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7 07:09:38

05.专题02第04节合宪性审查(01)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第四节是宪法运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叫合宪性审查。大家要知道,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咱们之前提过一件事儿。宪法的规定由于相对来说比较笼统和宽泛,那所以说呢,它在实施层面的话呢,就不如下位法的实施那么便捷。换句话说,宪法的实施呢,更多的是通过把。下位法把它具体化以后,

人们的行为通过服从下位法来达到一个对宪法规范的,间接的服从,那这个时候的话呢,就会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传导的效应,什么效应啊?如果人们的行为符合了下位法,而下位法呢,又符合了宪法,那这个时候人们的行为自然就不会违宪,那反过来讲,如果说下下位法的规定呢,本身就违反了宪法的要求。那这个时候如果法律实施的越是严格,法律实施的效果越好,那就意味着人们的行为背离宪法的这个目标呢,

就越远了,那所以说呢,这个核心性审查呢?确保下位法不违宪,这是非常重要的啊,它是宪法实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那么具体来讲呢,它分成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合宪性审查的对象,简单来说就是谁不能违宪。啊,谁不能违宪啊?谁都不能违宪?很简单说,它包括两个东西,

第一个是下位法,就是法律法规,第二个的话就是人们的行为。但是我刚才说了嘛,最重要的是确保谁啊?是确保下位法不违宪,因为人们的行为主要是服从下位法的,因为下位法的操作性更强,那所以说呢,确保下位法不违宪,人们的行为自然也就不会违宪了,那所以说呢,我们的重点主要是围绕下位法来展开的。尽管人们的行为也是需要符合宪法的,那第二个问题的话呢,

就是合宪性审查的一个模式,这个所谓的模式的话呢,就是到底由谁来干嘛呢?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就是个体制问题,就到底由谁来去确保宪法。法不被违反,那么我这个之前咱们说过这个谁掌握和宪性审查的权利,或者违宪审查的权利啊,大家知道这个和宪法的解释权。这个是一个问题,因为你要判断别人的行为,或者说你要判断下位法违宪,它的前提是你首先得说明宪法的意思,或者宪法的要求到底是什么?如果宪法的要求你都不知道,

你又怎么判定别人的行为,有没有违反宪法呢?那所以说呢,和谐性审查的模式和我们前面所讲到的宪法的解释模式,它在本质上就是一回事儿。懂我在本质上就是一回事儿,没有任何区别啊,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如果说一个国家呢,它如果是这个立法机关来解释宪法,那就由立法机关来监督宪法的实施。那如果是由法院来解释宪法,那就是由法院来监督宪法的实施,那如果说你要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那就是由专门机关来监督宪法的实施就可以了。

记住了没有?是这样的好了,这是我们接下来看到的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和前面讲的内容没有任何区别啊,他写的挺多的,但你别害怕啊,因为让你把握的东西其实非常有限。首先第一个的话呢,就是法院模式,那就是司法机关模式喽,大家知道这个模式是源自于哪儿的?源自于美国通过一个判例确立哪个判例呢啊?叫马布里素麦迪逊。这个判例大家要知道,我们之前提过一次呃,

那我现在问大家一个问题啊,就是你觉得这三种模式当中最古老的模式是哪个模式?是司法机关的立法机关的,还是专门机关的模式呢?大家反呃换一种思路想想啊,你看啊,合宪性审查的目的呢,是为了确保下位法不违宪,对吧?那下位法为什么不能违宪呢?因为宪法的地位更高,宪法的地位高,就意味它是刚性宪法国家,那刚性宪法国家一般和成文宪法国家是绑定的。那所以说呢,

哪个国家会有确保下位法不违宪的这个刚需呢?那肯定是世界上的第一个刚性宪法国家,那世界上的第一个刚性宪法国家就世界上第一个成文宪法国家,那就是哪个国家呀?那很自然就是美国了嘛,因为它有这样的刚需,看到了没有?所以说呢,普通法院模式呢,是最早的模式清楚,我意思了吗?我再来把它后头写上三三个,这个四个字吧,最早模式。最早的模式就是美国人的模式就是法院模式。

好了,但是需要再次提醒各位美国的法院享有违宪审查权,这并不是宪法所赋予它的权利,而是通过一个判例,这个判例就是呃,马歇尔的大法官所创立的马西里呃,马布里素麦迪逊。千万记住是马伯里苏麦迪逊,不要记成马西五,苏麦迪逊是吧?可能就是说马西五,苏麦迪逊是吧?这个要注意的是,马布里苏麦迪逊一八零三年的马布里苏麦迪逊案件。当然,

受到美国影响比较大的一些其他国家呢,同样也是这样的模式啊,比如说主要是一些美洲国家,你像墨西哥,阿根廷啊,当然也包括亚洲的这个日本看到了没有?这些国包括这个什么呀?北美的加拿大。它都是这个典型的,这个什么呀,美国的模式,法院模式,那第二个的话呢,叫做专门机关模式,咱们说过了,

专门机关模式就两种,第一种是什么呢?第一种是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再说一遍,四六规定保障五八专章约束啊,那第二个的话就是以德国为代表,但是源自于奥地利的宪法法院模式。因为它源自于奥地利这个和凯尔森相关,在这儿说一个小事小的问题,这个小的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在做题的过程当中啊,这个。考试分析的说法和真题的标准呢,它有了一些区别啊,有些区别这个区别是啥呢?

这个区别就是当我们在说到专门机关模式的源头的时候,大家需要注意,那我们讲的时候呢,是讲到一七九九年的护法院。敬老院对吧?后来衍生出了宪安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但是呢,这个考试分析当中呢,它说到的是这个什么呢?说到的是这个最早的模式呢,是起源于奥地利的宪法法院模式。那这样的话呢,就出现了一个偏差,那这个偏差我们怎么处理呢啊?大家需要去注意,

如果有护法养老院,我们仍然优先选择护法养老院。如果找不到呼唤养老院,那我们就把它定位到奥地利的现有法院,清楚了没有?就是你按照考试分析这个模式呢,做题呢,你你这个做不对题,是咱们优先要保证能够做对题。好吧,最古老的起源,那么如果有护法养老院,那就先护法,如果实在是找不到护法养老院,就把它定位到一九二零年的奥地利的西安法院。

这个知识点过去考过没有呢啊?考过啊,但是考过的时候它给的答案呢是护法元老院,并且这个知识点的话呢,它还不是法考当中呃,不是法硕当中考过法考当中也考过命题人是同一拨儿人嘛。能明白吧,那同一拨人呢?他给的答案呢?都是护法养老院啊,所以说那个考试分析的写法儿呢,又写成了西安法院说这样的话就让人很纠结,那我们的一个基本的立场就是先护法。好吧,先护法啊好,

这是这个问题那呃,这个护法这个专门机关模式呢,特别是宪法法院模式呢,这个考试分析当中琢磨是比较多的,就写的比较多的。我觉得大家可以大概的看一看,了解一下就行了,没必要背,就是考试分析呢,它会相对认可这个专门机关的模式啊,当然这代只代表了命呃,这个写这个书的人,他的一个个人看法能明白吧?那咱们中国大家知道是不是专门机关模式?咱们中国没有专门机关,

能明白吧?没有专门机关,咱们中国是个什么模式呢?咱们中国是一个议会模式,就立法机关模式,由议会来解释宪法,同时由议会来监督宪法的实施。咱们之前说的很清楚嘛,人民制宪,人大修宪,人常解释宪法,人大加人常监督宪法的实施,当然由于人大呢是个会它呢,这个常年处于闭会的状态,所以说这个呃权利呢,

主要是由全人常来行使的。看到了没有?是这样的,当然有学生问老师,那咱们国家那不是有一个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吗?对吧?这个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不叫专门机关吗?不叫那叫专门委员会,那不叫专门机关。换句话说,这个专委会它有没有地位上的独立性呢?没有。它是隶属于全国人大的,那也可以说是全人大全人常的一个下属。能明白吧,

开会期间帮人大处理专门工作,闭会期间帮人常处理专门工作,它呢,是一个专门委员会,但是不能够理解为是一个专门机关。的专门机关,它是应该有独立的宪法地位,并且有独立的这个什么呀,审查权的,而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它自己没法儿撤销任何违宪的法律文件,它只能够向全人大全人常提出什么呢?提出建议,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就是个咨询机构啊,

但是它本身并不是一个专门机关,这点一定要注意啊。好了,那咱咱们中国的模式呢?就是一个立法机关的模式了。看到没有,这是源自于英国的,那咱们中国也是立法机关这个模式呢?它有一个问题,大家不知道听出来没有?这个问题是什么呢?我们说宪法和宪审查呢,它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下位法违宪,对吧?那下位法是谁制定的?

本身就是议会制定的,能明白吧?那议会制定的下位法不能违宪,而这个不能违宪的审查权又归属于议会,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什么结果呀?啊,他就有点儿自己监督自己的这个意思在里头了,看到了没有?首先有一个这么一个问题呃,但是没办法,那我们国家的模式呢,就是这样一个模式,当然它好歹在呃在什么呀,它好歹在理论上是完美的。

啊,为什么是完美的呢?因为大家知道宪法是谁制定的。宪法是人民制定的,没问题吧?那人民制定的宪法由人民的代表来维护它的权威啊,这个从理论层面是OK的啊,是OK的,那老师那如果议会真的违宪怎么办?议会真的违宪的话呢?倒还有人民是吧?人民可以向议会来提出。建议人民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嘛,这么一个模式好了,这是立法机关的模式,

记住咱们中国是议会模式,看到没有,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一个基本的要求。那接下来再往后走的话呢,就是第三个核线性审查的方式,方式就是个方法问题了,那我们在核心审查当中呢?世界各国基本上有这四种模式吧?首先第一个叫做事前和事后啊,它其实就对应了两个了是吧?一个事前一个事后那么这个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它的区别何在呢?所谓的事前审查,指的是下位法在生效之前就由相应的机关对它的核限性来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它没问题,那就放行生效,

如果说发现的有问题,干脆连干嘛呢?干脆连生效的机会都不给,这就是所谓的事前审查。所以说你会发现这个事前审查在这儿,它发挥的一个功能就是什么制啊?啊,就是批准制,你发现没有啊,就是在进行批准,那如果你没有通过事前审查的话呢,等于说干脆我就不批准你生效,它是这么一个意思。那咱们中国有没有需要经过事前批准才能够生效的法律文件呢啊?是有的,

我们后面会看到在咱们中国有两类文件是需要经过事前批准才能够生效的。第一类是地级市的地方性法规,第二类是所有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就所有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它们都需要经过事先批准才能够生效。事前审查,咱们中国有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叫做事后审查所谓的事后审查,指的是一个法律文件,在生效以后。然后呢,后续发现它有核线性的问题,有人提出它的核线性质疑了,

然后呢,进而对它进行的一种事后的纠正,那需要提醒大家事后审查针对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文件。那这个时候就算是你发现它有问题,你能能不能够说我不不批准你生效啊啊,这个显然就因为它已经生效了嘛,就不存在你批准的问题了,所以你只能够进行事后的纠正。这个事后的纠正主要表现为,如果发现它不合法,那就撤销,如果发现它不合理,那就改变。看到了没有?就是改变和撤销的问题了,

那咱们中国有没有事后审查呢?也有我们后面会讲到。所以说呢,事前审查,事后审查,咱们中国都有那么紧接着再往后走,第三个附带性审查和这个第四个宪法控诉我们看一下啊。所谓的附带性审查,指的是司法机关,就是法院。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看到了没有当事人或者司法机关自己呢?发现这个下位法存在核线性问题,然后呢,进而引发对它的审查。

那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附带性审查你看到了它的主体是谁?它的主体是法院,那咱们中国的法院有没有资格审查人大的法律是否违宪呢?没有为什么,没有这个资格呀。因为咱们中国的司法机关,它本身的定位是人大的下属,能明白吧?它是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那换句话说,你作为一个下属,不能够以下犯上。

那咱们中国的司法机关是没法儿有这个审查权的,那么司法机关能够对议会的立法来进行审查,它的前提是立法权,司法权处于平行状态,二者互不隶属,然后呢,相互平行。那这个很明显,它是适用于三权分立的国家,而这个国家呢,主要就是美国看到了没有说司法机关的模式,这是典型的美国人的模式啊,它呢,采取的叫附带性审查。为什么叫附带性审查?

这个附带是什么意思呢?这儿所谓的附带指的是它发生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它是附带于案件审理的。也就说,司法机关不是专门的对这个项位法来进行处理,而只是为了什么呀?只是为了完成对当前案件的审判工作,不得已要完成这样一个什么呢?这样一个附带性的,或者说一个附随性的工作。好,给大家举个例子啊,你比如说司法机关怎么办呢?比如说司法机关正在审理一个这个某一案件,比如说案件a。

法院正在审理案件a正常来说呢,应该用法律b就法律规定b来审理这个案件a就可以了,但这个在审理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人对法律b提出质疑了,说你不能用,它为什么不能用它呢?因为它违宪了。那我问大家,司法机关能不能够这个发现一个文件违宪,然后你还这个什么呀?你还继续适用它呢?你当然不能够助诸为虐了,你都已经知道,或者说他有可能有违宪的风险,然后你还继续用它来处理案件,

那不相当于说你自己也违宪了吗?说这个时候司法机关不得已就要首先。对什么呢?为了审理案件a就首先要对相关的法律b进行合限性来判定,那无非就是两种可能性了。第一种可能性就是发现它其实没危险,那没危险就继续用了呗。那第二种可能性就是发现它违宪了,那违宪了怎么办?我就换其他的法律规定,或者直接用宪法来处理案件,看到了没有?所以说你会发现对法律b是否违宪的判定是?是不是为了专门的判断它是不是违宪?不是,

它是为了服务于最后的案件a的处理清楚了没有?这就是附带,附带就是顺便的意思,在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顺带的。然后呢?或者顺便对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否违宪来完成判定,这是为了完成司法机关的本职工作嘛?啊,是这样的,所以说呢,附带性审查,大家注意,它是美国的模式,法院模式。那再往后走的话,

叫宪法控诉,也被称之为叫做宪法诉,愿指的是当公民的宪法学历,或者发现违宪问题之后呢,直接到宪法法院,或者是专门机关去起诉,由专门机关对这个呃相关的项。法事务违宪来完成判定,那你也听出来了,宪法控诉或者宪法溯愿的前提是什么?你得有宪法法院,或者说宪法委员会这个专门机关去受理这个控诉啊,看到了没有?那咱们中国有没有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呢?没有说这个是法国和德国,

特别是德国的模式。看到了没有?这是专门机关的模式,那所以说这四大方式呢?我们中国有的只有第一和第二事前与事后,然后呢?附带是美国的模式,然后呢?这个控诉呢?它是呃专门机关的模式,特别是西安法院的模式。好了,所以说这个前两个咱们中国是有的,后面咱们是没有的,清楚了没啊这样。

好紧接着再往后走,再往后走的话呢,叫做第四个问题也是这个最核心的一个问题了,就咱们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制度呢?大家核心是把握住几个问四个问题了,其实严格来讲,第一个问题就是合宪性审查的依据。就是为什么下位法不能违宪?这个法律规定这个依据来自于哪儿呢?下位法不能违宪,它的这个依据来自于哪儿?很简单,来自于谁啊?来自于宪法本身的规定。

那宪法当中说的很清楚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能明白吧?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所以说这个依据的来源很简单,就是宪法自身的规定。清楚了没有?很简单,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就是合宪性审查的机关就到底由谁来审查这个下位法不违宪呢?大家需要注意,首先第一,一九五四年的宪法当中。

就已经规定了全国人大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注意啊,最早的五四宪法就规定了全国人大有这样的权利。这个规定呢,我再次强调它从理论上是完美的,因为宪法是人民制定的,人民制定的法由人民的代表来守护它的权威啊,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安排。但是这样的规定呢,在操作层面却面临着非常多的困难,这个非常多的困难就体现在什么呀?就体现在。全国人大有这个权利,可以说天经地义,但是全国人大却根本没有这个时间,

因为大家知道人大开会的时间是非常有限的,一年开会的时间多长时间啊?全国人大一年只开一次会,开会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就是一般就是两个星期十就十三四天,大概就十十二三天,13天上下吧,大概是这样。你想这道理啊,人大就就不干活儿,大家知道,那你想想这个全国人大一年只开会,只开个十来天,那你说地方人大它的开会时间可不可能比全国人大还长呢?那这当然不可能了,

全国人大要处理全国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难道你地方人民的事儿比比比全国人民的事儿还要大吗?这不懂事儿了吗?这就是所以说怎么办呢?它的开会时间只会更短。你比如到了省里头,基本上就是七八天,到了市里头可能就三四天,到了县里头两三天,到了乡人大基本上就是一天到两天。那没有意思吧,一两天的时间能不能干活儿啊?一两天的时间,你干啥活儿呀?代表们好不容易聚一次,

不得喝一顿,我经常讲那第二这个这个这这这喝完醒醒酒基本就该散会了,看到了没有?说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干活儿,那所以说呢,人大不干活儿,这是个基本的原则,好,我们既然都。说到这个程度了,我就把它捋捋完了算了好吧,我们说人大不干活儿,那怎么办呢?人大你没法儿,一直开会是吧?

开会的时间很有限,是说不能够说什么工作都一直由你来处理,这个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大家知道你人大闭会期间不能够保证没有事儿发生啊。能明白吧,就像我们经常说的,领导不能天天去单位,但是这个事儿需要有人处理,那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什么呢?有一个给领导值班儿的,那这个给领导值班儿的人叫啥呢?就是所谓的常委会了,看到了没有?好,我们把这事儿捋捋啊,

首先就是人大的工作的套路,首先大家知道咱们中国总共有几级人大呢?咱们中国总共有五级人大,大家记住人大的五三四五规律,叫做五级人大,四级常委,专委三级秘书长,什么意思呢?人大是五级国省市县乡。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是只有四级国省市县,然后呢,如果是人常当中的秘书长,也包括政府当中的秘书长,只有三级国省市依次递减就行了。五级人大四级常委,

专委三级秘书长,人大是五级哪五级呢国?省。是。线还有箱啊。清楚了没有?那人大我说了吗?不干活儿,那不干活儿的时候怎么办呢?那就在闭会期间得搞一个啥呢,给他值班儿的,给他值班儿的这个机构叫啥啊?叫常委会,所以得搞一个常委会,这儿也有常委会。

这儿也有常委会,这儿也有常委会啊,都都常委会,常委会值班儿,老师那乡你怎么不写乡没有常委会吗?我们说了吗?五级人大,四级常委专委吗?乡没有常委会,那乡怎么办呢?我们待会儿再单说它好吧?好,这是这个什么呀?这是人大的呃,设置常委会来给他值班儿,

那么设置完常委会以后呢?表面上看起来这问题就解决了,对吧?说人大不开会的时候呢,就常委会给他值班儿,然后呢,处理各种日常工作,人大开会的时候呢,再去亲自处理相关的问题,但是这个事儿其实压根儿没解决。为什么这个事儿其实压根儿没解决呢?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啥呀?因为常委会听清楚啊,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它本质上也是个啥?这玩意儿在本质上它也是个会同学们,既然也是个会,那就意味着能不能一直开,不可能常委会呢?确实它呢,要值班儿,要处理各种日常工作,它开会呢,也确实要更频繁一点儿。它不是一年开一次,它是多长时间呢?它是俩月就开一次,

就一年开六次,但是我经常讲,哪怕你一个月就开一次会,你总是有闭会的时候吧,那在闭会的期间这个工作不就又没人做了吗?说这个时候呢,相当于说给领导值班儿的人也没法儿,天天去单位,那这个时候我们就有必要给值班儿的人再找一个。值班儿的值班儿的清楚了,没有给值班儿的人,在值班儿的人,那么这个给值班儿的就是值值班儿的,值班儿的就是给给常委会值班儿的这个机构叫做什么呢?中央就叫做委员长会议。

在常委会不开会的时候,只有委员长会议来处理常委会的各种一般工作,那么当然中央叫委员长会议地方还能不能叫委员长会议啊?地方当然这个名称上就要区分啦,地方就叫什么会议呢?就叫主任会议。地方叫不能叫委员长了,叫主任会议看到了没有?就是大概道理是通的都是给常委会来处理各种日常工作,中央叫委员长,地方叫主任,这个其实你倒没必要写,因为我后面会不停的出现这些机构嘛,是吧?好,

那么这样的话呢?常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各种工作,其实也就有了安排了。但是我刚才给大家说,我说人大不干活儿,对吧?很多学会觉得说老师不对呀,这人大人家在开会期间不是要干活儿的吗?为了把这个事儿说透呢,我可以说的极端一点儿,人大其实在开会期间都不干活儿。为什么这么说?咱们以全国人大为例,全国人大呢?是全国人民的代表大会,

对吧?那么它的代表人数有多少呢?我们后面会知道它有将近3000个代表,常年是2900多。你可以想象有三将近3000个人在一个大房间里头开会。记了没有?并且开会的时间呢,非常紧凑,那你觉得如果这几千个代表在大会堂里头开会,没有一个组织者的话,你觉得人大的工作能够正常的推进吗?是不可能的,这不可能说这个代表几千个人是吧,然后他干这个,其他人干另外的事儿,

然后呢,代表这个这个呃,山东代表团要要要关心环保问题,湖南代表团要关心财政问题,看到了没有?大家在那儿,这个没有一个组织者,然后呢,各自为政,你不用说你开十来天会,你就开一年会,啥都讨论不出来。那换换句话说,在人大开会期间,关于代表工作是需要有一个什么的,

是要有一个组织者的,或者说一个主持人的,然后呢,由他来安排人大今天干啥明天干啥,这些代表干啥,其他代表干啥?它得有一个安排的人或者组织的人,那么这个在人大开会期间负责各项工作安排和组织工作的机构,我们把它称之为叫。主席团。所以说实际上呀,在人大开会期间,是主席团在真正的负责处理和安排各种工作这儿,这儿省的市的县的都一样。清楚了,

现在能够明白,我说为什么人大不干活儿了吧,因为人大在开会期间实际上是谁在干活儿啊,主席团,然后呢,闭会期间是常委会,而常委会当中真正处理各种工作的就是。委员长会议或者地方叫呃主任会议,所以说你可以理解为咱们中国的人大呢,就是一个俄罗斯套娃体系是吧,一层套一层套到里头那个芯儿就是最忙的人。听到没有,就是它来真正的处理各种工作。那我刚才给大家说了,开会期间主席团干活儿,

闭会期间常委会干活儿,常委会当中是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干活儿,我问你一件事儿,干活儿与否?或者谁在干活儿这个事儿重不重要?谁在干活儿?这个事儿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一个机构的工作是由。他来负责安排和负责具体处理的,这个其实严格来讲就已经不是在干活儿了,同学们这个其实严格来讲,它就是在干嘛?其实严格来讲,它就是在掌握这个机关实际的权利。

什么是领导权,领导权就是安排机关事务的权利。能明白吧,大家以后在单位上班儿以后,你知道领导起的工作是什么,领导起的工作不就是组织协调工作吗?说你干这个他干那个,这就是一个安排工作的权利。真正的权利就是给这个机关的权利来安排的权利,这才是权利当中的权利,才是权利的核心。所以说谁在干活儿,谁在安排各种具体的工作,就意味着谁掌握了这个机关的实权,谁说了算。

说你听出来了,人大开会期间,主席团在处理各种工作,说白了就是开会期间谁说了算?主席团闭会期间这个工作交给了常委会,那就意味着闭会期间谁说了算?常委会,而常委会当中真正安排各种工作的,叫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所以说在常委会当中,你应该知道谁才是最有权利的人。就是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能明白吧啊,他们可不是说大家理解的小兵小将,他们是在给这个机关安排工作安排的权利就是核心的权利。清楚了没有?

是说你知道在人大开会期间,主席团说了算,闭会期间常委会说了算,常委会当中真正说了算的,最有权力的中央叫委员长会议,地方叫。主任会议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实践当中,实践当中什么呢?主任会议啊,不主任会议主席团和委员长会议。包括地方人大的主席团和主任会议的成员基本上是一拨儿人。就是知道啥意思了吧,就是一同一拨人,但是怎么办呢?

有两个身份,开会期间他以主席团的身份来发号施令,然后呢,闭会期间他在常委会当中以委员长会议,或者说主任会议的名义来发号施令。听了没有人是一样的,只不过名称发生了改变,他们是这个就是就是咱们中国议会的老大了,其实说白了,听到没有,这是非常厉害的啊。好,这个问题明确了,那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乡,那这个乡居然说到这个程度了吗?

乡乡人大在开会期间谁管事儿啊?唉,主席团。记住,只要在人大开会期间,都是主席团管事儿,能明白吧?那老师乡不是没有常委会吗?没有常委会咋办?很简单,乡没有常委会呢?那它的主席团就辛苦一点。那么,开会期间,主席团存在闭会期间,

主席团不解散,继续存在在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人大乡人大的一般工作。看到了没有?道理是通的,只不过正常来说呢,这个你像县以上的人大呢,开会期间主席团闭会期间这个活儿呢,就交给谁了,就交给常委会了,但是乡你没有常委会说你的主席团呢,就可以理解为是开会,也有闭会,也有。看到没有,开会找他啊,

闭会还找他那主席团说啊,这个开会我找我闭会也找我这个我我忙不过来了,怎么办呢?或者说我想歇一歇,那怎么办呢?他呢?就不能够推给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了是吧?他就只能够推给谁呢?乡人大的主席团当中有两个固定的职位,叫主席或者副主席,他就只能够推给主席,副主席了,就交给个人了。简单来说。因为乡里头的工作啊,

它也比较简单嘛,说推给个人倒是也能够应对清楚了,没有道理是通的嘛,都是把这个工作往外推,只不过正常的人大是开会推给主席团,闭会推给常委会,常委会推给委员长会议或。或者主任会议而到了乡里头呢,是开会推给主席团闭会还是推给主席团,主席团实在是扛不住了,就推给主席或者副主席。说清楚了没有?这是整个人大工作的一个基本的套路,好,这是这个问题啊。

唉,咱们说到哪儿的时候,我们开始说这事儿了啊。啊,对,我们说到这个,说到这个常委会,说到人大不干活儿了,对吧?说全国人大呢,掌握这个权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怎么办呢?但是它呢?这个。却并没有这个时间,

所以说这个监督宪法实施这个权利啊,最好由谁来行使啊,最好其实是由全人常来行使,能明白吧,这样的话呢,全人常他能够在闭会期间,然后呢,能够常态化的维护宪法。法的最高权威说,后续呢,我们的宪法就经过了这样的调整,怎么调的呢?七八解释,八二实施七八年,给了它解释权八二年又进一步的加,

这个加强了它宪法监督呃,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说我们中国的宪法监督呢,其实主要就是由全人常来完成的,我说清楚了,没有说第一个依据宪法的规定,第二个机关是全人大全常,但其实主要就是全常,因为人大没时间。看到没有,人大不干活儿啊,然后呢,紧接着再往后走,那我们现在明确了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全人常了,那接下来我们就要看这个程序到底应该如何启动呢?

这个启动这个对下位法的审查程序,这个大家注意非常重要。它基本上分成呃,这几个方式,第一个方式就是主动审查,我们之前不是说过吗?下位法的制定机关在制定完下位法以后,应该自公布之日起的30日内报备给相应的主体。看到没有?那其中全人常呢?就是一个什么呢?集中的接受报备的机关,那么换句话说呀,这个项位法在报备到全人常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它的工作机构包括呃,这个全国人大的专委会,因为专委会呢,它是开会帮人大,闭会帮人常嘛,闭会期间就受人常领导了,说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呢,就可以对报备到全常的法律文件。来进行主动审查。看到了没有?主动什么叫主动审查?没有经过任何人的提醒,然后呢,主动的对报送过来的文件去进行检查,看它有没有核心性问题,

清楚了没有,甚至还可以干嘛呢?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检查,什么叫做专项检查呢?就是专门针对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个方面的问题来进行检查,进行集中检查,比如说全人常在这个审查过程当中发现环保类的法规违宪问题比较突出,那就干嘛呢?那就专门的针对环保类法规。来进行集中审查清楚了没有?那如果说有一天呢,全人常发现,比如说山西,或者说或者说湖北这两个地方报送过来的地方性法规呢?

规范性程度不高啊,经常会有危险问题,那就可以干嘛呢?专门的针对湖北或者说山西这两个文件呃,这两个省的这个呃,这个地方性法规来进行集中的审查,这儿的专项审查其实就是集中处理。能明白吧,但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主动开启的,主动的对报送到呃,这个全长的法律文件去看它有没有问题,这叫主动。那大家知道有主动就有什么动啊啊,就有被动这个所谓的被动指的是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没有发现这个下位法有问题,

而是被别人提醒之后才发现它有问题。能明白吧,是经过别人的提醒之后才开启的审查程序,那么这个提醒呢?大家需要注意它的核心问题,就是谁能够提醒以及提醒到底有什么样的差异。那谁能够这个提醒或者提醒有什么样的差异呢?总共有两种,第一种叫提出审查要求,第二种叫提出审查建议啊,这两种啊,再说一遍,第一个叫提出审查要求。第二个叫提出审查建议。大家知道,

在法律当中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这两个词儿,它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它的含义怎么一个不同法儿呢?大家注意,如果是要求,意味着啥?要求是必须考虑的,能明白效率比较高,那如果是建议的话呢?简单来说呢,就等于没说了,就是建议你提出建议,我得考虑一下,我斟酌一下,我觉得你的建议有道理,

那我就。处理一下,那如果觉觉得你建议没道理,那就算了,看到没有,总之一句话要求必须考虑建议等于没说就这意思。那显然要求的待遇更高了,那谁能够向全人常提出审查要求呢?这就涉及到一个今年立法法的一个呃,它的一个修改谁呢?中央政府,中央军委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简称两央。最高法最高检简称两高国监委和省人常简称兼省常两央两高兼省常。看到了没有?你看见两央两高了,

你肯定能够想起来国监委啊,因为一府两院一委是啥的。是平级的,那凭什么他们有这权利,我没这权利,这当然不合适了,说两央两高监,这是监是国监委审常就唯一一个地方机构就是省人常。两央两高兼审查能够向全人常提出审查要求,针对可能违宪的什么地方性法规啊,什么自治条单条例啊,什么行政法规啊,看到了没有,针对可能违宪的下位法,向全人常提出审查要求。

要求一旦提出审查要求,以后怎么办?就得当回事儿的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就得开启这个审查程序,把它交给各个专委会来开出呃开始审查。再强调一遍,两央两高监审常提要求,那老师谁能提建议呢?那很简单了,那就其他人呗,两央两高监审常以外的其他主体能够提出建议,建议的话就等于没说,我得先研究一下,我觉得有必要的时候再提交给。给谁啊?再提交给各个专委会来,

具体的开启审查程序清楚了没有?总之这是被动被动分成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清楚了没有审查要求,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那今年的话呢,又增加了第三个洞,第三个洞叫什么呢?你看啊,前面的是被动分成了审查审查建议嘛,对吧?有主动被动,今年还增加了第三个叫做什么呢?叫做联动呃,啥玩意儿叫联动呢?这个所谓的联动呢,

它其实大家可以理解为就是一种信息的反馈和移交机制,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啊,你比如说针对行政法规可能存在的违宪问题,大家知道。我们正常应该是向谁提啊?不管你是提审查要求,还是审查建议,都是向全人常提,没问题吧?但是假如说你针对行政法规的这个什么呀,这个这个你认为它有问题,你不是把这个审查的要求或者审查的建议提交给这个全人常了。而是把它报到最高法了。那我在这最高法有没有这个资格审查行政法规啊?它没这个资格,

但是最高法如果接到这个什么呀?接到这个审查建议以后,他没有这个资格处理,但是他能不能说啊?这个这事儿不归我管,这个我我接到也也当没听见,行不行啊?不行你得干嘛?我们今年说有一个联动审查机制,对依法应该由其他机关处理的问题应该及时的移交给有关机关处理,知道啥意思了吧?这就是所谓的联动,本来应该向全人常提,结果提到了最高法。最高法呢,

也不能够假装没看见提给最高法了,你没有权利处理是一回事儿,但是你向全人常反馈这个问题是另外一回事儿,这就是所谓的联动,其实就是一个什么呢?信息反馈啊,移送啊,或者说信息反馈机制了,你把这事儿得通报给这个,这个全人常。清楚了没有?说我们现在总共是几栋啊?三栋哪三栋啊?主动被动和联动联动就是如果提请审查的对象出现了错误,那么怎么办呢?

接到这个审查建议的人也应该把这个事儿移交。给那个正确的机关,它其实也是隶属于被动的,清楚了没有?也是隶属于被动的啊,好了就是三个层面啦,主动被动和联动。能不能明白,主动就是全人常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主动的对报备到全人常的文件来处理,被动就是应审查要求和建议来处理,联动呢就是什么呢?就是根据其他机关的。移送的这个相关的审查建议,然后来开启这个程序,看到了没有?

主动被动和联动好了,这是开启的程序。主动,被动和联动,那接下来我不管你是应审查要求还是审查建议,还是主动被动的,你一旦开始审查以后,如果发现被审查的下位法。确实存在违宪问题,就确实发现问题了,这个时候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全国人大的工作常委会呃。专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就相关的机构吧,专委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如果确实发现问题了,看清楚它就要干嘛?

它就要给出一个书面的审查意见,交付制定机关。你都发现问题了嘛,你就把这个问题给指明,然后呢,通过公文的形式,因为国家机关的来往都是公文书面嘛,要给出一个书面的审查意见,交付制定机关。清楚了没有?那么这个审查意见的给出呢?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什么方式呢?第一种方式就如果这个违宪问题非常突出啊,一眼就看出来违宪了,

那这个怎么办?直接给就行了。给出审查意见,交给制定机关,那如果说有的时候呢,发现这个审查意见呃,发现这个什么呀,违宪问题不是特别突出,拿不太准,这时候怎么办呢?就可以开一个会。看到没有,把相关的专委会把一些外聘的专家,甚至把制定机关也叫到会场,听取综合各方意见之后,

再给出这个审查意见。清楚了没有?可以直接给出,也可以开会以后再给,但不管怎么样,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发现问题,你就要给出书面的审查意见,交给制定机关。那交给制定机关以后呢?相当于说这个皮球呢?现在就踢到了制定机关的脚下,就别人认为你有问题,并且还通过书面的形式指明了你的问题,那你告诉我这个时候制定机关。

它在几个月内有几种选择呢?看一下制定机关在两个月内,它有两种选择,那这两种选择就直接决定了我们后面的处理程序,大家想想,如果别人指出了制定机关的问题。制定机关在两个月内如果认为说OK,你说的对,我确实违宪了,我马上就把这个法给改了,或者我主动把它废了。如果制定机关主动的更改或者废止解决这个违宪问题,那怎么办?这个审查就干啥了,就终止了嘛,

因为违宪问题已经解决了嘛,下位法说违宪了OK,你说我违宪,我就违宪,我把它废了不就完了吗?那就意味着违宪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这个程序就打住了,审查就终止。这是最正常的情况,那我们现在怕的不是说制定机关承认问题,更改废止这个下位法,而是制定机关什么呢?拒绝承认说你说我违宪了,我没违宪,你才违宪,

你们全家都违宪,反正我没违宪,我就是不改,那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顶牛的状态。专委会和常委,工作机构认为它违宪了,制定机关明确的答复说我不改,那我问大家,你都发现问题了,你能不能够放任这个违宪的问题继续存在啊?当然不可以了,说这个时候它就要干嘛呢?他就要把这个情况。向上反映,它需要简单来说提案撤销。

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就要提出把这个下位法进行撤销的议案,就提案撤销了。能明白吧,叫提议撤销,那么提出撤销的时候,这里头最有技术含量的来了,大家注意,它可不是专委会和常务工作机构,可不是直接向常委会来提出撤销的议案。或者建议,而是向谁呢?看清楚是向委员长会议来提出是否撤销的议案或者建议,换句话说,它确实是要提议撤销,但是是向谁提议?

向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会议再去评估是否真的最后提交给常委会去撤销,这就是有技术含量的部分。因为它很容易被一般人误解为是常委会来监督嘛,那当然是报给常委会了,不是它加入了中间环节,是把它报给了委员长会议,听清楚了吗?向委员长会议来提案撤销。OK啊,然后呢?最后是否交给常委会是要由委员长会议经过一个评估的,这就是在常委会当中当家人的角色。看到了没有?各种工作常委会的工作是由他来安排的,说记住要如果改就审查终止,

如果不改就像向委员长会议来提议撤销。那最后的审查反馈呢?专委会和常务工作机构呢?它的对下位法的审查研究的各种情况和意见,大家注意记住八个字儿,应当反馈可以公开。反馈是反馈给提出审查建议的人或者要求的人,就我提出来了吗?这事儿成不成?它到底有没有问题?你得给我个说法儿,叫做什么呢?叫做应当反馈。有问必有答嘛,这是个礼貌问题了,

我提出来的,你给我个答复成与不成都有个说法儿,但是公开就不是给提议人了,而是给谁呢?而是面向社会公众,社会公众这块儿就不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而是什么呢?而是可以是叫应当反馈给提议人,可以向一般老百姓公开简称应当反馈。可以公开。好,我整个的关键的部分就全都说完了。我快速的再捋一遍,跟上啊,

这个必须要用,能够用自己的话来说,这玩意儿曾经考过简考过这个材料分析题。材料分析题,如果说你不是真的懂的话,可能拿着书你都抄不完,因为你看到这个表格内容很多,说你必须要把其中的关键内容要能够干嘛呢?能够给人家概括出来。首先,第一个核心审查的依据很简单,宪法的规定,第二个机关全人大全常主要是全常第三个开启的程序,可以主动,可以被动,

可以。联动主动就是专委会和常务工作机构对报备到全人常的文件主动审查,也可以被动应审查要求或者建议来开始要求,必须考虑建议等于没说。谁能提要求?两央两高兼审查,谁能提建议?两央两高兼审查以外的其他人,当然也可以联动,也就是什么呢?也就是说,相关的其他机关接到了这个审查要求或者建议,把这个信息反馈给有权机关。不管你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开启的审查,一旦专委会和常委,

工作机构发现这个被审查的下位法确实有问题,就要给出书面审查意见,交付制定机关。制定机关在两个月内做出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改,第二种选择不改。如果制定机关选择改,那怎么办?审查终止,如果不改,就要提议撤销。向谁来提出撤销的议案呢?向委员长会议最后的审查研究情况八个字儿应当反馈,可以公开。反馈反馈给提议人公开面向一般的老百姓,

好说完了吧?就这事儿,捋清楚就完了啊。好,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监督程序,这也就是这个咱们中国的这个中央层面,它到底应该怎么处理?那接下来第二个,第五个方面就是立法审查。这个立法审查,大家需要去注意啊,立法审查的话呢,它这儿针对的情况是什么呢?这儿我们所针对的情况,它是我们前头单纯的说的是全人常对吧?

但是其实严格上来讲,我问大家能够监督宪法实施的主体啊,不单单全大全长。确切的说,我们的法律当中用词是这样的,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监督宪法实施的power权力,而其他相关的国家机关都有保障宪法实施的duty职责。能懂我意思吧,我给你举个例子了,国务院国务院是中央政府的头儿吧,那你说国务院能不能够放任自己底下的省政府,市政府去制定规章,违反宪法呢?当然不可以了,

清楚了没有?如果说你这个放任你抵押的这个这个机关违宪的话,那不相当于说你是在纵容自己的手下违宪吗?纵容手下,为宪本身,你就要承担领导职责的清楚了没有?是说他们呢,就不能叫权力,他们叫职责。精神病院叫职责,所以说接下来要说的立法审查呢,就把所有的主体通通都囊括在内了,它是一个完整的。这个审查的问题看到没有完整的审查问题好,那这个问题的话也代表了一个宪法当中的比较高难度的知识点,

我们来看一看它。基本上这个问题解决完以后,后面就没啥也不能说,没啥难点了吧,就没有哪个问题比它会更难了,记到没有中其量跟它接近。好,那么来看一下就好歹是上午嘛,大家现在精神状态应该还好是吧,我们把它处理一下。首先这个认真听啊,给自己的智商讨个说法儿啊,首先第一个问题,立法审查看清楚,立法审查咱们说了吗?

咱们中国在审查当中分成了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对吧?那首先咱们看第一个事前审查还记得吗?事前审查是啥意思?事前审查就是批准制,看到了没有?就是说这个文件在生效之前就由相应的机关看它有没有问题,如果发现它有问题咋办?干脆就不批准你生效,而事后审查呢,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再去看它有没有问题,那如果发现它有问题的话呢,你在事后就不是不批准生效了,你事后就只能够进行什么呢?

啊,就是要么撤销,要么改变,如果不合法撤了,如果不合理,还可以抢救一下,帮你改改,听懂我的意思了吗?是这样的,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事前审查,事前审查的本质就是针对尚未生效的法律文。件进行事前的批准。说白了,态度上来讲,说白了啥意思?

就是我上级机关不让你先斩后奏。你不是下位法,下级机关立了个法吗?立完这个法以后不要这个什么呀,你不要这个,直接让它生效,我先给你看看,我说没问题,你再放行,你再生效,看到了没有?说了就不让先斩后奏嘛,而事后审查呢,说白就是让它先斩后奏了,说这个法你制定完以后先实施吧,

万一出了问题,事后咱们再说。先斩后奏和不让,先斩后奏就这么一点儿区别。事前审查是不允许先斩后奏的。那换句话说,防范是比较严格呀,还是比较宽松啊?比较严格,也就是说上级对这个下级严重的没有信心。或者说不放心,那我现在问大家,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下属会让上级对他严重的缺乏信心呢?以至于不希望他什么事儿都轻举妄动,说你弄完以后我先给你看看,

我说没问题,你再搞。什么样的下属会让上级觉得不放心?这个大家可能没有没有管理经验是吧?等到你以后上了班儿,或者说以后你这个当成领导以后呢,你就会发现一般来说能够让上级不放心的下属呢,跑不了两类。第一类下属呢,我把它概括为叫能力太次。就是他刚刚被招募进来,能力很次,水平很低,经验还严重不足,那这个时候当然默认他犯错的概率很高了,

说你需要经过什么呢?你需要对他事前手把手的教,这第一种能力太次。第二种就不是能力太次了,第二种某种程度上讲是反过来了,是什么呢?是权力过大,能力很强,清楚了没有,并且呢,还一贯截傲不驯。喜欢搞特殊化,那这样的下属呢?上级往往也会特别加以防范,因为什么呢?

因为第一,你独立性很强,能明白吧?然后呢?很容易闯祸,那第二个的话呢?你的权力还特别大。很容易把上级给架空啊,知道意思了吗?说这样的下属呢,往往上级也不太放心,说基本上就这两类,要么能力太次,要么权力过大,那你看一下当代中国需要经过事前批准的法律文件不?

正好就是这两类。第一个地级市的地方性法规,大家知道很明显是能力太次还是权力过大呀,很明显能力太次,为什么能力太次啊?首先第一个你的级别就是常规状态下级别最低的了,没有比第一是更低的了,能明白吧?那紧接着第二个经验还严重不足。一般的地级市享有立法权,从立法法的角度是二零一五年赋予的权利。如果从宪法正式追认的角度要等到二零一八年,到目前为止,不过也才五六年的时间。并且上级对地级市的立法不放心,

早就能够看出来,第一,在内容层面就不让你规定太重要的事儿,只能规定几项。五项非常好,哪五项城乡生态历史基?就算是这些,这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和杂事儿,还不放心?不仅在内容上限制,在程序上还。还干嘛呀?还在程序上强调必须得经过我事前批准你才能够放行生效,看到了没有?这是地级市的法规。

那第二类的话呢,就是权力过大,也就是所有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这是很明显的权力过大,为什么这么讲?因为自治条例单条例大家知道,除了现民基专不能变,其他都能变呀。看到了没有这个权利范围大不大?非常的大,那时候咋办?那当然要对他进行事前把关了,如果不进行一个事前的严格审核的话,那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什么呀,

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一个把上级架空和闯祸的情形,能明白了吗?所以说呢,所有的自治条单条例也都需要批。那我们接下来看一下它的规律,首先第一个地级市的法规,注意哦,是地级市的法规有没有说地级市的规章?为什么没说地质规章?没说就没说呗,这有啥好说的,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它也确实不需要关注地级市的规章,知道为啥吗?因为地级市的规章是地级市政府搞的。

地级市的法规是地级市的人大人常搞的,地级市的政府它的规章可不可能违反同级的地级市的法规啊?不可能的,人大人常高于本级政府,本高于本级一府两院嘛,那换句话说,你只要能够保证法规不违宪,而规章又不可能违反法规,所以说法规只要不违宪怎么办?规章自然就不会违宪了,我们总不可能把自己的违宪审查的力量过分的分散,能明白吧?所以我们肯定要抓住重点,就打蛇打七寸的。你反正你比如说就武汉来讲,

武汉市政府的规章是为了执行武汉市的法规,那我只要确保武汉市的法规不违宪,那武汉市的规章本身是为了执行法规的,那当然它也就不会违宪了。说如果在地级市当中,咱们非得挑一个审查,你肯定审查的是法规嘛,这是个很自然的选择,看到没有说地级市的法规,它需要经过谁的批准呢?需要经过省,自治区就省一级的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唉,地级市提到了省人常提了几级?国省市县乡从市提到了省提了几级,

提了一级吗?不很清楚吗?提到省人常去批准啊,清楚了没有?唉,为什么提到省人常批准不提到省人大批准啊?为啥嘞?对人大不干活儿嘛,干活儿都是谁啊?常委会嘛,然后咱们说了,然后呢?当然在审查的时候只看什么性合法性。审查的时候只看合法性,为什么只看合法性,

不看合理性呢?为什么事前审查严格来讲,它都是在看合法性,你看到了吧?合法合法合法,为什么都是在看合法性,不看合理性呢?很简单呀,合不合理它是一个。事后判断去了这玩意儿到底合不合理,到底合不合适,这是在实施了以后才能知道的,而我们这儿是事先审查这个法律文件,根本就没什么。就没生效,

自然就不会有实施了,说事前审查是不可能针对合理性的,只能针对什么性啊,合法性,这是它统一的规律,因为事前审查根本不可能涉及到合理与否的问题。合理与否,这是个事后判断,或者说是个根据实际实施效果的判断,这玩意儿还没实施呢,怎么能判断呢?很清楚啊,好,这是第一个地级市的法规,要经过省长的批准啊,

审查合法性。提了一级了,第二个自治区的自治条单条,自治区什么级?自治区相当于一个省,自治州相当于一个市,自治县相当于一个县嘛,对吧?那自治区提到了哪去批准啊?全人常。那从国省市县乡从省提到了全国,又提了几级一级第三个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大家知道自治州什么级?这是说县一级呃不,什么叫县市一级嘛?

它又提到哪儿去批准了呃?省人常去批准,又提了几级啊?一级最后一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调自治县什么级县一级那县一级提一级提到哪儿去了?提到了地级市一级对吧?但它是不是提到地级市不是它提到了省人常它等于说提了几级两级,它为啥提两级知道吗?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你提到市里头毫无意义,地级市自己都需要被批准,他有什么资格去批别人呢?说他没办法,隔过了市,提到了省,

说清楚了没就这意思。好概括起来,这规律我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当代中国需要经过事先批准的法律文件就两类,要么是地级市的法规,要么是所有的自治条单条例总体规律往上提,一级例外提,两级例外就是自治县,不管提一级提两级都是提到上。以及上两级的人长期批准审查的时候,还只看合法性。能不能反应过来?再说一遍啊,它总共就两类,要么市法规,

要么是自治条单条例,所谓的一地市二民呃,这个二自治看到了没有?然后呢,它的这个基本规律都是提到。上一级或者上两级的人常去批准,都是提上一级,只有自治县是提到了上两级,并且都是提到上一级,上两级的谁批呢?人常批人常只看什么性啊?合法性,因为合理与否不可能在事前看出来,记住了没有?那我们现在核心就是记那啥呀,

就把它记住了呗,那怎么记呢?写一下。区州市。知道啥意思不?区域自治区,州自治州,市地级市嘛?区州市提一级。第二句话你猜是吧?自治县提两级嘛,咱编这些东西一般都不太邪门儿,我尽尽量避免编一些邪门儿的东西。我说我编不出来,我编了很多邪门儿的东西,

但是后来都放弃掉了。因为越朴素越好,越粗暴越好,这样你还原难度不高,如果说他需要联想,联想再联想谐音,谐音再谐音,这个你到时候自己就蒙了,能明白吧?是这样的好区,州市提一级,自治县提两级第三句话。话很重要,常委会合法性,知道啥意思吧?

你不管是往上提一级提两级,都是提到上一级上级的人常去批,并且审查的时候只看什么性合法性三句话啊,区州市提一级,自治县提两级常委会。合法性,这样的话呢,审查内容批准机关就全都概括完了,听到没有?好,这事儿还没完啊,我们得处理一个小问题,咱们以武汉为例好吧?武汉市人大,武汉市人大。

弄了个地方性法规,没问题吧?市法规啊,它呢是需要经过谁呢?需要经过湖北省人常的批准来批准的。它才能够生效的,对吧?那我现在的问题是武汉市的法规经过湖北省人常的批准以后呢?它最后终于生效了。它最后终于。生效了,没问题,这个是可以的,对吧?但是是不是说它最后生效以后,

它就进了保险箱,它就再也不会出问题了?啊一一一个文件经过上级批准之后,它生效了,生效难道在事后就发现不了它可能存在问题吗?当然不是了,同学们,你首先第一个你得知道什么?上级也是人啊,上级在批的时候有没有可能批错了,本来这玩意儿是有问题,不应该生效的,结果疏忽大意,没发现问题,结果放行了,

有这种可能性吧。第二个更为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事前审查的时候,可只看的什么性,合法性,有没有可能在实施完毕以后发现有合理性的问题啊?当然有可能了,换句话说,一个文件提醒大家把握住原则,经过事前审查以后,它生效了,并不意味着它就不需要再经过事后审查。它还是需要经过事后审查的,那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呢?如果一个经过事前批准的法律文件,在事后发现这玩意儿其实是有问题的。是不应该生效的,那这就意味着谁脱不了干系。这就意味着,当初批准它生效的机关是脱不了干系的。能不能明白?因为我是基于对你的信任,我才把它放行的。结果实际上你压根儿就没检出来,问题你的审查是不负责任的,那不就意味着你批准机关要对它承担什么?连带责任吗?批准不是白批的,

听到没有?批准不是白批的,批准就意味着你对他要承担一个保证的义务。如果出了问题,你这个保证人是脱不了干系的,能不能明白?就像呃,举个例子吧,比如说我假如咱们是一个单位的,我是你的领导,你干一件事儿。然后呢?你拿不准我说这事儿,你都你都不会干,我批准你去做了去做吧,

出了问题以后你自己负责。你敢不敢做我这么说,你当然不敢做了,我怎么说你才敢做,我说这个事儿我批准了,你去做吧,错落命题我兜着清楚了没有,这才叫批准的意义。那所以说怎么办?所以说一个法律文件,一旦经过批准以后,如果在事后发现它其实是有问题的,那就要追究谁的责任。批准机关的责任,你批准的法在事后追究责任的时候就要追究批准机关的责任,

你批准的法我就要当做你自己的立法来对待,这句话叫。批准当自己。听懂我意思了吗?说的直白一点儿。武汉市的法规出了问题,追究事后出了问题,追究省人常湖北省人常的责任,自治区的自治条单条例出了问题,追究全人常的责任。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单条例一个提一级,一个提两级,最后都要追究省长的责任。清楚了,没有批准,

就意味着要对它担责,就意味着如果它出问题,就要追究你批准机关的责任,说这个完整的规律应该是四句话,大家可以在前面记的三句的基础上再补一句。叫衢州市提一级自治县提两级常委会合法性批准当自己。知道什么意思吗?批准的法事先经过批准的法要当做批准机关自己的立法来对待,叫批准当自己。你批准的法出了问题,我就要当做你批准机关自己的立法来处理,批准当自己。记住了,没有批准当自己。好,

这就是事前审查。咱们就说完了,清楚了,没有实践审验,说完了,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叫事后审查,这玩意儿才是真正复杂的部分。是不是会比较复杂呀?这个事后审查的话呢,它确实是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因为它涉及的内容特别的多,第一个它把所有的文件基本除了宪法以外,其他所有的文件基本都囊括进来了,对吧?

并且的话,你会发现审查的主体也很多,而审查的主体在审查的时候呢,你会发现这个也也也比较复杂,因为审查特别是审查内容和处理结果。有有的时候审查的叫不适当,就既能审查不合法,也能审查。不合理,而有的时候审查内容就只能针对合法处理结果呢?有的时候既能改又能撤,有的时候就只能撤。然后呢,审查主体还多,主体多,

内容多,然后呢,干嘛呢,处理结果还多说这个,它是它它麻烦呃就麻烦在这儿负责就负在这儿在这儿。看到了没有?而这个东西你都是要把握住的,知道吧?第一个谁能审查你得知道,第二个审查什么你得知道,第三个发现问题怎么处理你还得知道它是这些问题。这个就相对来说要复杂一些了。清楚了没有?那这个东西我们能不能硬背呢?这有什么不能硬背的呢,

同学们?啊,这个大家年轻人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就麻烦了呀,是吧?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硬背的,能明白吧?这个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硬背的。能不能明白?知道我意思吧,那不就多花点儿时间和精力嘛,清楚了没有?当然硬背的话呢呃,可以是吧可以?呃,

有些知识点的话,你也确实要做好硬背的准备,能不能明白它不是说现在不能够说是唉,就没有所谓口诀,没有所谓的这个什么呀,口诀没有所谓的这个精简的东西就不会背了,这个是不应该的。能明白吧,就考这试就本来就就就什么呀,就很难嘛,那你说之前的很多考生,他压根儿就没有人家就没有经过辅导,人家是选择自己复习的,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各种各样的教材,难道人家都没考上呀?

那不还是通过一个什么呀,自己努力达成的目标吗?去了没有说大家知道我们现在听课是为了能够在该省的地方省力,但是在不该省的地方需要付出努力的地方,大家还是要做好足够的吃苦的准备的。清楚了没有?是不能够说啊,没有规律,没有口诀就不会背了,那这还了得呀?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是第一个态度层面要端正,但它确实有规律,那么要确实有规律好,

大家可以先看一看它有什么规律?就是如果说你去总结的话,你会发现它有哪些规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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