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29:51

法理学专题06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02)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叫做所谓的法律原则。那么,我们之前说了,法律原则的话呢?它也属于法律规范当中的一种。但是在正式的开始讲解法律原则之前呢?我们要引入到世界司法史上一个非常著名的案件。当时也是德沃金呢,在他的著作呃当中呢,特别是在法律帝国里头是吧?反复的这个强调过的一个案件就是所谓的李克思诉帕尔摩案,

那么这个案件之所以有名呢?一方面呢,是因为他这个。引发了这个什么,引发了世界各国共通性的一个在民法继承制度上的一个这个制度的变化,那第二个方面就法理学的角度来讲呢,就是它怎么样啊,它这个提示了我们。在整个的法律规范的家族当中,除了有这个明确具体的规则以外,还有相对宽泛抽象的原则的存在,并且法律原则不管是在额这个司法实践当中,还是在整体的法律运行和实施当中,它都。都发挥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个案件呢,叫里克斯素帕尔默,你可以不看啊,直接听我讲就行了啊,这个里克斯素帕尔默嘛,帕尔默是个被告是吧,那但是大家注意啊,这个被告他可不是一般的被告。这个被告是一个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的话呢,就是一个富三代,就是他谁特别有钱呢,他的这个爷爷就他祖父特别有钱,并且的话呢,他祖父大家注意,他不是个一般有钱啊,

他祖父是确实非常有钱。就是按如果美国当时有福布斯的这个富豪排行榜的话呢,他爷爷杀进全美全50应该是问题不大的,就是属属于一个巨富啊巨富,并且呢,这个帕尔默的他的这个什么呀他。他的这个爸爸很早就去世了,那所以说呢,他还是他们这个家族的一个独苗儿,能明白吧,是属于这样的,等于说呢,就特别的这个,他爷爷就特别宠爱他这个孙子,等于说这个活着的时候呢,

就给了大量的零花钱,让他去花,就这根儿。那么啥也不用干,就安安静静的当孙子就可以了是吧?就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职业孙子以当孙子为职业,本来这事儿也挺好是吧呃,结果后来呢,这个他这个祖父啊。从这个企,他的这个创办的企业当中,退休以后啊,等于说就开始要享受这个晚年生活了嘛,然后但是大家知道他是个巨富,

你这个一般老头退休以后呢,可能到公园里头溜溜鸟耍耍剑就完了是吧?但是他这个巨富呢,肯定退休生活跟一般人是不一样的,所以他爷爷呢,就开启了一次这个环球旅行啊,是这样的。那么,在这个环球旅行的过程当中,就出现事儿了,什么事儿呢?就是他爷爷呢?就邂逅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能明白我意思吧,就是就遇到了一个姑娘,

这后面的事我不用多说,大家都能猜到是吧,等于说他这个爷爷呢呃,就等于说就那个跟这个姑娘见着以后是吧,他就等于说找到真爱了是吧,等于说就呃,焕发第二春啊,所谓的这个老。老夫聊发少年狂是吧?就一树梨花压海棠了是吧?干这事儿了,等于说就要就要跟这个姑娘就要结婚是吧?呃,喜讯传到家乡以后呢?比如说大家都很开心啊,

我们不管这个姑娘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了是吧,但总之这个老头儿是挺开心的,说大家也都很替这个老头儿开心。呃,但是呢,大家都很开心,那你能够猜到了,说谁不开心啊,就是这个孙子他不开心,为什么这个孙子不开心呢?原因非常简单,就是这个帕尔默啊,之所以在他们这个大的家族当中得宠呢。主要的原因呢,就在于他是他们家的独苗儿,

能明白吧,就他是唯一的男性继承人,结果他现在爷爷又要再婚是吧,等于说给他娶个小奶奶嘛,那万一是吧,万一这个。这个两个人有了爱情的结晶,等于说又给他生个小小叔叔是吧?那这个他等于说唯一男男性继承人的这个地位就不保了嘛,所以说呢。这肯定会影响到他后续对财产的继承,并且的话呢,就算是是吧,没有发生什么奇迹,他爷爷呢,

就是和他这个小奶奶没有再给他生个小叔叔,但是呢,这个两个人的年龄差别毕竟是太大是吧?他肯定这个什么呀,他这个呃祖父是要走在他这个小奶奶前面的,那他死了以后呢,这个小奶奶肯定得生活呀,那如果一旦要生活的话呢,就得花钱,那你应该能猜到了这个钱呢,肯定还是从这个老头的遗产里头来出,并且大家。未来有了生活经验以后,你就能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猛的风啊,它不是台风,

也不是飓风,而什么风呢?而是整边风,并且呢,当时他爷爷呢?虽然特别宠爱他这个孙子,很早就定下遗嘱了,就把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这个帕尔默。但是呢,中间可能就已经有了一些什么呀,要更改遗嘱的,这个怎么说?这个苗头是吧?所以说这个孙子呢,就越想越害怕,

越越来越紧张,最后呢,就干了一件这个丧心病狂的事儿,什么事儿呢?他就把他爷爷给毒死了,就是害怕老头儿更改遗嘱嘛,就把这老头儿给毒死了呃,那毒死了以后呢?这个这哥们儿,可能我不知道这个富二代可能脑子都不太好使是吧,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他爷爷干掉,那你说你你。你这个害怕更改遗嘱,说你把你小奶奶干掉不就完了吗?但是他确实他把老头儿给干掉了呃,

然后呢?并且这个活儿干得非常不利索,很快就东窗事发了,结果就被这个警察就给抓起来,抓起来以后呢,经过刑事部分的这个审判。呃,等于说最后把它定了个谋杀成立,然后呢,最后是终身监禁啊,是这样的呃,刑事案刑事部分案情很清楚呃,这个争议主要发生在哪儿呢?这个争议主要发生在民事部分。那边民事部分呃,

就是帕尔默把他祖父给毒死了,还能不能够按照他祖父当时订立的遗嘱继续去继承这个遗产?能明白吧,就有了争议了,那么这个李克思是谁呢?这个李克思等于说是老头儿的姑娘,就是他的姑姑,相当于是他姑姑把他侄儿给告了,相当于这么一回事儿。那当时对这个案件的这个处理,当然现在这个案件啊,现在来看根本就不叫个事儿啊,为什么不叫个事儿呢?因为我们现在这个这个什么呀,现在的遗嘱继承法当中啊,

都有一条规定什么规定呢?就是呃,这个。只要继承人这个故意伤害被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的近亲属的话,那你自动丧失继承权,这个没啥好说的是吧?但是你一定要注意啊,这个案件它发生的时间是很久远的,它发生在一八八几年的纽约州。就是上百年前的案件了,当时的人们可能还没有想象到这个人性会邪恶,到这样的程度等于说这个呃,如果伤害被近视人或者被近视近亲属,这个这个相关的这个条文啊。它是在自打这个案件之后才有的,

就是我所说的引起了继承制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各国,普遍的这个立法跟进嘛,它是从这个案件之后的清楚了没有,而当时的话呢?按照美国纽约州的这个法律规定啊,就只要这个遗嘱是合法有效的,经过一个,比如说二零以上见证,然后呢?怎么办呢?它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记住了,那就那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嘛,那就帕尔默就可以获得这个继承权,你要知道帕尔默他祖父可是个巨父,

这点法律常识是没问题的是吧,就是遗嘱的这个形式要件都都很完美,就是完全是一份什么呀?合法有效的遗嘱,但是呢,这个就就反正就是被他姑姑给告了嘛,所以就反正不能够给这孙子继承权,那么等于说这个处理这个案件的法官呢就也。也很为难,因为当时没有这样的规定嘛,所以说呢,这个法官的意见呢,就分成两派,第一派法官呢,是以这个格雷法官为代表的,

他说什么呢?他是大概意思啊,说这个孙子呀,他确实是太孙子是吧?呃,这个但是怎么办呢?但是一码归一码啊是吧?这个形式部分的话呢?我们判了终身监禁了是吧?但是这个遗嘱它是个合法有效的遗嘱啊,我们不能够动摇这个什么呀,这个遗嘱人的这个立遗嘱的这个人的人家的真实意思呀是吧?那所以说呢,我们没办法说,还只能够把这个财产给这个孙子,

只不过好歹是判了他终身监禁是吧?他也花不着,但是一码归一码钱该给人家还是得给人家,这是格雷法官的意见。那另外一派法官的意见呢?是以这个厄厄厄尔法官为代表啊,当然这都是非常有名的法官了啊,这厄厄尔法官说这个孙子啊,确实太孙子,并且呢,我们也不是说必须得把遗产给他。为什么呢?因为虽然按照遗嘱继承法当中的这个法律规则的规定啊,说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该获得尊重,就应该能够保障这个继承人的这个继承权,

但是呢,这个孙子的行为呢,却违反了一条原则,一条原理性的要求。额,这个要求呢,虽然没有被这个遗嘱继承法明确的列举出来,但是在普通法漫长的这个司法实践和判例法实践当中呢,这条原则是贯穿始终,并且是有效的,稳定的存在的。什么原则呢?就是任何人都不能够从自己的过错行为当中获益。我再说一遍啊,就是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过错行为当中获益,

简单来说就是违法行为是不可能产生合法收益的,就这么个道理,我想这个大家能理解吧你,比如说你这个抢了,有一天你穷疯了是吧,你提着刀抢银行抢了500万。那这500万是你抢银行的所得,就是赃款嘛,大家知道这个东西可不可能作为你合法的个人财产呢?不可能注定要被没收的嘛,是属于这样的,那所以说呢,帕尔默呢,谋杀他主妇显然是一个违法行为,或者说是一个过错行为,

然后呢,如果这个过错行为。行为能够导致合法收益的话,那最后会导致一个很荒谬的结果,那怎么结果呀?那就是鼓励大家在违法犯罪,鼓励大家在起码在继承当中去伤害这个被继承人嘛,能明白吧,是属于这样的,那所以说两派法官的意见呢?这个争执不下。最后呢,厄尔法官这一派的意见占据了上风,那最后呢,就以这个原则,

就任何人都不能从自己的过错行为当中获益,以这条原则最后剥夺了这个孙子帕尔默的继承权。比如说最后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也正是从这个案件开始,经过厄尔法关,它的一个论证当然也包括后期德沃金的这个反复的强调,那么我们就注意到了,在整个法律规范的大家族当中。除了有规则的存在,还会有原则的存在,并且这个原则它非常的重要,能够帮助我们解决一些非常奇特的案件,甚至在规则解决不好的案件当中,我们可以用原则来帮助我们。额,

在这个特殊的案件当中,取得一个更加能够具有可接受性或者更加符合我们这一观念的这样一个裁判结果。能明白吧,这是这个一个非常有名的案件,大家可以看一看它啊,好了,那么呃,这个案件就是引发了我们对于法律原则的关注嘛,那接下来我们就要看一下这个法律原则,它到底是啥?看一下这个概念啊。额,最好是也能够把它记个差不多啊,所谓的法律原则指的是能够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或者价值准则。那这个概念它有点绕是吧?

但是我想大家大概能够看到它这个概念的一个主干意思,什么意思呢?就是首先第一个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基础。并且法律原则能够为法律规则提供什么呢?提供所谓的指导啊,它是一个什么呢?相对抽象的价值准则,它是规则的基础,同时的话呢,它也能够为规则的适用提供指导。就这么一个概念啊,这么一个概念,大家可以怎么去理解这个规则和原则的关系呢?呃,我这儿有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啊,

希望大家能够明白什么东西呢?就是规则我们都知道嘛,它是个相对清晰的明确的具体的要求。而原则呢,它是一种原理,那相对来说呢,比较宽泛,比较抽象,比较模糊,那么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大家记住,原则是规则之母,而规则是原则内容的具体化。我这么说清楚一些吧,原则是规则之母,

而规则是原则内容的具体化,也就是说啊,这个规则作为一个明确具体的要求啊,它其实就是把那个宽泛抽象的原则性的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之后的一个结果啊,一个结果呃,所以说是它是这么一个我们关系说原则是规则之母,那么这个例子我想大家应该能够很轻松的能够把握住,因为你们在学到部门法的时候,在讲到各个。规则的时候你都能够会发现啊,就是很多的规则它都会受到一条共同的原理或者基本原理的这样一个什么呀,这样一个支配或者说都是以这个原理为基础的,

你比如说。你们在学到民法的时候呢,老师给大家讲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啊,就可以订立合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呢,还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呢,可以这个什么呀,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转让合同的权利。那为什么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能干这么些事儿?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有意思自治这个基本的原则摆在这儿嘛。能明白吧你,

包括你们在学合同法的时候,比如说那如果说一个合同怎么办呢?这个显示公平,或者说合同签订之后呢?这个因为这个情势变更,或者各个方面的原因呢?那都可能会导致这个合同的内容变更,如果是显示公平的合同。的话呢,还可能会被撤销,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具体的制度设计呢?就是因为你民法当中会讲到什么呀?会讲到公平正义这样的基本原则嘛?就说有了公正的原则,所以说呢,

才会有后面的具体的这个制度的设计。设定那所以说呢,大家应该能够知道原则是规则的基础,规则就是把那个原则的内容具体化,以后的结果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呢,你这个这个呃,它是这么一种基本的关系,规则的内容往往是。对原则内涵的一个在具体情境下的一个具体的这个表现而已,是这么一个道理好了,那么不管怎么样,大家需要注意,就是在我们整个的法律规范的体系当中。

除了有明确具体的规则,还有相对宽泛抽象的原则啊,原则那么后面就强调了是吧?同这个呃法律规则相比呢,法律原则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宽泛,那如果说咱们把规则和原则都视为是一种我们在。法律层面必须要去遵守或者服从的命令的话,那大家应该能够把这个结论先给我记住啊,就是规则,它说白了就是一个明确,具体的或者说确定性的命令。而原则呢,就是一个最佳化命令,就是它不单单告诉我们应当如何,同时还为我们能够提供一个特定情形下的最好的行动方案。

再说一遍啊,规则是一种确定性命令。而原则是一种最佳化命令,至于说原则,它为什么能够实现最佳的效果,我们后面在讲到规则和原则区别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但是这个结论性的东西,我需要你先能够记住。好吧好OK,那么这个概念部分的话呢,大家有一个了解,那当然我们说了原则和规则都是法律规范,但是呢,法律原则它相较于法律规则而言。

它能够发挥一些相对比较独特的功能,这个独特的功能呢?在第58页上面,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吧,叫做第一指导,第二裁判,第三填补。这个很清楚了,第一个就是指导就是原则,作为规则的基础,它能够为规则的这个制定理解实施和适用呢,提供一个指导,因为原则嘛,它是规则制约规则发挥作用的背后的那套基本的原理。

第一个是指导功能。任何对规则的理解都要什么呢?都要符合法律原则的这样一个基本要求或者基本原理。那第二的话呢,就是裁判额,就是说对于某些特殊的案件,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所谓的特二般案件或者一般案件规则解决不了了,或者说规则解决不好,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就可以用原则来裁决一类案件,把它称之为叫裁判功能。看到没有,第三个方面的话呢,叫做所谓的填补就是规则是个明确具体的要求嘛,如果某一个案件在处理的过程当中呢,

恰恰它暴露出了规则的漏洞,这个时候呢,我们就回到那个基本的原理来去处理这个案件就是所谓的。填补的功能,填补规则漏洞的功能,大家在学到民法的时候,应该也大概说过这事吧,你比如说在你们处理一个民事纠纷的过程当中,如果找不到一个可以明确适用的这个规则,那这个时候就可以回到民法的基本原理。来去处理一个案件,那其中经常要找到的一个基本原理是什么呢?就是你们在民法当中的那个所谓的帝王原则,哪个原则呀?叫做诚实信用原则,

就是实在是找不到这个明确具体的规则,可以去处理这个案件了,那就可以从。诚信出发来对他做出一个呃,这个更加符合我们正义观念的判决,就是所谓的填补规则漏洞嘛,三个方面好吧,第一个方面再次强调叫做指导,第二个方面叫做裁判,第三个方面叫做所谓的。填补第一指导规则的理解,实施适用第二个的话呢裁判疑难案件,第三填补规则漏洞。好,那么法律原则的功能需要大家能够记住啊,

这是这三个词儿是要记住的,那接下来再往后走也是我们在法律原则当中应该说最为重要的一个知识点,也是一个绝对重要的主观题的考点。不仅仅在我们的法硕考试当中,甚至在我们参加未来,参加这个法这个目标院校的复试当中,这个比例是这这这个知识点的命题,比例是非常高的,起码就我。今年看到的很多学的回忆的题目的版本来讲,今年的清华大学和呃,这个什么呀,和这个政法大学这两个学校在面试环节当中,清华是笔试啊,在法大的这个面试环节呃,

法大的面试,清华的比试当中都不允许。而儿童呢?问到了这个问题。能明白吧,因为这这个很正常,因为它确实是一个什么呢?法理学当中的永恒的重点嘛,传统重点好吧,所以这个知识点大家要特别注意考简答题,不在话下,甚至在一些有难度的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当中都可能会涉及。好了,那么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之间,

它的区别到底有几个方面呢?我们总共概括为四个大的方面看一下啊,首先第一个就是从内容层面上来讲,就是从这个规定本身的这个内涵上来讲。法律规则的内容明确,具体法律原则的内容宽泛抽象,这个几乎不用做太多的解释,大家应该就能够迅速有感觉。清楚了没?你们学部门法的时候,你看到那个规则的要求,那一看就是个相对清楚的要求嘛,比如说。在你们刑法当中讲到是吧啊,这个比如说强奸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那么法定刑就直线上升啊,比如说公公共场所强奸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幼女的看到没有每一种情况都给你罗列得非常清楚。非常的详细,那这都表达了一个什么呢?一个规则性的要求就是禁止强奸或者不得强奸嘛,这是个非常呃明确具体的这个指令,各种各样的具体情况都给你考虑到了。是个相对清晰的要求,简单来说,规则内容明确具体,而原则内容的话呢,就相对来说比较宽泛抽象了这四个字儿啊,宽泛抽象这个大家看到任何一个原则,你就都能有这样的感觉。

你比如说额,这个民法当中,你们讲到民事活动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那什么是公平正义呀?那你理解的公正和我理解的公正,那能一样吗?不一样的,为什么很宽泛的要求吗?民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要求。都是诚信啊,有没有一个标准的概念?有没有一个这个固定的范围啊?那显然没有啊,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角度来讲,对他有一个自己的理解很正常,

因为它是个相对宽泛的模糊的要求。清楚了没?这个几乎不需要做太多的解释,大家都能够反应过来,规则内容明确,具体原则内容宽泛抽象,基本上可以说是人就知道。所以说它就不是重点,它的重点在哪儿呢?它的重点在于后面那个推论,这个才是我要强调的关键,大家注意,正是因为规则的内容明确具体,所以说。法律规则,

它就只针对一类具有共性的行为,而法律原则,正是因为它宽泛抽象,所以说它既针对共性,它又能够实现对。特殊情况,或者说对个性的关照,我把它简单的呃概括为规则明确,具体指共性原则,内容宽泛抽象,共性加个性,尤其要注意原则能够实现对个性的关照。这个结论才是关键,同时它也是不太好懂的,好了,

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啊,为什么说法律规则它就只针对一类具有共性的行为呢?好举个例子啊,比如说。啊,比如说啥呢?比如说比如说比如拿车轮海举个例子吧,是吧?比如说我们同样都是要把车轮海干掉是吧?比如说我选择了拿刀捅是吧?然后呢?你拿斧头做,然后呢?老岳呢?拿毒药毒是吧?

比如说工程师呢?拿汽车撞。清楚了没有?你会发现我们把它干掉的手段一样不一样,完全不一样吧,但是怎么办?但是最后在这个定这个法律责任的时候,大家知道有没有区别,没有区别嘛,那都算是什么?都算是这个虐待动物嘛,是吧?有有虐待动物这个罪名吗?有没有刑法当中好像没有是吧?咱们国家动物保护也没做到,

都算是什么都算是毁坏财物。它也不值钱呀,是吧?关键是哎呀,这个不太合适是吧?这样这这就是法理老师的尴尬是吧?你说这个刑法当中那么多的罪名是吧?这个可以举,但我们这个就。举的太那个啥了,好我我举个正常的例子吧,好吧,举个正常的刑法例子,比如说同样都是杀人,大家知道这个杀人的理由多不多啊,

那非常的多,比如情杀,仇杀,变态杀人是吧,杀人的手段也是一样的呀,你比如说什么拿枪打,拿斧头剁,拿车撞,拿。读要读杀人的场合,地点也很多,可以在北京,可以在南京,可以在广州,可以在天津,

可以在重庆,可以在山西,河南,河北。清楚了没有?好了,你会发现啊,大家需要注意,刚才我是说的那些杀人的时间呀,手段呀,场合啊,你会发现它们是各不相同的,但是最后在定罪的时候有没有区别?没有任何区别,他们最后的定罪都是很明显的,

故意杀人,也就是说故意杀人罪,它所设定的这个构成要件呀。呃,不管是这个我他是不不关心具体情况的,就是说我不管你是张三还是李四还是王五还是赵六,我也不管你是所谓的情杀仇杀还是变态杀人,我也不管你杀人的手段如何,杀人的动机如何。不也不管你杀人的时间场合如何,只要你是以非法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最后通通都定故意杀人,看到了没有?我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作为一个统一的标准,

就针对的是这样一类具有。共性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规则。只共性听到没有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高度一般化的,或者说高度什么呀?高度统一的标准,针对所有人都适用。这就是所谓的指控性,不不问你的具体情况是吧,最后反正都定故意杀人,那为什么说原则它能够实现对个性的关照呢?我们还是接着故意杀人来说你,比如说啊,大家知道。同样都是杀人,

那么都是杀人呃,但是大家应该能够知道啊,这个杀人的手段呀嗯,这个或者说杀人的这个社会反响呀啊,包括它的危害程度啊,群众的反应程度啊,它这个差别大不大?呃,大家知道那个差别是其实是非常大,尽管最后定罪都是故意杀人,但是它的具体情况差异有可能是非常大的,有些杀人犯的情况我们在听说,以后我们更多的就是什么呢?愤怒。是吧,

这这认为这种人没有任何的人性是吧?那觉得死刑把它执行一遍都是干嘛都是便宜了他,你恨不得把满清几大酷刑或者什么古代的什么这个这个残忍的刑法给他来几遍都不解恨。是吧,比如说那些恶性的杀人案件,比如说拿起刀来到幼儿园去砍杀小朋友是吧,到敬老院去杀老人也包括什么,就前段时间那个什么,这个拿着车打的哪来着,我记不太清楚了。然后呢,在路上撞向那无辜的路人,撞死好多人,然后呢,撞伤这个很多这个更多的人,

那这种人我们就是天生就是就是就是什么就是畜生嘛,对吧,我们觉得把他干掉。都便宜了他了,坦白的说是吧,但是有些杀人的情况,有些杀人犯的情况,我们在听说以后我们呃怎么说会让你有完全不同的这种感受,你能明白吧,就是我们可能第一个反应不是对那个杀人犯的。痛恨我们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对那个杀人犯的同情啊,甚至是一种莫名的感动啊,有同学说老师,你这说的越来越邪门儿了,

怎么会有感动和同情呢?这个是真的有啊呃,我不需要编例子啊,我就给大家举一个真实的例子,这个例子是一个真实的案件,它发生在哪儿呢?啊,发生在广州呃,什么什么什么案情呢?就是有一个80多岁的这个老太太,就一个老母亲是吧?把她60多岁的这个儿子,那个儿子有智障,把那60多岁儿子给毒死了。这就发生这么一个事儿是吧?

呃,那么这个情况案情大家一听就知道很很这很不可思议,可以说是吧?首先第一个这是母亲杀孩子,第二个这双方都是老人,这他母亲都80多了是吧?属于这样的情况,所以有些记者呢就啊,怎么说就很好奇是吧?说这个为什么你会干这事儿,然后呢?去采访这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一开始也不愿意说,那后来这个来的多了,以后呢?

终于这个。土路实情了是吧?就说什么呢?他说呀,我这个孩子呀,他这个生下来就是智障,就他先天有这个智力残疾,然后呢,他的父亲呢,很早就离开了我们。比如说就是她们娘俩在一起,这个过日子,然后呢,这个母亲呢,后期后那面也没有再婚是吧,

因为这个因为拖累带了这么一个这个累赘嘛,可以说就是累赘了是吧,然后呢,也也没法再去组建新的家庭是吧,所以说这母亲。说我就一直拉扯他的长大,把他照顾到60多岁啊,就属于这样,但是说这辈子我为他而活是吧,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是吧,因为一个母亲把自己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有义务去照顾他一辈子,所以说我这一辈子呢。和他相依为命,没有什么,没有什么遗憾的,

但是呢,我今年我也80多了,对吧?前段时间到医院去检查身体呢,发现这个情况也不太好,很可能就很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但是我死了以后呢,这个孩子怎么办?他肯定是没有人愿意照顾的,而更更关键的是这个孩子还只认妈妈,就是跟其他人在一块,他也不快乐,他也他也不愿意跟其他人在一起。天天要吵着跟我在一起,那我这不可能照顾他的一辈子啊,

就马上我自己的情况也不太理想,那一个孩母亲把自己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需要照顾他这一辈子,现在妈妈要走了,把他也带走了。那就大概就是属于这么一种情况,就是最后无奈之下,那选择了这样的情,选择了做出了这样的行为,那你会发现当我们在听到这个案情以后,你的第一反应是对这个杀人犯的痛恨吗?或者说你第一反应是关心把满清几大酷刑给它来几遍,把这老太太折磨几遍嘛,我们不是的,我们可能第一反应完全是一种对她的同情,

或者说就算是要引发进一步的,这个这个什么呀,这种追问或者反思的话。我们可能更多要问的是,我们的社会保障部门到底在哪里?是吧?我们的社会公众这个帮助在哪里?是吧?社会福利部门又在哪里呢?为什么这样一个非常明显的符合救助条件的,非常可怜的母子,他得不到我们社会的关注,以至于让一个母亲。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要面临这样一个什么呢?

这样一个让人揪心的选择,我们可能更多的是关心这事儿。能明白吧,而不是想,而不是想着说把他这个母亲到底应该让他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层面的这个严惩,他不是这个思路上去考虑问题的,所以说我刚才给大家说了嘛,就是最后没定罪层面,没有任何区别,肯定。和那个砍杀幼儿园的小朋友,包括这个开车撞向无辜路人的那个都有,都定故意杀人没问题的。但是但是怎么办?但是在量刑层面,

你觉得能能一样吗?就是案情差别如此之大,但是我们最后在对它的处理上,起码在最后的量刑环节上能完全一样吗?这肯定不能一样说,事实上你也会发现。不同的故意杀人案,它最后的处理情况差别是非常大的,有些就是死刑立即执行,你不管这个王八蛋上不上诉还是不上诉,最后肯定是死,毫无疑问,但是有些就判得非常轻。可能就是三年,五年,

甚至直接就是这个,这个缓刑能明白吧,都不需要执行实行的清清清楚,我的说完了吗?那好了,我问大家,那我开始问你啊,一旦听清楚就有你民法的刑法的知识了。一旦你开始考虑到这个,比如说处理故意杀人案的时候,一旦开始考虑到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想要结合这个案件的特殊情况,想要结合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想要结合这个案件的。那个特质清楚了没有?

然后呢?对他做出一个真正符合这个具体情况的判决的时候,您告诉我你在头脑当中要考虑的是。故意杀人罪,这个规则吗?是吗?不是故意杀人,这个规则很清楚,就是让你告诉你定罪的,而你想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想要对他做出一个真正符合他具体情形的判决的时候,你考虑的不是规则,而是什么?是原则,哪个原则就是你们在刑法当中讲到的罪刑相适应这个原则,

刑罚的严重程度要和什么呢?这个犯罪的严重程度。情节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包括它的什么呀?影响力的大小要能够相匹配,所以说在罪行相适应这个原则之下,不同的故意杀人案,尽管最后定罪层面都是故意杀人,但是在量刑层面就分。分别的有了自己的不同的处理,而符合了这个个案的具体情形。清楚我在说啥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能够让我们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进而得出一个具体判断的这样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我想大家应该能够明白。清楚我在说啥了吗?那那那我问大家,那你觉得吗?那我们在处理故意杀人案的时候啊,比如说面对这个案情差别如此巨大的,比如说一个是砍杀小朋友,一个是这个额,这个这个这个老母亲,然后呢,杀害自己的这个。智障儿子,那你觉得你觉得我们在量刑层面是把它简单粗暴一刀切通通都定统一的刑法,

比如都是死刑好还是结合具体情况对它分开处理好了,你觉得哪个好?那废话,当然是贴合个案的具体情况,我们最后得出的判断才会更加符合正义的精神,才能够更好的被我们所接受嘛,所以说原则因为能够实现对具体情况的考虑,所以说它往往能够得出最好的。判断,这就是原则。作为最佳化命令的原因。能不能连起来了?是怎么知道的?我不知道这个例子啊,这个刑法这个例子能不能够听懂,

因为我我默认大多数同学可能是先听的刑法,因为课件上传的比较早嘛,是吧呃,如果这个例子你接受起来有困难的话,我再给你换一个升华的生活一些的例子,可能你会更清楚一些。好吧,我给你举个例子来,比如说最典型的什么呢?比如说我,我这样啊,这样我下面分别。我下面分别就法理学的复习给大家发布两个要求,你给我判断一下哪个是规则性的要求,哪个是原则性要求,

以及哪个要求之下你个人的具体情况,或者你复习的个性。才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比如说第一个要求,我说我说法理学这个内容非常重要,所以说所以说从明天开始早上。上午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晚上六点半,晚上七点半到晚上的十点四十必须得给我复习法理。然后呢,给我重复一个月。这是第一个要求,你给我判断它是个明确具体的规则性要求呢,还是个原则性要求?好吧,

那第二个要求说法理学还是一样啊,法理学这个内容非常重要啊。所以说怎么办呢?所以说从这个明天开始,你就得给我拿出足够多的时间来复习法理学,争取在一个月内把这事儿搞定。我说清楚了吧,两个要求,那很明显大家应该能判断了,第一个呢,它说的非常的细,它是个非常明明显的明确,具体的规则性要求,而第二个呢,是个比较明显的比较宽泛的模糊的原则性要求。

清楚了没有?那好了,我现在开始问你了啊,每个人的复习情况一样不一样,每个人的在学科儿层面的薄弱环节一样不一样。每个人的复习的规划一样不一样,那显然是不一样的嘛,最典型的有些同学可能法理学学的已经很好了,他就不需要用那么多时间,而有些同学的话呢,可能怎么样?可能更加需要这个主攻的是这个刑法,那刑法现在。这个还相对比较薄弱,而有同学可能在法制史层面又需要多花一些时间,

每个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但是你会发现你不同的个体的情况在那个规则之下能够得到满满足吗?不可能,原因很简单,这是个非常死板的要求,你没有任何的选择空间,但是第二个原则之下的复习要求就能够满足了,足够多的时间,那我只要能够符合我的情况,只要我能够自己认为满意就OK了吗?清楚我在说啥了没有,就这个道理啊,那所以说呢,原则它宽泛抽象,它给我们的行动留下的选择的空间,

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结合个体的具体情形来完成一个具体的行动方案的打造。而我问你就复习这件事而言,你觉得一个复习规划的设计,你觉得啊是贴合你的个性,你的复习效果会好,还是背离你的个性,你的复习效果好呢?就复习方案来讲,你觉得大家知道,那肯定是贴合个性好嘛,教学这件事儿你还不知道吗?最好的教育永远是什么教育?因材施教嘛,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干嘛呢?来制定这个相应的辅导方案,

所以说大家有时候。这个这个报班儿听课的时候都喜欢报大班儿,还是报小班儿,那肯定都喜欢报小班儿嘛,大班儿比如说一万人的大班儿,那老师根本就关照不过来,那最好是小班儿,最好是小到什么程度呢?最好就就我一个学生是吧?你们几个老师挨个的给我干嘛?给我讲,谁想不明白,我就大嘴巴子抽他是吧?或者半夜三点钟想不明白的打他电话,把他打电话把他叫起来,

这种效果是最好的,为什么最符合个性嘛?是吧?能明白我的意思吗?所以说贴合个性之后的效果一定是最好的,从这个角度来讲,你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原则则是个最佳化的命令。说清楚了没有?好总结一下啊,规则内容明确,具体指控性原则内容宽泛抽象共性加个性,并且规则是个确定性的命令,而原则是个最佳化命令,之所以最佳就是因为它给我们的行动留下了选择空间。而有了选择空间之后,

自然就能够贴合个性,贴合个性的效果,当然对个体来讲是最好的了。o不OK啊?那这样的啊,好了,这是这个问题,所以原则因为能够实现对个性的关照就能够什么呢?就能够帮助我们得出最好的结果,这个东西其实大家也也就能够干嘛呀?你就能够再往前反推。就是为什么原则往往用来处理疑难案件,就是很简单,什么是疑难案件?疑难案件就不是一个一般化的案件嘛,

就是规则,它考虑的是个固定的啊,这个一般情形,而疑难案件是个偏偏是个二般情况。个性很强,说个性很强的案件,当然应该具体问具体分析,当然就应该适用原则了呗,说原则用来能够裁决一类案件,你从这儿大概也能够推出来。清楚了没有?这个点大家要明白啊,好了再次总结规则内容,明确具体指共性原则,内容宽泛抽象,

共性加个性。那第二个问题,在适用的范围上,这个比较简单了啊,规则这个适用范围上规则适用范围小,原则适用范围大,这个几乎不用解释吧,规则嘛,它明确具体嘛,它只能够在一个小的范围内,或者说固定的领域。一定能够适用那么呀,比如说刑法当中的故意杀人罪,那就只管故意杀人,抢劫,

强奸一概不管,但是原则宽泛抽象,适用范围就会相对较大,你比如说还是以刑法为例,你不管是故意杀人还是抢劫还是强奸还是盗窃?怎么办呢?最后都要受到刑法原则,比如罪刑法定或者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这样一个指引,特别是要受到罪刑法定这个原则的指引,原因很简单,刑法之母嘛,任何非则分则罪名的适用都要在这个原理的指引之下。好吧,这个比较简单了啊,原则适用范围大,

规则适用范围小,所以说啊,大家在学到部门法的时候,你就没有发现吗?你们所接触到的原则的数量非常有限。而规则的书上就特别的多,为什么呢?哪怕是民法,民法典,上千个法条,那民法的基本原则也不超过十条嘛,对吧?为什么呢?因为原则适用范围大呀,有这十条基本的原则,

就已经能够把所有的民事领域都穷尽了差。差不多了,而规则适用范围小,想要把这个领域都覆盖呢,它自然就什么呀,它的范围不够数量来凑嘛,它需要有相对更多的数量OK吧好,总之一句话啊,规则适用范围小,原则适用范围大。记住了,没这样好,这是这比较这个是比较简单的啊,那接下来再往后走的话呢,就是在适用的方式上就是在适用方法上,

大家注意这个词儿。如果存在多个规则,听清楚规则以什么样的方式来适用呢?叫做全有或者全无,就多个规则。如果在一个案件当中,在适用层面发生了竞争。它是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来适用,而原则则不同,原则以什么样的方式呢?原则以所谓的权衡强度或者分量的方式好,我再强调一遍,把这个关键信息捞出来啊。规则叫做全有全无,原则叫做权衡强度或者分量。

好了,分别给大家解释啥玩意儿,叫全有全无呢,全有全无,其实我经常讲啊,它就是那个大家可能看过的那句阿迪达斯的那个那个那个鞋的那个广告语叫什么呢?叫做。all in or nothing.就要么就100%,要么就是零,记住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全有全无要物就什么意思呢?要用两个规则发生竞争了,要用就全都用,要不用就全都不用,

你如果用a,那就100%的用a如果。我没有用b,那就什么一点都不用b,我说的更直白一点,就是规则和规则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啊?规则和规则之间,或者说两个相互矛盾的规则在发生竞争的时候,大家需要注意它们之间是个非此即彼的关系。能明白吧,就是就是100%或者非此即彼,说白就互斥是相互排斥的,有a就不能有b,有b就不能有a,能明白我意思吧,

你举个例子啦,比如说。张三把李四给捅死了,张三捅死李四,李四这件事儿在刑法当中针对规则的适用,可不可能既用故意杀人罪这个规则,又用正当防卫这个规则,可不可能?法官可不可能在裁判案件的过程当中说,张三杀死李四这件事儿是属于正当防卫,因此故意杀人罪成立,无罪释放神经病这事儿。不可能有人这么判的,能明白吧?原因很简单,

因为这两个规则在这个特定的案件中就是互斥的,相互矛盾的互斥的嘛,你不可能说,如果它是正当防卫,它就不是犯罪。他如果是故意杀人,他就是犯罪那一个行为,怎么可能既是犯罪又不是犯罪呢?薛定恶的罪呀,不可能的嘛,清楚了没有?所以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互斥的状态。清楚了没?所以说大家在学刑法的时候,老师经常给大家讲强调嘛,

是吧?你们要学会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为什么要区分?就是因为它们之间是个互斥关系,你不能够同时兼顾。这就是所谓的全有全无,记住了没有互斥,非此即彼,而原则则不然。原则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适用于个案的呢?看清楚叫做所谓的权衡强度或者分量。什么叫做权衡强度或者分量呢?指的是当两个原则发生竞争的时候,我们首先要看一下哪个原则的分量轻,

哪个原则的分量重。然后以分量比较重的那个原则的要求为主,然后呢,再去兼顾那个分量轻的听清楚了吗?它可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什么呢?而是或多或少a多一点儿b少一点儿。它不是个互斥关系,它是个兼顾关系,能明白吧?兼以重的为主,同时还要兼顾那个轻的。是要同时考虑的,简单来讲好了,这个点我想大家也应该能够明白,

我们举个呃举个还是举个刑法例子,还是你同时也举个这个深化的例子,你比如说。你在处理,或者说你在适用任何一个分则罪名的过程当中,比如说啊,你告诉我,比如处理一个故意杀人案,你要不要考虑遵循法定?你要不要考虑罪刑相适应啊?要不要那当然两个原则你都需要考虑了,只不过罪刑法定原则,它是定罪的基础,它是首要原则,同时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

为了保证个案正义,你也。也需要考虑这个个案的特殊情况,去兼顾那个罪刑相适应要求,这就是个典型的什么兼顾的问题。清楚了没有?你在处理一个合同纠纷的时候,你要不要考虑意思自治?你要不要考虑公平正义啊?当然需要兼顾了,只不过合同纠纷首先第一步尊重意思自治,同时公平正义的理念,它也得符合它不能够什么呀。明显的违背违背这个精神,任何部门法规则适用不同的原则,

都是要求你兼顾的法律实践当中如此。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也是一样,为什么这么讲?举个例子啊。还是举个生化例子吧,生化例子可能会好点儿是吧,就是兼顾啊,你比如说大家在你们现在在外地上学,我估计大多同学应该都是在外地上学的吧,你不可能在本地上学是吧,你不可能天天经常性的回家。呃,你比如说你在外地上学的时候,你你总是接到过家里的电话吗?或者家里家里给你打过电话吧,

这个应该应该啊,就应该是应该能理解的是吧?就是有的时候经常好去跟家里打电话,那你会发现当你父母给你打电话的时候,特别是你妈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怎么办?不管前头你们娘俩说多少东西,等到最后的时候基本上呢呃,这个你母亲或者说这个这个爸爸妈妈。都会给你提出两条原则性的要求来指导你在外地的或者在学校的学习时生活。原则性要求大家非常熟悉了,叫什么呢?第一个往往就是第一,好好学习,第二,保重身体,

没问题吧?千言万语汇成两句话,好好学习,保重身体。好了,你会发现好好学习和保重身体,这两个要求是个非常明确,具体要求还是个非常宽泛模糊的要求,它很明显是非常模糊的,因为这玩意儿没有个固定的标准,你能明白吧?什么叫好好学习?这个不同的同学把握起来差别非常大是吧?有同学可能一天学十几个小时,都觉得自己对不起父母,

都觉得自己可以更努力一点,而有些同学拿起书了以后是吧?翻个几十秒哇,今天好充实是吧?就属于学习学习五秒钟,然后呢?痛玩十小时属于这样的一个这个状态说非常模糊,那保重身体,这玩意儿就更没没谱了是吧?你说你这个什么一天睡五个小时,是不是保重身体六个?七个十个20个不下床,都是保重身体,都是为了保证休息啊,这玩意儿更离谱,

清楚了没有?所以说这是两条非常明显的原则性要求,但是你应该能知道。当你的父母跟你说好好学习,保重身体的时候,他是让你在这两个选择当中做出一个非此即彼的互斥式的选择呢,还是希望你能够或多或少兼顾呢?这个大家应该能够理解父母的意思吧,那肯定是兼顾的嘛,并且一般来说,按照你父母的意思是希望你好好学习为主,兼顾保重身体,只不过你在实践当中走样了,以保重身体为主。然后呢,

兼顾好好学习了,不就这样的吗?不管你做出以哪个为主的选择,另外一个东西始终对你是有压力的,或者说你始终是要考虑的,就这么简单。清楚了没有?是属于这样的你你你比如说你一个人,你就在在后再努力是吧?你以好好学习为主,那你能不睡觉,你能不你能不这个不休息,这不可能的呢是吧?你说你天天在那外头玩儿,我想你你你考试的时候。

老师在期末划重点的时候,你总是得去一趟学校吧,没问题吧,并且这个东西可能在你放假的时候表现的最明显,放假的时候放寒暑假了。放假肯定是放松嘛,对吧?肯定是要以休息为主的,但是好好学习这个要求,你兼不兼顾啊?你肯定兼顾从你的行李当中就能看出来呀,最起码来说你在放假的时候你得跑到图书馆,把那个平常从来看都不看的这个大。不投的书,你得借上两本,

放到行李箱最显著的位置,记到没有一打开就能看见,这是为了什么?告诉你父母吧什么呀?尽管放假我是要以休息为主的,但是好好学习的要求我始终在兼顾这,这是在做这样的。表演嘛,对不对?清楚没有表演的背后就是一种兼顾啊,就这种兼顾好,我说清楚了吗?好了,再次强调规则和规则,全有全无,

涉外了,互斥,而原则和原则,大家记住,叫做权衡强度或者分量,其实就是个兼顾。一个是非此即彼,一个是或多或少OK这样。好,这是这个问题,最后一个方面的话呢,就是在功能层面,功能层面就是在就是在价值层面吧,在价值层面的话呢,大家需要注意,

原这个把前面那个原则内部又说了一下是吧,原则是规则的基础嘛。那所以说怎么办呢?原则能够对规则有指导,能够解决规则解决不了的案件,同时也能够填补规则漏洞,就把前面又又说了一遍。周杰伦又说了一遍,但是其实他的意思呢,说的不是特别的清晰啊,就是这个大家写,应该你把裁判填补和这个呃,这个什么呀,裁判填补和指导说一遍就OK了。额,

但是我把这个事点得更清楚一点,就是在功能层面,就是在我们的法律体系当中啊,原则和规则所发挥的价值是不一样的,法律规则它作为一个确定性的命令,能够尽可能的维护我们法律体系的。什么性呢?它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它是个刚性的要求嘛,对吧?而原则呢?作为一个宽泛的模糊的要求,它能够让我们更好的去兼顾各种各样的特殊情况,它能够让我们的法律体系有更大的延展性。换句话说,

让我们的法律体系在有刚性之余还能保持必要的弹性。所以说,大家可以怎么去理解它呢?规则保证原则的呃,不规则保证我们法律的。刚性而原则能够保证我们法律的弹性模糊嘛,给了我们选择空间嘛,当然就能够有弹性了,有了弹性之后就能够包容万象,就能够处理那种各种各样邪门的案件,让我们的法律体系在保持必要稳定性的同时。又能够兼顾什么呀?又能够兼顾各种特殊案件的处理,需要清楚了没有?这是在功能层面基本上把前面东西再说一遍就行了,

核心就是规则是刚性的,原则是弹性的。好吧好,这四个方面现在能够记住内容层面规则,明确具体指控性原则,宽泛抽象共性加个性适用范围上规则适用范围小原则适用范围大。适用方式上,规则全有全无,互斥原则,权衡强度,兼顾在功能上原则是规则的基础,指导裁判填补同时规则刚性,原则弹性。你看这干货,解释起来确实特别费劲,

但是你说真的要把这个干货给捞出来的话呢,其实它没有多少干货清楚了,没有这样啊,好那么在法律原则当中应该说最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知识点,咱们就说就说清楚它了好吧。要理解啊,要理解好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拓展内容啊,这个说是拓展呢,它它也不算是纯补充啊,但因为在我们的这个真题当中也包括从考试分析。对前面的内容的这个介绍当中,也把这意思给带出来了,只不过他没有把它这个什么呀呃,在形式层面把它突出啊,所以说这块儿内容大家最好是能够把握一下,

就是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问题,因为在整个的法律原则的。功能当中啊,应该说法律原则的,这个在司法审判当中的一个适用,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知识点,同时也是有一个非常大的理论深度的,也特别适合在材料分析当中,然后呢,设计一些相对比较难的问题。所以这块内容呢,给大家做一个补充,但是我会把它讲的就是最后让你背的部分呢,会相对再给你压缩,但是这个原理呢,

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好吧好了,那首先第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呢?在整个的司法审判当中,都能够具有这个所谓的裁判功能,这都能够用来解决案件,法官都可以依照原则,也可以依照规则来裁判案件。但是我需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由于法律规则相对比较明确,具体而法律原则呢,相对来说比较宽泛抽象。那这也就意味着,当法官在用法律规则或者用法律原则处理案件的时候,

这个法官他背后的自由裁量权。也可以说,它的发挥空间,它的选择余余地大小一样不一样,这个大小的差别应该是非常明显的规则,是个相对刚性的命令,它比较明确,具体那所以说怎么办呢它?不能说没有自由裁量权,但是法官的裁量空间会相对较小,它能够受到有效的限制和约束,而法律原则呢,宽泛抽象比较模糊,它有着大量的或者说有着比较大幅度的一个解释空间。那所以说呢,

法官在用原则裁判案件的时候呢,他的选择余地就会比较大,也可以说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就会比较大。那我现在的问题是我问大家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那么从原理的角度出发,我们是希望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越大越好呢,还是希望他的自由裁量权越小越好?就是从一个原理性一般情况来出发,我们希望限制还是放大法官的自主裁量权。我想大家应该能够很快有一个自己的结论,对于所有的公权力,那我们基本的态度是什么呢?都是要控权,这都公权力嘛,

大家知道它必然是要受到限制的,没有什么东西比不受限制的公权力更更加可怕的了。对司法审判或者对法官的裁量权或者审判权来讲也是一样,如果法官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他的自由裁量权是越大越好的话,那他我们就会得出一个结论,一个非常可怕的,不可接受的结论就是。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法官最好任性,裁判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最好能明白吧。那你觉得这玩意还靠谱吗?那是不可,那这显然就不可接受了嘛,

因为大家知道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当事人非常重要的那些权利你的。你的名誉,你的财产,甚至在极端情形下,你的自由和生命都处于一个极不确定的状态,你的人身命运很可能会因为遗址判决而发生彻底的改变,那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这个过程它变得极不确定。那也就意味着,当事人的权利几乎就没有任何保障了,那我们如果说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最好,那还有啥事,还有必要去法院吗?没必要了。

能明白吧,用就像贺方说的是吧,没必要去法院了,干啥在法院门口人一立不就行了吗?你你挑证我挑反,然后反正都是没谱的事儿,明白吧?显然大家知道我们是希望能够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这也就意味着一个结论了,你会发现规则之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能够受到有效的限制,而原则之下会放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你应该能够知道,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规则和原则。谁具有通常的优先地位呢?

毫无疑问,法官应该优先适用法律规则,能明白吧?一方面,它明确具体针对性更强。第二个方面,它能够有效地限制自由裁量,那所以说呢,法律原则,如果想要在司法审判当中适用的话,它往往发挥的是一个替补性的功能,就它不是首发,它是替补,谁是首发呢规则。什么时候用原则?

一般情况下来讲是找不着规则的时候,我们才会用原则,这个时候也是也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让原则去发挥填补规则漏洞的价值,所以说原则能够在司法审判当中适用。所需要满足的第一个条件就是穷尽规则,也就是没有规则。能明白吧,就没有规则,找不到规则,然后呢,我们不得已要回到那个基本原理来去处理案件,这个时候就算是要放大自由裁量也没办法,因为你必须得让法官裁量,他如果不裁量这案子没法判。好吧,

这第一个法律原则能够在司法审判当中适用的第一个前提或者最常见的情形就是穷尽规则,因为规则是首发,原则是替补。穷尽规则就找不着规则了好吧。这个情况的话,我想我一说,大家就能够迅速的理解,但是不太好理解的是第二种情况,我问大家在一个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假如有规则。也有原则就规则,有原则也有,我们不需要原则去填补漏洞,那我现在问你的是,如果有规则,

有原则听清楚可不可以我们把规则放弃?用原则去替代规则,去裁判这个案件呢?可不可以呢?可不可以一般情形下,当然是不可以的啦,但是我们说嘛,有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那么,这是我们之前所说的嘛,原则有的时候可以裁判疑难案件,这个裁判疑难案件它后面怎么解释的?以纠正严格执行,

实在法说白就是以纠正严格执行规则,可能会出现的。裁判不公的情形能明白吧?就是有规则,有原则,我也可以用原则来去填补规则,也可以用原则去取代规则,那么这只不过原则,如果想要替代规则的话,它需要满足的条件。就需要变得更加苛刻,那更加苛刻,这个苛刻的条件有几个呢?总共有两个,也就是我们在58页最后二和和和59页上面的一个三二和三所描述的条件,

我们分别把它概括为叫做。个案正义和所谓的更强理由个案正义加更强理由首先解释第一个个案正义什么叫个案正义呢?指的是在一个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有规则也有原则,但是如果我们用规则来裁判案件的话,会得出一个极不恰当的违反公平正义理念,不可接受的裁判结果,而这个时候如果用原则裁判案件,这个结果就会相对更加容易接受。那换句话说。说基于公正的理念,我们就可以用原则来去替代规则了,这个么这个原理可能听起来很抽象,但是我之前呢,用李克思诉帕尔默案给你做过案例导入,

那我想我们回到那个案件,你应该就能够很轻松的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大家还记得吧?李克思素帕尔默就那孙子把他爷爷给毒死了,那还能不能够按照遗嘱继承法的要求,人家是个合法有效的遗嘱嘛,说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当执行。按照这个规则。他能不能得到继承权啊?他是可以得到那个遗产的,但是你告诉我一个谋杀了自己祖父的禽兽,然后呢?谋杀了自己祖父之后还能够再拿到他祖父的财产,你觉得这个结果能接受吗?

我们是显然没法儿接受的嘛,他明显的就违反了公平正义的一般理念,看到没有说这个时候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行为当中获益,这个原则就有了出场的可能性,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呢,就是所谓的。个案正义就是有规则,有原则,但是规则导致的裁判结果无法接受,违反公正理念。这个时候我们就有了听清楚。我们就有了用原则来取代规则的初步理由,不是完全理由,不是充分理由啊,

是初步的理由。那换句话说,只有这一个条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附加第二个条件,第二个条件叫做什么呢?叫做所谓的更强理由,注意哦,更强理由是在第二个条件能够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还要再被。附加的他们不是或是且啊是且,那什么叫做更强理由呢?这事儿呢,就有点儿稍微有点儿复杂了。啥玩意儿叫更强理由啊,大家想想啊呃首首先第一个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有其他的理由,

大家想想,如果说在一个案件裁判的过程当中听清楚啊。如果仅仅因为规则得到的裁判结果不公正,原则得到裁判结果更加公正,我们就能够把这个规则给抛弃掉的话,大家知道这会导致一个什么结果啊?首先第一个大家知道每个人对公平正义的理解都是什么都是不一样的,能明白吧,你理解的不公正,那可能在我理解完了就很公正,那反过来讲,我认为的不公在你那儿可能的话呢,它也是符合公平正义理念的。换句话说,公平正义这个标准太模糊了。

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以公正为理由,就把这个规则给否定的话,那意味着任何的规则都可能什么啊?它都会变得极不确定,因为它随时的都可以被另外一个原则取代嘛,那规则的权威性就没法保障了,能明白吧?所以说呢,只有个案这几个理由是不够的,我们还要附加这个更强理由,而所谓的更强理由指的是什么呢?所谓的更强理。理由指的是我们法官如果想要用原则去取代一个规则的话,他必须要干嘛呢?他必须要。

充分的论证证明证明什么呢?证明在这个案件之下,我用原则去取代规则。它怎么办呢?它是必要的。它具有必要性,也具有这个紧迫性,并且在这个案件之下,我用原则替代规则,不会对规则的稳定性造成过于严重的,无法弥补的伤害。也就是说,尽管这个规则在这个案件当中被取代了,但是这个规则整体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不会受到致命的伤害。在这个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当中,

它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依然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持。它是个充分论证的要求,这个话呢,就确实有点儿太抽象了,给大家稍微解释一下为什么会有这么一种要求?大家想想啊,在一个司法审判当中啊,如果说一个规则被一个原则给否定掉了,没问题吧?被否定掉了,大家知道这个。它带来的这个伤害啊,它或者说这个带来的这个意义啊,它不单单是这个规则,在这一个案件当中被否定。

而是会引发一个连锁反应,什么反应呢?就是人们就会对这个规则啊,它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产生相应的质疑,那很正常了嘛,你想想你这个规则在这个案件中被否定了,那未来一个案件有没有可能再次被否定?否定呢,有没有可能那这种可能性始终是存在的嘛,而反过来讲,大家想想,如果一个规则被否定的次数太多,那意味着这个规则还有权威性吗?就没有任何权威性了嘛。你随时都可能会被一个原则替代,

那我为什么还要去服从你呢啊?大家想想,立法者把一个规则给创造出来,他是希望这个规则能够得到严格执行呢,还是希望他被任意的否定?那肯定是希望他能。能够被严格执行吗?如果它被否定的次数太多,立法目的彻底落空,同时法治的权威性,法律规则的稳定性都会受到致命的破坏。能明白吧,那所以说呢,这个东西啊,它怎么样?

它会有一个连锁反应的,所以说你法官在这个案件处理的过程当中怎么样呢?你除了要证明。在这个原案件处理过程当中,我用原则替代规则,它有必要性,能够符含可符合个案正义的理念,你同时还要兼顾到这个规则,在其他案件当中的什么?这个稳定性和权威性的保持问题,你不能够因为你这一次什么呀,不能够因为你这一次否定而影响其他案件的处理而影响规则在。这个案件以外,其他案件当中的稳定性的问题啊,那么要把大家可以想想,

如果一个规则,它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案件当中都能够非常完美的,非常这个这个什么呀合适的。帮助我们得出一个这个恰当的裁判结果,结果现在呢,就因为出现了一个特殊情况,一个万里挑一这个这个百里挑一的案件。呃,他不合适了,结果我们就什么呀,我们就把这个规则给否定掉,进而引发人们对这个规则存在的必要性和它权威性,稳定性的质疑,那相当于什么?那相当于我们为了一个案件就牺牲了一类案件,

为了一棵树木,我们就放弃了整个森林啊,这种连锁反应,这种对法治整体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的伤害,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所以说法官必须要证明。我们在这个案件当中,用原则替代规则,它是一个必须的选择,并且这个替代只是一个个案当中的替代,它不会对规则在其他案件当中的稳定性,权威性。造成无法弥补的,或者说过于严重的伤害,这是我们必须要去兼顾的问题,

这就是所谓的更强理由,说白了就是你要充分的论证。你要打消人们在这个这个这个人们什么呀,人们这么对你这个用原则取代规则的这种质疑。要去打消人们对这个规则,在这个案件以外,其他一般案件当中,他权威性可能会受损的,这种焦虑,这就是所谓的更强理由。说白了就是充分的论证。你要证明你这么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大家要能够知道啊,这个论证难度大不大?这个论证的难度是非常非常的大的,

那非常大的非常大的,也就是说呢,告诉大家法律原则在整个司法审判当中。替代规则这种操作可以说是难度系数拉满的操作,如果说你没有足够的技术含量,没有那个金刚钻儿,你就别干这个瓷器活儿,否则这个案件的裁判结果一定会引发。巨大的争议啊,当然,如果你用好了的话呢,往往就是什么呢?往往就会成为一个名垂千史的,或者说非常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你比如说我们之前说的李克思做帕尔默案呀。

能能明白吧,那其实你想想嘛,这个案件怎么样?这个案件的过程当中一个合法有效的遗嘱怎么样啊?它这个就应当得到有效的执行,那这个规则实际上就被否定了吗?被什么否定了?被任何人都。不能够从自己的过错行为当中获益,给否定了,首先我们这种否定,第一,符合干真理精神,这个老百姓都能够理解,那第二个,

你告诉我,因为这个遗嘱。一个确实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在这个案件当中被什么呀?被这个否定了,难道会引发人们的质疑吗?说未来如果不存在这种谋杀祖父的情况啊,不存在伤害或者杀害被继承人的情况。啊,不存在这种情况下,说一个合法有效遗嘱就没法得到有效执行了。我想人们不会有这样的焦虑,或者说起码来说不会有这样的质疑,能能明白吧?因为这个案件它毕竟太特殊了。

你反而如果说你用了那个规则,老百姓反而会觉得不可接受,能明白吧?所以这就是经过了一个充分论证,它不会引发质疑的结果,这这这一个一个著名的案件,那反过来讲,如果你的论证不够充分。你没有打消人们这种疑虑,他所造成的伤害,大家知道他这个对规则否定,所造成的对规则乃至整个儿法治权威性的伤害,他很可能是。我们难以想象,我给大家举一个咱们中国的例子,

有些人把它称之为叫中国的李李克思素帕尔默案,但是起码在目前的法学界来看,对他的争议可能要远远大过,对他的肯定。这个案件是个什么案件呢?这个案件叫做所谓的泸州遗赠案,也被民间的俗名叫二奶继承案,就是就就有同学可能听说过,可能你民法当中会讲过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是发生在四川泸州的什么案子呢?就是有一个男的是吧?有一个男的呢?他和他这这个呃,有一次呢这个。呃,

在一次单位体检的这个什么呀?体检的过程当中发现自己是肝癌晚期,然后呢?就怎么样呢?然后呢?就很快定下了一个遗嘱,定下了一个遗嘱呢?就是把自己的这个呃,好像原来单位给他分了一套房是吧?有一套房子,然后呢?就干嘛了呢?定了遗嘱就把他这个财产呢?就留给了那个他的那个情人,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小三,

所谓的二奶嘛,是这样的,那么这个当然这个案情,它其实是非常复杂的是吧?因为首先这个男的大家要知道他。不是个什么,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一种有钱人是吧?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国企职工,并且他和他老婆的这个感情呢,等于说他们之前不是自由恋爱的,结果是一个什么呢?是经人介绍的就。也有半带点那种父母包办的这个色彩就很多结婚,然后婚后的感情也不是特别好,更关键的是他这个老婆呢呃比较厉害是吧,

就是经常对这个男的使用家庭暴力,最后等于说这个男的就被他老婆给打跑了,就长期。夫妻处于一个分居的状态很多年,然后后来呢,这个男的就在外头认识了一个女的,然后呢,他们就等于说就是就是建立的这种情人关系,其实就是搭伙过日子啊,就属于这样的状态。然后呢?这个等于说他,他老婆可能之前也都知道这个事儿,但是由于感情不好嘛,所以说这个事儿也没在乎。

但是后来我就说了嘛,这个男的在一次单位体检的过程当中,发现自己肝癌晚期,然后后来怎么办呢?这个肝癌晚期的过程当中呢?他那个老婆后来也知道这个事儿,但是也一直没有对他这个。丈夫啊,就有过任何的照顾,等于说在他这个确诊以后呢,一直是他那个所谓的那个那个情人就是那个二奶啊,在尽到了主要对他的一个照顾的义务。只是这个男的呢,快快不行的时候就是送到就是最后的生命时刻送到医院,快不行的时候呢,

最后他这个呃老原配老婆呢,才赶到这个医院就是,并且把他那个二奶就照顾他那个所谓的那个二奶赶走了赶走了。了以后呢怎么办?最后呢,就亲自把她丈夫给照顾起来,这个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是吧?就是没照顾两天就把她丈夫给照顾走了,属于这么一个事儿,但是在我我之前说了嘛,就是呃,由于这个后面呢,等于说主要是他那个所谓的那个二奶嘛。在在尽到对他的照顾义务说,这个男的后来有点感动他,

等于说就是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给你,这就是原来单位分过一套房,他就定了个遗嘱,把这个房子留给了他那个情人。并并且他也知道他那个原配老婆比较厉害,说他还留了个心眼儿,怎么办呢?他定完遗嘱以后呢,还专门到当地的公证处去做了一个公证。公证处也给他出了一个公证,能明白吧?是这样的,但他死了以后呢?这个事儿果然还有争议,然然后呢?

这个他老婆呢?就等于说到法院去起诉了,要求认定他遗嘱无效,这个房子反正是不能给那个呃他那个所谓的这个情人吧,是这样。然后这个案子最后是怎么审的呢?这个案子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发生了很多事儿啊,大家也能够也能够知道,因为他那个老婆确实很厉害,并且还应该这个案子是2000年前后的案子。当时他这个老婆就知道利用舆论给法院施压了,知道吧?当时在法院门口,然后呢?号召那些已号召一些已婚妇女说,

如果我们的丈夫都能够以这样的方式来去什么呀?来去破坏这个共同财产,然后呢?怎么怎么怎么样?然后呢,就让很多的这个人是吧?然后呢,就加入了对她的这个支持是吧?但是她之前怎么打她丈夫的是吧?也没有照顾她这个事,她是选择性的忽略了,但是实际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状态。那最后呢?这个法院怎么办呢?最后这个法院对这个遗嘱的效力的认定啊,

大家知道它是这样的,说这个遗嘱因为违反了公序良俗。看到没有,就是把这个财产留给二奶嘛,是吧?违反公序良俗为理由,最后判决这个遗嘱无效。等于说这个他那个大奶就干嘛了,就把这个房子又给拿回去了,属于这样一个状态,这三次的结果我们不去争议它好吧,我们不去争议,因为这里头涉及到大量的这种。这种这种什么呀,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的情况,这个我们我们没法儿说,大家知道你们未来当了这个律师以后,你知道婚姻家事纠纷是最难说清楚道理的,所以咱们不说它了。我们在这儿只说这个案子,这么判之后引发的争议,这个案子在最后有没有争议呢?有巨大的争议,为什么有巨大的争议呢?首先第一个大多数的人都会认为。什么东西啊,都会认为法官对这个遗嘱效力的否定过于随意了,为什么过于随意了呢?原因很简单,

因为表面上看起来你这个法官呀。否定的是,这个男的的遗嘱,实际上你否定的是什么?实际上你否定的是我们在继承制度当中的一条清晰的规则,什么规则就是遗嘱继承应当优先于法定继承这样一个规则。能懂能懂,我在说啥了吗?所以说呢,这个你这个对这个规则的否定就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这因为如果拿到我们刚才的这个讲到的法律原则的适用的条件来去检验的话,首先第一个。这个个案呃,这个个案正义这个条件在这个案件当中有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呢?可能本身就有很大的争议,

因为首先。他那个原配的那个妻子确实是比较厉害,也使用家庭暴力了,这没什么好说的,然后呢,并且也基本上没有照顾过他,他等于说最后感动了以后才把这个房子留给他,那个所谓的二奶,所以说有相当一部分的公众的意见都认为什么呀?那在这个案件当中,好像那个原配显得非常的冷血,反而是那个所谓的二奶是吧?跟他搭伙过日子,那个人反而人家有情有义,说最后让人家拿到房子,

有什么不公正的说个案争议,这件事儿呢?起码来说,他就没有说服公众,或者说起码是他有争议,那紧接着第二个更为重要的是,大家想一想。公序良俗这个标准模不模糊啊?什么是公序良俗?有人能说清楚吗?说不清楚的,大家想想,在没有这个案件之前,我们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是吧,

在处理所谓的身后事的时候,我们是不需要考虑什么被否定的情形的,我们就按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嘛,那这个遗嘱只要什么呢?只要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吧?符合这个各种各样的形式要件,那他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或者说很自信的会认为。我们在生死了以后是吧?这个财产就按照我们当初的这个安排能够得到有效的这个分配,但是有了这个案件之后,你告诉我你心里打不打鼓啊?你多少就得打点儿鼓了,说谁知道你这个立完遗嘱以后最后死了以后会不会什么呀?

会不会这个这个被法官以谁都说不清楚,道不谁都说不清,道不明的什么公序良俗啊,什么公平正义给否定掉啊。这个时候,它就会带来一个什么呢?它就会带来这个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个规则,在我们继承领域当中所带来的这种非常稳定的这种预期,它就会被打破,进而带来在继承领域。当中的各种各样的什么呀?各种各样的质疑,担忧和混乱,你能明白吧?

更何况大家要知道啊,这个难得的遗嘱还是什么?这个难得的遗嘱还是一个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一个经过公证的遗嘱都能够被随意的。和否定那理论上来讲意味着什么?那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它的效力就更加可疑了嘛。那所以说以后我这个订立遗嘱的时候更不放心了,更重要的是我找你公证机构还有啥用啊?你凭什么收我公证费啊?证明了以后这遗嘱还是无效的,那当。我钱不白交了吗?所以说表面上看起来大家知道这个案件,它引发的后续结果是非常大的,

首先第一个它引发了我们对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这个规则,在这个案件中被否定之后。还能不能够在其他案件当中被有效地执行?清楚了没有?我们所订立的一般的遗嘱还能不能够被随意的否定?第二个,它也直接打击了公证机构,它本身的一个公信力。起码从这个案件之后,有人统计过,在这个案件之后,当地的公证机构在遗嘱公证这个问题上,它的这个业务量是大幅缩减。原因很简单,因为稳定的预期被打破了嘛,

法律的权威性在这个案件当中被否定了,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挑战。而这些后果,这些可能会给我们社会生活当中,特别是在遗嘱继承领域当中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混乱,可能这个法官他在当初判决的时候,他的估计是不足的。更不用说对潜在的公证机构,公信力的打击,他可能压根就没有考虑到。其实我们不是说你不能够否定你,比如说李克思,苏帕尔默亚当中法官同样也是什么呢?也是否定了遗嘱的效力啊,但是。

由于它的论证相对充分,由于这个案件的特殊情况,确实它特殊,所以说它没有后续的质疑,但是这个案件就引发了这种后续的质疑。而这些东西要不要被法官所考虑啊?当然需要考虑了,你一个司法审判的结果可不单单是在解决一个纠纷,同时你还要给公众。去提供一类纠纷,由于公众我们之前说过会有一种自我代入,能明白吧?对案件会有一种自我代入,你还要为公众提供一个稳定的公共标准,一个公共领域的标准。

就是能够让公众知道未来,如果我面临同样的情况怎么办呢?法官到底会怎么处理?他会给公众形成这样的一个普遍的预期。清楚我的说法了没有?所以说这个过程当中,法官需不需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当然需要充分论证,而充分论证打消公众疑虑,去有效地考虑法律的稳定性,特别是在这个案件在被否定之后的稳定性。这些都是需要有充足理由的支持的。而很可能法官在这个方面做的并不是特别的充分,这就是所谓的更强理由,也就是所谓的充分论证,

你要证明这个规则在被否定之后,他在这个案件之外的其他案件当中。依然能够有效地发挥它的功能,维护它应有的权威和稳定。清楚我在说啥了没有?是这样的一个道理啊,好了,所以说呢,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大家注意两类条件。第一种条件就是让原则去填补规则漏洞,就是我们说的穷尽规则。第二个是让原则去替代规则,它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叫个案争议,

同时不够,还得附加更强理由。法官要充分的证明。自己否定规则的合理性,必要性,同时要证明这个规则的权威性不会受到致命的伤害。就这个道理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大家能够知道,那当然,我说了我我会给你一个更加精简的记忆的版本。什么叫更加精简的记忆版本呢?就是法律原则到底什么时候用?老师,你说个明白话吧,

很简单,八个字儿哪八个字儿呢?第一个叫规则不在,什么叫规则不在?没有规则。有规没有规则,让原则填补,填补规则漏洞嘛,就是咱们说的穷性规则,第二个规则不行,有没有规则有规则,但是规则它不行。他处理这个案件的结果没法接受,这个时候法官附加经过充分论证之后就可以用原则替代规则了,清楚了没有?

规则不在,规则不行。这个时候,原则就可以干嘛呢?就可以出马了,老这个这个老将出马就可以一个顶俩了OK啊,这样啊。好了,这就是法律原则的适用的条件,当然理论化的表达叫穷尽规则以及个案正义附加更强理由,如果是通俗一点的表达就是规则不在,规则不行。好,这是法律原则的一个司法审判领域中的适用问题,那还是我一再强调了是吧?

原则在司法审判当中的适用呢?它应该不是一个常态,而更多的是一种什么呢?特殊情况。尤其是原则替代规则这种情形,它更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规则它作为一个呃明确具体的命令,它能够给我们的生活提供确定的指引,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的稳定性,保障人们对于法治。可预测性这种期待说它的权威性必须要被我们什么呀,必须要被我们考虑到,必须要能够得到有效的维系,不能够为了一棵树木放弃整个森林。

好,这是这个问题,接下来再往后走,第三个问题的话就是关于法律原则的种类呃,这又涉及到一个分类问题,原来咱们说过吧,所有的分类问题的重点都是有,且只有一个,就是关于所谓的分类的标准啊,当然原则的分类和规则的分类我们都讲。啊,但是呃,还是提醒大家呃,这个规则的分类比原则的分类要重要得多得多得多,就是前面那个规则的分类要更加重要一些啊,

当然这个也不是说不重要,只不过它比较简单啊,同时可考性的话确实要弱一些。好了,我我我就直接捞干货了啊,第一个公理性原则和政治原则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标准很简单,大家记住三个字就完了,普遍性这说叫法律原则的产生基础是吧?公理原则产生于法律就。之所以为法律,就应当满足的基本原理,政策原则体现为特定国家地区因时因地的政策性考量不用背。不用按照这么背,你按照我教给你的粗暴的标准来去操作就行了,

公理性原则正原则就看普遍性,中国有外国有大多数国家都有的叫公理性原则,那说为什么公理性原则普遍性程度比较强?很简单,公理嘛,公理学原则产生于法律,就之所以法律,它就应当满足的基本原理,它产生于法理,而法理或者道理或者公理,它本来就是普遍的,因为大家听说过吗公理?放之四海而皆准说,中国有,外国有,

大多国来都有。比如说男女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后之后呢,这个尊重与保人权,看到没有?像这些原则,你只要是个现代的民主,法治国家,是个文明国家,这都会有这样的原则。这就是典型的什么功利选择,那啥玩意叫政治原则呢?所谓的政治原则就是普遍性程度比较弱的啊,因为政策嘛,

它不讲普遍性政策,讲的是针对性,就是它是特定的国家和地区或者民族,它是要因时因。地的解决具体问题的,那换句话说,你这个国家有这个问题要解决,那你就搞一个这样的原则,那其他国家人家没这问题解决,就没有这原则了呗。能明白吧,是这样的,你比如说举个例子啦,咱们中国法上就有很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则,就只有咱们中国有老外就没有,

比如说典型的像什么,比如说一国两制。啊,只有咱们中国有这个问题吧啊,比如说什么呢?比如说什么坚持党的领导啊,比如说坚持社会制度啊,比如说坚持什么计划生育,看到了没有?这都是典型的什么?这都是典型的政治原则,只有中国有,外国就没有。清楚了没有?计划生育这典型的吗?

咱们中国会有计划生育吗?老外有没有计划生育啊?你见哪个其他国家说计划生育的问题没有啊?记住了,没有就就想怎么生怎么生啊,是吧?就属于这样的,但赵老师不对呀,咱们现在还计划生育吗?现在不是说放开三胎了吗?呃,这是不是就不计划生育了呃?大家注意注意一个问题啊,我们现在不管放开三胎还是四胎,听清楚啊,

我们仍然是计划生育,为什么?因为计划生育的核心它不在于。生育那明白吧,而在于计划,就是说你生孩子这件事儿啊,国家是对你有要求的,就是计划生育,你不要把它理解的过于狭隘了,说计划生育就是对生育的一个这个限制,说你只能够生几个不是这样的,而是什么呢?而是对国家,对你的声誉有要求,能明白吧?

是对你有要求,你看外国,它为什么不是计划生育?因为生孩子这件事,国家完全没要求爱生,生不爱生就别生,想怎么生不能叫怎么生,想生几个生几个,咱们中国是有要求的。只不过过去呢,大家知道就是国家对你的声誉有要求,就是只不过过去呢。这个咱们国家人口太多,所以它主要体现为对生育的抑制,那现在呢?

我们可能人口比较少了,或者说这个人口压力比较大了,那怎么办呢?就可能会体现为对生育的一个放开,甚至未来还可能会变成对生育的鼓励。呃,现在其实就已经有鼓励了,可能未来还会变成对生育的一种强制。能懂我意思吧,老师强制有这么夸张吗?当然可以了,这种强制当然大家不要理解为就是村头那种标语是吧?说这个说让全村势力妇女怀上三胎是村主任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它不至于这么粗暴,国家层面不可能这么粗暴。

但是它确实会有这种半强制,或者说这种半引导的,那很正常的呀,那么呀,比如说很多的这个呃,这个政策它都是在干嘛呢?都是在。刺激你去生育的嘛,那很多呢,你比如最典型的啊。能看到了是吧?比如说第一个,只要你生孩子结婚不结婚无所谓,比如说那个四川那个,当然它没有这么简单了,

但大概的总体意思是这样就是婚姻不再成为什么呢?婚姻关系不再成为你生育的前提,就小孩上户。户口之类的不会影响的,那第二个比如说什么呢?比如说打击校外辅导培训,减少你这个养育孩子的成本。没问题吧?那就你放心的生呗,没关系,这个这个呃,这个养孩子压力不会那么大呃,再比如说什么呢?比如说对于一些这个节育措施呃,或者说手术呃,

或者说这个用品的一个什么呢?一个严厉的管制。啊,比如说大幅,比如说啊,这这未来这个大幅的提高计生用品的价格,说你想要这个不生孩子,但你用不起是吧一个?那个什么就好几万是吧?你你买不起,或者说对于这个这个什么呀?这个人流手术,然后呢?国家严格管控,比如说三甲以下的医院根本不能做三甲以上的医院可以做,

但是你得排队是吧?比如说说我要预约。啪嚓三年以后,那你这三年以后你还做啥手术啊?你孩子都会打酱油了,都快兄弟们,这就是典型的一种半强制,这种审议记住了,没事,大家注意,这我们家现在还是计划生育的,知道吧,就是你生孩子这件事儿,它不是看你的兴趣和体力。就是你,

你得听国家的指挥,明白没有?是这样的啊,我们宪法当中怎么说的呢?就是。国家要使得人口的增长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匹配,看到了没有?它是有计划指导的啊。好了,不说那么多了,知道这意思啥意思吧,就是中这这玩意儿,只有中国有,那就是。政治原则,

中国,外国都有公理学原则就完了啊。然后呢,紧接着第二个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这个看的不叫普遍性,这个也当然也是三个字儿,哪三个字儿呢?叫覆盖面儿,覆盖面儿比较大的基本原则,覆盖面儿比较小的叫具体原则相对的啊。覆盖面儿比较大的在多个部门法领域当中,或者多个领域当中都共同适用的叫基本原则,只在某个特定的领域当中适用的叫具体原则。举个例子,比如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刑法当中有没有?民法当中有没有诉讼法当中有都有这典型的什么基本原则嘛?各个部门法当中,各个领域当中都通用,但是比如说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当中有民法当中有吗?宪法里头有吗?诉讼法当中有吗?没有嘛,它就只是一个单纯的形式,原则清楚了,没有就是相较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说呢,罪刑法定就是个具体原则,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个基本原则o不OK?这样,

然后再往下走的话呢,实体原则和程序原则,实体和程序呢,看的是内容呃,就是两个字,内容就是是否和诉讼相关,如果是实体法上的原则,和诉讼无关,那就是实体原则,那如果是程序法当中的原则。和诉讼有关,那就是程序原则了,你比如说最新法定啊,什么诚实信用啊,什么意思自治啊,

这要么是民法,要么是刑法当中学的民法,刑法都是典型的实体法了,它是典型的实体原则。但是有些原则,你一听就知道,这和诉讼有关系的是在这个呃打官司的过程当中,我们应该服从的一些基本理念或者基本要求,比如说什么上诉不加刑啊,原告就被告啊,谁主张谁举证啊。啊,还比如说什么呢?呃,这个这个无罪推定啊,

看到了没有?这些这个相关的原则啊,这都是典型的什么原则呢?诉讼原则或者说程序原则能不能明白?说第一个公理原则,正确原则,看的是普遍性,基本性。原则具体原则看的是覆盖面,实体原则,程序原则看的是内容是否和诉讼相关,我想这个问题呢,是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的啊。好了,法律规范呢,

咱们基本上规则和原则这两块儿内容呢,我们就全都说完了啊,就全都说完了。额,但是呢,非得说再补充一个问题的话呢,我讲讲吧,本来你看老马识途当中,你也应该能够看到是吧?就第三个点啊,第三个点我建议大家额,课后的话呢,把这个部分要稍微的,我给你讲讲的吧。啊,

讲讲它吧,因为这也是你可能在做题的过程当中,可能会碰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我咱们总共补两个点,第一个就是原则的适用条件,要么规则不在,要么规则不行是吧,那第二个部分的话呢,就是关于规则和原则到底在一个法条当中应该如何?如何判断好了,这个点也是大家在做题过程当中可能会碰到的问题,并且它很重要还很重要,因为它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知道吧?额,

就是有的时候呢,大家在做题的过程当中,你可能会碰到一个话题就碰到给出你一个法条,然后呢,让你去分析它到底是个规则还是原则,或者说默认,你知道这个法条表达是规则还是原则,然后呢,去设计相关的题目。这个是比较难的,没有你想那么简单,尽管我们在之前的时候讲过规则和原则的各种区别,什么内容上呀,适用方式上呀,适用范围上呀,

功能上。但是这个都是一些理论化的区别,坦白地说呢,大家在应用的过程当中,你不是那么特别容易上手,那接下来呢,关于规则和原则到底应该如何区分,我教给大家一些比较容易上手或者比较容易操作的方式。首先第一个还是比较简单的,就看内容就拿到一个法条,以后你首先看到的内容,如果这个内容呢,它比较清楚。那么,要把比较清楚。

然后呢?并且什么呀?并且适用范围相对比较大,内容宽泛一些,适用范围大一些的,那往往就是原则,反过来讲,如果说这个规定的这个这个呃明确程度比较高,同时适用范围比较小的,那就是大概率。就是规则了呗,举个例子吧你比如说呃,比如说什么呢,比如说民事活动应当服从呃,这个符合承认信用的要求,

这玩意儿大家知道一看就知道怎么样?首先,成人信用这个内容宽不宽泛,很宽泛,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第二个你看到了吗?民事活动都应该遵守成人信用的要求,那就意味着不管是合同还是物权领域还是什么继承领域还是婚姻。只要你是个民事活动都要做出要求,适用范围大不大,成人信用本身很模糊,同时适用范围很大,那肯定就是个原则了呗。能能明白吧,比如说第二个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那这个一看就是个规则嘛,首先第一个怎么办?内容很清楚,就协商一致就能解除,并且的话呢,它适用的范围很窄,就是在合同的解除问题上看到没有?没有没有,涵盖到整个合同领域,更没有覆盖到整个的所有的民民事领域,能不能明白这第一个看的是内容,内容宽不宽泛,然后呢,

适用范围是大还是小,这个大家能够有个初步的判断。第二个看什么呢?第二看就是看这个法条的位置,那我们之前给大家说过,原则是规则之母,规则是原则内容的具体化。那这也就意味着,原则作为一个总体的要求啊,它是规则的基础,这就会带来一个非常重要的在立法领域当中的一个立法者的立法习惯,什么习惯呢?立法者会倾向于先表达宽泛抽象的原则。再去表达明确具体的规则,就也就是什么意思呢?

法典的基本结构法律文件的基本的表达方式,它遵循一个总分的架构,前面说总的要求,后面说具体要求,那意味着原则往往就在那个。那个总的部分能明白吧,位置会相对靠前,但是靠的多少钱,然后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还是前十条前20条我们画不出来一个具体的范围,但是它的位置会相对靠前,你比如说你看到说根据民法典第五条那不用看了,肯定是原则。看到根据民法典第呃1000个或者897条或者932条,那肯定不是原则了,肯定是规则,

为什么?因为如果它还是原则的话,那相当于说民法典后面的规则原则在前嘛,那规800多条还没有收到规则。那民法典得5000条起步了,听到没有?说位置相对靠前靠后,最后一个的话呢,就是要结合部门法,什么叫结合部门法呢?就是这个能够给大家一个相对更加清晰的判断标准,因为你要知道啊。你在学习这个部门法的时候啊,这个规则的内容太多了,你根本就学不完,

你也记不全,但是任何一个部门法当中呢,原则的数量数来数去就那几条。能明白吧,熟悉一下这个原则,在法条当中到底是如何表达的,这个时候呢,看到相关的法条儿就能够有一个迅速的判断和反应了,这个不是什么特别高的要求啊,因为原则第一,它本来数量就很少,第二个。任何一个部门法当中原则都是最重要的主观题考点,不管是哪个法,宪法,

民法,刑法,你说呃原则呃,它这个不这个这个呃,考试的价值那肯定是极高的。并且特别适合在主观题中考是吧?这本来就是个重要的知识点,所以说你呃了解一下它在法条当中到底如何表现?这个时候你判断会更有底气,你比举个例子啊,你比如说。你看到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那一看就知道罪刑法定喽,你看到说民事活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要求,

那这一看就是什么诚实信用嘛?说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的呃社会公德,然后呢,这个不能够破坏社会秩序和违违反公共利益,那公序良俗了呗,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那不人民主权吗?说国家要尊重和保人权那。基本人权原则呗,看到没有学完民法,学完刑法,学完宪法之后呢,这些基本的原则第一,它本身就很重要,第二个,

它的数量很有限。熟悉一下在法条当中,它是如何表达的?这个教材上都会有,知道吧?然后呢?这样的话呢?你就能够有一个迅速的判断。简单来说,规则和原则的在一个真题当中的判断,核心就是三看第一,看看内容是否宽泛,第二,看看位置是否靠前,第三,

看看部门法结合你部门法的知识来给你提供佐证。听到没有,它不是这个,不是说在判断过程当中只能用一个标准啊,而往往是综合去用这三看的标准,我想有了这几个标准,或者从这几个角度来去判断,会相对更加靠谱一些,好吧,这样。好,那么法律原则的问题,我觉得说完这个我就可以放心了,终于就把它解决了啊,解决了啊,

那这是第二个问题,好,接下来我们来处理第三个问题叫做法律概念,这是法律要素,这个非常漫长的一节当中最后一个。问题了,相对会比较轻松,那什么叫做法律概念呢?这个所谓的法律概念呢?通俗来讲就是咱们在这个法律的表达的过程当中,或者说在我们的法律工作当中。经常会运用到的各种各样的法言法语,这个是更加清楚一些啊,什么原告啊,被告啊,

什么这个这个无因管理啊,什么不当得利啊,什么这个违约责任啊,或者说物权债权啊。这些所谓的法言法语,就是咱们在这所说的法律概念,它是对我们法律当中的各种的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共同特征,以后所形成的权威性范畴,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专业术语了。只不过这个专业术语呢,它是一个加工抽象以后的结果,那么法律概念大家知道,对我们的法律工作来讲特别的重要,我之前给大家说过嘛,

是吧,专业概念的使用呢,能够使我们的法律人的交流更加的有效率,同时也能够保证。我们交流的准确性同时还能够有效地筑起一道呃防火墙,那避免专业意见受到非专业意见的干扰。当然,在这儿呢,它对法律概念的功能呢,又了一个全新的概括。我觉得大家只要记住关键词就可以了,非常简单啊,第一个就是表达就是咱们说的交流问题了,它能够使得各种各样的专业的法律上的要求能够得到清晰的传达,第二个的话就认识。

学习法律概念的话呢,是我们完成对法律学习的一个入门性的工作,最后一个的话呢,还能够改进那通过各种概念的使用,通过各种概念的提炼能够什么呢?能够让我们的法律体系更加的完满。我们大家举个例子了,你比如说最典型的啊,过去的时候我们在说到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时候,因为法律概念这个词儿啊,它和法律关系的关系呃是非常密切的,我们后面也会说到。呃,就是在我们过去研究法律关系的客体就权利和义务的载体的时候呢,我们传统是四大类哪四大类呢?

物人身精神产品和所谓的行为。那现在的话,你会发现伴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的发展,那怎么办呢?我们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能够承载权利和义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这个载体就是什么东西啊?数据信息。那你会发现,通过数据信息这样一个专业的法律概念的提出,就能够让我们的什么呢?就能够让我们的这个法律体系呢?能够更加的与时俱进,同时也能够适应当前社会的最新发展的需要。看到了没有?

这是改进了法律嘛,让我们的法律体系更加圆满了,所以说核心就是三个词儿,认识表达改进认表改认识就是学习的问题,表达就是传播的问题,或者说这个交流的问题,最后一个改进让法律体系更加圆满。圆满的问题说,总之呢,法律概念它非常的重要,认表改三个功能,那么法律概念到底包括哪些呢?类型当然特别多了是吧?就是有民法概念,刑法概念,

有什么特别的多?但是从掌握的角度或者说从大家重点把握的角度来讲。讲的主要就是四个方面,哪四个方面呢?它就这个就必须得说法律关系了,它和法律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就分别用来表达法律关系当中的不同的要素。额,这个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带来了主体概念,法律关系的客体带来了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本身就带来了什么呢?就带来了关系的概念,最后一个的话呢,就是法律关系的产生的原因就带来了所谓的事实的概念。分别用来表达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本身以及导致法律关系产生的各种法律事实说就四大概念嘛,主体客体关系事实。清楚了没有主体关系,客体事实,大家我觉得你们如果学过民法之后,对这事儿容易就更容易理解了你,比如说第一个主体的概念,就用来表达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比如说在诉讼法律关系当中,原告被告啊,比如说什么法人,什么自然人。什么合伙企业看到了没有?这都是所谓的主体的概念,

而客体的概念的话呢,就是呃,强调是法律关系当中的主体的权主体,或者呃,它的权利或者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说动产不动产。比如说物,比如说这个精神产品,比如说这个所谓的行为,比如说数据信息,这都是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还有一个的话就是法律关系的,这个什么概念呢?这个所谓的事实的概念就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啊,比如说违约行为啊,

比如说这个无因管理,比如说不当得利,比如说侵权行为。大家知道这些都会导致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一个违约行为,导致一个违约赔偿法律关系产生嘛,一个侵权行为导致一个侵权赔偿法律关系产生,看到了没有这些方面,那最后一个的话就是关系本身的概念就是表达法律关系本身的概念。大家知道法律关系,我们后面会知道它本身就是个权利义务,关系清楚了,没有法律关系,说白了就是个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以说呢,

关系的概念,它听起来最抽象,但它其实最简单。只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的表述,那就通通在表达存在一个相应的法律关系,就表达了一个所谓的关系的概念嘛,说到什么什么权利或者什么什么义务,那就是关系的概念。那么呀,比如说当我说我对你有债权的时候,说到了债权,那债权就表达了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嘛,清楚了没有?当我说到了一个什么呀,比如说抵押权,

那就以一个抵押法律关系呗,看到没有?说到各种权利和义务的时候,这就表达一个所谓的关系的概念。o不OK呃,就是把它和法律关系当中的各种要素来完成对应就可以了,好了,举个例子啊,比如说。呃,这个我把这个手机卖给你了,我和你之间就这个手机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没问题吧?好,那我问大家在这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当中,

我和你是什么概念?买方卖方主体的概念,第二个我们交易的对象是什么?这个手机这就是所谓的物客体的概念,没问题吧?那我和你之间为什么能够形成一个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呢?我和你之间达成了合议,签订了合同,签订合同,这就是个典型的法律行为嘛。那法律行为,它就是一个什么了,就是个事实的概念嘛,导致了法律关系产生,那最后我们在有了法律关,

有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之后呢,我要承担交货的义务,你要承担这个这个付款的义务,我有收款的权利,你有收货的权利,那这个权利。权利和义务就表达了一个法律关系的本身的存在,它就是个关系的概念,什么什么义务,什么什么权利就是个关系的概念了,清楚了没?很简单啊。好了,那么这个法的要素这一节呢?

确实是比较复杂的是吧?那我们终于就把它结束了,那现在我们来看两道题吧,这题就简单了啊法了,看一下啊,第一个我国民法典,第185条说侵害。烈士的呃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那么,从法律关系,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当中来讲呢,该规则的行为模式是那很明显了。我问大家,这个事儿我们说默认针对一般人嘛,定人定事,那说的什么事儿呢?就是对烈士名誉的侵犯。那我问大家侵犯历史名誉,可以侵犯,应当侵犯,不能侵犯废话,当然不能侵犯了,五违清楚吧五违。第二个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儿的表述正确的是,

还记得吗?规则条文儿把六个字儿内容形式随便啊,规则是内容条文儿形式,二者对应关系随便我们看一下啊。a第一个说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儿的表现形式,说反了吧,规则是内容条文儿的形式,第二个一个条文儿可以没问题。第三个有些条文不表的没问题,第四个一个条文可没问题,就爱改就随便,所以这个题能够成立的什么bcd?简不简单掌握了知识以后做题呢?水到渠成是吧?第三个说,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该规定属于法律规范当中的。大家注意啊。它是规定了宗教信仰的问题,我们学过宪法之后,当然你更好判断了它其实就是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嘛,什么权利啊,宗教信仰的自由或者宗教信仰的权利。那很明显,对于宗教信仰,我们是可以有还是不能有?那有这个自由,那就可以有宗教信仰嘛,典型的什么权利,

什么规则呢?它是个典型的。授权性规则能明白吧,能明白吧,就是授予了我们宗教信仰的自由,或者是权利嘛,它这个bcd都是都是在BB和d命令和这个禁止呢,都是在受义务性规则嘛c也是一样。它肯定不可能这三个里头来选了,这三个里头来选的话呢,它就不满足单选题的问题了,我想这个大家应该很轻松能判定是吧?对于宗教信仰自由,我们是可以有的,非常明显的授权规则好吧。

好,第一节结束,不知道大家掌握的怎么样?确实是比较难的啊呃,花点时间好吧,法理学当中的难点数来数去就那几个清楚,没有搞掉一个就少一个了是吧这样?好,所以说不管怎么样,有点信心得啊,对不信心我觉得是得有是吧,关键是得有耐心是吧,因为你要知道难点,之所以叫难点,就是因为你不可能一遍搞定,

它得反复的强化的好吧,你这样。要对自己有信心,同时更要有耐心。好,这是第一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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