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55:44

56.第17章 第01-02节- 本章概述、具体罪名 (01)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这张大家会发现就很开心,11个嘴。刚刚那张是27个罪。所以少了很多,少了很多,但这章难度是有的。哎,这张。侵犯财产罪,顾名思义,其对象就是财产。本罪本章罪指的是非法占有。挪用公司财务。

故意破坏生产经营,毁坏公私财物。这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或者是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各位取得型财产犯罪是命题的重中之重。取得性财产犯罪就包括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这种。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哪些情况有非法占有目的呢?各位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加盗窃。诈骗,敲诈,侵占职务侵占。总共是七个罪,

才是我们命题的重点,毁弃型这一类犯罪呢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单纯的毁坏。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再向后不履行刑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然后挪用型叫挪用资金罪,其实前七个罪能搞定,后面这几个罪叫小罪。前七个嘴才是命题的重中之重。那这个板块想学好。要从三个维度去讨论,第一,

我们要去讨论财产犯罪的。财产犯罪的听清楚叫共性问题,就哪些点是相同的?二,财产犯罪的个性问题就是每一个注意它的细节。第三,我们要总结总结财产犯罪的做题规则,叫财产犯罪的八卦图。这张图可以专治财产犯罪的各种疑难杂症,然后呢,就可以把财产犯罪的难度给降下来,用这种标准去做题就会特别快。那共性个性到总结这三个维度,站在共性角度,我给大家提两大问题。

这两个问题呢?我们讲完之后。啊,现在是五点五点半,马上五点半了,可能讲完这个点要大概六点钟左右。六点钟左右呢,我看大家的状态,如果还行就讲一下,不行的话,我们今天就结束,如果要是今明天要是不能顺利结束,那就明天晚上可能要上点课了,明天肯定是要结束了。而且一定是能结束的。

那只不过就看财产犯罪,大家接受程度怎么样?如果大家接受的还可以。我们明天是肯定能够很顺利的结束,如果接受不可以,那这个板块儿我是不敢讲快的,因为这个板块儿是理解上有点难度。好抬头看我。各位,我先带着大家看法条。你看几个法条之后,会有更明显的感觉来。以暴力胁迫其他方法抢劫公司财物,请问抢劫罪保护的是什么?看法条是不是就保护财务?

什么财务?公司财务。是之前的财务还是一般的财务?值钱的肯定保护嘛,一般财务会保护吗?它也保护。对吧,换句话说,只要是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你能抢走都构成抢劫罪。对吧,好再看另外一个法条。盗窃罪二六四。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哎,停一下,

请问这种普通盗窃它保护的是什么?第一,保护的是。数额较大以上的财物还是二,只要是财物都保护。对它保护的就是数额较大的财务。但是后面这种特殊盗窃像多次入户胁凶,扒窃保护什么?它有没有要求数额较大,没有意味着什么?只要是财务,它都保护。对吧,所以大家有没有发现是普通盗窃更容易构成犯罪还是特殊盗窃更容易构成?特殊盗窃。

你哪怕针对的数额不大的财物,都能构成盗窃罪。对吧,好再向后看。再看一个问题。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请问诈骗罪保护什么财物?数额较大的财务,一般财务保护吗?保护吗?比如各位,我骗你200块,对我能不能定诈骗罪?能不能不能因为刑法意义上的数额较大?

针对盗窃要1000以上,针对诈骗要3000以上。意味着诈骗罪保护的财物一定是。价值在。3000以上的财务。我骗你200块是不可能构成诈骗罪的。这个点好理解吧,如果大家是长看到了法条中这种细微的差别,马上我们就可以提取公因式。所有的财产犯罪几乎是可以一网打尽,它的成立条件,它的既遂条件都能搞定。那下面我们做一个小结。财产犯罪成立条件。先不要记啊,

先不要记,如果对财务的价值进行分类,财务的价值有一是。数额一般的财务。这个数额一般啊,通常指的是两三百块钱。数额一般。第二是数额较大的财务。第三是数额很小的财物。各位,如果没有价值,那根本就不是财务。对吧,数额很小,比如价值三毛五毛。

偷吃别人一颗花生,能不能定盗窃?肯定定不了。法律不理会琐碎之事,刑法更是如此。这种数额很小的财物,根本不是刑法上的财物。拿走没拿走,侵害不侵害,我们根本不关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可能认定为犯罪的。数额很小,刑法不关注的。那因此,

除此之外呢,还包括数额一般的财务和数额较大的财务,不要看书,你想一想。各位数额一般和数额较大,这两类财物因价值大小不同,在刑法上受到保护的程度必然不一样。各位越值钱。受到的保护力度就越大。如果一个财务能够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比如达到两万块一万块,意味着什么?它是值得全面保护的。任何财产犯罪都会保护他,你想一想,

如果一个你的手机价值一万块,我给你偷走了,可以对我定盗窃,抢走定抢劫,骗走定诈骗,毁掉定故意毁坏财物。拒不退还替你保管构成侵占。任何财产犯罪都会保护它,叫全面保护数额较大的财物。没问题吧,但是如果一个财务它的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而是数额一般。数额一般。比如价值个两两百块,比如我这双假鞋。

唉,大家想一想,还能得到所有的财产犯罪保护吗?不能只有一部分在保护它。哪一部分呢?就是法条中不要求数额较大,这几个字的没有这几个字的会保护,比如抢劫罪,是不是抢劫公私财物?没有写数额较大,这几个字抢劫罪就会保护我这双假鞋。如果你现在把我打倒在地,拖走了我的假鞋。那是可以定抢劫罪的。因为他是财务。

它不是价值很小。各位,如果你搭到在地。从我桌子上抢走一张餐巾纸。就抢走一张抽纸,你来了之后找我说,老师,我能不能用一张纸,我说不行,哼,你很生气,把我打倒在地抽走一张就跑。各位,这能不能构成财产犯罪?那么呢,

不能为什么?一张抽纸价值极其低廉,刑法根本不保护。你也不是你这个时候过来,其实在你的眼中这根本就不是一个财务。刑法不讨论的。所以对你最多定寻衅滋事或者不予伤害。能理解吧,那由此各位法条中一旦有数额较大的,它的成立条件和既遂条件是什么?法条中如果没有数额较大,而是数额一般。它的成立条件和既遂条件是什么?只要归纳出这一步,财产犯罪几乎就完成了三分之一的任务。

因为它的成立条件和计税条件我们都知道了。各位归纳一下。各位抬头看我啊,先讨论一针对。数额较大财物。针对数额较大的财物。各位,怎么样才能成立犯罪呢?想总则不要想我,不要看我。想总则。怎么样能成立?比如诈骗罪是不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就这种有数额较大的规定的法条,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主客观相统一,很好,因此它的成立条件要求。第一,主观上,主观上干嘛?有。取得。数额。较大。财务的故意。有取得数额较大财务的故意。各位,如果我就冲着你的200块去骗我,诈骗你200块,

请问我有没有犯诈骗罪的故意?有没有啊?你先记好再讲啊,不能一心二用。记好之后抬头问,如果我想诈骗你200块,我有没有骗你的故意有?但是我有没有犯诈骗罪的故意?没有因为诈骗罪的故意,一定是诈骗数额较大的财务故意。各位,再比如普通盗窃,像盗窃罪是不是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你到超市里面偷走了别人。一个橡皮擦。

超市偷走了一个橡皮擦,你有没有小偷小摸的意思有,但是有没有犯盗窃罪的意思?这不是盗窃罪的故意。因为普通盗窃。要有盗窃。要有取得数额较大财物的故意,才是盗窃的故意。能理解吧,各位,这是主观上的要求,那客观上呢?客观上有可能取得。有可能取得数额较大的财务。各位主客观是不是就统一了,

这个时候诈骗罪就能。成立了。主观有犯诈骗罪的故意,客观有可能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主客观相统一,诈骗罪就成立了,所以现在讨论的是。成立问题。第一就是成立条件。那二我们接着去讨论既遂,各位想一想什么时候能既遂?既遂当然要取得财务了,实际取得。实际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

实际取得。这就既遂了,各位这意味着。只要在法条中有数额较大的。就是财产犯罪的法条,如果有数额较大的这个。规定全部带进来,它的成立条件和起始条件都出来了。来各位问,普通盗窃是不是盗窃公司财务数额较大?问,这种盗窃罪怎么能成立?主观上要有取得。要有盗窃数额较大以上财物的故意,客观上也有可能取得数额较大以上的财物。

主客观相统一,盗窃罪就成立了,什么时候既遂?实际取得数额较大以上的财务。诈骗罪相同道理来,我给大家出个案例,你们看一看能不能构成?听清楚啊,别看书唉,书上也没有。如果我诈骗一个老头50万。让老头给我转账。他正要给我转账的时候,他的家人突然回来了,就阻止了这个老头儿。

第一,我是不是一分钱没拿到,一我无罪,二我诈骗罪未遂。是不是诈骗未遂带进去?主观上有没有取得数额较大财务的故意?有没有诈骗罪的故意?有客观上有没有可能取得数额较大以上的财务?三有没有实际取得主客观相统一,只能定诈骗罪未遂。听懂了吗?唉,所有的数额较大,都是如此。各位到博物馆去盗窃。

发现一个小展厨,展厨里面有三颗金元宝,每枚价值50万。哇,那还既是文物,又是金子,当然值钱了,你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敲开小小柜子,小厨子,然后拿走一颗。就走了出去,赶快去卖一鉴定镀金的后方的。后方的不值钱。另外两颗都是真的。

啊,特别巧,你就拿出这个假的了。各位,请问主观上有没有犯盗窃罪的故意有可能有取得数额较大财物的故意?二客观上有没有可能取得?有主客观相统一,盗窃罪已经成立了,有没有实际取得没有盗窃罪未遂?听懂了吗?好非常好,来再看一个案例,我一会儿让大家休息一下啊,因为不然的话,我们后面会大家可能会受不了。

抬头,北京的天价葡萄。张三,李四,王五三个农民工下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个院子,院子里面的葡萄特别好,三人相约晚上回来吃葡萄。翻墙入院在葡萄棚下,一边吃一边摘,把所有的葡萄都吃完都摘走。还有剩一点点带给妻儿老小尝一尝。第二天,农科院的工作人员上班发现葡萄都没了,才知道原来这是农科院。这个葡萄是延续十几年的科研品种,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几万二十万。啊,大家想一想,当时经评估,这几个农民工摘掉的葡萄大概有。大概有。20斤左右。各位客观价值是不是达到了20万左右?好问大家对这这几个农民工是普通盗窃还是特殊盗窃啊?普通因为特殊盗窃包括入户携带凶器,多次扒窃,这也不是户。只能啊,靠在普通盗窃这一档去讨论普通盗窃,保护的是不是数额较大以上的财务啊?

带进去,请问主观上有没有取得数额较大财务的故意?20斤葡萄在上市的时候,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十块钱一斤才多少钱?200块,而且当时是零几年的案子,当时葡萄上市的时候一斤能三四块钱。这表明,这几个农民工主观上是小偷小摸还是有盗窃罪的故意。小偷小摸主观上就不满足这案子,定不了罪,后来就把他们给放掉了。但是民事上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就表明,

主观不满足,但是客观满足了主客观不统一,犯罪都不能成立的。明白了吗?好,如果听懂了,各位继续。第二,如果针对数额一般的财务,怎么能成立?怎么能既遂?各位数额一般是不是也值点钱?值点钱,但也不是那么值钱。针对数额一般的财务,

其成立条件。也是主客观相统一,主观是什么?有取得。对,跟上面几乎一样数额。一般。财务的故意。客观呢。有可能取得。数额。一般的财务。有可能取得数额一般的财务。各位,凡是法条中没有要求数额较大的,

你都带入这一这里面来。主客观相统一就成立了,那既遂标准呢?既遂标准就是。实际取得。数额。一般的财务。凡是满足这个规则的。都既遂了。好,先记好。先记好。好记好,以后请大家抬头,我带大家看法条来告诉我,

看抢劫罪。抢劫罪规定立法是抢劫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抢劫公司财务啊,抱歉,没有说过较大口误啊,暴力胁迫其他方法,抢劫公司财务的请问。是不是只要是财务,他都保护?那这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价值肯定不能很低,一颗花生米,一个烂的铅笔头,没人关注的。它一定是数额一般的意思,明白吧,

只要没有数额较大的,就带入刚刚讲的那个规则里面去。抬头看我。张三拦路抢劫压制被害人反抗一搜身被害人身无分文。有罪无罪。有罪无罪。主观上有没有取得?数额一般财务的故意。有甚至多多益善。客观上有没有可能取得数额一般以上的财务有主客观相统一,抢劫罪就成立了。有没有实际取得?抢劫罪未遂很好。很好,各位,

我看到你的桌子上放着。一盒香烟。我趁你不注意,我拿走一根,我去抽。我能不能构成盗窃罪?能不能主观上有没有取得数额一般以上财务的故意?没有说一般通常认为要达到一两百块。肯定没有这个故意。没问题吧,所以主观上就排除了,不可能构成盗窃罪的。来抬头接着去讨论。张三在公交车上。看到一个大妈口袋鼓鼓的。

把手伸向了大妈的衣服里面,鼓鼓的嘛,大妈都有钱掏出来一看,天呐。一团卫生纸。而且是大妈用过的,就擦过鼻涕的。张三一想,这怎么办是吧?想起了祖师爷的一句话,贼不走空就贼呀,不能空着手走,否则的话不吉利。那算了,你拿走就拿走吧,

回家晒干接着用。各位,这个案例是不是扒窃扒窃保护的是数额一般的财物?还是一定要达到数额较大才保护一般,那就带入刚刚讲的这个规则里面去,第一主观上有没有盗窃?有没有取得数额一般以上财务的故意?有没有它在偷的时候知道里面是卫生纸吗?知道他还会伸手吗?肯定不会嘛,他以为里面是很值钱的东西嘛,二客观上有没有可能取得?有可能。有取得吗?没有因此要定。

盗窃罪未遂唉,如果掏出来一看,卫生纸里面夹着200块钱。有没有实际取得盗窃既遂?再看入户盗窃保护什么。一般的财务就保护了,对吧?张三到李四家去盗窃,发现天呐,李四家好穷啊,家徒四壁什么都没有。但是发现桌子上有张a4纸。张三想贼步走空a4纸也可以呀,偷回家给孩子打草稿用。偷走了各位带入刚刚讲的规则,

主观有没有取得一般以上财务的故意?客观有没有可能主客观相统一盗窃罪?这成立了有没有实际取得质的保护的财务?盗窃罪未遂。你可不能说一入户就既遂了盗窃罪,毕竟是财产犯罪,要看财务的。没问题吧?好再看抬头。如果发现哇李四家家徒四壁好穷啊,什么都没有,但是贼不能走空,连张a4纸都没有。转了一圈,发现唯独那个卫生间啊,

洗浴的地洗洗洗漱的地方。有主人用过的一个。卷了毛的牙刷。诶,张三想啊,算了,贼不走空是吧?刚好缺个牙刷,拿回家用吧,他就偷走了。盗窃既遂未遂。既遂未遂未遂,一个卷了毛的牙刷,是不是刑法上的财物?当然不是给狗刷牙,

狗都嫌弃归,遂只能定盗窃罪未遂。唉,各位如果一看李思佳好穷啊,但是发现她厨房里面。有个果篮儿,果篮儿里面有一颗榴莲,还有一几个芒果,一串儿葡萄就拿走了。盗窃罪既遂为遂,各位这已经不是价值极其低廉了,榴莲也很贵的。所以要定盗窃罪既遂。唉,各位凡是数额较大,

带入第一个,凡是数额一般带入第二个财产犯罪一网打尽。能搞定吧,这就是你会发现财产犯罪,其实也不过如此,这是我们做的第一个问题,当然了,我争取一下大家的意见啊,我不知道你们现在状态怎么样,我看你们还可以。你们是希望今天晚上延长一点,还是希望明天晚上延长?今天是吧?你们可以啊啊好今天。你们后天是可以休息了是吧?

恭恭喜你们啊。我给你们上完课,其实我也很轻松,上完课之后我在相当长的范围内,我都不会再感觉到,就是不需要再讲课的时候如此做铺垫了。下一轮给大家上课的时候,只要一提大家,基本上都会有反馈了,然后呢,我下一个可能会让我感觉有点障碍的点是在背诵阶段。被动阶段带着你们背的时候,那刚开始是有点累的,一年到头基本上就这两个阶段,可能会延长一点点。

好抬头看我。那么,既然我们搞定了它的成立条件和既遂条件。啊,今天我们也不会太晚的,因为你们明天上午,不然的话状态保证不了啊,所以我们再讲一会儿,一会儿让大家休息一下。然后呢,去讨论什么呢?还有一个铺垫的问题没讲这个点呢,其实也很重要,大家可以把它放在翻到盗窃罪下面看一看。先翻到盗窃罪,

我们讲第二个铺垫,然后这个共性问题就结束了。各位盗窃罪里面看看下面是不是有一个?120,211页。是不是有个他人占有的财物?好二幺幺啊,这个点我们讲一讲。来请大家抬个头,别看书。取得性财产犯罪。啊,你不要看书啊,你能听得懂的。包括盗窃,

诈骗,抢夺,抢劫。敲诈勒索,职务侵占和侵占。这几个罪名中啊,除了那个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部分情形之外。绝大多数它都满足一个特征。那就是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各位,你想你口袋里面有个手机,我怎么样能够非法占有你的手机?我把你打倒。转移给我战友。叫抢劫。

我趁你不注意,一把夺走定抢夺是不是破坏了你对手机的占有关系?建立起我对手机的占有关系,这叫打破旧占有,建立新占有。开始打破旧占有,通常就是财产犯罪的着手。建立起新的支配关系,占有关系即为既遂。那由此大家会发现,关于占有的判断就至关重要。如果占呃,换句话说,财产犯罪学到最后就是看占有的判断,你只要占有的判断能搞定财产犯罪不难的。

占有你一旦判断失误,那就很麻烦,来抬头看我。本人占有的财物。本人占有本人所有,它一定不是财产犯罪的对象。想想是不是?各位,我我有个手机,手机是我自己的,也是我占有的,这怎么可能是本人的犯罪对象呢?我把他送人了,我摔了,这只是处分行为。

第二,本人占有他人所有,比如你把你的电脑交给我保管。是我占有,但是你所有。我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拒不归还。第三,他人占有。比如你口袋中的钱,你口袋中的手机完全是可以成为取得性财产犯罪对象。抢走并抢劫。抢夺,偷走,定盗窃,

诈骗,走定诈骗。如果无人占有分两种,无人占有,无人所有。无人占有,无人所有。在民法上称之为。无主物,无主物,适用物权的变动先占先得。谁先垃圾桶里面的东西没人要,谁先捡走就是谁的。对吧,这是无主物,

那无人占有他人所有就是没有现实的占有人,但是他有主人。这是主人的遗忘物,或者是埋藏物,它可以成为侵占的对象。所以会发现,占有的规则不同,他甚至可以决定着到底定哪个罪。因此,占有的判断至关重要。而占有的判断,理论上是可以分成。物理占有观念占有这个物理占有还有个名字叫事实占有。我会告诉大家一个好方法,哪怕下面很细,

什么物理占有一二三四五六七,然后你不关注那么多问题都不大。别看书啊,这一块要。要从一个高度去讨论占有更清晰。各位战友!它是所有权的一项权能。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是物权绝对权,对世权,它可以排他性的对抗。任意第三人。对吧,可以排他性的对抗,

任意第三人。各位,既然所有权是支配权而占有是所有权的一项全能占有,也必然会体现出支配的特征。对吧,所有权可以支配,那我占有是所有权的内容之一,那我占有肯定也能体现出支配性的特点。所以,刑法意义上,一个财物到底是谁占有,就只有一个规则,这个规则超级好用。就一句话,谁占有,

谁支配,谁支配,谁占有。谁能支配这个财务?谁就是财务的占有人。谁占有,谁支配,谁支配谁占有。听懂了吗?你们还不记吗?赶快记一下这句话,很好用的啊,在旁边记一下谁占有谁支配谁支配谁占有。好记好之后抬头看我。谁支配谁占,

有谁占有谁支配,各位刑法和民法的占有判断不一样,民法上是不是还讨论什么占有改定和间接占有的问题?先发生不讨论。各位,一旦我把东西委托给你。这个时候其实我对这个东西就没有占有权了,抱歉,不是没有占有权,没有占有的事实了。别看书,抬头看我,谁占有,谁支配,谁支配,

谁占有,怎么去理解呢?第一个问题。我找到你,我同学手机借我用一下,我打个电话,你把手机递到了我的手上,我当着你的面打电话。各位,此时我是握有手机,握着手机。我有没有占有手机?如果我不还给你,拒不退还,是不是构成侵占呢?

当然不是。各位,我虽然握有手机,但是我并没有支配这个手机,换句话说,手机的支配权仍然属于主人所有。对吧,各位,假如你把手机递给我之后,我拔腿就跑。你没有追上我。这就意味着我是将你占有的手机转变为我占有,是不是通过公然的方式转移占有?这种情况构成抢夺。对吧,

各位,那如果我找到你,我说同学你的手机借我用十天行不行?你同意了?到了第九天的时候,我突然一想,凭啥还给他这手机这么好用?我留下来自己用了,拒不退还。这定什么罪?便占有为所有,因为你借给我十天,这表明你允许我支配这个手机。十天在第九天的时候,其实是我在支配手机。

是我的占有手机,我是变占有为所有。大家有没有发现占有的判断是不是直接决定这两个罪的成立?很重要。来那我要考一考,大家你自己猜一猜是谁占有?没那么难啊,也不要怕谁占有谁支配谁支配谁占有,请问你从高铁站出来的时候找一个小红帽儿帮自己搬行李,每件十块钱。它拖着你的行李箱在前面走,你在后面跟问行李箱是一小红帽,占有二主人占有。助人占有,如果小红帽趁你不注意,

悄悄的拿着你的行李跑掉了,是偷还是侵占?盗窃还是侵占?盗窃因为它破坏了你对财物的占有关系,那其实偷走的。因为侵占是变占有为所有,它是没有破坏占有关系的。能理解吧,好,这一定是盗窃,各位那你坐高铁的时候,你把你的行李箱放在行李架上,放在行李架,你去了个卫生间,结果回来一看。

没了。被人家顺手牵羊拿走了。请问拿走你信箱的人是构成一盗窃还是二侵占?盗窃你去了卫生间,那这个财务依然是你占有的,依然是你支配的,因为你离财务很近。各位,这就是一种观念,这是一种三观啊,很容易判断,所以占有的判断来第一种叫实力占有。实力占有各位。整个。关事实占有,

也叫物理占有,有一个规则。请问财务离主人越近。被主人占有的概率就越大。对实力占有,指的是第一与自己的身体有直接的接触。比如各位手提肩扛口袋里面装的一定是自己占有的财物。对吧,你手你口袋里面装了个手机,那一定是你占有的,即使你都忘了口袋里面有手机,那也是你占有的。这是第一种,第二,与财务保持一定的距离,

但是还在控制的范围内,比如坐火车的时候。行李箱放到了行李架上,那虽然你不是抱着行李箱在做。但那依然是你占有的财物。对吧,第三,他人短暂遗忘或者暂时离开,仍然处于实力控制范围内,这还是主人占有的财物。不要看书,抬头看我。他人短暂遗忘,或者是暂时离开,短暂离开。

什么叫短暂遗忘?哎,很多男生啊,可能跟我一样比较粗心,说走就走,拔腿就走。但是你要知道,很多场合下都是刚走几步,突然想起来东西没带。这就叫短暂遗忘太常见了。我短暂遗忘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找回来了,少部分没找回来。各位最经典的是一九年。我去武汉出差,

从北京首都机场飞武汉,在首都机场安检安检呢,因为我要到那个休息室去吃点东西。那个行李箱上面贴了一个头等舱的标志,看着特别像,其实不是。安检的时候,我当时是先安检包,然后安检黑色的行李箱。我人安检进去以后,我的包出来了,我背着包就走了。那天是中秋节,八月十五,所以我印象特别深,

我想吃东西,我背着包,当时还听着轻音乐,我就向前走,我在向前走的时候。紧接着,那个负责安检的那个人,那个小姐姐就在后面喊,说前面头等舱的乘客,谁的行李箱忘带了?我当时真的听见了,我虽然听着轻音乐,我还回头看了一眼。我一把头回过来,接着向前走。

而且我当时第一反应我摇了头,摇了摇了一下头,我说天呐,什么人啊?妈的,行李箱都能忘废物。然后我再向前走的时候就感觉不大对,因为我平常那个包都是放在箱子箱子上,拖着向前走,我那天就感觉。两个肩膀不舒服。这个手似乎无处安放一样,我想好像少点什么,不是少点什么,是少很多东西。

箱子没了,然后立马我就跑回去,我说这是我的箱子,那个安检的小姐姐说我喊你的,我喊的时候你都回头看了,你怎么不回来拿?我说刚刚没想起来是我的。然后他就不相信,就打开箱子,然后问我箱子里面有什么东西,验证一下,后来证明是我的。各位,大家想那时候我已经走出去三四十米了,虽然走出去三四十米,

但是我离财务是不是还是很近?我可以瞬间实现与它直接去接触。这一站是我占有的财物,如果后面有个乘客,他发现了那个傻子,忘了带行李箱,他如果发现了,在我走出去20米的时候,他把我的箱子拿走了,这一定是构成。盗窃罪。这可不是捡了东西,这是偷了东西,因为这仍然是主人占有范围内的财物。能理解吧好,

如果这种情况都对你侵占,你不感觉很不妥当吗?很不妥当。这就不利于保护财产啊。这依然是主人占有范围内的财物,这叫短暂遗忘。好,这个点。当然了,再比如呃,几年前呃,我一个同学在上海做法官,然后呢,经常给我聊案子,每次我回去,

包括现在也经常见面。我一回上海,基本上都要见次面,关系特别好,那山东的学霸。然后。我俩在聊天的时候讨论案子,他请我吃了三次饭。就每次讨论案情,讨论之后,然后他就付了钱,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他都付了钱,我就感觉很尴尬,你不能老是这样是吧?你这个我也是要点脸的。

然后我就暗下决心,下一次我一定要请他吃顿饭,然后聊哎,差不多了,我看他起来了,他起来我就想他可能去付钱,那我肯定忍不了。我也起来了,我俩就比谁先冲向收银台。而我们的餐桌离收银台大概也就个中间隔个十来张桌子的样子,我俩冲向收银台的那一刻,但是我腿比她长。唉,我就跑到收银台那了,跑过去以后我说唉,

你好,那个桌买单,收银员说好的。啊,我说现金可以吗?他说可以啊,哎,我一摸钱包没带,就在我们吃饭的餐桌上放着呢,钱包没带,我说那扫码行吗?他说扫码也行啊,我一摸手机也没带。然后我同学说,哎呀,

我付钱吧,他又上来把钱给付了,我感觉真的挺不好意思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大家可以。那大家可以想一想,假如我们两个都争着过来付钱的那一刻,被张三看到了,张三一看诶,我们的手机钱包都在桌子上放着。他就悄悄的拿走了指定什么盗窃。这一定是构成盗窃罪的。各位,我马上要讲一个难的了,看看大家能不能听懂?

假如你带你到一个餐厅去吃饭,突然发现手机没电了。你走到了服务台,收银员收银台,你找个收银员小花哎,说你好,有没有这种充电器,帮我充个电。替我看一下,吃完饭来付钱的时候我拿啊,小华说好的好的,没问题,然后你把手机递给他,在前台充电。充电结果小花交班的时候,

他带着你的手机走了。请问小花构成一盗窃二侵占。各位是盗窃还是侵占,关键取决于那一刻手机到底是收银员占有还是主人占有。对吧,如果是主人占有他拿走了,那是构成。盗窃如果是以认为小花已经占有了小花,就是变占有为所有,那就是构成侵占。那你你说我在你家吃饭,在你家前台充个电,你帮我稍微看一下,他说好的。请问你在饭店里面,

比如一个包厢里面正在吃饭。此时手机是谁占有一收银员?占有二。主人占有。谁占有你,一定不能忘掉那句话,谁支配谁占有,谁占有谁支配。请问你会不会允许小花去支配你的手机?你有没有将你手机的支配权转移给小华没有?小花其实也很清楚,不经过你的同意,她是不能带走手机的。对吧,所以这个案子一定要定什么罪盗窃罪。

盗窃罪。能听懂吧好,所以占有真的很重要,这是第一种占有,第二项叫占有转化,也叫转化占有。它指的意思是,主人丧失了对财物的占有,但这并意并不意味着财物变成了遗忘物。他有可能会转给第三人占有。比如像我们忘在出租车里面的东西。虽然主人丧失了占有,但是它可以转化为出租车司机占有。这种占有转化要满足什么条件?第一,

场所相对封闭。这个相对封闭并不是重要的指标,重要的指标是有明确的管理人。有明确的管理者。只要满足这个特征,原则上都是可以转成第三人占有的,而且还不要求他认识到这种转换。各位,如果我们坐出租车把行李箱忘到了,它的后备箱里面就走了。的确,我们丧失了对行李箱的占有。但是,由于出租车是有明确的管理人,而且场所也是相对封闭,

因此这个行李箱它仍然是有占有人的。占有人就转给了司机,占有如果后面一个乘客发现了顺手牵羊拿走了,那是要定。盗窃还是定侵占?是要定盗窃罪的很好。唉,那如果司机据为己有,司机定什么侵占他就是变占有为所有非常好。所以占有转化,切记要有明确的管理者。来我说几种情形,大家判断有没有明确的管理者忘在公交车上的东西。有没有转给谁占有?公交车司机各位,

这叫15000。原因在于公交车,它跟出租车不一样,公交车是不特定多人,公交车是暂暂停。一招手,有的地方都可以停。而且司机只负责开车,里面的东西他不会管的。那叫15000,忘在地铁里面的东西呢。15000忘在高铁上的东西呢。15000并不是每一节车厢都有明确的管理者的。所以如果有人把它捡走拿走,那最多只能构成。

侵占罪。能理解吧好诶,忘在飞机里面的东西呢?比如你把东西忘在飞机里面了,一般认为是可以占有转化的,因为飞机和公交不一样,它不是招手停。而且飞机是有明确的管理人的空乘人员。简单讲,你想一想,如果你把东西要是忘在公交车上找回来的可能性大还是小?其实挺小的。但是在飞机上。找回来东西是挺大的,这一块我是有很多的经验。

我忘在飞机上,东西都几乎没有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有只是我不想找了。比如忘个鼠标在飞机上,我就没找一个无线鼠标。那么,所以占有转化一定要求有明确的管理者,这一点就很重要。除此之外,各位再比如遗忘在酒店房间里面的财物,你退房了,电脑忘带了,各位酒店的房间有没有明确的管理人?有那就可以占有转化转化给酒店的管理人占有。没问题吧?

好离我们再远一点,还有一种情况叫共同占有这个了解一下,就是两个人共同占有财物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将财物变卖。是可以构成盗窃的。简单的案例,比如我们一起租了500亩地种西瓜,在西瓜要成熟的时候,你背着我找工人把西瓜摘掉卖掉。这个西瓜可是我们共同占有的财物。那么你一旦这样去处理,就会处就会侵害我对西瓜的占有关系。对吧好。存款占有各位,当我们把钱存到银行的时候,

现金是谁占有?银行对现金是银行占有,而存款人对银行是享有。债权的享有,债权特殊的财产性利益。如果你把钱存到银行,以后当天晚上银行的钱就被偷了,你有没有损失没有?你并不是被害人。因为那个钱是银行占有的了。好再远一点,叫风检物占有各位风检物一定要有特殊的旁边记,特殊的防盗措施。分拣物是将财物置于特定的容器之中。进行封检,

它要有特殊的防盗措施。好记好就抬头。请问放在口袋里面,衣服口袋里面的财务是不是风险物?不是,哪怕有拉链,那也不是风险物。各位,你寄给别人一封信。或者一个快递,快递外面缠了几层胶带,那是不是封检物?是不是那是不是一种特殊的防盗措施?是不是它是便于运输的,并不是为了防盗的,

你看偷那个东西是不是太简单了,但是各位你放在。一个箱子里面,箱子外面加了锁,交给别人去保管,这是不是特殊的防盗措施是?还有密码箱,那都是特殊的防盗措施。各位风减物,它能够代表着主人强烈的占有意思。什么叫强烈的占有意思?举个例子。你的同学出国留学,把他祖传的一个古董放到一个保险柜保险柜上了锁,而且还设了密码两道锁,

然后把这个柜子放到你家,让你去保管。各位,这意味着你对这个保险柜整体是有占有权的,你替他保管着,但是你能不能打开里面的东西?打不开,而且这个风险物本身就代表着主人强烈的占有意思,一旦你打开这个保险柜的时候,你一定能够认识到。认识到自己破坏了他的意思,违反了主人的意思。对不对?所以风险物整体是由受托人占有。但是封检物里面的财物仍然是由委托人占有。

打开封检物,取走内容物,那是要定。盗窃罪的。能理解吧,一定要特殊的保密措施的财务防盗措施,所以风险物的认定是很难的。很难的,这一块儿我明天会带着你们看一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我给你们找出来,我们一块儿读一读它的判决理由,判决理由写的特别好。好抬头看我。封检物一定有特殊的防盗措施。

那么最后呢,叫死者占有。请问一个人死亡以后还能不能支配自己生前的财物?原则上就不能再支配了,但是有例外司法解释规定了一个例外,根据司法解释,故意杀人后把临时起意圈起来。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以此前实施的犯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数罪并罚,这种情况要注意。杀人之后,临时起意,如果带着非法占有目的去杀人,然后再取材,

那直接定抢劫了。所以我们给出一个做题的规则,叫当场杀。日后拿。定侵占当场杀当场拿定。盗窃,这是特殊规定。当场杀,当场拿并盗窃。当场拿日后再拿,比如转移尸体的时候发现了,过了十天,转移尸体,发现尸体上有财物,一般认为只构成侵占。

他并不是临时起意当场拿走的。没问题吧?好再加杀再加拿定盗窃,因为家里面的财物一般认为都是别人占有的财物。他人杀路人,打张三杀死王五。就走了李四路过,取走王五身上的财物,对李四一般认为是侵占。好,这几个点过了抬头。各位,我们物理占有也叫事实上的占有,就这么多,根据财务的远近程度进行了排序。

那我再问大家。我多说一句。祭祀品是谁占有还是无人占有?清明节。张三去祭祀自己的父亲。知道自己父亲喜欢喝酒。给他带了两瓶茅台,放在这个坟墓前。两瓶茅台哦,挺值钱的,知道自己的父亲喜欢抽烟,放了几盒香烟。知道自己的父亲喜欢吃小动物。给它放了一点小动物。知道自己的父亲喜欢炒股票。

又给他放了一点股票交易的信息新闻。跟报马蜂的名字差不多了啊,各位,那大家想一想,他祭祀结束之后,他就离开了。有个李四,又有就看到了,刚好经过他就把茅台把小动物把那个一些吃的东西全部都拿走了。各位哎,你认为这些东西是一无主物还是二他人占有的财物?谁占有是张三占有还是那个坟墓里面的人占有?呃,张三有没有占有呢?有的说张三还占有了吗?

他好像已经放弃了这些东西,因为他的祭祀已经结束了。各位,按照我们的观念,这些祭祀品依然是谁占有的?张三占有的,所以这时候取走这些祭祀品是要定盗窃罪的,那这个时候的占有已经不再是物理占有了。已经不是事实占有了,因为它这离这个祭祀品已经很远了。这就是观念占有大家的判断是对的,我们都知道人家坟墓前的东西,那可不是随意丢弃的东西,不要的东西。这就是观念,

占有观念,占有又分自己观念,占有和社会观念,占有社会观念,占有要凭借主流价值观念来判断。来请各位抬头,各位假如我的手机放在最后一排充电,手机离我挺远的。但是呢,我就一直在说后排的同学注意啊,你们过的时候不要碰掉我的手机,虽然我离手机挺远的,但是我通过这种口述提醒。其实也是在宣誓着我对这个手机的占有权。没问题吧,

再比如。那个当你走出。地铁站的时候发现有一排小黄车,共享单车。问题是。你一看哇,好多小黄车,你说好粗心呀,也没有人管,也没有人要,肯定是15000,我捡回家两辆。这是偷还是捡?偷虽然他的当场是没有占有,没有占着他的工作人员,

但是这依然是根据社会观念能推定,这是有人占有的财物。当我们到寺庙去观光的时候,发现有的相客他是朝着寺庙中的水池里面投钱。对吧,投硬币。有的是朝什么朝朝一个大乌龟驼个碑碑,然后朝他去投投币啊,据说那是龙的儿子,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其中一子曰避兮,善负重。叫BC。那各位如果那个水池里面的钱,

那个墓碑旁边的钱在寺庙里面哦,你一看游客投进去了。这叫游客处分的财物,游客不要了,游客不要了,那就是无主物。无主物怎么办?先占先得。对吧,撸撸起袖子加油干。跳进去去捞钱。各位,这是偷还是捡偷?谁占有的财物?寺庙占有的财物非常好,

这就是关键占有。再比如。二零二零年疫情第一年的时候,从一九年年底到二零年初那一阶段呢?我印象特别深,水果特别贵。浙江有一个小花,他家呢,就住在一个寺庙附近,他到寺庙里面的时候发现好多相客过来。拜佛拜菩萨,然后呢?会给佛祖带很多新鲜的水果,而且都是好东西。放在香岸上磕个头,

人家就走了,小孩儿又特别喜欢吃水果,他就哎,过两天儿就去收一批,过两天儿就收一批,挑自己喜欢吃的,一次也不带多,带多就不新鲜了。嗨,他就经常来那其他的乡客,其实也有人看到了,人家也没说什么,但是呢,那个寺庙里。里面的大和尚就特别生气。

怎么能拿这些水果呢?就报警了,警察就把小孩传唤过来,说你凭什么偷人家的水果?小花很很能言善辩的说我没偷啊。那是人家相克不要的东西,我怎么不能拿走?警察说人家香客不要了,并不代表着没有人要,那是放在寺庙里面的桌子上的,那是人家和尚的东西。人家不要那和尚要你怎么能跟人家偷走呢?你偷走这些东西,经过这些和尚同意了吗?那小华说没有,

但是我经过佛祖同意了。警察听完之后就懵了,说,那请你让佛祖给我说一声。如果佛祖开了口,我就放你走。那这个案子就被认定为多次盗窃,定了盗窃罪。两年以内,三次以上。各位,这就是一种观念,占有我们认为这依然是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各位再看抬头。

问我到你家去做客聊天,我背了一个大包,而且这个奢侈品牌的包很值钱。把包放在你家沙发上。聊一会儿天之后,我说走咱俩一块儿下去散散步,我们两个下去散步的时候,你家另外一个亲戚发现那个包很好。他也知道是我放在那儿的,他就把包拿走了,是盗窃还是侵占?盗窃因为他明明知道这是我占有的财物,我还会回来再取走的。没问题吧,所以我们占有的判断,

大家掌握的还不错,那下面我们看一个案例。不要看书,这个案子大家如果再能够判断准判断对表明大家真的是听懂了。张三从一个公园出来,突然发现一辆奔驰大计。奔驰大g好帅,然后一看那个轮胎好粗,轮胎上面的花纹缝隙也很大,他就在这研究这辆车,突然发现大g。那个轮胎花纹中间卡着一颗钻石。那这个钻石怎么回事呢?是主人开车的时候刚好压到了一个钻石,是别人丢的,

别人不小心弄丢了。正好卡在那个位置,刚才一看,哇,有个钻石就把它扣走了。各位,这个钻石是一一万五还是二是奔驰车主占有的财务?什么物能不能理解成是奔驰的车主在占有,不能为什么?你根据一般观念,没有人会这样去占有钻石的。对吧,所以这一定是个遗忘物,因此取走拒不退还,最多是构成侵占很好这个案例其实有难度了。

好,那如果大家都听懂了占有的判断,搞定了。共性问题几乎就结束了,抬头看我别看书。刚刚讲了。凡是碰到数额较大的,带到第一点。凡是碰到数额一般的,带到第二点,而财产犯罪中取得型财产犯罪是重点,关乎着占有的判断。打破旧占有,建立新占有,大家也都搞定了。

搞定以后补充最后一个共性知识点,就可以进入细节了。这个知识点不要看书啊,就是取得型财产犯罪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什么叫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由两部分组成一行为人,主观上要具有排除意思。排除意思指的是排除权利人对财物的占有,就是打破占有。排除权利人的占有。第二,在排除意思的基础之上,还要具有利用意思。两个同时具备就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排除意思加利用意思。

那这个排除意思达到什么程度呢?关键字严重妨害。它要严重妨害权利人对财物的使用。严重妨碍。这个利用意思要按照财务的各位可能用途去使用。可能用途。好共性问题都结束了。先记好,我再一解释就可以了。排除意思要严重妨害主人的使用。利用意思要按照财务的可能用途去使用来排除,意思就是打破旧占有。严重妨害主人的使用,我讲几个案例,大家自己判断哪一个比较严重?

第一个案例。第一个案例抬头啊,别走神。我发现马蜂的摩托车在家门口停着,钥匙忘了拔掉,我趁他不注意开着他的摩托转一圈儿,十分钟停到了老位置。请问我能不能构成盗窃罪?能不能我有没有排除意思?各位,我的确那十分钟其实是破坏了马蜂的占有关系,但是我有没有严重妨害它的使用?没有,我不可能构成盗窃的这种情况,最多叫盗用。

偷偷的用一下。定不了罪第二。如果李四我的邻居买了一个高清的液晶电视。为什么买呢?因为世界杯要开始了,他要看世界杯。诶,我趁他不注意。他下去扔垃圾,我把他家的电视抱到我家,挂到墙上,我也看世界杯。喝啤酒看世界杯,整个赛季结束以后,我又趁李四不注意,

悄悄的给他送了回去。第一,我有没有排除意思?窑有没有严重妨害它的使用?人家买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世界杯的第二,我有没有利用意思?对,我可以定盗窃罪,符合数额要求,可以定盗窃的。而且抬头看我继续,假如你们正在准备研究生考试,如果我也准备,我看到哇,你们有好多书啊,

记了好多资料和笔记呀,我就悄悄的把你们的书偷走了。偷走以后,我认真备考,考完的当天,我又悄悄的给你送了回去。各位,我有没有排除意思严重妨害?第二,有没有利用意思我的行为完全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好排除意思,大家听懂了,第二,要对财务进行使用,才能表明有非法占有目的。

而这个利用意思注意,只要求按照财务的可能用途,不要求按照财务的通常用途。同理,如果我将大家的书偷回去,但是我不是准备研究生考试。我把你们的书偷回去,那个民法书。我当枕头。刑法书垫屁股。你们的理论法垫桌子腿。各位,有没有排除意思?有没有利用意思?有没有这也是使用啊?

我把你们的书偷回来,偷来干嘛?天太冷了,我烤火。烤火是不是利用是这也是盗窃?但是如果我潜入你的房间,我把你的书咔咔咔全部撕碎,我就走了。我有没有排除意思?有有没有利用意思?没有,因此只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取得性财产犯罪跟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系,就是看有没有利用意思。故意毁坏财物是只有排除意思而没有利用意思。

最后一个点,那为什么要求按照可能用途去使用,而不要求按照通常用途去使用呢?因为司法实践中有变态。有些变态男。他就专门偷女生的内衣。偷回家之后把自己卧室的五面墙都挂满。四面墙加个天花板,花花绿绿。哦,是不是花花绿绿我不知道,我就随便说的啊,哼。90度挂满了,各位大家想想他有没有穿?

有没有带?都没有,但是欣赏是不是利用?是它依然要构成盗窃罪的,你如果按照通常用途去理解这个案子,就定不了盗窃了。只要是按照可能用途去。都能认为是有非法占有目的,最后补充个笔记。笔记就是。单纯。毁坏。隐匿。以外的意思。都是利用意思。

单纯毁坏,隐匿以外的意思都是利用意思。毁坏那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单纯的隐匿就是单纯的藏起来。它其实也是一种毁坏,比如偷了你的手机,我偷你手机的目的不是自己用,也不是卖我偷你的手机,然后呢,我给它。埋在地下五米。谁都不要用。各位,这种情况其实就是一种毁坏,只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再比如把你的戒指拿过来,直接扔到大海里面去,这是不是毁坏是?好。共性问题全部结束了,财产犯罪的成立条件。既遂条件占有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都结束了,如果大家能听懂,马上讲财产犯罪的细节,大家一定会轻松很多。最后,我们的共性一升华这个疑难板块再也不怕了。来我们看取得性财产犯罪的第一类。先看第一罪是抢劫罪。抢劫罪是最严重的财产犯罪,

本罪最高可以处死刑。本罪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排除意思,利用意思。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司财物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财产次要,客体是人身。本罪要关注年满14就能构成犯罪。其结构各位看看结构第一步要有强制手段。就是暴力胁迫其他方法。二要压制对方反抗。三对方是因为无法反抗放弃财物。四行为人取得财物。抬头看我。

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主观又取得。数额一般以上财务的故意客观有可能取得数额一般以上的财务,这就成立了什么时候既遂?实际取得,鉴于它是复杂客体,除了实际取得以外,还有另外一个既遂的标准。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面会讲可以不记啊。本罪我们要拆解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各位其实这三个真的就不重要了,为什么只要足以压制反抗就够了,它的核心关键词就是压制反抗。

来抬头看我暴力,指的是对人进行压制,打倒以后再取材,这一定是抢劫。而这个胁迫有个有点重要。各位抢劫最终的胁迫,请问只能是暴力胁迫还是非暴力胁迫?所谓暴力胁迫,指的是以实施暴力相威胁。比如把刀架在别人脖子上,架在脖子上,说了一句话,说给钱不给钱就杀死你。请问这是暴力,这还是胁迫?

直接砍肯定是暴力吧,但刀放在脖子上,说不给钱就杀了你,这是威胁还是暴力威胁?这就是暴力胁迫以实施暴力相威胁。那因为以杀死相威胁,他是足以压制反抗的,仍然定抢劫。它是非暴力胁迫,它不会压制反抗的。说你不给我钱,我就公开你的裸照,这会压制反抗吗?不会,他只会让他人产生恐惧心理,

难以反抗,这不叫压制,那此种情况就只能定。敲诈勒索罪,所以抢劫最终的胁迫只能是。暴力胁迫。非暴力胁迫,那就要定敲诈勒索。各位,这个其他方法。那就达到了和暴力胁迫相当程度,也会让被害人不知道反抗或者不能反抗。来请各位抬头看我,何为不知?不能反抗,

别走神啊。这个是有点难的。第一,如果大家考上研究生,过上了骄奢淫逸的生活。某日,北京大街上,我们偶遇了我没有认出来你,但你认出来我说诶,你是陈老师吗?我一看,天呐,这人好有钱啊。戴个大金链子。好多斤。

脖子都压弯了。我一看好有钱啊,我说对,是我怎么了?你说哎呀,我是你多年前的学生,那时候我考上研究生了,我请你吃个饭好不好?我说可以。其实我的内心想的是,我一定要把她灌醉。把一链子拿过来。紧接着咱俩在吃饭的时候,我频频劝你喝酒,劝你喝酒,

你就喝醉了,喝醉以后趴在桌子上,我把你的项链就拿走了。定合罪抢劫还是盗窃?各位关键就取决于有没有压制反抗,我是不是通过让你喝酒的方法压制了你的反抗,取走了你的财务。并抢劫。第二种可能,如果大街上发现好多人围着什么东西看。我扒开人群一看,有个人昏迷了,带个大金链子被压昏迷了。太重了,我给周围的人说,

你们这群王八蛋见死不救,这是我亲弟弟呀。我就扶着这个所谓的亲弟弟到了偏僻的地方,拿走了他的项链。定什么各位,我有没有去压制他的反抗?没有,我只是单纯的利用了他不能反抗的状态。定盗窃。所以抢劫和盗窃的区分规则简单讲,就是看有没有去压制对方,如果你去压制了,然后取材,这叫抢劫。只是单纯利用,

那就只能定盗窃罪。好,这是抢劫罪,这个其他方法除了醉酒以外,还包括还包括拘禁型抢劫。当然,拘禁性抢劫你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第一种情况,如果你直接对人使用暴力把人家捆起来,拿走钱,这一定是抢劫。这种情况已经不是其他方法了,这直接是对人使用暴力了。对吧,第二种可能是什么呢?

比如你爸我到你家去做客,到你家去做客呢,发现你家好有钱啊,怎么办?我就骗你,让你进入了自己的卧室。进入卧室以后,我把你卧室的门从后面锁死,我大摇大摆的拿走你家客厅的东西,你在里面。想出来制止,但是打不开门。各位,我有没有对你的人身直接使用暴力没有,但是我通过这个其他方法是不是也让你无法反抗,

不能反抗啦?那我的行为也构成抢劫。这就是其他方法,其他手段。好,这是抢劫罪,它的基本规定,核心关键词压制反抗,但是呢,我要提个醒。抢劫罪抢的是财物,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包括吗?包括我把你打倒在地,把你支付宝的钱转到我的支付宝,

我抢的可不是现金本身哦,这就是财产性利益。包括违禁品吗?你手里面有毒品,我把你打倒,抢走你的毒品。能不能构成抢劫罪,可以违禁品也行,而且我抢到你的毒品之后又卖给别人,还会构成。贩卖毒品罪还要数罪并罚。这块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违禁品,我们是禁止黑吃黑的。禁止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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