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42:30

03.第01章 第01节- 刑法概述 (03)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当然解释。这是我们在解释方法论上。第四种重要的考点。当然,这个点呢,也很难。所以当然解释,它是根据逻辑来论证解释后的含义是否符合当然的道理。因此,当然解释它主要是一种逻辑上的对比。在适用当然解释的时候,要关注三个规则。第一,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那就只能按照规定来处理。比如各位,我们刑法规定了杀人罪。也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杀人和伤害。他们两个之间是立法上明文规定的两个罪名,因此不能适用。当然,解释的规则。因为法律已经有了明文规定,那就只能按照规定来去处理。那当然,解释怎么去适用第一叫入罪时举轻明重,出罪时举重明轻。

各位入罪是什么意思?是构成犯罪的意思,对吧?在构成犯罪的时候,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都定,罪重的行为。更要定罪。然后出罪时,举重以明清它指的意思是排除犯罪的时候。如果重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那么轻的行为。更不构成犯罪。叫举重以明轻。我们做个假设啊,

这不是一种真实的情况,做个假设,各位如果杀人都无罪。那伤害呢?更无罪,这叫出罪时举重移民轻,如果抢劫都无罪,那盗窃呢?更无罪,因为抢劫很明显和盗窃都是财产犯罪,抢劫是明显重于盗窃的。如果强奸都无罪,那猥亵。更无罪,没问题吧?

好,那什么叫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呢?我们也做个假设很简单,各位如果伤害都有罪,那杀人。更有罪,如果猥亵都有罪,那强奸。更要顶嘴。这就入罪时取清匿名种。那我们先讨论啊,但这一块呢,也会比较难。我们慢慢的呃去做铺垫,

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清,他们必须要具有一个规则及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法律有明文规定,你就不要再考虑当然解释了。比如,各位刑法明文规定了伪造货币罪和变造货币罪。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那什么叫变造货币呢?173条变造货币。

明文规定,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法律已经有了明文规定,这个时候就不能再适用。当然解释了。各位猜一猜,伪造和变造谁更重?哪个更重?伪造货币最高是可以出无期徒刑的。变造货币最高只能出。十年是不是伪造耕种?唉,我们能不能这样说说?变造货币。变造行为都能构成变造货币罪。

举轻以明重,伪造货币的行为更重。因此,对伪造货币的行为也要认定为变造货币罪。各位,能不能这样推理你?一旦这样推理,就意味着伪造货币罪,其实就被我们给废掉了。你你将所有的伪造行为都认定为了变造货币罪,那170条其实就被我们给删掉废除了。能理解吧,我们同样也不能说伤害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那针对杀人呢?杀人比伤害更重,

举轻以明,重对杀人行为也都定故意伤害罪,你这样去处理杀人罪就没了。同样,为什么强奸未遂仍然要定?强奸不能定?强制猥亵,侮辱原理一样。你不能说猥亵都定罪,那么强奸比猥亵更重举,轻以明重,对强奸罪也都定猥亵,那这强奸罪也就没了。所以,当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时候,

就不得再适用。当然解释。当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时候,才有当然解释适用的可能怎么用呢?叫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法律没规定的时候才能这样去用。但是要注意,当然解释虽然在追求解释结论的合理性,但是它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不一定符合。理由就在于我们构成犯罪,其实不能只看轻和重。因为我们后面在犯罪论会重点讲,请大家抬个头。

一个人构成犯罪。它其实是要满足两个统一。第一个统一是主观与客观统一,我们经常讲主客观相统一。这个后面会详细分析,第二是要满足形式与实质相统一。在此,涉及到刑法的第一个逻辑问题,这叫底层逻辑。立法者为什么将一个人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呢?是因为这个行为要具有犯罪的本质及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比如,立法者将杀人放火,强奸,

抢劫规定为犯罪。但吃饭,睡觉,旅游却无罪。理由在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它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而吃饭,睡觉,旅游,这只是个生活行为,没有侵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这不可能被规定为犯罪。所以,

犯罪在本质上一定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二,从形式上一个人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不光要考虑社会危害性,还要考虑在立法上有没有被规定出来。我们在讲刑法技能的时候,谈到保障技能要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以外刑罚方法的惩罚。马上我们还会进入,比如讲完刑法解释之后,我们马上还会讨论刑法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三条。看一看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各位,这表明构成犯罪。从实质上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形式上。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如果没规定,那么他就是无罪的。这一点好理解吧,必须要有法律规定,而与我们刑法基本原则相关联的一个法条,我带大家看一看,有点印象。这是方便我们理解的啊。

比如,像刑法第13条,我们看一看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分裂国家等等等,不说了,看后面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惩罚的都是犯罪。到这结束,各位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就要求。构成犯罪要满足本质特征,具有社会危害性。

这是实质。依照法律,意味着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这是形式。所以,构成犯罪必须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实质危害社会形式要依照法律。没有法律规定,那一定是无罪的。但是你如果做了这个铺垫之后啊,你再去讨论,当然解释。各位当然解释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有同学说没有明文规定,那就是无罪的。

对吧,那就是无罪的,刚刚不是说了吗?罪刑法定法律既然没规定,那就是无罪,为什么还根据当然解释按照犯罪去处理呢?各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具体而言,它指的意思是没有直接规定。没有直接规定,并不意味着它没有规定。啊,这句话怎么理解?先不说,马上讲。

各位当然解释要求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定罪重的行为更要定罪。在出罪时,举重以明轻重的行为,无罪轻的行为更无罪。我们先看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然后要注意在追求解释结论合理性的同时,当然解释它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原理就在于。当然解释抬头啊,这个要思考清楚,它对比的是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清,

请问这个轻和重指的是犯罪的一形式还是二实质?在入罪的时候,构成犯罪的时候,轻的行为都定罪,重的行为更要定罪。在排除犯罪的时候,重的行为都无罪,就是严重的行为都无罪,那么轻的行为更无罪。它强调的是。实质。所以当然,解释只是在推理这个犯罪的危害性大还是小的问题。但是不能仅仅凭借着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去定罪呀。还要考虑有没有法律的规定。

这就意味着一个重的行为,它的确是满足了犯罪的本质。但是如果没有取得法律的规定,他依然有可能是无罪的。我会给大家对比两个案例,大家只要听懂这个思路就行了啊,第一个大家先看一看。妨害文物管理罪有个罪。329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各位,我们看法条。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这么多。大家会发现,这个立法很有意思,它只规定了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但是它并没有规定抢劫过有档案罪。没有抢劫过当案这个罪名。那问题在于各位,如果我走到国有档案馆。我一把夺走几份国有档案。那对我可以定抢夺国有档案罪。那如果我一把夺走,但是呢,管理员就紧紧抓住不松手,我把他打倒在地。

然后抢劫走几份固有答案。首先,如果这个国有档案有财务,有经济价值,对我是可以定抢劫罪的,这没问题,我们现在不讨论这个财产犯罪啊,我们讨论。我这种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应该怎么去处理?各位,首先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们只规定了抢夺国务档案罪,而没有规定抢劫国务档案罪。因此,

针对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才有可能会适用,当然解释的规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第二,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我们现在讨论是不是构成犯罪的问题。就要入嘴。这个轻的抢夺国有档案的行为。都要定罪,那重的抢劫行为呢?是不是更要定罪举,轻以命重?好到这一步也没问题。那关键的问题在于,如果你认为对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也要定罪,

请问到底定哪个罪?诶,到底要定哪个罪?那就关键看有没有法律作为依据了,如果有了依据,哎,就可以定罪了,没有依据就定不了。那此时能不能将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也认定为抢夺国有档案罪呢?可以吗?那就关键看能不能将呃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解释为。抢夺中去。如果能解释进去,

它不就有了法律依据吗?首先立法上啊,我说慢一点啊。大家一定这是最难的一个问题了,这个点之后啊,我们刑法论绪论就没有难点了,各位听清楚啊。刑法没有规定抢劫过有档案罪,没有规定所以才有适用的余地。现在是在论证构成犯罪的问题,因此入罪时举轻以命重。轻抢夺行为能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重抢劫行为怎么办?首先,我们认为抢劫行为当然更要定罪,

这一步是没问题的。但是更要定罪,你到底定哪个罪?立法上没有直接规定抢劫购档案罪,对吧?那你定哪个罪?那就关键看能不能将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如果能解释进去,其实也就有了法律的依据。犯罪的实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满足了举轻以明重。轻的抢夺要定罪,重的抢劫更要定罪。

如果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有了法律的依据,也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这个时候,定罪是完全没问题的。那么,能不能将这个抢劫行为解释为抢夺国有档案罪中的抢夺行为呢?你要考虑这两个词之间是什么关系?它的关系就在于各位。抢劫跟抢夺比起来。大家会发现谁?从构成要件上,从内容上会更多一点。很好,你比如各位抢夺用个字母去代替是a,

那抢劫一定是。a+b它不仅有抢夺的成分,而且还多了个b,多了一份暴力。对人使用暴力。那a能构成抢夺购蛋罪。那a+b呢?是不是更能构成它不仅包含着a的所有内容,而且比a还多了一份儿?因此,完全是可以将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解释为。抢夺国有档案的行为。它是能解释进去的,因为a都能构成打一拳,能构成那打两拳呢?

更能构成。能理解吧,所以可以将a+b解释为a。进而认定为抢夺国有档案罪。听懂了吗?别低头啊,抬头看我,抬头看我啊,问大家几个问题。下面就很关键了啊,第一第一个问题。一旦解释进去。看看它是不是满足犯罪的两个统一,第一,从实质上。

抢劫国有档案罪,抱歉!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有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抢夺都有那抢劫呢,当然有满足了犯罪的本质吧。第二,从形式上有没有取得法律的认可?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没有直接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但是我们可以将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解释到抢夺中去,它就有了法律的依据。是不是既满足实质,又满足了形式,因此最终对张三定抢夺国有档案罪是完全符合立法规定的。这个能听懂吧?

好,如果能听懂,那抬头看我第二,一旦这样去解释。请问是扩大了强度的含义,还是缩小了强度的含义?就是它同时是一个扩大解释,还是一个缩小解释,还是个纹理解释?抢夺我们的字面含义,通常含义是一把夺走。现在你将对方打倒在地,拿走东西也认定为是抢夺,请问一旦这样去解释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的人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变多了。

对吧,原本一把夺走构成,现在呢,一把夺走能构成,而且呢,把人家打倒在地,拿走也构成了,很明显就扩大了抢夺这个词的含义,因此这种解释方法,它既是当然解释,它又是。扩大解释。这两种解释之间,它不是矛盾关系,是可以并存的。

能听懂吧?好,如果能听懂,我们接着再看一个法条。好,请大家抬头啊,我们接着看。幺三三条之一。幺三三条之一。来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拘役并处罚金。第一是追逐近视,情节恶劣。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三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第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我们危险驾驶罪只列举了这四种类型,这是立法规定。那我们现在看其中一项叫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各位醉驾。要构成危险驾驶罪。独价呢?吸完毒以后开车怎么办?首先,立法上有没有明确规定毒驾罪?没有哎,

那就有可能会适用,当然解释了。当然解释,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构成犯罪,入罪时举轻以明重。醉驾和毒驾,其实哪个要更重一些?毒驾因为我喝酒本身是合法的,但是吸毒本身就是违法的。对吧好。那入罪时,取轻以明重轻的醉驾。都构成犯罪。那重的毒架呢?更要构成犯罪啊,

到这一步没问题。那问题在于我们现在论证的轻的毒驾要定罪呃,抱歉,轻的醉驾要定罪,重的毒驾更要定罪。这是在讨论犯罪的形式,还是实质?实质社会危害性这一步,论证没问题,但是你最终要定罪,你不光要对比社会危害性,还要去讨论有没有法律的。规定法律首先没有直接规定,没有明文规定毒驾怎么去处理。其次,

如果对他要定罪,必须要将毒驾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请问能不能将毒驾解释为醉驾?能不能解释进来?如果要是能解释进来,就如同刚刚讲的将抢劫国有档案解释为抢夺国有档案罪。对吧,这个能不能解释进来?各位,如果毒驾和醉驾用字母来代替。醉驾是a,那毒驾一定是b,两者之间没有任何交叉的。他解释不进去啊,

解释不进去,这就意味着毒驾,它仅仅是满足了犯罪的什么特征。实质特征,但是缺乏犯罪的形式特征,法律没有规定,也解释不进去。因此,单纯的度假是无罪的,只能治安处罚。扣分就是驾驶证扣分罚款。拘留但定不了罪。各位能理解吧,好,所以大家会发现我们刑法解释是非常有意思的。

一种技巧。只要大家听得懂你做题目不会有思路上的障碍。那下面我们马上还会再做总结啊,继续这就意味着当然解释在追求解释结论的合理性没问题。他就认为啊,这个毒驾似乎要定罪,他的论证是有道理的。但是未必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因为你最终要定罪,不能只看社会危害性,还要考虑形式,还要考虑有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解释不到其他罪名中去。

如果一解释不进去,这就表明法律上没有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那它就是无罪的。好,这个点一旦听懂,我最后在当然解释这个点呢,要补充一个问题,各位当然解释要求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清这个轻和重有什么要求,这是最后一个考点。先不要看书,我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你看这样对比合适吗?这个案例是发生在德国呃,

但这个案例首先大家要知道啊,这个案例德国他们的那个很多人认为德意志这个民族。出了很多大哲学家,法学家说他们的这个民族呢,思路是很严谨的。然后呢,就存在着这样一个思路上的逻辑,这个案例最早来源是来自于一本翻译的书,被北京大学的陈新亮老师引用了。然后我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案例,第一反应是。你似乎感觉它有道理,但是你又发现这个道理呢,又有问题,

那大家想一想出在什么地方?张三。李四是邻居,然后呢?张三心情不好,找了一个牧师。跟牧师去聊天。然后呢?他呢?就感觉这个牧师啊啊,似乎也没有想象的那么聪明,他就故意设计了一段对话。值得对话是,张三就问牧师说。牧师啊,

我。我能和我的老婆睡觉吗?牧师说,当然可以了。然后张三又说,那我的邻居李四能和我的老婆睡觉吗?牧师说,当然不可以了。然后张三紧接着说了第三句话,他说那牧师问题就来了。我能和我的老婆睡觉。李四不能和我的老婆睡觉。是不是意味着?我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和一个?不能和李四睡觉的女人睡觉。

我可以和一个不能和李四睡觉的女人睡觉那么。我更加可以和一个能和李四睡觉的女人睡觉。所以我能和李四的老婆睡觉。哎,各位,你看看它的这个推导逻辑,我当然这个这个是在德国出现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就是他和牧师之间的对话,然后呢,被翻被当就是出现过之后,德国的一些法学家就对这个案子进行分析。分析之后,在讨论刑法解释的时候,引用被中国人翻译过来了,说我能和我的老婆睡觉,

李四不能和我的老婆睡觉,这就意味着我能和一个。不能和李四睡觉的女人睡觉,那么我更能和一个能和李四睡觉的女人睡觉。所以我能和李四老婆睡觉,各位你会发现这就很无聊,也很无语,那那张三的这种逻辑上的这种怪圈,他就想用当然解释的思路去说明。很明显这是错的。哪一块错了,知道吗?各位,我们刑法意义上的当然解释要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

换句话说,它是必须要求要有轻和重的对比,而睡觉没有所谓的轻重之分。第一,要有轻重对比。这是正面要求第二很重要,拿起笔要记一下。要求对比的事项。对比的事项。性质相同。程度不同。对比的事项性质相同,程度不同。它指的意思是性质如果相同才能对比。比如都是财产犯罪,

都是人身犯罪,才有可能会对比,如果性质都不一样,那是不能进行对比的。那是不能进行对比的。各位,能不能这样说说盗窃都构成犯罪,强奸更构成犯罪?这样讲合适吗?不合适为什么?对吗?性质不同,一个是人身犯罪,一个是财产犯罪,你没法对比。

而且你一旦这样对比,这种立法上的逻辑都会全部被打乱的,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你比如。普通的强奸量刑是。三到十年,比如张三强奸小花脱衣服卡脖子压制反抗量刑,就是三到十年,这是通常强奸。大家知道吗?盗窃罪数额巨大,巨大的标准是三万以上。盗窃罪数额巨大,量刑也是三到十年。三万以上来我们看法条。

260先看236条强奸。以暴力胁迫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三到十年。通常强奸是三到十年,你再看。这个盗窃。264条26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三年以下数额巨大三到十年。那你如果进行对比的话,那就麻烦了,请问。请问在立法者的眼中。强奸一个妇女。量刑是三到十年。盗窃他人财物,

如果数额巨大,三万以上量刑也是三到十年,而且要并处罚金呢?对吧,而且要并处罚金。那如果你要进行对比,请问你是选择被偷走三万块?还是选择被侵害一次。你说这种事情怎么去对比?那有同学就会立马提出反对意见,说立法者也太不严谨了,偷走三万块都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且呢,还要处罚金,强奸一个妇女也是三到十年,

而且没有罚金,难道立法者更侧重保护的是三万块吗?能不能这样去推导?不可以,这就是前面一直在讨论什么说买一个妇女儿童量刑是三年以下。买个鹦鹉量刑都有可能十年。买个大熊猫儿,量刑要多少?要要多重?这个事项根本就不相同,不能进行这样对比,这种对比就会打破整个刑法的逻辑和体系。因为每一个人在价值判断上是不一样的,就像我刚刚问的问题,你是选择被别人偷走三万块。

还是选择被别人侵害一次,我想绝大多数同学可能会选择。被偷走三万块钱。笑的同学,难道你有意见吗?各位开玩笑啊,所以原则上一般是这样去处理,这就表明什么呢?性质如果不同。那我认为是不能对比的,所以在当然解释这个思路上就是如此,一定要求性质相同才能对比性质不同,不能对比。性质相同,程度不同,

才有对比的可能。这个能理解吧,好各位抢走一条狗构成何罪?比如把人家打倒在地,把狗给它抢走。抢劫罪是不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抢走一个小孩呢?啊,我看到小花出来遛狗,一个拉布拉多很可爱,我把小花打倒在地。牵着狗就跑。定抢劫罪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各位如果把小孩打倒在地,把他抱怀抱中的小孩儿,

我抢走自己养。定什么罪?能不能定抢劫罪?狗和孩子一样吗?不一样,不一样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性质是不同的,不能对比的。如果你进行对比,你马上又会发现立法上有问题,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啊,你看我们刑法规定的拐骗儿童罪。来看262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各位像我刚刚讲的这个案例,就只能定拐骗儿童。不能定拐卖,因为我主观上没有出卖,目的是自己养,只能定拐骗儿童,你会发现抢抢走一个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抢走一个小孩五年以下。难道你据此认为,立法上规定不合适,不严谨吗?性质不同是不能对比的。各位能理解我意思吧,

所以当然解释所对比的事项一定要性质相同。程度不同好,这是当然解释,我想大家应该听懂了啊,第一步法律不能有直接规定。如果有直接的明文的规定,那就按照规定去处理,比如伪造和变造货币。杀人罪和伤害罪,强奸罪和猥亵罪,这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适用,当然解释怎么用。在入罪时,

举轻以明,重在出罪时,举重。移民轻,但这个轻和重的对比只是社会危害性的对比。我们说,构成犯罪不能只看社会危害性,还要看。形式有没有法律的命用规定?本来没有直接规定,那关键就看能不能将它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如果可以最终能定罪,如果解释不进去,最终依然是。无罪的我们可以将抢劫过。

有档案解释为抢夺过,有档案可以解释进去,但是不能将毒驾解释为。醉驾所以单纯毒驾是无罪的。各位到这一步能听懂吧?最后一个小点,大家大家都知道了,当然解释。它和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之间并没有对立关系。一种解释方法完全有可能既是当然解释,又是扩大解释。比如,各位将抢劫儿童解释为拐骗儿童。入罪时,举轻以明,

重轻的拐骗都能构成拐骗儿童罪,那抢劫是不是比拐骗要更重?当然,更要定罪能解释进去吗?各位拐骗的拐它是可以包含着暴力的。可以包含着把人打倒这种暴力的,它是能解释进去的。好,那下面还有两种解释,第一种叫比较解释,比较解释看国外就参考国外的立法规定。这个了解一下就行了。比如,国外的刑法理论立法规定怎么样借此来去解释本国刑法?这是一种比较解释。

然后历史解释要看来源,要从历史严格的角度为解释结论提供合理性。所以这几种解释我们可以做一个小结。拿起笔啊,再找个适合适的地方记一下。目的解释。以法义就看它保护的法义是什么。目的解释一罚一。文理解释。看字面,字面含义。大于字面。是扩大。小于字面是缩小。历史解释看来源。

看一看这个罪名的来龙去脉,比较解释参国外。参考国外。轻重对比是当然。当然,解释一定要有轻重对比,这是它的核心关键词目的解释。以法意文理解释看字面。大于字面是扩大,小于字面是缩小。历史解释看来源比较解释看国外轻重对比是,当然这是它最核心的含义。当然,解释适用的思路,我们也很详细的做了铺垫。

切记,当然,解释和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没有对立关系,完全有可能同时并用。好,这个点。大家如果听懂了,我们再看刑法解释的另外一个重难点,即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之间的关系。各位所谓类推解释,指的是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不符合规定,我偏偏把它解释进来,

这种情况就是类推,比如一旦你将毒驾强行解释为醉驾。这就是类推了。各位类推解释,如果让大家用个成语去总结,就四个字叫什么?在在秦朝就出现过的。在秦朝。各位指鹿为马。这是典型的类推解释。指鹿为马,明明是头鹿,偏偏说它是匹马。各位,此种情况是典型的类推解释。

还有同学说纸猫为虎。啊,这种情况只猫为虎,也是一种类推对。好指鹿为马类推,解释简单讲就是胡扯八道。他这个说法我们是绝对接受不了的,比如各位将男解释为女,这属于什么?扩大还是类推。这一定是类推吗?你一旦将男解释为女,的确是扩大了女性这个范围,但是这个扩大,它已经大到我们不可接受了。

它突破了女性女这个字可能具的含义,这一定是类推。那由此可以总结出一个思路,各位一句话叫并列关系式类推。只要是并列关系,那一定是类推解释,就不要犹豫了。就像毒驾是a,醉驾是BA,和b就是一种并列关系。不得相互解释男和女是什么关系。什么关系,并列关系,这也不能相互解释,否则就是类推各位男女之外有没有第三种性别?

有没有有谁双性人对吧?哎,双性人在我们国家按照登记或为难。或为女。我们国家目前性别的法定分类只有男和女,没有男女之间没有。版本落后要更新,是不是这意思?啊,对更新技术啊,所以我有以前讲课的时候说那这个也是后来我才知道的,以前也不懂啊。就是说那个成都啊,还是哪个地方?啊,

成都我想起来了,成都有个浴室。说这个浴室呢,很有意思啊,是个男浴室。名义上是个男浴室。但是你进去之后呢,它有两个框框,里面是两个不同颜色的牌。呃,第一个框的牌子应该是蓝色,第二个颜色是。粉色就一个男生,进去之后如果你选了是个蓝,是个蓝色。

和你选的一个粉红色。它俩的意义是不一样的。说呢,这个是个同性呃,同性恋的一个场所,选了一个蓝色。代表的是一。我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啊,选了一个粉红色,代表的是零。然后你进去之后,人家带看着你戴的手牌,就知道你的这个取向是什么。然后这个这大家想哪怕一个男生选的是个零呃,不不抱抱歉,

选的是个粉红色是吧粉色?但是,从性别分类上,它依然是男。你不可能认为她是女的啊。然后我就问过马峰,我真的问过他啊,我说这个一是什么意思?零是什么意思?他就特别懂我说那你你是哪种的?他说他是。零点五。就两边都可以靠一靠。这个就很厉害啊,这个是我想象不到的好,

那所以男和女是典型的并列关系。并列关系,那下面我们继续。除此之外,研究生考试如果在这个刑法解释考的再难一点,有一种考法,这种考法呢?还没有出现过,但是一旦考到会很痛苦的,所以刑法分则的罪名大家是要熟的,我给大家举个例子。看第171条。各位出售顿号,购买顿号,运输假币罪。

各位,那运输假币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了出售。对吧,如果张三运输假币到外地,然后卖给别人,对张三定什么罪?是不是定出售顿号运输假币罪?是不是有两个动词啊?我的问题是这个时候能不能这样说说运输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啊,的确是运输的目的,是为了出售,所以可以将运输假币解释为出售假币。可以不可以?这种解释是扩大类推,

为什么是类推?因为因为这个罪名清楚的告诉我们出售顿号,购买顿号运输假币罪,中间是用顿号隔开的,表明这三个动词之间是什么关系?并列关系,不得相互解释,否则一定是类推,再比如。大纲之内的罪名347条。走私顿号,贩卖顿号,运输顿号,制造毒品罪,请问制造的目的通常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贩卖。那能不能说将制造毒品解释为贩卖毒品?也不可以。能理解吧,否则一定是类推,因为这四个动词很明显也是属于并列关系,这种考法在研究生考中还没有涉及到。有点难。那么,大家要知道,这种中间用顿号隔开的,被称之为选择罪名。被称为选择罪名。选择罪名是可以拆开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比如这四个动词,你都用了,都有,那就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个罪。如果你只有运输和制造,那就定运输制造毒品罪,如果只有贩卖和制造,那就定贩卖制造毒品罪。它可以任意拆开用的,但是这种动词之间都是并列关系,不得相互解释,否则就是类推。好,那这样的话,我们讲了并列关系式类推,

那扩大解释怎么办呢?就用我们刚刚讲的方法。你看一看适用的人群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变多了就是扩大。注意,我们禁止类推是基本的原则。任何机关和个人。原则上都是不得进行类推解释的。所以禁止类推,它既针对立法机关,也针对司法机关。连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不得进行类推解释。否则的话,它就会违反罪刑法定。好到了这一步,

我们刑法解释就结束了。结束以后,这道题目很简单,看完我再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测试一下,看大家是不是掌握了刑法解释的规则。说信用卡是有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这一规定属于何种解释?首先是。谁做出来的?

全日常因此属于立法解释,当然如果有个选项说这是有权解释对还是错?对,很好,第二,这是当然解释嘛。是吗?当然解释是不是要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要有轻和重的对比,这个案例有没有社会危害性轻重的对比?没有c排除是扩大式类推。哪种各位?你如果稍微有一点点政治敏感性,你都不可能选类推的。类推解释是违反罪刑法定的,

全人常会干这种事情吗?他肯定不能干,他干了你也不能说。当然,这个的确不是类推,它就是扩大啊,所以类推不能选,只能选扩大,那有同学说,凭什么这不是类推呢?理由很简单。啊,第一个就是它是全日常做出来的,第二个更重要的原因是目的性扩大,目的性缩小,

因为。信用卡诈骗罪所保护的客体也叫法益。是国家的金融管理活动以及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有透支功能的卡。他会侵害这个客体。即使没有透支功能的卡,它也会侵害这个客体。既有金融管理活动,又有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比如我捡到你一张你的银行卡,普通的银行卡,我去冒用。我既侵害了信用卡管理活动及金融管理活动,我又侵害了你的财产所有权,它同样会侵害本罪保护的目的。

因此,这种解释是扩大了信用卡的含义。其实有同学说,那老师为什么当时不给他起个名字叫银行卡诈骗罪呢?而用信用卡诈骗罪。这个呢,最高法和最高检,它对某个具体罪名所拟出来的一个名称啊,它真的不一定那么的完美。比如给大家举个例子啊。到分则的时候会讲一个最。这个罪我们考试分析只讲了一句话,但这句话呢,我们是要拆解一下的,否则的话它可能会。

一旦涉及到就很麻烦,比如各位第。280条之一。有两个罪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和盗用身份证件罪。法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件的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等等情节严重。请问何为道友?第一个案例,我捡了一张身份证到银行,到银行去申领一张信用卡,我是不是盗用?

我去使用这个捡到的身份证,是不是盗用?我捡了一张身份证,我拿着这个身份证,我去服兵役,我去当兵,是不是盗用是?很好,那抬头看我第二,假如我要结婚了。但是呢,我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我就找到我表哥,我表哥身份证借我用一下。我要拿着你的身份证和小花去登记结婚,

他表哥一听说也行,借给你用一用,各位我就拿着我表哥的身份证和小花登记结婚成功了。请问我的行为是不是盗用?是不是是不是盗用身份证件?很多同学第一反应是不是为什么?因为你经过表格同意的,这怎么叫盗用呢?你是经过他授权。去使用的。但是你仔细想一想,盗用这个词,它其实并不是针对身份证的证人而言的。它是针对相关国家的登记机关和检察机关而言的。即使我经过表哥同意,

拿着他的身份证和小花去登记结婚,请问这对婚姻登记机关而言,我是不是盗用?是,所以大家会发现这个盗用从。罪名归纳上没那么合适的,用两个字去代替它更合适。冒用很好,对其实叫冒用身份证件罪,其实更合适的。但是这个罪名已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出来了,现在改不了。这叫冒用身份证件罪。那现在呢?

这个当时也没有人提出来,所以呢,最高法最高检就按照盗用身份证件罪给它起了个名字。好,那下面我们继续。此种情况啊,这道题目既要既要选立法解释,又要选扩大解释,那下面刑法解释不要看书,大家都看我啊,我们要做个小结,因为这个板块儿真的。重要并且易,难来我们先考虑第一个问题,刑法解释可以有两种分类,

第一种分类。按照解释的方按照解释的效力或者解释的主体分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有学理解释很好。这三种。不要看书啊,抬头看我第二,按照解释的方法分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论理解释里面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有类推解释吗?

没有类推,解释是被禁止的。其中我书呢,还会再讲一种叫补正解释。是吧,不正解事先暂时放一放,等到我们讲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的时候,我给大家去提这个问题。不正解释就是刑法用语有错误,来小修小补表达它的真实含义。然后以上各种解释规则,怎么去做题?有两个板块第一。凡是涉及到解释的主体,

解释的效力,要知道立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全人大,全人常。司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最高法,最高检不能再向下去降了,不能包括它们的内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第二,站在解释方法上怎么考,最常考的就是纹理扩大缩小。和类推解释的关系。一定要先想一想那个文理解释字面含义大致是什么,不要求精准表述大致是什么?然后呢,你会发现一旦这样解释。适用的人群变多了,

一定是扩大,变少了,一定是缩小,不大不小,那就是纹理解释。各位将拐卖儿童,最终的儿童解释为男童和女童什么解释?是扩大缩小还是纹理纹理解释?因为儿童本身就包含着男童和女童,很好。啊,不要看书,抬头看我。再比如将呃,这个你们要想一想再说啊,

这是考过的真题将。游戏装备。皮肤解释为盗窃罪中的公私财物。属于何种解释?呃,首先是目的解释,这一定要选的啊,那我我的问题是扩大缩小还是纹理?什么解释?我们谈到公司财务通常情况指的是什么?通常情况讲的是一种有体物,对吧?有体物现在你将游戏装备和皮肤也解释为盗窃罪规定的公私财物之中。意味着构成盗窃罪的人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变多了,

这是扩大解释,就扩大了公司财务的范围。但是,这个扩大,我们仍然是能接受的。对吧好,那下面我们继续。再讨论啊,他都看我。司法解释规定,抢劫银行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那大家如果对法条不熟悉,你这个刑法解释做题目,

有时有可能会有点痛苦,来我带着你们看看这个法条。你要知道法条是怎么规定的?263条看。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是处十年以上直到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有一项就是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什么叫抢劫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呢?司法解释就说了,说抢劫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也视为是抢劫银行和金融机构。各位,就是那个大街上到银行送钱取钱的那个武装押运人员,开着那个车子。

运钞车啊,大家认为一旦这样解释构成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人是变多还是变少,变多这一定是一个。扩大解释非常好,所以没想象那么难好,那下面我们再看。刑法解释结束以后,刚给大家做了一个总结,在不看书的情况下,我们试一试能不能回忆起来。纹理解释看什么?字面目的解释一。法益要考虑它保护的利益就是客体。目的也是一法一。然后当然解释轻重对比是当然。

大于字面是。扩大小于字面是缩小那不大不小是。纹理解释字面含义。通常就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就是它的字面含义就可以得出结论。好比较解释,参国外历史解释看来源,大家就拿着这些东西去做题吧,足够了。好到这一步,我们这个刑法解释呢,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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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03.第01章 第01节- 刑法概述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