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6|回复: 0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224

回帖

23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35338
发表于 2026-10-21 02: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文档预览(前五页)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_01.webp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_02.webp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_03.webp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_04.webp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_05.webp

二、文档内容简述: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温故知新
违法行为根据对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几种?
(1)乙、丙两人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各处以200元罚款。
(2)甲把乙的手表摔坏,经保修部门检查,乙的手表受损,价值1000元。
(3)甲拦路抢劫乙并把乙打伤,经鉴定,乙多处受伤,脾脏破裂。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两种,对社会危害相对较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对社会危害严重的是犯罪行为。
判断下列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温故知新
11.2犯罪与刑罚
第四单元 第十一课  远离违法犯罪

自学导航
阅读课本P96-99页的内容

思考:
1.视频中的行为属于哪一类违法行为?
2.他们的判决依据的是哪部法律?
3.这部法律有何作用?
4.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是?
5.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行为具有怎样的特征?需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决定对孙兴被判处死刑
小组讨论3分钟,每个小组要有一名记录员记录观点,然后指派一位同学代表本组发言。


探究与分享1
课堂笔记
(定罪、量刑)
刑法是判断一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根本依据。
刑法明确了罪与罚。
课堂笔记
(1)含义:


(2)特征: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行为一: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陈某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或者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1)对比分析上述行为,小组合作完成下面表格并展示。

轻微伤害
严重危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法
行政处罚
刑罚处罚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探究与分享2
(2)为何两个行为类似,但性质不同?

(1)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15岁的学生林某使用言语威胁、搜身、殴打等方式,强行向几名中学生多次索要财物,一年内共计索得三千余元。
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如果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敲诈勒索,将构成敲诈勒索罪。所以林某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量刑规定,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有所不同。如果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探究与分享3
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
课堂笔记

刑罚的种类:
主刑
附加刑
人民法院





管制
拘役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注意】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的区别:
拘留、罚款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拘役、罚金适用于犯罪。
对犯罪人权益的限制或剥夺
只能独立适用
既可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
不关押,但限制自由,人民和群众监督改造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

  不关押,但限制人身自由,依法实施社区矫正,人民群众监督改造
关押在看守所



监狱



刑罚的种类: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和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罚的种类:
管制: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适用于贪利型犯罪,如走私、贩毒等。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多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金融诈骗罪等。
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国境。
主刑
附加刑
知识拓展
知识拓展
拘留、拘役与罚款、罚金的区别: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 —— 刑    罚—— 刑事违法(严重违法/犯罪)
驱逐出境:刑罚中的附加刑,适用于违反刑法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限期出境: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入境管理法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没收财产:刑罚中的附加刑,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违法所得予以强制性剥夺。
知识拓展
考考你
“刑法”与“刑罚”相同吗?
刑法:刑法明确了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法律)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处罚方法)
只对犯罪分子适用
“刑法”与“刑罚”的区别

“犯罪”与“罪犯”的区别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余华英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虽有坦白情节,但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思考:一审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主刑
附加刑
附加刑
活学活用,你是法律小判官
16岁的中学生王某,多次在校外聚集社会青年,抢夺学生财物多达1000多元。最终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
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王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结合材料说明判定理由。
答: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
理由:他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抢夺他人财物1000多元,情节严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触犯了《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
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
所以他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以案说法
活学活用,你是法律小判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析情境中人物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情境一:
齐某撬开他人小轿车车门,盗窃车内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活学活用,你是法律小判官
生活观察

情境二: 马某要求中途下车被拒绝后,抢控公交车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析情境中人物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情境三:
  汪某将一件禁止出口的青铜器出售给一个外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析情境中人物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汪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以案说法
假如你是目击者,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的你会选择管还是不管?
你知道哪些与违法犯罪份子斗争有行之有效好方法?
探究与分享4
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更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课堂笔记
未成年人见义智为的原因
心智尚未成熟
体力不具优势
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违法犯罪
知识拓展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常见方法  
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
虚张声势,与违法犯罪分子巧妙周旋。
记住违法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
了解违法犯罪分子的去向。
保护好作案现场。
见义勇为见义巧为见义智为
知识拓展
    赵某听到女邻居邹某家中传出谩骂和殴打声,便前去查看,发现李某把邹某摁倒在地,殴打其头部。赵某立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某,致李某倒地。李某起身后欲殴打赵某,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朝李某腹部猛踩一脚。看到李某无法起身后,赵某离开现场。经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于重伤二级;邹某面部挫伤,伤情属于轻微伤。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赵某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探究与分享5
你从这个案例中得到什么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ー条第一款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知识拓展
11.2犯罪与刑罚

1.刑法的作用、内涵
2.犯罪的基本特征
3.刑罚的含义及其种类
面对犯罪行为,我们要敢于斗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更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有勇有谋地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怎么做

4.如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1.犯罪行为最本质的特征是     ,应承担      法律责任。

    A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
    B 触犯了刑法       刑事
    C 严重社会危害性   行政
    D 触犯了刑法       民事     
A
2.虞城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借媒体记者身份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下列对李某某所受的刑罚的说法,认识不正确的有 (  )

A.有主刑,也有附加刑
B.有期徒刑属于主刑
C.罚金属于附加刑
D.李某某所受的刑罚都是附加刑     
D


3.  (2024:山东聊城.中考真题)
       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述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
①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属于刑罚中的主刑
③本案被告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
④在法治社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D
感谢您的观看

11.2犯罪与刑罚(教学课件)-(统编版2024).pptx

58.07 MB, 下载次数: 0

售价: 2 金币  [记录]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5432教案网 ( 蜀ICP备2022024372号-1 |川公网安备51152402000101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11-1 14:08 , Processed in 1.470737 second(s), 3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