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45:27

17.第02章 第06节犯罪主观方面 (02)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再向后认识因素结束以后,是意志因素。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不要看书。我马上来先前置化一个问题,讲一讲再讨论这个点。我马上讲的这个问题,一旦大家听懂,后面就更简单了,故意马上就结束,然后是过失,然后讨论识认错误。不要看书。

各位。如果张三拿刀来砍我。我对张三进行正当防卫。我把张三打成了轻伤,或者打成了重伤。请问我有没有犯罪故意?昆山龙哥案,龙哥被于海明弄死了。于海明有没有犯罪?故意有没有?哎!于海明将龙哥砍死,或者砍伤是有意的,还是不小心的?不小心的。

龙哥砍于海明,于海明持刀自卫反击,把龙哥砍伤致死。于海明砍龙哥是有意砍还是不小心砍的?那肯定是有意侃的,有意侃的问大家他有没有犯罪故意?有没有很好?仍然没有。有意不等于犯罪故意。所以我想给大家做的一个铺垫就是。各位。生活故意。不等于犯罪故意。违法故意这个违法,指的是违反刑法以外。

不等于犯罪故意。切记不能混同。生活故意不能等于犯罪故意。违法故意这个违法,指的是违反刑法以外的法律,就是普通的违法行政违法。违法故意也不能等于犯罪故意,二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讲完这个点,我让大家休息一会,来请大家抬头看我啊。各位生活故意不能等于犯罪故意。饿了去吃饭,困了去睡觉,你一定是有意识在做这些事情。

这是生活中的一些意思。比如爸爸逗孩子玩儿,孩子哈哈哈笑。然后呢?说你儿子怎么这么开心啊?爸爸说了哎,我故意逗他呢,我故意逗他呢,这个故意肯定不是犯罪故意。这是生活中的故意违法,故意普通的违法行政案件,它也不是生活中这它也不是犯罪故意。各位,当我看到前面有个红灯的时候。我一脚油闯过去。

请问我闯红灯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我闯红灯,这个行为是故意,但你不能说我是构成故意犯罪的。而我闯红灯的时候a不小心撞死了一个人,我的确是在故意闯红灯。但我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对我仍然只能定。过失致死,也就是交通肇事罪。对吧,我依然是个过失犯罪,这表明生活故意和普通的违法故意,它和犯罪故意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多年前,

徐州出现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工厂停电了,工人赶快把发电机抬出来,接着发电,接着工作,突然发电机又熄火了,怎么回事呢?一个很聪明的工人就打开了发电机的加油的那个盖子。看一看有没有油,哎呦,天太黑,看不清,他拿起火柴。划了一根,然后放进去看一看还有多少汽油。

很聪明的。各位。劳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紧接着就。猛地就突然火势很大,然后砰炸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大家想一想,他划火柴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故意的,他肯定是故意划火柴,不是说我不小心划了火柴是故意的,但是对造成的这个事故结果是故意是过失。它想造成结果吗?不想。

缺乏常识。唉,我想问大家,大家判断一下生活故意和普通的违法,故意它跟犯罪故意之间有什么区别?什么区别?其实一句话就能搞定,不要看书。生活中的故意。和普通的违法故意。它是侧重对行为的表述。它是对行为的故意。刑法上的故意犯罪,故意它不仅对行为,更重要的是它对结果的态度。

更重要的是,对结果的态度。所以一个偏重的是对行为的描述,一个偏重的是对结果的描述。大家抬头看我闯红灯,你看到了红灯,你还闯。这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但这个故意属于。是犯罪故意吗?不是。即使没有造成结果,它也是。故意闯的红灯。

对吧,但是你再看刑法哎,我一看这是红灯哎,闯过去,结果不小心撞死了一个人。各位刑法中的故意,不仅要考察行为,还要还要考察,尤其是行为造成的结果,对结果的态度。他闯红灯的确是有意闯的,但是他想撞死人吗?他对结果是什么态度?过失的态度是反对的态度,因此这依然只能是一个过失犯罪。

各位,这能不能听懂好,这就是生活故意不能等同于犯罪故意这一点,一定要注意,而认识因素到这一步呢,就彻底的结束了。结束以后那么抑制因素恰恰是简单的,那我们先看一看,直接故意。直接故意要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结果发生,刚刚讲了希望就是积极追求这个很简单。而放任放任有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正。二反。

三是常见一正一反一常见。第三种类型其实很常见。第一种类型正是为了实现某个犯罪意图或者目的而放任,另外一个犯罪结果发生。比如张三投毒杀老婆。放任孩子有可能吃到有毒的食物。结果小孩被毒死了。那这个时候,张三对老婆是直接故意追求老婆死亡,但是放任孩子死亡。对孩子就是间接故意。凡是为了实现某个非犯罪目的或意图而放任犯罪结果发生。比如在打猎的时候,发现猎物旁边有个人。为了追求打猎的目的,

非犯罪目的。而放任猎物旁边人的死亡,所以放任犯罪结果发生。那尤其是出现什么情况呢?枪法不准。而张三明明知道自己的枪法不好,这一枪有可能打中猎物,有可能打中猎物旁边的人。当他的认识达到这种程度的时候,一旦开了枪,打死了人,表明对他人的死亡结果是间接故意是放任。第三种类型是最常见的突发性,故意不计后果放任结果发生。呃,

通常就是我们讲的恼羞成怒,换句话说就是他急了。唉,他急了,对你比如张三李四两个人打架斗殴。李四干不过张三啊,被张三摁在地上。打了几拳,李四很生气,轮起砖头扔向张三。而且砸向张三的头部。那大家想一想,李四是什么心态砸伤能接受,砸死也能接受。就是放任被害人出现伤害或者死亡结果发生。

这时候,不管是死是伤,其实都是在李四的犯意之内。他在放任结果出现,当然了,你也可以说他就是想砸伤我,对伤害结果是积极追求。我就想砸伤他,但是万一砸死了,我也能接受追求伤害,结果放任死亡,结果这样去理解也是行的。就是看这个题目怎么去表述?那下面我们要去讨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什么相同点不同点,

首先相同点。相同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认识因素相同,都是明知。二,抑制因素也有相同点,它都不排斥结果发生。都不排斥。这就决定了两者之间是具有故意的性质。那从不同点上才是命题的重中之重第一。认识因素不同。两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有所不同。在直接故意的场合,行为人可以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必然性或者可能性。

在间接故意的场合,行为人只能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它不能认识到必然性。因为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结果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如果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依然事实,并且造成结果,那就可以直接推定行为人是。直接归。各位,当你拿着一把枪对着别人脑袋的时候,你能认识到一开枪他就必死无疑,请问当你选择开枪的这一刻。你是在追求被害人死,

还是放任他死?追求所以一旦认识到结果,必然发生依然事实,只能是直接故意。各位,这个点能听懂吧?它是不难的啊。第二,站在意志因素角度也不一样。两者对结果的态度明显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结果出现积极追求,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任凭事态发展。发生能接受,

不发生我也能接受,无所谓。这是间接故意的心态,第三结果要求不同,在直接故意的场合,即使特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也能追究预备。未遂的责任。开枪杀人没打中没有出现任何实害,结果也能构成故意杀人未遂。但是在间接故意的场合,如果实际发没有实际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则不成立犯罪,这表明各位。危害结果它是间接故意的。

必备要件构成要件。能理解吧,好这个小点要注意,这是它们三三点不同,那由此我们下面呢,要归纳一下。归纳一下做题的规则。当你读题的时候,你看到了类似的词放任。不管。不顾。各位一旦有这种词,那一定是什么心态?什么心态间接故意对。这是题眼间接故意做题的题眼。

不管不顾,这是典型的间接故意。下面一道题,我们一起看一看。甲与妻子感情不和。一直找机会毒死妻子,某天家中饮水机无水甲,打电话叫人送水。然后在水里投放了毒药,结果将其岳父毒死。甲对岳父死亡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各位,这个案例我们首先要知道,甲对妻子肯定是直接故意在追求妻子的死亡。即使妻子没死,

对甲也能定,故意杀人未遂。对吧,然后再讨论甲对岳父的死亡是什么心态,首先是直接故意吗?甲有没有认识到岳父必死无疑?没有排除,直接故意。那要么是两种过失之一,要么是间接故意。但这个题目其实做题好做的,因为如果你认为是过失。它是哪一种果实?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

题目有没有交代甲已经预见到了,月付有可能死。没有,你选过于自信。依据不足。选疏忽大意呢。选疏忽大意,指的是应当遇见没遇见。所以这个题目它既有可能是过于自信,也有可能是。疏忽大意。题目交代不仔细,不清晰,你如果选了这两种,哪一种都不能完全说服一个人。

而且根据我们判断,会发现这种情况选间接故意是更合适的理由,就在于他在追求。妻子死亡而放任。他人死亡。放任他人。当这个题目的细节其实没有那么充分,如果题目要再加上一句话,大家看看是什么?比如题目说甲。妻子及岳父共同生活。如果这样加上类似这种话,通常认为至少是间接故意,甚至有可能是直接故意。能理解吗?

好,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你看这种情况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嗯甲想毒死妻子乙。在乙的饭碗里面偷了毒。那乙就开始吃饭。加内心一阵窃喜,终于可以独思矣。甲对乙的死亡一定是直接故意。但是他突然发现乙把自己碗里面的一些饭喂给自己的儿子丙吃,丙是个三岁的小孩儿。而且位的还挺多。甲一看怎么办?如果制止了,马上就会败露。

如果不制止,儿子也会被毒死。那么,他依然没有制止结果,乙丙都被毒死。此时甲对丙的死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直接间接。各位,他甲是不是也是在现场呢?他是不是看到了妻子?然后向丙向儿子去喂饭,喂的是有毒的饭,他不制止,请问他认识到丙是必死还是可能死?那因此只能是直接故意。

它是不是认识的结果发生的必然性了,这一定是能认识到的,各位你再看这个题目改一改,马上就不一样,所以刑法真的很有意思。措辞稍微改变结论天翻地覆。真题曾经考过的好多同学也理解不了这道真题,我看很多同学至少三五个了,要给我发私信,老师这道题目怎么怎么样?因为我最近真的太忙了,还没有腾出手。所以我私信基本上都没回,现在打开之后已经7000多条了。如果回我真的会死在那的。

太多了啊,大家抬头看我来甲。想毒杀妻子乙。然后真题说的是假明知。乙和自己的儿子丙有共同吃饭的习惯。共同吃饭的习惯。仍然。放任不管。结果妻子儿子都被毒死。甲对乙一定是直接故意。甲对丙的。直接还是间接?唉,你想想题眼是什么?我再重复一遍哦,

甲想毒死乙向乙的饭碗涂了毒药,甲明知乙和丙儿子丙有一共同吃饭的习惯习惯。仍然放任不管,结果妻子都被堵死。各位甲对乙直接故意无争议,甲对丙呢题干信息其实已经告诉你了,而放任不管这一定是什么?间接故意,这是题眼。有同学马上就说老师不对。甲明明知道儿子丙和乙有一起吃饭的习惯,那甲不就认识到丙必死无疑了吗?这难道不是直接故意吗?声音大一点,我想听听你的结论。

毕竟一起吃饭。那你感觉甲能不能认识到SB子无疑?为什么?有可能的话,他们不会。啊,也有也有不一起吃饭的可能性,是这意思吧?各位,这两个字大家想一想,你思考一下,你有什么习惯?有同学有跑步的习惯,你每天都跑步吗?是吗?

有跑步习惯的同学是坚持每天跑步吗?风雨无阻,电闪雷鸣的时候我也跑。各位有游泳习惯的同学,每天都去游泳吗?喝水那不叫习惯,那叫必需品。各位,我有抽烟的习惯,我每天都抽烟吗?啊,这个倒是。各位,大家会发现习惯,它指的是高概率。

并不是必然的意思。啊,再比如各位。嗯,如果大家以后结婚有小孩儿了,你会发现孩子可能更粘妈妈一些,不排除有时候更粘爸爸,如果孩子。有和妈妈一块睡觉的习惯。是不是意味着他每天都会和妈妈一块睡?不一定习惯,只能说是高概率事件。这表明甲是在追求乙的死亡,但是却是在放任丙的死亡。他知道丙吃的概率是比较高的,

但这并不是一种必然性,这个案子就只能认定为。间接故意。所以一定要注意题眼题眼叫放任不管。好,那下面我们继续。咳咳咳。犯罪故意结束以后,我们看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有两种类型,第一种叫疏忽大意,二叫过于自信,先看法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没有预见。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叫疏忽大意。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表明两种过失,对结果是什么态度。什么态度?是不是反对的态度?避免的态度,这表明过失犯罪它的主观恶性是不是要小很多?好过失犯罪第一种类型叫疏忽大意的过失,何为疏忽大意?关键词就是应当预见。没预见,应当预见有预见的义务。因为疏忽大意,

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没预见好,再向后看一会做总结。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它已经预见到了可能发生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什么叫轻信能够避免呢两个方面。一方面,行为人希望和相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另一方面,行为人没有确实可靠的客观根据。而轻率相信可以避免。我们首先要总结第一两种过失之间的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他对结果是没有预见的。

过于自信的过失,对结果是有预见的,因此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有一个名字叫无认识的过失。无认识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被称之为有认识的过失。有认识。正是从这两个角度来看,大家认为哪一个其实主观恶性稍微要更强一些。过于自信,因为他毕竟对结果都已经有所认识了,很好。很好,这是两种过失,来请大家抬个头。我们先讨论第一个问题,

两种过失之间怎么去区分?一旦是一个过失犯罪,到底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我们总归。要能够清楚的判断出来。两者区分的规则。我们是要做个笔记。拿起笔记一下。对,结果。有无思考。对结果有无思考。是否采取避免措施?对结果有无思考,是否采取避免措施?

好写好之后,同请抬头,请问如果行为人对结果已经有思考了?这表明,对结果是不是有认识了?此为过于自信,反之则为疏忽大意。各位如果行为人已经采取了避免措施。这表明他对结果有没有认识到,有也是过于自信。这两个指标。大家都要学会用一用,然后去检验案例,就特轻松来抬头看我,各位假如。

别看书啊,别看书,书上也没有,我给大家讲几个案例,你用这个标准带进去试一试。之前呢,司法实践中出现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一个小花,她住这个集体宿舍,集体宿舍呢,是分给单位的职工的。有的职工呢,还带着孩子在这住,那个走廊上。这一层有好多孩子,

有时候跑来跑去跑来跑去玩儿,那当时的那个条件呢,也没那么好像洗澡不像现在这么方便,都要先从单位的那个呃,这个这个这个先接热水,然后呢?提到自己的宿舍,然后去洗澡。小花提着一桶热水放到了自己的宿舍门口,她开了门,开过门之后呢,她想先进去收拾一下,再把热水提过来。而小花一想,哎呦,

这个不会小孩过来不小心碰到吧?但是后后来他又自我否定,说不会的,因为我很快就把他踢进来了,他刚进房间几分钟,一个孩几个孩子从那儿跑着玩,一个小孩儿呢,一不小心就扑进去了。脸部被重度烫伤。这是实践中的一个真实案例。大家认为,小花对孩子重伤,结果有没有过失?有是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

他有没有预见到可能发生结果?预见到了,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啊,我很快就把它提回去了。这就是典型的过于自信。那这个过于自信,因为它对结果已经有了思考。好理解吧,好大家都看我再看。那如果一个护士,她发现一个小孩躺在病床上。这个小孩呢?不到一岁,将近一岁。生病了,

马上就出院。快康复了。他过来查房的时候,发现孩子半边脸贴在床单上。在这个脚啊脚就踢来踢去,小花就说这孩子真可爱,拍一拍孩子的屁屁就走了。一个小时之后过来查房,发现小孩还是这个姿势,但是没有踢脚,再一看小孩已经憋死了。一岁的孩子有时候一用力,他可以翻一下,但他没有能力再翻回去。然后半边脸鼻子贴着被单,

然后窒息死亡。这个案例中,作为护士对孩子死亡有没有过失?有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是不是应当预见有可能出现死亡结果,请问他有没有对孩子的死亡结果进行思考?有没有采取避免措施?表明它根本没有。预见到孩子可能死,他只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因此属于。疏忽大意。各位,那如果我到故宫去参观故宫几百年的建筑,

都是木制建筑。到故宫参观的时候,打火机都是要没收的安检,如果我偷偷的带进去了火柴。然后在故宫的一个角落累的时候抽了根烟。抽完烟以后,我一看上面挂了个牌子,禁止烟火。禁止烟火,我仍然抽,抽完之后烟头一扔我就走了,结果第二天新闻报道,一颗烟蒂引发了故宫的毁灭。各位,大家想对这个失火行为。

我是属于疏忽大意,还是过于自信?为什么是过于自信?各位,我是不是都看到那个提示牌啦?表面对结果有没有思考有过于自信?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区分到这一步,就足以搞定了。下面这道真题,我们看一看。关于过失犯罪的说法,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啊,有部分问题还没讲到。a过失犯罪可以成立未遂犯。

可以吗?不能后面会讲啊b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对不对?对吧?各位,我们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这是对的。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对吧,那故意犯罪是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什么?

表明我们是以惩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惩罚过失犯罪为例外。然后再向后不满16岁的人对过失犯罪不负责。对吗?已满14,不满16对八种行为承担责任,那八种行为都是严重的故意犯罪。所以4d选项也是对的。本题要选二三四。好下面罪过对比,刚刚讲的是两种过失,下面我们讨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个真的很重要。过于自信,跟间接故意它们两个从区分点上来看有相同点。

相同点就在于过于自信,是预见到结果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呢?它是明知可能发生结果,一个是预见结果,一个是明知结果,但是明知也是一种认识啊。所以他们其实都认识到了,结果可能发生。而且都不希望结构发生。这是两大相同点。其不同点从简,答题角度要注意的是,一认识因素不同。过于自信是遇见结果,

间接故意是明知结果。各位,哪一个认识程度更高,更清晰明智,所以间接故意的认识程度是更高的?第二,意志因素不同。过于自信过失的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是一种否定态度。他是不想让结果出现的,是反对结果发生的结果出现。我会不开心的。他经常会说,哎,我也不想撞死那个人。

我是我不是故意的。它是反对结果出现的。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对结果是放任的态度。是否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这就决定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是明显要高于。过于自信的。认识因素不同,意志因素不同。从简答题角度这样写一写还可以,你们现在可以不背可以不背啊,在这呢,我也给大家提一个时间上的要求。一战的同学,二战的同学,

你们如果背你们背诵时间节点是不一样的。针对每一个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但是我给大家建议就是七月份是一个比较关键的时间点。因为不仅进入书架。更重要的是,因为七月。按照正常的进度,大家其实要经过一轮这个学习,应该差不多了。那一轮的学习到七月份。你会发现你的基础,包括我们这次课,包括后面的民法课,重大的理论,疑难的问题,

基本上都能解决了,然后呢,到了七月。中下或者七月底都行,到了七月,中下如果是二战的同学,你可以着手开始背点东西。尤其是一些难背的东西,可以先着手背一背,但政治不要开始那么早,然后专业课可以开始背背了。然后呢?这个一战的同学,你可以再向后拖一拖,拖到什么时候呢?

二战的同学,他其实是有个优点的,优点就是他可能已经对专业课相对较熟了。但是二战同学最大的弊端就是你的心态。心态是什么呢?不光是焦虑啊,更重要的是他可能会认为很多课,很多内容自己不需要看了。各位。这个是不对的,我们要有一战的心态,要有二战的技术技巧,那就是希望大家呢,能够在打好基础的前提下,七月中下二战的同学就可以着手背诵。

一战的同学在七月中下完成一轮学习之后啊,我建议大家再来一次二轮,这个二轮怎么来呢?二轮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然后呢,再重复性的听那么多的课,你的笔记就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然后逻辑导图也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你能只要能达到一种状态,就是我看目录,我能够把这个学科基本上回忆起来,甚至站在刑法角度,我能够。想一想,整个刑法总则的框架,

然后把细节问题慢慢向前填,能填进去,这个时候就达到了我们的这个基本的要求。你就可以进行背诵了,所以你如果向后推一推,比如推到了八月,八月份,八月初基本上。你的二轮就可以结束了,二轮会很快的结束,以后从八月份大家要着手提前背。那从我们目前考察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其实研究生考试呀,它并没有选择题,

还好案例题还好那个简答题,它并没有一个所谓的横重点。没有一个横重点,没有说这个板块儿很重要,那个板块儿很次,要不是这样的,所以一轮背诵的时候的确是要要比较全面的。那因这是给大家一个时间节点啊,大家呢,可以参考一下。那你比如像这种问题过于自信和间接,故意我们就要详细的去讨论。看一看二者之间的区分规则,不要看书啊,抬头。

按照刚刚讲的认识因素不同,意志因素不同,这是两个不同点。那针对这两个不同点。回答简答题是够的,但是回答案例分析题是远远不够的。这就是考试分析的弊端,当你列出来之后,你一听有道理,但是做题目你会发现拆不出来。从案例题和选择题的角度,我们要对比第一站,在认识因素上看,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结果。结果发生的概率是高的。

过于自信,仅仅是预见结果。结果发生的概率是小的。抑制因素,一个是放任结果,一个是排斥否定结果。如果你做理论性的题目,这种都能做得对。但是,做选案例式的选择题或者是案例题,我们还是要拓展一点东西的,先看一道题。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关键在于什么?a对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

就是意志因素不同,对吧?间接故意是放任。过于自信,过失是反对。a项是对的吧?b认识因素不同,其实它们两个都认识到了,结果。没问题吧?好c对危害结果是否积极追求?这两项对结果都不是积极追求。没问题吧,4d对结果发生是否知情,他们都知情。

所以这道题目只能选a,你做这种题目可以,但是一旦做案例题。做案例式的选择题,那就麻烦了,来抬头看我。间接故意跟过于自信。如何分各位?比如我有一把左轮手枪。有六个弹孔,我填进去三发子弹,随机填打乱顺序,我拿着枪对着你。我说不要怕。生死由命。

富贵在天。你就一直在抖抖抖,砰一枪打出去。哎呦,打出了子弹。当场身亡。各位,我对被害人的死亡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我是放任死亡,结果出现还是已经预见,而清信能够避免。这是一种放任,对吧?很好,为什么是放任?

高概率好,我听到一个词叫高概率,其实也不是高概率,概率应该是一样的。六个弹孔填了三发子弹吧。那这高概率怎么去理解呢?高概率的确不能量化这个同学的想法是对的,没有一个具体的百分比好。那为什么不能认为是过于自信?我已经预见有可能死亡,但是我轻信能够避免,我以为打不出子弹。好,这是第一个案例,先想一想,

不着急。第二个案例。嗯。几年前啊,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案例,就是张三特别忙,给自己的孩子找了一个保姆。保姆在家呢,照顾小孩。然后保姆呢,就看小孩要吃东西,这孩子呢,大概有三岁左右。然后喂它吃桂圆。桂圆剥了皮,

是不是还挺大的?里面是不是有籽啊?要把里面的籽给去掉,它也没去掉,然后直接呢就喂给孩子吃,给孩子说宝宝把籽吐出来。三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知道兔子,他咔一口就吞下去了。吞下去以后呢?那个桂圆孩子们本来这个气管就比较小,然后呢就卡在大概这个位置。卡在这个位置之后呢,这个孩子马上呼吸就变得特别的急促,脸的颜色开始红。这个保姆呢,

就担心万一那么她爸爸知道了,那肯定要追究我的责任啊。他就抱着这个孩子说,这怎么办?怎么办?转一圈又一圈胎,他的后背一直呢,就没有突出来。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看还没出来,孩子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越来越急促,想哭都哭不出声音了,怎么办?把他抱到了一个药房。

药房不是医院报到药房之后呢,那个工作人员就说这怎么回事儿,他又怕被追究责任,他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他家的保姆,我出来之后就看到小孩儿这个样子了。后来呢,这个孩子就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然后就死亡了。大家认为,保姆对孩子的死亡是一过失二间接故意。哪种?这个一定会有争议了。那大家想你如果只看考试分析啊,认识因素不同,意志因素不同,

一个是遇见,一个是明知,一个是希望,一个是反对。呃,一个是放任,一个是反对。保姆是放任结果发生,还是反对结果发生?从哪看出来反对呢?抱她去了超市,再买点桂圆吗?抱抱她去了药店是吧?那中间是不是还有拍她后背的那个举动?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哎,各位。我想问大家,你们小的时候有没有吃东西被卡住过?吃什么?就被什么卡住过喉咙吗?鱼刺是吧?很好,鱼刺唉,如果你们要是被鱼刺卡到,是不是感觉很难受?你们怎么会把怎么样把余次弄出来呢?什么喝醋是吗?可千万不要相信喝醋。

因为我喝过没有用,小的时候我也是卡过鱼刺,从此之后我吃鱼就特别少了。然后呢?怎么办?当时很难受,我妈说那没事喝点醋。天地良心,那一瓶白醋都快喝完了。他妈都没有用,等后来我读初中的时候,这个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我还做了一件事儿,我专门拿一根鱼刺泡在白醋里面。都他妈没有用,

不能这样讲啊,都没有用,都没有用,所以千万不要相信喝白醋没有用的,你知道黑瓶白醋多难受吗?所以但但是后来养成了一个什么习惯,我现在特别耐酸。呃,那个岳鹏是跟马蜂都是山西人,大家都知道山西人是不是特别喜欢吃醋?山西人,然后我跟岳云鹏一块儿吃面,他也喜欢吃面,刀削面,然后我俩又不喝酒,

不喝酒,他每次吃饭包括现在啊。每次吃饭他都会要醋。然后哪怕是外卖,他都会让这边的代班老师先给他提前准备好一瓶醋放在房间里面。然后倒在一个碟子里面,然后吃面条都要蘸点醋。你想他吃醋真的很厉害的,吃什么东西在醋里面涮一涮接着吃。然后紧接着我俩在北京吃饭的时候吃刀削面,然后他说大海要不要喝点酒,我说你喝吗?他说我不喝,我说你不喝,你说什么喝酒?

啊,我说那你干嘛?他说哎呀,要不喝点饮料吧,我说饮料我也不想喝,我就看他蘸醋,我说你们会喝醋吗?还有山西人会喝那个老陈醋和什么醋,他说有时候会喝一点,他说他们家的醋比较好,我说来我们试一试,咱俩一块儿喝点醋吧。然后我俩就拿着杯子开始喝醋。别看他是山西人,没喝过,

我真的没喝过我哎呦,那一晚上妈的,我肚子特别难受。整个胃都不舒服。但是我赢了。这就很要强啊,他说你这么能喝醋啊,各位,我当时给他喝的时候就谈笑风生,面带微笑,其实内心那一刻知道吗?好难受啊,然后岳老师是一个比较务实的人啊,他一看。他干不过我,

然后算了,今天就喝这么多吧啊,各位大家想喝那个醋,化解鱼刺,真的是没有用的,一点用都没有。那后来我那个鱼刺怎么弄出来的?准确讲不是弄出来,是弄下去了。然后我就吃了一大口馒头,嚼嚼嚼,直接吞下去,然后把玉瓷带下去了。我是这样处理的,其实这样这种方方法也很危险的,

很危险的,很多那种土方法是不能用的,各位如果你吃东西噎到了怎么办?这吃东西噎到了怎么办?怎么办?去医院好像感觉这么小的事情,去医院又不值,对吧?怎么办?啊,你们你们吃东西没有噎住过吗?噎住过你们怎么处理?喝水对是不是活活的把它憋下去?河水,你知道河水有多危险吗?

尤其是你吃的是馒头之类的东西,你一喝它。它会变得更大,会更难受。有什么好方法吗?各位,我也是喝水,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方法,但是据说这个方法是很危险的。那么像刚刚讲的这个保姆案,到底是间接故意还是过失?其实你只要有这种被卡住过卡住的,这种经历很容易判断的。卡个鱼刺还好像我很小的时候也大概,反正刚记事没多久,

四五岁五六岁吧,那个样子。在我外婆家。爬他家的楼梯,因为我小时候在我外婆家长大很长一段时间,外婆呢,又特别宠爱我,当时我在家里面一边左手拿着花生米花生。然后呢,一边爬楼一边吃花生啊,吃的很开心,爬的也很开心,然后爬着爬着一脚踩空了,我直接从楼梯上就滚下来了。当时家里面就我外婆一个人在家,

我爸妈虽然在我外婆家,但是当时不在。然后紧接着我滚到楼梯下面之后。其实真的我个人感觉不疼的,没什么事,我都打算自己站起来了,结果这个时候恰好我外婆就出来了。他一出来一看我,哎呦,怎么摔倒了?说了一句话,我就感觉自己很委屈。我就哇一声就哭了,其实本来是不需要哭的。那这一哭呢,

当时嘴巴里面是有花生的,那个花生就咔就直接进了我的左支气管就就大概在这个位置左支气管。然后啊,一声花生进去了,花生进去之后。我就不哭了,已经哭不出来了,紧接着我外婆就听到我的声音就说。外婆一看这孩子估计不行了。然后紧接着就赶快让我爸妈回来,我爸我妈一看也吓一跳,然后立马就把我送往医院。先去的我们市的,我们市里面有几个好医院,先去了一个三甲医院,

到目前为止也是最好的,过去以后一个一个老医生。有个医生年龄不是很大,他看到之后他说你这孩子很严重啊,然后紧接着又下了病危通知书。我爸一看这什么玩意儿啊,是吧?检查都没检查,先给个病危通知书,然后说这一家医院不靠谱,转院。就转到了第二个三甲医院。第二个三甲医院刚开始没有下病危通知书,先是对我对我做了检查,检查之后下了病危通知书。

我爸说这医生怎么回事?有这么严重吗?然后转到了第三个三甲医院。后来我感觉不是医院不靠谱,是我爸不靠谱。转到第三个三甲医院以后啊,然后碰到了一个老医生,那老医生简直是我的救命恩人,后来我爸跟我讲,他说第二家第二个医院为什么要转院呢?因为第二个医院它的手术方案是。切开我的支气管。然后把花生取出来。我还说这怎么能切开支气管呢?这切开支气管以后怎么办?

这死了也不能切啊。然后紧接着转到第三家,第三家那个医生啊,真的是非常有经验的医生,他把我固定好之后,而且是。听我爸讲是类似于倒着固定的,防止它再向下面走,然后紧接着就用东西卡住嘴巴,慢慢向里面去探。然后把花生给拿出来,如果遇到了障碍物,现场拿出来变形,变形之后再放进去,再变形再放进去,

然后把花生弄出来了。然后弄出来之后呢,就避免了这个气管被切开。啊,只很成功手术,但是呢,也有个后遗症,就是自此我有了支气管炎。从那时候很小,六七岁五六岁,然后天天基本上一碰到天气不好的时候都会。就这样,然后跑步的时候跑几步都会。然后没事都会就这样。就那QQ上线的那个声音一样。

咳咳咳。后后来后来我们老师都讨厌我,因为他在前面上课的时候,我在下面连我我家里面的亲戚啊,不是至亲。都会有点嫌弃,我说这孩子怎么天天咳咳咳,就这样。我从那个时候一直咳,咳到什么时候咳到我读初中。读初中的时候跟我表哥在一个学校,我表哥说,哎呀,你看你这个身体是吧,你及时享乐吧。

我说什么玩意儿,及时享乐吧,他说你抽不抽烟啊,我说不抽,他说我,我教你抽烟。我当时也不知怎么回事儿,我想那就反正就这样了是吧?破罐子破摔吧,那就抽吧,我就跟他一块儿学抽烟,就一学就会了。而一抽那个咳嗽就好啦。啊,到现在为止,

我基本上不怎么咳嗽了,那种咳嗽没了啊,就很神奇,但我不是鼓励大家抽烟啊。各位,所以我是非常清楚这个案例,它所带来的后果的,因为当时只是卡了一个花生米,差一点就没命了。请问一个保姆发现一个幼儿这一块儿卡着一个柜员的时候,情况紧急吗?得不到救助,孩子会死吗?会死的概率是比较高的,这要认定为是一种放任,

是一种间接故意。两者相区分,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其实就一句话,拿起笔记。就在总结升华这一块,有一个空白地空白的地方,在这个地方记。好开始记有无采取避免措施。有无采取避免措施?好,这是一种形式上的判断标准,先记一下第二句话,行为是否明显具有加害性。行为是否明显具有加害性?

就这么多,像我给大家补充的笔记,这种做题的方法题眼你们一定要记,不仅要记你们课后是要复盘的。你以后再碰到这种题目会很轻松,抬头看我。有无采取避免措施?各位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发生可以接受,不发生也能接受。过于自信是反对结果发生。我的问题是。如果在结果即将发生的时候。谁才有可能会采取避免措施?谁?

是过失的行为人,对吧?间接故意的行为人不可能采取避免措施的,因为结果发生,我是能接受的嘛。所以形式上你看一看行为人有没有采取避免措施?第二,行为是否明显具有加害性,这才是最本质的区分规则。什么叫行为?有没有明显的加害性呢?这块。我要给大家进行一个逻辑上的推理,跟着我的思路想一想。各位,

如果一个行为具有明显的加害性。具有明显的加害性,指的是危险比较大。一旦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请问。这个行为。造成结果的概率高还是低?好。造成结果。我简写了概率高。如果造成的结果概率高。行为人对这个结果的认识程度是高还是低?对结果的认识程度也高吧。如果对结果的认识程度是高的,请问他对结果是明知还是预见?

明知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故意它的推导思路,当一个行为明显具有加害性的时候,就是危险比较大。那么这个时候,它造成特定结果的概率是比较高的。各位就像我拿着枪对别人瞄准一样,我知道一枪能打死人。我知道我一旦开枪,别人死亡的概率是很高的。因为开枪是明显具有加害性的行为。明显具有加害性,造成结果概率高,行为人对结果的认识程度也就会比较高。对结果认识程度比较高,

那就一定是明知结果。明知结果,明知那是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没问题吧,以它为中心再讨论第二个逻辑线,如果一个行为没有明显的加害性就加害性小,没有明显的加害性。请问造成结果的概率高还是低?第一,造成结果的概率低。那行为人对结果的认识程度高还是低?是不是也跌对结果认识程度低,那是预见结果发生,还是明知结果可能发生?遇见遇见是故意是过失。

过失所以从根本上来看,立法上立法者为什么在故意犯罪中用了?明知在过失犯罪中仅仅用了遇见,就是因为。行为的加害性程度不同。故意犯罪的行为是明显具有加害性的行为。过失犯罪的行为都是轻微行为。加害性不明显。行为人对结果的认识程度也就会比较低,仅仅是预见结果。那么,怎么样判断一个行为有没有明显的加害性呢?那就判断,在彼时彼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大还是小?

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大还是小?各位保姆发现孩子气喘吁吁,呼吸不畅,连脸的颜色都已经发生了改变。他隐瞒孩子被卡住喉咙的事实,而且是柜员卡住喉咙,而且没有将孩子送往医院及时去救治。救助保姆没有履行救助的行为。在彼时彼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性高还是低?搞这是明显具有加害性的行为。他是明知孩子可能会死,还是仅仅遇见孩子可能会死?明知这个案子要认定为间接故意。能理解吗?好,

如果能听懂,抬头看我。枪里面放了三发子弹。随机打乱瞄准说,富贵在天,听天由命。砰!一枪把人打死了。什么心态?各位打出子弹的概率是不是也挺高的?而且一旦打出就意味着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此种情况也是明显具有加害性,要认定为间接故意。没问题吧?好,

那再看这样的话,其实做题目就简单了,我带大家讲两个案例,因为这个板块比较重要。抬头看我。第一个案例。比如我跟马蜂两个人打了个赌,我就骗了马蜂,我说我家有祖传的绝技。祖传绝技。就是蒙着眼睛可以制飞镖制的特别准。我可以把马蜂固定在五米之外的墙上,给马蜂蒙着眼,防止它害怕。我站在五米之外,

我也蒙着眼。我可以蒙眼制飞镖,马蜂就感觉很刺激,说来试一试。固定好之后,我说准备好了吗?他说准备好了。我就轮起第一个飞镖,我说第一镖可以扎中你左侧耳朵附近,而不会伤到你。马蜂说,来吧,我第二镖可以扎中你右侧耳朵附近,也不会伤到你。他说,

开可以开始了。我轮起第一只镖,对着马蜂蹭就扔过去。第一镖正中,马蜂的左眼。他就嗷一声。我也蒙着眼,我也看不到,我就以为他很兴奋。我说第二镖正中,他的右眼又嗷一声。我揭开一看,马蜂瞎了。马蜂说,他妈的,

你不是祖传的吗?我说对祖传一代。从我这开始,祖传。马蜂说,真是太准了。两个眼都瞎了,大家认为我对马蜂的重伤结果是过于自信,还是间接故意?哪种各位这有没有明显的加害性?有你是一个非专业的演员,你就是个普通人。你是个普通人,你蒙着眼睛朝着别人扔飞镖,不扎中眼,

大概率也会扎中其他地方。它造成严重的严重后果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这是放任马蜂。出现严重后果,这要定间接故意很好。很好,那各位这个题目改一改。如果我和马蜂,我们两个人是专业的演员,配合多年从来没失误过游戏,跟刚刚一样表演给观众看。但是每一次呢,都会有个程序,程序就是在我正式扔飞镖之前,我问一下准备好了吗?

他说准备好了,我才会投出飞镖。才会拖出飞镖,马蜂做好之后,我蒙上眼睛,我拿出飞镖,我准备好了吗?马蜂说了一句话,我没听太清楚。我想他说的应该是准备好了吧,我蹭一飙下去。把马蜂扎瞎了。各位,这个时候大家认为我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过于自信?

很好,为什么?因为配合多年从未出错。我听到他说的这句话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准备好了,我是反对,结果发生的。我对死这个重伤,结果只有过失。能理解吧,抬头看我,如果我说准备好了吗?他说准备好了,我听得真真切切,准备好了,

我投出这个飞镖,但我投出飞镖的这一刻,马蜂突然移动了自己的。的身子突然移动身子,然后呢,去迎接这个飞镖。被炸死了。各位,我对马蜂的死亡是什么心态?故意吗?过失吗?属于什么意外事件?很好配合,多年从未出错,我能不能预见到他?

在说完准备好之后,突然移动自己的身子。预见不到,这也不是专业的人干的事。所以这叫意外事件相同的案情,几乎都一样,但是主观心态明显不同。能理解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17.第02章 第06节犯罪主观方面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