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29:37

法理学专题06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01)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接下来我们来开始看第六章的内容,那么第六章的话呢?它的标题叫做法律要素和法律体系,那其实主要就是介绍几个概念啊,就是什么呢?就是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以及它们所构筑起来的这个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法律部门再由法律部门呢,组成一个国家的法律部门的体系,就是所谓的法律体系了,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呢,我们重点呢,

是要去把握咱们中国的这个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的一个。呃,基本的特征,以及包括它的组成部分和未来咱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呢,在这个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当中,我们到底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立法的工作?那所以说呢,这个这一章的内容的话呢,它包含的内容还是比较丰富的,并且在前面的重点提示当中呢,我告诉大家它是一个三点合一的知识,哪三点呢重点?难点同时也是考点额,也可以说呢,

这是我们在到目前为止啊,就是目前我们学到的这六章当中,应该说额,非得要排个一二三四的话呢,这个章的章节的内容呢,它呢,我个人认为它。几乎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章节了,当然很多学会说老师,你看你这个也你这个说的时候就没有不重要的,也不是说没有不重要的是吧,也有也有相对在考试价值上,包括在我们的呃,这个备考过程当中,它的掌握难度。

会相对弱一些的知识啊,也有这样的章节,但是呢,这一章的内容呢,毫无疑问它是绝对的重点,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个必考点就可以了啊,就是它不是说这个后面说呃,可以算必考点,我觉得这个说的太保守了。它就是必考点,不管在客观题当中还是在主观题当中,它每年肯定会涉及能明白吧,甚至主观题考试的概率都很大,你甚至很难想象这块的内容居然能够考到论述是吧,所以说呢,

这个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它简答呀,或者材料分析。细的话呢,是比较容易,特别是简答是比较容易涉及的,但是它在论述题当中也会用到这个相关的知识,所以说呢,大家特别要去注意它好吧,这块内容的话呢,重要性程度很高。当然,两个部分了,一个是法律要素,一个是法律体系啊,那么其中相对比较重要的部分呢,

在于第一节法律要素,因为它直接呢是在拆解我们的法律体系当中那个最基本的构成单位就是规则原则和。概念那好了,那我们首先看第一节叫做法律要素,那需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在法的要素当中,我们总共讲三件事,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在表达过程当中,它所必须要用到的一个。专业术语或者专业的概念就是所谓的法律,概念,规则和原则会相对更加重要一些。当然,

我们是从规则开始讲起的,但是在讲到法律规则的时候呢,首先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在考试分析,就是我们的官方教材当中。当中啊,他把这个法律规则和法律规范呢,就直接做了一个等同,就是他说法律规则也叫法律规范,或者说潜台词就告诉你嘛,法律规则和法律规范是一个同义词。那么,这样的定位的话呢?其实严格来讲,

它是极不精确的,或者说干脆就是错误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的这个法律规范,这个它的这个内涵啊,它是要远远的大于法律规则,它的这个内涵的。法律规范当中,就法律规范就是一种法律上的一个行动标准嘛,或者是一个法律上的标准,那这个标准呢?它可以体现为一个明确的,具体的,细致的标准就是规则,

也可以体现为一个相对宽泛的,抽象的,模糊的标准就是原则。所以说呢,大家在掌握这块儿的知识的时候呢,首先第一个要给我纠正一个考试分析当中的表达上的问题就是什么呢?先记住一个等式,就是法律规范等于法律规则加法律原则。尽管在法律规范的体系当中,法律规则占据了一个相当高的比例,也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比例。但是,在规范当中,除了有规则之外,

还有原则的存在,不能够完全等同。为什么要一开始给大家纠正这样一个呃,这样一种观念呢?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我们说了嘛,后面呢,咱们是要去编造一个我们整个的法理学的这样一个知识体系的,那如果说一开始在基础概念的内涵上,你就搞不清楚的话。那后面的很多知识点,你没法串联,或者说你根本没法理解你,比如说很多的说法,比如说后面我们再讲到法律部门的时候,

我们说所谓的法律部门就是由同一类的法律规范,同类规范所形成的一个规范的集合体。也可以说就是同类规范,那如果说你把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做了一个等同,那潜台词就告诉大家在什么呀,在我们的法律部门当中或者一个部门法当中,压根就只有规则没有原则了,而事实上大家在学到任何一个部门法的时候,你往往都是从事。什么呀,你都是从原则开始讲起的嘛,先原则后规则,这是个一般的学习的规律,同时也是一个一般的教学的规律,那同样我们经常听说过法官呢,

在裁判案件的时候呢,要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来裁判。那如果说你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做了一个等同,那意味着啥?那意味着好像法官在裁判案件的过程当中,就只能够用法律规则来裁判案件,法律原则就丧失了他的裁判功能。而事实上是这样吗?就包括考试分析他自己后面的表述当中也。强调了法律原则,具有裁判功能甚至规则,解决不了规则,解决不好的那些所谓的疑难案件,更多的是要通过原则来进行处理的。那所以说呢,

你会发现啊,如果把规则和规范法律规则和法律规范等同,那这个时候呢,后面的很多的说法,后面的很多的这个原理呢,你会发现它就存在这个理解上的障碍了,那所以说呢,一开始先给我纠正它。法律规范的范围更大。法律规范既包括法律规则,也包括法律原则。好吧好,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就是法律规则,也可以说是法律规范当中呢,

最重要的也是占据数量最多的这个组成部分。那什么是法律规则呢?首先这个概念尽量大家要能够把握个差不多,就是自己能够说得出来,所谓的法律规则呢,指的是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来去具体规定人们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这样一种法律规范。那所以说你从这个概念当中,你可以看到啊,法律规则,它所具备的特点呢,两个第一个就是法律规则,它以一定的所谓的逻辑结构形式,就它包含特定的逻辑结构。就有严谨的逻辑结构,

那第二个它的核心内容呢?主要是三个方面权利义务以及后果就是当你这个侵犯权利或者违反义务之后呢?你所收获的一个法律层面的结果,那核心就是一个是逻辑结构要素。一个是什么呢?权利义务和后果这三个部分好了,那么法律规则呢?应该说呢,它是法律体系当中也可以说是法律规范当中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了,所以说法律所应当具有的一切特征。法律规范它都具备什么确定性呀?可预测性呀?什么可诉性呀?这个咱们之前都说过是吧?它通通都要具备,

然后呢?紧接着呢,他就开始说法律规则,它到底具有什么样的这个特征呢?当然,它在考试分析当中是表示。为所谓的法律规范,到底有什么特征呢?但是我说了嘛,在他那个语境下,规范和规则他做了等同嘛,所以说你知道它其实是在说法律规则的特征就可以了啊,那么法律规则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呢?大家如果看到这个标题之后呢,你就应该迅速的有一个感觉,

什么感觉呢?大家应该能够判断这个考试分析啊,它一定不是一个人统一从头操作到尾的,它是什么呢?它是多个人的,这个版本的一个拼接就多个教材。或者多多个作者所书写内容的一个凭借,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这儿出现重复了嘛,你没发现吗?那你既然都说了法律规则是法律规范,或者说是法律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法律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它都应该具备,

那咱们之前说过啥呀,咱们之前本来在第二章当中就已经详细的介绍过了,法律所具有的特征了什么,法律是调整人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法律是这个国家制定。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具有什么普遍性,具有什么可诉性,具有什么国家权强制性,咱们都说过呀,看到了没有结果呢?在这儿呢,他把同样一个话题呢,又说了第二遍,

并且呢,在形式上。就是表达层面是吧?还还有了一些不同的表达,但是实质内容是一样的啊,但是它确实做了一个不同的表达,那所以说怎么办呢?那就理论上意味着这个问题呢,从考试的角度来讲就可以拆分,尽管是一个事儿。但是从考试当中呢,它呢,就可能会以两道题目的形式来出现,那怎么出现呢?如果问到你法律的特征,

那我们答前面的内容,那如果问到你法律规范或者法律规则的特征,因为我说了嘛,它把规则和规范等同了是吧?那如果是他问到你规则。或者规范的特征,那我们就要答这儿了,但是呢,大家需要注意,由于咱们之前呢,已经详细的拆解过,详细的去介绍过法律特征,所以说你在这儿呢,应该是没有任何的理解难度的,它是在说同样的意思,

只不过换了一种不同的表达,它叫适应。这种变化好吧,理论上来讲的话,或者说从命题的可能性的角度来讲呢,这玩意儿也是可以考一个简答题的,没问题的,所以说法律规则有哪些特征啊,你要把一二三四五能给它写上,尽管是同样的意思,但是要以这样的形式来给它做一个展现。这样的话呢,能够尽量的避免我们在阅卷当中的这个失分的,这个风险能明白了吗?是这样的啊,

当然你说老师那这两个东东西哪个会更重要呢?那你从这个章节的这个什么呀?它的这个体例的安排上,你也能够知道嘛?那毫无疑问是法律的特征会相对来说更加重要,为什么呢?因为它是整个以一个单独的章节的形式来展现的这个知识,而这个法律规则的特征呢?它是在一个章节之下的。一个大标题之下的一个小标题来展现的,所以说从比重上或者说从形式层面的这个重要性上来讲的话呢,它是不如前面的,但是我说了嘛,法律的特征呢,它归根到底已经考过好几次了,

而这部分内容呢,还从来没有。涉及过,所以说呢,它比较新,大家还是要掌握一下啊,当然我还是强调你应该没有任何理解上的难度了,我们来看一下,因为它是是在说同样的事儿嘛,第一个它说法律规则是一种一般的行为准则,使用同一个标准对效力范围内的。这个主体的行为来进行指导和评价,这一特点呢,使它有别于任何个别性的调整措施,那大家知道区分于个别性,

其实说白了就是区分于非规范性嘛,那区分于非规范性不就是在强调它的什么性?规范性嘛,简单来说,法律规则具有什么性呀?具有规范性,作为一个统一的标准,针对不特定的主体,针对所有的主体都来进行调整,来区别于什么,它具有规范性,区别于个别性,就是在说同样的事儿啊。第二个说法律规则呢,包含了一定的行为模式,

是一种命令式的,必须要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个就区别于包含那个不确定行动方案,就是你可以自由选择的这个什么呀,口号或者建议。那其实简单来说就具有什么性啊,强制性,它这儿甚至说的不如咱们前头说的那么精精确,它应该是什么呀?命令式的必须要遵守的,为什么命令式必须遵守,因为它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现嘛,说说白了就是在强调国家强制性。啊,第三个的话呢,

说法律规则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个行为规范它具有强烈的国家意志性,那这个和前面是一样的是吧?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当然制定和认可呢,就是体现国家意志两种方式制定。是从无到有的创造而认可,是从无效到有效的转化,前者呢,影响的是内容,后者呢,影响的是效率啊,这个是和前面一样的第四个说法律关规则呢,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就是社会社会主体。

他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规范之后呢,所应当承担的这个后果,后果包括责任和制裁了,那其实就是强调他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嘛,也可以说就是把法律规则的内容做了一个描述,包含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后果后果当中。当然,包括责任和制裁了最后一个的话呢,就就就没话找话了,属于是吧,法律规则包括明确的肯定的行为模式是吧,然后呢,有特殊的构成要素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规范,那简单来说呢,就是法律规范,

它高度发达。就逻辑结构严谨,它高度发达,那是一种正式的规范系统呃,可能和咱们之前所讲到那个权威性能明白吧,就是法律规则,它具有权法律规范,它或者法律具有权威性和这个点能够沾边,因为你具有权威性。的话,那就意味着它是一套正式的规范系统,那既然很正式的话呢,那就意味着逻辑结构肯定严谨了,那同时的话呢,也是一个什么呢,

也是肯定高度发达了。清楚了没有?是还是在说同样的事儿,大家没有必要害怕它,只不过呢,形式层面确实增加了一些记忆上的难度,但是我个人提醒大家了,因为这个部分内容呢,还没有考过,所以说你最好是能够把它当做在没有理解障碍的情况下啊,把它当做一道主观题。你来准备一下,你可以靠后去背是吧?但是可以先在这儿做上一个小的标记好吧,五个方面,

第一个它是一个什么呢?高度一般化的行为准则,那具有规范性,区别于个别性的调整措施。第二个,这个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第三个,它这个是一种命令的肯定式的,这个行为行行动要求那么区别于包含不确定行动方案的口号建议,那第四个,它呢,这个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就是法律关系主体或者说社会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一个法律规则呢,有严谨的逻辑结构形式,是一种高度发达的,这个社会规范就完了,好吧,把它能够说下来啊。好,这是这个问题,那我觉得你多听两遍,其实自己也就差不多了是吧?也就差不多了,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话题,第二个话题的话呢,叫做法律规则的种类啊,这个知识点的话呢,

你从形式上来看的话呢,它是最适合于考什么呢?考这个选择题的,但是我提醒大家这两年的话呢,我们在整个的这个法硕的这个命题当中啊,由于整个就是那一本教材嘛,它翻来覆去在那命题是吧?挑这个去年挑这个知识点,明年挑那个知识点,因为咱们考的时候太长了,对吧?这考了这十多年小20年下来怎么?怎么办呢?这个就等于说该命题的不该命题的都。都命个差不多了,

只是说传统上那些本来应该是能够考客观题的知识点,有的时候呢,也可能在主观题,特别是在简答题当中,它有可能会命题能明白吧,那所以说呢,从这个角度来讲呢,这个知识点的话呢,倒是也不一定。说绝对就不会命主观题,所以大家要能够注意,但是它的把握重点是不变的啊,就是我们这儿所介绍的呢,是法律规则的一个分类或者种类问题,大家要记住所有的分类问题的关键。

有且只有一个就概念,你爱记不记,或者说概念,你只要记住了分类标准,你自然就能记下来好吧额,这个最重要的就是分类标准,原因很简单呀,同样一个东西,你在不同的标准之下,你就会被划分成不同的。的结果能明白吧,所以说标准是重要是重点,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重点,清楚了没有概念,甚至可以通过标准的这个掌握呢,

你能够把它反推出来,就算是和它写不到一模一样,但是呢,大差不差,这是一个。应该能够做到的,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大家在整个的复习的过程当中啊,大家一定是要能够什么呢?有这样的方法意识的,这什么是方法呢?我个人觉得呢,在整个的我们的这个复习过程中,不单单是法硕。

其实任何的这个学习的过程,一个最重要的方法呢,就是一定要学会抓住重点,所谓的抓住重点就是你要知道你到底我们有限的精力到底该用在哪儿?清楚了没有?我们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到底哪些部分是你必须要把握的那些非重点的内容,或者说呢,对于实现我们目标意义不大的那些东西呢,你是可以大胆舍弃的,一定要有这种规则意识。啊,不是规则意识,一定要有重点意识啊,不是规则意识,

一定要有这样的重点意识,能明白吧,否则你把自己搞得很累,看着好像每天付出的精力很多,但是最后的回报却很少,这不是说因为你付出的不够多,而是因为你付出的方向,它有了问题。能明白吧,就是我反正我从小到大看这个很多的同学观察这个原先身边的同学,也后来包包括这个做辅导以后啊,观察这个复习的这个学生啊,就是我发现有些同学你不能说人家不。用功他非常的用功是吧?每天这个恨不得这个复习23小时59分60秒呢是吧?

天天如此,但是最后怎么办?最后的这个结果呢?却不是特别尽如人意,当然它也坏不到哪去是吧?但是就总是感觉到唉。这同学应该是,比如说420以上的水准,结果最后就考了个三百八九是吧?总是感觉到好像这个离我们对它的预期呢,它的最终结果往往会有一些落差是这样的,那后来我就甚至有些。这个结果甚至落差还特别的大,那后来我就反思,我说这个这老天爷没天理了呀,

是吧?这个怎么就付出这么多,然后呢?最后这个结果就这么差呢,那后来才发现怎么办?它主要是个方法问题,不该用劲儿的地方,你也在那儿用劲儿,而这个东西在对你的这个什么呀,对你考试的这个成绩上的回报是没有意义的,而它又占用的时间,那可不就是你得把你得这个付出的精力要比别人多吗?看到没有,所以要抓住重点学习的过程当中,尤其是这样,

甚至我们推而广之的话呢,甚至在生活当中,你也得抓住重点呀,能明白任何的部分都有一个所谓的主要矛盾的问题嘛,抓住重点,我们经常讲,一方面把自己搞得很累。第二个方面,还有可能闹笑话呢,我不知道大家看过的一个那个一个电影没有,就是周星驰导演的那个大话西游那个不是叫叫西游降魔不是大话西游西游降魔里头有一段儿什么呀?有一段那个唐僧和那个孙悟空的一段对话就很搞笑了,就是因为抓不住重点,然后呢,提供了这个笑料什么呢,

这个孙悟空跟这个唐僧在那炫耀,说这个花果山十三太保,你听说过吗?唐僧说,我没听说过呀,说我我是十三太保,你都没听说过,说孙悟空就炫耀,说当年我带着一干兄弟手持西瓜刀,然后呢,一直砍到天庭去。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能明白吧?我就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我眼睛都没眨一眨,然后呢?这个唐僧就问他说那你三天三夜都没眨眼,那你眼睛干不干呀?结果对方就崩溃了是吧?说这。这你抓不到我说话的重点吗?说我说我杀人不眨眼,你问我眼睛干不干是吧?大家知道这个没有重点意义是很可怕的啊,好了,不管怎么样,提醒大家法律规则的分类的重点就是分类标准。好,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了,

就是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所谓的权益复合性规则,那这个分类的标准或者说重点的这个区分的关键在哪儿呢?大家记住四个字儿就完了,叫做行为模式。也就说,授权义务和权益复核,他们区分的关键就在行为模式。我们之前所说到的那个行为模式,说白了就是在为这儿来做准备。那么要做点准备,还记得吗?行为模式说白了就是法律给我们行动所下达的一个要求吧,再说一遍啊,所谓的行为模式说白了就是法律给我们的行动所下达的一个要求。

那么,法律的要求具体内容很复杂了,但是从类型上来讲就几种啊,就三维嘛,可为应为和勿为,大家还记得行为模式怎么判断吗?几步走。几步走故意杀人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年重的十年往上指导死刑,什么行为模式,几步走两步走,第一步定人,如果题目当中没有给你做一个特定的主体身份的说明或者限定的话,那默认。它针对的是一般的社会公众第二步定事儿,看这个法条到底说的是什么事儿,

然后呢,从一般人的角度去判断这个事儿到底是可以做,是应当做还是不能做清楚了没,就是三维可为应为和勿为。o不OK啊啊?这样的啊,好了,那这是第一个问题了,就是行为模式的判断,那么行为模式怎么区分这个授权义务和权益复核呢?很简单,所谓的授权规则简单来说嘛,就是对应什么模式,可为模式嘛?大家知道,

当法律告诉你可以做某事的时候,其实说白了不就是在告诉你,你到底有什么权利吗?说可为的背后,它显现的就是一个权利。懂我在说啥了吗?可为的背后,它显现就是个权利,那所以说授权规则就是以可为模式为内容的规则,那么比如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合同,那一般的人啦,针对一般人第二个这事说的是订立合同一般的人,面对合同。订立可以订立,

应当订立,不要订立可以吗?这就是典型的授信规则,授予了人们订立合同,签订合同的权利,能明白吧?这是可为模式,那么你大家想想啊,总共就三种行为模式。授权性规则把可为模式给对应走了,那由此也就意味着义务性规则只能够对应什么。那义务性规则对应的就只有因为或者物为模式了呗,老师,那凭什么义务性规则它就能够对应两个行为模式呢?很简单了,

因为大家知道义务本来就有什么区分啊,义务本来就有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的区分呗,所以说呢,如果是因为模式,毫无疑问是义务是积极的,作为的义务,如果是勿为模式,那就是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嘛,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所以说义务性规则对应两个行为模式,应为和勿为,只不过呢,

这个义务性规则,它既然对应了两个行为模式,所以说呢,在义务性规则当中,我们有一个小的细节。细分这个细分是什么呢?就是如果说你是以因为模式为内容的,那就是告诉你必须要做某事嘛,这种规则我们一般也把它称之为叫做命令性规则。比如说这个这个什么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啊,这是义务性规则没问题了,而依法纳税这个事儿是可以做的,应当做的还是不能做的,是我们必须做的,

这是个典型的命令性规则,对你下达了一个必须纳税或者应当纳税的。这样一个命令,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叫做所谓的什么呀?叫做所谓的这个物为模式,物为模式所对应的这个规则呢?它的在义务性规则之下的细分呢?叫做所谓的禁止性规则啊,这个很清楚了,因为物为就是不要做某事嘛,就是。禁止你做某事儿,说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

可为叫授权,因为和勿为都叫义务性规则,如果是因为也叫命令误为也叫禁止命令加禁止都是义务。记住了吗?都是义务,当然行为模式的判断,我再强调一遍就是四个,这个四个字,定人加定事啊,好了,那么受刑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咱们说完了,那接下来最后一个就有点别扭是吧?叫做所谓的权益复合型规则。你说啥玩意儿,

叫权益复合型规则呢?这个行为模式到底是什么呢?很简单,这个行为模式就是即某一件事儿啊,就是既是你可以做的,也是你必须做的。呃,记住了没有?它是既是可为,也是因为啊,不是说既是可为又是勿为啊,那是矛盾了,说既是可以做又是不能做,那到底做不做啊?说既是可以做也是必须做,

能懂我意思吧?这种类型的规则就是所谓的权益复合型规则,就是说兼具。创设权利和设定义务两种性质,那这还有这种类型的规则吗?当然,有了大家后面看过宪法,你就知道,那我们在宪法当中呢,有两个东西,它就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既是你可以做的,也是你必须做的,最典型的什么受教育和劳动嘛,

受教育权既是个权利,也是个义务,那劳动呢,也是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就是典型的什么呢,权益复合型规则,既是可以做也是。必须走清楚了,没有受教育和劳动,它是最典型的,但是它虽然最典型呢,但是它却这个覆盖面却非常有限,因为只覆盖了两个规则嘛,那你我我提醒大家啊,在我们的整个的法律体系当中啊。

应该说这个呃,权益复合型规则,它最广泛或者说最典型的特体现是在哪些类型的规则当中呃,会有大量的这个权益复合型规则的存在呢?额,这个大家应该能够想到就是什么呢?凡是涉及到赋予国家机关就是国家机关啊,公权力机关规定国家机关。公权力的规则就是赋予那个power的规则,这个力是力量的力啊,授予或者赋予国家机关与power的规则,这种类型的规则往往都是权益复合型规则。为什么这么讲呢?原因很简单啊,因为当公权力机关掌握某一个power的时候,

意味着第一他可以做这个事儿,同时也意味着他必须做这个事儿,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有权他就必有责。能明白吧你,比如说警察有没有抓小偷儿的power啊?警察是可以抓小偷儿的,没问题吧?但是假如说有一天呢,我在这个街上走着,然后有一个小偷儿把我手机给偷走了,我旁边儿正好有一个警察。我说警察警察这个这小偷偷个手机,应该你抓他,那警察说别烦我,

我今天心情不好可以吗?当然不可以啊,你警察可以抓小偷儿没问题,但是你警察同时也必须得抓小偷儿啊,如果你不抓小偷儿的话,意味着啥?意味着你不作为啊,意味着失备素餐啊,意味着在其位你不谋其不谋其政啊,我要你干啥呀,你凭什么花那税人的钱啊?清楚我在说啥了吗?全国人大当然有制定法律的power了,它可以制定法律,但是全国人大能不能说我不立法了?

可不可以你不立法,我要你干啥呀?清楚了没有?这就是什么?这就是这个这个对公权力的一个什么呢?对公权力的一个呃,这个这个所谓的。这个这个消极行使能懂我意思吧,消极的行使就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嘛,大家知道我们现在的公权力机关的作要求是什么?第一,法务授权不可为。第二个法定职责,你还必须为呢,能明白吧?

所以说,凡是赋予国家机关与power的规则。往往全部都是这个所谓的权益复合型规则,因为power意味着可以做,同时也也意味着必须做。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所谓的权益复合性规则,它还有另外一个更加,我怎么说呢?就是更加能够凸显出它特色的名字,这种类型的规则往往叫什么性规则呢?也叫做所谓的职权性规则啊,这个就更。清楚了吧,就是规定国家机关以这个公权力的规定,

它职责的这个规则,执行规则清楚了没有?是这种类型的规则,大多数都是所谓的权益复合型规则,赋予power的规则。清楚了没有?这样看好了,总结一下,可为叫授权,应为叫命令,勿为叫禁止命令加禁止统称都叫义务,而涉及到国家机关power赋予的规则往往都是职权性或者说权益复合性规则,往往意味着即使。可以做也是必须做,说清楚了没好,

这是第一个问题,好,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叫做确定委任和准用性规则的一个区分,我再说一遍啊,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别看它复杂,关键是标准嘛。那么,这个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呢?确定委任和准用这三类规则,它区分的关键在于听清楚,在于规则内容的完整程度。我再说一遍啊,在于内容是否完整。

如果一个规则的内容高度完备,就内容很完整,看完这规则以后呢?让你干啥不让你干啥,说得非常清楚,那就是典型的什么性规则啊。内容高度清晰或者内容高度确定的规则呗,就确定性规则,所以说确定性规则呢,就是所谓的内容高度完备,然后呢,意思表达清楚的规则,这就是所谓的确定性规则。大多数的法律规则基本上都是这个样子的,能明白吧?

因为法律规则大家知道它是要保持自身的确定性和。和这个可预测性的嘛,能明白吧?是这样的啊,好了,这是确定性规则,就内容高度完备,这个什么呀,内容高度完备,不需要这个通过其他方式来填补它内容补充的内容的规则,意思很清楚。那么,大家要知道啊,确定性规则内容高度完备,由此也就意味着后面和它相并列的委任性规则和准入性规则的内容,

它就都不完备,就说看完这规则以后呢,让你干啥不让你干啥,他没有说清楚。就意思表达的不够清楚,内容不够完整,那这个时候内容不够完整,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在这儿呢,提醒大家,我们可以拟人化一下是吧?你可以把这个规则想象个人是吧?就是说他自己没有把这事儿给表达清楚,现在说他没搞定这事儿嘛,那我问大家,

当你搞不定一件事儿的时候,你会想到什么?就当你干一件事,你搞不定,你就会想到什么,除了放弃以外啊,你会想到什么,很简单,寻求帮助嘛,我自己搞不定,那我干嘛我我寻求帮助不就完了吗?这规则拟人化,以后也一样,这它也要寻求帮助。然后呢?

我们就按照帮助来源的不同,可以把它分成所谓的委任性规则和指用性规则。啥玩意儿叫委任性规则呢?通俗来讲,或者简单来讲,就是找人帮忙,就是你这个规则没没有把这事儿给说清楚吗?我找个。人怎么办呢?再去制定其他规则,把它弄清楚就行了嘛,你比如说最典型的本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制定或者具体实施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那你会发现你单看这个规则。

这个实施细则是什么?具体实施办法是什么?这个规则他交代清楚了吗?他没交代清楚,但是能不能搞清楚呢?当然可以了,可以找谁帮忙?那你反正是让国务院去制定这个实施细则,或者让国务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去。搞那个所谓的具体实施办法嘛,那我找全人常找国务院帮忙不就可以了吗?这就是典型的什么,这就是典型的所谓的委任性规则,委任委任他委任的是个人,让另外一个人,

然后呢,再去制定其他规则。明确的要求,当然这儿的人大家应该能够知道,他不是一般人啊,是个立法机关,找另外一个立法机关,再去制定其他的相应的规则来填补,或者说补充这个规则的内容o不OK啊?那这样。好,这是第一种委任性规则,那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所谓的指用性规则,指用性规则呢,

它也是内容不完整,它也要找也要也要寻求帮助,只不过它就不是找人帮忙了,它是找什么帮忙呢?它是找法帮忙,就是说唉,这个规则。内容不是不够清楚吗?那可能和他这个什么呀,和他有关的,其他的相关的规则对同一个事儿交交的就是非常清楚的,那这个时候的话怎么办?我们就可以什么呀,参考或者援引其他相关的规则来填补这个规则内容。好了,

这么说太抽象,举个例子啊,比如说你们在讲到大家应该不讲是吧?你们未来考上是吧?考上以后考上以后大家学的学那个什么呀?学那个商业银行法的时候。能明白商业银行法的时候,它里头就会规定说什么呢?他说,这个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就商业银行到底应该如何组织,有哪些组织框架,组织架构。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听清楚了吗?我再说一遍啊,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好了,那你我问大家啊。那你单看这个规则,这个商业银行到底应该如何组织它,把这事说清楚了吗?这个规则是没有交代清楚的,没有相关的具体内容,但是能不能搞清楚啊?可以嘛,因为你反正是按照公司法来办的嘛,那我看公司法不就行了吗?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找法。帮忙找哪个法呢?找所谓的公司法帮忙能明白吗?

这就是典型的指用性规则。另外一个例子,大家可能在学完刑法之后可能会更清楚最典型的啊,比如说你们在刑法当中会讲到一种特殊类型的罪状,叫做所谓的空白罪状。听过这个词儿吧,空白罪状那啥玩意儿叫空白罪状呢?就是你单看这个法条,这个刑法规范,它并没有把这个犯罪的具体的构成要件啊,认定的具体标准啊,然后呢,说清楚清楚了没有,但是能不能搞清楚啊?那我们知道吗?

刑法它强调罪刑法定,它是最强调法律确定性的价值的,这样一种呃,这样一种类型的法律规范了,那这个空白罪状,它这个罪状从哪去填补呢?找其他刑法规范来去填补这些内容不就可以了吗?这就是典型的什么呢?它这个空白罪状类的规则,其实也都是典型的指用性规则。通过参考援引其他相关的规则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明确的要求好了,总结一下啊,确定委任和准用它们区分的关键在于内容是否。如果规则的内容高度完备,那就是所谓的确定性。

规则自给自足了,不需要帮忙。委任性规则,准入性规则,内容都不完备,都需要帮忙。委任性规则,找人帮忙。准入性规则。找法帮忙说清楚了吗?这两个方面委任找人,只用找法找人,只是找另外一个立法机关,再去制定其他规则,而准用找法呢?

找其他已经存在的其他规定来去明确它的要求。清楚了没有?这样好了,这是个最基础版本的讲解,我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搞定啊,就是是这样的啊,那接下来当基础版本的东西,我们说清楚以后呢,接下来我们就要稍微的往前拓展一点儿了。那拓展一点儿的话呢,主要是为了帮助大家应对,我们可能不是必然啊,可能在什么呀,在我们的这个做题的过程当中,你会遇到的一些所谓的难题。

好,那我们首先两个问题了,其实就是说白了啊,第一个听清楚有这样一种说法,你给我判断一下这种说法对不对?好吧,就是关于哪规则呢?就是关于这个准用性规则的这个说法。额,他这个说法是什么呢?他这个说法是说准用性规则是要找法帮忙参考,援引其他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法条来明确的要求,那有一种说法是说找法帮忙啊。它必须得是找本法以外的其他法。能明白吧,

就是必须得找这个法以外的,其他的法律规定来去帮忙,就是你不能够找本法的其他法条来帮忙,这个事儿对不对?就是准入型规则,找法帮忙只能够找本法以外的,其他法不能找本法,可不这个事儿对不对?大家需要注意这个说法儿,很明显是错误的,为什么是错误的呢?很简单,因为找法帮忙指的是找这个法条儿以外的其他法条儿,可不是说这找这个法以外的其他法。那潜台词是什么呢?

潜台词是听清楚啊,如果是同一部法律第一条可以找,第二条第一款可以找,第二款总则可以找,分则分则也可以找,总则清楚了没有,是说呢,找法帮忙,第一个问题要明确,不要在那有有有这个误解。找法帮忙,指的是找这个法条以外的其他法条,并不一定是找其他的法,这两个概念好不好?这第一个问题。

好,这个问题相对比较简单,单独提示一下大家,因为有同学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嘛,那紧接着第二个问题呢,就稍微的有点难度了。呃,什么问题呢?就是听清楚你下面跟我比较一下,我接下来要说的这两个规则,然后呢,你告诉我这两个规则,它属于。什么分类?就是在确定委任和指用当中属于哪个分类?

这两个规则是什么呢?第一个规则听清楚,说本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制定。清楚了吧啊,这个能能知道吧?什么规则?刚才举的例子就是这个例子嘛,典型的委任性规则对吧?那第二个说本法实施细则由行政法规具体规定。OK两规则我说完了啊,第一个本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制定,第二个本法实施细则由行政法规具体规定好了,这两个规则我说完了。听清楚,你告诉我。

这两个规则,它是什么类型?或者说这两个规则有没有本质区别?有没有本质区别好了,我需要提醒大家啊,很多人说老师第一个本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制定,不都告诉我吗?找国务院帮忙吗?很明显,委任这是OK的,但是第二个他说本法实施细则由行政法规具体规定那。这个这不是典型的找找法帮忙吗?找这个行政法规来帮忙,能不能这么理解呢?注意是不能这么理解的,

我提醒大家这两个规则,它并没有任何的本质区别,换句话说都属于委任。第一个是委任,第二个同样也是委任,为什么?因为当他说本法实施细则由行政法规具体规定的时候,我就问你一件事儿,在我们当代中国的立法体制,或包括咱们之前也学过正式法源了。是吧,你要知道谁才有这个资格来去制定这个所谓的行政法规呢?只有谁才有资格废话?只有国务院啊,因为只有国务院,

它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才能够叫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儿都不能发那玩意儿,叫规章,叫叫部门。规章能明白吧?那所以说当他说由这个国务院来制定的时候,其实就是让国务院去制定行政法规,当他说由行政法规来规定的时候,说白了还是让国务院去制定行政法规清楚了,没有它俩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也就是说呀,这个委任性规则,它确实要找人帮忙的,而找人的方法就是点名儿,点名儿找人的方法有两个办法。

哪两个办法呢?第一个办法,我把它称之为叫直接点名儿就告诉你是吧?由国务院制定,由全国人大制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啊,由国务院公安部制定,这直接点名儿告诉你这个人是谁?第二个叫做间接点名儿,所谓的间接点名儿。名指的是没有直接告诉你他是谁,但是我们都知道是他。清楚了没有?就这个道理,就是没有直接告诉你这个人是谁,

但是描述了这个机关它独有的职权或者特征,然后让我们一看就知道,还是在说他o不OK啊,就属于这样的直接点名儿,直接点名儿嘛,就属于这样的。呃,举个例子啦,你比如说假如说我要请你帮忙是吧?就是这个表达不一样,但是意思是一样的,比如说这个桌子上这儿放了一个手机啊,我说你同学,你把那手机帮我拿过来,我需要打个电话,

那这个时候你当然要知道把这个手机交给我了。是吧,那第二个说我第二个,第二个我说我说同学我这个呃,这个需要打个电话啊,你把那个能打电话的给我拿过来,桌子上那你告诉我,那如果说我让你把能打打电话拿过来,那你会把什么给我?你不可能把这个桌子抬给我吧,你不可能把水抬给我吧,不可能把这个耳机拿过来吧,这不可能的,这种为什么原因非常简单嘛,因为这些东西都不能够打电话,

在这个所有的这个物品当中,只有这个手机才能够符合能打电话的这个。功能或者才有这个呃,才能够满足我刚才说这个话的意思,听到没有?直接点名间接点名,不能说拿手机,那叫直接点名,我说把那个能打电话拿过来,就是间接点名。有没有清楚一点呀?或者说我再说一个例子,表达一下对你和我之间的祝福啦,好吧?什么东西呢?

比如说我说。我说这个呃,这个什么呀?我说这个法理学的课程呃,由马峰老师来讲,那你知道是我来讲课,我说法理学的课程有讲的最好,那个老师过来。能明白吗?这不还是在说我吗?就像我说是吧,我不能光一个人便宜是吧?也也也让你占点儿光,就像我说我说这个问题由你来回答一下,你知道由你来回答我说这个问题。

有考420以上的同学来回答一下。我还是在说你,你能明白我意思吧,所以说我讲的最好,你肯定能考420,知道我意思吧,就因为这个东西描述了描述了我们所独有的特征嘛,这就是典型的间接点名说违约性规则,说白了就是找人帮忙,只不过找人的时候。点名儿的时候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叫直接点名儿,第二种方式叫间接点名儿OK啊,这样好,如果大家能够把握到这儿的话呢,

我觉得就差不太多了,当然如果说有同学比较敏感的话啊,他可能是。有些东西本身就直接也能也能够反应过来了,什么东西啊,就是你会发现。准入性规则是找法帮忙,是参考援引其他的法律规定能明白吧?那你想想,你既然要让他去参考援引其他的法律规定潜台词,前提是什么?前提是这个需要被援引或者参考的法律规定,它得已经存在啊,如果这事儿还没存在呢,你告诉我,

我怎么去援引啊,没法援引,所以说呢,这个准入性规则。它确实在找法,并且它找的是已经存在的法,而委任性规则呢?委任性规则最后啊,它还是要参考另外一个规定的,比如说本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制定或者实施细则由行政法规具体规定,那你最后还不是得参考国务院搞那样。玩意儿吗?它还是要参考到另外一个法的,但是它所参考的那个法。大家注意一下,

在这个规则颁布的那个时候,那个那个那个当下他有没有出现啊?他还没有出现,就是说他其实也是在找法帮忙,只不过他找的不是已经存在的法,他找的是未来。需要存在的法或者未来才会存在的法,既然这个法还不存在,那你当然需要明确到底由谁来搞定这个法了,说这个时候就有了一个所谓的点名问题,能不能明白说,最后咱们综合一下的话呢?其实啊,不管是委任新规则还是整容性规则。规则它其实最后都是找找,

都是找法,只不过呢,准用性规则是找已经存在的法,它往往会告诉你哪个法,甚至有时候狠一点,直接告诉你哪个法的哪一条是吧,而委任性规则呢,它最后还是在找法,只不过它找的那个法呢,是未来才会存在的。既然这个法呢,还没有被制定出来,所以它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制定的机关就是把这个立法任务委派给这个立法机关来去,让它完成这个相应的工作,能不能明白它的本质其实是在这儿啊?

好了,当然我觉得你。你通过直接点名直接点名的方式,也能够把它判断的差不多,也没问题啊,你任选择一种角度了,好吧好啦,这是第二个确定委任和准用。啊,那接下来第三个的话呢,叫做强行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区分的关键是什么呢?这个规则区分的关键呢?它看的是这个规则。他有没有给人们的行动留下一个自主的选择的空间,

或者这说的太太太长,说的直白一点吧,就看这个规则的适用,谁说了算?这门课我更清楚一些好吧,就规则的适用由谁来决定,由谁来说了算,当时有没有选择,那如果说一个规则的适用由当事人来说了算,当事人说就用,又就当事人说用就用。当然是说不用就不用,那就是典型的什么呢?任意性规则,那反过来讲,

如果一个规则的适用,当事人说了不算清楚了,没有国家说了算,我不管你的个人意愿如何,你都必须要服从,那就是典型的什么性规则,那就是典型的强行性,强制性规则。或者说,强行规则清楚了没有?大家想一想吧,如果一个规则的适用是由当事人来决定是否适用的,那你潜台词,那意味着什么呀?那意味着这个法律呢?

是在高度的尊重当事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意思自治。能懂我意思吧,那大家应该能想到了意思自治,这是哪个法的基本要求意思自治,这是很明显的,民法的基本的要求嘛,所以说呢,大多数的民商法规范几乎都是任意性规则。你就没有发现岳老师给你,再给你们讲这个民法的时候,他他这个民法的法条都特别奇怪吗?是吧?前头说法律规定一二三四五六七,结果后头一句话把它排除了说,

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一定的除外。能明白吧,这就是有约定,从约定嘛,那就是给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说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这样一个空间,但是强行规则的话,不问个人意愿,那换句话说,他就不强调个人意志,或者说个人意愿的这个参与,他更多强调的是。是一种国家意志,就是国家提出的强制性要求,能明白吧?

你的个人意愿无法对抗这个规则的实施,那大家应该能够知道什么样的法,往往你没有什么选择的空间,它往往都是一些强制性要求呢。大多数的刑法规范基本都是这个样子的,你发现没有啊?就是刑法规范提出来什么要求,你服从就完了,故意杀人的怎么怎么样,抢劫强奸的怎么怎么样,没有什么选择空间的,你不能说故意杀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期间中的时间方式到此。后头来一句说,但是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怎么可能呢?

是吧?你把对方砍死了,还怎么约定?起码没法补充约定了吧?清楚了没有?大多数的刑法规范呢,基本上都是强制性要求。当然,我再强调一遍,我说的是大多数民法的时候,我也说的是大多数,那是为什么要大多数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民法当中,尽管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则,

但是有没有强制性要求呢?也有的你,比如说最典型的什么?最典型的呃你比如说这个呃,这个男女结婚年龄比较典型是吧,比如说男的男女要结婚的话,男的必须得22,女的得20是吧,或者说某些种类的合同必须呢得。得干嘛呢?得这个采用书面的形式啊,不动产买卖必须得变更登记,这都是强制性要求,那刑法当中有没有额这个什么呀?有没有那些给当事人的这个额?

决定是否适用留下选择空间的罪名呢?也是有的,大家学过民法。比如刑法当中的告罪嘛,侮辱,捆殴,虐待,侵占,暴力,个人婚姻自由,那这就是这个什么呀,侵告罪嘛,当时说追究那么才追究,当时说算了就算了是吧,是这样,

所以说大多数好吧,它不是绝对化的啊。好啦,这是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或者强行规则和任意性规则,那接下来最后一个的话呢,就是由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呢,它区分的关键在于功能啊,功能就是有些规则,它存在的功能呢,在于对已经存在的行为进行调整。而这个有些规则呢?它的功能呢?在于构成一个什么呢?

构成一个行动,它能够存在的理由和前提。我再说一遍啊,有些规则它的目的设立的目的在于调整,既有的行为,而有些规则设立的目的在于为相关的行为。构成这个行动的理由,基础和前提这么说太绕是吧?还还是再换一个更粗暴的标准两个字?时间或者先后就是你看这个规则和它相应行为的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就行了,先后问题。听清楚啊,如果是行为在前,规则在后,那意味着这个规则设立的目的就是对寄存的已经存在的行为来进行调整,

约束和规范的,这是调整性规则,反过来讲。如果是规则在前,行为在后,那就意味着这个规则,它构成了行动的理由,基础和前提,那就是构成规则。说清楚了吗?行为在前,规则在后,调整性规则在前,行为在后,构成性o不OK好了,

大家应该能够知道了大多数的规则都是什么类型的规则呢?我想大家应该能够体会到大多数的规则,基本上都是构成性规呃,就胡说八道,大多数的规则基本都是调整性规则,原因非常简单啊,因为人的行为实在太复杂了是吧,应该说在没有法律之前。在没有法律,没有国家之前,那人的行为就已经足够复杂了,应该说该干的不该干的,能干的不能干的,基本都干个差不多了,只不过有了这个国家以后呢,

那统治阶级呢,就把某些行为怎么办呢?就把某些行为呢呃,这个保护起来啊,因为它有利于统治,而把某些破坏统治的这个行为呢,把它这个做禁止性的规定,就是不让让你去干,那其实大多数都是条文性的。那么呀,比如举个最典型的,比如说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交通规则,

那你觉得这个交通规则它是个调整性规则,而构成规则呢?那很明显它是个调整性规则嘛,为什么?因为交通规则,它是要调整或者说约束。或者说,规范人员和物资的这个流动跨区域的迁移流动的,那我问你那在没有红灯停绿灯行这种交通规则出台之前,有没有人员和物资的流动啊?人动不动啊?废话,一动不动是王八,那当然动了,所以说呢,

你会发现交通规则就是个典型的调整性规则,或者说大都市的规则基本调整性的。故意伤人啊,抢劫啊,强奸啊,这些都是原因,很简单嘛,在没有这个相关的法律之前,这种行为怎么办呢?这种行为就早就存在了,只不过那个时候呢,没有人对这个行为来进行什么呀,来进行这个保护,或者说约束。约束或者是制裁,

没有这个相应的制裁而已,但是这个行为本身早就存在OK啊,所以大多数规则都是调整性的,那少量的规则呢,都是构成性的,那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个规则,我们根本就不会有这个对应的行为,你举个最典型的例子。比如说让你纳税纳税的规则就是个典型的构成规则,就是纳税的规则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你纳税的理由,基础和前提,举个例子了,你告诉我,如果国家。

如果国家它没有制定税法让你纳税,那你会不会想到把自己一部分的收入拿出来去交给国家呢?会不会呢?疯了吗?这不当然不会了,这不符合人性是吧?大家大家能够知道,所以说呢,是先有让你纳税的规则,后有对应的人们的纳税的行为。能明白吧,纳税这个行为是通过这个规则创造的,也可以说是以这个规则的存在,作为什么呢?作为构成这个相应行为的理由的是这么一个道理。

好吧,当然说了,是让我纳税规则,我能理解那这个东西不够典型啊,那大多数的这个构成性规则基本上体现为什么呢?还记得吗?咱们之前说过一种类型的规则叫做权益复合型规则或者职权性规则,能明白吧?那所以说我提醒大家啊,这种权益赋予性规则或者执行规则,或者说赋予国家机关与power的规则几乎。全都是构成性,为什么?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对于公权力机关行使任何相应的公权力,

我们都强调法不授权即禁止。能明白吧,如果说没有法律法规给你这个公权力机关,你相应的授权规定,你这个power的话,这个power大家注意根本就不可能被合法的行使,甚至行使这个power的机构,它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因为任何的公权力机关。都要依法组建,同时都要依法行使职权,所以说呢,权益复合型规则或者说执行性规则几乎都是构成性的,也可以说涉及到国家机关组织权限类的规范都是构成性的,能明白了吧,

因为都一定是现有规则。后有这个机关和这个机关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它一定是在前面的规则,一定是在前的。好了,说清楚了好吧,终于说清楚了啊,那接下来我们来做个例子了啊,做个例子,比如说故意杀人,还是以那个大家熟悉那个例子吧,故意杀人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今年重的十年往上,直到死刑来一个一个挑授权义务还是权益负责呀?

很明显了,一般的人面对故意杀人是不能杀人,这是典型的义务性规则当中的禁止性规则,那第二个确定为人还是指用呢?意思高度完备了,不需要找人帮忙,不需要找法帮忙,确定性规则,强制规则还是任意性规则呢?不得杀人有选择空间吗?没有强制性要求了,那第二个构成性规则还是调整性规则呢?当然是调整性规则了,清楚了没有?因为很简单嘛,

他不可能说杀人行为是通过这个规则创造的是吧?这个杀人这个行为早就有了,只不过呢,后续再把它宣布为犯罪。才把它当做一个严重的什么呀,严重的危害统治秩序的行为来进行这个这个强力打压而已,那么呀,起码来说在没有没有这个没有没有法律之前。那已经有部落和部落之间的战争,已经有人和人之间的这个什么呀?这这个情杀仇杀这个乱七八糟,这这种事儿了嘛,大家听说过古代的时候不是有所谓的同态复仇吗?说你把他杀了。杀人就得偿命,

说这是个朴素的观念,在没有法律之前,我们就有这样的意识了啊,好了,这就是法律规则的分类,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知识点,同时有一定的就是如果命题人有一天脑子抽抽啊,或者说他这个命题要刻意的去回避一些重点。我觉得倒也不不一定说它就绝对不会考简答题就,所以说呢,大家能够呃保底选择题能够给我判断出来,同时把这块儿内容呢,尽可能多看一看。好吧,就这样选在,

如果一旦问到你相关的东西的话呢,比如说在主观题当中需要你能够写一些相关的东西,你不至于说完全没概念好吧,但是还是选择题为主的这样一个。呃,命题的这个方式吧啊,只不过注意其他的可能性好了,这是第一个问题,这是法律规则的分类,算是一个重点了。好,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叫做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要素,那么这个话题的话呢,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小的话题了啊,

它这个说的什么问题呢?大家可以回忆一下法律规则的概念,什么叫做法律规则啊?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形式来具体规定,人们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没问题吧?那所以说呢,我说了它的内容呢,包括权利义务后果,那同时的话呢,它呢,这个权利和义务和后果的。规定呢,是要符合特定的逻辑结构形式的,那说这儿就是要说它这个什么呀,

它的这个逻辑结构要素那么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要素,或者说在逻辑上一个法律规则到底包含几个部分,那么大家知道这个是有不同的学术。说的有所谓的三要素,两要素,还有所谓的新三要素,说那么分别来看一看,当然重点是这个新三要素说了啊,因为它是通说,首先第一个的话呢,就是传统的观点叫三要素说,他认为每一个法律规则呢,在逻辑上。一定会包含三个部分,哪三个部分呢?

第一个叫做假定,第二个的话呢,叫做处理,第三个的话呢,叫做制裁,那么你看完了这三个部分以后呢?很多同学会有一个感觉就是什么呢这个?三要素说呢,它是有点问题的,什么问题呢?就是它最后啊,说到的是制裁,而大家知道制裁呢,它作为一个后果的来讲非常明显,它只能够代表那个负面后果,

就是说当法律所。这个设定的要求你违反了以后,比如说不履行义务,或者说这个什么呀,侵犯权利违反了这个法律规则的要求,之后呢,我们会有一个后有一个这个所谓的制裁的后果会引发国家强制,但是你要知道我们不能够排除守法行为的。这个存在的可能性,那如果说我没有这个违反法律要求,法律让我纳税,那我就纳税,法律让我履行合同,我就履行了合同,法律不让我杀人,

那我不杀人,那这个时候还会有这个所谓的呃,这个制裁的问题吗?那当然不会了,说制裁。它只能够代表其中的一种后果,就那个负面的后果清楚了没有,而这个什么呀,而这个正面的这个后果的话呢,它也是可能会存在的,所以它这个很有很明显的缺陷,那第二个的话呢,叫做两要素说两要素说的话呢,认为每一个法律。规则呢,

在逻辑上,它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组成的,有进步啊,因为它这个法律后果这个表达呢,显然会更加中性,但是它却遗漏了什么呢,它却遗漏了假定条件。这个假定条件,我们后面就会知道啊,它是一个规则的适用前提,那所以说你把这个前提给搞丢了,这个也不合适,那所以说呢,我们把两个东西一综合,那就有了什么呢,

这个我们后面会说到的,这个通说也是大家在考试的时候,你必须要掌握的通说。就是说什么呢?新三要说认为每一个法律规则在逻辑上,它包含三个部分,第一个叫做假定条件,第二个的话呢,叫做法律后果额,第二个,第二个的话叫行为模式啊,第三个的话叫法律后果,由这三个部分组成,我们学习的重点。就在于这个新三要素说那好了,

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就是假定条件,这个所谓的假定条件,它是在强调什么额什么内容呢?这个假定条件呢?它告诉我们的是一个法律规则,它的适用前提就是。告诉你说一个规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针对什么人的什么行为或者什么事儿来进行适用,它告诉我们的是规则的适用前提啊,适用前提。大家要知道假定条件,这个部分重不重要啊?很重要你比如说我们原来呢,

这个两要素说当中呢,就把假定条件这个部分给遗漏了,所以说我们认为它有重要的缺陷,那所以说呢,最后才有了新三要素说这个说法。那所以说假条件,它非常重要,为什么重要很简单,因为任何一个规则的适用,它都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的,如果这个条件你不具备,那这个规则就没法用,而没法用的规则又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那所以说假定条件非常重要,它表达的是一个规则,

能够存在,能够适用的前提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你举个例子吧嗯,举个例子,举个例子,大家可能会更好懂一些,你比如说张三和李四。啊张三和李四呢?是比如说是一对儿仇人,有一天呢,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个张三呢?就拿着刀对着李四的心脏部位就猛捅了两万多刀,把李四给捅死了,

清楚了没没?我说的极端,一点儿捅了两万多刀给捅死了。好了,那你告诉我这个行为,他是不是一定会构成故意杀人?张三拿着刀,对着李四的心脏捅了两万多刀,把李四给捅,肯定死了是吧?这个心脏都剁成馅儿了都是吧?那这个捅了三天三夜是吧?那我。我问大家,那这个是不是一定构成故意杀人呢?

啊,你不要跟我说正当防卫啊,你这个正当防卫很变态了,你你见过谁防卫两万多刀的,这不疯了吗?这不是是不是一定构成故意杀人呃,注意它不一定为什么不一定呢?不一定不是因为它可能会构成正当防卫它有。有可能什么呢?有可能压根就不是犯罪,为什么这么讲呢?比如说张三今年只有七岁,唉,我们说虽然行政责任年龄下调了,下调到12了,

但是七岁的小孩杀人。没问题吧,这个你还是没法追究,或者张三今年47了,但是怎么办呢?但是他智商只有七,他是个精神病人,清楚了没有拿着刀在那捅李四玩儿呢,能明白吧就把李四当成健身器材了,就就就这样是吧,开始干这事儿了。那精神病人能够追究刑事责任吗?也不行,或者张三今年47了,智商非常高,

情绪极稳定,决了没有并,但是呢,怎么办?但是却是美国驻中国的外交大使。清楚了没有外交特权豁免权,那这个时候问大家他杀了人,你能够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能够走这个司法程序吗?不可能,我们只能够走外交程序,没没办法,因为。这个什么呀,因为这个原来给大家解释过嘛,

是吧?两个平等的主权,国家之间它是不可能有管辖关系的,这个大使它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另外一个国家不可能说一个国家去审判,另外一个国家。这是对别人主权的不尊重,清楚我的说啥了吗?所以说你会发现啊,就刚才我所说的那么极端的一个例子,你想要适用故意杀人罪这个这个规则啊,它也是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的,那么这个前提是什么呢?不是说任何。杀人杀人都会能够适用这个规则,

它的前提是第一,你必须得额,这个什么呀,达到一定的年龄是不是最起码得12岁以上,那第二个的话呢,你得干嘛呢?你得精神正常,第三个的话呢,你还得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这个时候。你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才能够按照故意杀人罪的规则来进行定罪量刑,而如果前面的条件不具备,那你会发现故意杀人罪这个规则就没法适用于这个案件,甚至这么极端的案件,

我们都没法处理。说假定条件,对一个规则的存在来讲,可以说至关重要,就像我说的,没有假定条件,就意味着没有适用的前提,没有适用的可能,而一个根本没法适用的规则,它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或者说存在了也没有任何的价值。说假定条件非常。非常重要,那一般来讲呢,这个假定条件呢,

就是告诉我们规则适用前提的这个内容层面呢,它一般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话呢,就主体的行为条件就针对什么人的什么行为。那第二的话呢,就是法律规则的一般适用的时间地点条件就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来有效,当然这个时间和地点条件呢,其实它。不能说不重要是吧,但是它这个什么呀,它这个太简单,因为大家要知道法律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才能够发生效力,那肯定是公布以后嘛,对吧?那第二个的话呢,

法律想要这个对什么能够这个呃,在什么地方有效呢?那原则上来讲就是一个国家的主权管辖范围内嘛,说这个法律规则的适用的这个一般条件就时间地点条件呢,它往往并不是重点重点呢,还在于前面那个条件。主体的行为条件针对什么人?他的什么行为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啊,但不管怎么样讲条件,它所表达的是一个法律规则的适用,前提非常的重要。那现在有一个问题了,如果给出大家一个法条儿。就给了你一个法律条文儿,

那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去判断这这个法条当中的哪个部分?它属于对假定条件的表述,或者属于假定条件呢?怎么去判断呢?在法条当中。大家需要注意,由于假定条件,它所表达的是一个规则的适用前提,那所以说呢,从表达习惯上来讲,那这个假定条件的这个这个什么呀,这个部分呢,一般来说呢,它表达的是个条件状语吧,是吧,

就一般来讲。它的表达都是如果怎么怎么怎么样,那么怎么怎么样?没问题吧?那如果的背后就是假定条件,它是那么这样,那么去处理的这样一个前提嘛,所以说呢,有如果的部分,那没没啥好说的法条当中有如。如果的部分或者由如果来这个什么呀,来这个引导的部分,那那部分内容就是假条件,当然我得讲到这儿以后呢,很好理解啊,

但是呢,它却并不能够帮助你解决所有的问题,为啥呢?因为很多学会问说老师那法条当中,如果人家有如果的话,我当然会判断了那问题的,关键是如果人家没有如果,我怎么办啊?清楚没有?那没有如果怎么办呢?注意不要那么死心眼儿,如果他没有如果的话怎么办?没有如果你给他加一下不就完了吗?你看把这个,如果这两个字儿加到哪儿?

这个规则的含义不会发生任何的变化。那那部分内容就是假定,比如说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没有如果吧,那你告诉我,你把如果加到哪儿这个规则的含义不变。所以前面这还用问,如果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变更合同,那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就是合同变更的前提清楚了没有?是说有如果或者说可以加上,如果而不改变它本意的那个部分。就是所谓的假定条件,当然一般来说,假定条件呢,

作为一个适用的前提,往往都是在一个条文当中的前半部分,或者说靠前的位置来表达的,能明白了吧?这样啊,这第一个假定条件。那第二个的话呢,叫做所谓的行为模式,我们是我们知道法律规则,它属于法律规范,而法律规范它归根到底是个行为规范,那所以说呢,这个法律规则要对人们的行动来提出要求,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提出要求呢,通过。

设定这个所谓的行为模式来传达对人们的行动层面的要求,那说这个行为模式的话呢,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了,因为它直接表达了是法律对我们行动所提出的要求。当然,这个内容大家并不陌生了,我们知道行为模式的话呢,本身有三种,三,为嘛可为应为和勿为可为可以做表达权利,因为必须做表达义务物为。这个不能做,也是表达义务,只不过前者是积极的,作为的义务,

后者是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说可为应为和勿为三为,这是行为模式,当然再强调一遍行为模式的判断几步走。两步走定人加定事,所谓的定人就是题目当中如果没有做特别的主体身份的限定,那么默认这个法律额,这个规则,它所针对的主体呢,是一般的公众,就是它首先是个行为规范,而不是个裁判规范。啊,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

就是定事儿,看这个法条说的什么事儿,从一般人的角度基于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个事儿到底是可以做,应当做还是不能做,是行为模式,这个部分很简单,因为咱们之前铺垫过很多次了。那最后一个部分的话呢,就是所谓的法律后果,这儿的法律后果呢?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由法律所设定的一个结果。那就是说两种可能性了呗,第一种就是当你的行动和法律的要求能够保持一致的时候,那你收获一个正面的肯定的结果,那反过来讲,

如果你的行动背离了,违反了法律,给你设定的要求,那你收获一个什么结果呢负面的?的否定性的结果就两种可能,一个是正面的肯定的结果,一个是负面的否定的结果,我说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法律后果就两种肯定和否定两类。你比如说故意杀人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年重呢,十年往上,直到死刑,那很明显了这个法条的要求,我们知道是不得杀人嘛,

而三年到十年,十年到死刑很明显呢,就是在说法律是告诉你不要杀人,结果如果你。杀了人违反了法律要求之后,那你就会收回一个三年到十年严重的时候呢,十年以上到死刑的这样一个什么呀,这样一个法律上的呃,强制后果或者说法律上的惩罚的措施。能明白了吧,这样的这就是所谓典型的法律后果的部分了,好当然我在讲到这儿以后呢,我需要问大家一个问题,你看我刚才就就是刚才我举那个例子来说啊。你看我刚才说呃,

故意杀人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间重的时间往上,直到死刑,对吧?那这个后果很明显,它是个什么后果呀?是法律告诉你,不要杀人,结果你违反法律要求,你杀了人。所以应当承担的那个负面后果没问题吧,这个我们是知道的,法条当中清楚地告诉我们了,那很多同学会有有一个疑问啊,说老师那你不是说后果分成正,这个肯定的,

正面的后果和负面的否定的后果吗?对吧?那我这个法律。法律告诉我,不要杀人,我杀了人,我要承担这个负面后果,我知道了,那如果我没杀人呢?这个法条儿说了吗?这个法条它当然就没有说啊,就没没提这事儿啊,听到没有,但是我问大家。那是不是说这个正面的肯定性的后果就不存在,

在逻辑上就不存在呢?它确实没有告诉你,对吧?但是这个后果有没有呢?或者说,它需要告诉你吗?当然,他不需要了,为什么原因非常简单嘛?因为你如果杀了人以后,你要承担这个后果,那如果不杀人,我们逻辑一反推不就知道了吗?那怎么办?那就不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不需要被判处十年以上,直到死刑这个刑罚了呗。清楚了没有?这就是所谓的肯定性的后果,尽管他没有直接告诉你,但是不能说这个东西没有有没有有我们可以通过逻辑来完成一个所谓的反推。这里头就引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什么话题呢?就是关于法律规则,逻辑结构,要素在法律条文当中的省略问题。大家知道我们的法条呢?有逻辑成体系,并且在法条的表述的过程当中啊。要保持立法语言的简洁凝练,

那么凝练,那也就意味着某些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要素听清楚啊,它就可以在法律条文当中不直接告诉你,但是你要听清楚。它没有直接告诉你,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个部分它不存在,那么要么你可以通过逻辑来反推,要么你可以在其他相关的条文当中就咱们说那个指用性规则嘛,是吧?在其他相关的条文当中能够找到。能明白吧,是这样的,在具体的某一个条文当中听清楚啊,那么有些逻辑构要素是可以被省略的,知道这事儿,

比如说我刚才给你举的那个例子了,你比如说故意杀人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十年往上,直到死刑,那这个。负面的后果就清楚了嘛,那正面的后果告诉咱了吗?没告诉,但是咱们能不能够知道啊?可以啊,反推一下就行了嘛,杀了人要这样,那不杀人,别这样不就行了吗?

清楚了没有?事实上,大家注意,大多数的清楚啊,大多数的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的表述当中基本上都省略了,为啥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所有的没有违法的后果,我们。基本上都可以概括为两个字,哪两个字呢?没事。没事儿,就不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没事儿就完了。

金老师说,这个大家通过正常的人或者说你,你从正常的逻辑出发,都能够非常轻松的反推出来,现在非常明显的反推出来,这个道理很简单了,因为大家。我们之前也也也给大家提过这个道理了,大家知道这个法律这个要求啊,它在这个社会生活当中呢,它代表的是一个底线性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当你的行动和法律要求保持一致的时候呢,这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这只是意味着你的行为没有干嘛呀,

没有违反这个社会对你提出的底线。满足底线的标准往往被视为是理所应当的,它往往不会附加额外的激励或者奖励,不会有什么额外的好处的。那满足很正常嘛,满足高标准才会有奖励的,你满足的是低标准,它一般来说就就就理所应当,自然而然就完了,它不会有所谓的奖励的。我们举个例子了,你一听就知道,比如说你不可能有一天回到家以后,你跟你妈说说,妈今天给我做顿好吃的啊,

今天给我炒50个菜,搞20个汤是吧,把我爸藏了一辈子,两瓶茅台都拿出来了,对两瓶都拿出来,对都打开,问什么问都打开。把把我把我爸叫过来,然后我要喝一瓶倒一瓶,让他看着我倒。听到没,就非常的嚣张是吧?这个时候你妈就问你说为啥呀?你说我今天又没杀人清楚了,没当你提出来这个理由要求奖励的时候,

基本上怎么办?基本上你妈提着刀就过来了,知道吧,很可能你爸早就按耐不住了,这属属于这样的,为什么因为不杀人,这被视为是个天经地义的,或者非常自然的事儿,他没有资格要求奖励的,满足高标准才会有奖励的,那么呀,比如说有一天你回到家以后,你跟你妈说。说妈今天呃,这个什么呀呃,

今天给我这个给我做顿好吃的吧,我想吃方便面啊,然后呢这个给我给我弄一包儿吧,你妈妈说问你为啥呀啊,你说这个因为我今天这个考考研这个成绩出来了。满分500分,结果我搞了,我我我考了520是吧?为什么呢?因为这个论述题答得太成功了是吧?我这洋洋洒洒写了30多万三十多万台长3000多字儿是吧?然后呢?这个被认为这个水平特别的高啊,直接推动了我们中国的。法制建设前进了1500年是吧?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了一个纲领性的,指导性的作用,然后并且这个也获得了这个国家领导人的这个重要的肯定是吧?这个是政治局给我批的这个分数,另外这个分呢?由于太极端了,所以说北大清华呢?尽管咱没报,但是他们现在抢着要咱北大呢,已经这个说了,全额奖学金每每每天发100万美元,然后呢,这个另外一个你们就都到时候都跟我去北京吧,已经在北京那块儿天安门旁边儿画了3000亩地啊,给我们家修了别墅。

另外,北大,清华那边儿博士他们没啥事儿,就都在咱们家当保姆,反正我跟他说了保姆的水准必须得是北大,清华硕士以上的学历,并且一天给我换一拨儿,另外,清华打算把咱们的这个把咱们的那个什么呀,把咱们的那个北大的待遇,他打算这个double是吧?翻倍,然后呢?这个说人大那边儿想吹吧,我直接就没没搭理他,

哎,属属于这样的说说,所以说现在这个啊,这个成绩考的确实特别不容易是吧,所以说你看能不能给我煮包方便面?听到没有?那这个时候你妈会不会给你主儿方便面呀?去了你妈可能荷包俩鸡蛋都没问题,或者说可能你爸你妈直接就打电话把精神病院就叫过来了是吧?但是如果是真的的话,那这个时候我说了吧,荷包俩鸡这个。上门方便面和八角鸡蛋都没问题了,因为这个确实是个高标准,能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非常极端的例子,但是希望大家能够明白这个道理。记住了没?所以说呢,怎么办?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呢?它基本上就不需要表达,因为我们都可以通过逻辑把它反推出来,什么东西啊?就是没事儿,就是自然而然就行了,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啊。省略一定要知道,省略并不是说没有不存在,或者说我们不可能知道,

我们知道,或者说我们它存在的,只不过呢,它没有直接告诉你,而我告诉大家嘛,我们要么可以通过逻辑反推,那同时呢,法律条文,法律规则又有逻辑。它又成体系,我们这个法条当中找不到在其他条文当中找到不就可以了吗?清楚了没这样的啊,好了,那我紧接着我开始问了啊,那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我们现在知道是经常被省略的。那现在的问题是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能不能被省略呢?在某一个法条当中,能不能被省略?能不能?我还是强调啊,省略是说这个法条不告诉你,但是并不意味着逻辑上不存在,并不意味着你找不着,要么你可以通过逻辑反推,要么你在其他相关的条文当中找到。那么呃,可不可以省略当然可以了,你比如说最典型的宪法当中规定说什么呢?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没问题吧?只告诉你应当纳税,但是没纳税怎么办?他告诉你了吗?当然这个条文就没说呀,这个当然就没有说了,但是我问大家是不是说不纳税就没后果,当然有后果了,你看看刑法当中法律条文成体系的嘛,它要和其他相关的条文来搭配。不可以使用的,你看看刑法当中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罚,你看看税法当中关于违反税收征缴制度以后的这个行政处罚,你不就知道了吗?或者再不自你再不济,

你问问范冰冰啊。清楚了没有?没有后果,当然有后果了,只不过这个条文儿没说,而是可以干嘛呢?在其他条文当中找得到,我再强调一遍,条文儿有逻辑成体系,有逻辑意味着可以通过逻辑来反推成体系,意味着可以在。法律体系当中,通过援引寻找其他条文当中找到这个部分清楚了没有说肯定否定都能省略,那紧接着再往后走,那这个呃行为模式我再往上推啊,

行为模式能不能省略呢?当然可以了,省略我一再强调嘛,怕啥呀,又不是说没有,要么逻辑反推,要么在其他条文中找到不就完了吗?你比如说我刚才跟你说那法条儿故意杀人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刑间重的,十年往上,直到死刑,那你告诉我这个。呃,规则的行为模式我们都知道是不得杀人嘛,但你看这个法条儿里头有告诉你不得杀人吗?

没有嘛,它恰恰相反,它告诉你的是杀了人以后要怎么样,但是难道他真的需要直接告诉你不得杀人吗?不需要啊,为什么?逻辑上,一反推不就知道了吗?你可以看到,如果杀了人以后,你要承担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那傻子都知道,肯定是不得杀人呗,逻辑上就能反推出来清楚了,没有说这个要这个要求是存在的,

只不过他没有在这个条文当中直接告诉你。告诉你,这就是所谓的省略,能够使得我们的立法语言保持简洁和凝练。那好了,紧接着再往后推,你告诉我那甲的条件,它能不能省略呢?就是前提这部分能不能省略还是强调啊,省略只是意味着这个条文不说,但是并不意味着逻辑上不存在,逻辑上有,只不过其他条文当中找到可不可以可不可以省略当然可以了,你就没有发现刑法分则的所有的分则罪名这个。条文在表达的过程当中,

前头说罪状,后头说刑罚,全都在假定条件层面表达的不完整吗?关于年满多少岁,精神正常不正常这事他有提吗?没有提。媒体啊,为什么媒体原因很简单,不需要提啊,因为刑法是有体系的,分则的罪名的适用本来就要联系总则,总则已经说过了,分则没必要再说了,否则就啰嗦了,就重复了,

让法条变得非常的什么呀,融于了。清楚了没有?就是甲条件也能被省略。懂不懂我在说啥呀?说最后呢?我们得出一个结论,逻辑三要素假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任何一个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表述过程当中通通都是可以被省略的。省略并不意味着不存在,逻辑上是有的,只不过可以需要我们通过逻辑来反推,或者说在其他相关的条文当中找到这个对应的部分。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

大家需要注意逻辑上存在,逻辑上去,逻辑上缺一不可,如果逻辑上没有假定条件了,这规则没法用,逻辑上没有行为模式,这规则就没提出要求,逻辑上没有法律后果,那变成。那变成啥了?这变成一个没有意义的要求了,我我违反或者说遵守都没有任何的区别清楚了,没有逻辑上一定有,只不过在这个某一个具体条文的表述过程当中。哪个都可以被省略,

所以说呢,我们后面在老马识途当中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呃结论性的东西,就是逻辑,当然你也可以在这儿把它。再写一遍,加深印象了就记住啊,逻辑三要素条文中均可省略,但逻辑上缺一不可。条文儿当中,想审哪个审哪个,而逻辑上是缺一不可的,能明白吧?逻辑上是缺一不可的,所以说你在做题的过程当中,你关键看人家问啥,

如果如果你说啊,这个规则在逻辑上有几个部分组成,看都不用看,一定是。缺一不可的逻辑上没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任何一个都不能审,但是如果说问你说啊,这个条文当中有没有省略,那你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你要看这个具体的条文,那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大家知道任何一部分都是可以被省略。逻辑上缺一不可,条文中均可省略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当然我提醒大家啊,就这个题就是这个知识点在过去的考题当中,考试频率很高。但是坦白地说呢,过去的这个很多的命题啊,它的命题不是特别的精确,就是它它不是说这个知识点很难,我想大家听完刚才的讲述呢,你大概能够心里有数。而是说这个题目你做对呢,你不太好做对,为什么不太好做对呢?

不是知识点呢,而是他问的不清楚,能明白吧,问的不太清楚,有的时候有的时候他会直接点名说这个规则在逻辑上几个部分组成,这是很清楚的,有的时候是这个条文儿当中有没有省略这个很清楚,它有的时候。他问的就不那么清楚,这个不知道他想问啥,对吧?那怎么办呢?大家未来在做题的时候交给你一个小的做题技巧吧,好吧,就是如果问到了逻辑结构要素的省略问题。

我们默认它问的不是在逻辑上有没有省略,逻辑上缺一不可,这个结论很清楚,我们默认它是在问条文当中的省略问题。好吧,不管它题目怎么表达的,我们默认它问的是条文儿,至于说到底有没有审审了哪个,那么我们结合这个条文儿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具体的判定就可以了,我说清楚了吗?逻辑上缺一不可,条文中均可省略默认,问的是条文儿默认是问的条,当然默认问条文儿一般你能不能告诉我?一般上条文儿有没有省略?

一般条文儿10000%有省略,你能明白吧?为什么一般条文儿10000%有省略呢?原因很简单,如果一个条文儿要把某一个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要素假定条件协议模式法律后果。都要表达完整的话,那这个条文就没法看了,它一定会造成法律体系当中大量的重复,并且这个条文会变得非常的肮肿。清楚我在说啥吗?所以说你这么来说吧,记住的这个结论,这三要素好吧,逻辑上缺一不可,条文中均可省略默认文,

条文儿省略的概率10000%。就这个结论好吧,就这个结论好了,我最后再给大家解释一下啊,很多学生好奇老师搞这么复杂神经病嘛,那个为什么要省略呢?为什么不能不能一个条文把人家都说清楚不就完了吗?呃,大家要注意啊,这个省略它一定是有价值的,我们说了嘛,立法的语言要保持它的简洁和凝练,那同时的话呢,不同的条文之间也要建立起来一个什么呢?体系化的这样一个逻辑联系,

说这个条文呢,对于我们对这个对于我们这个条文,这个条文当中的省略呢,对于规则表达的简洁凝练和对于形成法律体系。内部不同规范之间的密切联系,它有非常的大的价值,而相反,如果说把这个三要素在一个条文儿当中全都表达的话,我说了嘛,这个条文儿没法儿看。我给你举个例子吧,这么说太抽象了啊,举个例子,你比如说啊。你比如说,

如果故意杀人罪这个规则,它如果不去这个什么呀,不去注意种则分则之间的逻辑关系呃,就是把逻辑三要素全都给你表达的话,它这个故意杀人罪这个规则就会变成啥呢?他说,如果行为人年满14周岁,且精神正常,且没有外交特权,豁免权,且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那么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就徒刑。如果行为人已年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经。但是实施了故意杀人情节严重,

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也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追究相应的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行为人是未成年人的话,不适用本款当中关于死刑的规定,如果行为是孕期的妇女,也不适用本款当中关于死刑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除非特别残忍的。首当致人死亡,否则一般也判处死刑。

本法上诉所说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直到死刑,指的是违反故意杀人罪以后所应当承担的负面后果。如果行为人没有实施故意杀人行为,那就将不承担上述的刑事责任。本法的要求是不要杀人。听明白了吗?这法条还能看这这说清楚了吧?大概大概说清楚了是吧?我们在适用故意杀人罪的时候,我们是确实要考虑到我刚才说的一些各种信息的。但是法条还能看吗?这这一页法条呃,

一页纸也就放这一个法条了,而事实上他刚才说的年满多少岁啊?精神正常不正常呀,孕期的妇女能不能判死刑啊?未成年人能不能判死刑啊?清楚了没有?包括如果没有杀人怎么办?法律的要求到底是让杀还是不让杀?这玩意儿需要你说吗?要么其他条文当中说过了,要么可以通过逻辑来反推出来,没必要说呀。清楚了没有?所以说通过合理的省略,我们就能够让法律之间的体系性得到维系,

同时也能够让法条的表达更加简洁和凝练,然后呢,造成一个什么呢,让让我们的这个。呃,立法的语言呢?保持它应有的这种简洁和合乎逻辑的美感,那明白吧,说省略是有价值的啊,好,不管怎么样,再提醒一下最后那个结论。三,要素逻辑上缺一不可,条文中均可省略,

然后呢?省略为常态,同时默认问条文儿OK,就刚才那些信息啊。好啦,这就是这默认问的是在条文当中的省略问题,因为逻辑上这个问题它没有意义啊,缺一不可嘛,好了,这是第二个问题,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构,这个也是个特别恶心的知识点了是吧?但是我想应该能够说个差不多。大家如果一开始听起来有点困难的话呢,可以反复的想一想,

要动脑子想一方面反复的听,然后呢,一方面反复的听,坚持听,然后一方面自己动脑子想,然后到哪一天以后嘎嘣一下子它就通了是吧乍一?这第一遍学的话,确实会有点枯燥是吧?或者说确实会有点难受,很正常啊,这不是不怨你啊,好,这是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看关于法律规则的最后一个知识点,就是关于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那么。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儿的关系呢?我先大家不用看啊,不用看讲义啊,不用看这个书,直接听我说就行了啊,你说清楚就拉倒了。关于规则和条文的关系呢,很简单,我首先把这个结论告诉你,它们之间构成什么关系呢?构成一个所谓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规则是那个内容,而法律条文是它表现于外,

被我们能够认识到的形式啊,一个是内容的范畴,一个是形式的范畴。那当然,什么是内容,什么是形式呢?呃,你可以看着这个讲义,或者直接听我说也行,所谓的内容就是事物内在的构成要素,就是那个实质是吧?而这个所谓的形式呢?就它表现于外的。状态外在的状态就是被我们认知到的,感知到的状态,

这个内容和形式呢,是一个哲学的范畴,它听起来很抽象啊呃,但是你可以大概的有一个感觉了,就是内容。和形式你在看完它的概念之后呢,首先大家有个判断,这俩是不是一回事儿啊?那这俩肯定不是一回事儿,这俩如果是一回事儿的话,我们就没有必要非得用两个概念来表述它了,这个大家能够知道。好了,那内容和形式,它们既然不是一回事儿,

那它们之间到底有个什么样的关系呢?接下来我来问大家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看似不相干,但是实际上你能够把这两个问题给回答了,能搞明白了这个知识点也就过了。并且我经常讲这两个问题的话呢,它除了能够把这个知识点说明白以外,它还有额外的功能,什么功能呢?它能够第一个问题能够检验出来。你现在到底疯没疯?就现在到底是什么行为能力?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还是还是限制行为能力是吧?因为你受了法理学这么久的摧残了是吧?

那紧接着第二个问题的话,就能够暴露你的真实学历就到底有没有你没多高的学历啊?有没有上过初中?上过初中就行了,对吧?很多同学,所以说你好好想想,就是不要这个这个暴露自己的真实学历好了,来吧,开始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大家知道咱们中国有很多的少数民族是吧?其中在云南地区呢,有一个知名度非常高的少数民族叫傣族,

听说过吧?那这个傣族同胞呢?他会过一个很有特色的传统节日。就是相当于说人家歹利的新年了嘛,相当于人家过年是吧,就是要过一个泼水节,包括像什么老挝呀,什么泰国呀,好像他们是同一个这个民族的吧,好像他们都要过这个日子啊,都都要过这个节日。那好了,那第一个问题就傣族人要过泼水节,大家知道是吧?到达节日当天呢,

要互相往身上泼水,然后呢,表达一个新年的祝福,这大家知道那现在第一个问题来了。什么问题呢?就是你告诉我傣族人过泼水节的时候呢,要互相往身上泼水,那他们泼的水听清楚。是开水还是凉水呢?这个问题应该能回答,没风应该能回答吧,那肯定是泼凉水嘛,它不可能泼开水,泼开水,那不叫祝福,

那叫故意伤害泼凉水,那是能能明白吧,泼的是凉水,不是开水,就这意思了啊。那大家应该能够知道啊,开水和凉水很明显是不一样的,一个烫一个不烫是吧?一个冒烟儿,一个不冒烟儿,一个泼在人身上啊,一个泼在身上啊是吧?就属于这样的,那好了,我问大家。

第二个问题,开水和凉水确实有区别,但是它们的区别是内容情形层面的区别还是形式层面的区别呢?它们的区别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你告诉我。这个上过初中就能回答啊,内容上的形式上的这个,可惜我看不见你的回答是吧,内容上它是形式上呢,好了,提醒大家直接告诉你结论。开水和凉水的区别,它们的区别只在形式而不在内容,因为它们的内容,它们的内在的构成要素。

它们的组成的那个什么呀,那个实质东西都一样,都是什么上过初中就能看懂我写的啥都是h2o嘛。就是氢和氧原子组成的嘛,开始是不是这玩意儿是粮食是不是这玩意儿一模儿一样,内容一模儿一样?那好了,我问大家,同样是h2o这一个内容,它可以是热的,也可以是凉的,还可以是什么?它是常温的呀,没问题吧?然后呢?

同时一般来说是液态,然后呢?蒸发以后就变成什么了?气态的水蒸气了,然后呢?这个临时制度以后就变成固态的冰了,那那冰那也是也是h2o嘛?能明白吧,见过冰吧,吃过冰棍没有?哎呀,你应该吃过没没没吃过,都借钱买个尝尝嘛,是吧?夏天的时候很凉快的,

很很好吃,清楚清楚我的说啥了吧,说他们这个内容没有任何的变化,都是h2o,但是一个是热的,一个是凉的,一个是常温的,一个是固态,一个是液态,一个是。内容没有任何变化,但形式却已经千变万化,这叫做什么?这叫做同一个内容可以对应多个形式。一个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表达,

能明白吧?就像同一个意思,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是一样的道理,那紧接着第二个我问大家那常温下的水是液态的,没问题吧?能够流动可以喝,能够泼到人身上是吧?没问题吧?那我。大家那液态的东西,这是个形式嘛,是吧?能够流动液态这个形式或者液态的东西是不是一定是水呢?硫酸是不是液态的汽油?是不是液态的牛奶?

是不是液态的?这这这个这个这个呃,这个这个什么呀?呃,这个其他的还有乱七八糟各种液态的是吧?那你会发现这个液态的东西都是液态的,没问题吧?但是都能流动都能喝,但你都敢喝吗?你敢喝水,你敢喝硫酸吗?当然不敢了,为什么原因很简单,东西内容它不一样嘛,一个喝完水没啥没啥问题,

喝完硫酸起飞了。因为什么?因为形式虽然一样,但是内容却完全不同,这叫做同一个形式,也可以反映多个内容说清楚了吗?一个内容可以有多种形式来表达,而一个形式的背后也可以传达多种内容,这也就告诉大家,内容和形式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是不是固定的,一一对应的关系。不是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都是可能的,

非常复杂,那概括起来非得说给他们一个概括两个字儿的概括内容和形式,它们的对应关系就是俩字儿。随便,就是我说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都OK。内容形式随便好了,回到我们现在的课堂,我问大家,我是在讲到哪个知识点的时候,我开始跟你扯这事儿了。我是在讲到规则和条文儿的时候,我说到了它们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并且我一开始就告诉你,法律规则是内容,是那个法律想要传达的内容,

那个内涵,那个意思,而法律条文儿是这个意思,能够被我们认知到的,能够被表。表现出来的一种形式,那既然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随便那规则和条文儿的对应关系也一样了,它们也是随便了一个条文儿可以表达一个规则,也可以表达多个规则,也可以不表达规则,就是不表达规则表达什么?表达原则呀,法律原则难道不可以通过法条来表达吗?民事活动应当符合承认信用的要求,这不就是什么承认信用原则吗?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刑法条文儿,它表达的不就是罪刑法定吗?清楚我在说啥吧,所以说一个条文儿可以表达一个规则,可以表达两个规则,多个规则不表达规则,表达原则也可以,甚至既不表达规则又不表达原则OK,可以嘛?我说了嘛,随便嘛,

也可以表达什么概念?能明白吧,表达一个法律概念呢,比如说本法所申的人,指的是拥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本法所申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数是这个本法所所所说的,这个这个什么呀,所说的日它指的是工作日看到了没有?这不都是典型的既没有规则也没有原则,只是在介绍一个术语的意思吗?清楚了没有?所以说一个条文儿可以这样,那同样一个规则呃,这这个内容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表达,它可以通过一个条文儿来表达,

也可以通过多个条文儿来表达,能不能不通过条文儿来表达?可不可以?如果你通过条文儿来表达,叫成文法,那你别忘了,咱们还说过什么呢?不成文法呢,那可以通过判例,可以通过习惯的方式来表达呀,判例法,习惯法不都可以表达规则吗?只不过他们没有通过条文儿这个形式。我说清楚了没有,所以说随便就完了,

随便就完了,内容形式随便,规则和条文之间的关系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而对应的可能性叫随便你在做题的时候,这太简单了,看到了没有,你只要看到说规则。可以怎么怎么条文儿或者条文儿可以怎么怎么规则?不用看了,一定对你看的时候规则必须怎么怎么条文儿或者条文儿只能怎么怎么规则?不用看一定错,因为它们的对应关系叫随便一对多一对多多对多多对多多对一,爱干啥干啥。其实我清楚我的事了吗?这就是最核心的内核,

就是内容形式,随便一个内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表达,而同一个形式也可以表达多个内容,内容形式随便。这个道理能不能明白了,就像那个水的例子是一样的,清楚了没是这样的,这个道理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复杂了,你能明白并不是特别的复杂,我想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应该也会有这样的体会。内容嘛,就是那个实质意思形式嘛,就是传达呃表达出来的,被人们能够认识到的一个外在的表现的方式,同一句话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来表达。

而同一个形式的话,也可以表达多种内容很正常,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体会了是吧?这样的体会我想。应该有是吧,应该应该有的,就是当然也也也提醒大家,作为一个什么作为一个法律人,你你你最起码做一个法律人是吧,你就应该能够注意到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区别。甚至你作为一个日正常的人,你也应该能够感觉到我,我经常举一个例子啦,这个例子不是为了制造什么男女对立了,但是是为了为了能够说明男男性和女性或者男生和女生呢,

他们在内容和形式关注点上的一个不同。我想大家应该能够知道你,比如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体会啊,就是你会发现男的和女的他们在内容和形式的关注点上,一般来说不是所有啊,大多数或者一般情况来讲,关注点一样不一样。啊,其实是不太一样的是吧?一般来说呢,我个人感觉起码就我自己的感受来讲,男性可能相对来说会比较关注内容,而女性的话呢,会相对来说她会比较关注形式。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

反正我打打交道的过程当中是这样的啊,你比如说你一个最重要的体会体体现就是你在跟男的和女的交流的过程当中的话呢,你的这个什么呀,说话要注意的东西不一样。你比如说什么呢?你比如说现在还好是吧?你比如说呃,比如说这个到了暑期的时候,那时候就要呃,出于我的这个职业嘛,是吧?就要全国各地跑着去上课。有的时候呢,比如说到了当地了,然后呢,

如果有当地原来的好朋友或者上学时候的同学,那呃,有时候就可能会聚一聚嘛,如果有时间的话,那如果是给男同学打电话,那这个就非常的随意,你可以直接表达那个内容就行了。具具体的随意的表现,就体现在你可以在称谓上非常随意,听到没有?就是一般来说关系特别好,往往就不叫大名儿,不会叫他什么黄老师或者黄教授狗会的啊,就直接就是叫外号儿。并且关系越好,

这种外号的侮辱性越强,往往就是贱人在哪儿呢啊?说这个这个我这个过来了,明天或者后天有没有时间啊?然后呢?聚一聚,他在接到你这个信息以后,他不会这个纠结于说你叫他贱人,这个什么呀?这个称谓。上这个形式,他会关注了,说你过来了,要聚会这个什么呀,这个内容这个实质内容,

他往往就会接着往下推,说啥时候过来啊,都不早说,然后行没问题,然后呢,这个喝不喝叫不叫谁谁谁,然后呢,想吃啥,这个对话就往前推进了。能明白吧,就往往是属于这样的,但是你比如说你到了外地,你给人家女同学打电话,咱一般咱也不打了,说实话,

但是万一你要打电话的话,你能不能够以这样的方式啊,你这平常你之前上学的时候,你关系再好的地方,你说见人在哪儿呢?清楚了吗?啪嚓那边电话就挂了是吧?你再想发微信解释,啪嚓红色的感叹号就出来了,说你这个对方你不在,你好友列表是属于这样的,就是你能明白吧?他不他不会在乎说。就是你这个后面要表达的内容,它关注的是这个这个形式,

它是属于这样的,那大家我想大家应该能够体会,所以说有时候你你跟女同学说话的话,那就要相对来说注意一点儿,所以为什么说?为什么说这个什么呀?有些人家男的就会说话是吧?人家就这个比较能够讨女孩子喜欢,这就是他这个有这个差异是吧?你比如说同样都是一个意思,你比如说。啊,这个一个男的跟一个女的说说说这个什么呀?这个这个我想跟你睡觉是吧?假如假如说啊,

就是那怎么办?那这个时候那肯定女同学非常愤怒了呀,是吧?神经病嘛,你是你什么什么德行是吧?你家没镜子吗?多喝点水是吧?这属于这样的是吧?他可能就是呃,就是这样一种表达,但是同样有些男人会说话是吧?说什么说我想让你在我的臂膀里迎接明天早上的第一道阳光。你能明白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嘛,是吧?这点儿事儿它可能它是一样的是吧?

但是它这个怎么样?这个它也是个禽兽是吧?但是但是它这个禽兽就就披上了一个人的外衣,清楚了没有?所以说是这样的,所以有的时候大家在这个说话的时候,为什么有时候?讲说你人得会说话,会说话什么意思啊?会说话不是说它这个内容有啥区别?会说话是说你得注意你把同样意思表现出来那种形式,而这种形式的差异呢?往往就会造成造成这种沟通效果的不同。好吧,是这样的,

当然我讲到这儿的话,我也不是说就是男的女的就一定不一样,我咱们回来就对于法律人来讲,我不管你是男的还是女的,能明白吧,你多少都得具备一个内容和形式的区分的能力。或者说,多少具备一些女性思维,就是如你最简一个道理,直男他是当不了好律师,当不了好法律人的,能明白吧?大家有时候会发现,你说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沟通啊,那个差别非常的大。

你比如有些人家律师,人家会说话,怎么办呢?当事人一沟通啊,就各种各样的,这个什么呀,沟通效果非常好是吧?然后呢,不管是了解案情啊,还是其他方面非常的顺畅,当事人跟人家说话如沐春风。是吧,花着高昂的这个咨询费也愿意跟律师这个聊,也愿意跟律师去沟通啊,这这是属于这样的,

而有些律师不会说话是吧,你不能说他专业水平不够他,他不会说话,他一说话怎么办?这个就把当事人给得罪了,然后当事人这个这个往往沟通完以后火冒三丈,记住了没有?然后呢,有的时候甚至都不恨对方,当事人就恨自己律师了,恨不得跟自己律师同归于尽的是属于这样的,那你说这俩律师他的沟通效果差这么大,他真的是专业。能力上或者说表达内容的表达,这个内容层面的专业性上有区别,

没区别都是通过这个法考的,还可能都考上法硕是吧?那有啥区别?内容上没啥区别,都那么点事儿嘛,但是沟通的形式不一样,那怎么办?最后的沟通效果就差别很大。就要是作为一个法律人来讲,大家需要注意,尤其要注意这种内容和形式的区别。一方面,通过内容来保证自己的专业性。第二个方面,通过形式来确保自己的沟通效果。

清楚了没?因为你要知道你未来在做了法律人,以后我们法律行业,它毕竟是个服务行业啊,跟你打交道那些人,他是什么呀?他是不了解这个法律的内容的,毫无疑问,并且这个法律内容它在你学习的过程当中,你也感觉到了。很艰深,很晦涩是吧?很难懂这个时候的话,就意味着你需要能够以一个灵活的形式,一个对方能够理解的方式,

对方能够接受甚至乐于接受的方式,把这个专业的意见传达给他,然后呢,进而达到这个。服务的或者沟通的效果能明白吧,相反,如果你不注意形式的话,那这个这个效果当然会非常的糟糕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要注意内容和形式,所谓的会说话指的是形式。清楚了吗?形式好了,回到这儿啊,内容形式随便规则和条文儿之间的关系就是内容形式和随便的这样一个对应关系,

一个规则通过一个条文儿通过多个条文儿或者不通过条文儿,一个条文儿表达一个规则,多个规则或不表不表达规则都OK。啊,都OK好了,是这样的,那当然在讲义当中有些内容的话,我觉得你可以看一看了,就是首先第一个规则是内容条文儿是形式,二者不能等同啊,这这条文儿不是规则规则不是条文儿,二者之间对应可能性。你自己编都能编出来是吧?一个完整的规则,通过多个条文表达一个这个规则的不同的内容,

通过不同的条文来表达一个条文表达不同规则的不同的要素,条文仅仅规定某个或者某些要素,这都是随便嘛,咱们说了嘛,你不可能穷尽他的。基本上是这样的,当然如果咱们去仔细的研究法律条文的话,会发现有一个区分的概念,这个概念有点超啊,但是在做题过程当中,我需要有点超纲啊,但是在做题过程当中,我需要你能够注意这个区别,就是条文儿呢。根据它表达的内容,

是不是法律规范可以把它分成所谓的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条文。什么叫做规范性条文呢?就是表达法律规范的条文。我再提醒你一遍啊,表达法律规范可不是法律规则的条文。因为法律规范既有规则又有原则,如果说一个条文,它表达的是一个规则或者有原则就是所谓的规范性条文,能明白吧?那反过来讲,如果说一个条文,它表达的不是一个法律规范,它表达的是个生效的时间,或者说术语的范围。或者说,

技术性的规定,那就是所谓的非规范性条文,没有规则,没有原则,能明白吧?但一般来说,包括定义啊,辅助性啊,这些我觉得这个也可以看一看,只不过要知道条文有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这两类。规范性条文表达规则或原则。非规范性条文表达规则原则以外的其他内容清楚了没有好,那么把规则和原则这个事儿说完以后呢?法律规则这个事儿呢?

咱们基本上就说清楚了啊,基本就说清楚了。好,那么规则就来。当然,老马识途可以好好看一看,我们在上课的时候所强调,就我问你那些你容易犯错的问题呢?在老马识途当中都有一个相应的总结,大家可以多看一看。好吧,好那么规则的问题,咱们就说清楚了,也是法律要素当中的第一呃,第一个部分也可以说是占据数量最多的部分,

那接下来我们就要看法律规范的第二个部分法律原则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法理学专题06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