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31:35

法理学专题09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02)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第三节叫做法律解释,那么从第三节开始的话呢,我们就正式进入到了一个关于法学方法论的介绍,那什么是法学方法论呢?所谓的法学方法论的话呢?简单来说就是告诉我们法律人,尤其是法官。当我们在做出一个法律决定,特别是要得出一个司法判决的时候,到底可以依据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或者是方法,或者说借助一个什么样的思维的技巧来得出一个恰当的法律判断,或者说一个正确的判决。

那所以说呢,这一块儿内容的话呢,它呢,这个核心的这个功能的话呢,在于指导我们的法律实践,特别是司法实践,那基本上主要是围绕什么呀,司法判决的方法,或者说呃是服务于司法审判这个核心环节的。它的技术含量会相对比较高,并且我之前给大家提过啊,就是我们法理学当中呢呃,这个呃,严格来讲,作为一套原理来说呢,

它是不太适合于出这个所谓的案例分析题的。这样所以说我一直呃大多数情况下呢,我会把法理学的这个所谓的那个案例分析题呢,一般叫做材料分析,但是呢,有的时候的话呢呃,这个在我们的材料分析分析题当中的话呢,它也会涉及到一个。呃给呃对一个具体案件的分析,就它给出你一个具体的案件,然后呢,告诉你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我们到底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得出最后那个决定,或者说让你通过呃这个。这个什么呀,

让你从这个法律方法的角度去判断或者评判这个法官,他得出的司法判断到底是否恰当,说这块儿内容的话呢,它应该算是不仅仅在简答题当中啊。那么,应该说,在材料分析题当中的话呢,它也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命题的考区。这里面是这样,大家要稍微的注意一下,就主观题的考试价值还是比较大的啊。好,那我们来看,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法律解释了,那么什么是法律解释呢?

通俗来讲,所谓的法律解释简单来说呢?就是对于法律含义的说明就一定的主体,就是个人或者组织,他们对于法律含义的说明。所以说大家可以怎么去理解这个法律解释呢?法律解释就是在说明法律的含义,它所体现的是一个什么呢?是一个人们对于法律这个规范它的要求的一种理解。能明白吧,法律解释解释法律的过程,其实就是表达你对法律的一个理解,对法律意思的这样一种说明,那么我们经常听说过一句话,叫做所谓的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

那为什么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呢?他就非常形象的告诉了大家,这个法律解释在司法审判当中,或者说在我们的法律实践当中,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就只有经过法官的嘴,经过法官解释以后的法律,它才能够真正的实现。适用于我们的案件,才能够真正的对我们的现实生活产生实际的影响,那所以说法律解释的话呢,它应该说啊,体现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正确的理解,那么它是我们这个准确的理解法律,进而去准确的执行。法律的基础和前提,

所以有些人说只有在疑难案件当中才需要有法律解释,这个说法是极不精确的,为什么呢?因为法律解释它存在于所有的法律实践,或者说所有的案件处理的过程当中。它不是一个可选的环节,它是一个必经的环节,如果没有法律解释,那就没有对法律含义的说明,就没有对法律的理解,没有了上面我所说所说的这些东西,那么就不可能有对法律的正确的实践。那所以说呢,法律解释可不是说只是发生在一个复杂案件或者疑难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一切的案件的处理过程都会体现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

它都离不开法律解释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它不是个变态。它是个常态好,那紧接着第二个问题的话呢,就是关于法律解释的特点,那这个知识点的话呢,大家注意它是可以当做一道呃简答题来命题的,那就是非常适合于出简答题,所以你可以把它适当的做一个标记。那么,法律解释的特点的话呢?它总共包括四个关键句,那核心还是把这四个关键句能够记住啊?那首先第一个的话呢,

就是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呃,首先第一个大家知道这个所谓的法律规定的话呢,几乎就不用做解释,大家都能理解是吧?你解释法律的话呢?你首先第一个就是有一个解释的对象嘛,那就是各种各样的,我们法条当中的,具体的这个法律规则或者法律原则在这儿呢。把它概括为叫做所谓法律规定,这个很清楚,那第二个的话呢,还包括所谓的附随情况,就是解释对象当中除了有法律的规定以外呢,

还有附随情况,当然个人建议大家呢,可以把这个附随情况加上一个引号。加上引号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告诉大家,如果在做题的过程当中有附随情况OK,这个说法是对的,那如果没有附随情况的话呢,它也是对的。因为在法理学导论当中呢,它是这个呃,这个什么呀,它是有这个附随情况的,而这个我们的这个考试分析当中的话呢,它呢呃,

这个关键句当中它没有这个附随情况,但是在后面对这个关键句的解释当中。又把这个附随情况给带出来了,所以说呢,我们给大家把它加上一个引号,就是有它对没它也对就可以了,好吧,那是这样的,那什么是附随情况呢?简单来说呢,就是法律在制定时期的,它的一个立法背景和这个所谓的立法的。资料就两个方面,一个叫立法背景,一个叫立法资料,

我后面在讲到各种法律解释的方法的时候呢,都会涉及到它,当然首先我可以给大家把这个立法背景呢,大概先说一说就。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有的时候解释法律或者理解法律的时候没法儿脱离这个法律,它制定的背景呢?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大家知道任何法律,它本身都是一个什么的产物呢?它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那换句话说,如果脱离了法律制定这个时代,那有的时候呢,我们是很难准确的去理解这个法律的要求或者法律的意思的。你比如说在老刑法当中,

现在看来呢,会有很多很邪门的,或者说我们觉得很难理解的一些罪名啊,比如说最典型的投机倒把罪,他把我们现在这个习以为常的各种正常的市场交易都当做了犯罪来处理。那为什么在老刑法当中会有这么一种制度设计呢?我们现在的人看来它是很复杂,或者说它是很费解的让人,但是在当时这个背景下怎么办呢?这样的规定就非常的正常,为什么呢?因为当时的立法背景,我们所依托的起码在经济层面。背景,我们是一个什么体制呢?

我们是一个所谓的计划经营体制,那既然是个计划体制呢?那就意味着它强调的是政府的计划,那么在资源配置当中,它占据一个主导性的这样一个地位。那换句话说,在当时。如果当时的这个人们呀,他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流转资源,来实现对资源的配置,他其实是对政府职能的一种建约,那同时的话呢,也会在政府所制定的统一的。资源配置计划之外呢,去造成这种经济领域当中的混乱,

那说这种行动呢,在当时它就具备危害性能,明白吧,是把它当做一种犯罪来处理,而为什么现在我们就没有这个罪名了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现在的。背景改变了,我们现在已经不是一个计划体制,而变成了一个什么呢?市场经济的体制就这个道理,你比如说老刑法当中还会有所谓的反革命罪,为什么会有反革命这么一个罪名设计呢?原因很简单了,因为当时在老刑法那个时代它。

受到文革的影响还很大,或者说我们当时对文革的反思呢,还不够彻底,那个时候的基本的国家生活当中,特别是在政治生活当中,还是在强调所谓的阶级斗争为纲,或者说强调阶级斗争的那所以说呢,这样一个什么呀?这样一个反革命,这样一个和阶级斗争密切关联的这个罪名呢?在老刑法当中,它就被定成了一个非常呃这个重要的一个犯罪类型。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呢?现在已经不再强调这个所谓的阶级斗争为纲了嘛?那我们现在对于。

这个呃,这个什么呀,在政治领域当中的话呢,我们的一个基本的目的呢,不是为了进行阶级斗争,而是要维护整个国家主权,或者说国家层面的安全,其实你会发现那个反革命罪呢,它就被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这样一个相对来说更加。中性的这样一个表达,就给取代了清楚了没有,所以说你会发现,如果你不回到当时的政治和经济背景的话呢,你像反革命罪,包括像这个投机倒把罪,

你是很难准确的去理解它的真实意思的。那所以说呢,这个立法背景的这个参考呢,有的时候对我们理解法律来讲,它非常的重要,这是第一个就是法律解释对象是法律规定和所谓的附随情况,附随情况当中,主要包括立法的背景和立法的资料。当然,立法资料我们在后面的时候会再给大家解释啊,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法理解释和具体案件密切相关,就是它是绑定个案的,或者说它是在发生在一个具体个案的处理过程当中的。这句话基本上也算是句废话了,

为什么呢?因为我问大家什么时候你才会想到对法律来进行解释呢?那往往是当我们去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时候,如果这个法律放在那儿,你永远不用它,那这个法律的意思往往都很清楚。都不需要有解释清楚了,没有法条的模糊性,或者说它含义的这种什么呀,这种不明确啊,只有在具体应用的过程当中才会得到展现,能明白吧,就像我原来给大家举例子说的嘛。刑法当中的很多规定,乍一看都很清楚是吧?

什么情节显露轻微,危害不大,就不认为犯罪或者这个这个你这个东西谁都能够说的,头头是道,说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那当然应该什么呀?当然不应该是犯罪了,不应该动用刑罚来进止。制裁了刑法,应该保持千亿,我们应该强调这个刑法呢,对犯罪人人权保障的一个机能,而不单单只应该有所谓的入罪的思维,每个人都可以说的头头是道,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当我们在处理某一个具体个案的时候。这个情形到底算不算情节?情节显著轻微呢?这个到底算不算是危害不大呢?怎么算是危害巨大?怎么算是危害特别巨大?怎么算是情节严重?你会发现这些含义大家注意在一个具体的个案当中,它的意思就会变得非常含混。那进而引发了我们对它解释的必要。这么说能明白吧,就它发生在一个具体个案的处理过程当中,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个案的处理需要,那么根本就不会引发我们的法律解释活动啊,好,

这是第二个问题,就是发生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那紧接着第三个的话呢,就是法律解释它具有一定的所谓的价值取向性,这个所谓的价值取向性呢,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律解释的过程当中。解释者,个人的价值立场和他的价值判断是必不可少的。这句话呢?大家我们在之前听过绪论的课程,以后呢,大家应该知道它其实也是句废话,为什么是句废话呢?因为价值立场的选择或者是这个。所谓的价值取向,

对我们整个的法律工作和法学思维来讲,它都是必不可少的,那都是必不可少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任何一个环节当中说,有价值判断一定对。说没有价值判断,它必错无疑。

为什么必错无疑呢?因为大家知道我们的法学思维在本质上来讲,它就是一种什么思维,它就是一种评价性的思维。我们法律人与其说是在处理一个案件,倒不如说是在用法律。对这个标准来完成,对这个案件的评判,你看法官做判决是不是这样的,就是为了完成一个评判或者评价嘛,那如果是你是合法的,那OK我就判你胜诉,我就对你施加保护,那如果你这个行为被评价为是违法的,那怎么办呢?

我觉得你是。制裁我就怕你败诉,那换句话说,既然法律工作,它最终的目标就是为了完成一个合法或者违法的评价,你既然是一个评价性的工作,那我现在问你,如果没有了评价的立场和标准,那你这个工作还可能完成吗?不可能无立场,即无评价。无评价,即无法学。那明白吧,所以说这是句废话,

在法律解释的过程当中,价值判断必不可少。我们到底会选择什么样的规范来作为解释的对象?我们到底会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来去解释这个?法律规范我们到底在多个解释的结果当中应该如何去确定那个最佳的解释结果,任何一个判断的过程都会展现你个人的价值立场。好,这是第三个问题,价值判断的必不可少。好,那接下来第四个的话呢?叫做法律解释,要受到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这里头的关键词呢,就在于解释学循环。

呃,这个词儿呢?它比较抽象是吧?大家大家要理解它是什么意思啊?呃,听起来很抽象,但是实际上呢?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都能够感知到这个原理,对你呃解释活动或者说理解活动的这样一种影响。那它是个啥意思呢?我们来看一下啊,所谓的解释学循环呢,指的是我当我们在理解某一个呃东西的时候啊,那么怎么办呢?这个理解对象的部分和部分部分和整体的这个把握呢,

它是相互关联的。也就是说,想要理解整体,就必先理解部分,想要理解部分呢?又必先理解整体,想要理解这个部分,又必先理解其他相关的部分。我讲到这儿以后,很多就快崩溃了,说这是是不啥意思这是?好,我再说一遍啊,所谓的解释学循环告诉我们的是,当我们在理解某一个东西的时候,

不能够把理解对象的部分和部分,以及它部分和它所在的整体切割开,也就是说你想要理解整体。必先理解部分想要理解部分,又必先理解整体想要理解这个部分,又必先理解其他相关的部分。好,我我不知道有没有同学,有些同学可能已经大概有点感觉了啊,但是有的学可能还没感觉。我给你举个例子,大家一说你就能明白了。呃,你可以想象这样一种场景,你比如说啊,

比如说你特别喜欢某一个作家是吧,期待了很久,这个作家呢,有一天终于发了一本儿新书,终于写出来新新作品了,然后呢,你在这个首发式上呢,然后呢,就这个这个什么呀?就第一时间拿到了他这个新的新的这个作品,我新的一本小说,然后呢,我问大家,那你作为一个这个这个什么呀?作为一个正常的读者,

那或者面对你这个非常期待已久的这个作品啊?呃,或者小说啊,你告诉我,你作为一个正常的读者,你会不会直接翻到最后一页儿去看结尾呢?翻到最后一页儿,或者写了个故事,完定价59块六是吧?好了,那我问大家你,然后你你会不会这样做,然后看完以后说,哎呀,这树真好看,

怪不得我期待这么久,太过瘾了,然后呢,异常兴奋会不会?如果你是这么一种反应的话,那你肯定智商有问题,或者说你肯定不正常,能明白吧?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拿到一本儿这个书以后不能够直接翻到最后一页儿去看结尾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你想要把握好整个儿故事的话,首先需要干嘛呢?你需要一页儿一页儿的看,你需要一节一节的看,

你需要一章一章的翻,为什么呢?因为对整个儿故事的理解就建立在你对这个故事的每一个具体情节。都有把握的基础之上,然后呢,通过对部分的理解,然后呢,汇总起来,然后呢,形成了这个整个儿的故事脉络,进而带来了我们对于整个儿故事的理解,这就是所谓的想要理解,整体又必先理解部分。能明白吧,并且理解部分,

那第二个为什么说这个部分和部分的理解,它也是关联在一块儿的呢?原因很简单,比如说还是面对你期待很久的这本儿书。那你告诉我啊,作为一个正常的读者,你会不会跳着看随随机的跳着看,比如说先看第一页儿,隔过第二页儿再看第三页儿,隔过第四页儿再看第五页儿,会不会这样看呢?那不会。你肯定是会一页儿一页儿按照顺序来去阅读,那为什么你不能够跳着看呢?为什么看完第一页儿以后不能够跳过第二页儿直接看第三页儿?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你所跳过的这个部分和你接下来要看到的那个部分,那怎么办?它们在内容上,它们在内涵上是有联系的,也就是说你如果跳过了第二页儿,那怎么办?再去看第三页儿往往就接不上了,或者说你就看不懂了,因为它们之间有关联。不仅仅在阅读的时候是这样,哪怕我们大家在看电影儿,看电视的时候都是同样一个道理,这个能明白吧你,比如说你特别这个,

这个就是这个追了一部电视剧,追了很久,然后呢,有一天正这这个。聚精会神的看着呢,结果啪嚓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电话,能明白吧?那这个不不接不行,然后没办法呢,就只能够去外头接电话,那回来以后你肯定得接着看了,没问题吧?那这个时候我问大家。那回来以后你再接着看的时候,如果旁边儿有人和你一起在追这个剧,

那往往你在屁股落座之前,你往往会嘴里头顺带的嘟囔一句说啥呢?说前头演啥了?好了,我问大家,那为什么你要关心前头演啥了呢?这电视又没播完,你接着看不就完了吗?为什么你想关心前头到底演了点儿啥?道理很简单,就是你接下来要看到的这个部分和你前面所错过的那个部分,它们是有。联系的,如果说你跳过了前面那个部分,后面这个部分你就把握不住了,

能明白吧?他们在剧情上是连贯的,这不能说啊,你出去之前这一男一女还在那接吻呢,结果回来以后呢,这女的挖坑在那埋那个男的是吧?发生什么事?看到了没有?说这个就看不懂了,就接不上了,所以大家要能够知道,所以说所以说怎么办呀?这个理解对象的部分和部分之间也是相互有关联的,想要理解这个部分,必须把它前面那个部分或者说和它相关联的部分,

你要能够。会有一个一并的把握,那否则的话呢,就会造成你的什么呀,理解和阅读上的障碍,这就是所谓的部分和部分的理解,也是相互联系的,那同时的话呢,整体和部分的理解,它也会相互关联你,比如说大家,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啊?有同学可能会特别喜欢某一本儿书或者某一个作品的话呢,可能会尝试着什么呀,反复的去看着同一本儿书,

那么好的作品呢,它总是能够让我们有一种所谓的常读常新的感觉。为什么这么讲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当你这个什么呀,第一遍看的时候嗯,同一本书,你第一遍看的时候,你可能更加关心的是它整体的故事脉络,而对其中的细节呢,你的把握能力可能很有限,那怎么办?但是等到你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

再看的时候,当你已经有了对这个整体的一个总体的认知以后,你再去看其中的部分,原来看不出来的东西,现在能够看出来了,原来不知道这个部分当中的这个什么呀,它的这个准确的意思,或者说它的这个故事。设计上的这个精妙之处,那些伏笔原来看不出来,现在能看出来了,为什么?因为有了对整体的把握以后呢?它能够反过头来促进我们对部分的理解,能够上到一个更高的档次,

或者说能够达到一个全新的维度。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比如说最典型的嘛,大家都知道这个咱们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三国演义,我经常讲三国演义开篇那句话,大家都知道啊,这就是什么呢?就是所谓的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我问你,当你在第一遍看三国演义这个小说的时候,你在看到第一句话的时候,

有没有什么特别?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啊,往往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这就说了句俏皮话儿嘛,是吧?天下大事,这个合久了就分,分久了就合分分,又合合合又分分,那感觉到它就是一个什么稀松平常的一个语句。但是当你对整个三国的历史,对这本小说都有了一个把握,以后那怎么办?你再看第一句话的时候,

你就会发现这句话,它真的是非常的精妙,能够概括整个三国的历史。这个话背后的那种历史的穿透力和它那种沧桑感,我们就能够真正的把握住了,那可不就是这样的吗?东汉一开始呢是统一的,但是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诸侯是吧?在统一当中孕育出了分裂的种子,那么在分裂。当中的话呢,又慢慢有了统一的趋势,在这统一的过程当中,

又有了这个所谓的分裂的风险,那明白吧,所以你会发现这句话啊,除了这句话,还真找不到另外一句话,能够更好地概括这本小说,它所描述的三国历史。甚至整个中国的历史不就都可以通过这句话来,有一个非常精妙的概括吗?那为什么我们能够对这句话的理解能够达到一个更高的维度呢?就是因为你对整体已经有了理解。看到了没有?已经开启了那个所谓的整体视角,或者是我们经常说的上帝视角,有了这个视角之后,

它能够反过头来促进你对其中部分的把握,能够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好了,那我举完这三个例子以后,大家应该能感觉到了吧?我们在理解某一个东西的时候,理解对象的部分和部分部分和整体,它确实相互关联,想要理解整体,必先理解部分,想要理解部分,又必先理解整体,想要理解这个部分。又必先理解其他的部分有没有道理啊?确实有道理,

当然咱们中国人句老话呢,可能对这个用的词儿没有解释循环这么什么呀,这么这么高大上,或者这么书面,但是道理是相通的,就是什么东西啊?就是所谓的书读百遍,它其义自见也是这样一个道理,能明白吧?一开始看不懂,但是怎么办呢?坚持的看下去,然后呢?慢慢的对其中的某些部分的理解,然后呢?

怎么办呢?深入了这个时候就会带动你对其他部分的理解。其他部分的理解更好了,怎么办呢?部分的理解汇聚起来又会使你的整体理解达到一个什么呢?更高的层次,而对整体有了把握之后,又会再反过头来促进你对部分的理解,再往前进一步的达到另外一个高度。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这个东西咱们学习是不是这个道理啊?咱们学习也是这个道理啊,大家很多时候看到这儿的时候呢,很多同学可能都是第一遍听课,

能明白吧,第一遍听课的时候我想你一定在听课的过程当中会对其中的某些知识点理解,可能会好。有一些有些知识点的话呢,可能头一遍听的时候理解的时候压力就很大,那这个时候我们能够做的是什么呢?我们能够做的是坚持听下去,反复的听课,反复的听,然后呢,听的遍数多了,以后呢,怎么办?对部分的理解加深,然后呢,

带动对期待。大部分的理解,然后呢,建立起来什么呀,通过对部分理解的加深建立起来,我们整体的知识框架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坚持这个这个什么呀,坚持呃,这个听课坚持的去学习这个,它本身也是我们什么呀?本身也是我们能够真正的掌握这个知识,建立起来这个学科儿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同学们是这样的解释,循环也就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嘛,

当然如果说咱们去把这个解释循环的概念再去。把它把握一下的话呢,你就会发现解释循环所告诉你的道理其实非常朴素,就是不要把理解对象呃的这个部分和部分部分和这个其他的它所在的整体呢,你把它切割开,而要有一个什么呢,整体的视角。以一种体系化的,全面的观念来去什么呢?来去把握我们的理解对象,就是不要孤立地看待这个部分啊,而要把这个部分和它所在的整体和它相关的其他部分,要能够形成关联。那我现在问大家,那你觉得我们后面讲到的哪个解释方法是告诉你,

我们在理解法律规定的时候不能够只看这单个儿的规定,而要把这个规定和其他规定,甚至和它所在的整体就整个法律体系要形成一个串联呢?那很明显就是那个体系解释了,能明白吧?说解释循环呢,它其实就是体系解释这种方法,它能够存在的一个理论的依据,而我们在整个的法学思维当中。体系化的思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也可以说体系解释是考试频率相对最高的这样一种解释方法了,而它的判断标志是如此的简单,就是不要孤立地看待这个理解的法条儿,而把这个法条儿放到整个。法律体系当中,

联系整体联系其他相关的法条儿来做一个综合把握,所以说它的判断标志就两个联系嘛,要么联系整个法律体系,要么联系其他部分就是其他法条儿o不OK?就这个道理啊,好了,这就是法律解释的特点,四大特点,要能够把它当做一道主观题来把握一下好吧,第一个对象是法律的规定,第二场景是凡人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第三个,它会有价值判断贯穿始终,同时受到解释循环的这样一个影响。我想没有什么所谓的口诀,

大家真的理解之后,再多看个两遍也很容易能够把它记住。好,这是这个问题,这是法律解释的特点,这是第一个主观题的考点啊,那第二个话题呢,叫做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这个也是一个主观题的考点,甚至在。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年之前了是吧?就是在早期的时候,这个知识点的话呢,不单单考过简答题啊,

它甚至是作为一个论述题都曾经在真题当中出现过,能明白吧?是这样的,当然他在问的时候呃,大家注意,他不是说直接问你说。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有哪些?他问的没有这么死板,他问的相对灵活一点儿,他咋问的呢?他说,法律解释的价值是什么?那明白法律解释的价值何在?那好了,我需要提醒大家啊,

这个也是我们在备考当中应该有的一个意识,什么意识呢?就是说呃,你不能够指望他这个问题的设问的角度啊,和我们所。这个什么呀,熟悉的那个什么呀,那个设问的方式一定能够保持一致,我们关键是要就事论事,能明白吧,就是我不管你是什么方式发问的,你只要是在问我这个事儿,那我就把这个和和这个事儿相关的知识储备在主观题的答题过程当中。给他展现出来就老明说什么是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必要性就是为什么法律解释是重要的,

它为什么是必须的,它到底有什么价值吗?说必要性和价值和重要意义和这都它是同义词,能明白吧,所以说它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发,问它到底。用了什么词儿?那我们的答题资源都在这儿,都是在说这个必要性好吧,所以说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呢,其实也就指明了法律解释的价值何在,那么这五几个点的话呢,大家注意啊,它是比较重要的,听到没有,

比较重要的一方面,这个点可以单独的来。呃,这个设计题目第二个方面的话呢,我们后面会讲到咱们中国当代的解释体制就是有哪些法律解释呃,有这个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这个行政解释,那当我们在呃说到某一种。解释它的意义的时候,其实都可以从这儿来获得答题资源,能明白吧?因为你不管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还是行政解释,你本质上来讲都是在做法律解释嘛,所以说法律解释它的功能和价值,

也就是后面那些具体解释它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了。清楚了没有?是它是构成一个重合的啊,那好了,那我们来看一下法律解释的意义有哪些呢?首先第一个法律呢?由于法律本身具有概括和抽象的特点,因此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那简单来说啥意思啊?就是通过法律解释,能够实现对法律含义的具体化,我们说法律具有规范性,具有普遍性,它是一个统一的抽象的标准,

但是我们所要解决的案件呢,却是非常特定的。非常具体的那所以这个时候呢,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把它的含义实现具体化,然后满足我们处理案件的需要是首先第一第一个点很简单,就是实现对法律含义的具体化,用他这儿的话来讲呢,就是变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那紧接着第二个通过法律解释呢,能够帮助我们寻求对法律规范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也就是说能够帮助我们统一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减少理解层面的差异,进而带来法律事实上的这个什么呀,它的这个呃,

法律实施层面的这样一种混乱,那简单来说就统一我们对于法的理解了,实现对法律准确统一的理解。能明白吧,因为大家知道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立场嘛,然后呢,对法律规定做出一个不同的解读,那这种不同的解读又一定会影响到不同人的法律判断和我们的法律实践,那这个就意味着解释或者理解角度的不同解释结。结果的不同,就会导致什么呀?就会导致在我们法律适用过程当中的不一致,不协调,或者说这个它的这个差异那么很很明显,就会导致所谓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各种各样的混乱的情况就会出现。那通过法律解释,通过特别是通过一个统一的官方的解释,就能够让我们对法律的理解的标准呢,实现统一化统一之后,那司法实践当中,或者说我们的法律实践当中,它的统一性当然就也是能够得到保持了。说第二个方面是统一,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第三个的话呢,法律法律解释对于立法缺憾也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来修正,或者说弥补简单来说就弥补立法缺陷。啊,就是说弥弥补法律漏洞能明白吧?

对于那些立法者规定不全或者考虑不周的地方,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法律解释呢,来灵活的扩大或者缩小缩小它的含义,然后呢,来弥补那个法律的缺陷,或者说立法的漏洞。那第四个的话呢,法律解释可以缓解法律的稳定性和发展性之间的矛盾,其实说白了就是什么呀,就是缓解法律的什么性啊,滞后性,因为大家知道法律不可能朝令夕改,但是我们的社会现实呢?却在不停的发生着相应的变化,那这个时候怎么办?

法律没法儿一直改变,但是我们这个时候可以通过灵活的解释角度和解释方法的选择,要么扩大它的含义,要么限缩它的含义,让它能够更好地适应现实生活。我的发展熟悉了没有?是这样的啊,好,这是这个问题,接下来最后一个话题的话呢,就是法律解释呢,它也可以干嘛呢?它也可以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教育和宣传。也就是说呢,

通过法律解释,能够让我们的民众更好的去了解法律的要求,同时让我们的法律的学习人员能够更好的掌握法律的规定,说它是一个教育宣传的非常重要的手段。大家知道你我们法理学当中还好了是吧,特特别是对于大家部门法的学习,尤其是这样,你看部门法老师在上课过程当中给大家讲课,其实主要就是在做什么工作呀?法律解释工作嘛,告诉你,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到底是这个,这个怎么规定的?这些法律规定到底应该如何理解?如何这个和这个具体的个案结合?

那你会发现。部门法的教学基本上就是一个法律解释工作,它对于法律的教育宣传是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的,这几个方面好了,我我讲到这儿以后呢,我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够这个和我们你你发现了吗?就是法律解释。它的这几个功能的说明啊,和咱们前面所说到的这个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它有点关系,你发现没有啊?你比如说第一个实现对法律含义的具体化,那其实就是法律是一个高度统一的规定,而案件事实是高度的具体。这就是反映出了法律的什么性啊,

僵硬性嘛,是通过法律解释变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这不就是呃,这个缓解了它的僵硬性吗?那第二个法律解释能够寻求我们对于法律的统一。准确的理解,那说白了不就是缓解了法律的什么性啊,模糊性吗?避免了解释结果的差异,第三第三个说对于立法缺陷,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来修正,这不就是在解决法律漏洞的问题吗?看到没有通过法律解释来。来尽可能的去减少法律漏洞。第四个通过法律解释缓解法律的稳定和变化的矛盾,

这不就在缓解滞后性吗?有没有印象立法空白?然后呢?法律的僵硬。法律的滞后和法律的模糊都是可以通过法律解释这个手段来干嘛的,来进行缓解的,那当然最后一个教育宣传啊,这个是独立的,所以说你可以和它前面咱们讲到的法律的那个作用的局限性能够形成一个关联,这样的话。它也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你的记忆负担嘛,因为它本质上来讲就是在说同样的事儿,就是说法律有这个作用的局限性,但是怎么办呢?通过法律解释,

可以对这些局限性来进行必要的缓解,分别缓解了它的。僵硬性,它的滞后性,它的模糊性以及和它的这个什么呀,和它的这个这个呃,这个什么呀,这个这个呃呃,这个滞后和这个立法漏洞和和立法漏洞。就不圆满性,还有最后一句话就教育宣传好吧。好,这是这个话题,接下来第二个问题的话呢,就是关于法律解释的分类,

关于法律解释的分类的话呢,大家首先要记住四个字,哪四个字呢,叫做结果导向,就是说我们这儿对于法律解释的分类都是根据法律揭示结果的。不同进行的划分,根据结果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有没有法定的约束力,可以把它分成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而根据这个解释的尺度,相较于它的字面含义的范围,把它分成了所谓的。限制字面和扩大,记住了没有?换句话说,

这都是根据结果的分类,记住了没有?换句话说,有没有正式解释这种方法?或者说,限制解释字面解释这种方法没有?没有去了吗?他们都是结果意义上的是根据结果的效力和结果,相较于字面含义的范围进的不同呃,它不同进行的区分,你不能够倒果为因,这方法是方法,结果是结果能明白吧这个结果。是基于特定方法所得出的,但是结果本身并不是方法,

一定要明白,没有什么正式解释的方法,非正式解的方法,也没有什么限制,字面扩大解释的方法,这个特别是后面啊,这个可能和你们部门法当中讲到的会有些差异。但是你要注意法理学和部门法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观点,能明白吧?就是部门法,你按照部门法,老师教的去做题,但是法理学呢,你就要记住我们不能够把它理解为方法,而它是个结果。

好,那我们一个一个来看了,根据法律解释的结果,有没有法律效力把它分成了所谓的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啥玩意儿叫正式解释呢?简单来说,这个解释它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能明白吧,也被叫做什么呢?正式解释或者法定解释,或者有权解释,都是在说同样的事儿。大家记住一个结论了,一般来说,在当代中国啊,

所谓的正式解释有且只有三种,哪三种呢?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换句话说,除了这三大种解释以外。其他的都是非正式,并且你看到了我,我们后面也会说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它都是由国家机关,并且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所作出的,那也就是说,一般的国家机关,

甚至特别是在咱们中国一个非国家机关身份的个人和组织,是不可能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正式解释的。能明白吧,是这样的啊。那第二的话呢,叫做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的话呢,它呢就是没有直接法律效力的解释了呃,它往往是这个什么呀,一般的法律学者或者一般的公众,然后呢,怎么办呢,对法律的一种理解活动,它有一个细分啊啊,分成两种。

第一种的话呢,叫学理解释,第二种的话呢,叫做所谓的任意解释,一个叫学理。一个叫任意。那老师有啥区别呢?首先第一个有共性,共性就是两个都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那明白吧,都没有法律效力,当然我们这儿说的效力是规范性的效力啊,不是说服务于某一个案件,而是服务于什么呢?所有案件或者说一类案件的。

处理就它有没有规范性法律效力这个层层面来讲呢?二者没有区别,都是没有规范性的法律效力,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那有啥区别呢?区别在于主体身份的不同,学理解释的话呢?往往强调它是专业的法律人。基于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所做出的对法律相对来说专业性比较强的解释,强调的身份呢,是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啊,比如说往往是法官呀或者律师呀,或者法律专家,他具备这样一个专业法律人的身份。而任意解释的话呢,

就是什么呢?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呃,普通的社会公众呢?基于对法律的一个朴素的理解,或者说基于对正义的一个一般的直觉,然后呢,对法律含义的说明。它呢,这个相对来说专业性就会不是特别的强,看到没有,往往代表的是一个对法律比较直白的或者比较朴素的理解,那么专业专业性程度上层面有些差别,但是从效率层面没有区别,都是非正式的好吧,都是非正式的注意。

这个细分嘛,他们都是非正式解释。那么呀,都是非正式解释啊,好,那接下来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根据解释的尺度,也就说这个解释的结果相较于字面含义的。这个范围大小都不同,把它分成了所谓的限制字面和扩张,什么叫做限制解释呢?就是说解释的结果相较于它的通常含义就那个字面含义来讲明显的缩小了。什么叫做自命解释呢?就是相较于它的解释,这个解释结果呢?

相较于它的字面含义呢?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保持着一致,那所谓的扩大解释呢?就是明显的扩大了这个这个什么呀,这个语言文字,它的字面含义记了没有三个情况啊,就是。大不小的叫这个字,面小了叫限制,然后呢?大了叫什么呀?叫扩张这个在部门法当中,大家基本上都有非常多的例子,我觉得你可以结合部门法老师给大家讲的例子呢,

来去把握它。好吧,把握它好了,三个方面再次强调限制字面和扩大,它都是根据解释的结果,相较于这个与。法条儿或者说法律所使用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通常含义的这个范围在比较当中,然后呢,这个进行一个区分,这个结果比它的字面含义的范围大或者小,或者说既不大又不小。带来的三种结果能明白吧,它本身并不是一种方法,一定要注意啊,

一定要注意好,这是法律解释的分类,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了吧,核心就是要记住它们都是根据结果进行的不同划分。那接下来第三个话题也是其中相对最重要的一个话题,就是法律解释的方法,那这个法律解释的方法的话呢?它告诉我们说,当我们在理解同一个法律规定的时候,我们到底可以有哪些理解的维度,或者说理解。的角度,它其实就是一个不同的理解角度,或者说解释角度所带来的一个这个差异嘛,很多时候我们对同一个法条有不同的解释,

结果往往并不是因为法条有变化,法条是不变的,而往往是什么呢?往往是由于我们。不同的解释方法的选择最后带来了解释结果上的差异,能明白吧?差异那么关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我们的把握的要求非常简单,就是你要能够给我掌握不同方法,它的判断标志就是我们说。当满足什么条件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它用了这种解释方法,这个是什么呀?判断标志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好吧,最为关键的概念甚至都不太重要,

甚至你理解了判断标志之后这个概念也就很自然能够推出来了。好,我们一个一个来看,首先第一个的话呢,叫做所谓的文意解释,这个文意解释的判断标志是什么呢?这个文意解释的判断标志呢?很简单,就是四个字,叫做字面,意思就是根据这个法律,它表达所使用的。使用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来对它做出一个最为直白的清楚了,没有最为符合人们常识和直觉的这样一个解释。就就就是怎么样?

就是根据字面含义来去理解法律的要求,当然它的解释结果也就是咱们经常说的那个什么呀,就是前面说那个字面解释这样一个结果了嘛,所以说我说了嘛,字面解释本身并不是一种。方法它是个结果,之所以会有这个结果,是因为用了文意解释这个方法所导致的,能明白吧?这玩意儿有点儿类似于大家在刑法当中或者民法当中,你们讲就是你们说的那个文意,或者说这个这个语义语义学解释,或者说刑法当中讲到的频意。解释按照它最稀松平常的意思,所有人都懂的意思清楚了,

没有最日常的意思来去理解,比如说最简单的道理,比如说我把这个什么呀,我把这个教材,我把这个一本通解释为是一本呃,这个复习资料是吧把这个。手机解释为是一个通讯工具呃,把这个摄像机解释为是个摄影器材,那你们把海洛因解释为是毒品啊,把这把一把这个这个AK四七,然后解释为是这个呃枪支。好了,你告诉我,我刚才这些解释结果有问题吗?你听完以后呢,

你会发现它非常的自然,因为它符合所有的人对这个词儿,它最一般的,最日常的,最生活化的理解能明白吧,这就是所谓的典型的唯一解释了。这个解释结果呢,有一个非常这个明显的特征,这个特征就是由于它看的就是语言文字的字面意思,而这个字面意思呢,所有的人都懂,这也意味着这个解释结果呢,它几乎不会引发任何的什么呀。任何的争议能明白吧,这都符合所有人的理解,

直觉一说就知道说完以后呢,不会有任何异样的感觉,我们都会觉得非常自然,那这就是一个什么呀,文意解释它的一个什么呀,它的一个特征了,就是就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对它做出一个。最直白的,最生活化的,最符合人们直觉的这样一个解释,这个解释结果的话呢呃,它呢,相较于字面含义,往往就是既不大也不小,当然它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好处,

什么好处呢?它能够有效地避免这种争议就是原文。它的字面含义嘛,大家都能够接受,并且大家都能够认同,那我只看字面含义,那就有效地避免了什么呀,不同的人在解释同一个法律时候的一个解释,结果的差异了,他能够尽可能地去维护法律的什么性呢,它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并且也能够尽可能的避免我们法律人的解释和公众的理解,造成这种什么呀,这种理解结果上的对立差异,或者说这种矛盾。

记住了没有?是这样的一个道理啊,好了,这是文意解释核心关键词儿,就四个字,就是字面意思就语言文字的字面含义来去理解法律的要求,这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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