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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2]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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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T预览(前五页)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1)_01.webp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1)_02.webp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1)_03.webp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1)_04.webp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件1)_05.webp

二、PPT内容简述:

        当身陷诉讼活动之中时,总会遇到委托代理人、辩护人,庭审中要不要申请回避,没钱打官司怎么办等问题。说一说:关于诉讼权利你了解多少?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1 七月 2026
【课标要求】
1.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
2.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
        科学精神: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理解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法治意识:通过学习,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
        公共参与: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
议题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句法律谚语的理解。赵某的回避申请为什么被法院驳回?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
回避申请的决定。


⑵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个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人民陪审员王某虽然在孙某就读的中学教过书,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退休,二人并不认识,这没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被法院驳回。
⑴宋朝太尉高俅为了一己私利而对“误闯白虎堂”的林冲进行审判。高俅既是法官,又是案件的当事人,是典型的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结果林冲被判刑,正义被践踏。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就是指法官的中立性,实行申请回避制度,法官才能公正审理裁决,实现公平正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诉讼权利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对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依法予以追究,特权与歧视都不被允许。
   想一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诉讼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张亮与何芳系邻居,2016年11月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亮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芳,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芳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亮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芳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
       2017 年1月,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亮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亮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亮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对此他追悔莫及。
●张亮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他在本案中的哪项基本权利?
案例:
   张亮在本案中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上诉期超过 15天,判决已经生效,因此张亮在本案中丧失了上诉权。
点评: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阅读教材P89,梳理知识。
例题1: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李某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①③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李某不能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②说法错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④说法不符合题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知识拓展】
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注意: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③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阅读教材P89,梳理知识。
【易混易错】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判断】以下观点对吗?
(1)律师在参与诉讼时称谓是一样的。
       


(2)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3)接受法人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律师的诉讼业务。       


(4)在刑事诉讼中,控、审双方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责任当事人进行诉讼称诉讼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帮当事人诉讼称诉讼代理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律师只有参与诉讼过程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是才是诉讼业务。
   在刑事诉讼中,控方是检察院,审方是法院,法庭的审判是中立的。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阅读教材P89,梳理知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的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②意义: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
(1)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2)法律明确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和第31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应当根据其所处诉讼阶段等具体情况,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或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特别提醒】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③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想一想:
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知识拓展】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2:张某与何某是邻居,2018年8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何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在何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张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张某要履行合同的约定。张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正好张某有一桩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两个月以后,他想再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在本案中,张某失去了(  )
A.上诉的权利       B.申诉权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A
【解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本案中张某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判决已经生效,因此失去了上诉权。故答案选A。
【知识整合】
全面理解三大诉讼中公民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知识运用】
     独生子小李因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其母赵老太担心法院会把她所有的两套房产查封拍卖,决定马上将房产赠与儿媳和孙子。赠与协议签订后,赵老太听说儿媳在没有和自己儿子离婚的情况下在外“谈朋友”,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协议。
  思考:赵老太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赵老太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例题3: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上诉的权利
  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赔偿损失的权利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解析】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①②符合题意;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此案中,小孙是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③错误;④不是诉讼权利且与题意不符。故答案选B。
B
议题2.寻求法律援助
    被告人张某,男,17岁,2008 年伙同其他4人盗窃10次之多,盜窃范围从惠农区流窜到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盗窃目标主要是摩托车和面包车,张某被指控盗窃价值3789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9年9月1日张某的父母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许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张某父母的委托,无偿担任张某的辩护人。许律师认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只是随同或帮助他人实施盗窃,对盗窃的赃物去向不关注、不在乎、不追求分赃,且属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经辩护律师调查、核实取证,对指控证据不足的部分提出异议,且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落实张某的盗窃数额为15000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
●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张某有何意义?
●张某获得法律援助的依据是什么?
    案情决定了律师不可能有太大作为,但是由于许律师对案情的深入的分析,反复的奔波取证,将公诉人指控盗窃价值37899元降至15000元,终于使法院减轻对张某的判决。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1.我国为什么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阅读教材P90-91,梳理知识。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3.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什么?
4.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范围包括哪些?
5.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是什么?
1.我国为什么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提示】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例题4:李强在校因琐事把同学王刚打成重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父母为下岗职工,经济十分困难。王律师听说此事后,主动提出给李强担任辩护人,提供法律援助。王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的形式是(  )
A.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B.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C.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D.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B
【解析】李强打伤同学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二、寻求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思考:如何理解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依法行政,政府承担的法律援助的责任正是依法行政的体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寻求法律援助
4.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范围包括哪些?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知识整合】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我国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例题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 )
①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④本人不熟悉法律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条件的规定可知,①②③符合题意,④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故选B。
B
二、寻求法律援助
5.法律援助制度的要求是什么?
       (1)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例题6: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
②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③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④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C
【解析】《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即政府是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的对象包括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①律师主要提供诉讼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等)和非诉讼法律援助;
②公证员主要提供公证事项的法律援助;
③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普通非诉讼事项的帮助等简易法律援助。
【知识拓展】
例题7: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哪些人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
①公证员 ②律师 ③基层法律工作者 ④法学博士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解析】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援助。
A
【能力提升】16岁的小刘因涉嫌抢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没钱请律师,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律师受中心指派和小刘父母的委托担任辩护人。他通过调查了解到,小刘为人老实,性格内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况。庭审时,陈律师在辩护词中建议对小刘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认定小刘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1)根据上述材料,回答小刘为什么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有何意义?
(1)根据上述材料,回答小刘为什么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有何意义?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案例中,小刘未成年且因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
     ①有利于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对抗情绪。
     ②有利于及时开导、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给失足青少年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③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挽救,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框架图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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