢,就使得祖国的一些领土呢,被帝国主义国家给割据了。割让了!有香港,有澳门,

当然还有台湾了是吧?但是台湾它不是个它,它是个内咱们国家的内内战问题是吧导致的,但是我们现在对台湾毫无疑问,我们认为台湾就没出去过。因为台湾是中国的省嘛,知道没有它也没有什么高度,自治就是严格来讲,台湾我们从法律上来讲和一般的省是没区别的,但这是个政治问题,咱不说它,我们重点强调那些曾经被分出去的。地方曾经离开的地方,确认曾经离开的地方,那不就是特别行政区吗?

香港,澳门吗?特别行政区的话呢?它呢?为了什么呀?为了满足它的这个地方的特殊情况,也允许它自治。民族地方呢?叫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的话呢?叫什么自治呢?叫高度自治,所以说两个特区基本法,它也构成重点。这个基本的逻辑很简单,普通地方就不重要,

因为普通地方没有什么自主性,中央的已经职能把它完全给吸收了,你就是执行中央政策就行了。特殊地方才重要,因为特殊地方它是有自主性的,而这自主性的地方你是没法通过对中央的学习就顺理成章的,能够把握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说特殊地方就特殊重要。好整个儿在分权问题上,我们大家在后续学习宪法当中的所有的重点就都出来了。首先,从横向的角度来讲,重点把握人大。把握立法权的分配,把握人大把握选举法,

然后呢,在这个基础上稍微关注一下司法和监察问题,在纵向的权力分配当中,重点掌握中央的国家机关,尤其是全大全长必须搞定。地方都不重要,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算是一个小的例外,看到没有这两个小法或者这两个例外部分的内容,它的考试频率也依然很高。那所以说呢,整的来讲呢,总的来说,立法法人大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特别行政基本法一系列的涉及到中央的国家机关组织法都比较关键,看到了没有其他的部分不重要。

好分权这样的话呢,就能够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了。在横向层面,通过突出立法权和人大的地位,实现了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那从纵向层面,通过强调中央的权威,又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制约,这样公权力终于被制度给限制住了,制度的笼子里头。没问题吧,那公权力受到限制,以后那你不能为了控权而控权,你控权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啥?保民啊,

能明白吧,控制公权力,避免它滥用,最终是为了保证人民的利益的,那人民的利益在宪法当中,它对应哪个部分呢?很简单,就对应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那部分。这一章当中,集中的展现了公民受到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当然也对应了公民需要对国家负担的基本义务。但是。由于最终的目标是以保障权利,保障人权为核心的,记住了没有?

所以说呢,尽管那一章的标题叫权利和义务,但是你把握的重点毫无疑问。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权利和义务尽管从形式上是个并列关系,但是从考试角度来讲,它们有非常明显的主次之分。我直接告诉你,主要是权利。义务略作了解,即可清楚了,没有说宪法的内容很杂乱,但是如果你明白了宪法的基本的主线的话呢?这样的话呢,

你就不会彻底的迷失在宪法非常琐碎的知识点当中。我们后面整个的讲述都是围绕刚才所说的这个框架来去展开的,当你后续感到迷惑的时候,你去把它放到这个框架当中来去干嘛呢?来去理解它。当然,控权,分权和人权如果用更精简的语言来进行表达的话,就是控权,保密。分权和人权就是控权,保密通过分权的方式来控权,控权之后达到保障人民利益。人民权益的这样一个目标,控权保民,

这就是宪法。它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终极目标。事事实上,所有的公权力,所有的公法,都是需要控权保明的。刑法是不是要控权保明的?诶,刑法要不要控权?要我控制国家什么权?刑罚权呀,那行政法要不要控权?要控制国家的什么权行政权呀,诉讼法要不要控权要啊?控制国家的什么权?

司法权呀,没问题吧?审判权,司法权呀,所有的公法都是要控权的,那么只不过其他的。宪法以外的公法都是控制国家的某一方面的公权力,而宪法呢,是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的一个什么控制?整体性的控制,通过对它进行制度性的分配而建立起来,一个整体的。控制的基本格局看到了没有?它是一个最稳定的同时,也是一个最基础的影响,

最大的控制。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我们经常讲国家机器不可谓不强悍,国家机器也不可谓它没有被想要去滥用的冲动。但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却依然可以在这个社会当中安定的,稳定的,有预期的生活,这并不是因为国家机关的大发慈悲,而是因为有宪法在背后默默的替我们。控制着他,承受着他们可能会滥用带来的这种倾向,清楚了没有承受这些东西,所以说呢,大家可能每一个同学对部门法,

对民刑可能会觉得倍有好感。但其实真正对你权利进行根本保障的,看到没有能够保障其他部门法在国家稳定的基础上发挥功能的,恰恰是宪法。下列是宪法好,这是整个对宪法功能的描述,核心就是分权,人权或者说控权保密,那我们可以现在看一下宪法的定义了,那你觉得它是不是在控权和保密两个层面?解释这个问题的呢,当然是了,看一下宪法是规定国家民主施政规则的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及民主性规则,国家基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看到了吗?国家权力及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不就是控权和分权的制度吗?而最终的目标是涉及到什么?保明不就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基本权吗?看到了没?是这个概念,你集中核心凸显的空前保明两个点就够了。知道意思吧,非得给宪法下一个定义,自己都能编出来,或者你直接用那个定义也行,凡分权未确定,确保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宪法的核心功能在于控制公权保障。人权是控制公权,保证人权的国家根本法也行,无所谓,你只要把这两个功能给我凸显出来,就算是成功。没关系的。后面说宪法是现存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好了,我问大家什么是经济结构要求?说白了就是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物质发展水平,那什么是一个社会的政治量,地位,

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告诉我们这个社会当中到底谁是统治阶级,听出来了吗?这样所谓的金机构要求的反应就是在说它的什么性。马克思所强调的什么性。物质制约性嘛,然后呢,所谓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哪个阶级实力强,哪个阶级实力弱,这不就是在说它的什么性?阶级性吗?看到了没有?宪法跟普通法律一样,它呢,也受到马列对于法律本质的一个一般认识的支配,它也具有积极性,

它也具有物质制约性,积极性就体现为政治量,地位关系,物质制约性就体现。体现为反映现存的经济结构要求或者现存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的要求。但是在有没有?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这个问题上,宪法和普通法律没区别,但是它们的区别在哪儿?把两个字儿我划上集中。宪法是阶级性的集中体现,宪法物质性的集中体现很这很简单,因为宪法是国之根本大法。清楚了没有?那当然,

你的表现要比其他现法律的表现要更为集中一些了,因为你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总体的运行规则嘛,是最基础的规则,那你的表达当然就要更全面,更集中一些。普通法律只是在某一个具体的问题上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反映这个所谓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要求,而宪法是从整体上反映统治意志,从整体上反映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需要。看到了没有?是说它的整体反应就是它的集中反应了,核心在于集中,但是它们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而在于它的反应是否足够的集中全面。看到了没有?

宪法是全面的,集中的反映,而普通法律呢?它是在某一个具体问题上的具体反映。从这个角度来看,你可以看到嘛,宪法是一个一般的基础的概念,普通法律是个。普通的具体的概念嘛,就这意思喽。好希望大家能够知道它,那接下来再往后走,就是宪法的特征,这个知识点的话呢?宪法这个倒挺狠的,

上来就是个论述题考点。看到没有,这是个从考试的角度来讲,这是个论述题考点啊,就宪法的特征,宪法的特征,大家可以看到,我们是从两个方面来界定的,第一个特征叫做所谓的形式特征。第二个特征叫做所谓的实质特征。看见了没有?那形式特征和实质特征,我如果换另外一个词儿来表达,大家可能会更好理解。形式特征简单来说就是外在差异。

就是宪法跟普通法律进行直观比较,之后的外在差异直直接能看出来差异。在法律规定层面,就能够显现出来的差异,这是直接差异,就是外在差异吧。而所谓的实质特征,是宪法跟普通法律在功能层面。在发挥的实质功能层面。在对社会的实质影响层面的一种特征,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种内在特征,能明白吧?形式特征就是外在差异,而实质特征就是内在差异,那大家觉得内在重要还是外在重要啊?

都重要,但是哪个会更重要一些呢?那肯定是外在差异更重要喽,因为外在差异它涉及到的具体制度规定上的对比,而内在差异呢,它主要涉及的是对宪法功能的。目标的明确就明确宪法起什么作用,什么功能就行了,比较简单,其实我经常说的嘛,有趣的灵魂和好看的皮囊哪个重要?那肯定好看的皮当中啊,这还用问?清楚了没有?你如果这个没有好看的皮囊,

那别人怎么去了解你有趣的灵魂呢?这没有契机呀。记住了没有?那这这个这个有趣,灵魂多了去了,那凭什么了解你呢?每一个灵魂,如果你仔细的观察都会很有趣,能明白吧,但是前提是你得有干嘛接近和观察的?冲动或者说契机,这个是很重要的啊,这个大家能够知道,所以说呢,外在特征更加重要。

事实上,宪法的形式特征还有另外一个,大家可能会更熟悉的表达。就是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就是我们经常说宪法是根本大法,凭啥这么说?就是因为刑事特征这几个点。就把宪法跟普通法律区分开了,说后头你写上形式特征就是根本法特征一个意思。记住了,没有一个意思。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宪法到底凭什么?就在所有的法律体系的法律当中,被称之为叫做国家的根本大法呢?

很简单,三最就是于宪法的三个最,哪三个最呢?第一个最叫内容最重要。第二个罪叫效力最高,第三个罪叫程序保障的最严格。就程序最严格。程序保障分成有制定层面的,有修改层面的,甚至还有什么呢?甚至还有直接这个急眼之后,直接对内容的限制呢很多。核心就是三最内容,最重要效率,最高程序,

最严格OK啊三个方面,当然它有细节知识的啊,我们一个一个。大家看,首先第一个叫内容最重要,所谓的内容最重要,这毫无疑问是效力最高和程序最严格的基础。这个能理解吧。正是因为你的内容最重要,所以说我才需要从效力层面对你的地位来进行突出,带来的效率最高,所以说才需要从程序层面对你进行最严格的保障,才带来的程序最严格。能不能明白内容最重要?这是基础。

如果它内容不重要,它就根本不配享有这么高的地位,它也根本就不配。需要这么严格的诚意保障,说内容最重要是最基础的,而它偏偏又是最简单的,它最重要,它就是最简单,它简单在哪儿呢?它告诉我们内容的根本性就是强调宪法规定的一个国家当中。最重要的问题,它所规定的制度是国家最根本的制度,它所规定的任务是国家最根本的任务,它所保障的公民权利是最重要的公民权利,以至于我们用叫基本权利来概括它。

好不好背呀?想几个词儿不就完了吗?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权利,这就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就行了嘛,核心就是强调宪法在内容层面最重要。它规定的制度叫根本制度,它规定的任务叫根本任务,它所规定的权利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它所规定的国家政策是最重要的国家政策,它所树立的法律原则是最重要的法律原则,它所。这个这个这个什么呀,它所这个规定的这个一切都是一个国家当中最基础的问题就完了。这个我觉得用自己的语言都能说了,

就没必要背它的了,好吧好,那我现在想问大家,我们不单单是光理解在内容做题了。因为理解难度比较低的部分,我就会直接把做题技巧带出来,那我问大家,那你觉得内容最重要,这个点在考试当中,它会怎么考?咳咳。首先你告诉我,你觉得他会不会直接去问你说宪法内容重不重要,或者直接让你比喻说哎,宪法重要还是普通法律重要,

这个题你觉得有没有难度啊?那傻子都知道,那肯定是谁重要啊,那宪法重要,这没啥好说的啊,说他根本就不会这么问,他不会这么问,那他怎么去考这个内容的最重要呢?很简单。它是要绕一下考的,大家想想这个道理啊,正是因为宪法只会规定这个国家当中最重要,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那这也就也就意味着。

如果一个问题没有那么重要,没有那么基础,没有那么根本,那还有没有必要或者说有没有资格去写入宪法呢?那自然他就没有这个资格了嘛,你就没有资格或者没有必要放到宪法当中规定放到普通法律当中规定一下不就可以了吗?因为宪法跟普通法律是有分工的,我宪法解决最重要的问题,你普通法律解决那些。次要问题。主要次要都让宪法解决了,那普通法律不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吗?不就没法凸显出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了吗?是这样的,所以说这个时候命题人会怎么考你呢?

他会以一种非常阴险的方式来考你什么呢?就是因为宪法的规定的内容是有限的。这就带来了宪法文本的封闭性。宪法不是框,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的,而命题人就喜欢把它当成框。把会会倾向于把一个不是宪法规定的东西强行说成是宪法的规定来迷惑你。这个东西乍一看可能符合你的直觉,符合我们的这个印象,或者符合一个正常的逻辑,但是它是错的,因为宪法对这事儿没规定。它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迷惑你,比如说听清楚说。说啥呢?

说这个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对不对?错,为啥错了?因为宪法当中没有规定生命权。能明白吧,你说宪法当中规定生命权就错了呗,法律是宪法,不是要保护公民权吗?生命权难道都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吗?当然要保护了。他错不是错在生命权,受到相应保护。他错是错在他说,宪法规定了生命权,

宪法没规定,没规定怎么保护很简单,宪法当中规定的人权呀。人权是最不言生命权,是不言自命的人权。宪法要保护人权,当然就包含了对你生命权的保护清楚了。没有宪法要保护生命权没问题,但是你说宪法规定的生命权。那就错了。看到了没有?是这样的,因为没规定。再比如说,采用修正案的方式来修改宪法,

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修宪方式,对不对?又错了,为什么又错了?很简单,首先你告诉我,事实上。在历史上,事实上,我们是不是在采用修正案的方式来修宪?是的,我们发了好多修正案,现在52条修正案了。我们后面还会修正案,把你背的这个七零八七七八八素的被背的这个很多学科容易崩溃。

确实,我们说修宪和修正案在我们的观念当中就是个绑定关系,但这个话依然错误,为什么错误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说采用修正案的方式来修宪是宪法的规定,这是不对的,宪法修改的习惯。而不是宪法的规定,换句话说,这是咱们国家学习美国人的做法,宪法当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以修正案的方式来修宪。这是个习惯,它符合事实,但却并非宪法的规定。再比如。

宪法当中规定说,征收,征用公民的,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私有财产征收,征用并给予合理补偿。是啊,对不对?又错了,为什么错了?很简单,因为宪法当中说要对于征收征用给予补偿并没有强调给予合理补偿,老师那补偿难道不应该合理吗?

法律不是要追求公正吗?是是要追求公正补偿,在现实生活当中也应该合理,甚至大多数都是合理的,但是。这个说法是错的,错就错在不是说合理不对,而是他说合理补偿是宪法的规定不对。宪法当中只说补偿,并没有合理,你不能乱乱加字,因为你加上合理,以后呢,就不是宪法的规定了,听懂我的意思了没有?

这是一种听起来相当无聊的考法。它几乎是以一种文字游戏的方式来考你,而这个大家带来的我讲到这儿以后,很多同学带来的直接压力,就是说老师你要这么说的话,宪法的题没法做了。除非把宪法典一字不差的完整的背下来,那否则加个字减个字都错,那还怎么做题啊?好了,我问大家,如果你能够把宪法典背下来,这是最好的。这毫无疑问是最好的,这也是给大家一个动力嘛,

我我说了嘛,后续你确实是要围绕宪法点来展开复习的,没问题的。但是我的意思是这个东西它倒并不要求你把宪法点一字不差的背下来,你能够把一些重点法条儿记住就相当不错了。清楚了没有?那怎么做这个题呢?很简单,我只是告诉你它是个命题技巧,你知道他喜欢这么挖陷阱不就完了吗?也就是说,当你的未来在做题过程中,你看到一个表述是宪法规定了什么什么,或者说什么什么的东西是宪法的明确规定。那没啥好说的,

咋办?错就行了吧,错了,如果你拿不准的情况下,直接把它判断为错误清楚了,没有因为这是个非常常见的宪法考试的命题技巧。命题人就那几把斧,几把斧,这这第一斧经常砍向你的就是这事儿,以明确规定来砍你,而实际上没有明确规定。清楚了没有?是这样啊,好,这第一个就是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就带来了宪法规定最重要的内容,并且这种内容是有限度的,所以说宪法不是框,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的。不要把那些不是宪法规定的东西理解为是宪法的规定,看到没有考试当中这种类似的表达错误率不会低于80%,我说了是不会低于80%。在你拿不准的情况下,直接判断为错误,这是最明智的选择。第二个叫做效率最高。因为它内容最重要,这些内容明显比其他法律内容更重要,那你当然就要凸显这些内容在效力上的。更高的地位喽,

所以说内容的最重要,第一带来了效率上的最高,第二个也带来了程序层面的对它的最严格的保护。看到没有保护,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那效率最高意味着什么呢?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是个比较的结果,那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它的比较分成几个方面呢?很简单,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人,第二个是对法。嗯,写错了。

第一个是对人,第二个是对怎么又写错了啊?第二个是对法。对人和对法,我们首先看第二个对法,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是相较于对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而言的。那普通法律而言,对法效率最高体现为什么呢?两个点,第一个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我只要求你记住四个字,立法基础。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那也就说呢,

普通法律是在宪法的基础之上,对宪法内容进行的什么呢?具体化具体展开而已,这第一个对法叫立法基础。懂我的说完了吗?叫立法技术。第一个问题,那紧接着第二个宪法既然是以普通普通法律,既然是以宪法为基本基础来制定的,咱们经常说的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嘛。宪法先确立呃基本框架,普通法律完成对它的具体填充。那我问你,既然普通法律以宪法为基础来制定,

那你告诉我普通法律还能不能够违反宪法的要求呢?当然不可能了,为什么不可能?你以宪法为基础来制定结果,你却违反了宪法,那不就意味着你背离了自己的立法基础吗?都构成自我否定了一个法律,你都自我否定了,你还怎么可能有法律效力呢?说紧接着,立法基础很自然就带来了第二个效果。叫做不得违背。不得违背,看到没有?立法基础是带来了普通法律的不得违背。

想到立法基础,就能想到不得违背,这样的话就完成串联了,好,这是对法效率的最高,那最后一个还有对人效率的最高,对人效率最高,反而是比较简单的,那宪法对所有的人来讲,它都是具有最高效率等级的。准则那概括起来就四个字嘛,最高准则,一切的社会机关不是社会机关,一切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武装力量就所有的主体都要守法,而守法首先就是守宪,因为宪法是最高准则。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最高准则。好了,对法和对人搞清楚了吗?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两个方面,第一是对法,第二个是对人。对法意味着立法基础。意味着不得违背立法基础,就意味着不得违背嘛,因为它不能自我否定,对人指的是对所有的人来讲,

所有的主体来讲,所有的主体可以罗列行行政国家机关这个公民个人都是最高的活动。选择遵守法律,首先是要遵守宪法。好,这是第二个叫做最高。清楚了,没有效率最高,第三个罪叫什么罪来着?程序的最严格,程序最严格不也是由效力的内容的最重要所导致的吗?因为它内容最重要,它涉及国之根本,国本是不可能随意改变的,是不能够随意变动的。

否则,就果本动摇了,那所以说怎么办?所以说呢,为了避免它被随意的变化,我们就必须从程序上对它进行严格的保护。看到了没有?程序上进行严格的保护,就不能够像普通法律一样那么轻松的就被制定,被修改那么,所以说紧接着再来第三个问题叫做。程序最严格,程序最严格是从三个方面来说的,第一个方面就是制定程序,在制定宪法的时候,

这个程序就跟普通法律有所不同。这个不同之处,集中的体现在在制宪的问题上。我们要有一个专门的制宪机关,就制宪机关具有什么性?专门性很多同学问老师什么叫做专门性,所谓的专门性说白了就是为了制定宪法而专门设立的机构,也就意味着这个机构它的设立的目的和存在的意义。完全取决于宪法的制定工作,宪法的制定工作开始的时候有了它,宪法的制定工作一旦完成,这个机构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专门性就是一次性。制宪工作一旦完成,它就不存在了。

所以说你会发现,当我们在说到制宪机关的时候,往往都加上年份,就这个道理,比如咱们中国的制宪机关,后面你会知道,就是一九五四年一届人大的一次会议,为什么要说的这么具体,很简单,因为只有它是在制宪。而宪法在制定完成之后,这个制宪机关就不在了,后续的历届人大都不能叫制宪充其量,叫什么修宪,只不过有的修改的多,

有的修改的少而已。o不OK啊,这样好了,这第一个制宪机关具有专门性。制宪工作一旦完成,这个机构就不在了,很明显可以看出来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吧。普通法律在制定的时候需不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关呀?不需要你像咱们中国普通法律全人大全人常就搞了嘛,充其量,如果你是个基本法,像民法典刑法典这种等级的,有只能由全国人大来搞而已。看到了没有?那这个这个很明显,

它不是有专门的立法机关了,专门的制定机关来完成的,而是由一个国家常规的机关全人大全人普通法律来完成,如果说你是广义的地方性的法规的话,那层次更低。地方人大就能搞定清楚了,没有从制定的主体上来讲,就能够鲜明的看出来,我们对宪法制定和普通法律制定在重视程度上的不同。当然,在这儿个人建议大家把它两个划上,就制宪机关不是具有专门性吗?那一般来说,我们要成立的呃,这个机关制宪机关有什么呢?

呃,主要就是两个。第一个是起草,第二个是通过。看到了没有?这这这两个机关的名儿就告诉你他干啥事儿了?起草机关负责起草宪法,通过机关负责代表人民。通过宪法就这意思了啊。好,这是这个问题。当然,通过后面再说吧,就先记住这两个机关好吧,第二个的话,

制制制定那制定完了以后呢,还有可能宪法可能会面临修改,因为宪法尽管要保持稳定,但是并不是说它就完全不动,否则就干嘛了,太假。强化了,只不过它的变动呢,怎么办呢?不能太频繁,那不能太频繁,怎么怎么去呃,强调它的呢?很简单,就是通过修改程序上更严格来实现。

那么,宪法的修改程序,它的严格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第一个方面提出的主体特殊,就提案主体特殊。看到没有,第二个是什么呢?通过的程序特殊。通过。第三个特殊之处体现在哪儿呢?体现在公布的程序上也特殊,都是和普通法律相比较,三个方面提出通过公布。看到了没有?

那好了,那我们看一下,把法条带进去,那谁能够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的议案呢?注意指的是,在咱们中国要求的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它才有这个资格。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五一全人常。能明白吧,五一全场这个和普通法律相比特不特殊啊?非常特殊,因为大家比较才能出效果,你想如果是一个普通法律要修改的话,如果咱们换算成代表的数字,多少数字就可以了。

一般30个代表就可以。能明白吧,三十个代表后面我们不会讲到的,一般三十个人就行了,而宪法就不是三十个人,他直接说比例最少得五分之一以上。而全国人大多少人呢?最多不超过三千,以好算来计,咱们以三千来计的话,五分之一就意味着六百人这一块儿需要五六百,那一块儿需要二三十,差不大不大。很大宪法的规格很明显提出主体时候特殊嘛,第二个通过上也特殊,

这个咱们之前说了通过和公布都特殊。还记得吧,宪法是怎么通过呢?法理学当中我讲过啊,法律主席相对多,宪法主席团绝对多,法律呢,是由国家主席来公布的,通过要求相对多数就是过半数。而宪法呢?它可不是过半数相对多数,而是什么多数啊?绝对多数三分之二以上,我不说了吗?咱们中国最严的表决要求就是三分之二。

它几乎只用来解决宪法的通过问题。好,那所以说呢,咱们如果在这儿对它进行一个完整的概括的话,就是四句话,大家可以写一写。叫做五一全人常。刚才你可能写过了是吧?五一全长。再来一句。唉。临时开会。题修线。啊,提修线。

五一全长临时开会提修宪。知道什么意思吗?就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代表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嘛,他们既可以提议。全国人大临时开会,因为他到全国人大一般一年只开几次会啊一次,但是也可以呃,这个临时开会的,而临时开会的提案主体和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是一模一样的,提出宪法修改议案的时候一模一样咱们。合并起来记了嘛,叫五一全常临时开会提优先,后面两条呢,大家就比较熟悉了,叫法律主席。

相对多。然后呢,宪法。主席团。绝对多。绝对多数就三分之二,相对多数就过半数嘛,总共四句话就把这个修宪的程序呢,完整就记住了,同时还顺便记住了一个临时开会的问题。为了大家讲到相应东西的时候,我们会再回过来。五一全人常临时开会提修宪,法律主席相对多,宪法主席团。

绝对多o不OK,这个你会发现和普通法律都是有非常明显的直观的对比的。好,这是第二个修改程序。看到没有修改程序层面呢,只是保障这个内容呢,不会被轻易的变化。它是个程度问题,就是你你变动比较难,而在宪法的这个内容变化上的限制,最狠的是第三个就是我不是说从程序层面让你变,我是直接点名,你就不能变。就是在修改内容上,会附加所谓的冻结条款,

就有些国家呢,对于宪法当中那些最重要最基本的条款,就直接规定为是动机条款,动机条款就意味着谁都不能改。那我不管你能不能够?启动这个非常严格的程序,你哪怕启动了,你也没法改。这直接锁定了相当于看到了没有啊,这其实也是程序最最严格的一种方式,程序不足以保障的时候,我就直接锁定内容。直接限定了某些重要条款,不能更改,因为它们涉及到了一个国家成立最重要的价值。

如果你把这个宪法给这个部分给更改了,这部宪法就被抽离了灵魂,那会也可以说。只要宪法在这个条款,就必须在,除非你把这个国家的政权推翻,看到了没有?是说这个国家和这个宪法的某些条款都是共存共共,这个共存的。啊,共存共亡的应该说那当然有些国家呢,比比如有些国家就直接规定。了动机条款了你比如说最典型的纳粹这个德国不能不是纳粹当前的德国德联邦德国,他这个就规定了,比如说宪法当中涉及到人性尊严的条款。

在任何一次修宪当中,都不能改,它不叫宪法,它叫基本法,它一个意思了啊,就他们那块儿叫基本法,就是基本法当中涉及到人性尊严的条款不能改,因为这是德国人总结自己的历史经验。发现的最大的教训为什么一个以理性和冷静著称的民族能够在一战二战当中,特别是二战当中被一个战争狂人煽动起来去做出如此可怕的犯下,如此可怕的战争性犯罪呢?战争行为呢,去屠杀另外一个种族,那他们认为最核心的一个要求就是他们被狂人蛊惑,忘记了人的尊严。

如果能够重视自己的尊严,如果能够重视犹太人的尊严,周边国家的群众的人民的尊严,他们就不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事儿,那所以说呢,这个东西对他的教训是最深的,它就直接规定,凡涉及人性尊严条款。绝对不能改,除非我这个国家被你推翻了,否则这就是我认可的核心价值。直接冻结。那除了直接冻结之外,还有第二个冻结叫事冻结,什么叫事冻结呢?

就是没有说它不能改,但是它就是改不了,它不可能改,在事实上是改不动的。举个例子,咱们中国有没有?你像咱们中国宪法当中有没有那些虽然没有说它不能改,但它就是不可能改的内容有没有有啊?最典型的啥?比如说社会主义制度。比如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如说党的领导地位,你觉得这东西可能改吗?不可能的,

咱们中国每次宪法的修改都是人大修改的,人大修宪结果把自己的真题给推翻了。党领导的修宪结果否定了党的领导,这不神经病吗?这不是这个在事实上是不可能改的,没有说它不能改,但是和不能改一样。我说清楚了,没有好整个的三最希望大家能够知道宪法的根本,大法的地位体现为三最第一,最内容,最重要,第二,最效率最高,第三,

最程序,最严格。内容最重要是基础,正是因为内容最重要,所以说必须从效率上对它进行突出,正是因为它内容最重要,所以说要避免它随意的被创制和变动。内容最重要带来了效率最高和程序最严格,效率最高体现为对法和对人。对法是立法基础,不得违背。对人是最高准则。程序的最严格体现为第一制宪机关制定程序具有专门性。第二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当程序都没法保障的时候,

就直接冻结。或事实冻结清楚了没有?这都体现了一个宪法在。内容层面的呃,这个重要性下所决定的一个必然。这是一个论述题,考点能明白吧?就是换句话说,如果真的问到这事儿,你得把这三罪给人家列上,并且把这三罪当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能够给人家写出来。这是宪法的根本大法特征。那第二个就是宪法的所谓的实质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反倒和它相比较来说是个简单的问题了,为什么它是个比较简单的问题了呢?

因为宪法的实质特征指的是宪法到底要发挥什么功能?那这个功能呢?我个人觉得呢,主要是把这三个关键句能够记住就行了,这三个关键句是什么呢?就宪法第一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二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第三也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如果咱们简化的表达就是保障书法律化和集中反映。懂我在说啥吗?第一保障书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二个法律化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第三个集中反映是什么?集中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

o不OK啊,保障书法律化和集中反应。说清楚了没保障书法律化和集中反应啊,集中反应那基本都可以做字面理解了,首先第一个保障书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你可以把那个我们之前说那个。引入话题的法国人宣言这句话再说一遍,凡分权未确立或人权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看到了,没有宪法就是核心,就是要保护人权。保护公民权利,那紧接着第二的话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也说过,宪法就是一章写着。人民权利的值。

也是在强调宪法对人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功能,保护人民权利吗?就这个意思喽,没有任何人会否认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当中的作用。但是列宁这句话呢,有时候大家也经常会引用,但是我提醒大家,就是你引用的时候要精确一点,宪法是一章写什么?写着人民权益的值,而很多的同学在那背的时候瞎背,我经常讲说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益的纸。不是写满,是写正。清楚了没有?

可不可能写满?不可能写满吗?宪法除了要规定国家公民权益外,还要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国国家机关的基本组成的。还要解决公权力的问题了,你把私权写满了,公权写哪儿啊?写背面儿写缝儿里都不合适。能不能明白是叫写正不要写满啊,不要瞎背,这第一个保障书,第二法律化什么法律化呢?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也就说宪法呢,

它要规定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基本体制。代议制,普选制这些基本的制度,并且还要保障这个制度的。稳定的,有效的运行,看到了没有?规定了民主制度,并且保障了民主制度的稳步运行。而我问大家。民主制度第一被规定第二民主制度的稳定的运行,它需要有几个条件?民主制度,这第一个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嘛,就是确认民主制度的。

合法性规定,代议制,补选制规定,民主制度第二个保障民主制度有效运行,那民主制度的运行,它需要有几个条件?民主民主是保谁的?报人名的吧,那防谁呢?防公学力机关呢嘛,防止国家公学力被野心家篡夺嘛,被公学力机关滥用嘛,说民主制度的稳定性就两个方面呗,第一个方面。强调人民。

有权利。那就要必然要规定人民所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喽,没问题吧啊,这第一个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对于公权力机关有什么呢?公权有限制。那公权力有限制,怎么去限制它呢?那就是规定国公权力机关的。组织权限吗?划定公权力机关运行的基本规则吗?这不就是几个很自然的问题吗?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第一个确认怠以普选制这些基本的民主制度。第二个保障民主制度的稳步运行。

第一,强调对公民政治权利,第二个,强调对国家权力,组织权限和运行规则的限制。这两个方面嘛。看到了没有啊?这样好,这是第二个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就是法律化,第一个是保障书,第二个是法律化,第三个叫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应,这个所谓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是个啥意思呢?

就是在宪法当中,它集中的深刻的反映了不同社会阶级,他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和实力。这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谁跟统治阶级的关系好?谁跟统治阶级的关系坏?统治阶级有哪些核心的利益诉求?就说这事儿。看到了没有?这样所谓的正式量对比关系,其实在说它的积极性。宪法是集中的,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

尽管普通的法律也会反映,但是它所反映的和在宪法当中反映的它的重要性完全不同。不可同日而语的不是一个档次,并且宪法的反应也会最集中。o不OK啊,三个点保障书法律化和集中反映保障书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法律化,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也是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规则。稳定性的基本规则。第三个法律呃,这个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保障书法律化和集中反映。这三个关键词。好,那讲到这以后呢?我现在需要问大家一个问题。

问大家一个什么问题呢?你会发现宪法所谓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反映没问题吧?那就是说集中的体现了在社会当中啊,在国家当中占据统治地地位的阶级的意志吧。或者说群体嘛,他的意志嘛,那大家应该能够知道,在现代社会当中,起码在一个民主共和国当中,你告诉我谁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没问题吧?所以说正是因为人民是活着的主人,所以说才需要干嘛呢?所以说才需要去规定那个民主制度的基本的合法性和它运行的规则,才去保障公民的权利嘛。

看到了没有?说你可以从第三个往前倒推,但这不是我想说的,我想说的是。政治量地位关系凸显了民主。第二个宪法也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那总的来说就一句话,宪法和民主之间是什么的?是绑定的。宪法第一要肯定民主事实,第二个也要规定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规则。要集集中的反映人民的意志,这都是民主的理念,那我问大家,这也就意味着。

宪法它从产生的时间维度上来讲,必然要和民主绑定,那也就意味着古代的时候有没有宪法。古代是没有宪法的,为什么?因为古代没有我们现代人所理解的什么民主,在古代的时候有专制。有人治,但是绝对没有我们现代人所说的民主政治,确切的说什么时候才有的宪法,宪法是近代以来的产物。是近代以来伴随着人类社会进入到资产阶级革命这个阶段,通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建立的民主政体才有了对民主政治进行确认和保障的宪法的存在。说宪法是近代以来的产物,在古代的时候没有宪法,

因为古代没有民主政治,也没有所谓的民主革命。古代有王朝的更迭,有专制的轮回,但没有民主革命,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资格叫民主革命的社会变革,那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说清楚了没有?说宪法是什么的产物?近代以来的产物,古代有没有宪法?没有,因为古代没有啥。没有人民当家作主,也没有民主制度。

看到了没有?也没有秘录制度,而是这样的同时,古代的时候也因为宪法要保护人权嘛,人权本来就是近代以来才有的天赋,人权的观念不是近代才有的吗?古代的时候哪有人权的观念?种种事实,都指向了一个事儿,就是宪法是近代以来产物。我经常讲什么时候会想到制制宪的问题呢?当人民通过民主革命推翻旧制度,专制制度的一切以后呢?就会什么呢?在一片废墟之上重新去通过宪法来创造一个崭新的国家。

宪法与革命也是栾生兄弟啊,什么时候制宪往往是发生民主革命以后,民主革命胜利了,宪法会作为民主革命胜利的宣言书被制定出来。然后呢,就按照宪法所划定的民主政治运行的规则,稳定的保障这个国家的存在清楚了,没有从这个维度上来讲,你会发现对一个正常的国家来讲,制宪的活动注定。是什么的?是立国之初,一个一次性的活动,大家想这道理嘛,因为制宪和革命是绑定的,

制宪是革命的。栾生兄弟嘛,宪法的出台是革命。胜利的宣言书嘛,那如果你这个国家老是搞搞搞这个制宪,老是发布革命胜利的宣言书,尽管胜利了是好事儿是吧,但是你老是革命。好事儿坏事儿啊,这不是啥好事儿了,这意味着你这个国家的政权非常的动荡。这不是个正常的国家,对一个正常的国来讲,制宪就是一次性的。立国之初,

弄上一把,后续就按照这个宪法稳定的治国理政就行啦,没必要呃,反复的制定,反复制定就意味着反复革命。反复革命就意味着政权动浪。清楚了没有?是这样啊,所以说呢,制宪就是一次性的,正是因为制宪是一次性的,制建机关就没有必要长期存在嘛。搞完了这个活儿,拿钱走人,或者说解散就完了。

好,这个是前后能够互相推导的,但不管怎么样,从背诵的角度来讲,三个关键词儿保障书法律化集中反映。o不OK啊?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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