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26:49

法理学专题03法的起源和演进(02)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大陆法系,大陆法系的话呢,它的这个别称也是一样,就是有大名儿,有小名儿,有外号,那它的这个别称包括什么呢?大陆法系叫民法,法系也叫法典,法系也叫罗马,法系也叫法德,法系也叫日耳曼,法系。

也叫成文法系,说的都是一回事,也都是从历史传统的角度进行的考察,因为首先第一个它为什么叫大陆法系呢?因为什么呀?因为它的影响的国家主要在欧洲大陆嘛,那为什么它也叫法德法系,因为欧洲大陆当中最重要的两个国家就是法国和德国喽。那为什么叫罗马法系呢?因为这些国家都沿袭的是罗马法所开创的这个成文法,这个传统,那为什么叫民法法系呢?因为罗马法是以民商法,特别是以民法典是以民法的立法来建成的嘛,那为什么叫法典法系呢?

因为他们都。特别擅长编造法典,尤其是这个民法典,记住了没有而而法典的传统典型是个成本法的传统嘛。所以说呢,这些名儿呢,就都能够串联起来了,好吧,也叫日耳曼法系,因为影响的民族,主要是日耳曼民族嘛,就这个道理啊,那么大陆法系呢,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来发展起来的,也可以说呢,

它就是我们之前所说的罗马法复兴的产物。清楚了没有?就是因为我们说大陆法系它是个资本主义国家的,这个这个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状况的一个划分嘛,那等于说这个法国德国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呢,他们在发展的早期的时候呢,就大量的恢复。罗马法相关的制度,特别是民商法的这个制度,所以说呢,它其实代表的是罗马法这个传统在当代的延续,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那主要影响的国家呢,就是欧洲大陆的国家,包括他们的殖民地,

其中法国。德国最为重要,那和英美法系内部的英国,美国呃,这个有一些差异一样,那么大陆法系内部的代表性国家,法国和德国呢?他们的内部也是有一些差异的,这个差异主要包括什么呢?第一个。因为大陆法系最核心的就是要编造法典,特别是民法典嘛,所以说两个国家第一代表性的民法典就不一样,一个是法国一八零四年的这个法国民法典,那就是拿破仑民法典了,

而另外一个呢,就是被。这个撒贝宁压制百年之后所出现的一八九六年的德国民法的将近100年的时间嘛,对吧?然后这是两部代表性的法典,那第二个他们的这个法典的这个呃。这个出台的时间也不一样。一八零四年呢,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了,那可以说呢,是自由资本主义时代。那时候所奉行的立法本位,大家知道就是个人本位嘛。而等到一八九六年的话呢,就发展到近现代了,

或者说现代了基本上。那么,这个时候的话呢?进到了一个垄断时代,那为了克服经济危机,为了避免垄断,这个时候呢?政府呢?就要加强对市场活动的干预,那这个时候他所奉行的呢?就不是一个个人本位,而是一个社会本位了,这个咱们之前说过资本主义社会越发展。这个社会本位的立法风格就会越突出,你想想这个发展了将近100年了,

那当然这个社会本位的因素的话就会越来越强了,很正常好吧,这几个区别大家注意就是法典的,当然法典的这个特点的一个比较当然。老师,有没有其他的区别?其实也是有的啊,也是有的呃,你比如说还有一些其他的方面,比如说从立法风格上来讲就不太一样,法国民法典的话呢,它的立法风格呢,基本上是比较呃,怎么说呢,比较通俗的,

那就比较通俗的。呃,就是以普通人能够什么呢?能够非常轻松的了解和掌握,以这个东西为它的一个立法追求呃,传说啊,我只能说是传说,传说这个拿破仑在制定这部主导。制定这部民法典的时候呢,他强调说,要让每一个法国人,哪怕是一个法国的这个老太太是吧,都能够什么呢?轻松的能够理解和阅读这个法典的内容。但我我为什么说它是传说呢?

原因很简单嘛,因为让老太太也能够听得懂这个老太太呢,出现在法国也出现在咱们中国是吧?相传唐白居易的诗不是特别的,这个这个通俗吗?是吧?是说这个白居易在写吧?实施以后呢,也是让老太太能够看懂,以这个为目标,所以说这个只是传说,但不管怎么样,法国民法典整体的立法风格呢,是比较简明,比较轻松,

或者说比较通俗的,而德国民法典呢,就不一样了,德国民法典的话呢,它它被称之为它不叫平民法典。他被称之为叫法学家法典。那换句话说呢,在这个法典的这个什么呀,这个技术层面呢,就非常的这个什么呀,它就非常的。突出它的专业性,会使用大量的专业概念,并且呢,只有具备了非常专业的法律技能之后呢,

你才能够真正的适用和应用这部法典,那也就是说呢,它是部法学家法典。是吧,各种各样晦涩的这个专业概念呢,在里头是大量使用的,而一般老百姓呢,显然怎么办呢?你根本就不具备直接去理解和适用这部法典的能力,从风格的层面来讲的话差别很大啊,差别很大。好了,这是这个,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区别,我们就不再多说它了,

最核心的区别呢就是我们在讲义当中所罗列出来的,要把握住它好吧。好,那这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它们的这个代表性的国家,以及包括代表性国家内部,可能会存在的一些具体的差异,那还有第三个方面的话呢,就是要提醒大家,就是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啊,也包括国家,也包括地区啊。它呢呃,就有一定的迷惑性,什么叫迷惑性呢?

就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啊,它看似是英美法系,就乍一看它有一万个理由应该归属到英美法系,但是实际上却是大陆法系传统。你可以把它怎么理解呢?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就是英美法系派到呃,不是可以理解为是大陆法系派到英美法系内部的间谍。啊这这这当然,这也是受到各种各样历史因素的影响了,代表性的国家有哪代表性的地区和国家有哪些呢?第一个就是英国的苏格兰。老师,英国的这个苏格兰英国不是大陆英美法系的起源地吗?怎么它所包含的这个苏格兰却是大陆法系传统呢啊?很简单,

因为英国的这个它作为大陆,它作为这个判例法的传统的起源地啊。它的确切的这个起源的这个地理呢,地理空间呢,应该是在英格兰,而大家知道英格兰和苏格兰历史上是不是一直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呢啊?不是,这是后续什么呀?后续经过了英格兰,苏格兰两个地方。方的这个王室呃之间的这个长期的战争,大家看过那勇敢的心吧,就是体现英格兰和苏格兰打架的是吧呃,长期的这个通婚也包括这个什么,他们的这个长期的战争以及到了后期。

他们共同的海外掠夺,海外扩张的这个需要,然后呢,进行了一个绑定,是个利益结合的产物,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这个英格兰和苏格兰,他们从法律传统的角度来讲呢,是不一样的,一个是普通法,这个判例法的传统,而另外一个呢?一直受到法国的影响比较大,它一直保持着苏格兰呢,

是保持着一个这个成文法的传统,是个大陆法系的传统,能明白吧?是这样的啊,所以说你会发现这个英格兰和苏格兰由于在传统上层面,他们确实有些差异,所以你会发现怎么办?这个同一个国家内部具有不同的法系,那么在传统层面呢,又有这么多的差别,它这个其实严格来讲是不太是不太这个怎么说呢?是不太有利于维维系这个国家的统一的,大家也知道嘛,是吧?前几年的时候,

英国的这个苏格兰还曾经搞过独立公投嘛,就是我们不要跟英格兰不要这个在英国混了,特别是不要跟英格兰一起混了是吧,然后我们要独立出来,当然公投失败了是吧,但是你可以看到他们的传统是不一样的。第二的话就是加拿大的魁北克,那这个大家知道加拿大总共有两种官方语言,一种是英语,另外一个就是法语,为什么是法语呢?因为魁北克地区原来最早是法属的殖民地,听到没?所以说呢,它一直沿袭的是法国的传统那。

你英国加拿大的魁北克,他的独立的运动,独立的思潮也是没有停止过的,大家也知道是吧,然后呢,还包括美国的路易斯安纳,这个原因也很简单,因为美国的路易斯安纳,大家知道它最早是谁的殖民地啊。它最早其实是法国的殖民地,是后来美国人从法国人手里头买过来的,买过来以后呢,等于说就一直没有改变它的法律传统,还是沿袭的法国的这个成文法的传统,以及包括南非和菲律宾,

南非和菲律宾可能有一些迷惑。说南非,菲律宾,它不都是这个英国的殖民地吗?英美的殖民地吗?不是这样的,南非和菲律宾最早都是作为大陆法系殖民地存在的,比如说南非,它最早的殖民国是哪呢?其实是荷兰。对吧,也包括这个菲律宾,菲律宾它最早的殖民地呢,其实殖民国呢,其实是西班牙后来才落到英美国家的手里头,

而落到英美国家手里头以后呢,它的这个法律传统并没有改变,说这些国家和地区呢,你要知道它是看似是英美法系,但是。实际上是大陆法系的传统,这个在选择题当中要求大家能够完全判断。好吧好,那接下来这个整个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状况呢?咱们说完了,那接下来我要问大家一个和咱们中国相关的问题啊,你需要考仔细的考虑一下啊,听清楚您告诉我。自我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范围内总共有几个法系呢?注意一下啊,

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总共有三大法系,就是咱们全都包括了,首先第一个是大陆地区的社会主义法系,第二个的话呢,就是香港地区的什么呢,它的一个英美法系,因为它最早是英国的殖民地嘛。一国两制,我们保持了当地的这个法律传统的稳定,那还包括这个台,台湾和这个葡萄,台湾和葡萄牙,台湾和澳门不是葡萄牙,台湾和澳门的什么法系呢?大陆法系的传统清楚了没有?

因为他们都没有来得及这个。来完成这个社会主义改造嘛,说他们都保持的是大陆法系的传统,清楚了没有说咱们国家呢,等于说三大法系全都包括那同一个国家的内部呢,有一个。这个什么呀,有不同的法系,这个其实也是很正常的嘛,因为我们法系划分的这个标准呢,主要是看国家,也包括地区,所以说大家未来在考上,以后呢,你看到这个呃,

怎么说啊,这个在学这个国际司法的时候,你会发现讲到。冲突规范的时候,也会学两岸三地的冲突规范。就这个道理,因为法律传统不一样。好吧好,那这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一个介绍,以及包括咱们中国状况的一个,大家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那接下来就来到了英美法系大陆法学亮点。法系当中应该说最重要的知识点也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简答题的考点。在过去的时候,尽管考过了,

但是它的命题,热度命题可能性仍然非常的多。因为法系嘛,它是个比较法学的核心概念,当然比较法学。是可以理解为是法理学的一个分支了嘛,是吧?所以它也是法理学当中的绝对重点说关于两大法系的,这个比较它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是要当做一道主观题来进行来进行把握的。是吧,你得知道这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它到底有哪些区别?当然,这个区别是宏观层面的好吧,

是宏观层面的,但是它这个大的方面你是要有所把握的好,那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英美法系在大陆法系,它的主要区别包括哪些?好,那再往下走的话呢?叫做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就是说这两大法系在宏观层面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差异?那么,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应该说法系是一个法理学当中的绝对重点,而在法系所有相关的知识点当中,应该说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它构成重点当中的重点。也就是说呢,

它是一个绝对的主观题考点呃,当然特别适合于考什么呢?材料分析题也适合考同时的话呢?在这个简答题当中的话,也是可以直接命题的。并且这个你他能够考主观题嘛,那客观题就更更不在话下了,所以说呢,这个知识点你把它当做一个必考点来去把握就可以了好吧?那么,这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别呢?它主要列了我这儿列了七个是吧?但是从大家背诵的角度来讲,因为第七个算是兜底嘛,从你背诵的角度来讲呢,

主要是记住前头的六个,那么我我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呢。我会把它的这个这个差异的,这个点的这个顺序啊,给你稍微的打乱一下,然后呢,按照一个逻辑来把它完成一个串联,希望大家能够这个跟着这样的,这个怎么说啊,跟着这样的方式能够完成这个对这个知识。的一个深化的理解好吧,好,那我们来看一下啊,首先第一个两大法系当中最重要最直接的区别就是法律渊源的不同,也可以说就是法律表现形式的不同,

因为大家知道大陆法系叫法典法系或者成文法法系。那么,它呢?主要的这个法律的表现形式,或者说制定法呃,这个正式的渊源呢?主要体现为制定法,而英美法系的话也叫不成文法系或者判例法系,那因此呢?它的法律的表现形式呢?主要是通过判例的方式,我再说一遍啊。主要通过判例的方式来进行表现,通过一个一个的判决来表达一个一个法律层面的要求,表达各种规则或者原则。

这是它最直接的区别,但是呢呃,严格来讲啊,就是我们的这个教材当中也包括考试分析,因为我们这个教材尽量是要贴合考试分析的表述的嘛,所以这个表述呃,其实稍微的来说呢,有点不精确的地方,怎么一个不精确?提醒大家啊,我们这儿所说到的法律渊源的不同呢,其实严格来讲应该加一个限定什么渊源呢?应该叫正式渊源。大家注意,大陆法系当中的正式渊源,

只有制定法知道吗?只有制定法就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通过法律条文的方式来表现的各种法。而英美法系当中的正式渊源呢?除了有制定法以外。还有的就是什么呢?还有这个判例法,并且呢,由于它是一个判例法的传统,那因此呢,判例法不管在数量上还是在重要性上都要什么呢?都要明显的比这个制定法的地位更加突出。那所以说呢,一句话了,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

只有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渊源,除了制定法之外,还有大量的判例法存在,这是他们的区别。那么也就是说,他们这个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啊,他们在法律渊源层面的不同呢,主要体现在对待判例的态度上不一样,注意一下英美法系当中的判例,它是具有和制定法同等地位的,所以说我们把它叫做判例法,以判例。形式来表现的法,它是正式渊源,而大陆法系当中判例是不是法律渊源呢?

是法律渊源。法官在裁判案件的过程。过程当中呢,也是可以考虑的,只不过它还达不到和制定法同等的地位,它只能叫判例,而不能够叫判例法。我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简单呃,这个重申一遍的话呢,就是大陆法系当中的正式渊源,只有制定法判例,只是非正式渊源,而英美法系中的正式渊源,除了有制定法之外,

还有判例法的存在,并且主要是通过。判例的方式来表现好,这是第一个第一个点的不同好,这呃要大家注意就是正式渊源,它这儿说的叫法律渊源,其实严格来讲应该叫正式渊源的不同,清楚了没有,因为判例在大陆法系当中也是法律渊源,只不过是非正式它的地位呢,比制定法的地位。位要稍微低一些,法官不是必须考虑,只是可以考虑而已,当然如果咱们把这个问题稍微的说的再细致一点的话呢,

大家可以呃,记住一个反例,就是一般来讲在大陆法系国家,大家注意。判例,它就是非正式渊源,但是有没有在某有没有反例呢?那么也是有的什么领域呢?在法国的行政法领域当中,我再说一遍啊,在法国的行政法领域当中。判例大家注意是可以当做法来运用的,也就是存在所谓的判例法,就它的判例在行,法国的行政法领域当中,

它的判例具有和制定法同等的地位,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法例,因为首先第一个局限的国家是法国。不是法国的所有的部门法领域啊,只在行政法领域当中有这么一个法例,当然它会不会考这么细呢?不管它会不会考到好吧,大家这个把它什么呢?把这个法例的话呢?最好是能够有点印象。因为在法国的行政法这样一个非常特殊的领域当中呢,按照它的法国的这个司法实践,在行政法里当中高等级的行政法院,它所作出的判决听清楚啊,它呢,

对于下级法院具有和制定法同等的约束力,所以说在法国的行政法里当中。有这么一个判例的存在,好,这是他们之间最重要,最直接的不同。好吧,就是在正式渊源的这个范围上,它是不一样的。那么第二个正是因为在正式渊源的类型上,它不一样,那由此也就意味着什么呢?由此。由此也就意味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他们在法律思维或者说在法律推理技术层面就会有相应的偏好,或者说就会有偏好上的差异了。那大家想想,大陆法系当中的正式渊源是制定法,那也意味着法官在裁判案件的时候呢,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制定法就是法条法典的规定,那这也就意味着什么呀?他的这个整个的推理方式呢,那就是一个司法三端。论的方式嘛,大家都听说过,大前提是法律规范是吧?就是法条,然后呢,小前提是案件事实,

然后呢,二者结合,最后得出一个这个结论,这是一种典型的什么性的思维呢?这是一种典型的演绎型的思维。而英美法系当中,大家注意正式渊源,由于既包括制定法,又包括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数量啊,比制定法还要更加的多地位,还要更什么呀,还要这个。呃,相对来说更高一些,

那由此也就意味着什么呢?由此也就意味着英美法系的法官,他在裁判案件的时候呢,首先要考虑的不是制定法层面的规定,而是要看过去的法院有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案件。能明白,那也就是说呢呃,如果能够找到一个这个类似的案件,就是当前正在处理的案件,过去的法院曾经处理过一个类似的情况或者类似的案件的话,那过去怎么判,现在也怎么判,就达到一个同案同判的效果嘛。寻找类似案件,进而这个类比或者说进而比照得出一个结论的这样一个过程,

那就是一个什么推理呢?是个非常明显的类比推理,并且大家想想英美法系的法官呢?在处理案件的时候首先要看。过去的法院有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案件?那英美法系发展了好几百年,你比如说当前正在处理一个故意杀人案,那你想想过去的法院处理的故意杀人案,那它肯定不是一个两个嘛,那肯定是多个,那如果一旦涉及到多个个案的话。往往就需要对它进行归纳和总结,所以说英美法系当中呢,它最重要的法律思维,那就是类比和归纳,

而大陆法系最重要的法律思维呢,就是演绎性的思维。清楚了没?这是有法律渊源的不同,所以说导致了法官在司法审判过程当中,他在推理的技术和方式上是有非常明显的偏好的,能不能明白我意思啊?这样的啊,那当然,我需要问大家一个问题,看你是不是真的听懂这个事儿了啊?我问你大陆法系的法官呢,我们说偏重于演绎,而英美法系的法官呢,偏重于类比和归纳,

那我接下来的问题是你告诉我大陆法系的法官,他用不用类比,而英美法系的法官,他用不用演绎,用不用。有偏好,但是用不用其他的推理方式?当然用了,为什么因为判例我问大家在大陆法系当中是不是法律渊源,一再强调当然是了,只不过是非正式法源。而制定法在英美法系当中是不是法律渊源是,并且是正式渊源,只不过数量没有判例法那么多而已,所以说呢,

其他的推理方式大家注意一下啊,这个不管是哪个法系的法官,他都是用的,只不过会有一个。偏好上的差别能明白吧,它是个什么呢?它是个呃,它不是个有无的问题,它是个二八三七的问题,能明白了吧?有偏好于哪个?好,所以说呢,法律渊源的不同,就导致了在推理技巧层面的不同,

那紧接着再往后走就是什么呢?也是因为法律渊源的不同,就导致了什么呢?就导致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他们的什么呢?他们对法律。整理的方式或者说法律系统化的方式不同,那这个系统化的方式不同,一个最直接的或者说最。这个呃差异的一个焦点呢,就集中在是否倾向于编造统一的法典,大家想想啊,大陆法系当中,它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是制定法,那你想想各种各样的制定法,想要对它进行系统化,

想要对它进行系统的编制。编排整理的话,那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什么呢?就是把各种零散的法条单行法汇总为一部法典嘛,能明白吧?就是大陆法系呢,它是有非常这个明显的,或者这个有非常悠久的这个法典编造的这个传统的。那事实上,大陆法系也叫法典法系,就这个道理,并且尤其擅长编造民法典。而英美法系的话呢,大家需要注意它呢,怎么办呢?

由于它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或者说主要的法律渊源是判例判例法。那么,判例能不能够法典化呢?也可以,但是这个难度就很大了,为什么呢?因为你首先需要把一个一个的判例来进行精细化的操作,把它这个判例呢?干嘛呢?抽象出抽象为一条一条的。这个这个法条,然后呢?再把这个法条再把这个法律规范系统为法典,那这个工作量就非常的大了,

事实上的话呢呃,可以,但是确实没有必要,那如果说英美法系的法官,他们想要对他们的这个法律啊来进行。这个整理的话呢,往往搞的更多的是进行案例的汇编,充其量再搞一些单行法作为补充就可以了,那简单来说它并没有法典化的重复性。传统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也是因为它法律渊源的不同呢,就导致了在编造法典这个问题上两个法系呢是有非常明显的什么呀,它是有非常明显的偏好上的区别的,大陆法系倾向于编造统一的法典。

而英美法系倾向于搞的是案例汇编,充其量,搞一些单系法作为补充,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啊,你这我经常在说到这儿的时候,大家就应该能够明白为什么从传统上来讲,咱们中国是高度接近于大陆法系。这个传统为什么呢?因为咱们中国也有法典化的情怀,或者说法典化的情节嘛,你比如说咱们国家最近几年吧,应该说编造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毫无疑问就是民法典了,被认为是市民。

生活的大圣经嘛,对吧?那么你会发现咱们国家虽然这个民法典啊,是前两年才编造出来的,但是在没有民法典之前,那你觉得咱们国家在民事生活领域当中,大家注意,真的就无章可循吗?或者说这个法典对。我们这个这个民事类的,这个法律实践真的有那么大的影响吗?有有这么大的影响吗?呃,有了当然是更好了的,但是如果说没有的话,

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影响,因为原来在没有没有民法典之前呢?咱们国家各种。各样的民事单行法是吧?都已经有了,我们有专门的合同法,有婚姻法,有物权法,有侵权责任法,还有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类的保护法,包括还有民法的这个通则,还有民法总则,各种各样的单行法。看到没有?尽管没有被汇总为一部法典,

但是它们都是存在的,但是你会发现怎么办呢?这些单系法虽然存在,也在相当程度上能够满足人们在民事领域当中的这个法律实践的要求。但是我们没有把它合合为一部法典汇总,一部法典他总是感觉到心里别扭,所以说呢,有些人说嘛,咱们这个编造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这是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能明白吧,是把它当做一个梦想来去追求的,那也就说有一个什么东西在呀,有一个所谓的情怀的因素在就是无法典这个不舒服是吧,你说啊,

根据物权法第32条第一款的规定,怎么怎么应该这?这玩意儿哪行啊,这根本就不足以承载民法的厚重,必须得根据民法典第几编,第三,第357条第二款第几项才怎么怎么才能够表达出我们这个民法这个学科的这个什么呀,这个博大精深,所以说你会发现。我们是有法典化的情怀,在的这个从从这个什么呀,从这个传统性上来讲,确实是更加接近于大陆法系的这样一个传统,能明白了吗?是这样的,

所以说呢,在法典化的这个法典编撰这个问题上,它是有非常明显的区别的,当然这也。是由于它的法律渊源的表现形式不同,所导致的一个必然好,这是第三个部分了啊,然后呢,紧接着第四个区别在于什么呢?在于哲学基础不一样。或者说在于底层的这个什么呀,思维逻辑不一样,也就是哲学倾向不一样嘛,大家想想,如果你是一个英美法系的法律人,

你在处理案件进行法律实践的时候,你首先要考虑的是过去的法院有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案件,就寻找那个所谓的判例嘛,那也就是意味着你的整个思维是看看什么的,是看过去的,是要有非常充足的对过去司法实践的理解和对过去司法实践的。的这个了解这个之后才能够满足你对当下案件的处理需要,这都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什么要求呢?这个所谓的经验的要求,所以说呢,英美法系呢,它的基本的底层的哲学逻辑呢,就是一个经验主义的传统。能明白吧,

经验主义的传统,那换句话说,如果你对过去的司法状况或者说对过去的判例不够了解,没法处理当前的案件,而大陆法系呢?大陆法系的法呃,这个法律人呢?我们对他的要求呢?就不不是看过去了,因为你了解。了解或者不了解过去的法院的判决,其实无关紧要的,因为反正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裁判的嘛,你了解他怎么判的呃,对你来说有意义吗?

有意义,但是确实也不大,所以说你更加要这个具有的能力是什么能力呢?你要受过专业的训练,你要能够对各种各样专业的法律概念,能够对各种各样专业的法律解释的技术,推理的技术,论证的技术,你要掌握这个专门的技能,那么这个专业技能的掌握,那毫无疑问只有。通过系统的学习,刻苦的训练,理性的培训,这个时候你才能够达到这个技能,

那这也就说呢,它所要求的不是一个什么传统呢,不是一个经验的因素,而是一个理性的要求,换句话说,大陆法系的哲学倾向呢,就是一个。理性主义的要求或者说理性主义的这样一个职位倾向,那么要把英美法系是偏向于经验,而大陆法系呢?它是偏向于理性,一个是经验主义,一个是理性主义。所以说,霍姆斯才有那句名言嘛,

他作为一个英美法系的法官,一个非常。成功的法官,他才会对他的后辈说出来,说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才能够说出来,这样一个这个所谓的金玉良言。事实上,在英美法系当中啊,这个它也曾经有有各种各样的法律谚语,什么谚语呢?他说,这个对这个法律人来讲,这个经验因素非常的重要,什么重要呢?

就是呃,法袍加身是一个律师职业生涯的顶点。那也就说呢,由于它的这个主要的法律渊源呢,就是判例法,那是要通过法院下达一个一个的判决来树立这个法律标准的,那你说这个这个法官到底从哪来的呢?就是从那些经验非常丰富的。资深的律师当中来挑,等到你干嘛呀?等到你的律师职业生涯有了非常充足的经验的积累的时候,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变成法官,变成一个事实上的立法者了,通过你的判决来去影响后续。法院的判决清楚了没有?

是这样的,所以说呢,英美法系当中说嘛,这个法官是老的好律师,是少的俏而法袍加身呢,就是一个律师职业生涯的顶点了,所以说呢,你会发现很多的这个英美法系当中的这个法官。他的岁数都特别的大,那明白吧,岁数都特别的大,原因非常简单嘛,因为如果你没有这个什么呀,没有这个非之前非常丰富的这个呃,司法实践作为一个经验基础的话呢,

你根本就没法儿去承担这个法官的这样一个。怎么说呢?没法去承担法官的这样一个呃非常重要的这样一个司法职位,而大陆法系的话呢?它对年龄的要求好像就不是那么特别的高了是吧?当然有些资深的法官岁数也会很大,但是呢?这个水平很高的法官并不一定是年龄非常大的,能能明白吧,并不一定是非常年龄非常大的,所以说也会有一些年轻的法官。出现我们现在还好了是吧?呃,现在这个因为你你不管是这个这呃这个不管是。呃,

以什么样的身份来去考取法官?这个职位是吧?那一般来说都要求你有几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是吧?比如说你是法学本科毕业的话呢,它呢需要有一个五年,那么如果硕士的话,四年如果是博士的话,三年它还有一些经验的要求。你像以前的时候,我们我们这个作为咱们中国是吧?当法官那根本就没有这个什么呀,没有这个法律实务的,这个经验的要求就是严格来讲,你只要考了公务员就可以直接当法官了。所以说呢,

那个时候会有一些什么呢?非常年轻的法官,二十三四岁的法官就可以,什么就可以作为法官去审理这个相应的案件,甚至审理一些非常严重的,非常非常这个影响大很大的这个刑事案件。是吧,这个人可能只有二三十岁,但是却可以在法庭上干嘛呢?去决定他人的生死,这个倒也不一定说是一件坏事,只不过什么这点这个这个情况啊,就过去咱们国家可能会有过这种情况,在英美法系当中,它是几乎不可能想象。

是吧,因为他们必须要有这样的非常充足的经验作为积累作为基础啊好,这是这个点,所以说呢,底层的哲学逻辑,一个是理性主义,一个是经验主义,哎,你看啊,我们刚才所推出来的四个方面都是以什么为起点来推的呢?都是以法律渊源这个不同确切的说是最重要的法律渊源,正式渊源的范围不同来完成推广,来完成这个推理的我再说一遍,再把它整理一遍啊,大陆法系当中的正式渊源只有制定法,

而英美法系当中的正式渊源除了有制定法之外。还有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数量更多,那这也就意味着什么呢?这也意味着他们在思维方式上,或者说在推理的技术层面就会有差别。大陆法系呢,它的法官会偏重于演绎,从法律规定出发,结合案件事实得出。而英美法系的法官呢,更多的要考虑法院过去曾经做出的判决,这是个类比式的思维,同时也会涉及到对多个相似个案的归纳和总结。那同时的话呢,

也就意味着他们对法律进行编排整理系统化。的方式不一样,大陆法系的法官呢?或者大陆法系的法律人呢?会倾向于编造同一的法典,而英美法系呢?更多搞的是案例汇编或者搞这个所谓的单行法来作为补充,而这个最后一个方面的话呢?就是正是因为你在法律渊源方面的不同。也就意味着对法律的要求不一样,一个偏重于经验,一个偏重于理性。记住了没?大家能够把这个逻辑呃,这个通过自己的这个理解呢,

能够把它梳理出来,推导出来啊,当然这是四个方面了,那还有另外两个方面的不同,这个咱们就单独记一下了,那其中有一个不同是什么呢?就是法律分类。不一样,大陆法系的法律的基本的分类呢,是两种第一种的话呢,叫公法第二种的话叫私法,就是大陆法系是个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呃,为什么大陆法系会采用公法和私法的这样一种法律分类的方式呢?原因很简单,

因为公法和私法的这个分类,它本身就源自于古罗马。就是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有所谓的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了,当然我们在后面的时候呢,会专门的说到这个公法和私法的区分。好吧,就是我们后面会详细的讲解它,你现在大概有一个概念就是呃,这是由乌尔比安所提出来一种法律分类方式嘛,什么叫做公法,就是凡是涉及到公共权力,公共利益的叫公法。公共权力我给你写出来啊,这个力要写对啊,

公共权力的力是力量的力power,公共权力,公共利益的叫公法,凡是涉及到私人权利,私人权利的利是哪个利呢?就是right利益的利,凡是涉及到私人权利,私人。私人利益的呢,就是司法那按照这样的标准的话呢,刑法就是比较典型的公法了,而民商法,民法和商法就是典型的司法,看到没有公权,公共权力,

公共利益的公法,私人权利,私人利益的叫司法。啊,这古罗马当中就有这个古罗马著名的法学家,乌尔比安就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分类。那么,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呢?基本都会延续这种分类。而英美法系的基本的分类呢?它就不是公法和私法,而是所谓的普通法与横平法。那我需要提醒大家,普通法也好,横屏法也罢,

大家注意,它们都是判例法,那明白吧,都是通过判例的方式来表现的法,那说都是判例法,为什么有两个名字呢?很简单,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形成的时间有早晚之分,普通法呢,是英国早就诺曼征服之后,17世纪11世纪以后,它所形成的早期的判例,而和平法呢,是在13,

14纪世纪以后呢,对早期的判例进行。调整进行修正之后所形成的新的判例,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就是老判例和新判例,老判例呢,叫普通法,那么新的判例呢,叫很民法。啊,记住了没有?是这样的一个区别啊,好,这是他们的法律分类不一样,就是第二个点了,大陆法系的基本分类呢,

是公法私法,而英美法系的基本分类呢,它把判例分成了新老的区别,有普通法和民法的区分。最后一个方面的不同的话呢,就是在诉讼的程序和判决的程式,我们用一句话来概括吧,就是诉讼体制不一样。啊,诉讼体制不一样,那么怎么一个不一样呢?大家注意大陆法系的这个诉讼的模式的基本的区分是什么呢?大陆法系大陆法系的这个诉讼模式呢?可以概括为叫做职权主义纠问制,我觉得你可以把这几个词儿把它。

写上啊,叫做职权主义纠问制,然后呢,英美法系的这个它的这个诉讼模式呢,或者诉讼体制呢,可以概括为叫做当事人主义对抗制,再说一遍,一个叫职权主义纠问制,一个叫。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老师,这个有啥区别呀?很简单,职权主义纠纷制和当事人主义对抗制之间最典型或者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到底看。法官是否能够占据一个主导性的地位?

如果是法官主导诉讼全程,那就意味着这个审判的过程当中,他是高度强调法官作为国家审判人员审判职能的。发挥的就是所谓的职权主义嘛,法官很强势,揪着你问纠纷制是吧?它是强调法官主导诉讼全程清楚了,没有所有的人都要听从法官的指挥,这法法官的指挥,这就是典型的什么制呢?就是典型的职权主义纠纷制,法官主导诉讼。但是如果说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呢,法官是个消极中立的角色,能明白吧?

诉讼的进程呢,主要靠双方当事人和双方当事人,你来我往的对抗和论辩来推进法官。消极中立,听到没有?那这个时候的话就是一个什么制呢?法官不是主角了,他就变成了当事人主义对抗制,大家看那个英美法系的这个法官,他好像在法庭上就没有那种法官的威严是吧?他拿了个往往就拿了个小锤,在那咚咚咚。说older older在在在那喊这个好像搞得还特别的这个这个被动是吧?这就是典型的什么呢?因为他不是主角嘛,

双方当事人和他的律师,他才是主角,你来我往的对抗和论辩才推动这个诉讼的,这个这个什么呀,推动诉讼不断的向。而在职权主义纠问之之下呢?法官是诉讼当中的主导者。法官说,我们到哪一步,那就到哪一步。法官让谁说话,就让谁说话。清清楚我的说道了吗?大家要能够知道是吧?就是它的一个区,

它的一个区别在大陆法系当中啊,它是法官占主导的,这叫做职权主义纠纷制,而大陆法系当中,英美法系当中呢?法官消极中立,叫做当事人主义对抗制。我个人觉得大家对这两种模式的区分呢,我我我觉得啊,一个最直观的,最生动的体会,我个人是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什么呢?你可以看一看,你倒不一定去法院旁听一个案件,因为现在没有必要是吧,

我们现在有这个可以通过直播的方式嘛,因为咱们国家有专门的庭审直播网。看到了吗?就是你可以找到一个你所感兴趣的案件,去听下一场,那那听下一场直播,你会发现咱们中国为什么说是个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就是因为咱们中国的诉讼模式的话,基本上也是一个职权主义纠纷制的模式。法官是非常威严的是吧?坐的位置就特别的高,并且在整个的送过程当中,你会发现法官非常强势,让谁说话就谁说话,让谁闭嘴谁就得闭嘴。

能明白吧,哪怕有些律师可能都白发苍苍了,那往往被法官训的呃,往往是一愣儿一愣儿的,希望大家能够很多的这个很多的这个律师啊,怎么办?我不知道你看过,反正我见过一个是吧,这个在这个庭审过程当中被法官的这种强势的发问是吧,说你懂,这有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咱们客观来讲确实有点太强势,或者有点甚至都有点。不太尊重人了是吧?说你这个专业问题你都不懂吗?

当事人怎么怎么请的你啊?说你有没有学过法律啊?那这个基本上是从根子上去打击这个律师,说这个律师很多律师,特别是有一些。可能刚刚入行不久的一些年轻的律师,特别是女律师是吧?可能当庭就就就泪洒法庭了是吧?就属于这样的,所以大家有时候在学习的过程当中怎么办?你你你真的要知道是吧?你你现在所做的每一点积累,你把你的基础打好一点儿,这都是未来你在法庭上。避免被法官训斥,

避免泪洒,当场的是在为你后面的这个情况干嘛呢?在做这个什么呀?在做这个避免上的这个准备,那么否则那个时候可就太尴尬了,那太尴尬了。这是咱们中国的这个法院就职权主义纠纷之下嘛,没没问题了,那法官就是很强势,而在英美法系之下,大家就知道是吧,那法官就比较比较弱了,另外一个我经常提经常嗯,有时候提跟大家这个有时候。下课的时候也聊天嘛,

是吧?有时候经常说很多同学对我们的这个对法律感兴趣啊,往往呢,就是通过看了一些呃,这个什么法律题材的电影或者电视,就是所谓的一些律政剧。能明白吧,然后呢,才引起了对法庭法院的这个呃,法律的这个兴趣才开始决定考法硕,那我经常讲嘛,如果你要真的看论证据的话,我问大家,那你觉得你要看大陆法系的还是看英美法系的呀?那你肯定得看这个什么呀,

你肯定得看这个英美法系的呀,为什么因为律政局律政局他拍的可不是案件,他拍的归根到底是什么呀,归根到底是人呐,那你想想在这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同的诉讼模式之下。那这个法庭上,或者说要拍的这个主角儿的法律人的身份就不一样,你在大陆法系当中,你只能拍法官,而你在英美法系当中,你要拍的是律师和当事人,那你觉得律师和法官谁有意思啊?那肯定是律师有意思嘛,法官是个什么?那法官是个国家公职人员,

能明白吧?我经常讲,越是好的法官,他的生活就会越单调,往往就是三点一线吃饭睡觉判案。啊,并且你拍你拍这个一天是吧?你就能够播一万集,因为这个好的法官,那基本上从开始上班儿到退休都是这样的,保持这样一种非常规律的生活。能明白吗?你说老师那不那那法官就不可能这个生活特别有意思吗?或者说法官在上班的时候,法庭上是一种状态,

然后呢,下了班以后另外一种状态反差特别大,难道就不可能吗?有可能,但是那样的法官基本上最后都进去了。听到没有,真正的有真正的大陆法系当中好的法官,值得拍的法官往往就是这样非常单调的生活,我经常讲那玩意儿拍出来叫律政剧啊,那叫电视剧电影吗?不叫,那叫纪录片一个法官的一天拍一集能播一万集是吧?但是,在英美法系的论据那就不一样了,大家如果看过一些好的英美法系的论据,

比如说呃,像什么波士顿法律啊,包括什么什么诉讼双雄啊,你会发现那就很很有意思了,因为拍的主角是律师啊,律师他又没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羁绊往往干嘛呢?往往可以搞七搞八是吧?往往可以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并且要和三教九流形形色色的人都要打交道,这个时候拍起来才真正的有意思。啊,清楚了没有?所以说你会发现好的利润剧呢,基本上都是英美法系拍出来的,

哪怕你要看中文利润剧,你也得看TVB的,听到没有?你看这这个大陆大陆拍出的利润剧。问大家你你你见过有好的吗?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一个态度是吧?反正我看咱们大陆的中文例证剧基本上没有拍出来好的,或者说。拍出来以后都怎么说呢?都它起到的作用不是一个正面的作用,我们经常讲大陆大陆地区拍出来的这个所谓的中文例证据,基本两个功能是吧?哪两个功能呢?第一个让普通人误解我们法律人的工作,第二个让我们专业的。

法律人感到尴尬,我不知道你们没有这样的体会是吧?是这样的,原来我还有过一个好奇,有有同学曾经在微博私信上给我发了一个问题是吧?当时说老师是我想从我想当一个律师是吧?我想当一个律师,然后呢?我我怎么才能够成为何以琛?我我我当时还愣了一下,我说这个何以琛是谁啊?这是这个这这这个律师这么火吗?结果啪嚓一。啪啪嚓,这个一搜才知道这个何以琛是一个所谓的律政剧的,

这个这个男主人公叫什么何以萧笙笙箫默还是萧萧笙默啥的,我我就这个什么呀,我就这个怀着好奇心看了两集。结果看一会儿就受不了了是吧?那那那玩意儿怎么办?这个从法庭的各种戏上的处理来讲,非常的不专业,然后另外一个的话呢,根本就跟律政没有一毛钱关系好吗?那完全就是个言情戏是吧?这是爱情片,根本就不是个律政。律证据是吧?好不说那么多了啊,总之听清楚啊,

就是诉讼模式不一样,所以说我们看律证据是吧,我们得看一辩排序拍的,就这个道理好吧?好,那整个这六点不同好吧,六点不同,与我们前头说的几个点的不同,渊源的不同,导致了推理技术的不同,导致了整理法律的方式就是法典编造编撰的不同,以及这个什么呀?这个这个法律人的底层的思维逻辑哲学倾向不同,然后呢,再单加两个分类的不同和诉讼体制的不同好吧,

总共略点不同,我觉得记住这六个就差不多够了啊。好,这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别,当然大家可以看到,在我们的讲义当中,还列了第七个是吧?两大法系在什么各种专业概念呀?什么法院体制啊?还有一些区别,这个我觉得就是个兜底了,你大概扫一扫就行了。当然,我现在需要问大家一个结论性的问题,这个结论性的问题是什么呢?

就是你告诉我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尽管有如此之多的差异和不同,但是从发展的趋势的角度来讲,你告诉我。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总的来讲,它的差异是越来越大呢,还是越来越小?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这两个法系的总体的差异,总的来讲是越来越大还是越来越小,大家注意很明显是越来越小,为什么是越来越小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他们的法律状况。并不是一个彼此隔绝的状态。

而往往在当下有相应的,频繁的交流,那么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法律层面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交流,就是我们接下来马上要说到的。法律移植那么样吧,所以说接下来我们就要说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了,它是上下勾连的,也正是因为法律移植的存在呢,所以说呢,怎么办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状况差异越来越小,两大法系呢,它们之间也互相取得了。取长补短,相互学习,

所以说尽管有差异,但是总的趋势呢,是越来越这个差异是越来越小的啊,好,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看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这两个问题了。那首先第一个知识点的话呢,就是关于法律继承,那么说到法律继承的话呢,这里头还有点儿背景小故事是吧?什么小故事呢?就是关于这个知识点啊,这个。考试分析在前年的时候曾经搞过一次,非常不讲武德的这个偷袭是吧?偷袭这个他为什么是偷袭呢?

呃,就是他。后面讲到一道真题的时候,大家会知道是吧?我们先把这个知识点说完,然后你就知道它怎么个头析了,就是有时候大家要在备考的过程当中啊。比如说,特别是讲到后面的时候,我我给大家看似是补充了一些知识点,对吧?比如说在宪法层面,或者说也包括在法理学当中的某些知识点,我可能会给大家涉及到一些补充。那受到一些补充以后呢,

大家不要觉得它是在增加你的这个学习的负担,因为你要知道这个考试分析啊,或者说我们的这个法硕考试有的时候他确实是不咋想武德的,他经常会玩一把什么呢?会玩一把,先上车后补票,就是往往是先考了这个题,然后呢,再围绕这个题,在第二年的时候再去什么呀,再去修改这个官方教材,那这个时候如果说你事前不知道他有这个。这这种恶习的话,那很可能你在当年参加考试的时候呢,就要白白丢失这个分数好吧,

所以说后续呢,如果涉及到一些补充性的东西,大家呢,怎么说呢,还是要认真的去进行把握的,就是我们要尽可能的去控制我们在备考。过程当中,被他偷袭的这种风险。好吧好,那我们来看一下这个知识点啊,那什么叫做法律继承呢?所谓的法律继承,它所表达的这个概念是不同历史类型。或者不同时代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

或者新法对旧法的吸收或者承接。那从这个概念出发的话呢,那你会发现啊,这个法律的继承呢,它所表达的其实就是一个新旧法律的一个延续关系,什么意思呢?就是新法虽然是当下的法,但是它和过去的法律呢,并不是说就毫无关联。他把很多的内容呢,都从过去的法律当中保留到了现在,那么旧法呢,虽然已经被新法取代了,但是它的相关的内容呢,也会延续到当下,

它表达的就是这样一个延续的关系。那么,这个知识点的话呢?我说了,它是去年曾经发生过变动的,怎么一个变动法呢?就是在这个过去的时候啊。过去的时候朱过去的时候在说到这个法律继承的时候呢,它的这个定位呢很清楚,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继受,就是没有那个所谓的不同时代,那换句话说,在过去的这个。考试分析当中啊,它强调的是不同历史类型,

它比这个新旧法律在新旧法律的延续,这个额,这个什么呀,这个主干内容上呢,又附加了一个特别严格的限定条件,什么条件呢?就是。他要求,新旧法律不单单有新旧之分,还得分属于不同的历史类型。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啊,你比如说你们在学法律史的时候呢,会讲到汉臣秦制就是这个秦朝的很多制度呢,都被汉朝汉朝保留下来了。那如果说按照这个过去的这个考试分析的这个观点呢?

这件事叫不叫继承呢?它就不叫继承,因为虽然汉朝的法律和秦朝的法律有新旧之分,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算不算不同历史类型啊?不算秦朝是个封建社会。是吧,然后呢?汉朝也是个封建社会,等于说他们都属于同一这种历史类型,那么就是封建制的法律嘛,他们就无所谓继承,但是今年呢,这个就确切的就去年他改了,他这个在不同历史类型后头又加上了一个什么呢?又加上了一个所谓的不同时代,

那这也就意味着什么呢?尽管汉还是拿汉朝和秦朝来举例子,汉朝和秦朝尽管他们都是封建制的法律,但是怎么样啊?但是由于它本身有新旧之分,那所以说只要这两个朝代的法律有了延续关系。也都要继承了,所以它去年的这个变动呢,就是在不同历史类型后面又加上了一个不同时代。清楚了没有?所以说现在我们其实改了以后呢,他反倒是把这个问题给简化了,因为原来你在这个这个判定新旧法律有延续的这个基础上呢,你还要去具体的判定新旧法律是不是能够?这个属于同一历史类型,

就是说他们是不是建立在相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之上,是不是反映相同阶级意志的,是不是一个反映相同阶级的意志的法,那你还要判断这个点,那现在就不需要了,只要有新旧之分,并且只要有新旧的延续OK,统统都叫。继承就行了。清清楚我在说啥了吗?这是去年的变动,而也我我为什么说它是个偷袭式的修改呢?就是因为在。这个前年的时候等于说在去年的考试大纲变动,就考试分析变动之前,

他就已经考过这个知识点了呃,等于说怎么办呢?那个时候他所考到的这个题目啊,他就是说这个法律继承就是新旧法律的延续。并没有刻意的去强调不同历史类型,所以说按照当时的这个考试分析的这个描述啊,这个答案其实就是一个不严谨的或者错误的答案清楚了没有,但是呢,当年呢,这道题目又是个它,它这个官方的答案呢,又把它判断为正确。那所以这个很明显了,就出现了什么呀,就出现了和官方教材表述的不一致,

他可能去年的时候发现这个问题了,所以说呢,怎么办呢?就先上市后补票了嘛,先考的这个知识点,结果后续才完成了对知识点的修改,是这么一个道理。好吧,是这样的好,那所以说呢,法律的继承,我们现在把握起来就非常简单,只要是有新旧法律的延续通通都叫继承,那新旧法律是不同历史类型是可以的,那是同一历史类型。

也是OK的,那么也是OK的,只要有新旧之分就行了啊。当然,我想这个大家应该是符合你的,这种怎么说呢?符合大家的直觉的,因为我们的法律传统呢,它是一个非常稳定的传统,那也就是说呢呃,怎么办呀?这个很多的这个制度的设计,它所。体现出来的人的人类的这个智慧啊,它是什么呢?

它是被传承下来的,过去的很多制度呢,怎么办?只要有合理的部分,仍然可能会被当下的制度保留和吸收,这个我想也符合它的直觉,因为我们的法律传统是延续的嘛。那么当然,在这个我们的这个教材看来呢,法律的继承就是新旧法律的延续,这件事呢,它是必然的,它为什么是必然的呢?它这儿给出了四点理由,那我需要提醒大家,

这四点理由呢,是需要你当做。一道主观题来进行把握的它,尽管很简单啊,但是你需要把它当做一道主观题来背好,那我们来看一下它这个为什么呃法律继承是必然的呢?四点理由,首先第一个。就是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那简单来说就是什么呢?就是生活条件的延续带来了法律的延续。因为大家知道法律这个东西啊,它归根到底。到底是要为我们的社会生活服务的,

那也就是说呢,如果过去的生活条件和现在的生活条件,过去的生活所需和现在的生活所需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变化,那就意味着和它相匹配的法律制度。也就没有必要发生变化,我给大家举个例子了,比如说在我们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当中,你告诉我有没有这种财产的流转呢?需不需要有财产流转呢?当然需要呀,古代和现代都有嘛,有买卖,有借贷,那所以说你会发现在西周的时候,你们学法制史的时候就有所谓的。

制剂和附别呃制剂就是买卖嘛,附别就是借贷嘛,它就已经有了买卖合同的制度和借贷合同的制度,那我们现在的合同法当中有没有买卖合同和借贷合同呢?有啊,他们仍然是非常重要,应该说是最重要的两种。有名合同能明白吧?这个制度的内容,它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是这个整体的框架过去和现在它基本上能够保持稳定,为什么呢?因为借贷和买卖,它是服务于这个财产的,流转的,

那么过去的社会需要。财产的流转,现代社会也一样,所以这个相匹配的制度就没有必要变化。好吧,这是第一个问题,就是生活条件的延续带来了法律的延续,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就是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呃,这个话呢,就有点绕了,稍微给大家需要解释一下啊,法的相对独立性是什么意思呢?

那我们回到马列,大家知道在马列理论看来呢,这个法律呢,它是作为一个上层建筑。建筑存在的没问题吧?这个上层建筑呢?要被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也就是经济基础这个所决定,那也就是说呢,伴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么物质生活条件在改善,市场力在进步,那也就是说什么东西在改变啊?时代在进步嘛,那也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在改变没问题吧,

然后呢,也就推动了法律从旧到新的这样一个更迭,但是呢,我们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假,但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它的这个变化却并不总是同步的,大家也听说过一句话了,就是上层建筑是能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那这也就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意味着这种变动是可能会出现。不同步的情况的就有可能时代变化了,物质生活条件这个改变了,时代进步了是吧?然后呢?怎么办呢?

然后呢?这个呃,这个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但是呢,和它相匹配的上层建筑的变化。却并不能够保持同步的更新,那这也就意味着什么?也就意味着过去的制度就有可能会延续到当下嘛。看到了没有?时代发展了,经济基础改变了,然后呢,法律有了新旧之分了,但是由于这个上层建筑的内容相较于经济基础,它的变动并不能够保持同步,

它有一定的独立性,那有可能它先变了,它在后面变了。它后面才会发生变化,那不就意味着过去都会延续到当下吗?这玩意儿听起来有点绕,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它这儿所说的相对的独立性,指的是相较于经济基础或者物质生活条件的独立,这种独立其实就是。变动上的什么呢?变动上的一个延时,或者说一个迟滞,看到了没有?经济基础改变了,法律呢?

它由由它所决定的,这个法律的话呢?也具有了相应的变化,没问题吧?也具有了新旧法律的区分,但是这个变动并不。并不能够保持这个同步或者同时性完全的同时性,过去的延续到当下很正常啊,好,这是第二个问题,就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时代的发展,经济的这个基础的改变。市产力的发展并不必然带来法律的同步更新,那紧接着第三个的话呢,

就是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那什么意思呢?就是大家知道法律文明,它本身是属于人类文明的一个部分的。它属于人类文明的哪个部分呢?很简单,法律文明呢?我们说现在咱们有五大文明嘛,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那么法律文明属于哪个文明呢?哎,

这个事儿挺重要的啊,你回答我法律文明属于哪个文明物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属于哪个部分?嗯,这个大家要有要有要有这个清楚的定位啊,法律文明在我们现代的文明系统当中,我们的定位很清楚。它属于政治文明的一部分,能明白吧?它属于政治文明的一个部分,那换句话说呢,文明是在不断的延续的,那也就也就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意味着作为政治文明一部分的法律,

那怎么办呢?也就可能会伴随着。随着文明的延续而延续到当下,所以说呢,紧接着第三个理由很简单,就是文明的延续,最后一个的话呢,就是法律发展的历史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啊,这个我就我经常讲,这边就有点什么呢,这就有点循环论证的意思了,就是为什么?那么,法律会继承呢?因为历史上法律就是继承的,

它符合事实,就是因为继承,所以说他要继承。但不管怎么样,这个话。他就这么说的是吧?咱们就这么背吧是吧?事实上这个话大家听起来很别扭,我比你还别扭,因为这个话来自于哪儿呢?这是来自于法理学导论,我零六年上大学的时候就政法大学本科是那本教材法理学导论当中就这么说的,我都别扭了。这都多少年了是吧?他还是没改是吧?

因为考试分析的相关内容就来自于那儿嘛,所以说没办法,那我们就怎么办?就这么背吧,好吧,四句话再次强调啊,第一个什么呢?就是生活条件的延续带来了法律延续主干意思啊。第二个法的相对独立带来了法律的延续。第三个文明的延续。最后一个史实的验证。历史事实的验证。好吧,四个方面,其中相对比较难理解的是第二个方面。

法的相对独立。好,这是第一个问题,就是法的继承,法的继承,那我我我问大家,它其实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啊,告诉我,我们的一个道理就是法律文明或者说法律在进化的过程当中在。发展的过程当中,过去的很多制度会对当下的制度产生一个什么呢?产生一个启发。那一换句话说,有一个所谓的历史的启发或者经验的启发嘛,它其实是告诉我们一种。

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个法律进化当中的一种动力,什么动力呢?就是所谓的过去对当下的推动力。那明白过去对当下的推动力,可以说就是一种内因。法律发展内因,这个法律的传统是在不断的发展的。而过去,自己过去的传统呢,会对当下的法律发展或者法律的进化产生启发,或者说有重要的这个什么呀,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是一种法律发展或者进化过程中的内因好,那内因说完了以后还有啥因啊,大家应该能够知道还有什么因,

那还有外因呗,大家知道那这个外因是什么呢?这个外因就是别的国家的。法律或者说本国以外的其他的国家和地区,它的制度对你本国法律的这个刺激,或者说启发作用,那就是所谓的移植了呗。看了没移植,但我讲到移植以后呢,大家的第一反应也应该能够呃这个迅速的想到移植这个词儿呢,其实它也不是来自于咱们这个法学领域,它也是受到什么东西的启发呀?它其实也是受到生物学的启发,这它是源自于什么呢?它是这个受到生物学当中这个动植物,

特别是植物跨区域流动的这样一个启发。什么是移植?就是原来这种动物或者植物啊,我本地是没有的,现在我本地有了,从哪来的呢?从外地来的,那就是所谓的什么呀?那就是所谓的动植物的移植或者植物的移植了呗。那我们把它这个呃,这个移植的这个对象从职务改到法律以后呢,那就变成了什么呢?某一个制度,那么本国原来是没有的,那现在本国有了,

从哪儿来的呢?从外国还是国外来的?诶,回答我这个问题就是原来一个制度,本国是没有的,现在本国有了这个制度,来自于国外还是外国呢?很多人说老师,你疯了吗?这国外和外国有啥区别?哎,有重要的区别,这个重要的区别在哪儿呢?注意,如果是外国,

它所强调的是本国以外的某一个特定的国家,比如说美国,英国,这个是外国。但是如果你是国外的话,那就很清楚了,就是只是强调本国以外。就可以了,能明白本国以外就行了,换句话说,本国以外的这个制度,它可能并不能够归属于某一个国家,但是只要它是本国以外,来到了本国,那也是也是可以什么也可以叫移植的。

那我问大家是国外还是外国呢?一定要注意我们这儿所说到的移植,它针对的不是外国,而叫国外,因为移植的对象除了包含某对某一个特定国家的制度的学习以外。还包含对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吸收与转化,注意哦,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是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那不是那它它国际嘛,就国家和国家之间嘛,它并不能够归属于某一个国家,它只能够说是来自于本国以外。清楚我在说啥了吗?所以说呢,我们这所说的移植听清楚啊,

它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吸收和学习,就是你本国的法律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呢?发现国外的某些制度更加先进,或者说对你。本国来本国的这个法符合你本国的国情,或者说能够符合你本国的法律发展的需要,然后你就把它移植过来,就把它拿过来,把它借鉴过来,这是一个所谓的移植的过程。它代表的是一个国家法律在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个什么性呢?一个兼容并包的这样一种开放性,那明白开放性啊好了,所以说法律移植指的是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吸收和学习。

看到没有,本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吸收和学习好了,那么当然呃,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法律移植,它反映的是一个兼容并包的法律发展的开放的姿态,那就是国外的制度比你好嘛,然后你就把它拿到这个本国,然后呢,为我所用。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是不是国外的制度只要比你好,你就一定要学习,一定要借鉴呢?或者说移植是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是不是这样的啊?

当然不是了,你可以看到这个概念,法律移植是在鉴别认同,调试整合的基础上,对国外制度的吸收,采纳,摄取,引进。和同化使国外的法律制度变成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那换句话说,移植不是一个简单的拿来主义,而是包含了这个鉴别挑选。同化和相应的改造。能懂我意思吧,相应的改造,

换句话说,国外东西再好,如果不符合你本国的国情,直接照抄过来的话,那怎么办?那这个东西也没法真正的在你本国生根发芽,也没法真正的发挥它应有的功能的。就像咱们中国,咱们中国呢,作为一个呃,应该说发展中国家吧,那咱们国家呢,对这个国外的这个法律制度有没有吸收和学习啊?那当然是有的了,但是在有学习的过程当中,

我们要不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或者?要不要考虑中国国情,当然需要了一个最典型的这个例子,就是你会发现咱们国家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当中,大量的吸收了德日的相关的民法的制度设计或者民法的理论。那为什么我们学习的时候就主要学习了德日就没有学习英美呢?是不是英美的民商法制度不发达?那不是为什么没有学它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什么呀?不符合咱们中国的国情嘛?或者说从法律传统层面具有非常大的。这个区差异和区别嘛,那咱们中国我说了嘛,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讲呢,

虽然是一个社会主义法系,但是我们从传统的角度来讲是高度接近于大陆法系的,这个状态的那所以说你在学习德日的相关制度和理论的时候呢?相对来说,你学习的成本就会比较低,你改造的难度就会比较小,那如果说你要学习英美的话,那很麻烦了,因为人家是个判例法的传统,你要把这个整个的又通过判例法的形式来包装的民商法制度引入到你国内。以后就意味着你需要把你自己过去,所有的民商事制度都要推翻,把所有的法条都改造成判例,然后呢,再把所有的法律人,

然后呢,通通回炉重新学习,让他掌握这套判例法的技术,那这个难度大不大?这个难度就太大,这个学习的成本就过于疯狂了,那所以说呢,咱们学习德日呢,相对来说它的难度就没那么大,它的成本就没那么高,所以说你会发现在移植的过程当中,我们是有鉴别,是有调试,是有改造,是有什么?

是有相应的挑选的,清楚了没有说不是一个简单的照抄,就是用后面的话来说呢,就是法律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也就是被移植的法和接受移植的法之间存在所谓的共同性,受同一规律的支配。可以互相借鉴吸收作为前提。懂我意思吧,挥一挥就是假如说就是考虑到一个什么呢,考虑到一个改造的成本和学习成本的问题嘛,就这个道理好吧好了,所以说呢,移植它是在有鉴别挑选的基础之上,对国外的先进制度的一种吸收和学习。那么,

使得外国的先行制度或者国外的先行制度能够被我为我所用,它体现的是一个法律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个必要的开放性啊,开放性。好,这是法律移植的一个基本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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