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7:06:28

24.第03编物权专题02所有权(02)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继续物权部分的梳理。在物权里面呢,我们说啊,重点要涉及到三大类物权,分别是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当然,这三种物权的,共性的规则呢?我们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式,形成了一个物权的通则,部分已经给大家讲了。

那接下来呢,我们要陆续去梳理三种具体的物权类型,我们讲到了所有权,但在所有权里面呢,是不是也有共性的规则,也有特别的规定啊?我们梳理完了共性的规则,那接下来呢,我们要给大家讲两种比较特殊的所有权形态,一种叫建筑区分所有权,一种叫共有。那区分所有权呢,是客体比较多元而共有呢,是主体是附属啊,两种特殊形态。

同时呢,还有一种所有权形式当中的限制,叫做相邻关系,还有三节,我们先来看这个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那这个词呢?听起来比较的学术啊,但实际上啊,我们生活当中区分所有权制制度用的多不多啊?非常的多,我们老百姓啊,在城市当中某一个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那我们取得的权利呢,就叫做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当这个区分所有权这个词啊,

事实上它是来自于日本啊,所以你看的脸怪怪的,你把它理解为啊,要把一个建筑。区别为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人来享有所有权,这就是区分所有权,它的一个基本的观念。当然,基于我们的生活经验,大家也知道我们在某一个小区买了套商品房以后,我们取得的权利是不是一方面,包括对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是不动产所有权,同时呢,

还取得了一个业主的身份。那我们会对小区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对于小区的共同事项是不是享有一个决定权呀?所以它取得的是一个综合性的权利。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这个具体考点,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含义和特征,我们来理解这个区分所有权含义的时候啊,大家把握一个观点就可以了。就是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就是我们买到的商品房,不仅包括对于专有部分取得了所有权。同时呢,对于共有部分是不是也取得了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啊?

这三种权利呢,共同构成了法律上讲的区分所有权啊,了解这么一种观念。当然,这里面呢,要给大家补充两个理论问题,一个是谁可以成为区分所有权的主体呢?在法律当中啊,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业主,大家听过这个字吧。其实呢,我们民法典物权编在讲这一章的时候啊,它的章名叫业主的建筑群所有权哎,是把这个主体。

写到这个标题当中的。其实呢,体现的是一个普法的观念,其实到现在为止,即使没有念过法律,也知道买了一套小区商品房以后,是不是可以成为小区的业主啊?注意这个概念。那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业主呢?是不是住在小区里面的人都是业主啊?那显然不是我们来看这个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呢,不管通过什么途径,你只要取得了小区里面某一套商品房的所有权的,那肯定可称。

肯定可以成为业主,你看第一呢,是依法登记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是不是通过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以登记作为它作为它的公示要件啊,可以成为业主。那第二类呢?是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基于合法建造继承,基于这个生效文书。取得所有权的,也可以成为业主,这是两类所有权的变动,应该比较好理解吧,大家重点要掌握的是第三种情形。

即使没有取得。转运部分的所有权也可以成为业主的情形,大家看这个规定。基于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合法占有,该占有部分,但是呢,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什么意思呢?就是你找开发商买房,也就是我们生活当中所说的一手房的业主。只要合法占有这个房子了,交房了,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大家看能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呀?不能因为买卖要取得所有权的话,

必须要办登记。但是呢,虽然你没有继续登记,取得所有权,只是占用这个房子,但是呢,法律依然允许你获得业主的身份。约定说,为什么要给业主提钱这个身份啊?哎,主要是让你提前开始缴纳物业费,因为大家想想在生活当中啊,你买的是。新房子,一手房。

交房以后呢?是不是常常一到两年才能够拿到房本啊?在这段时间呢,你在法律上并不是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呢,你可以先成为夜读开始缴纳物业费,我们来看这个小例子啊。甲呢,购买了某新建小区的商品房一套,于二零一五年4月1号交房,约定二零一七年4月1号办过户。交房以后呢?甲进行装修,并于二零一六年4月1号搬进了新房子,大家看这里面呢?

有三个4月1号。什么时候甲可以成为这个小区的业主啊?二零一五二零一六还是二零一七呀。答案是,二零一五尽管这个时候甲有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呀?没有,但是呢,他是买的一手房,而且呢,是不是已经合法占用这个房子了呀?所以这个时候他可以取得业主的身份,但是呢,甲什么时候可以取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啊?是不是二零一七年办完过户登记的时候,才能够取得所有权呀?

要把这个取得所有权跟取得业主身份这两个问题啊,要给它区别开来。那这意味着,除了这三类人以外的,其他人能不能成为业主啊?不能比如说呢,有的同学毕业了,买不起房,租了一套房子。你在这个小区里面居住,能不能成为业主啊?不能,这是业主的范围的确定。那接下来补充的第二个理论问题啊,是这个区分所有权它的特征。

那这个考点啊,在主观题里面特别爱考,我们应该是考过一次简答题,考过一次法条分析题。这个特征里面啊,大家先注意关注第一项,这是它最核心的特征,客体的多元性。你看一般的所有权,它是对特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相对权利,而这个区分所有权呢,它的客体啊,除了包括专有部分以外。还包括什么呀?还包括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

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你买了一套小区的商品房,以后不仅对你买的这套房子取得所有权,是不是对小区这些公共的设施,公共的绿地等等也会享有一定的权利呀?所以它的客体是多元的,既包括专有部分,也包括共有部分,这第一点其实剩下的三个特征啊,都是从客体多元性里面延伸出来的。大家看第二项。区分所有权,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既然客体是多元的,那是不是区分所有权,

它是由几种不同的权利共同构成的呀?首先呢,对于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这是真正的不动产所有权。然后呢,对于共有部分还享有一个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样的话呢,三种权利共同构成了一个居民所有权,体现一个复合性。那接下来这三种权利,它内部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注意,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一个整体性。最后呢,

是这三种权利当中,它的地位是不是完全平等的呀?不是的,哪一种权利最为重要啊?专有权体现一个主导性的特点。啊,体现它是最主要的权利,那怎么来体现它的主导性呢?我们简单分这么几点,第一点呢,是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才能够取得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你能不能说我喜欢这个小区,喜欢这个小区里面的朋友,我能不能不买这个小区的房子,只取得供应权和共同管理权呀?

那当然不能了,你得先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然后呢,才能取得其他的权利。第二,你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权利的范围是是什么决定的呀?是受你专有部分所有权的面积所决定的。啊,比如说呢,一个业主,他在小区里面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而另外一个业主呢,买了这个小区的十套房子。他们行使的权利范围一不一样,当然不一样了,

因为专营部分面积不一样,当然缴纳的物业费也不一样。最后呢,是这三种权利当中啊,只有哪一种权利需要登记啊?只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需要登记,而另外两种权利呢?即使不登记也可以,当然取得从这三个方面可以体现三种权利里面哪一个最重要啊?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最重要啊,这是四个特征啊,基于客体的多元性,延伸出了复合性,整体性和专有权的主导性,这三个方面。

这是。概念和特征,接下来呢,我们来简单看一个考过的题目啊,大家看二零一六年这道多选题。下列选项可以认定为是区分所有权业主的,有大家看这个考题考什么呀?主体的范围。a基于租赁合同使用房屋的承租人,能不能成为业主啊?当然不能,因为你只是债权人。b选项依法登记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能不能成为业主啊?可以的啊,

这是基于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c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能不能成立业主啊?可以啊,即使不是交易,但也是取得了所有权。d选项g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合法占有,占有部分的人是不是也可以成为业主啊?当然这里面啊,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例外规定啊,它只适用于。与一手房的业主。就是必须得是和开发商签合同的人。假设甲呢,他买了某一个小区的二手房。

什么时候可以取得这个小区业主的身份啊?必须要等到办理完登记手续的时候啊,因为什么呀?因为你不是一手房的业主,你就不能适用这个提前取得业主身份的规定。好,这是概述,那接下来呢,我们就要展开区分所有权里面的三种权利了,分别是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我们先来看这个专有权,它指的是对于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所有权其实这个专业权,它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所有权。

那么这里面呢,要强调两个问题,一个呢是它的客体,一个是内容,因为主体我们已经解决了,我们来看这个客体,也就是专有部分应当如何认定呢?也就是一个小区里面什么样的部分可以成为业主所有权的对象呢?首先呢,是房屋这个比较好理解吧。我们生活当中啊,你听到的区分所有权,主要说的就是对于商品房的所有权。当然,除了房屋以外呢,

小区里面的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也可以成为专有部分的。范围比如说呢,有的小区里面你买了一套房子,为了停车的方便呢,还买了一个小区带产权的车位。实践当中有没有这种情况啊?有的大家看这个车位呢,虽然它没有墙,没有顶,只有四条线。但是呢,它也可以成为专有部分的范围,就是成为业主所有权的对象。当然符合什么条件,

所谓的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才能够成为专业部分的客体呢?大家看司法解释啊,规定了三个方面的条件。我们非法学的同学啊,在法条分析题里面是考过这个考点的。三个独立性第一呢,是构造上的独立性,要能够明确区分。比如说这个车位。画了四条线,是不是就可以把它跟其他的车位区别开来呀?这是第一点啊,构造上的独立性,第二是利用上的独立性,

能够排他使用,大家看画了四条线的车位。能不能排它的使用啊?可以它能够直接把车开到公共的空间。但是呢,我们生活当中啊,一套房子里面的某一个卧室,它能不能成为专有部分的个体啊?能不能哎,尽管一个卧室呢,有墙有顶有房门儿,是一个独立的空间,但是呢,它在利用上是不是独立的呀?不是的,

你要利用这个房间里面的某一个卧室的话,是不是必须要先进到这个房间里面才可以行使这个权利呀?所以它在利用的时候不具有独立性,它就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啊,包括这个某一套房子的卫生间,厨房等等。这意味着,在交易当中啊,你一看这个小区非常的不错,但是呢,房价有点贵,你能不能跟开发商协商一下,说我现在啊,钱还不够,买不起一套房子,

我能不能先买一个卧室,将就住一住啊?能不能啊?不能的,因为这个卧室它在利用上是不独立的,所以呢,不能直接成为专有部分的范围。接着看第三个条件是法律上的阻力期,要能够通过登记的方式来取得所有权。你像我们生活当中啊,不少小区都在卖车位,但是啊,并不是所有的车位你都可以取得所有权的。只有通过登记的方式。办理的公示的程序的,

你才能够成为所有权。有的小区呢,他虽然对外给这个业主卖这个车位,但是呢,只跟业主签合同,不给办登记。大家看业主能不能取得所有权呀?不能,实际上呢,实践当中啊,不是所有的车位都可以卖的。有些车位呢,它其实是业主共有的车位,但是呢,开发商啊,

他也以这个出卖的方式。卖给业主,但实际上啊,虽然名为买卖,但是呢,业主能不能取得所有权啊?不能因为你没有办理登记的手续,这叫法律上的独立性。那符合这三个独立性啊,就可以称为专有部分的客体啊,这是第一点。第二个方面,大家稍微了解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规划上专专属于特定的房屋,而且呢,

销售的时候啊,列入了特定买卖合同当中的露台等,也可以成为专有部分的范围。像我们生活当中,有的小区一层的业主可以送你一个小花园。顶层的业主呢?可以送你一个露台。大家看这个花园跟露台能不能成为专用部分范围啊?也是可以的,注意这个特别的规定。这是客体的认定,那接下来呢是?专有权的内容的问题,我们前面讲了,专有权本身就是不动产的所有权,

所以呢,业主能不能对这个专有部分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啊?可以的,这个可以适用所有权的一般性的规定,那我们这个地方啊,重点强调的是专有权行使当中的。限制啊,毕竟呢,这么多套房子同处于某个建筑物当中,那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啊,大家都得所克制。先来看一般性的限制。业主的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的安全,

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你在装修房子的时候能不能随便动这个房子的承重结构啊?不可以,因为你动了的话,有可能影响整个建筑的安全。我前面提到一个新闻案例发生在哈尔滨。那有一个人呢,他租了某个小区的某一套房子,然后呢,对这个房子进行装修,装修的时候呢,就打掉了这个。房子的承重结构。进而使得整个建筑都产生了危险。大家看这是不是这里面所说的危及建筑安全的行为啊?

当然是了。甚至在实践当中啊,有的时候呢,你虽然没有。实施这个打断承重墙这么严重的行为,但是呢,只要损害其他合法。业主的权利的,包括呢,有可能危及电路安全的,你都不得实施,我这里面给大家举了个例子。其实这个例子啊,是实践当中一个真实的案例。马某呢,

买了某个小区的复式商品房一套。然后呢?就要开启。享受生活的节奏了,他就想买一个大浴缸,大家看这个浴缸有多大啊?长四点二米,宽二点二米。高一点二米。占地面积呢,大致是十平方米,这么大一个浴缸,这个浴缸啊,装满水以后呢,大致有四吨重。

啊,马某选中这个浴缸以后啊,非常的开心。然后呢?就要运到。小区里面放到房子里面来享受生活,但是呢,在运到小区的时候啊,就被这个位给拦下来了,说你不能在房子里面放这么大的浴缸,因为这么大的浴缸放进去以后啊,它会影响整个楼板的。安全,大家看物业能不能阻止这个马某把这么大的浴缸放到房间里面去啊?可不给啊。

可以的。尽管呢,你买了房子以后,房子里面放什么浴缸,属于你的绝对权的控制的范围,但是呢,你这个浴缸实在太夸张了。啊,都能装得下好多个人一起洗澡。但是呢,这么大的浴缸,它是有可能危及建筑的安全的,所以呢,你这种行使权利的方式啊就是。不允许的体现的是,

对于权力行使的一种限制应该比较好理解吧。接着呢,我们来看第二个方面的限制是用途方面的限制。如果这个业主啊,你买的是住宅用房的话,能不能随便把它用作经营性的用途啊?不能因为大家想想你把这个住宅用作经营性用房的,会不会影响其他业主啊?会的,因为大家买了这个房子是居住的,而居住呢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的,而这个经营用房呢?它追求的是什么呀?他追击的就是人多热闹。所以呢,

它跟那个住宅本身的追求是不一样的,为了防止你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所以呢,法律不允许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的用途。当然了,这个口子啊,也没有完全堵死,大家看业主呢,要把这个住宅改变为进行用房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啊?需要经过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注意这个规则。我们要强调两点,第一点呢,是什么叫做有利害关系业主啊?

这里面我们分成两种类型,第一呢是。本栋建筑的业主都是有利害关系的。虽然呢,你是一单元的一楼,我是三单元的26楼。但是呢,我们处在同一个建筑当中,我是不是有这些关系的呀?我当然是了,这第一类第二类呢是虽然不是。同一栋建筑的业主,但是呢,我能够证明你住宅商用影响了我房屋的价值,生活的品质的。

我能不能成为利害关系业主啊,也是可以的,所以这个范围啊,它是一个开放性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同栋建筑的业主。这第一,先认定这个范围。第二,是要经过多少业主的同意啊。全体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利害关系业主都有所谓的一票否决权。哎,尽管呢,你经过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就有那么两个钉子户,无论如何不同意你住宅商用。那你能不能住宅商用啊?不可以注意一致同意这个词。那假如说你这个业主啊,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就住宅商用的大家看法律后果是什么呀?其他业主呢,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大家看前三项呢,它行使的是什么权利呀?我们前面讲到的物权请求权。

我们是不是讲了四种物权经济权啊?除了哪一种以外,都可以行使啊。除了返还原物以外,都可以行使啊,因为别人住宅商用并没有侵占你的房子,所以不能主张返还原物,只能主张剩下的三项。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这就是救济的方式。而且呢,这个利害关系业主啊,他不同意你住在商用,需不需要理由啊?

比如说同栋建筑的业主。虽然你住在商用实质影响不到我,但是呢,我就不喜欢你能够赚钱,我赚不了钱的这种状态,我就是反对,行不行啊?可以的,所以大家看。业主啊,不得已改变用途,没有实际影响其他业主违约来进行抗辩啊,其他业主不同意的话,你就不能。住宅商用。

这是。专有权里面大家注意的两个层次,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二种权利,共有权。啊,体现的是业主呢?对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相应的权利,当然这里面呢也是两个层次,第一是客体,第二是。内容因为主体你解决了,先来看客体,共有部分的认定。虽然呢,

我们法律规定的。比较的详尽和复杂,但是其实理解起来非常简单,在一个小区里面啊,只要不能认定为是某个业主。单独享有所有权的,也就不能认定为是专有部分的,剩下的全部的部分都是共有部分,好理解吧。包括这个房子的承重结构啦,屋顶啦,外墙啦,公共通间啦,公共设施啦,绿地啦,

道路啦,公共场所啦等等。都可以成为业主共有的范围,我这里面稍微强调考试里面容易考到的几个点,一个呢是外墙和屋顶。它们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在小区的某一栋建筑的外墙上,要悬挂一个广告牌。是不是可以取得相应的收益呀?那取得的收益是归谁呀?是归全体业主,而不是归这个。外墙对应的专营部分那个业主。同时呢,

这个屋顶呢,也是业主供应的部分,这意味着。夏天来了啊,这个雨水比较多,假设。某栋楼的顶楼开始漏水了,这个时候呢,要有顶楼的业主来修,这个屋顶还是业。由这个物业来修这个屋顶啊。当然是物业来修,因为这屋顶是大家的,是大家的屋顶漏雨了,不是我的屋顶漏雨了。

第二个需要强调的是啊,这个。公共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我们后面呢,还会讲到这个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则。第三呢,是这个绿地和道路,虽然原则上归业主共有,但是呢,它有例外,比如说它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城镇公共绿地的,或者呢,名是属于个人的绿地,那就不属于公有部分了。

比如呢,我们前面提到的。一个小区呢,他在卖给业主房子的时候啊把。一层对应外面这个绿地啊,就卖给了这个一层的业主,那这个绿地还能不能是公共绿地了呀?那就不能了,因为它已经明示属于个人所有了,稍微注意下这个例外情形,那这里面呢,要给大家强调一个特殊的问题,就是车库车位的归属。因为现在啊,车房这是老百姓基本生活的需求了。

那小区里面呢,可能停车位比较紧张的时候,那这个车库车位的归属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按照法律规定啊,如果是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场所设置的车位,应当属于业主共有。因为大家想想,本来这个地方啊,它属于业主公共的场所或者绿地。那把它改建成车位以后,会不会影响它的归属啊?当然不会了,那这个车位呢?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但是啊,

这个地方呢,提示大家注意是不是小区里面的车位都是全体业主的呀?那显然不是的。只有占用了公共的道路或者场所设置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那像其他的车位,特别是小区建设的时候,规划就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就是小区在建设的时候,这个地方规划的就是车库车位。那这样的车库车位啊,它原则上是归属于开发商的。然后呢,由这个开发商啊,通过出售,

附赠,出租等方式和业主来约定使用的方法。大家想想,如果开发商呢?他之前不能取得这个全职的话,他怎么卖给送给或者租给业主呢?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当然了,在形成这个权利的时候啊,一个限制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意味着,小区的业主都没地儿停车。开发商呢,能不能把这个车位卖给小区业主以外的民事主体呀?答案是不可以,

你要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是。客体接下来呢,我们来看权利的内容,也就是共有权的行使方式,这里面简单了解两个结论就可以了,第一呢是。业主能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来不履行义务啊?答案是不可以的,它的义务具有强制性。这意味着,业主能不能说?我只。住我自己的房子,而且呢,

各种事项我都能自己处理,我不用物业给我提供任何服务,我也不占用这个公共的空间,能不能不缴纳物业费呀?不可以义务具有强制性权利,你可以放弃不麻烦物业,但是呢,义务你必须得履行。第二个方面的是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时候,是不是按照专有部分的面积来决定啊?你看我们生活当中啊,你在缴纳物业费的时候,就是按照你专营部分的面积作为基准来缴纳。缴纳的面积越大,缴纳的物业费会越高。

这是共有权,接下来呢,第三种权利啊,叫做共同管理权。汽车工程管理权啊,它是基于业主的身份而产生出来的一个成员权。因为大家想想小区呢,住的业主比较多的时候有一些重大的事项要由业主来决定,但是呢,我们可不可能让所有的业主做出一致的同意啊?如果做这样的要求的话,那小区里面什么事情都做不出决定了。所以呢,法律规定了业主做出决议的相关的要求。注意这么几点第一点呢?

是业主要做出决议的话,通过什么组织来实现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来实现。我们生活当中啊,不少小区啊,都组建了这个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来方便业主进行自治。那第二点呢,是业主呢,参与这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做出决议的时候啊,要符合什么项的?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发生效力呢?我们来看这个内容啊。在实践当中啊,

业主呢?他是通过参与业主决议作出的方式来行使这个管理权的。所以这个地方啊,大家重点关注的是业主大会作出决议的具体要求。我们先来讲两个前提性的要求。首先第一呢,是议事大会啊,在作出决议的时候呢,我们法律采取的是所谓双重多数决的标准。所以呢,它采取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方面是不是可以体现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的提高这个业主做出决议的效率。这里面所说的双重多数啊,

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第一呢是同一业主所占的面积,必须要达到多数。要看你的面积。第二是同一业主的人数也必须要达到多数。也就是我们要同时看这个面积跟人数两个指标来决定业主大会能不能做出决议,这叫双重多数决。第二个前提呢,是业主大会啊,做出任何事项的决议的时候。都得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来参与这个表决。大家看多少业主参与才可以做出业主大会的决议啊。人数面积都要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啊,注意这个大于等于三分之二。那假如说参与人数不够的,

即使你参与的人全同意了,能不能做出有序的决议啊?不可以这是。鼓励这个业主啊,多多参与这个决议。当然,这里面的参与啊,它是一个比较广义的概念,需不需要亲自去出席这个业主大会啊,也不一定。你像现在的通讯手段这么发达,好多小区都有所谓的业主群,在业主群里面呢,搞一个投票的功能。是不是也可以参与表决呀?

所以呢,没有必要非得去。实际参加这个业主大会,这是两个前提,那符合这两个前提,以后呢,才能够做出有效的决议。当然,要做出有序的决议。同一业主的人数面积啊,必须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民法典里面呢,是区分所谓的绝对多数和相对多数。来展开这个规范的,我们先来看个绝对多数事项。

这个绝对多数决策事项,它要求要做出这个有序的决议,同一业主的人数面积都必须要达到。参与业主比例的多少呀?四分之三以上。注意四分之三以上包不包括本数啊?包括一定要大于等于四分之三,当然这个计算的基准是参与表决的业主,他的人数面积都达到。四分之三以上。这意味着,假设呢,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了表决。而要做出绝对多数绝的表决事项的话,

是不是它乘以四分之三最少要有这么多业主来同意啊?啊,大致呢是多少呀?人数面积都达到全体业主的二分之一以上。可以做出这个绝对多数节的表类事项。大家看什么事项需要符合这个要求啊?尤其只有三个事项啊,考试里面特别爱考。第一呢,是筹集公共维修资金,也就是你找全体业主来收钱了,这个事情对大家来讲重不重要啊?非常重要,所以呢,要经过绝对多数业主同意。

第二是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就这个改建重建是不是要动到这个建筑物本身的呀?也是重大事项。比如说那些老旧小区。里面呢,住的都是老人。那老人呢?上五楼六楼非常的困难,于是呢,小区做一个决议,要以这个老旧的。建筑啊,安装一个电梯,这算不算改建重建建筑物呀?当然算了,

要经过绝对多数业主的同意,第三呢,是要改变供应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供应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比如说呢,要在小区的电梯里面安装一个广告牌。大家看是不是要利用共有部分来从事经营活动啊?那这个时候呢?要经过绝对多数业主的同意。包括呢,之前呢,有一个房子是业主的。共有的物业用房。但是后来物业觉得我们用不了这么大的面积,于是啊,

就决定把这个物业用房呢,出租出去来获得相应的收益。是不是改变了共有部分的用途啊,它也得经过绝对多数业主的同意。这就是绝对多数绝的三个事项啊,尤其只有这三个事项。那剩下的所有的事项适应的都是相对多数绝了,大家看这个相对多数绝要多少业主同意啊?两个比例都达到餐饮业主的超过二分之一以上,叫过半数同意。当然,这里面一定要注意过半数包不包括本数啊?不包括因为它是超过半数嘛,所以叫大于二分之一。当然,

它计算的基准还是这个参与业主,比如说呢,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然后呢,有这个参与业主当中的。过半数同意。那最少呢,要有全体业主多少业主同意啊?是不是超过三分之一的业主同意可以做出这个相对多数的比例事项啊?那剩下这个事项,我们就不一一给大家展开了,因为只要不是这三种,绝对多数绝对事项的,剩下的都是相对多数事项好理解吧。我强调几个容易考到的。

首先呢,是这个制定或者修改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好像听起来呢,有点像那个搞一个公司的章程。很重要,但是呢,它只是相对多数解的事项。第二呢,是这个解聘或者是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对都是绝对值性。第三呢,是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相对多数解释性。你看我们前面讲了要找业主来筹集资金收钱的。那要绝对多数业主同意,但是呢,

收上来的钱要使用了,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这个门槛呀?方便这个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当这个使用维修资金呢?法律上规定了一个特别的规则,就是紧急情况下的使用。如果存在紧急情况的,需要维修这个建筑的,那在使用维修资金的时候啊,还可以不用经过表决程序直接请求申请。比如说呢,去年就有一个报道。郑州呢,连续几天下暴雨。有一个小区的某个建筑啊,

它都已经有倒塌的危险。那这个时候呢,能不能先开一个业主大会来决定一下要不要用钱来维修一下呀?可能开完会,黄花菜都凉了。所以这个时候啊,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来修这个大楼,不需要经过表决的程序,这叫特事特办。这是业主大会做出决议的要求。当然最后呢,我们来看这个法律效力假设呢,按照法律规定啊,做出有效的决议了,后果是什么呀?

这个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拘束力。即使呢,你在做决议的时候投了反对票。但是呢,只要同一列主服务法律规定了,那你也得受到这个决议的约束,体现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观念。比如呢,我在讲义里面给大家列了一个例子。这也是实践当中一个真实的案例。某个小区呢,想要。对于部分楼宇加装电梯,大家看这属于什么事项呀?

绝对多数级的不对事项,那后来呢,业主召开了业主大会。这个业主大会啊,做出了有序的决议,你看。人数面积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达了意见,而且呢,同业主啊,超过了四分之三。是不是做出了一个有效的家装电梯的决议呀?那这个时候呢,即使投反对票的,你也得受到这个决议的限制,而不能阻拦加装电梯。

大家想想,在实践当中主要是什么样的业主会阻拦这个家装电梯啊,主要是一层的业主,因为这个电梯的加装对他来讲有没有实质的收益啊?没有,有的时候呢,他会站出来反对。但这个时候呢,我们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虽然你没有受益,但是呢,更多的人受益了,那这个电梯就是可以加装的。这是原则。当然,

第二个方面啊,是注意这个例外规定,假如说呢,这个决议啊,它虽然符合表决的要求。但如果侵犯了特定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呢?可以请求法院来撤销这个决议。比如大家设想这样一种事项。小区呢,业主大会啊,要做出一个决议啊,决议呢,小区的一层业主要缴纳双倍的物业费。大家想想,

如果真的做投票的话,这样的决议有没有可能通过啊?有可能。因为一层的业主,他毕竟是少数人。那上面的人呢?都是多数人让别人来多出钱,有的时候呢,稀里糊涂就可以投一个赞成票,但大家想想,这样的决定他是不是侵害了?一层业主的合法权益啊。那这个一层的业主呢?他是可以请求撤销这个决议的,但这个撤销权也得多长时间内主张呀?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主张。体现一个除斥期限的限制的问题。这是区分所有权里面啊,大家需要掌握的内容,一方面呢,要掌握基本的概念和特征,另一方面呢,我们要掌握三种权利,它的具体行使的规则。那接下来呢,我们来进入第四节相邻关系。相邻关系这一节啊,它讲的是不动产所有权在行使当中的限制。呃,大家生活当中听过一句话,

叫远亲不如近邻。那在生活当中啊,邻居的帮忙,有的时候呢啊,比你的亲戚还给力。但是大家想想,邻居之间啊,抬头不见低头见,在行使权利的时候,有没有可能发生冲突啊?有可能的,那这个时候呢,法律通过相邻关系这个规则啊来解决邻里之间一些行使所有权的矛盾。就在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行使权利的时候啊。

为了方便邻居行使不动权利的必要的需求。那你得受到相应的限制。啊,就是要与人方便,才能够自己方便,要保障邻居行使不动产权利的,最基本的需求。那这样的法律关系呢?我们称之为相邻关系。即在实践当中啊,这个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啊。都不是太好解决。但从考试角度来讲,大家掌握最基本的规定就可以了。先来看第一个问题,

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我们来看相邻关系的概念。它说的是啊,相互匹邻的不动产。权利在形成权利的时候啊,而发生的权利有关系。我前面提到了,为了保障相邻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基本的需求。那另一方呢,得受到相应的限制。于是呢,甲乙两家相邻。甲呢,要回到自己家的话,他是必须要经过乙家的门前的,

能想象到这种情境吧。那假设呢?甲乙两家闹矛盾了。你家人能不能在门口设置一个护栏?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不允许经过我家门口,行不行啊?不行的。因为这是甲家行使权利的最基本的需求。你不让它过。就相当于是导致他的所有权无法获得实现了。这个时候呢,法律要求你必须得允许,这就是相邻关系,那在讲义里面是给大家举了个例子,

这个例子啊,是相邻关系里面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叫做代地通行权。假设呢,农户甲承包的土地处于农户乙承包的土地范围当中。我呢,给大家举个例子。时间当中啊,一块农业用地。在具体承包的时呢哎,分成这么九块地承包给不同的农户。比如说呢甲呢,承包的是最中心这个位置,乙呢,承包了边上那块土地。

那后来呢乙呀,想对这个土地呢进行规模化的经营。它这跟其他的农户啊,谈一谈,把这个地呢都给它承包下来。于是啊,通过这个承包,互换,转让等方式啊,就把其他的地块全搞定了。唯独这个甲呢,死活不同意把这个d呢转播给这个乙。大家看这个时候呢,乙的土地是不是就把甲这个土地给包围了呀?相当于是甲这个土地啊就。

处于这个以这个土地的包围当中,相当于装到一个袋子里面了。大家想想这个时候呢,甲乙之间有可能有矛盾,那乙呢,要去自己的地里面去从事农业生产的话,乙能不能说?你不交钱的话,就休想经过的土地。你能不能提出这个主张啊?不可以,因为你乙呢,不让甲经过你的土地的话,他的土地的权利就无法行使。就不让别人活了,

所以呢,保障土地的基本的需求,这是相邻关系产生的一个。根据这!就是代递通行权这样一个问题,这是第一点,简单了解概念。接下来呢,我们来看这个相邻关系它的。特征其实呢,展开的也是三要素主体个体内容。先来看它的主体是什么呀?主体呢是?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啊,因为只有两个以上的人才有可能发生关系嘛。

但这个主体呢,既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也包括使用权人。你像我们刚才提到的。处于包围当中的甲,它享有的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它是对土地的使用权,它不是所有权。但是呢,也可以是用相邻关系。第二是它的内容呢,体现为一方的权利,要进行扩张,而另一方的权利要受到限制。比如说这个代地通行权,

大家看甲的权利是不是相当于进行了扩张呀?因为他有。穿行经过乙的土地嘛,而对于乙来讲呢,他的权利受到了相应的限制,他必须要容忍甲的通过。所以这个相邻关系啊,它常常体现为一方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适度的扩张,而另一方呢,必须要容忍这种扩张。这就是相邻关系,它的体现。第三呢,是相邻关系的内容啊,

必须得是相互匹邻的不动产。你单单想想。如果不是处于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的话,有没有可能产生这种代地通行权的必要性啊?没有的,但凡呢,有一块土地也是假的。大家看这个时候呢,甲是不是可以通过穿行自己的土地来进入到内部来从事农业生产呀?那这个时候呢,你有没有必要一定要从乙的土地上穿行了呀?就没有必要了,所以这个相邻关系啊,它的产生是以特定的地理条件作为前提的。这是第一个问题,

相邻关系的含义特征,那接下来第二个问题啊,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和根据。这里面简单掌握两个结论,第一是处理相邻关系的16字方针。叫有利商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啊,这16个字啊,同我们民法通则时代。用的就是这个方阵。第二是处理相邻关系纠纷的时候呢,首先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没有规定的话,还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是不跟我们前面讲到的民法的渊源就对应起来了呀,特别是啊,在农村地区。因房屋或者土地权利的行使产生的纠纷啊,好多都可以根据当地的习惯来解决这个纠纷。这是第二个方面,那接下来第三个方面是相邻关系的具体类型啊,这个大家也是简单了解即可。虽然呢,民法典啊规定的规则非常的多,但是理解起来其实都不难。首先,第一种相邻关系啊,

是相邻用水的关系。水是生命之源。当水资源比较紧缺的时候,邻里之间有没有可能因用水而产生这样的冲突啊?有的这个时候大家都得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合理分配这个水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呢,水流经过不同的土地的时候,要按照由近及远,由高至低的原则来依次用水。这意味着,处于水流上游的居民或者村子,他能不能把这个水拦下来呀?不可以,你得保障下游的居民,他用水的基本的需求。

所以这个相邻关系啊,它解决的基本上都是温饱问题,最基本的需求。第二个方面是相邻排水关系。大家想想,水资源太过于丰富的时候。它会给人带来风险和灾难的就是洪灾,那这个时候啊,排水的问题就显得比较重要了。那这个时候呢,我们法律在进行规范的时候啊,是区分所谓的自然流水和人工流水,做不同的规定的。大家看,对于自然流水来讲。

是不是要尊重这个流水的自然的流向呀?这意味着,下游的居民他能不能修建水坝?把这个水拦下来,让上游的人来承担这个风险啊。不能所以呢,这个下游也就是处于低处的使用人,他有一个盛水的义务。因为你的地理位置决定了,你得承担这个水流带来的风险,有一个盛水的义务。那第二个方面是人工流水。那这个人工流水里面。处于低地的下游的这个权利人,他有没有承水的义务了呀?

没有了,既然他不是自然流水,那我就不需要承担这个水流带来的风险。我只负一个什么义务啊,过税的义务。你呢?修建一个人工的水渠。我允许你这个水渠啊,从我们村子经过,但是呢,我们村子不承担这个人工的流水所带来的风险。这意味着,下游的居民呢?能不能修建相应的大坝?来阻拦这个洪水的到来啊。

可不可以啊?可以的,因为这是人工流水,它不是自然流水,所以要注意区分这两种类型。这意味着,其实无论是用水也好,排水也好,都是处于什么位置的人,会处于一个相对劣势的地位啊。是不是下游的呀?在用水的时候呢,你下一的人。这个水啊,容易被上游给截流掉,

进而剥夺你用水的权利。那在排水的时候呢,这个下游的村子啊,有可能会承担一些。洪灾的风险。这是你的地理位置所决定的。这是用水和排水,那接下来是通行。假设呢,他人应通行,必须要利用这个他人的不动产的,那不动产权利人能不能予以阻拦呀?不可以,必须要给予必要的便利啊,像我们前面提到的邻居之间。

要相互给予通行的便利。在承包地呢,形成代地状态的时候呢,也得保障通行的权利。接下来是不动产的利用关系。假设呢,某一个权利人,他要。建造修善建筑或者埋设电线电缆的。也可以适当的利用邻居的土地。啊,比如说呢,甲乙是邻居甲呢?要修建一个院墙。那在修建院墙的时候呢,

是不是需要把这个建筑材料进行堆放呀?那这个时候呢,邻居呢,得承受这个负担。啊,你不能禁止人家在公共通道里面堆放这些建筑材料。啊,包括呢?要铺设这个电缆。铺设这个水管暖气管的时候,有可能在邻居的门前是不是要挖一个水渠呀?要埋设这个相关的设施嘛,那这个时候邻居也不能阻拦,要保障邻居的基本的需求。那接下来呢,

是相邻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关系。就是你在修建你的建筑的时候,不能影响或者妨碍邻居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否则的话呢,邻居可以主张排除妨碍。接下来呢,是污染物的排放。不动产权利呢,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来排放各种污染物。当然,这个排放污染物啊,它也可以体现我们民法里面的什么原则啊?绿色原则,这里面大家稍微注意下这个噪声污染。这个在小区里面发生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

大半夜了。你依然在屋子里面弹钢琴。合不合适呀?当然不合适了,你发出的这个噪音啊,会影影响邻居的基本的生活。当然假说呢,是基于生活的基本的需求而发出噪音的那邻居呢,也有义务来容忍。啊,比如说呢,疫情期间大家都隔离在家。那在家里面呢,人会比较的多,进而使得楼下他听到的声音会比较大。

那楼下能不能说白天我们家孩子在学习,要参加高考,要考研。你们家能不能保持安静,不要发出任何声音?能不能提这个要求啊?不能你也得容忍别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就是邻里之间啊,要相互克制,相互体谅。最后呢,是相邻损害的防棉衣物。在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的时候呢,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我们前面呢,就举过一个例子。邻居呢,要修建一个水井。他在挖这个水井的时候呢,能不能选在离邻居的地基比较近的地方来挖这个水井啊啊?不可以这样的话呢,有可能给邻居的。不动产安全带来危险。所以呢,你行使权利的时候啊,也得考虑一下邻居的利,这就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啊,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权利。权利义务,

大家就把握这个观念就可以了,就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最后啊,是这个相邻关系,它的法律效力也是简单了解结论就可以了。第一呢是。相邻关系,它体现的是法律对权利人的法定限制。这意味着别人呢,要通行。别人都要修建房屋,在你家的门前放一些建筑材料的时候,需不需要给你支付报酬啊?不需要,

需不需要经过同意啊?原则上也不需要,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限制,所以呢,原则上是无偿的。第二是。虽然法律允许你适当的利用别人的不动产,但是呢?你也得悠着点,来得有所克制,要以最小损害原则来使用别人的不动产。尽量避免对别人的权利造成损害。比如说呢?你要穿行别人的土地来进入自家的承包地。是不是一条小路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啊?

你能不能说我得修一条能够进去啊?三轮车的路。来方便我通行行不行啊?呃,这个就不行了?第三的是如果行使权利的时候给相邻方造成房害的损失啊,你得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等民事责任。我们来看一个考过的题目啊,跟相邻关系有关。宋某和赵某呢分别住在同一栋住宅楼的一层和二层,是邻居。

宋母在小区围墙呢,与该楼之间自建了平房。给住宅楼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注意这个信息。不久呢,宋某在平房内要开办门窗加工厂。加工生产的噪音严重干扰了赵某的正常生活。大家看这里面有噪音。对此呢,赵某有权提出什么主张?先看a选项能不能主张赔礼道歉。不能因为这个不对道歉,它是人格权侵权,它是救济人格权损害的,而这个题目里面呢?

宋某。虽然他行使物权的时候有不当的行为。但是呢,有没有侵犯邻居的人格权呀?没有,所以跟赔礼道歉没什么关系。接着看能不能主张消除危险。答案是可以的,因为这个宋母呢,他建的这个违法建筑给建筑带来了安全的隐患。虽然现在还没造成损失,但是呢,有可能造成损失的可以提前主张消除危险。接着看c能不能主张恢复原状啊?可以的,

因为你这个。自建的违章建筑。按照法律规定,要不要拆除啊?要拆除的恢复原状本身其实也是消除这个安全隐患的一种方式。最后能不能主张停止侵害啊?可以的,这个对应的是噪音。啊,你这个加工生产的噪音严重影响了赵某的正常生活。那基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啊,可以请求你停止侵害啊,不发出这个噪音。这样的话呢,应该选的是哪个选项啊?

bcd这三个选项呃,这是。相邻关系这一节啊,相对来讲,大家简单了解即可。那接下来呢,我们来进入最后一部分内容共有。这个考点啊,在考试里面就比较重要了。公允呢,它也是一种所有权的特殊表现形态。它的特殊之处体现在哪里呀?体现在它的主体是两人以上。你看所有权呢,由一个人单独享,

有的时候是不是所有权怎么来行使对外怎么去处分?有一个人说了算,法律关系比较清晰。但是呢,假如说所有权人有两人以上的时候。对外怎么行使权利?对内怎么来产生权利关系?是不是就产生这些额外的问题呀?所以这个共有啊,相对来讲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比如说呢,我们实践当中,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来房屋一套。大家看,

虽然这个房子上面只有一个所有权,但是呢,它的所有权人有几个呀?两个甲乙作为夫妻,都是所有权人。那这意味着对外怎么去卖这个房子呢?他们内部怎么来决定房子怎么利用呢?就会产生这一系列的问题。这是共有啊,这个制度它规范的一个根据。那么,在展开的时候呢?分成了三个板块,第一呢是共有的概述,大家了解这个共有的概念特征。

那第二个板块呢?是横向要了解。共有它的具体的类型。第三呢,是我们以供应物作为基准来了解它的具体利用方式。三大板块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供应的概述。第一点呢,是共有的含义和法律特征。其实这个共有啊,它就是一种所有权的表现形态,所以呢,我们在理解这个共有的概念的时候啊,其实也是关注那三个关键词主体课题的内容。先来看它的主体是谁呀?

主体是两个以上的组织或者个人。体现的是它和一般的所有权的不同之处,它的主体有两人以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第二,它的客体是什么呀?同一项不动产或者动产。客体是同一的。第三内容呢,就是所有权,它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样的权利呢?我们叫共有。当然,我们在展开这个供应特征的时候啊,

大家看也是从三要素角度来展开的。第一呢,是主体两人以上啊,比如我刚才举的例子。甲乙夫妻共同买了一套房子。那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呢?是甲乙夫妻两人,两人以上第二,它的客体呢?指向的是同一项财产,注意这个客体是同一的。我们能不能说夫妻呢?共同买了一辆。轿车。然后这个轿车呢,

前半部分归丈夫,后半部分归妻子,能不能这样区分啊?不能或者夫妻买了一套房子,两居室。能不能说丈夫有一个卧室,妻子有一个卧室啊?不能做这个区分的,双方的权利啊,都指向的是房或者车这个财产的整体,而不是某一个部分。第三呢,是共有关系的内容。它要分成对内和对外两个层次,这是共有啊,

相较于一般的所有权比较特别的点。一方面,对外行使权利的时候,这么多的主体谁说了算呢?第二,时代工人内部会产生什么样的权利关系呢?就是我们在学习供应的时候啊,要特别关注的问题。这是主体个体内容,最后呢,补充了一点共有产生的目的。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数个人会对同一个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呢?两个方面,第一呢,

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可能产生按份共有。第二呢,是生活需要,有可能产生共同共有。所以这个特殊的制度啊,它都一定是为了满足特殊的规范目的而产生的。这是共有的概述,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这个共有的具体类型,民法典里面呢?是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两种类型。所以大家注意这两个术语,一个是按份共有,一个是共同共有,

它们区别的核心在哪里呀?它们区别的核心在于数额共有人。是不是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所有权?如果呢,各个共有人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所有权的,这就是按份共有。亲兄弟,明算账。你有多少份?我有多少份?你多大比例?我多大比例?清清楚楚,这叫按分共有。而这个共同共有啊,

是共有人的部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就是稀里糊涂一笔账,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这是他们的区分,当然。当时构成共有,以后呢,我们要判断到底构成的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怎么来区分啊?三步走第一呢,先看约定,尊重意思自治。比如说呢,甲乙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呢,

买了一套房子。双方能不能约定一方占70%的份额,一方占30%的份额啊?可不可以啊?可以的,这叫尊重意思自治。他们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那当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要看共有人之间有没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了。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共同共有。当然,这里面所说的家庭关系啊,它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你像兄弟姐妹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是不是家庭关系呀?也是家庭关系,也可以推定为是,共同共有。你像在我们婚姻家庭编里面。如果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没有做约定的话,原则上构成的是共同共有,因为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啊?家庭关系。最后,如果没有家庭关系的,那就视为按份共有。于是呢。某个大学一个宿舍有六个人。

每个人呢,出了300块钱。一起买了一个冰箱。它们呢,没有约定这个共有的类型。那这个时候它们构成的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啊?当然是按份共有了。一方面,当时没约定,另一方面呢,同宿舍的六个人之间有没有家庭关系的共同关系啊?呃,尽管实践当中啊,大家也称之为家人。我前段时间回老家啊,

看我妈妈晚上看这个直播。那个博主呢,就说家人们怎么怎么样,我说怎么大家就成了你的家人了呀。大家看那个家人是不是这个地方所致的家庭关系啊?那显然不是这个地方啊,它指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关系。所以你在跟这个淘宝的客服沟通的时候啊,人家叫了你个亲,你也别觉得你们之间有多亲密啊。都是为了业务的需要。这是第一个方面共有的概述。那接下来呢,我们就要看两种类型的工艺了,先来看这个按分工艺的规则。

也就是各个供应商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既然这个按摩功能,它是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权利的,那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呀?份额到底是多少?这是前提。大家看也是三步走,第一步先看什么呀?先看约定。尊重意思自治。尽管呢。同宿舍的六个人。在买冰箱出钱的时候呢,有的人出的多,有的人出的少。

诶,家庭条件好的人说我可以多处点。家庭条件差的同学呢,适当少出点,但是呢,他们约定了我们的份额是完全一样的,可不可以啊?可以的,首先看约定。第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就按照出资额来确定。啊,出钱多的贡献比较大,那权力范围也会比较大。

第三,出资额也无法确定的,那就是等额。平均享有这个权利,这意味着只要认定为是按份共有的话,法律一定会给你们确定一个份额出来的。这是份额的确定。那第二个方面确定份额以后呢,当事人对这个份额享有什么权利呀?享有。处分权,这意味着某个按份共有人呢?他不想维持这个供应关系了,他想退出。能不能依法转让自己的份额啊?

可以的,所以对这个份额啊,它想要的也是一个所有权的性质。同时呢,按份共有的份额能不能设定担保呀?也是可以的,因为它有财产价值。所以呢,他对这个份额是享有处分权的。只是呢,按照法律的规定啊,如果工人呢,要转让这个份额的话。为了维持供应之间的信赖关系,法律规定啊,

其他供应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一个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这个优先购买权就成为了这里面最常考的一个考点。于是呢。甲乙丙。三个同学啊,各出资几百块钱买了个冰箱,构成的是什么关系呀?按份共有的关系,而且呢,既然大家出的钱是一样的,没有约定的话,每个人占多少份额呀?三分之一的份额。那后来呢?甲觉得啊,

跟这个乙丙啊生活习惯差距有点太多,就想退出这个供应关系。他能不能把自己的三分之一的份额转让给别人呀?可以的,他可以把这个份额转让给丁。那这个时候呢,法律规定啊,乙丙有一个什么权利啊,优先购买的权利。因为大家想想,假如说这个丁呢?他想要买这个。份额因为他们宿舍的人啊,都不想买这个冰箱,但是他有用冰箱的需求。

大家再想想,如果甲把这个份额卖给丁的话,有可能丁跟乙丙不是同一个宿舍的。他们之间有没有可能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且呢,无法相互信赖呀。所以这个时候啊,为了防止这个丁的加入,损害乙丙的利法律,就规定了你甲转让份额没问题,这是你的权利,但是呢,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一个优先购买的权利。

我们来看这个优先购买权应当如何来行使。首先呢,是适用范围,这里呢,要掌握两个结论,第一呢,是优先购买权的形式啊,它仅限于。有偿转让。这意味着,假如说这个份额啊,它因为继承,赠与等无偿的原因发生变动的,其他供应商能不能主张?优先受赠啊。

不能,既然是优先购买嘛,那肯定得是有偿的。这是第一个限制,第二个限制呢,是优先购买形式形式啊,仅限于对外转让。就这个甲呢,要把份额啊转让给供应人以外的人的时候,其他供应人才能够主张优先购买。因为你把这个风险转让给丁的话,是不是有可能破坏供人内部的信赖关系呀?所以这个时候呢,才有必要赋予乙丙乙乙权购买权。那甲说呢甲呢,

是要把这个份额转让给乙的。丙能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不可以,为什么呀?因为甲把份额转让给乙,有没有新的供应商加入啊?没有它就不会破坏原来内部的信贷关系。那这个时候呢,法律要先尊重甲的处分权。而丙呢,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一定要注意这两项限制。第二个方面呢,是行使优先购买权,它只能是在同等条件下主张。

大家看这个同等条件,是为了保护谁的利益啊?转让人甲的利。我呢,要卖给丁的话,我可以卖2000块钱。但是乙丙你只愿意出1000块钱。那对甲来讲,我当然要卖给丁了,我拿到的钱多,这是我首先要考虑的事情。你这个乙丙的主张优先购买权,你得保障我甲的利益不受损失,这个好理解吧。当这个同等条件下,

我们在认定的时候要严格认定。不仅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什么呀?履行方式,期限等等因素。假设呢甲把份额转让给丁的时候,一次性可以拿到全部的价款。而乙和丙说这么多钱,我也可以出,但是呢,我要一年分12期来付给你。大家想想这个时候对甲来讲,是不是同等条件?当然不是了。啊,

我一次性拿到全款。跟12个月分期拿到这个钱的风险是不太一样的。这是同等条件。最后呢,是权利的进口假设甲呢,要把这个份额转让给丁。乙丙呢,给予主张优先购买权。那这个时候啊,乙丙都想要购买这个份额的。大家看这个时候怎么办呀?首先要协商。啊,尊重你资质,坐下来谈一谈。

协商不成的知识考点。要按照转让时各自的份额比例来行使,有权购买权。也就是乙和丙啊,要按照比例来优先购买甲的份额。因为这样的话呢,买完以后乙丙内部的这个份额比例关系是不是不会破坏呀?这样的话呢,可以均衡的保护各方当事的合法权益。所以叫按比例来行驶,我们来看一个考过的题目。二零一九年,这个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呢,以三比二比一的比例按份共有一头骆驼告诉你了,

按份共有。然后呢?现甲呢?要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乙丙呢,均主张优先购买,我们先来判断一下乙丙有没有优先购买权呀?呃,当然有了。甲呢,他是要把份额转让给工人以外的丁。是不是对外转让啊?那这个时候呢,乙丙都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关键是他们协商不成的,

那这个份额由谁来购买呀?是不是乙丙按照比例来优先购买呀?这样的话呢,它可以确保啊,甲退出供应关系以后,乙丙的内部比例还是多少呀?二比一,所以应该选的是d选项,这是按方规。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这个共同共有。大家稍作了解。因为共同共有啊,它是部分份额的相应所有权。稀里糊涂一笔账。

既然它权利义务是稀里糊涂的,所以在考试的时候啊,它也不太好考。这里面呢,我们还是强调几个观点啊,第一呢,是共同共赢当中。每一个共有人的权利,它指向的是共有物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你像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的时候。它的权利是指向全部的。于是呢,夫妻有100万的存款,作为共同财产。

我们能不能说夫妻双方各有50万呀?不能丈夫可以说我有100万妻子呢,也可以说我有100万,它指向的是这个财产的整体。当然,凭什么允许你们之间可以稀里糊涂一笔账呀?因为你们之间是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的。在家庭范围内啊,没有必要算的这么清清楚楚。当然,如果家庭关系归于消灭的时候。是不就丧失了稀里糊涂的根据了呀,那这个时候呢,共同供应关系也会予以终结。所以它是跟这个共同关系紧密相关的。

那在我们实践当中啊,这个共同共有呢,主要存在于以下三种情形当中。第一呢,是夫妻之间可以共同,共同,共有,因为夫妻他们是有家庭关系的,第二是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也可以构成共同,共有。第三呢,是遗产在分割之前。继承人可以构成共同共有。因为大家想想,在我们国家啊,

一个自然人死亡以后,他的财产首先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它的法定继承呢?如果有两人以上的话,就可以构成共同共有。因为大家想想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呀?配偶,父母,子女。是不是都是家庭成员呀?所以他们之间是必然会有这个家庭关系的,进而符合这个构成共同共有的。基础那假如说是男女朋友。在同居期间呢,取得了一些财产。

这个财产能不能认定为是共同共有啊?呃,不能因为在法律上啊,男女同居期间并没有形成家庭关系,这样的共同关系。这是共同共有,我们来看一个考过的题目。下列供应关系当中,属于共同供应关系的是。a居住在同一栋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供应关系,是不是共同共有啊?答案是不是的?因为这个同一个。小区的居民,

他们有没有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啊?没有,而且呢,我们前面讲了小区的居民呢,作为业主。对于共有部分行使权利的时候啊,它是有一定的份额的,是不是啊?特别是在承担费用的时候,要按照你专有部分的面积来分担这个费用。它不是完全不分份额。那有些同学说,居民对这个电梯构成的是按份共有吗?是不是啊?答案是也不是。

啊,因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啊,它也没有特定的份额,特别是特定的份额,能不能依法进行转让啊?那么呢,不能。所以呢,这个共有啊,它既不是按份共有,也不是共同共有,这意味着我们民法里面讲到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它是不是一个周延的分类啊?不是的,它只是共语里面最典型的两种情形而已。

接着看b选项。甲乙呢,对各出资800块钱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供应关系。是不是共同共有啊?不是的,因为这里面有没有告诉我们甲乙有所谓的家庭关系呀?没有,所以它构成的应该是按份共有。c选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时候,夫妻呢,对一方所取得的稿酬形成的供应关系。是不是夫妻之间有家庭共同关系啊?共同共有。d选项被继承人死亡以后,

继承人对于被继承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有关系,是不是也是共同共有啊?因为这个继承人之间,他们是有家庭关系的。所以应该选的是ced,这两个选项。啊,这是给大家介绍了。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这两种类型。那接下来呢,最后一个问题啊,是共有物的管理处分和分割。我们以这个共有物的。处理作为线索来梳理这里面的规则。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供应物的管理权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啊,供应人如何来管理这个共同财产,要按照约定来。尊重意义自知。当事人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义务,注意这个词。什么叫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啊?是不是说任何一个共有人都可以随便进行管理呀?显然不是这个地方所说的,管理的权利义务啊,它指的是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毕竟我也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人。第二是因管理供应产生费用了,这个费用让谁来承担呢?你看,首先是看约定。那没有约定的时候啊,我们要区分按份和共同共有了。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大家看。费用呢,要按照份额来负担。既然大家是按照特定的份额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嘛,当然可以按照份额来分担这个费用了。啊,比如说呢,

同宿舍几个同学买的洗衣机,冰箱坏了。要修理修理呢,花了500块钱,这个钱。是不是也是由大家来分摊的呀?那假如构成的是共同共有的话,那这个费用就由大家来共同承担了。稀里糊涂一笔账。这是第一个问题。那接下来第二个问题啊,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考点了,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管理事项。因为。共有当中啊,

权利人有两人以上。那在行使这个所有权的时候呢,大家的意见有可能是不一致的。到底由谁来说了算呢?就涉及到这个问题了。我们先来看这个问题啊,它适用的前提是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善和变更性质以及用途。都是比较重大的管理事项。我们先来看什么叫做公允的处分呢?一方面这个处分呢,它包括法律上的处分。比如说。甲乙丙三个同学共同买的这个冰箱,要把它卖掉。

是不是处分掉呀?要适用这个规则。同时呢,这个处分啊,也包括事实上的处分。甲乙丙三人呢,共同养了一头猪。要过年了,三人能不能决定把这个猪杀了来吃肉啊?当然是可以的,这叫事实上的处分。第二呢,是重大修善啊,这个就要基于我们的生活经验来判断了。比如说甲乙丙三人共有这套房子,

要进行全面的重新装修,算不算重大修善啊?当然算包括呢,要对这个机动车进行一个重大的改装,也是重大修善。虽然它常常可以增加这个供应的价值,但是呢,重大修善本身常常是要花不少钱的。所以呢,也属于重大事项。最后呢,是变更性质或者用途。于是呢,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辆私家车。后来呢,

他们决定啊,要把这个车呢变更为经营用途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是不是变更性质啊?也属于重大的事项都可以适用,我们接下来讲到的规则啊,这叫重大管理事项,包括处分重大休战以及。变更性质或者用途。大家看要实施这些重大管理事项的话,怎么来决定呢?还是要区分按份共同共有?假如说呢,是按份共有的话,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就可以实施这个行为。大家看这里面呢,

采取的还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不需要经过全体一致同意啊?不需要法律啊,之所以设置这个规则,还是为了方便这个物的使用。因为大家想想什么事情都需要大家全体一致同意的话,是不是好多事情都做不了了呀?它不利于物的效应的发挥。当然,这个地方所说的三分之二以上包不包括本处啊?包括所以它要大于等于三分之二,而且呢,这个大于等于三分之二,它说的是份额大于。等于三分之二就可以了。

需不需要人数同时也大于等于三分之二呀?不需要假设三个人共有其中一个人呢?相对份额是三分之二。它能不能单独的决定处分重大,修善和变更性质和用途啊?当然可以,这叫少数服从多数。有些同学说那其他人怎么办呀?其他人你就得做出适度的让步。如果你觉得不爽的话,你可以干嘛?你可以退出这个按份共有份额,不是可以随便转让吗?你可以退出这个供应关系。这是按份供应,

那假如说是共同供应的话,那就要经过全体供应人一致同意了。其实呢,这个规则也是为了维护这个供应关系。当然,在夫妻共同共同情形下,我们法律呢,做出了一个特别的规定,因为大家想想,夫妻之间如果对于财产归属没有做特别约定的话,它可以构成。共同共有那假如说夫妻的所有财产处分都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的话,非常明显它不利于日常生活的开展。一方在上班的时候点个外卖。你花的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是的,那我今天中午要吃什么?要经过被后同意吗?需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啊?当然不需要了,包括呢,一方在双11的时候在网上买点生活用品。是不是也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啊,这是日常生活的需要。所以呢,民法典里面就区分两种情况啦。如果呢,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大家看这个时候啊,任何一方都有所谓的家事代理权,

任何一方都有权单独决定。而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这也符合我们的生活常理,同时也方便日常生活的开展。像我刚才举的例子呃,中午的时候点个外卖。双11的时候在网上买点生活用品啊,下班了在超市买点水果等等等啊,都可以单独决定。那假如说呢,是非正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要做重要处理决定的,那就必须要双方一致同意了。大家看前面这一点,它其实讲的是例外,

后面这个啊讲的是。原则能理解吧。比如说呢,这个夫妻要买车卖车买房卖房。按照我们的生活一般观念,这样的行为它是不是日常生活的需要呀?显然不是,而且呢,这样的处理决定够不够重要呀?当然够了,重大的事项双方要协商一致。否则的话呢,也有可能会产生家庭矛盾。啊,比如说呢,

前段时间网上有部剧叫漫长的季节。这里面呢,秦昊演的这个彪子。他们又经过配偶的同意,就把家里面的15万元的存款全部拿出来,买了一辆车。大家看这种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合不合法啊?这样是不太合法的。特别是彪子,还买了辆泡过水的车,太不靠谱了。这就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做出的重要处理决定,要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当然有些行为呢,虽然不是为了日常生活的需要,

但是呢,如果不是那么重要的。也不需要经过双方来同意。比如说呢,在单位的时候啊,发现一个同事家里面呢,有人生重病。然后呢,单位就组织一个募捐。给这个同事啊,捐了1000块钱。大家看它是不是为了夫妻日常生活需要啊,肯定不是,但是呢,按照我们的生活常理。

给家里面有困难的同事捐个1000块钱,算不算什么重要的处理决定啊?当然不算了。你可以单独决定。但是呢,你把全部的家产都要捐给这个同事的话,那就不一样了。那就变成重要处理决定了。所以大家要注意这个。要件的理解。这是共有物的处理,那接下来第三个问题啊,是共有物的债务。假设呢,因共有物对外产生债务。

当然,包括对外产生债权了,那这个时候如何来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呢?大家掌握两个层次的规范,第一个层次是对外关系,对外呀,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是连带关系。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既然大家是同一个物的所有权人,在对外行使权利的时候,对外承担义务的时候啊,是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出现的,对外一定是连带关系。当然,

内部呢,就会有所区分了。如果是暗分功能的话。内部能不能进行相互的追偿呀?可以的,因为内部还是要亲兄弟明算账的,你多少份额我多少份额,咱关起门儿来还是得把账算清楚。但是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话。是不是稀里糊涂一笔账呀?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所以内部就不用再相互追偿了。注意区分两种类型,我来简单看一个例子啊。

二零一五年这个题。甲乙呢?是兄弟。二人呢,居住在祖传的院落当中。四间南房为甲,所有五间北房为乙所有。甲在外地打工,乙独自在家。某日呢,院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将路人丙砸伤了。丙的损害应当由谁来负责任?大家看闯祸的是这个院墙是不是啊?它这个雾。

我们先来判断一下这个院墙呢,它要归属于谁呀?你看甲乙二人呢?他共同居住在祖传的院落当中。只有里面的南方和北方是分别归甲乙所有的,而这个院墙是不是共同的呀?那构成的是共有。关键这个共有人,他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啊?你看共有人之间有没有家庭关系的共同关系啊诶,当然有了兄弟之间也是家庭关系。所以呢,他们对这个院家构成的是共同共有。当然,不管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院墙的倒塌导致别人损失啊,是不是对外产生债务了呀?就是在对外关系上怎么承担责任呀?连带责任。对外的时候都是连带的。内部啊,就不分你我了。这里面啊,给大家举个例子啊,大家做一个强化理解。比如说呢,甲乙呢,是一对夫妻。他们的名下共有一辆车。那甲呢,

在开着这个车上班的时候啊,就把丙给撞了。我们来看丙呢,他主张损害赔偿的时候是找甲呢还是找甲乙两个人呀?找谁呀?注意下答案是找甲乙两个人。你看刚刚讲完规则,给你出一个具体案例,你就怀疑规则,这不是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我们学了这么多的规则,以后啊,老师给你出一个案例,考试里面考一个题目的时候啊,大家一定要结合我们讲过的规则去判断。

到底应当如何去处理,而不是结合我们的生活经验去判断。你看甲乙呢,共有一辆车,是不是属于共有物啊?他对外把别人给撞了,造成的损失。尽管你们内部可能是按份或者共同共有,但是对外承担责任的时候啊,它肯定是连带责任。当然,这里面呢,大家要跟我们侵权责任编里面,未来会讲到这个规则区别开来。啊,

就是因租赁借用等导致所有者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要由谁来承担呀?机动车的使用人来承担,有同学听过这个规则吧?这个规则适不适应我?我刚才讲的这个案例呀。不适用那个规则啊,它是基于租赁和借用,导致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就是你开着别人的车。出事的才是用那个规定。而这个题目里面呢?甲他是不是开的别人的车呀?不是的,

他开的是自己的车。它并没有导致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能理解吧。所以这个时候呢,它适应的是共有物债务的规定,而不是侵权责任编制的规定。那假如说这个甲乙呢?他把这个车啊借给他好朋友丁开。丁把这个丙给撞了,那这个时候丁是不是开的是别人的车呀?那这个时候呢,首先由丁来承担责任。当然,按照法律规定,所有人有过错的,

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这个时候呢,假如说呢甲呢,明明知道丁没有驾驶证,还把这个车借给丁的,是不是意味着所有权人有过错啊?那这个时候他还承担责任,他承担责任的时候,大家看是甲乙共同承担的,还是甲一个人来承担呀?还是甲乙共同来承担我们那个地方所说的所有权人有过错,那个所有权人啊,他一定说的是。供应人当中的全体供应人,因为对外承担债务的时候都是连带关系,

能区别开来吧。好,这是。第三个问题,最后呢?还有一个问题,供应物的分割。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共有迟到有解散的一天,所以法律要规定相关的规则。首先呢,第一个问题啊,是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什么时候可以启动这个分割共应的程序呢?我们在法律上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问题。

先看当事人有没有约定,禁止分割共有。若当时呢,事先约定了为了维持供应关系,大家不得分割供应物的这个约定有效无效啊。有效的,你说呢?同宿舍的三个同学买了冰箱以后约定好了,在大家毕业之前。谁也不能主张分割归物,可不可以呀?可以的,这个约定是有效的。但是呢,有原则必有例外,

但是呢,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也可以进行分割。特事特办,那这里面所知的重大理由啊,它主要说的是。人身利益需要保护的情形。比如说呢,甲乙各出资100万,买了一套房子。约定五年内不得分割共有。我们要。长期持有来投资。但是两年以后,啊甲的妻子患重病。

需要来医治。除了这个房子里面的份额以外,没有其他任何财产了。这个时候能不能分割公允物啊?可以的,因为治病保护的是人身利益。它属于重大理由,可以突破这个财产关系的约定。法律要先保护人身利益。那第二个方面呢?是当时如果没有约定禁止分割的。这时候怎么办呀?大家看区分按份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注意随时这两个字。

因为本来按份共有人就可以随便转让自己的份额,当然可以随时分割供应物来退出供应关系了。第二是共同共有。原则上能不能随时分割啊?不能因为要维持共有关系。比如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不能随便分割这个工作财产?不能因为共同财产的分割啊,它会加速夫妻关系的瓦解。所以呢,为了维持共同关系啊,不得分割。但是呢,有原则也会有例外,什么时候可以分割啊?

一个呢,是共有基础丧失的时候,当然可以分割夫妻要离婚了,兄弟要分家了。是不是可以分割共同财产呀?第二是有重大理由。这是一个登记条款。这个地方的重大理由啊,民法典幺零六六条规定了一种比较常见的形态。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啊,虽然原则上不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呢,存在下列重大理由的,可以进行分割。你看第一呢,

是一方呢,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尽管呢,你这个行为啊,我可以不跟你离婚,为了孩子,但是呢,照你那么折腾下去的话,孩子未来买学区房的钱就没了。孩子考研的钱就没了。这个时候呢,夫妻能不能不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的,这第一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第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生重病,

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的。啊,比如说生活当中,甲乙是夫妻。啊,表面上很恩爱。那没事的时候,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你爸也是我爸,你妈也是我妈。但是假如说甲呢,他的父母生了重病,需要医治。

可能呢,倾家荡产这个病也不可能治好了。但是对于甲来讲呢,他希望即使倾家荡产,也得给父母看病。但这个时候呢,乙有可能不是这么想的。你会认为。生死有命。你把这么多钱都砸进去,如果人财两空的话,以后我们的日子怎么过呀?双方有没有可能产生分歧啊?有的,那这个时候法律允许啊,

甲乙呢?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甲呢,用你的这个部分。来不惜代价的给自己的父母看病,成全你的孝心。而乙呢?它保留下来的这个部分还可以维持这个小家庭的正常生活。是不是兼顾了各方的期待啊?这个时候呢,可以不离婚,只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共有物的分割紧急性,那接下来第二个方面是共有物的分割方式,怎么来分割呢?

首先是协议。尊重e资质达不成协议的,也可以实物分割啊,当然这个实物分割啊。它的适用前提是不影响这个物的使用价值。比如说呢?大家可能看过一部电影,叫心花怒放,有看过吗?黄渤演的。这个电影里面第一个镜头就讲黄渤要跟他老婆离婚。然后呢,要分割共同财产,黄渤呢,把家里面所有的财产啊都给它画成两份儿,

把床呢哎等分成两份儿来分。能不能这么分割共同财产?不能因为这样的话,会影响物的使用价值。啊,包括呢?甲乙丙丁四个同学是同宿舍的,买了一个冰箱。毕业的时候呢,怎么来分割无法达成一致,能不能把冰箱砍成四节呀?这个会严重损害物的使用价值,那这个时候呢,就不能通过实物来分割。大家看第三点,

那实物法分割或者分割会影响公允价值的,怎么办呀?那就变价来分割。是不是把它卖掉,换成钱以后钱是可以分割的呀?包括呢一方呢?对这个冰箱或者对供应物感情比较深,我来取得所有权,然后呢,折个价,我把钱呢补偿给。其他人行不行啊?也是可以的,都是这个共有的分割方式。最后一个问题啊,

是分割产生的法律后果。假说因分割而对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害了,应当给予赔偿。啊,比如我们前面讲到的这个当事人约定好了,不得分割共有物。但是呢,为了你的特殊的理由,允许你分割来解决这个。急需的资金。但是呢,你这个分割是不是打破了大家对于供应物投资的这样一个节奏和期待呀?有可能给别人造成损害的。那这个时候呢,你要适当的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呢,分割共有产生的瑕疵啊,其他共有人也应当分担这个瑕疵,这是公平责任的一个体现。我们来看甲乙当中这个例子啊,甲乙丙的三兄弟共同继承了遗产。经协议,甲分得房产,乙分得现金,丙分得祖传古董,大致估价都是15万元。这个叫实物分割。后来经鉴定啊,甲分得的房产呢,实际上是别人的。

丙芬德的古董实际上是样品,仅值1000块钱。大家看只有谁呀?乙分得的现金是货真价实的。那甲丙。是不是觉得有点吃亏呀?他能不能请求乙来分担这个损失啊?答案是可以的,这是公平的考虑。因为当时大家在分割的时候,是不是估算的房产现金和古董的价值是相当的呀?平均分配遗产嘛,那事后发现我甲呢,实际上没有分得财产,而丙呢,

分得的财产严重。少于当事人约定的份额。那这个时候呢,他可以请求乙啊来一起分担这个损失现金,大家得重新分一分。体现一个公平的理念啊。这是供应物的分割的内容,最后呢,我们来看一个题。甲乙丙三人按照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二呢,均有意要卖掉这个渔船,

但是甲呢,坚决表示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大家看出卖渔船,这是在处分公有物,是不是啊?a乙呢,有权单独决定出卖遗产,这个说法能不能成立?你看一下乙呢,他的份额有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啊?没有。b选项乙丙呢?未经甲同意,

无权出卖遗传,对不对?乙丙占了多少?百分之六十五有没有超过三分之二呀?没有,因为三分之二的话,它要达到六十六点七。所以呢,这个说法能不能成立啊?可以的。无权出卖嘛。c乙丙呢,有权基于多数份额来出面遗传,对不对啊?错的多数没用得绝对多数。

要大于等于三分之二。d选项乙丙呢,可以根据多数共有人的同意来出面遗传,对不对呀?也是错的。为什么呀?因为我们所说的大于等于三分之二说的是份额,而不是人数,这样的话呢,应该选的是哪个选项啊?b选项。这就是共有这部分的内容,这样的话呢,我们就把所有权这种权利给大家梳理完了,既给大家讲了一般的共性的规则。

同时呢,还讲了两种特殊的形态,一个是客体多元的建筑区分所有权,一个是主体复数的共有制度。最后呢,还涉及到所有权行使的限制相邻关系,那接下来呢,我们说到休息再进入用益物权的部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4.第03编物权专题02所有权(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