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24:33

法理学专题01绪论(03)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好,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叫做法学的产生与发展,那这个是对法学发展过程的一个历史性的考察,也就是从时间轴的一个纵向的维度告诉我们,法学到底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它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当中不管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到底经过了什么样的发展阶段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它到底呈现出来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特征,那么这个可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考察了是吧?也可以说是一个学术史的这样一个梳理,大家要。稍微的注意它一下,

这里头的话呢,我个人感觉它主观题的考点不算是太多,有一个呢,能够勉强算得上额,但是呢额,这个作为客观题来讲的话呢,它的考试的频率和概率还是比较高的,大家要稍微注意一下。当然,它并不难了啊,你放心好,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问题,法学想要发展第一步得有是吧?没问题吧,它得产生那所以说呢,

首先第一个的话呢,我们就要强调法学它产生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大家知道啊。法学属于人类社会当中的一个学科,那换句话说,它属于人类,现人类社会生活当中的一种现象了。你要知道一个问题,就是马列在对人类社会进行观察来进行这个考察的时候呢,它有一个基本的。基本的维度,或者有一个基本的视角,就是强调和人有关的一切都具有什么性呢?大家注意这个词儿都具有所谓的历史性。呃,

啥玩意叫历史性呢?简单来说就是因历史而生。同时,因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就是任何和人有关的一切的东西啊,它本身都是历史发展到特定阶段以后的产物,并且呢,它也会伴随着历史的发展变化而不断的发展变化,历史条件的。改变特别是历史条件当中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推动了这个什么呢?推动了这个社会现象,它的一个不断的发展和变化说法学,当然它也一样了,它也具备所谓的历史性,

那所以说呢,大家在这个概念当中呢?首先要把握住一句话,就是不是一有了人,他就有了法,也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的产生,它以特定历史条件的具备作为前提。那么呀,不是有了人,就有了法,也不是有了法,就有了法学,它需要有相应的条件。

这就是所谓的历史性的一个基本观点,并且我提醒大家,历史性呢,是我们所说的啊,马克思,他马克思主义,它在解释和观察人类社会现象当中的一个基本的维度,那所以说呢,这个观点呢,它应该说是贯穿始终。那么,贯穿始终的不管是法律的产生还是法律的发展,都是需要这个依赖于什么呀?历史的发展和历史的变化的。那么,

法学想要产生它,到底需要具备哪些?这个历史条件呢?大家注意,我们回顾一下法学的概念,法学它的定位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既具有人文属性,又具有社科属性,同时呢?法学的研究对象,它本身是所谓的法律现象。那好了,那我们既然知道法学的研究对象,它是一个法律现象,以后呢?

那我现在问你啊,那你觉得法学作为一门儿学科儿,如果想要产生的话,首先第一步它得有什么?你首先第一个就得有研究的对象嘛,那等于说研究的对象或者素材都不具备,客体都不具备,那当然就不可能有这个学问了,说首先第一个它得有什么呢?得有法律现象的积累,这是所谓的研究的对象或者客体。当然,只有研究的对象或者这个素材,它是不够的,就像我们做饭一样,

你光有食材,这不行啊,你得有什么呀,你得有人去做,它能明白吧?那所以说呢,除了有研究的客体或者研究的对象以外,还需要有研究的主。那我现在问大家啊,那你觉得在我们社会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人才会对法律现象进行专业化的研究呢?可能感兴趣的人会很多是吧,试图参与讨论的人也会很多,但是对他进行专业化的,细致化的,作为一个社会分工意下的职业来了,

然后去研究这个法律现象的人,大家知道那就不是所有人了,那你比如说医生。他就不会研究物理学家,也不会关心生物学家的话呢,也有人家自己的研究领域,那谁才会研究法律现象,或者说对法律现象进行专业化的研究呢?那毫无疑问是什么人呢?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法律人,那所以说呢,首先第一个得有研究的客体或者研究的对象就是法律现象的积累,那第二个方面的话呢,还需要有研究的主体,那也就是什么呢?

也就是所谓的专业的法学家或者。法律人这个阶层或者说专业的法律人这个社会分工一下的职业,那么这个时候的话呢,主体和客体两个条件都具备了,法学它自然就能够产生了。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历史性,它所强调的条件就两个条件,第一个是什么呢?主体的条件,那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法律人,这个社会阶层的出现,或者说法律人这个社会分工意义下的职业的出现,法律人群体有了那第二个的话呢,就是研究。

研究的对象也就是客体了,它得有法律现象的积累,能明白我意思吧?法律现象的积累,那所以说呢,法学的产生条件,我觉得就把握好这几个字儿啊,这七个字儿吧就可以了,第一个它具有历史性,因历史而生,因历史而变。不是有了人就有了法,也不是有了法就有了法学,那第二个的话呢,法学的产生还需要有研究的主体和研究的客体,

主体就是法律人这个群体,那么所谓的客体呢,就是法律现象这个素材的积累。清楚了没有?这样啊,好了,那么法学产生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呢?那我们现在搞清楚了,那么接下来的话呢,我们就要对法学这个学科儿,它发展的这样一个历程呢,来进行一个整理。那么,我们这个审理呢,是从中国和西方两个维度来展开的。

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就是法学。在咱们中国额,但是我们在正式的讲解这个知识点之前的话呢,我首先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个事儿啊,那你告诉我。法学,它的产生需要有研究主体和研究客体这两个条件。大家觉得这两个条件的具备,它算是一个非常苛刻的条件吗?就这两个条件的达成,它是不是特别苛刻?或者说难度是不是特别的大?难度大不大呀?呃,

如果从整个对人类历史的回顾的角度来讲呢?你会发现这两个条件呢?它其实并不算是特别的苛刻啊,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你想想。首先,如果一旦有了这个什么呀,人类社会迈过了原始社会,这个最初的阶段一旦进入到了奴隶社会,那这个时候的话呢,就会有国家,那么国家的话呢,为了维系它的统治,为了保障它的统治秩序,这个时候的话就会发布。

部相应的规则,也就是法律,那有了法律之后呢,自然具有了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那这个时候的话呢,很自然就会出现法律现象了,而法律现象就摆在那里,它越积累越多,那同时就会有一些人。不管是出于研究的兴趣,还是出于统治者的统治需要,都需要对它进行一个专业化的或者精细化的研究,那这个时候的话呢,当然就可以出现一个社会分工一下的法律人,这个社会群体了,

或者说这个社会职业了。那所以说呢,这两个条件啊,它具备起来应该说并不算是特别的苛刻,也可以说呢,是人类历史上啊,这个很早的时候就能够满足的这两个条件。那这也就意味着,不管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法学都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这样一个发展历程。能明白吧,都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学科儿啊,它和近代以来才有的这种什么现代意义下的什么物理学,生物学,化学这个它不是一个概念,

我们的历史呢,要悠久的多,我们的时间维度的话呢,要长得多。那所以说呢,你会发现不管在中国还是西方呢,我们的这个起点呢,都是比较早的,那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就是法学,在咱们中国那首先第一步呢,我们就要从哪儿开始说起呢,就要从这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谈起了。那这个很正常了,因为咱们中华文化的第一次的这个什么呀,第一次的这个蓬勃发展,

也可以说第一次的这个所谓的思想大爆炸,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那个时候我们之前说它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嘛,说各种各样的理论都出。出现了,那么在这些理论当中,就有一些和法律相关的这个什么呀,学术主张了,那么来看一下啊,法学首先第一个在春秋战国时期哎,顺便提一下啊,春秋战国时期的话,也可以被描述为叫什么?叫先秦能明白吧,

春秋战国时期,不是秦朝统一之前的时代嘛,对吧?大家需要注意啊,就是先秦时期就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相当的发展,出现了法家儒家这些直接或者间接来研究法律问题的学派。那当然,在法家和儒家和其他学派当中呢?法家的研究会相对来说更加直接,而儒家呢?它呢,也会关注,但是它是一种相对间接的研究,就是理论的兴趣点呢,并不完全聚焦在法律问题上。

好了,这是这是第一个阶段,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相当的发展,有了直接或者间接研究法律问题的学派,这是第一个啊,从起点上来讲,我们要谈到春秋战国就是先秦时期。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就是在汉朝中期以后就是西汉中期以后,那么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大家注意儒家思想呢,占据了统治地位,法学就衰微了。也就是说呢,在西汉中期以后啊,

法学它就变成了儒家思想的附庸,能明白吧?儒家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或者说主导性的地位,法学就变成小弟了啊?就变成小弟了?就变成一个什么呀?儒家思想的附庸。老师,为什么这个法学思想它变成儒家思想的附庸?这个时间的节点,我们要从西汉中期或者汉朝中期以后开始谈起呢啊,那很很很简单了,大家如果对中国历史呢,有一定的了解的话,

你就应该知道啊。在西汉中期以后啊,大家知道出现了一个大儒,就儒家思想当中出现了一个特别出奇的人物,谁呀?你们在法制史当中也应该会说过它呀,叫董仲舒对吧?那么董仲舒呢?对传统的儒家理论进行了必要的改造,他不是完全的那个什么呀?儒家的这个原教旨主义的理论啊,就是和孔子呀,孟子啊,那些理论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内核可能有一些呃,

有一些传承,但是仍然有一些变化,那么经过了董仲舒对儒家思想的改造以后呢?这个儒家思想呢?就一下子异军突起了。能明白吧,他就干嘛呀,就能够完全的顺应封建社会当中啊,这个封建统治者,他的统治需要那所以说呢,他就在当时社会当中成为了一个官方的正统的意识形态。清楚了没有它的它的这个政治地位就拔高了,那么这个时候呢,就意味着那些和儒家思想相背离的,或者说相矛盾相左的理论主张呢,

你要么就被视为是一端邪说被消灭掉。那么呀,被被国家公权力机关,然后呢,消灭掉,然后呢,要么呢,你就接受儒家思想的改造,然后呢,成为我儒家思想的附庸,那么大家知道法学呢,它呢,顽强的像小强一样,顽强的生活生存了下来,然后呢,

接受了儒家。儒家思想的改造是属于这么一个呃基本的一个原理,听到没有?是这样的说。董仲舒对儒家思想改造以后呢?使得儒家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那么法家思想呢啊,这个法,这个法学呢,它就变成了儒家思想的附庸。大家在学法制史的时候,也是有这样的历史佐证的,比如说你们在学到汉朝的法律制度的时候呢,一定会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叫做所谓的汉律的儒家化。

就儒家思想呢,怎么办呢?全方位的介入到了汉代的这个法律制度的构建当中,你比如说像什么春秋绝育啊,包括像什么秋冬行刑啊,也包括什么这个这个亲亲则相守逆呀,什么经老虚幼的这样。这个理念啊,上请的制度啊,那你会发现这些东西呢,它本质上都是以儒家思想作为根本的,这个学术内核的,或者说思想内核的,然后呢,影响到了当时的司法。

这个实践和它的这个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清楚了没有?是这样的啊,好了,所以说呢,在汉朝以后注意法学变成了儒家思想的附庸,也可以说呢,就是衰微了啊,衰微了。然后呢,紧接着再往下走,第三个阶段,第三个阶段的话呢,就要从从鸦片战争开始说起了,那么在鸦片战争之后呢,大家知道咱们这个中国就落后于西方了嘛,

然后呢,这个时候呢,西方的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的。国门那轰开中国国门之后呢?西方的技术啊,包括它的商品呀,包括它的制度啊,包括它的一些思想和理念呢,就开始大规模的传入中国,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这个时候西方的资产阶级的法学思想。就开始传入了中国,然后呢,带领我们中华法,引发了中华法系的解体,

那同时的话呢,也开启了咱们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这样一个过程。清楚了没有说鸦片战争之后,西方的思想开始大量的传入啊,当然最开始传入的主要是什么呀?主要是商品是吧,但后续的话呢,就有一些西方的思想理念,也包括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就开始影响到了咱们中国。好了,只有三个阶段,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首先第一个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产生了,第二个在汉朝以后它变成了儒家思想的附庸,

那第三个在鸦片战争之后呢?西方的思想开始大规模的这样一个传入。清楚了没有?开启了中国的这个法制现代化的过程。当然,如果咱们要详细的去考察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历程的话呢?确实,从一开始的时候呢,我们是从对西方国家的借鉴和模仿开始的,能明白吧?并且呢,在这个过程当中还不是。额,有相当大的程度啊,还不是直接的从西方来西这个引进西方的这个理论,

而是经由哪个国家呢?而是通过对日本的学习能明白吧?受到日本的影响,经由日本传入了大量的西方的理论。到目前为止呢,应该说咱们中国现在的这个法律制度啊,它和中华法系的关系有,但是并不是特别的大,那么我们现在的整个的制度设计呢,基本上是属于对西方制度的一个。额,怎么说呢?一个移植的产物当然有了,我党以后呢?我们对西方的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照搬,

而是进行了一个中国化的改造,但不管怎么样呢,这个制度的基本的框架起码来说这个。呃,法律制度现代化的开始的最初的动力是受到西方国家刺激以后的结果,基本上面是这么一个过程啊,好了,这是这三个阶段。看见了吧,这三个阶段,汉朝这个这个起点是春秋战国,然后呢,汉朝以后那么儒家思想变成了主导,然后鸦片战争之后,西方的思想开始传入。

大家可以怎么记它呢?我觉得可以记成叫做。先秦西汉禁鸦片吧好吧,这第一个就是先秦时代是吧,第第一个阶段,第二个西汉,西汉中期以后嘛,儒家思想占据主导了嘛,然后呢,禁鸦片禁鸦片就是鸦片战争之后听到没有,就是这属于这样的。先秦西汉禁鸦片o不OK啊?这样好,那么讲到这儿以后呢?我需要给大家补充一个小的问题,

当然在老马识途当中的话呢,也给大家提到了就是什么呢?就是你们在学法制史的过程当中啊,你们可能会讲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名词。词这个名词叫做所谓的中国传统的律学,看到了吗?律学那么这个律学大家注意它是什么东西呢?或者说这个中国传统当中的这个律学。和这个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这个法家思想,他们之间能不能够等同,或者说是不是一回事儿呢?这个问题的话呢,坦白的说,在我们的官方教材考试分析当中是并没有提到的,但是它在考试分析的这个怎么说呀?

最重要的内容来源就是法理学导论当中对这个问题有专门的解释。能明白吧,并且我说了嘛,由于这个命题人都是同一拨儿人,那所以说呢,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呢,其实在过去的真题当中还针对性的设计过题目,所以说要给大家完成这样一个小的补充。为后面的话也是一样的是吧?就是不管过去曾经命过题还是没有命过题,那么我个人认为呢,它有命题价值,但是考试分析当中又没有专门强调的部分呢,我都会给大家做一个这样一个补充,

这样的话呢,能够尽可能的避免大家的。一个什么呀,考试风险就是万一有了一些所谓的超纲题的时候呢,我们也能够应对好吧好,那么这个问题再次强调啊,回顾到前面说的这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中国传统的律学和先秦时代的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他们之间能不能够等同,或者是不是一回事儿,那首先要给大家解释了。首先第一个啊,就是我们这儿所说到的律学,包括你们法律史当中所说的律学。

他的研究兴趣点到底在哪儿呢?或者说这到底是一套什么样的学问呢?那么我想大家学完法制史以后啊,或者说你对法制史有了解以后呢?大家应该能够知道咱们中华这个传统的这个律学家当中啊。应该说有两个人是最为有名的,你肯定听说过啊,哪两个人呢?第一个叫张菲,第二个叫杜玉。听说过吗?张飞,杜玉,张飞,杜玉为什么有名儿呢?

原因很简单,因为大家在学到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的时候,你要知道晋律它也被叫做太史律,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也被称之为叫张杜律。那为什么净律它也被叫做张杜律?张张杜律就是张杜,就是这个张飞和杜玉两个人的这个名字的简称嘛,那为什么它也能够叫张杜律呢?为什么这个这个什么呀?张飞和杜玉就能够作为咱们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经济学家能够存在呢?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工作呢?很简单,张飞,杜玉呢?

为净律就是太史律做了,注这个做了注,其实说白了就是做了什么呀,就是做了解释,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的话呢,就是完成了一个对。这个法律制度的一个注解工作能明白吧?就是说白了就是进行了法律解释工作,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这个相关工作相关的这个工作方便了,这个进律的实施,由于解释得非常的成功呢,然后呢,就被呃,这个什么呀?

他们的这个解释呢,就被认为是这个最官方的解释,那么呃,这个这个什么呀?和这个净率呢?本身具有同等的效率,它是达到这么一个效果啊。好了,那你会发现张飞和杜玉玉作为咱们中国最著名的律学家,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尽力做助做解释,所以说你现在能够明白中国传统。呃,法制史传统当中的律学是在干嘛吗?这个所谓的律学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啊,就是一套法律解释学能明白吧,

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呢,就是在进行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工作。清楚了,没有说律学就是一套法律解释学,而它我们先秦时期所讲到的法家思想,它是不是在关注一个法律解释问题呢?那很显然不是,为什么这么讲?你比如说在春秋战国时期,那些法家的代表人物。比如说韩非子,他所讲到的法,李斯所讲到的士,包括圣道所强调的术,这个法家的核心概念法术士,

他关注法律解释问题吗?他不关注。他所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什么呀?他所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告诉这个国家的君主到底应该如何去变革制度,如何去富国强兵,如何去驾驭群臣,如何去统治臣民换。俗话说,这个法家的思想的关注的焦点不在于一个微观层面的,具体层面的法律解释工作。他关注的是一个整体的,宏观的国家治理问题。它是一套治国之术,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解释技术,或者说司法技术,

你能明白我意思吧,说一个理论视野是宏大的,它就要解决国家治理问题,而一个理论视野呢,是微观的,它关注的是。具体的法律解释或者说司法实践的问题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二者能不能等同啊?完全是不可等同的,你要因为这个什么呀?理论的基本的兴趣的焦点都完全不一样。这个我想说到这儿,大家应该大概有个体会了,当然我也给大家解释一下,

就是为啥这个律学它就这么low呢?它就只关注这个法律解释问题,它就不再关注整体的国家治理问题,就为什么不能够作为一套治国之术?不存在原因很简单,因为律学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那么按照法理学导论当中的说法呢?这个律学是在汉朝以后才有的。那为什么在汉朝以后,他就不可能再关注整体的国家治理问题?原因很简单,轮不到你关注,谁在关注啊?或者说,谁才是真正的治国之术啊?

谁在所有的意识形态当中占据了一个官方的统治性的地位呢?儒家思想嘛,我儒家思想就已经解决了国家治理的这个什么呀,这个宏观问题了,那你就只能够在儒家思想之下,根据儒家的理念,对这个相关的制度来进行一个儒家化的发挥。就是进行这个相关的解释就可以了,治理问题轮不到你说话能明白吧?对上了没有啊?这不就对上了吗?所以说律学就是在儒家思想的支配之下,对为对这个什么呀?儒家化的制度来进行一个儒家。理念之下的具体解释清楚了没有?

它不会再去解决宏观的国家治理问题了,而我们最初所说到的那个法家思想,那和儒家思想可不是一个什么支配与被支配,有的关系可不是一个这个什么呀。呃,主主主仆关系,而是一个什么关系,而是个并列关系,能明白吧?我和你都是在什么呀?同样都是在关注这个什么呀?关注这个国家治理问题,甚至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法家思想甚至还盛行一时,还能够。

形成对儒家思想的压制,只不过汉朝以后怎么办?这个攻守之事,这个什么呀?这个逆转了那么样吧?之后呢?这个儒家思想获得了统治地位,说总之一句话。汉朝以后的律学和在先秦时代的法家思想,二者完全不可等同,因为一个国家治理一个司法解释或者说法律解释,一个是宏观的,一个是微观的。o不OK好,这个点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啊,

好了,总之咱们中国传统的法学的发展阶段,核心就是三大阶段,叫做先秦西汉晋鸦片o不OK嗯,这样。好,那么中国的说完了,那接下来咱们就要看西方了,西方这就有点儿有点儿麻烦啊,会什么有点儿麻烦,因为它分的阶段比较多啊,但不管它阶段有多少,我们核心把这个层次给捋清楚就可以了。首先第一个还是从产生的角度来去说,那我问大家西方的这个法制传统,

它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首先第一个注意产生于古希腊。这个大家会觉得意外吗?我想应该不会有任何的意外,为什么不会有意外呢?很简单,因为西方文明的源头就在古希腊嘛,能明白吧?这个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你这个文化基因。就是古希腊人种下的,能明白吧?它是对古希腊这个文明的一个后续的进一步的发展而已,那现在的西方人他也承认嘛,你比如说英国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诗人叫雪莱,

那这个雪莱就曾经说过呀。他说什么呀?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文学,我们的哲学,甚至是我们的科学,这都是古希腊人留给我们的遗产,看到了没有?所以说呢?希腊它是什么呀?它是西方文明的源头,是这个基因的起点,大家能够知道,就像咱们中国人说的,动不动言必称尧舜,

那就西方文明就言必称希腊呗,很正常,所以说呢,起点是在什么呀?是在古希腊。那个时候确实在古希腊的时候,古希腊的这个文明,它非常的灿烂嘛,那所以说呢,它在这个各个方面呢,都会有一些什么呀,都会有一些呃,这个早期的呃,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些理论主张了。这里头呢,

就和法律就可能会有一些关系,或者说就有一些和法律相关的部分了,我给大家举一些例子啊,你比如说最典型的啊,也是我个人觉得最震撼的什么东西啊,就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法治啊,注意啊。可不是制度那个制啊,是三点水那个制。明白没有法治最早的,这个法治就是rule of law法律统治法治啊,最早的法治这个观念是谁提出来的?就是希腊的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亚里士多德曾经说什么呢?他曾经对法治有过一个非常精妙的解释,他说什么?

他说,法治这件事儿它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已经制定的法律,它获得了人们普遍的服从,就是说首先第一个法律的统治效果非常的好。就是法律的权威性能够得到有效的维系,大家都服从法律啊,得到了人们普遍的服从嘛,那紧接着第二个话题就是什么呢?第二个话题就是人们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是一个制定良好的法律,你看到了没有?两个好,第一个法律本身的实施效果好,第二个法律自身它也好,

那概括起来就是好的法律产生了好的统治效果,那你说好不好嘛?它就没有坏的可能性嘛,所以说你会发现这个亚里士多德的这个理论啊,和咱们现在所讲到的两法善治的理论有没有共同之处啊?当然还有啊。当然也是有的,看到没有,包括我们现在经常所谈到的所谓的刑事法治和实质法治,基本上也都是在这个理论框架下来具体展开的,什么是刑事法治就是法律的权威,得到有效的巩固,那不就是亚里士,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已经制定的法律获得了普遍的服从吗?

那第二个说实质法治,实质法治指的是这个什么呀?这个法律它这个呃法律的统治,它本身能够产生这个好的效果,或者说这个法治它本身是符合人们价值取向的。那说白了,不就是什么,就是这个法律本身又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吗?看到了没有?所以说你会发现,不管是良法善治还是刑事法治,实质法治,你会发现它的理论的基本框架,在那个时候基本就已经有了。这是非常厉害的一个概念了,

也包括其他的这个希腊的一些著名的哲学家或者思想家,他们在这个自己的论述当中呢,也有了相当多的和法治有关的这个理论了,你比如说柏拉图就曾经。曾经有专门的法律篇,包括亚里士多德这个他的这个什么呀,老师就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话呢,他呢也曾经有过很多的对法律的一个看法的这样一个表达。甚至可以说,亚的这个这个苏格拉底之死啊,就引发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对于恶法非法还是恶法亦法这个问题的一个讨论,就是一个坏的法律,一个邪恶的法律,还是不是法律,我们到底还有。

要不要去这个服从它,大家可能会听说过苏格拉底之死的故事。就苏格拉底呢,他这个向人们传播和普及真理,但是却被一个不公正的或者愚蠢的审判呢,被判处死刑。那在死刑执行前夜呢,他的朋友呢,去营救他,说这个法律是愚蠢的,是邪恶的,然后呢,没有必要为他白白送命,我已经买通了守卫,你赶紧跟我跑。

而这个苏格拉底怎么说的呢?苏格拉底说我是雅典城邦的公民,然后呢?我既然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我就有义务去服从这个国家的法律,我逃亡是在毁坏法律,是在破坏法律,本身就是错误的,不能够以一个。错误去对抗另外一个错误,就不能以错还错,那最后呢?怎么办?最后呢?他呢?

就喝下毒酒就就就身亡了,等等于说用自己的生命来践行了邪恶的法律,它也依然是法律的这样一个基本主张,那他的朋友。朋友很明显说,邪恶的法律没有必要服从,那就是恶法非法的主张。看到了没有说恶法,非法,恶法亦法这样一个我们法理学当中的经典争论。其实,在古希腊那个时代,就已经引发人们的思考了。所以说总之一句话了,在古希腊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西方的法学的文明的苗头,

这是第一个啊,古希腊那紧接着第二个阶段注意啊,古希腊的时候产生了。那紧接着第二个的话呢,在古罗马的时候叫独立注意啊,古希腊叫产生古罗马叫独立,这两个有什么区别?这个区别很简单,古希腊只是有,但是法学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儿存在,但是在古罗马的时候,法学变成了变成了显学,或者说法学它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学科儿,那为什么在古罗马的时候,

它就变成了一个独立的学科儿呢?为什么在古希腊的时候有,但是却并不独立呢?很简单,大家要知道,如果一个学科想要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存在的话,那它的前提是什么?它的前提是必须。研究这个学科儿的人,或者说从事相关研究的这个人,他的身份得纯粹,那么他得纯粹呃,你比如说古希腊的时候确实有了很多的法律思想,没问题的,你比如说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和苏格拉底。

但是我问大家,当我们在说到柏拉图的时候,当我们在说到苏格拉底的时候,当我们在说到亚里士多德的时候,您告诉我,我们能够把它定位成是一个纯粹的法律人吗?当然不是了,他们首先是一个哲学家,是个思想家,是个伦理学家,是个政治学家,其次才有了才才可以说叫法学家,如果你把它定位成是一个专门的法学家的话,大家知道,那这个人家哲学。

那人家伦理学,人家政治学是不答应咱们的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他的身份本身并不纯粹,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他就很难让这个学科变成一个独立性的学科。而古罗马的时候呢,恰恰就能够满足这个条件了,就是他在古罗马的时候呢,出现了一帮什么呢,专门以法律为业的人,换句话说,这帮人的身份他非常的纯粹,就是进行专业的。法律研究工作,

他要么就专业的从事这个这个法律实务工作啊,比如说帮别人打官司,要么就从事专业的法律研究工作,就教怎么别人怎么打官司,或者说从事专业的法律研究。身份开始变得纯粹了,就吃法律这碗饭看到了没有?那这个时候纯粹的职业身份就带来了这个职业,它自身的独立就带来了这个学科儿的一个独立。清楚了没有?比如说我们后面在说到古罗马的这个法学家的时候,像什么乌尔比安呀,博比尼安呀,保罗呀,莫迪斯迪努斯呀,

包括这个盖尤斯啊,你会发现这些人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古罗马的五大法学家。啊,这五个人怎么办?他们的身份就非常纯粹,我说乌尔比,安博比尼,安莫迪斯,基努斯,他是法律人,或者说他是法学家,有问题吗?政治学家,伦理学家,他们是没法跟我们争的,

因为这些人他就是专业的法律人。清楚了没有?当然我们后面会接触到接触到两个啊,一个会接触到乌尔比安,一个会接触到盖尤斯,我们后面还在说他呃,所以说你会发现这些人的身份会非常的纯粹,他就带来了一个这个职业或者这个学科儿,他自身的独立。当然,很多学员问老师,那为什么在古罗马的时候就能够带来这样一个独立的法律人群体,能够带来一个独立的法学科儿,包括我之前说的为什么法学能够在古罗马的时候,它变成一个显学呢?

很简单,这是什么呢?这是因为法学在罗马帝国当中,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当中,充分的证明了它自身存在的价值。大家知道,在古希腊啊,就是希腊人的文明呢,从整体的文明的层次和深度上来讲,比罗马人呢,是要更加灿烂辉煌的,这个毫无疑问。但是有没有例外?有例外在其中的一个方面,起码在法律文明,

在法律制度的构建层面,大家知道罗马人取得的成就,可以说远超希腊人。为什么呢?不是因为他们更加聪明,而是因为罗马人有这个刚需,他是个刚需,大家举个例子了,你最典型,大家大家对罗马的发展历史,你如果稍有了解的话,你知道。罗马帝国是怎么建成的?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是吧?那它怎么不是一日建成的呢?

就是它是以罗马城邦作为基础,通过不断的对外的武力扩张军事征服,然后呢?最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帝国。能明白吧,地跨亚非拉,然后呢,甚至让地中海都变成了它的内海,那大家要知道它怎么做到的呢?他他他,你说你一个城邦为基本盘,然后呢?你的武军是武力再这个强盛,你能够征服这个当地,那你又怎么能够去维系这个庞大帝国的稳定,

维系这个帝国整体?这个什么呀,这个整体的有效的运转呢,它靠的难道还能够是武力吗?不可能的,武力的征服很简单,但是想要在当地建立起来,稳定的统治秩序,这个就不是一个武力问题了,或者说这就超过了。或者一个城邦能够什么呀?能够输出武力的极限了。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啊,咱们举一个近代的例子,比如说阿富汗,

大家听说过阿富汗吧,阿富汗呢,被称之为叫做帝国坟场。就是那些呃,怎么说啊?那些这个呃,这个风头一时无俩的那些大的帝国都曾经征服过他,英国人把他征服过是吧?美国人把他搞过,那苏联人也搞过他。但是怎么办?帝国坟场嘛,最后把这些国家都干嘛了?都给拖垮了你你你可能是雄纠纠气昂昂的进来,但是最后都是灰溜溜的滚蛋,

那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征服是很容易的,你比如说英国人,英国人你不是征服瓜阿富汗,英国人是反复征服瓜阿富汗,那么呀,很容易,但是你征服的地方很容易啊,但是如果你想要在当地建立起来,自己的稳定的统治秩序。清楚了没有?把自己的制度移植和输出到当地,然后呢?让当地保持稳定,

这个所需要耗费的精力可能是你当初在武力征服时候的10倍百倍千倍甚至万倍。能明白吧,它超过了一个什么呀?它超过了一个强盛帝国,能够这个输出的极限,但是历史上谁做到了罗马人做到了?罗马人怎么做到的?罗马人做到就在于你要理解罗马帝国,它可不单单是个军事帝国,罗马帝国,它首先是一个听清楚。法律帝国为什么是个法律帝国?罗马人在通过武力把周边的城邦,把周边的部落,周边的地盘儿打下来以后,

他所做到的第一件事儿,什么事儿就是对他这个当地的制度。对自己罗马城邦的制度来输出,输出自己的制度,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和当地的一些当地的一些本土制度也会有一些融合了是吧?然后呢?不管怎么样,它完成了这种制度输出,然后呢?并且让通过这个制度。获得了当地的人的认可,然后呢,进而维系了当地统治秩序的稳定,所以说罗马帝国首先是一个军事帝国,但是更重要的是。

它是个法律机构。通过法律帝国的建立,维系了这个帝国整体有效的运转,清楚了没有?所以说呢,这个法律制度的这个输出问题,法律制度的构造问题,法律制度的研究问题,你觉得在当时罗马帝国重不重要?太重要了,你能明白吧,因为它是直接服务于帝国机器有效运转,是能够直接服务于帝国维系的一套显学啊,换句话说,它就是当时的什么?

他就是当时罗马帝国的刚需,也可以说是最重要的需要,那所以说怎么办?既然这个事儿对当时的统治者如此的重要,那当然就意味着什么?当然就意味着他会获得高度的重视,也就意味着能够有大量的资源,能够有大量的才俊青年才俊,然后呢,投入其中对他进行专业化的研究,也因为这个职业,它足够的重要。他就能够养活这么多职业身份很纯粹的法律人。清楚我的说法了没?是这样的,

是大家的理解,为什么罗马人他能够这个他变得独立了,为什么法律在罗马会这么重要,就是因为它直接服务于帝国的维系。直接服务于帝国的维系呃,这个什么帝国的扩张首先体现为军事,其次就是体现为法律制度的输出。唉,我讲到这儿的时候,我我想起来一个话啊,就是。去年考到的这个呃,这个一个理论家叫耶林,也是德国利益法学的一个领军人物了。去年是考到了他所说的那个国国家强制性那句话是吧?

但是椰林还有句更有名的话,我不知道未来会不会考,但是我分享给大家,当然在我们的教材当中,我后面给大家引用了。他大概意思什么意思呢?他说罗马人曾经三次征服这个世界啊,当然他所说的世界主要是西方世界啊,罗马人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但是这三次征服当中,只有法律的征服是最为持久的,因为武力的征服伴随着帝国的衰落而解体。而宗教的征服就是基督教的征服,

它伴随着理性和科学的精神的崛起,而影响力逐渐的衰落,但只有法律的征服怎么办?一直持续到当下,就大概是这意思了。他这个话有没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了,因为即使在当今世界,我们依然能够看到罗马帝国制度的那个什么呀,那个影子。啊,或者说依然能够看到传承当时罗马法律传统伊波的那个当代他的他的他的代言人什么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叫什么法系,我们后面会讲到也叫罗马法系。因为它就直接继承了罗马帝国的传统嘛,能明白吧,

保持了它的这个什么呀,保持了它的那些基本的这个法律传统和法律的理念啊,所以说呢,在古罗马的时候,它独立了,清楚了,没有希腊罗马。希腊产生罗马独立啊ok,然后呢,紧接着再往后走第三个阶段,叫做中世纪,中世纪的时候又出现一个变化,什么变化呢?中世纪的时候他就并入神学了。这个和咱们中国特别像是吧,

就是法学曾曾经都有一段时间。咋说都有一段时间猥琐发育过,能明白吧都就什么叫猥琐发育呢?就是作为小弟,听到没有?然后呢?这个非常艰难的生存过,只不过咱们中国呢?这个法学是变成了儒家思想的小弟,而在西方呢?它是变成了。这个什么呀,神学的小弟,因为在中世纪的时候教会的势力崛起了,那换句话说,

教会它掌握了对这个什么呀?掌握了这个呃,这个这个对对人们思想的这个控制权,然后呢,紧接着的话呢,教会观它的这个呃神学的理念就变成了当时正统的官方的意识形态,那如果说你和我这个理念不相容。要么被我改造,要么被我干掉,那怎么办?那法律嘛,还是完全的生存下来,他就与教会的理念,然后呢,怎么办呢?

并入到了神学当中。就以这个这个呃,以教会的理念对当时的这个制度进行了一个全方位的重构,那所以说就并入神学了啊,这是当小弟的阶段,看见了没有三个阶段了啊。希腊罗马中世纪。好,那紧接着再往后走,就是12到16世纪的时候出现了一个运动,叫做所谓的罗马法复兴,注意啊,12到16世纪的时候出现了所谓的罗马法复兴。这个词儿我想大家没有学习法律之前呢,应该对这个词儿是比较陌生的啊,

坦白的说呃,但是罗马法复兴你会很陌生,但是同时代就还是在发生在12到16世纪的。另外一个复兴,我想你肯定并不会觉得奇怪,或者说你肯定听说过哪个呢?就是文艺复兴能明白吧?什么是文艺复兴呢?文艺复兴它直接的意思就是文学,它可不是B站那个文艺复兴啊,不是那个。不是那种文艺复兴,知道吧?他这个文艺复兴是什么?是正儿八经的文艺复兴什么呢?

就是在文学和艺术的直接意思啊,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当中去恢复古希腊古罗马的传统。听清楚了吧,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当中去恢复古希腊古罗马的传统老师,那古希腊古罗马的传统是什么传统呢?那就是被教会。深刻影响之前的传统嘛,就那时候的文学艺术呢,它反映的更加是反映的这个题材啊,它更加现实,它所关注的对象不是天堂,不是来世,而是今生关注的不是神,而是人。能明白吧,

其实我讲到这儿以后,大家应该能够知道了所谓的文艺复兴,它表面上看起来是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当中出现的一个复古风潮,但实际上它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让人们能够什么呢?让人们能够在教。会的思想控制之下,然后呢,以文学艺术为突破口,然后呢,去重新发现人间的价值。当今这个这个精神的价值和人本身的价值是文艺复兴,又带来了所谓的人本主义或者人文主义嘛,它其实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能明白吧,

思想解放运动啊,是这样的,只不过呢,这个它是以文学艺术为名的,你不可能直接跟官方的这个什么呀,教会的这个正统礼仪形态直接开战,那这肯定要被消灭嘛,所以它只能够遮遮掩掩,以文学艺术领域的复兴。来去什么呢?来去传播一种新的理念和教会的这个官方意识形态,不一样的一个理念啊,也可以说让一个思想的春风重新吹进人们的脑海嘛,是干这事儿好了,文艺复兴,

大概说到这儿了。好吧,那文艺复兴老师和那罗马复兴有啥关系啊?你你给我说文艺复兴很简单,文艺复兴呢,是强调在文学和艺术领域当中去恢复古代的传统,那么它其实就是一个在当时社会生活当中的复古。风潮嘛,那当这个复古运动或者复古风潮影响到我们法律圈以后,那就这个时候我们干嘛?那我们作为法律人,我们不可能去研究文学和艺术啊,那我们研究的就是古代的。法律制度那么只不过当时它恢复的对象就是古代罗马的法律制度,就出现了所谓的罗马法复兴嘛,

它其实是文艺复兴延伸的结果,也可以说是文艺复兴对我们。法律人的启发。清楚了没有?就是这样的说,罗马法复兴就是在当时的西方的这个人啊,他重新去恢复了古罗马的相关的制度,然后呢,去对他进行了一个恢复式的研究。是干了这事儿,当然我需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注意什么问题呢?就是在罗马法复兴这个时代啊,它曾经出现过一个非常有名的学派,这个学派呢,叫做注释法学派,

什么叫注释法学派?其实也就是在做解释和咱们前头说的,中国的律学是一样的啊呃,老师为什么那个时候会出现一个注释法学派呢?这个其实是很好理解的,为什么呀?大家想想古罗马的这个传统啊。他尽管罗马人在法律文明,法律层面的文明取得了非常灿烂的文明,大家注意,他确实非常灿烂,能明白吧?你我这么来讲就是很多我们认为非常现代的一些民商法理念。在罗马时候都有了你,比如说法人制度,

罗马方有听到没?比如说这个什么呀?关于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区分,罗马上有。只不过他当时不叫这个行为能力,他叫做人格简等,能懂我意思吧,那还有包括什么呢?包括什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的概念,也包括呃,这个动物侵权,包括一些高空质物之这些特殊侵权的情形,罗马法的制度当中都已经。规定了你很难想象它发达到什么程度啊,

它确实非常的发达啊,非常的发达,但是这套制度虽然非常发达,但是在中世纪的时候毕竟被神学统治这么长时间,它中断了呀。那中断以后呢?怎么办?如果你想要重新把这套制度捡起来的话,当时你应该能够想到人们遇到的第一个阻碍是什么阻碍?那不就是阅读阻碍吗?就像我们中国现在是吧?你要这个学习古文儿,那你第一个最直接的困难就是看不懂啊是吧?需要有人给你做白话文的翻译,那他们也是一样的,

就出现了所谓的注释法学派。就是你因为我们要研究恢复古罗马的制度,这个时候的话呢,有些人需要把这个制度先给我们干嘛呢先用。当时人们能够接受的语言和方式,把它展现出来,就出现了一个所谓的注释法学派。当然,注释法学派分成了前注释和后注释。前注释的话呢,它侧重于还原过去的制度,后注释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评论法学派,我觉得你可以记一下嘛,好吧?评论。

评论反教派唉,你看啊,前面那个叫注释,后面这个叫评论注释和评论有啥区别,我想大家应该有感觉吧,注释呢,是一个什么呢,它是一个相对机械的还原。而评论就意味着加入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那换句话说就开始有了对这个制度的什么呢?反思和对这个制度的必要的改造,让它能够更加符合当时社会的发展需求。是这样的啊,所以说前面叫注释,后面叫评论啊,

也叫前注释和后注释啊。好人民法复兴呢,我想大概说清楚了是吧?它是文艺复兴的一个自然的延伸啊,并且的话呢,持续了两三百年,持续了一个非常长的这个时间,那么我需要提醒各位。我们罗马法复兴这个词儿呢,在为后面的学习过程当中,它还会再次出现。事实上,罗马法复兴呢,在马列的法律理论当中呢,它是非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的。

为什么非常重要的地位呢?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大家想想罗马法的这个复兴啊额,这个它就直接导致了什么呀?它就直接导致了这个所谓的大陆法系的形成,而大家知道大陆法系呢,它本身是对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传统的一种什么呀?它的一个认定,而罗马制度本身又是什么制度啊?它又是个奴隶社会的制度,而这个后面的大陆法系呢?它又是一个资本主义的制度。

而这两个制度之间,又有传承关系,那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啊,就是过去的制度,它会对当前的制度有一些影响,当前的制度对过往的制度也可以有一些吸收。可以保留,这就带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什么呢法的继承嘛?就是新旧制度,或者说不同历史类型的制度之间,往往会有延续的关系。马列呢会强调,就是把研究法律继承的时候呢,它所举的例子就是罗马。

法复性就是资本主义制度在发展的早期。那么,从过去的奴隶制的罗马法制度当中,获得了相当多的经验和启发。这第一个,第二个就是在马列的理论当中。罗马法的复兴听清楚啊,在马列理论看来,它是必然的。为什么在马列理论看来,罗马法的复兴,它是必然的呢?就是大家要知道啊,看似罗马法的复兴,如果我们从史实的角度去还原的话,

你要知道它看似是具备一定的偶然性的。因为当时的人们为什么有了研究罗马法的机会,或者说有了这个呃,这个最初的这个可能呢,就是因为它伴随着一次考古发掘,就是在意大利北部的一个城市叫博洛尼亚。在当地考古发掘的时候呢,发现了当时的这个罗马呃,罗马法上的这个国法大权就是扎实登记民法大权的。还不是全本是部分的残本,就发现了这么一本古书,那就重新燃起了人们对于罗马制度的兴趣,也就是说大家都知道,历史上罗马的制度是非常发达的,那但是中断了这么长时间,

没人知道是吧,很多的文献也都丢失了。那现在发现了这么一个什么呀,发现了这么一本古书,那有些人就开始对它研究研究的过程当中就有了,对这个古书的注解,这就开始了。那表面上看起来这个过程有没有偶然性啊?你肯定有偶然性嘛,如果没有这次考古发掘,那怎么办?或者说发掘出来以后呢?人们对它没有任何的兴趣,那这时候怎么办?这个时候这个罗马法复兴就没法开启嘛?

它看似是有偶然性的,但是but however马克思认为罗格法的复兴是必然的,为什么是必然的?为什么是必然的?大家要能够想能够知道啊,如果对罗马法对这样一套中断很长时间的古代制度的研究,它真的是纯粹的基于个人兴趣推动的,大家知道。它不可能变成一个持续百年的运动,变成一个影响范围巨大,能够调动无数社会资源,能够调动无数青年才俊参与其中的这样一个浩浩汤汤的。社会的大型运动,它不可能的,它只可能体现为伊尔内留斯就是前期的驻日法学派当中的代表人物啊,

这只能可能体现为伊尔内留斯为代表的一些个人的。学者的研究兴趣,但是他不可能发展成一个运动,而之所以它能够发展成一个运动,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它能够满足当时社会的发展需要。你要知道,12到16世纪,在马列看来,那是什么时代?那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时代。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那就需要什么呢?那就需要有商品经济的繁荣。商品经济的繁荣了以后,

人们才会更加去关注今生,而不是去盯着来世才。会更加看重当下的幸福,人间的幸福,而不是老是想着天堂,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了吗?换句话说。罗马法的复兴,它是当时资本主义萌芽所带来的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的需要。因为历史上的罗马法,主要就是以民商法为主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必须要有民商法。为他提供保障作用。所以说它满足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所以说当时的资产阶级才会去推动它。

能能明白吧,才会去推动它的研究,才会去推动它的发展,那所以说如果它没法在社会发展的当中去证明它的价值的话,它不可能成为一个持续百年的大型的运动,所以说大家注意罗马法的复兴,偶然还是必然。它是必然的,因为它满足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早期发展的需要。清楚我的说法了没有,只是两个启发马列对它的两个启发嘛,第一个启发就在于法律的继承,第二个启发就在于什么呢?就在于听清楚啊,就在于这个罗马法复兴它本身,

它是具有必然性的,是这样一个道理。大家想想,如果罗马法上历史上啊,它如果对当时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早期的发展,如果没有任何的价值的话,那研究它干啥没有用嘛?那么,个人的兴趣能够持续多久呢?没法证明它的社会价值,它是不可能成为一场运动的。这个大家需要去注意好吧,好,那么罗马法布心,

我想基本就说清楚了,大家能够知道,因为这个概念。确实太重要了嘛,后面我们还会反复,再说到它OK,这是第四个阶段,就是12到16世纪出现了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又影响到了,或者说它在法律领域当中的一个自然延伸,就是罗马法的复兴出现了诸日法学派。好,那就是这个问题,接着第五个问题叫做17,18世纪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诉求的各种法学思想和法学流派就出现了,

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就正式的提出了自己的法学主张和政治主张。大家知道这个其实也是延续前面的那个结果啊,就是因为这个文艺复兴呃,这个罗马法复兴归属在文艺复兴当中嘛,文艺复兴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的一个什么呢?他在文化领域当中的一个思想解放的尝试,只不过那个时候呢,是资本主义萌芽那萌芽嘛,你的力量很薄弱,那你就自然不可能直接去干嘛呀?就就就和这个这个教会啊,和这个封建的这个思想和封建的专制,你直接宣布和它的对立,那你肯定要被灭掉嘛,所以它只能够遮遮掩掩的,

以文学艺术领域,以恢复古代传统的名义来。夹带私货能明白吧?来传达一些零散的传达一些自己的思想,但是你知道萌芽它要发展萌芽它要壮大呀,12到16世纪的是萌芽,而到十七十八世纪的时候,资本主义已经发展的什么呀?已经发展得很强盛了,资产阶级的实力已经很强了,这个时候哥就不装了,摊牌了,能明白吧,我就不跟你在那儿遮遮掩掩夹带私货了,我就直接提出我的思想主张,

看你能不能接受?你如果要接受OK,那我们就和平共处,你要是不接受,我就干翻你。这就带来了什么时代大家学世界史的话,你知道十七十八世纪的时候,它就是一个启蒙的时代。能懂我意思吧?启蒙的时代吗?启蒙的时代就是一场革命的动员嘛,直接提出了资产阶级对于未来国家建设的一个观念和理想,并且。像封建贵族,像教会摊牌就要摊牌,

你这个这个要么接受什么呀?要么接受我的理念,要么我就推翻你说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其实就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也是一场革命的动员。能明白吧,那个时候资产阶级不再遮掩,直接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是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即将带领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什么阶段,进入到一个资本主义的阶段,封建社会。即将终结OK,这是17,18世纪17,

18世纪完了以后呢?紧接着再往后走,就19世纪到现在了呗,19世纪到现在为止就出现了什么呢?我们后面马上会重点强调的西方的重要的三大法学流派。就是自然法分析实证主义和法社会学,只不过自然法理论它分成了古典和现代啊,但是统称都叫自然法理论,就自然法分析实证和法社会学,这后面就和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就给接上了。能不能明白这个整个的过程啊?首先,古希腊第二,古罗马第三,中世纪第42到16世纪的时候的文艺复兴带来的罗马法复兴17,

18世纪的时候怎么办呢?出现了资产阶级对于自己思想的直接表达。新的资产阶级,它的理论出现了,然后呢,19世纪到现在三大法学流派诞生。清楚了没好怎么概括怎么去记它呢?很简单,叫做希腊罗马中世纪这前三个阶段啊,希腊罗马中世纪十二十六搞文艺,知道啥意思不?12到16世纪出现了文艺复兴嘛,文艺复兴和我们法律相关的就是罗马法复兴。十二十六搞文纪,然后呢,

紧接着新兴三大别忘记新兴就是12到十十六世纪以后,那就十七十八世纪呗,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他们的思想开始出现,然后呢?新兴三大别忘记,那就是在新兴17,18世纪以后,那就19世纪以后了呗,就是三大法学流派出现,就是自然法分析实证主义和法社会学能不能明白我在说啥?希腊罗马中世纪。12,16搞文艺新兴三大,别忘记OK,

这样的话就把它串起来了好,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的这个法学发展的阶段,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多听个几遍,很自然就能够记住了,好吧,理解之后我觉得很好背的啊。好,那这部分的内容我们就铺垫完了,并且我们说了嘛,19世纪到现在为止,那么在西方有重大影响力的法系流派,主要是三个,第一个是自然法,第二个是分析实证主义,

第三个叫做法社会学。那接下来我们就要说,西方在当今西方仍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大法学流派,这个知识点就构成了一个。核心构成了一个重点,也构成了一个主观题的危险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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