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57:56

66.第20章 第01-02节:本章概述、具体罪名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最后一章就是渎职罪。这一章如果说难点呃,几乎没有。就几个税特简单,但是呢,有几个易错点,我提一下。各位,看看它的名字叫渎职,什么叫渎职?读是什么意思?很好值是什么意思?亵渎自己的职权,

职务表明这张嘴,它的主体一定是有权利的人。本章最主体原则上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寻私枉法。寻私舞弊妨害国家的管理活动。唉,请问谁才有权利去管理国家?国家机关才有权利对事业单位是没有权利的。本章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章最。除了个别犯罪外,都是特殊主体。

本章罪故意和过失都能构成。有好多罪过失能构成。当然,纳入大纲考察的不多。我们看看这个罪名体系。仔细看本章罪,有两个一般法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这章的特色就是一旦是法条竞合,必须特别法条优先使用。没有例外。第二,只有一个罪,纳入大纲是一般主体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特别累犯讲过这个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不能构成特别类番的。本章之最,司法工作人员作为主体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更特殊有重点。寻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和滥用职权。小罪还有私放在押人员罪。犯那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叫放纵致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以及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注意没有那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了,这个罪被删掉了。也没有传染病防治实施罪了,

也被删掉了。剩下的这十个罪名,真正需要仔细讲的,其实就是一个寻私枉法,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属于次重点。其他几个罪。比如我随便讲一个案例,大家还真的不一定判断出来,大家都看我。我问大家私放在押人员和寻私枉法是什么关系?各位寻私枉法。是不是明知有罪不追溯?明知无罪却追溯。或者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做枉法裁判,如果一个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司法工作人员,他将一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给放走了。使它不受追溯。请问是定私放在押人员罪,还是定寻私枉法罪?定谁。为什么不定寻私枉法?明知有罪不追诉啊,使它不受追诉。法条竞合是吧?谁是特别法?私放式。特别法。那这就麻烦了。

我们寻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指的是有侦查,检查,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那如果这样去解释,是不是就意味着?在寻私枉法,最终只有侦查检查审判职责的才能构成寻私枉法。监管职责的就不构成了。因为要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我们一会去讨论它俩的核心关键字不一样,先看一般法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叫滥用手中的权力。本罪主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注意故意叫滥用职权过失的是。玩忽职守唉,这个罪这两个罪能不能通过作为实施?滥用职权通常都是作为吧。能不能通过不作为实施?行不行?来来来,你抬头看一看这个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它是谁的特别法?是滥用职权,还是玩忽职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他们两个是谁的特别法?

滥用职权,这两个都是故意犯罪。还这样去问大家,的确不大合适啊,因为还没讲好好,没关系,抬头看我啊,抬头看我。咱从滥用职权开始。滥用职权罪。既能通过作为构成,又能通过不作为构成。但是,本罪要求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没有结果,

不定罪。本罪。行为人不依法正当的行使职权也能成立。所以本罪是可以通过不作为构成的。能理解吧。各位抬头看我警察,如果看到一个歹徒正在伤害别人,警察也抱着肩膀围观,和其他人一样。警察有罪无罪,他完全有可能构成犯罪,他是故意不履行职权,还是过意过失?不履行故意要定不作为的。滥用职权。

能理解吧,好所以不作为也能构成。第二,任意扩大自己的职务权限。核心关键字是越权。这个是越权。何为叫越权呢?第一种叫弃权,不依法,正当履行。所以既能通过作为构成,也能通过不作为构成好,请各位抬头看我,别看书。问大家啊,

所谓越权,我们都知道,其实啊,有时候领导只能承担领导责任,他对具体的事物是不能经手和插手的。比如,各位政法委,政法委的书记。它是不是要领导公安,法院,检察院?请问他,他能不能违规去插手个案?不能一旦插手个案,这叫越权。

他没有权利去经手个案的,再比如在前面新冠肺炎的时候,各位对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人要不要隔离?怎么隔离?用什么药去治?你认为这是卫健委的主任能决定的吗?他能不能决定对病人用什么药?当然不能,他只能负领导责任,而不是具体事务的决定权,要不要用药,用什么药由医生说了算。能理解吧各位,比如人家已经很严重了,卫健委的主任就下令不要给他治,

没关系的,他能扛过来。结果第二天死了。那是要定罪的,要定滥用职权罪的,违规插手具体事务。它只有领导的这个权限,它没有具体事务的决定权。好。那如果有特殊的滥用职权,比如像私放在押人员寻私枉法,那都要优先使用的。没问题吧?第二,玩忽职守就是过失了。

注意这个过失,它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各位作为也能构成玩忽职守罪。作为也能构成。好写好之后请抬头。大家能不能举个例子,作为构成玩忽职守的?能不能很难因为这种案子太少了,因为不玩忽职守,通常是通过不作为构成的。作为其实也有可能会构成。各位,比如张三。

他是负责对危险物品经营进行许可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然后他在审查的时候审查不慎。对一个不符合资格的人发放了资格许可。结果人家在经营危险物品的时候发生重大事故。各位对这个负责审核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是不是给别人去核发了一个证书,一个资格核发,这是一个作为。能理解吧,好再比如。大家去。我不知道你你们的年龄比较小,应该没这个精力啊,就是那个驾照过了一定的年限。

是不是还要过去测一下视力?你们有经过这种同经有这种经历的同学吗?还没有啊,就驾照有效期知道吗?就过了有效期之后,是不是要换证?换证的时候是要看你的视力,而且呢,听力。他要检查很多东西的。那各位如果他呢?就马马虎虎,他感觉你挺年轻的,你过来之后就走个流程,过了他就给给你换证了。

结果其实你根本就不符合患者的条件,驾驶的时候发生重大事故。各位,你认为和它。跟你换证的行为之间有没有关系?有关系,这个时候也是一种作为。你可以不了解这么细,但是我要求大家掌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两个罪作为能构成不作为。也能构成至少要达到这个程度。好,下面这两个最好区分一个是故意不履行职务,一个是过失不履行职务。一个是故意,

一个是过失,各位如果接到别人的举报,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去查处。不去查处。接到举报之后,我还不动。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那就不作为的滥用职权。第二,如果我接到举报之后,我一忙我忘了取,这一定是。玩忽职守,一个是故意不履行职务,一个是过失不履行职务,

这个好理解的啊。好,再看。这个罪呢,了解一下,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这是超纲罪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受贿犯罪的总结我还记着呢,一会给大家做总结。下面先继续。各位,如果与他人共谋,能不能构成滥用职权的共犯?可以总则的原理也可以。好,

继续。下面一道题目,我们看哪些能构成玩忽职守?剩下的问题一会再做总结。咳。让我喝水啊。我发现你们的精神都挺好的啊,发现你们现在精神还还可以啊。好,果然是年轻啊。哪些可以构成玩忽职守?各位玩忽职守的主体只能是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a项能构成吗?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有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b呢。

高校校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国家机关只有谁?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就这五个机关嘛。是不是啊?高校是不是行政机关?不是,他只是呃,换句话说,高校校长他可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公立高校校长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他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项也不可能构成的c呢。c有个更特殊的罪名叫执行判。

执行判决。失职罪。全称叫执行判决,裁定实质罪,它是特殊的玩忽职守4d呢。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逃贿,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不是玩忽职守?故意还是过失。体现是什么?严重不负责任。对本题选4d。严重不负责任,我们前面让大家补充了这几个字,在哪个最里面写的?

啊啊,没补充啊,没补充。在医疗事故罪,我让大家写了四个字,叫业务过失。有印象吧,医医疗事故罪里面是不是也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对吧?也有这几个字。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本罪本罪。注意所谓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要求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

情节严重。本罪是一般主体。有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都能构成?而且要注意。过失。也要定罪过失,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故意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它还有一个对应的过失犯罪呢。各下面各位本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什么关系?其实这个讲了n遍了。什么竞合?想象竞合。法条竞合吧,谁是特别法。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就一定会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才是更特殊的嘛。好本罪和侵犯商业秘密可以。从一重罪处罚这个呢,在侵犯商业秘密里面讲过。来来来,请大家看这道真题。下列行为中,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的是。a项定什么?办案人员甲打电话告知嫌疑人,将对其执行逮捕。张三听后随即潜逃。

听什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我给你们三个罪啊,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二寻私枉法罪。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三个是超纲罪。定哪个好多人说啊?法硕题目太不严谨了a项很明显。这个题目答案是有问题的,不怎么能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呢,要定寻私枉法或者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嘛。

那我只能说。这道题目a项设计真的很巧妙。真题答案一点问题都没有。只能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理由是什么?各位不是机密的问题,各位。诶,你看一看寻私枉法罪来抬头。司法工作人员寻私枉法,寻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

使他不受追诉。各位,这难道不是使它不受追溯吗?是吧,明知他有罪,嫌疑人张三。打电话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各位有同学说老师怎么不定窝藏罪?这越讲罪名越多了。各位,为什么?你想解释清楚啊,说实话真的挺难的,这个题目设计真的很好啊,你先先注意啊,

这个案子就要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马上我们在寻私枉法里面去讨论。再看二乙接受外国情报机构收买,为其提供所掌握的国家秘密,这要定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三,私自出售本单位保密的专有技术配方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四丁为筹切筹措儿子的留学经费,将掌握的国家秘密出售给境外媒体。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对吧?

当你用排除法也能得出a项才是正确的。本题要选a理由,一会再说。四,寻私枉法。本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本罪要求寻私枉法,寻情枉法动机。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溯。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不受追诉。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

三句话可以简称为。有罪不追溯,无罪却追溯。枉法裁判。对吧,这是三句话唉,我想问大家在刑事审判中到了这一步了,它的主体通常只能是谁了?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到这一步,它的主体通常是谁?法警。法官对。

不是法警,法警没有审判权啊,这一步只能是法管法官了,刑事法官那前面呢?无罪却追溯,这个追溯就包括什么?包括公安和检察院对。所以构成寻私枉法罪的,不光是法官,检察官。还有还有公安刑警都能构成。它的范围是很大的。好再向后,这是寻私枉法。我们先看一看这个法条的。

具体内容,各位刑事审判活动主流观点认为,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谁为主。形式。所以它仍然是刑事审判活动。好,这个最啊,先到这我们对比一个最。各位先不要看书啊,向后翻翻到私放在押人员罪400条。各位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请问要不要利用职务便利去私放?本章之罪是渎职罪,

当然要利用职务便利啦,很好,否则的话就没有侵害职务嘛。唉,如果他要是没有职务便利,去私访怎么办?比如监狱一个行政人员,他不负责和犯人打交道的。他趁换班的时候悄悄把一个犯人给放走了。他有没有职务便利?没有,那这个案子只能定什么脱逃罪的共犯对吧?所以构成私放罪一定要利用职务便利,请问。他和还可以放嫌疑人。

放嫌疑人可以使他不受追溯,他和寻私枉法怎么分?怎么分?各位抬头抬头抬头啊。寻私枉法罪。它强调的是两个字。王法。而私放在押人员罪强调两个字。私放。请问核心词都不一样,什么叫私放?私放指的是从形式上看,换句话说,私放指的是根本没有经过正当的程序。没有经过正当的程序,

叫私放,什么叫枉法?各位法官,哪怕是明知有罪判无罪,明知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他是不是还经过了判决这个形式?所以它是有什么法定程序的?寻私枉法,是有法定程序的,听懂了吗?要经过法定程序。而私放根本没有法定的程序。所以一个强调的是王法,

一个强调的是私放。来不要看书,问问大家。那这个法定程序一定要走这个流程的,不走流程肯定不是法定程序是不是?别看书,我们回过头,如果现在看这道真题,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有新的感受啊?这个真的很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甲电话告知嫌疑人,张三将对其逮捕的机密。有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有没有没有没有经过法定程序,那就不可能构成。

寻私枉法,他偷偷的告诉的,只能定什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能理解吗?各位抬头看我,如果公安人员想帮张三,他利用自己侦查本案的职务便利。他将证据给毁了,把张三的证据给毁了,毁灭以后,因为张三证据不足,导致无法。追溯张三被释放。定什么?

寻私枉法有没有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啊?有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它是经过程序的。这时候释放释放。它是经过合法的程序才放出来的。能理解了吧,这就是寻私枉法。好寻思方法,我们搞定以后再向后。本罪给伪证跟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这个了解。了解一下,看看就行了。下面我们看一道啊,这个题也不说,一会再说,

看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各位本罪就只能发生在。民事判决里面和行政判决,行政判决叫民告官。告政府叫行政诉讼嘛,各位,比如我根本不欠岳岳鹏的钱。越野棚伪造欠条去起诉我。而且提前给马蜂打了招呼,马蜂是民事案件的法官,他明明知道我不欠越野棚的钱,仍然判决我还他十万。各位,那马蜂涉嫌哪个罪?民事枉法裁判罪对民事枉法裁判罪。

在犯罪领域,叫寻私枉法。在民事和行政领域,叫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好第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各位故意过失。过失。我们司法实践中有好多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但是拿不到钱。对吧,就有这种可能,比如我起诉马峰,马峰赔我100万。

判决书下来之后怎么办?赶快去申请执行啊,申请执行要保全马蜂的财产啊,我将相关的材料递交给执行法官,我说赶快去查封。他的账户结果法官一忙,材料一扔,不管不问。马蜂。将财产转移了,导致后面无法执行。各位法官一忙没有管这个事情。此时对结果,如果是过失,那就构成执行判决裁定。

失职罪。他是不是就严重的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啊,这个罪没有什么难的,你就要知道这个罪的存在。他就是一种特殊的玩忽职守。不能再定玩忽职守罪了就可以了。那对应的故意犯罪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刚好他是故意的,那这个滥用职权,包括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各位,

什么叫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呢?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啊,这种案子啊,有时候在司法实践中真的出现很恶心的。比如。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100万。然后申请执行保全。就可以查封乙公司的账户嘛。但是法官呢,被打招呼了,甲公司的人给法官打招呼了,说我们要收拾乙公司,你帮帮忙。各位大家想甲公司胜诉了,

是不是只能拿到100万?法官一查,发现乙公司账户里面有一个亿。法官直接做了一个举动,把这一个亿全部冻结。全部冻结。冻结以后,请问乙公司还能用这笔钱吗?用不了经营困难。债务违约一系列问题都出来了,乙公司这样就可能被整垮的。那大家想一想,法官乙在执行判决过程中。有没有滥用职权,有正常情况来讲,

它保全多少钱就够了100万,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所以执行厅的那些人。经过这次政法队伍整顿以后,多少执行厅的?法官领导被抓了好多啊。所以有人说了一句话,说执行丁的人啊,都抓起来。后面不能再说了啊,执行厅的人啊,有时候他他们因为他面对的利益诱惑太多了。太多了,所以他们基本上是一个。以后你们要能到执行厅去工作,

你们就知道这个部门有多少诱惑了。希望你们能够经得住诱惑。我一个学生就在。上海某法院执行部门工作天天忙得很。然后刚好我一个案子在他那儿,我过去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是我的学生,他认出我了,哎,聊了一会儿。后来他就给我讲,他说你这个案子呀,老师这样嗯,按照正常情绪走吧。按照正常程序走,他说如果后面有什么事情,

我倒是可以给你这个帮帮忙,我说帮什么忙呢,他说你这个案子,比如如果要是真是很急,我可以把这个。提过来,然后呢,专门督你,督促你这个案子。再比如他办这个案子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不履行怎么办?他就说,你再不履行,我就对你司法拘留,那对方怕不怕?

当然怕了,那执行起来当然很快了。各位对我,他会问我收点钱吗?肯定不会,我也不会给他的,他问我要,我就举报他。但是你想一想,那其他人呢?其他人可能会求着他说我给你送十万块,你只要把这个案子给我执行掉。他很容易就收到十万块。当然,现在那个的确是风险很大了啊,

因为现在政法队伍整顿过之后,你再这样去做,你要是为了十万块赌你自己的前途和命运。那一旦要是案发了这十万块,就可以葬送你的前程啊,所以一般情况也不敢也不敢。好,这个是滥用职权,就是刚刚讲的,你比如违规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好,那这样的话。寻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

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都结束了。下面私放在押人员。本罪各位私放指的是什么意思?没有合法的程序,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各位。如果看守所的一个工作人员自己伪造了一个释放证明自己伪造一个释放证明,然后将嫌疑人放走了。定什么?寻私枉法,还是私方。私放还是寻私枉法。私放伪造一个证明,

这经过正当程序了吗?没有定私放。好,非常好,这个点看大家听懂了啊。当然了,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在押人员逃跑,只能定脱逃罪的共犯。好,第九是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还是呃是本罪是作为犯罪还是不作为呢?座位还是不座位?放纵意思是不是不管不问的意思?不管工位一般是座位还是不座位,通常是不座位对。

一般认为这是个不作为犯罪啊。那你看法条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各位不履行职责,是不是那就是不履行义务?直接违反的是不是命令性规范,义务性规范不作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各位,比如李四向。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说,某地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请问此时市场监管部门有没有去查处的义务有?如果他不履行放任不管。情节严重,此种情况就可以构成本罪。但是。那个罪虽然删掉了,我要duang说一句。请大家要注意这里的伪劣商品不包括谁。切记啊,不包括。食品药品。各位,

如果是对生产销售,对食品犯罪,药品犯罪不管不问。那可不定本罪了。定哪个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就是这个罪。为什么?因为食品药品是一种特殊的。伪劣产品,它有特定的罪名去规制。好抬头写好之后,抬头我再多说一句啊,各位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放纵制售制就是生产,售就是销售。

各位,那这个商品不能包括谁?食品药品。如果是食品药品怎么办?定什么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渎职罪能理解吧好。第十最后一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这是去年新增罪名。但去年没考。各位不解救是作为还是不作为?不作为。指的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常是谁?

通常是警察对警察。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亲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后果。第二款,第二款叫阻碍解救,看这四个字。第二款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当然了,

第七点下面的也有。各位阻碍解救是故意还是作为还是不作为?作为对。好,不要看书啊,我们去讨论几个问题,这个罪就结束了,本罪既然是一个不作为,应为能为而不为,因为是什么有解决义务?能为又解决能力,不为不解决造成严重后果。本罪一定有个前提,是要接到解救要求,或者是他人的举报。

这个点要注意第二。这块理论上还是有点争议的,但是呢,目前比较多数的观点是这样的,各位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这个拐卖好理解就是拐卖妇女儿童对吧?这个绑架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绑架最终的绑架?是不是就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这个绑架是不是绑架罪的绑架呢?理论上的确是有争议,它会不会这样考?我也不知道。呃,

那有观点就认为那这个绑架呀?它不能是绑架罪的绑架。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不能是那个绑架,为什么呢?你可以想那如果一个妇女被绑架了,不解救。定这个罪,一个儿童被绑架了,不解救定这个罪。一个男子被绑架了。不解救怎么办?肯定不能定这个罪。那你感觉公平吗?各位,

你想想是不是在绑架这个问题上,大家应该一视同仁呀?一个妇女儿童被绑架了不解救定这个罪,一个男子被绑架了不解救。怎么办?所以你如果认为这个绑架是绑架罪的绑架,它对男它对男的太不公平了。那以后就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比如张三报个警给幺幺零。你好,你好,快快快,我女儿。被绑架了。绑架就在绑架哦,

被绑架了,警察说谁我女儿哦女儿啊哦女儿是妇女好,我们马上出警。那王五打电话哎,你好你好快快快,我儿子被绑架啦,你儿子多大啦?儿子15了哦,15不是儿童,也不是妇女好电话一挂。不出警,各位那好像就不公平了吧,所以我们认为这个绑架呢,目前是有争议的,会不会有不同的观点出来,

我目前不知道。但是呢,针对今年两项争议的问题啊呃,第一个就是那个组织强迫卖淫的问题,第二个就是这个问题,这两个争议的问题,我在考前还会再说的。就是我一般对这种争议问题,我会进行。这个多方去求证啊,多方去求证,然后最后呢,给大家一个推荐的建议,这两个点今年是有争议的,所以目前啊,

通常认为这个绑架并不是。绑架最终的绑架,那是哪个绑架呢?拐卖妇女儿童罪里面是不是有个说法叫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一般认为是那个绑架。能理解吗?好,这个点要先了解啊,如果后面观点有改变,我待会给大家做提醒。那这一点就是做的指明啊,这是目前我引用的一一一段话,如果认为本罪的对象包括绑架,最终的被绑架的妇女儿童。明显不合理,

因为妇女儿童被绑架不解救,成立本罪,成年男子被绑架不解救,成立其他犯罪或者无罪。这就没有平等的保护法益。因此,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解救。绑架最终被绑架的人是性质认定为比如像滥用职权,故意不解救,也有可能认定为玩忽职守过失不解救。能理解吧,好这个点要注意一下。那么,哪些情况可以构成本罪?这个了解了解。

你不看我个人感觉都可以,因为这太细了,这个司法解释。注意本罪跟阻碍解救的关系。阻碍解救是作为本罪,是不作为。当然了,这两个罪都是。故意犯罪。不解救也是故意犯罪,它是滥用职权的特别法。叫期权。好,这样的话就讲完了,还有真题。

在真题之前呢,有个小问题来看这个法条。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有前三款行为,请告诉我前三款是什么?前三款第一款是寻私枉法。寻私枉法罪第二款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第三款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和失职罪。言下之意,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了前三款罪,同时构成受贿的各位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再次处罚,各位意味着是不是不实行数罪并罚啦?

这是牵连犯原因和结果的牵连,先受贿。又办事原因,行为收钱,结果行为寻私枉法。对吧,但是其他的原则上也是牵连犯,比如先受贿又滥用职权,是不是也是牵连犯?但司法解释又特别规定要并罚。那受贿罪的罪数问题要做个总结了。几句话很简单,受贿。你在巡视方法旁边记啊,加三九九条。

等于从一重。受贿。加。拒不。执行。我简写啊,受贿加拒之罪。共犯。受贿加。拒不执行拒之罪。共犯。等于从一种。受贿。加。其他罪等于并罚。

先记好,我解释一下,记好了吗?好记好了来看一看啊。这就是我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我说遗留了一个问题在这儿做解做总结的啊。司法立法解释规定,不是司法解释,是全人常的立法解释规定。受贿以后又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从一重罪处罚。比如我是一个执行法官。你是被执行人,

要执行你的财产。你就给我商量,你说法官我送给你20万,你能不能晚一天再执行,我把钱转移走。我说好,你快一点。然后你给我送了20万,我收了,是不是构成受贿罪?第二,你构成拒支罪,我有没有帮你拒支?有没有有是不是帮你转移财产?是不是给你留时间?

因此又构成了拒支罪的共犯,本来是不是要数罪并罚的?但是,立法解释规定。从一种为什么牵连犯立法解释也认为这是牵连受贿是原因,收了钱,结果呢?结果是帮助别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原因和结果的相连,所以它俩加一块也是从一种。受贿加三九九条等于从一种三九九条有几个罪列,一下就那四个罪一。寻私枉法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三。执行判决裁定。

市值四,滥用职权执行判决才能滥用职权啊,那个市值一般不会出现的。它是个过失犯罪嘛,不能说我输了你的钱,然后我去过失犯罪一般很少。受贿加这四个罪,不并罚。从一种除此之外,受贿加上其他罪。数罪并罚抬头看我先受贿又滥用职权怎么办?从一重还是数字并发。滥用职权就在这,在一和二里面吗?不在那就怎么办?

数罪并罚先受贿又挪用公款怎么办?数罪并罚先受贿,又私放在押人员怎么办?数罪并罚。例外,就这几项一和二,剩下的都是原则了。能理解吧好。就是前一和二圈一加圈二从一重,除此之外都并发就搞定了。好,恭喜大家。还没结束呢。还有还有那个真题呢啊,真题把真题再看一看啊。

啊。好真题来看这道真题。280页,今天不是很晚啊啊,我良心不痛吗?是吧?来看这道题。检察官甲承办一起传销案审查起诉,接受一名本应该被提起公诉的嫌疑人的家属五万贿赂后弄虚作假。致使检察机关对该嫌疑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请问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就意味着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有这属于什么?寻私枉法。有没有构成受贿?

他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寻私枉法罪,但是要择一重罪处罚本题选。2b一阶段打好基础,你只要坚持完一阶段,然后及时复盘巩固,后面一定会轻松的,最起码从专业课角度会轻松。加油吧啊,加油吧,下次我们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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