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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10章第01节法律关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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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6 17: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那接下来再往后走第十章,第十章的话呢,叫做法律关系,法律关系额,这是最后一部分内容了呃,不是最后一这最后一部分讲述起来难度比较大的部分了。清楚了没有?就是它的理解难度会比较大,而它难的部分,咱总共三节,就是概述内容和这个产生变化和这个消灭。它就是就是总共就是三个部分吧,第一个就是概述,

第二个是内容,第三个就是变化呃,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节概述,因为这是理论的理论化的部分,集中的部分,比较集中的部分。这块儿内容我为什么判断的比较重要呢?我想大家有时候在过做过去真题的时候,你应该能够感觉到了,因为法律关系这个部分的知识呢,它其实是和民法高度交织的。应该说,它并不算是法理学当中特别具有独到性的知识,能明白吧?因为我们讲法律关系主要就是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展开的嘛,

对吧?但是你会发现它在考试当中比重却并不低,甚至在大题当中,尤其是在材料分析题,我一般不把它叫案例分析。我说了啊,我材料分析题当中呃,甚至经常会出道。这个主要的原因也并不复杂,就是因为它和命题人关系比较密切,因为法律关系这块儿的章节呢,它应该是由这个舒老师亲自写的部分。可它不一定是给考试分析写的,能明白吧?但是它是呃考试分析呢,

是把它的这个写的这块儿内容呢,从另外一本儿教材当中基本上是一字不差的完整搬过来的。能明白已完整搬过来的,而这个它又是命题人,那所以说这个也就意味着啥呢?也意味着它和命题人有点儿关系,这个时候它的可考性就会比较大,甚至在大题当中啊,它的可考性都很高。需要注意它一下,当然这个学法律关系就是法理学的法律关系当中呢,大家可以和民法的法律关系的理论做必要的呃,这个联系,但是它毕竟不一样。因为民事民法当中,

你们想到的民事法律关系呢?它是单纯的解决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而法理学当中的法律关系,它相对更加抽象,它源自于民法没问题,但是呢,还有相对更加抽象一些,就有一些不同的部分。那有不同的部分,怎么办呢?共性的部分,你就按照民法来把握就行了,我们重点注意那个不同的部分,那如果是涉及到不同的部分怎么办呢?那注意就是做题的时候就要区分了。

如果是做民法那个卷子,那就按照民法来,如果按照呃做的是综合课这个卷子,你就按照综合课的来清楚了,没有要实惠区分的。好,那最难的部分,我说了嘛,就在第一节概述概述当中最困难的问题就是第一个部分就是关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的理解。首先明确一个事,所谓的法律关系,它的源头理论源头源自于罗马法。源自于罗马法上的一种观念,什么观念呢?叫做法所就是罗马,

罗马人呢?用法所这个词儿啊,来形容一个依法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很形象啊,就是说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呢,只要获得了法律的承认,那就意味着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债务人。为一定的给付。而面对这个给付要求,债务人还没法拒绝呃,看见了吧,就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一旦获得了法律的承认,法律就像一把锁一样。牢牢的把债权人和债务人靠在了一起,

它表达了一个法律所具有的什么性呢?一种强制性。看懂了没有?只要一个债权债务关系获得了法律的承认,这个法律就像一把锁一样,牢牢的绑定了债权人,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利提要求,债务人有义务或者必须满足他的要求。是这个意思,那么当然这个法所这个观念呢,是相对比较粗糙的,它是个源头性质的概念。但是呢,在19世纪以后,

法律关系作为一个专门的概念,存在了我后头告诉你是因为什么,就是因为萨维尼,那么萨维尼呢,这个大家学民法的时候可能也提过它是吧,它是德国历史上应该最著名的。民法学者应该是可以不加之一的啊,就是最著名的民法学者了,他呢,对法律关系的理论呢,做出了系统的梳理,所以说呢,由于萨维尼的贡献在19世纪以后。法律关系就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特别是民法概念存在了。

记住啊,萨维尼,萨维尼在咱们这个授课过程当中出现了几回了。出现了几回了。出现了三回了吧是吧?第一回是历史法学派19世纪,不是历史哲理嘛?历史法学派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民族精神论有印象吧,第三个的话就是在这儿就是萨维尼,他同时也是。呃,这个法律关系理论的系统提出者。啊,系统提出者系统不能叫提出者吧,整理者啊,

经过他的整理和发挥啊,好,那法律关系的一些理论化的部分,我们说完它了。那接下来我们就要看它的概念和特征,首先特征你可以后面的乱七八糟东西先不看,你只是听我讲就行了,但是我要求你把概念给我多看两遍。你得明白啥玩意叫法律关系。按照我们现在的定义,所谓的法律关系指的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就是法律关系的概念,必须背下来,

没商量啊,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个人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找见了吧?第二遍了啊,再说一遍,最后一遍什么是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什么社会关系?以后形成的一个人和人的什么关系,权利义务关系,把它简称为权益关系吧。所以说你会发现法律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一个权益关系,权利义务关系,

这个权利义务关系是怎么形成的呢?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之后形成的。好,我接下来就开始推导了,因为它后面所有的特征都是从它的概念当中推出来的,但这个推导的难度会很大跟上啊。不要不用看,听懂了比啥都明白好,那我们一个一个来看。首先我们解释一下,这里头涉及到的几个问题,第一个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没啥好说的吧呃,就是国家所创造的各种规则原则嘛啊,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规则和笼统宽泛模糊的原则。

而社会关系是什么呢?就是人和人的关系喽,我们经常说这个人的社会关系很广,说白了就是认识的人特别多嘛。社会关系很复杂,那就是交际的范围很大,就这意思了啊,所以说呢,法律规范调整人和人的关系,社会关系形成了一个权益关系,就是法律关系好,第一个问题听清楚第一。是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人和人的关系,都会被法律规范所调整?

不是阀外空间,是客观存在的吧,有些社会关系根本就不能够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就是你民法当中讲到的情谊,行为,恋爱。师生啊,友谊啊,没问题吧,法律空间啊,并且也不是所有的这个社会关系啊,它都适合用法律来调整,或者说都适合用权利或者义务的呃,以它为内容来概括这个大家呢,可能更清楚。

一些在很多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当中,我们可能会更多强调自己的付出和担当,但是你不能够广泛的或者说不能够呃太明显的去借助权利,借助权利就有点麻烦了。你和你的朋友之间能讲义务,讲义气,但是能不能太讲权利啊,老是理直气壮的对你的朋友主张权利,说你有义务,我有权利要求你干什么干什么,那这样的人是交不到真朋友的。啊,那没办法,恋爱关系当中有没有权利和义务啊?可能也更多的是义务啊,

你也很难说他有权利,太多的权利的部分是吧?你说你谈了个恋爱,结果一方疯狂的享受权利,另外一方疯狂的履行义务。这就不是谈恋爱了,就cc pppua了就呃,能不能明白CPU了pua了就变成能不能明白,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呃,这个什么呀,社会关系都适合用权利或者义务来概括的内容。好,我把刚才说的综合一下啊,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了,

才能变成法律关系,而又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被法律规范调整。那就带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社会关系的范围大还是法律关系的范围大?社会关系的范围要大得多,我刚才也跟你说了嘛,社会关系多了去了,而法律关系只是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以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以权利为内容。第一个结论得出,法律关系不能够等同于它所法律规范所调整与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简单来说,就是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不等同,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大。

第一个结论可以接受吧,第一个第二个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才能变成法律关系。没问题吧,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才能变成法律关系,那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没有法律规范。那还有没有法律关系?你听这道理啊,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了,才能变成法律关系,现在没有法律规范。

还有没有法律关系啊?就只有社会关系,没有法律关系了,没有法律了,没有其中的法律属性了,这个能明白吧?就像我说,如果没有合同法,还有没有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是依照合同法缔结的,那合同法都没有了,哪有合同法律关系呢?如果没有刑法,还有没有刑事法律关系?没有啊,

刑事法律关系基于犯罪产生,而犯罪行为罪刑法定,依靠刑法典来规定,现在连刑法规范都没有了,又怎么可能会有刑事法律关系呢?如果没有婚姻法,还有没有婚姻法律关系?婚姻法律关系依照婚姻法缔结,婚姻法都没了,哪有婚姻法律关系呢?听出来了吗?法律关系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

是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法律关系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它具有什么性,合法性?这第二个结论,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建立它具有合法性。这个结论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我这所说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要符合或者满足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我说的是关系的建立合法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并不是说关系产生的原因,

也一定是合法的。有点绕举个例子,我把这个手机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有没有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有为什么有很简单,因为这个交易关系合不合法呀?这个围绕这个手机展开的交易合不合法合法呀?没问题呀,但是呃,这这个假如说我这儿放的不是一个手机,而是一个一把手枪。我我把这个手枪又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还煞有其事的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甚至约定了违约责任,

连管辖法院都约定好了。好了,你告诉我这个时候,如果你把钱给我,我不给你手枪,你能到法院起诉我吗?法院会保护你的合同权利吗?你有合同权利吗?我和你之间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没有,我和你之间只有一个非法交易,但没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清楚了没有?所有的法律关系的一定是合法的,

它的建立一定符合法和法律规范的要求,如果你背离了法律规范的要求,这个法律关系不可能成立。这就可以解释一个现象,为什么很多黑社会呃,他们在交易毒品啊,枪支啊,这些违禁品的时候,双方都特别紧张,生怕对方黑吃黑,很多同学觉得很奇怪,说这有啥怕的,签个合同嘛。或者带个律师过去嘛,或者在公安局门口需要一不就把封了,

那是因为他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能不能明白,因为他们之间就只有非法交易而没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不合法,关系本身不合法,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要求,而我为什么说呃这个呃这个要知道它是关系本身的合法,不是说导致关系产生的原因是合法的呢就是说。很多同学总是会有一个呃误解,说老师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是不是说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原因也是合法不一定的,我们这儿说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合法,并不是说关系产生的原因也合法。举还是一个例子,

比如说比如说假如说车海在我旁边儿,比如说车海在我旁边儿,我拿起手机来,比如说啪嚓砸到他头上了,假如说我干了这事儿。我拿手机砸人,这个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吧,但这个违法行为在我和陈树海之间有没有形成一个受到法律保护的关系呢?是吧,一个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不就产生了吗?没没问题吧,这个侵权赔偿法律关系的建立符不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要求,符不符合?

符合,但是它恰恰是因为一个违法行为产生的一个侵权变动,法律关系产生了,他得赔我呀。手机磕坏了,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就这个道理,所以说呢,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我们知道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合法,并不是说关系产生的原因也是合法的好,这是第二个结论,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依法建立具有合法性。如果没有满足买卖合同,

法律关,法律法,买卖合同法的这个关于合同法的这个成立的构成要件,就不可能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如果没有满足这个刑法当中的这个犯罪构成的相关的要件,那就不可能。成立一个刑事法律关系这的合法,指的是关系本身的合法,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第三,既然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那不要忘记法律规范是怎么产生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产物。没问题吧,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

大家知道这个特性,也被称之为叫做法律,具有什么性,国家意志性,也可以说法律规范就是国家意志的产物。那你想这个道理了,既然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而法律规范本身是国家意志的产物,那也就意味着法律关系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国家意志的基础上呗,那你想这道理嘛,你建立的基础就是国家意志,那你可不可能没有国家意志不可能,所以说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体现。国家意志。

所有的。因为你建立的基础是法律规范,而法律规范本身是国家意志的产物,再举个例子,我把这个手机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你告诉我。在我和你的这个交易当中,有没有国家意志的参与?他说哪儿有啊,我和你之间达成合意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产生,那哪有国家一志参与注意,你没有看到,可并不意味着没有有没有有。

我和你之间为什么会就这个手机能够产生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国家允许我们这样做。很多同学说老师,那你看你这话说的,难道国家还能不让我们这么做吗?当然可以了,国家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禁止一切交易呀。国家认为有必要,你连不出门都可以的。能不能明白啊,比如说时间倒退个四五十年,你还能够到市场上去自由的做各种交易吗?不可以,那叫投机倒把。

那个时候这种行为就被当做犯罪来处理。能明白吗?你现在能干这事儿,可并不一定你当然能干这事儿,我们现在是市场体制,你可以自由的到市场上做各种各样的交易。但是如果我们有一天又回归到了计划体制,这种市场交易就与你无关了。等着国家计划分配就可以了。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就这个道理,说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体现国家意志,就包括你们民法所说的意思自治,我一再强调民法,它讲意思自治。

是因为国家让自治。刑法不让意思治,是因为国家不让自治。能不能明白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形成国家意志的。中国能不能买枪?不可以,为什么?因为中国枪支是不能够被私人合法的持有的,但是在一些枪支合法化的国家,比方美国能不能买枪可以啊?没问题的,中国能不能够销售购买某些特定种类的,比如说大麻这种特定种类的毒品不可以的,但是有些国家它大麻是合法化的。

对不对啊?那中国同性恋能不能结婚不可以,但是你荷兰美国同性恋就可以结婚,那为啥因为中国国家一直不让美国或者其他国家国家一直允许嘛?就这意思喽。听懂了没有啊?很简单说,所有的法律关系的背后都会体现国家意志,没有什么公司民行区分,有的充分,有的不充分而已。公法当中一般充分一些,司法当中一般没那么充分。就这意思,好法律关系的背后,

一定会体现国债意志,这是第三个结论。第四个结论,法律关系是个什么关系啊?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之后所形成的一个什么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没问题吧?说法律关系我一再强调嘛,在本质上就是个权利义务关系。那我现在想请大家考虑一个问题,法律关系是一个权利,义务关系,也就说它包含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而法律规范呢?法律规范当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就是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本身也是一个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还记得吧,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也可以说,法律关系当中包括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当中又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它俩都有权利和义务,那我现在想请大家想一想,你告诉我这两个权利和义务,它一样不一样。如果有区别,有什么区别?法律规范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和法律关系当中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

二者一样不一样。有什么区别,或者我问的更直白一点儿,你告诉我哪个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有实际的价值。有现实意义,有实际价值,是规范当中的还是关系当中的?如果大家稍微的动脑子想想的话,你就应该能够得出判断,肯定是关系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对我们来有来说有实际的价值。因为什么?因为法律规范是抽象的,概括的一般的法律规范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针对张三,

李四,王五,赵六,针对所有人,而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它针对的可是特定的,具体的,现实的人。可不是说法律规范当中规定了什么,你就一定能够享受什么,关键看你能不能够参与到这样的法律关系当中。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合同法当中,对于合同的呃换个吧,比如说婚姻法当中,

婚姻法当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听清楚规定的详不详细?很详细,但那个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有意义吗?大概率事件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因为你没有结婚,你没有参与到婚姻法律关系当中,说那个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有学习的价值,但是它对你没有任何的现实意义。你享受不到这个权利,你也履行不到这个义务,那什么时候你才能够真正的享受到婚姻法当中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当中所决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你身上才能转化为现实呢?

当你为人妻为人夫的时候。娶媳妇嫁人以后。看到了没有?这个时候这个权利和义务才会在你身上转回现实,如果说你这辈子都不打算结婚,或者找不着对象,那婚姻法的规定对你来说就是个。纸面的规定甚至是个遥远的传说。能明白吧,因为你没法参与到这样的法律关系里头,在这里就这意思了,而合同法当中的相关的规范你却并不陌生,并不陌生,并不是因为合同法规定的比婚姻法更好,而纯粹是因为你会经常的。

参与到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你得经常买东西,看到了没有?说这个东西就好像离我们的现实生活近一些,很简单,因为你能够参与其中嘛。所以大家要知道,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是一般的,而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才是具体的,是现实的,如果你永远没法参与到其中的法律关系。当中就意味着相关的法律规范,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你来说没有任何价值,就是个纯粹的纸面的规定。

我说清楚了吗?是这样的说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的,具体的现实的,而法律规范的这种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是一般的。就这意思。啊。最后一个问题问大家。立法者把各种权利和义务在法律规范当中规定出来。他是希望他能够转化为现实呢?还是希望这个权利和义务就停留在纸面就行了,永远都不要转化为现实?你觉得你是个立法者,你把权利和义务规定出来了,你是希望它能够转换现实呢,

还是就停留在纸面就行了,自己弄着玩一下就拉倒了?那肯定是希望他能够转化为现实嘛,因为如果立法者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永远都不会会转化为现实的话,那不意味着立法就变成立法者的自说自话了吗?那不意味着,立法规定和我们的社会现实变成两层皮了吗?说他当然是希望他能够转化为现实喽,而我提醒你,如果一旦法律规范当中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那就意味着需要出现一个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这个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啥法律关系喽,所以说法律关系的出现,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转换现实。

权利和义务掌回现实,就意味着法律的实现,法律的实现离不开法律关系的出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法律规范就是通过法律关系的缔结来实现的,婚姻法在你身上,什么时候实现了?结婚以后合同法在你身上,什么时候实现了,当你变成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时候,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法律关系的出现就相当于权利和义务转会,现实就相当于。法律的实现,

法律的实现,就意味着需要有法律关系的出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婚姻法的实现形式有赖于婚姻法律关系,合同法的实现有利于有赖于婚额,合同法律关系就这意思。好,我刚才依次得出了五个结论,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够跟上,可能中间就跑丢了是吧,但是挨个你能够明白也OK,我现在快速给你串一遍,我们刚才所得出的所有的结论都是从概念当中推导出来的。跟上啊,什么是法律关系?

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和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才能变成法律关系,而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会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因此,法律关系的范围要远小于。社会关系的范围。第一个,第二个,一个社会关系,只有被法律规范调整,才能变成法律关系。因此,

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这样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合法,关系的建立,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第三,既然法律关系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而法律规范本身是国家意志的产物,因此法律关系必然显现国家意志。第四,法律关系是个权利义务关系啊,我说过关系中权利和义务和规范当中权利和义务不一样,

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现实的,规范中权利和义务是抽象的,一般的。一个针对具体的人,一个针对一般人。最后一个立法者在法律规范当中所设定的抽象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转化为现实立法,才能实现法律,才能实现。而如果想要转化为现实,就意味着需要出现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意味着要出现法律关系。因此,

法律关系的出现等于权利和义务掌握,现实等于法律的实现。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法律规范的实现就需要有相应法律关系的出现。好,刚才这五个结论能不能明白了?可能头一遍听会压力很大是吧?但是仔细的想,我们基本上就把讲义内容全都讲完了,已经你可以看一看它了。它就是你看底下的特征,不就是在从几个方面来拆分吗?第一个大的方面说法律关系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依法建立,

比如具有合法性呗。那只不过他把它说的比较复杂,第一个就是既然是依法建立的,说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第二个法律关系不能够等同于法律规范所调整与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就是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吗?咱不是刚才说了吗?第三个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生活当中转化为现实的结果,总之就是它的实现形式。第四个法律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符合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嘛,又说了一遍。看到了没有?

再次强调这的合法,指的是关系的建立,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第二个说,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这的意志是指的什么?意志国家,意志个人,意志可有可无,国家意志必须得有。最后一个法律关系是个什么关系?是个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并且提醒大家,这儿的权利和义务是具体的,

是现实的和法律规范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一样。那个是抽象的,是一般的,而这儿是具体是现实的。okay,不okay啊。就这五个结论概括起来就三个点,合法性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以及国家意志性,其中相对最复杂的是合法性。合法性就意味着第一规范是法律,规范是基础。第二个依照规范来建立。没问题吧,依照规范来这个建立第三个法律关系的范围小于社会关系的范围,依照规范来建立就意味着具有合法性嘛,

最后一个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法律规范通过法律关系的出现来实现。其中第一个点,这个合法性,这四个点大家需要单独背一背的。还有单独考试的可能性。看到了没有?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第一规范是前提呃,第二个法律关系不能够等同于法律规范,它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实务关系的范围太大。第三个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最后一个法律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符合法律规范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目,还是在说合法依法建立就肯定合法了呗,

依法建立就肯定意味着规范是基础了呗,二和三都是在说国家意志性和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是个权利和义务的。呃,现实的权利义务关系好,这个点确实是比较抽象的,大家要能够把它课后想一想好吧,那它最难的部最就相对来说理论难度最高的部分也主要就在这儿了。后面的部分相对轻松一点。好吧,这样好,那么法律关系的特征,我们说完了以后呢?接下来我们接着看第三个话题就是法律呃,就就第二第二个大的话题吧,

叫做法律关系的分类。呃,这个问题呢,看似写的非常复杂,对吧?但是其实它很简单,因为法律关系的分类呢,核心还是个分类问题,既然是个分类问题,那就意味着它的考试重点就是分类的标准。所以说概念你可以不记,但是标准必须要明确,那这个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呢?首先看第一个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这儿写的特别多,

但同大家注意啊,我给你一个更加粗暴的标准,能做就行了。这个什么呢?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区分的关键在于四个字,合法违法,如果是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那叫调整性法律关系。如果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那叫做保护性法律关系。这个分类的标准要注意啊,合法性调整,违法性保护。我经常讲保护性法律关系,这玩意儿一听就知道它肯定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

为啥嘞?因为保护性法律关系,它设立的目的呢,是为了保护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那你想想嘛,一个行为都侵犯合法权益了,那肯定是什么行为违法行为呗,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侵权,所有的违约,所有的刑事法律关系都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在保护性法律关系当中,由于他出现了违法行为,所以说往往会比较明显的体现出国家强制或者惩罚或者制裁这个要素。能明白吧,

强制或者制裁或者惩罚这个要素好了,合法需要调整,违法需要保护o不OK啊?但是大量的,比如说一般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比如合同法,这都是合合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都是调整,但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就保护。第二个叫横向和纵向。横向法律关系和纵向法律关系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注意横向法律关系和纵向法律关系,听清楚区分的关键在于。法律关系当中,主体地位是否平等,

听清楚啊,如果在法律关系当中,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那叫什么象?没有高下之分,什么项横向嘛?如果在法律关系当中,主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有高下之分,一方可以指挥另外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服从一方的管理,那这就是纵向。举个例子吧,我把我的手机卖给你,在这个交易当中,

我和你的交易地位平平等平等,这是个平等的买卖,这是典型的横向。但是假如说我不是把手机直接卖给你,而是到街上去摆小摊儿卖手机,这个时候城管过来管我,查我好了,您告诉我这个时候。这个行政管理关系当中,我和城管的地位平不平等呢?那就不平等了,那明显嘛,城管是干啥的?呃,是高高在上的对吧?

然后呢?这个呃,我呢?是要被迫去服从他的管理的。动不动的是啥呀?这样的。这典型一个道理嘛,你你见过在城这这城市管理当中,你见过城管追着小商贩儿跑,你见过小商贩儿追着城管跑的吗?没有吗?这显然地位不平等吗?这不很明显的吗?记住了,没有这样。

包括在行政,在公法体系当中,基本都是不平,比如说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人大对它产生的一府两一委,这都地位不平等,很明显的。当然,我提醒大家啊,就是注意一个什么事儿呢?呃,注意一个事儿就是这个,很多是有一种观念,说老师是不是只要一有国家机关参与,就肯定是纵向呃,这是不是呢?

这个不一定,同学们为什么不一定呢?就是关于法律地位的平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是否平等呢?它是一个具体判断,而不能够根据主体来直接粗暴的判断。就是你不能这么简单,把它太简化,不是说一有国家机关参与就一定是纵向,真不一定。清楚了没有?大家知道你你你之所以会觉得你和国家机关的地位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地位不平等,主要的原因在于什么呢?主要的原因在于它可以对你行使权利,对吧?那如果说他在和你打交道的过程当中,

没有行使权利,那就不存在这个话题了,我经常打一个比比方,大家一听就知道,比如说城管在上班儿的时候。呃,他这个穿着制服去这个管理小商贩,小商贩要不要怕他呀?没问题,要吧,那我穿着制服,我对你行使管理权当然怕了,但城管如果下了班儿以后脱了制服,换上这个便装,然后到市场买菜,

小商贩要不要怕他?呃,就不需要排它了。能能明白吧,就不需要怕它了,那为什么就不需要为什么穿着制服就怕不穿制服就不怕呢?呃,我经常讲,因为制服意味着啥?诱惑是吧?意味着什么诱惑呢?公权力的诱惑,当你穿着制服以后呢?你就是在行驶那个公权力,而你脱下制服之后呢?

你就没有这个公权力对你的加成了。能不能明白是公权力让我们觉得不平等,而不是那个人天然就比我们高?都是个普通人,谁都一样,看到了没有啊?是这样的,我们人民需要敬畏的是公权力本身,而不是公权力。机关或者掌握公权力的人。公权力本身值得敬畏,公权力机关恰恰值得防备,公权力本身当然值得敬畏了,因为公权力源自于人民,人民敬畏公权力就是在敬畏自己当初的选择。

清楚了没有?因为你的权利来自于人民的赋予嘛,它是一种自尊的范畴,但是公学力机关却值得防备,因为公学力机关并不天然的,当然的掌握公权力,它是人民赋予的权利,那就意味着。你是公仆,我赋予你权利,是为了让你为我服务的,人民是主人,主人对仆人有防范之心,这不是很正常的吗?要防止它滥用权力。

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呢,公权力机关值得防备,公权力本身才值得敬畏,这就意味着当你在和公权力机关打交道的时候,关键看有没有公权力这个因素的接入,如果有,往往不平等,如果没有,那就是个。平等的我经常讲,政府到市场去搞采购,和你到市场去买东西有本质区别吗?没有啊,

只不过他要的量比较大。清楚了没有?你要的量比较小,你可能比较QQ搜搜的喜欢砍价,政府呢,比较豪气,不怎么砍价,或者往高了砍价。看到了没有?但是本质上它仍然是一种购买行为,它不是一抢东西,清楚了没?这样啊,好横向和纵向它的核心在于地位是否平等,平等的叫横向。

不平等的叫纵向。再往后走,第三个的话叫做单双多单向双向和多向,这个你们学过民法应该很好理解了,什么叫做单向法律关系呢?注意指的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我没有说不对应啊,权利和义务肯定对应是不对等呃,怎么叫做不对等呢?就是权利人,他只享受权利,义务人就只履行义务。权利的享受不需要支付对价,义务的履行呢,

也无权要求对方支付对价,这就是所谓的。呃啥呢?就是所谓的单项。就只享受权利,只履行义务的这种类型的能明白,只享受执行义务的,那这个比有这种好事儿呢,只只享受权利,只履行义务,有有有没有这好事儿啊?有啊,只不过不太多啊,但是也有最典型就是你民法当中讲到的什么呢?呃,

这个不附条件的赠与,看到没有?那在这个不附条件的赠与当中呢?权利人就只享受权利,义务人就只履行义务,看到了没有?它就是单向。啊,那么什么叫做双向呢?双向就是权利和义务呢?正好对等了。啊,就是对等互换了,就是权利人之所以享受权利呢,是因为人家履行义务了,

而义务人他之所以愿意履行义务呢,是因为他想要未来去享受权利。呃,能懂我意思吧?呃,这是互换呃,最典型的双向法律关系,就是大家听过的那个买卖,这是最典型的吧?买方的权利义务卖方的权利正好是对等价互换的状态。那啥玩意儿叫多项法律关系呢?多项法律关系呢?跟权利和义务对不对等就没就就没有关联了,就没关系了,多项法律关系呢?

它指的是呃三方以上主体,就是说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三方以上。起了没有?比如说我邱正海,岳鹏工程师,我们几个人,比如说合伙签了个合同,看到没有?这就是典型的多项,因为有四方主体了嘛。能不能明白是这样,那再比如说大家考上以后考上以后,你毕业以后你找工作呀,找工作以后呢,得签几方协议呀?

三方协议啊,你大学就就就是你学校和用人单位,这不是三方吗?看了没有三方协议吗?这也是多项。只要是三方以上就是多,我在法理学当中,包括我课堂当中所说的以上以下一般都是包含本数的,就符合我们一般的习惯,能明白吧?包含本数。三方以上就包含三方。清楚了没?也包括大家这个未来进入到体制内,体制内的工作不是经常调来调去的吗?

人事调动也是原来在公安局,现在调到检察院了,那就是有原单位,有新单位,还有被调动的公职人员本身本人。就这样,大家在看国际新闻的时候,是最有典型的最最最有这种感觉吧,有有双边会谈,就两个国家在那谈。还有多边会谈,多边会谈就是一堆国债,在那谈嘛,什么叫多三方以上吗?看到了没有?

这样好总结一下单项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不对等。双向法律关系对等。多项法律关系,三方以上主体。清楚了吗啊,这样。再往后走,第四个叫第一和第二。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区分的关键在于哎,首先你得明白一件事儿啊,既然我们都说第一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了,那就意味着起码得有几个法律关系。

起码得有两个,你一个你怎么区分一一和二呢啊?起码得有俩就在两个相互有关联的法律关系当中啊,关键看它的独立性。这个词儿要记住啊,独立性。呃,就是看这个法律关系的存在呢,有没有独立性?如果一个法律关系的存在有独立性,这个法律关系存在它不以其他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它可以独立存在的。就是主法律关系或者第一性法律关系,反过来讲呢,如果说一个法律关系的存在没有独立性,

这个法律关系要存在,它必须要以其他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和前提,那就是从法律关系。这是第二性法律关系,就是你民法当中讲到的主从嘛。比较典型的主从关系体现,为什么呢?合同和担保没问题吧啊,就债权债务和担保嘛,那担保法律关系,它就是要依附于另外一个呃,这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因为你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债务履行,如果。如果你所担保那个债权债务不成不成立,

那你这个担保就没有意义了,无保可担,这就是典型的第一和第二,当然在做题的过程当中呢,我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更加粗暴的做题标准,可以把那个划上,或者说你直接写。一遍吧好吧,叫做调整一保护二。调整一,保护二。呃,是先写上,我待会儿给你解释,调整一保护二实体一程序二呃,

就是把那个二和三呃,这两个就是给它。呃,精简一下,方便你后续复习。调整一保护二实体一程序二好,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意思呢?就是两个相互有关联的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的关系啊,一般来说那个调整是第一性的保护,一般是第二性。为什么会得出这么一个很奇怪的结论呢?很简单,我问大家啊,我把这个手机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首先我问大家交易手机这个行为是个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呢?合法行为这个毫无疑问,这个买卖合同是个调整性法律关系吧,这是OK的,但是假如说你把钱给了我以后呢?我不给你手机,相当于说我干啥啦?违约了吧?那又紧接着导致了一个违约赔偿关系,那违约赔偿关系是基于违约行为产生的,它肯定是什么性呢?保护性的没问题吧?那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合同,有没有违约?违约违约是对合同约定的违反,

现在连合同都没有,你违啥约根本就无约可违啊,说合同是第一性的,违约是第二性的,我和你之间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我和你之间就不可能有违约赔偿的问题。能不能明白是这样的,所以说呢,合同是第一性的,违约是第二性的,而合同是调整违约是保护吗?调整一保护二啊。能不能反应过来啊?第二个的话呢,叫实体一程序二就是两个相互有关联的实体法律关系和诉讼就程序法律关系,

那一般来说呢,那个实体关系是第一性的。那个诉讼或者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比如说我问我说我,我说我要到法院起诉你违约,我到法院起诉你违约的前提是啥?我和你得有约在先啊,我和你都没有这个这个什么呀,约定我和你怎么去起诉违约呢?不可能的,听到没有,我说我要法院起诉你返还我的手机。我我我到法院起诉你返还手机的前提是我对得对那个东西得有所有权,我都对那个东西没有实体权利,我怎么去请求法院保护呢?

诉权本来就是一个救济性的,保护性的权利嘛,清楚了没有?那你如果实体权益都不存在,我就没有保护的对象。再比如一个男的,一对一个女的说,说到法院起诉,跟你离婚,一男一女,想要有离婚诉讼的前提是双方得有婚姻关系,没有婚姻关系怎么起诉离婚啊?说实体一保护2 OK不OK啊,实体一保护二啊好了,这是第一和第二,

大家注意它一下,第五个叫绝对和相对啊,这个比较简单。所谓的绝对和相对法律关系呢?这个主要看的是听清楚啊,叫做义务主体的特定与否?不是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我们这儿说的义务主体,如果义务主体是特定的对象,那叫做相对,如果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那就是绝对。哎,大家听说过了,物权关系是或者物权是绝对的,

债权是像听说过吧,那为什么物权关系是绝对的呢?很简单,我对这个手机享有所有权,没问题的。那谁是义务人,谁不能够侵犯我对这个手机的所有权呢?我以外的其他所有人学了没有这义务主体就不特定嘛,叫绝对,但是呃,合同或者债权就是相对的,那我和你之间呃签订了,比如说借款合同,我借了你。500块钱,

那意味着你作为权利人,你只能够对谁来主张债权呀?你只能对我来主张能懂我意思吧?义务人对你来说是特定的,这就是相对。所以它的基本结构你可以看到吗?绝对就是某个人对一切人,一个是某个人对某个人。看到了没有呃,是这样。绝对法律关系义务主体不特定啊,如果是相对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特定,你就记住那个例子,物权绝对债权相对就完了,或者合同相对啊。

最后一个的话呢,就是基本普通与诉讼这个法律关系,它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呃,就是关键看的是这个法律关系呢?它它不是建立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吗?它关键看的是这个法律关系,它建立的规范基础是什么?如果这个法律关系建立的规范基础是依照宪法来建立的,那叫基本法律关系,就宪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叫基本法律关系,我们后面本身就会讲宪法嘛,你会知道。它涉及到呃这个国家机关,国家机关的关系,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国家和公民的关系,听到没有,国家整体和少数民族的关系都是一些比较宏观的基础的关系,叫基本法律关系,就是依宪法建立的。宪法上的关系,那什么叫做普通法律关系呢?宪法以外的依照宪法以外的所有的普通法律建立的法律关系,叫做普通法律关系。看到了没有?依照宪法规范以外的普通法规范建立的,叫普通法律关系最后一个的话,叫诉讼法律关系,就是依照诉讼法建立的呗,

这诉讼法律关系是最好判断的,因为诉讼法律关系当中肯定有一方是谁。啊,我不管你是公诉还是民诉,你肯定有一方是法院因为诉讼嘛,是法院来行使审判权,能明白吧,肯定有法院的参与审判方啊,是这个最好判断。好了,这个问题基本普通诉讼,基本依照宪法建立,普通依照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建立诉讼呃,或者说程序是依照诉讼法建立的。其中肯定有法院这个很简单了,

好,我们这儿说到了普通法对吧啊,就这个这个我就补补一个问题吧,就很多学做题过程中可能也体会到了,应该说普通法这个词儿啊,我们在呃。我们在课堂当中用的是比较多的。呃,事实上你在做题过程当中,你会发现它的语境也非常的复杂,那这个普通法到底意味着啥呢?这啥玩意儿叫普通法呢?注意在不同的语境下,这个普通法呢?它的含义是呃,

完全不同的。能明白吧,那么我们一般来说呢,普通法的使用一般来讲有。有四个语境吧,应该说第一个和根本大法宪法相比,其他一切法都是普通法。能明白吧,跟宪法相比,民法,刑法这都是普通法第二个跟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基本法律相比。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搞的那些具体规定,都叫做普通法。全国人大不是搞基本法吗?全国人大常委会搞基本法律以外的一般法就也也是个普通法。

第三个的话呢,就是我们听说过一句话,叫做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对吧?就是特别规定是优先于普通规定的说,相较于特别规定而言,那个一般规定也叫做普通法。记住了,没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有的时候也被表示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普通法就是普通规定嘛,一般规定嘛,而特别法就是特别规定喽。最后一个普通法的使用场景呢,是在英美法系之下,

相较于那个后期的那个判例,就是横屏法而言,早期那个老判例也叫普通法。清楚了,没有说你当才说到普通法,这这这时候呢,你得能够知道它是在说啥,在不同的语境下,它的含义完全不同。跟宪法相比,跟基本法相比,跟特别法相比,和跟横平法相比,普通法的意思都不一样的。清楚了没有?

所以说大家有的时候要学会结合语境来判断它啊,好这个整个法律关系的第一节概述,咱们就说完了,接下来我来举个例子,咱们把这个分类问题挨个捋一遍好吧?听清楚啊,我把手机卖给你了,我把手机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这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第一调整和保护。调整调整法律关系吧。基于合法行为产生嘛,第二,

横向还是纵向?横向,单向,双向还是多向呢?双向,第一还是第二呢?没法说是吧,因为第一和第二起码得有俩对吧,但一般来说实体关系调整关系一般是第一性啊,这个对对,但是不太精确。呃,第五个绝对还是相对呢?合同嘛,当然是相对的啦,

我和你是特定的人,没问题吧?最后一个基本普通还是诉讼呢?这当然是个民事法律关系了,那当然是普通喽。那么呀,它还达不到宪法关系,这个层层面好,这就是法律关系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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