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46:19

21.第03章 第03节- 紧急避险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防卫其实还涉及到一个点,只不过呢,是和紧急避险交叉的,这个点有点难,我们先暂时放一放,讲完避险之后再总结。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比起来特别像,比如前五个条件都是一样的。正当防卫成立是五个条件,而紧急避险呢是五个基础之上,再加两个五+2。再加这两个。所以框架是可以平移使用的,

先看法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请大家把不得已圈起来。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先不要看书。各位,你仔细思考一下,怎么样才能防卫过当?

是不是要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且要造成重大损害,但是你再看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哎,请问防卫人和避险人谁更容易过当?b选人为什么会这样呢?哎,因为它立法价值取向不一样,正当防卫,你反击的是谁?不法侵害人叫正对不正而紧急避险,一般是损害谁的利益?第三人的,而且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所以正紧急避险的本质是正对正。为了保护更大的正当利益,损害了一个较小的正当利益。它是正对正因此避险人要更加的克制。它是更容易构成过当的。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警察面对歹徒能不能避险?不能消防员面对火灾能不能避险?医生在手术时,面对着被感染的风险。能不能避险?都不能因为他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的责任,他们的职务就是同这些危险作斗争的,

所以是不能避险的。那紧急避险成立条件,我们先看第一是。起因条件必须要有危险发生。而危险的来源多种多样,像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生理疾病都可以。包括生理疾病等。所以,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只能来自。人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多种多样。第二,时间条件危险要正在发生。

正在发生这个危险一定是客观存在,不是主观上想象。假想的。问问问大家,如果客观上没有不法侵害,抱歉,客观上没有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以为有危险。这属于什么叫什么?假想b选对。客观上没有危险行为人以为有危险,这叫假想避险,它和假想防卫是一样的,要么成立过失犯罪,要么是意外事件等。

来举个例子,大家能不能想一个例子,什么叫假想避险,假想防卫很多?加强避险的。比如。比如我看到一条疯狗。风一样朝我冲过来,我以为这个狗要咬我很近了很近了怎么办?我一把把马蜂推开,我骑走了他的摩托车。我去逃命。事后才知道,这就是个疯狗,它就是跑着玩儿,

根本不是过来咬我的。各位客观上有没有危险?有没有没有,但我误以为有危险,这叫假想避险。加强避险,如果把马蜂推倒。摩托车呢,毁了。那各位过失假想避险无故意。假想防卫无故意,因为我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过失能成立犯罪定过失犯罪过失不成立犯罪有可能成立意外事件。好,

这个点要注意,第二危险要正在发生。正在发生,其实也和防卫是一模一样的,各位危险没发生的时候不能避险,危险结束以后也不能避险,否则属于。避险不事实。还记得防卫不事实吧啊,它叫避险不事实,一模一样。对象条件紧急避险,针对的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它指的是为了保全一方较大的利益而不得不损害另一方较小的合法利益,

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利益,所以紧急避险是正对正。大家有没有下过象棋?男生可能下象棋的应该也有吧,象棋里面是不是有一个?居对吧?还有一个是什么?马。对吧,车和马在象棋中哪个更重要?车是不是车更重要?大家在象棋里面是不是听过一句话叫丢?足。保居。

是吧,丢卒保车啊,丢卒保帅那当然更重要了,帅肯定更重要啊,还有一种叫什么叫丢马保车?这其实就是牺牲了较小的利益,保全了较大的利益。哎,此种情况是属于典型的避险行为,在生活中都能体现出来,所以马蜂特别讨厌我给它聊象棋的事儿。每次我谈到我这个姓啊居。就是这个我我的姓是独车嘛,然后但是它有个象棋里面独居,我就能想到我的一个老师,

我的老师真的挺没水平的。因为呃,我们读读读初中的时候,他点名让我们去背书,刚换了班主任。跟我们见面第一天说那个你下节课我要抽备那个什么醉翁亭记,醉翁亭记。我们班总共有50几个同学,你想一想疯啊,傻呀,谁背我才不背呢,50几个人怎么可能点名就点到我?就抱着抱着这种概率论的思想,我就没有背我玩儿了一周,当时想的是下周,

说不定他就忘了嘛,即使想起来也不一定找到我啊。我就跟我们班班长我俩玩了一周,玩的可开心了。结果班主任的心这个记性特别好,然后呢?下周,站在讲台上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来我们上周布置的任务,开始找同学背醉翁亭记。各位,当时所有同学都低着头。没有人抬头,班主任说了句话,说有没有同学自愿自愿背一背来举个手,没有一个人举手。

他说你们都不愿意,那我就点名了,班长来把花名册给我,点名册就给他了,他当时都不认识,我们就刚换了班主任。然后紧接着点名,怎么点呢?那点名其实我很自信的,通常也不一定点到我呀,50几个人,50几分之一呀,怎么可能那么巧就点到我?但是呢,我们班的点名测试按照。

拼音就是姓氏的拼音。来排序的。我呢,是c。排的就比较靠前,但不是第一,我是第二。因为班还有一个同学。姓白白色的白。各位,那正常情况不会喊我的,对吧?那我想这个喊我的概率可能比较小,他估计也看到了这个白,但是白和车比起来,

可能我这个姓更特殊。他可能就很感兴趣。然后开口,但是这明明是按照汉语拼音的首字母排序的,他开口说了一句话,说那个鞠润海。然后我当时真的不会背呀,而且他喊军人喊关我什么事。哼,他不是喊我啊,然后我当时也反正我就左看看右看看我班同学都在笑,都在看我。那一刻真的我好生气啊,妈的,你们这时候不能看我知道吗?

哼,他们看我我就很尴很紧张很尴尬,他看我我就想看他们。啊,我看他们我还给他们使个眼色,就是不要看我的意思。然后紧接着他喊巨人海,我肯定不会起来的,因为根根本就不是我紧接着班主任就看大家笑,说你们笑什么啊,同学说老师那不独居那独车。噢,他说噢,多音字啊,多音字那车瑞海。

各位,这喊的真是是我,那你说怎么办?这个时候我就很尴尬,但是我又不会背大家,这时候都还在看我。这我那一刻真的你们真的不能看我,你们看我,我就假装我也看他们,哈哈哈,看他们,然后我发现我。右手隔壁桌的隔壁桌空了个人,没来。人没来。

人没来,当时我就因为我不会背,我怕呀,我灵机一动我就直指那个位置,我老师那个他没来。反正他也不认识我们嘛,我说老师他没来。我说完之后,班主任就讲说没来,也没给我请假。班长跟你请假了吗?班长是我的好朋友嘛,班长说也没给我请假,哼,让班主任又指着我说,

他说没来,他没来,那那你替他背一下吧。我的妈呀,死活跑不掉啊,这次真的是我啦,那我就站起来,我就只会背第一句,还是现场看的。然后紧接着班主任特别生气,我们那个讲台当时就是铁的一拍咔啦啦啦响,就指着我就骂呀,骂的很很过分。不光骂我们全班同学都被骂了,骂过以后他还说了一句话,

说班长。班长就吓一跳,班长以为是找他背书。班长刚站起来,正要背,然后班主任说不让你背书。然后又指着我说把这个同学的名字给我记下来。等陈伟海来的时候,让他们俩一块到我办公室去一趟。那是我初中撒谎最付出,最代价最高的一次。下课以后我就一个人去了。我一敲门,他还是挺那个声音,还是挺挺和蔼的说进来。

我一推门进去,他看到我就把头低下去了。我走到他面前,他头都没抬啊,然后好像在翻什么东西,看他说谁让你一个人来的?我不是说等车文海过来到的时候,你们俩一块来吗?他头都不他都不愿意看我一眼。但是我有办法让他看我。我说我就是超人嗨,班主任立马就把头抬起来了,就那个表情非常的复杂,很生气。很生气,

然后但是他没骂我,很生气,然后他就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把你爸的号码给我,把你爸的号码给我。我老师那个我爸没有电话。然后紧接着又开始骂我,我就给他讲,我说老师你你把我爸喊过来真的没有用。因为我爸也不会背。我说你要不给我两天的时间,我如果背不会,你再请家长。哎,这老师就同意了,

就给我两天时间,我真是死记硬背,把这个文言文给背下来,我到办公室找他,我说我背会了,然后我一字不差,给他背给他听。他说你不是能记住吗?为什么不愿意花点时间背?我说老师,我说我们之前呢上语文课基本上老一篇文言文,老师可能就介绍一下,然后就让我们去背。好像是不是背过之后就能理解一样,但是背过之后其实也不理解,

这就是死记硬背,我真的我们都不知道这是啥意思?这个事情可能对他还是有点触动的,这老师真的很负责任。从换到他之后,我的语文成绩是飙升,他后面就是文言文讲的特别好,然后会告诉我们意境是什么?背景是什么?怎么翻译成白话文,然后在理解的基础之上去背,才发现它真的会记得比较快。而而且当时我们那个学校有个什么好处呢?就是。要求有多严呢?

要求班主任要赔税。啊,这个陪睡不是睡一张床的意思啊,就是班主任要在宿舍里面跟同学一起,这个呃共同生活。然后呢?我们是上下铺,我跟班主任就睡在上铺。他一张床,我一张床,他的头对着我的脚。然后两天不到,他说你能不能换个位置,我说可以啊,后来就感情特别好,

特别好,然后其实。那当时就想想,想起来就感觉很痛苦啊,每天学习回寝室是最放松的,给同学聊聊天啊,多开心,那回寝室基本上不讲话。你班主任在啊?不讲话就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完之后,然后睡觉吧,就躺床上休息,然后班主任后来因为我本来脚对着他的头,不想离他那么近啊。

后来他提意见了,我们俩就头对头。它头朝这,我头朝这。头对头。你知道我每天睡觉的时候,我都怕,我真怕,但是就在那种状态下,然后后来就矫正了我以前的一些恶习,我以前是没有定力的,就是看书,看一会儿就要玩儿,看一会儿就要玩儿。但是就那阶段,

我养成了看书的时候,具有了那种专注力,对我后面读书啊,真的影响很大,所以说老师其实对我影响很大的。一个好的老师,真的是可以改变一个学生的学习习惯。然后所以我后来为什么你比如到后期啊,大家包括背书啊干嘛的,我为什么一直在提倡一定要先。第一轮打好基础,要理解理解的基础上去背,才能够有个好的效果。其实跟当时这个事情是有关系的。呃,

大家到后期背的时候,你比如像我刚刚讲的正当防卫是五紧急避险是五+2这个标题,一旦推导出来紧急避险,其实很多知识点。推理都能推出来的。好,我们下面再继续。主观条件注意主观条件,它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他这个跟防卫就一样了。限度条件刚刚说了,紧急避险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所以它更容易过当。

以下两个条件是紧急避险所独有的,当然比较重要。第一。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能实施。大家想,为什么要求迫不得已?为什么诶?因为紧急避险毕竟是正对正。你损害的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呀,你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是不能采取这种避险的方式的。最后,特别例外的限制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好正当防卫是五紧急避险是五+2基本的考点,

就这么多避险跟防卫比起来,避险会很简单,我们看下面一道题。消防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这是紧急避险吗?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进行避险,本题要选c,而且这个题目消防员甲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各位有可能构成什么罪?不作为对很好。你可千万不要说他逃跑了,有积极的举动,这是作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消极,指的是有没有特定的义务,

有没有履行义务。各位在彼时彼刻行为人甲消防员甲有没有特定的义务履行了吗?没履行。有义务不履行,所以直接违反的是。命令性规范,这一定是个不作为犯罪。有可能构成哪个罪?消防员有可能会构成玩忽职守罪。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吧?它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有可能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当然,这个题目我们没问你构成什么罪,

但是无论如何是不能成立紧急避险的。那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进行对比,相同点有三项,首先目的相同,现在可以不被理解,都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二前提相同,都是合法利益正在受到紧迫危险。各位正当防卫虽然面对着的是不法侵害,但是不法侵害是不是也是一种危险?所以都是面临着紧迫危险,三责任相同,在合理限度以内造成损害。都不负责。超出法定限度造成损害,

都应当负责,而且还都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就是避险过当,防卫过当,都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因此这是三个相同点。有五个不同点,第一,危害的来源不同。紧急避险危害来源是非常广泛的。非常广泛。既包括不法侵害,又包括自然力量,动物侵袭,生理疾病等等。

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来自于人的不法侵害。第二,损害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针对的是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而正当防卫损害的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三,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必须要迫不得已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没有这个限制。各位当张三。对我进行暴力抢劫的时候,我可以选择逃跑,我可以选择反击。

这个时候如果我选择反击,我依然是成立正当防卫的。第四,损害程度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小于不能等于哦,只能小于。只能小于而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它是可以大于的。各位,如果你来偷我的钱包,我把你打成了轻伤。你偷了我的钱包,可能里面有1000块2000块。

但是我将你打成轻伤,大家认为2000块重要还是轻伤重要?轻伤,但是这个时候你会发现我通过防卫造成的损害,是不是大于保护的利益啦?我依然是成立。正当防卫的。主体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公民的权利,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到这一步,我们紧急避险,在正当防卫的基础之上。五+2讨论七个条件,

对比相同点,不同点细节问题就结束了,但是疑难问题还没有结束考试,如果我马上讲的案例,你真能从思路上理解,你可能根本就做不对。但是我讲完之后能理解就可以了,这个题目有点难。甲。劫持乙的儿子小明。用枪指着小明。一枪就可以去把小明打死,然后呢甲就给乙说。你现在去抢银行。如果不去抢银行,

抢到钱给我,如果不去,我一枪打死你儿子。这个乙一听你吓一跳,那怎么办?为了保护自己儿子的生命,然后选择去抢银行。抢银行的时候,银行有个工作人员丙丙一看,那乙就拎着一把刀说,不要动,老子要抢银行,老子只要钱不要命,你们都不要动。这个工作人员丙呢,

他为了保护银行的财产,就轮起一个钢管儿出来了,说你小子挺大一个人敢来抢银行。各位,然后呢?乙将丙打伤了。乙将丙打伤了,丙将乙也打伤了。都是轻伤。问对甲乙丙如何分析。呃,这个案例是有点绕,有点绕脑的啊。啊,我就问大家先问一个铺垫的问题,

请问这个案例中丙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为什么是。是吗?丙是不是在制止不法侵害?是那就制止不法侵害人乙是吧?乙的不法侵害体现在什么地方?抢劫是不是好好啊?我大概知道大家的问题在哪儿了?这个案例啊呃,没有想象那么难,当然了,也有几个陷阱。甲用枪劫持小明。乙杀死小明相威胁,让乙去抢银行。

乙持刀去抢劫银行工作人员,丙持铁管进行反抗。结果乙将丙打成轻伤,丙将乙打成轻伤,问本案中对甲乙丙如何处理?啊,那首先我们讨论。甲甲劫持小明以后,让乙去抢银行。各位对甲定什么罪?但这个点是涉及到共犯考点,还没讲到啊甲,你先放一放也行,站在乙的角度,请问。

乙去抢银行持刀去抢,而且呢,拿刀去攻击丙,这对丙而言是不是不法侵害?是吧,那如果是丙对丙是不法侵害,所以丙反击乙,那就属于。正当防卫,这个没问题吧?丙属于正当防卫。那问题在于这个题目如果稍微改一改。假如甲持刀劫持小明。然后让乙去盗窃,给乙说如果你不去偷,

我就杀了你儿子,乙去盗窃银行财物的时候。被银行工作人员丙发现丙将乙打成轻伤。把乙的行为从抢劫变成盗窃。大家认为定性会不会改变?如果乙去盗窃银行的财务,这种情况是不是不法侵害?是不是?诶,这个性质就变了,它就不再是不法侵害。理由就在于,从表面上看,乙的确是不法侵害,盗窃银行财物。

貌似犯罪,但是乙为什么去盗窃财物呢?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保护小明的生命权。大家会发现,乙是不是牺牲了银行的财产权盗窃?然后保护了小明的生命权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紧急避险。这是一种避险性质。而且乙是否满足迫不得已才实施的条件?满足慢甲用枪指着小明给乙说,如果你不去偷,我就杀了你儿子。各位,这表明什么?

表明乙其实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的生命,然后选择盗窃银行财物,表面看乙是构成盗窃罪这个题目,你想一想,假如把丙去掉,如果乙最终是把钱偷走交给甲。对乙这么定,有罪无罪。无罪理由是什么?紧急避险貌似犯罪本质,无罪牺牲较小法益财,产权保护较大法益。生命权,那如果乙是个紧急避险,

那请问对丙怎么顶?乙偷钱的时候被丙发现了,丙将乙打成轻伤,对丙怎么领?怎么定?怎么定?那各位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吗?不是因为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实施。而乙的行为不是不法侵害,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由此,丙反击乙应该理解为,客观上不是不法侵害,但丙主观上以为乙就是个盗窃犯,

就是一个不法侵害人。所以丙的行为只能理解成。加强防卫。那假想范围怎么去处理呢?有过失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无过失则为意外事件。像这种情况下,丙主观上不可能有过失的。我怎么能预见到你的儿子被别人控制了呢?即使把乙打伤,那丙也是意外事件。各位能听懂吗?但是它跟刚刚的抢劫为什么不一样呢?第一个案例中以持刀去抢劫丙抢劫银行,而且用刀去砍丙,

这对丙而言已经属于什么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以即使是为了保护自己儿子的生命,也不能通过对他人生命创设危险的方式来实施。能理解吗?好,所以这两个案例案情大家要注意,它是有细微区别的,再看一个案例。这主要是个逻辑问题啊。这个案例是当年我在华政读书的时候,我的刑法老师当时讲课训练,我们思维的时候讲的一个案例。甲。沙移。

持刀去追看。乙逃命。迫不得已闯入丙家。丙正在午睡。甲也闯入丙家,接着去看乙。此时乙就发现呢,自己身边什么东西都没有。仅仅有丙家的一个花瓶。乙就顺手拿起旁边的花瓶。打算呢,砸向甲的头去制止甲的不法侵害。在乙拿起花瓶的这一刻,丙就醒了过来。他醒过来以后,

他睁眼就看到甲拿着刀,乙拿着自家的花瓶。丙就想这两个人肯定都不是好人。你竟然敢拿我家的花瓶,所以丙就轮起一个木棍,悄悄地站在了乙的后面。在乙轮起花瓶砸向甲的这一刻,丙也朝着乙的头打了一滚。最终就导致三个开花。首先,花瓶砸中了甲的脑袋,甲的头开花了。二花瓶粉碎也开花了。第三,丙一棍已将乙的脑袋打成开花了。

问对甲乙丙如何处理。我们要三步走,一步步来。第一甲肯定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这个没什么争议的。讨论乙。以轮起花瓶反击甲。这属于。正当防卫是不是制止甲的不法侵害,但乙用的是谁的花瓶?丙的花瓶,所以乙对甲构成正当防卫,但是乙对丙构成。紧急避险迫不得已损害丙的财产,保全自己的生命。

已有几个行为。这个。是不是拿起花瓶砸过去只有一个行为,这一个行为对甲构成正当防卫,对丙构成紧急避险怎么处理?想象竞合从一种。各位,这可不是想象竞合啊,想象竞合要触犯两个罪名,这是触犯两种制度。那各位既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又能认定为紧急避险,我们当然要选择对乙最有利的一个制度来认定。综合评价对乙最重要认定为正当防卫。对边怎么点?

怎么定?各位,这是对丙而言是正当防卫吗?不是因为乙有没有不法侵害的性质?没有乙,就是在正当防卫啊。客观上,没有不法侵害,丙以为有不法侵害,因此丙属于假想防卫。啊,有同学说那乙都损害了丙的花瓶,难道还不是非法侵害吗?表面上看是,但是你综合判断乙各位,

你可以想一想,假如丙假如丙一直没醒过来,乙用丙的花瓶。砸中了甲的脑袋,把甲打伤了。丙没有参与,那这个案例中甲是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是属于正当防卫。对吧,也属于正当防卫,那是无罪的。对甲正当防卫,对丙的花瓶是紧急避险。那最终对乙肯定是不能定罪。对乙不定罪,

就表明乙是不法侵害吗?不是乙不是不法侵害,但是丙误以为乙是不法侵害,所以丙是属于假想防卫。有过失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无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各位丙有没有过失?有没有各位?我在我家午睡,一睁眼看到有人拿着我的花瓶,两个人互斗互殴。这个时候我认为两个人都是坏人,它是有依据的。所以这个时候你很难认为丙有过失,即使将乙打成重伤,

通常对丙要认定为意外事件。好,这个点就过了,这是防卫和避险比较难的板块了。来我们看一看下面一道真题。第49页。这个题目啊,我这两年都没舍得把它删掉,因为这个题目虽然很老,但理论性很强,考的也很好。防卫和避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

有没有这个罪名啊?没有a项是错的b呢?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的冲突。对不对I2b选项完全正确c呢?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各位通常是什么?通常是过失或者是间接故意。一般不会是直接故意的,对不对?想想于欢案,于欢是不是构成防卫过当,最终定的是故意伤害罪。最终定的是故意伤害它的,

主观的确有可能是故意,但一般是间接故意。c项是错的,4d对于事后防卫,通常按照防卫过当来处理。各位事后防卫和防卫过当是不是两个并列的制度啊?对,所以不可能按照防卫过当来去处理来抬头看我。我们想一想,有几个制度啊,一般防卫特殊防卫防卫过当,假想防卫。事前方位,事后方位。这几种制度里面哪一个才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哪一个只有防卫过当才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余的注意,其余的都没有从宽处罚的规定。假想防卫事前防卫事后防卫都没有从宽处罚的规定,只有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这两个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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