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6 16:03:19

4.第01章:刑法论(04)(Av823243245,P4)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那下面呢,我们首先看一看,当然解释的含义。当然,解释就是不言自明,理所当然。刑法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已经包含在法律条文的含义之中。根据理所当然的方式。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最典型的比如禁止攀摘花木。不能去摘花,不能攀攀摘花木,

那么当然就意味着禁止刨根拔干。如果公园里面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的是禁止采摘花朵,结果呢,你把花连根拔起。那这当然更是违规,所以当然解释。我们在具体的适用思路上,通常指的是根据。事物本身的逻辑来去论证解释后的含义。简单讲,在入罪的时候,这个入罪指的是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时候,举轻以明重。

轻的行为都构成犯罪。重的行为。当然,更应当认定为犯罪叫举,轻以明重。在出罪时,这个出罪指的是排除犯罪。在出罪时,举重以明轻重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轻的行为当然更不构成犯罪。更不构成。我想这个点很好理解。但是当然解释呢,在具体认定上有两个点非常容易错,我们首先看一看,

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胜的前提就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没有直接规定。如果有直接规定,那你就只能按照规定来去处理。比如我们刑法明文规定了故意伤害罪,还有故意杀人罪。杀人肯定比伤害要更重。我们能不能这样去论证,说伤害行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举轻以明重,杀人行为更重。指的是社会危害性更重。所以举轻以明重,当然对杀人行为也要定故意伤害罪。

你这样去解释。那故意杀人罪就被你架空了,这个法条就没有意义了。当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就只能按照规定去处理伤害,定伤害罪,杀人定杀人罪。不能再将杀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同理,刑法规定了伪造货币罪,也规定了变造货币罪。各位伪造当然比变造要更重。对吧,我们能不能说变造货币都能构成变造货币罪?

那么,伪造货币更重,所以对伪造货币也认定为变造货币罪。那这样的话就没有意义了。所以,当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只能按照规定去处理,不要再适用。当然解释了。因此,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怎么去适用?当然解释呢。当然解释,

既然要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所以要对比a和b他们两个谁轻谁重。那既然要对比a和b谁轻谁重要求所对比的事项要性质相同。但是程度不同。性质要一样,因为你性质不同,你根本就对比不了。不同的性质怎么对比?所以性质相同,程度不同。比如各位张三站在十楼。把李四家一个值钱的宠物狗扔下去,摔死了。各位定什么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吧,摔死这条狗,故意祸害财物罪。那如果张三站在十楼把马蜂推下去,咔嚓摔死了。请问对张三定什么罪?那只能定故意杀人罪。有的人说老师能不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我说这定不了,他说根据当然解释举轻以明重啊。把一个狗摔死了都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把马蜂摔死了,难道不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吗?如果不能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是不是意味着马蜂连狗都不如?各位,你怎么能这样对比呢?对吧,狗呢是财物。马蜂,那是人。所以性质不同,那是没法对比的。因此,摔死宠物狗故意毁坏财物罪,把马蜂摔死,定故意杀人罪。当有同学说把马蜂从十楼推下去,能不能定高空抛物罪?

各位,你疯了,高空炮子也要抛掷物品,你将马蜂解释为物品,那也不合适。所以性质不同,不能对比啊,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你比如司法实践中还真出现过类似这种案例。我走在大街上,看到小花牵个宠物狗,哎呦,这宠物狗真漂亮,而且很值钱,我把小花打倒在地,

牵着狗就跑。定什么罪抢劫罪?压制反抗取得财物并抢劫。第二天我也出来遛狗啊,我又碰到了小花,小花已经没有狗可以遛了。只能遛自己的娃儿,遛自己的孩子,我一看,呦,小花家的孩子真可爱,比这个狗都可爱。我又跑过去把小花打倒在地,我又牵着他家的小孩,我又跑了。

第一天构成抢劫,第二天呢?能定抢劫吗?如果定了抢劫罪,就是把小花家的孩子解释为财物。很明显,不合适性质不同,不能对比。所以当然,解释在对比的事项上,要求必须是性质相同,程度不同。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性质不同,那是不能对比的。

那么当然,解释满足第一前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第二,对比的事项性质相同,程度不同。比如像我刚刚讲的那个案例。第二天抢走小画家的孩子。那定什么罪呢?你翻遍整个刑法会发现。只有一个最合适叫拐骗儿童罪。但有同学说,为什么不定绑架罪?绑架罪要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我就是感觉这个孩子可爱,

我想自己养,我没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不是绑架。那能不能定?拐卖儿童罪呢?拐卖儿童罪要求以出卖为底为目的,把孩子卖掉,我也没有这个目的,定不了,所以只能定拐骗儿童罪。那如果定拐骗儿童罪。合适吗?第一,刑法没有规定抢劫儿童罪没有规定。如果有规定,

那就只能定抢劫儿童罪了。所以没有规定才有可能适用,当然解释。第二,要求对比的事项性质相同,程度不同。将抢劫走小孩能不能解释为拐骗儿童呢?举轻以明重,各位拐骗。都能构成拐骗儿童罪。那抢劫中呢?抢劫是不是比拐骗要更重?针对的都是这个孩子抢劫走他比拐骗走要更重,你用一根棒棒糖把人骗走都能构成拐骗儿童罪。你把他的妈妈打倒,

把孩子给抢劫走,那不是更能构成吗?所以举轻以明重,就只能认定为拐骗儿童罪。啊,这就符合当然解释的要求。第三,当然解释适用的规则。规则第一,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也就是在构成犯罪的时候啊,轻的行为都构成犯罪,那重的行为更构成。入罪时,

举轻以明重。第二,在出罪时当然要举重以明清。那我们先看第一种,入罪时举轻以明重。我们后面分则会讲这个罪啊,非法拘禁罪。立法上规定,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扣押他人的,定非法拘禁罪,这是238条的规定。238。抬头看我。

那如果李四欠了张30万块。到期也没还。张三就控制住李四。给李四家人打电话,说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把李四给放了。这就是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扣押他人。定非法拘禁罪。而且这个债务是合法债务。李四欠张30万合法债务。第二,如果李四欠张30万赌债呢?赌博的时候欠了张30万。

张三把李四控制住,给李四家人说什么时候还钱,什么时候放人。各位,能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各位,这典型的是当然解释嘛,举轻以明重。你为了索取合法债务。控制了被害人。都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你为了索取非法债务。控制了被害人是不是更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举轻以明重。你索取合法债务,

它的社会危害性总归是轻一点。你索取非法债务,它的社会危害性总归是要重一点。索取合法债务都能构成,那索取非法债务更能构成。没问题吧,再比如。刑法规定了一个罪名是抬头看我啊。抢夺国有档案罪。抢夺国有档案罪。但是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没有规定抢劫,那什么叫抢夺国有档案呢?比如我走到一个国有档案馆。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

我一把把他手里面的国有档案给夺走了,他追我没追上。对我定抢夺国家罪。第二,如果走到国有档案馆,我发现工作人员手中拿着一份我想要的国有档案。我把他打倒在地。压制反抗。拿走了他手上的那份国有档案。这叫抢劫,固有档案。请问对我怎么定?刑法有规定,抢劫过当然罪吗?没规定。

所以首先满足了,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第二,对比的事项要求性质相同,程度不同,针对的都是国有档案。第三,规则适用时,举轻以明,重轻的抢夺行为都能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那这个重的抢劫行为呢?更能构成。如果不构成天理不容。举轻以明重。

所以此种情况要认定为。抢夺过当罪。虽然没有规定,但是我可以把它解释成,或者说或者说解释到抢夺国有档案罪之中,进而认定为抢夺国有档案罪。这叫入罪时,举轻以明重。那紧接着,出醉时举。出醉时举,重以明清。刚刚讲的是入罪时举轻以明重。那么,出罪时举重以明轻,

什么意思呢?重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那轻的更不构成。各位,比如我们。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如果以所赢赌债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不定抢劫罪。比如我和马蜂两个赌博,马蜂欠我十万块钱。我说你什么时候还?他说我没钱,我也不还。我就把马蜂打倒在地。把他支付宝中的十万块转到我的卡里面。

各位,我这就是以所赢赌债为对象进行抢劫,司法解释规定不构成抢劫罪哦,这一块我们后面会讲不构成。但是大家想,如果马蜂。欠我十万块正当债务,他借我现金到期不还。然后呢?拒不拒不这个偿还债务,我把马蜂打倒在地。把他支付宝的十万转到我的支付宝里面,请问对我要定抢劫罪吗?满足相同的前提下,你去抢劫。

因为非法债权去抢劫。以所赢赌债为对象去抢劫。都不构成抢劫罪。那你合法这种债债务为对象进行抢劫,是不是更不构成?大家能理解我意思吧。叫举重以明轻哎,你抢劫的是。非法的,为了实现非法债权债务。你去抢劫都不构成抢劫罪,那赌债是非法的债权债务,那你为了合法的债权债务去抢劫呢?那更不能构成抢劫罪。这叫举重以明轻。

再比如,司法解释规定。各位抢劫近亲属的财物。如果数额不大,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抢劫罪。这个后面分则都会讲。啊,抢劫近亲属的财物数额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定抢劫,请问。那如果盗窃近亲属的财物,数额不大,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呢?那更不能定盗窃罪啊。

你抢劫近亲属的财物,是不是比较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数额不大,都不定罪。那我盗窃近亲属的财物,数额不大,会造成严重后果,更不能定罪呀。举重以明清。那我们再讲第三个案例。我们行贿罪有明确规定啊,听清楚行贿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那就是无罪。比如一个官员。勒索我问我要钱,我也送给他钱了,但是呢,我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对我不定行贿罪。无罪各位,那如果一个非官员。非国家工作人员问我要钱,我也送给他钱了。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问我要钱。我送过钱之后呢,我也没有获取本党利益。

那问对我要不要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啊,这个罪名叫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要定吗?当然不定。各位满足相同的前提,请问是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钱,社会危害性更大,还是给非国家工作人员送钱,社会危害性更大?当然是前者。所以,满足相同的前提被勒索。而且呢,没有获取不当利益,

满足相同的前提,如果给官员送钱。都无罪,那你给非官员送钱,那更无罪嘛!举重一名轻。这就是当然解释适用的规则,我们总结一下啊,第一,法律不能有明文规定,如果有明文规定。那只能按照规定来处理。比如杀人和伤害,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第二,

因为你的规则叫举轻明重,举重明轻要对比,所以第二点要求你对比的事项要性质相同,程度不同。性质如果不一样,那是不能对比的。第三,在对比的时候要分两个方向入罪,即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都定罪重的行为。更定罪除罪。在排除犯罪的时候,重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轻的行为更不构成犯罪。

出醉时举,重以明清。各位理解了吧,好适用的规则,我们搞定以后,紧接着有个易错点。有同学说了。轻的行为能构成犯罪,重的行为都能构成犯罪。这种说法对吗?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嘛。当轻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时候,重的行为当然更要定罪。而且一定要定罪。

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理由就在于。我们构成犯罪,先做个铺垫。不能只看社会危害性大小。举轻明重,举重明轻。不能只看社会危害性。因为我们马上会讲刑法的基本原则,比如罪刑法定。构成犯罪。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如果没有明文规定,那一定是无罪的。所以我们认为任何事物。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都是形式和实质的统一。没问题吧,透过现象看本质嘛。形式和实质的统一。那么,犯罪也不例外。从本质上看,犯罪要具有社会危害性。从形式上看,犯罪要满足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简单讲,就是要有刑法的明文规定。如果法律没有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

那他就是无罪的。这一点请大家要注意。所以举轻以明重说轻的行为构成犯罪。重的行为。大概率是构成的,但并不是说一定要构成。如果单纯的对比社会危害性,那众多行为的确是应当构成。但是呢,重的行为最终有罪无罪,你还要考虑立法的规定有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如果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那是仍然不能定罪的。刚刚说了,任何事物都是形式和实质的统一嘛。

比如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各位按照现行刑法133条之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个醉酒驾驶指的是血液中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然后呢?你醉酒状态下去开车构成危险驾驶罪。那请问如果吸毒以后去驾驶机动车怎么办?吸完毒去开车。怎么办?要不要定危险驾驶罪?要么我们刑法第133条之一就规定,我说慢一点,这是法条,你们不要翻了,

听我讲啊。有下列情形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程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各位和独家一点关系都没有。独家并不在这个法条之中。那司马实践中出现了这种毒架,请问怎么去处理?那么,

毒驾和醉驾比起来,其实哪一个要更重一点?那我们认为毒价其实更重。因为你醉酒驾驶,你自己喝醉酒,喝醉酒本身是个生活行为,然后你醉酒驾驶定罪。醉酒只是个生活行为,喝醉酒嘛。比如你自己心情不好,喝醉了没人管你,那肯定不是违法,也不是犯罪,它是个生活行为。但是毒家呢?

你吸毒本身就是违法的呀。吸毒本身违法,然后又去毒驾。那正常情况,他应该是更重一点。首先,第一步,立法上有没有规定独家没有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符合了当然解释的前提。第二,怎么去适用呢?入罪时举轻以明重。有同学就说了,入罪构成犯罪。

那么,醉酒驾驶都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举轻以明重,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更重,所以更应当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你如果这样去讨论,请问。你将它解释为危险驾驶罪的哪一种情形?说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更要定危险驾驶罪,哪一种情形?能不能将毒驾解释为醉驾?如果能将它解释进去。那可以定个危险驾驶罪,如果解释不进去。那听不了罪,

没有法律依据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呀。问题在于,能将独家解释为最佳吗?如果你认为可以,那么它的本质上其实就是将吸毒解释为喝酒。吸毒和喝酒能解释进去吗?当然不行。所以毒驾虽然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是他解释不进去。它不能被危险驾驶罪所包含。单纯的毒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单纯的毒驾也解释不到其他罪名中去。所以最终的结论就是单纯的毒驾,虽然危害性更大了一点,

但是定不了罪。无罪只能是违法行为。有同学说老师啊,这不合理,这是法律的漏洞。比如刑法修正11的时候,有代表就提出来将毒驾也规定为犯罪,但是这个建议没被采纳。有两点原因,大致说一说,第一点原因是因为。如果你身边有亲戚朋友做交警的,你可以问一问他们每年可以查到大量的醉驾的案子。喝醉酒之后开车,它是符合生活逻辑的,

尤其是大半夜12点钟。喝完酒之后回家睡觉。朋友说了,你喝酒了,找个代驾吧,不用。交警都下班了,没事。刚开出去,被交警给查了。生活中很多。醉驾1度飙升为全国案发率最高的罪名。但是毒驾呢有,但是比较少,你可以问问你身边的朋友有几个人毒驾被交警给查了。

它不符合吸毒的目的。大家可以想一个人吸毒以后,他追求的是什么?他追求的是那种?多巴胺的分泌。追求的是那种快感,所以一个人吸毒以后,他通常会干嘛?啊,通常会兴奋,通常会躺在床上感受那种感觉是吗?大概率是。一个人吸毒以后,会不会立马开着车子出去办事儿?你怎么办事儿?

你办不了事儿啊,它不符合这种逻辑啊。是不是我这边刚吸完毒,我那边到派出所办个户籍业务,我那边去给朋友谈生意,各位疯啦。不可能的,你能不能脑补这种场景?是不是一边吸毒?一边开着车子出去办事,各位不可能的。所以,单纯的毒驾在司法实践中,案发率相对较小,立法者没关注或者说没有将它纳入。

那个危险驾驶的范围。第二个原因就在于你醉驾很好测量,对吧?你醉驾很好测量,直接直接是呃后吹一口气到医院抽个血固定证据。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就行了,但是毒价呢?吸多少毒算?吸什么毒?算各位毒品的种类有那么多?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将它规定为犯罪。我们这个时候如果对独家定了罪,其实你是只关注了社会危害性。你根本就没有关注立法规定。

法律如果没有规定,那怎么能定罪呢?所以这是典型的。类推解释,你如果一旦将毒驾解释为醉驾,这是典型的类推。这个点应该很好理解。所以第一点啊,听清楚了,当然解释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构成犯罪,我们只能说重的行为。更应当构成,但不是必然构成,能不能构成还必须考虑有没有法律规定。就是能不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

能够解释进去,哎,有了法律依据能构成。解释不进去,那只能按照无罪来处理。啊,再比如我们司法实践中,我们罪名中规定了倒卖传票罪,听过吧?啊,这是很偏的罪名,不在大纲之内啊,了解一下。倒卖船票坐的那个轮船。但是我们没有规定倒卖飞机票罪。

那如果有人倒卖飞机票怎么办?啊,有同学说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倒卖船票都能定罪倒卖飞机票,更要定罪。这个逻辑好像是对的。但问题在于,你倒卖飞机票。定什么罪?没有规定倒卖飞机票罪,那定什么罪?举轻以明重,似乎更应该定罪。但是定什么罪,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呀。

如果你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可以有了法律依据,你解释不进去,那就定不了罪,不能只看社会危态性。啊,这个时候我有个学生啊,逻辑鬼才呀,很厉害的,他是这样说的,说我认为对于倒卖飞机票的可以定倒卖传票罪。我说为什么?他说很简单,老师你想。飞机在地上停着的时候,

是不是看着也不算太大啊?我说对。啊,当然有些飞机看着很大的。你比如那个什么波音和空客那种大型机,宽宽体机在地面上听着很大的。但是他说这个飞机如果飞上天空以后,他老师你看着是不是很小一个小飞机在天上飘着?哎,我说对。他说那个飞机在天上飞的时候,老师像不像飞船?我说像飞船。他说,那既然像飞船,

那飞机票不就是飞船票吗?啊我我然后呢?他那飞船票不就是船票吗?所以,倒卖飞机票可以定倒卖船票罪嘛?各位,我听完之后,真的这学生太厉害啦,他这种人如果做法官检察官,那天天冤假错案呀。各位,你可以想象合适吗?当然不合适。不合适,因为飞机在天上飞的时候像飞船吗像?

但是像飞船,它可不是飞船。而且即使它是飞船,飞船呢,也不是船啊,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嘛。问题来了,你倒卖飞船票,抱歉,倒卖飞机票。它的确看着社会危害性更大。但是对他定罪缺乏法律依据。解释不到其他罪名中去。最终只能按照无罪处理。为什么?

因为倒卖飞机票很少出现飞机的安检那么严,去倒卖飞机票几乎不可能成功。好,那紧接着再看。还有同学说这是去年的疑问啊,说老师。你刚刚说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既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那你举轻以明,重去定罪。没有明文规定。你又定了罪。他不就是没有法律依据,定罪了吗?各位呃,

这个想法呢?我以前从来没有关注过,但是去年有同学提出来了,我要。多讲几句。同学问的问题很有价值。当然,解释在适用的前提上,的确是没有法律依据。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没有直接规定嘛。如果有直接规定,要按照规定来处理。在适用规则上,举轻以明重,

出罪时,举重以明轻。举行以民众是入罪。各位,它没有法律依据才能适用,当然解释。这个没有法律依据,指的是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没有明文规定。那么,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那么,构成犯罪,虽然它没有明文规定,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如果他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他不就有法律依据了吗?还都看我这个点有点难,容易不好理解啊,不好理解,各位看。刑法规定抢夺。国有。档案罪。但是没有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如果刑法规定了抢劫国有档案罪,我说的是如果这个是没有规定的啊,如果有规定,

那抢劫国有档案就只能定抢劫国有档案罪。没问题吧,好抬头别走神啊。首先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抢劫过当然罪,因此呢,可以适用。当然解释了。那么,在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抢夺行为都能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那重的抢劫行为更应该构成。犯罪更应该构成犯罪。

但是我们说了,构成犯罪不能只看有没有。不能只看社会无害性大小,你还要对比,还要看它有没有法律的规定。法律的确没有直接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没有直接规定,但是如果我们能将抢劫国有档案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能解释进去。各位,它不就有法律规定了吗?它不就有法律依据了吗?能解释进去哎,客观上社会危害性更重,形式上能解释进去,

有了法律依据。能顶嘴,所以关键就看能不能将抢劫国有档案这个行为解释到。抢夺国有档案罪中去,能解释进去哎,定罪解释不进去,仍然是无罪的。能解释进去吗?可以。因为抢夺跟抢劫之间是存在着重合关系的。抢夺如果是a。抢劫就是a+b。想想是不是抢夺一把夺走抢劫呢?他不仅夺走,而且还将被害人打倒,

打倒之后再夺走。所以,抢劫国有档案,它其实是比抢夺国有档案还多了一个币。多了一份暴力。a都能构成抢夺国档案罪,那a+b呢?更能构成嘛?它包含着a的所有成分嘛,所以能解释进去,能解释进去。从客观上看,举轻以明重,抢劫孤单,危害更重。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有了法律的依据,因为我可以解释到抢夺国有档案罪中去。所以定抢夺国的案罪。所以它不冲突的,适用的前提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没有直接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如果有直接规定就没有,当然解释适用的可能了。使用的规则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抢夺都能构成重的抢劫,更能构成,更能构成,并不代表着必然构成。

能不能构成,还要考虑法律依据,那就看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能不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我们经过论证发现,能够解释进去,能够解释进去。客观上,危害性更重。形式上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有了法律依据,所以定抢夺国有档案罪。当然有同学说能不能定抢劫罪。如果有经济价值,财产价值,也有可能会同时构成抢劫罪的有可能。

好,这是第一组,第二组再看。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更重。首先,立法上并没有规定毒驾怎么处理,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所以可以可能适用,当然解释。入罪时,举轻以明,重轻的醉驾都能构成。

重的毒架更应当构成。但是应当构成并不是必然构成。能不能构成?不能只看危害性,还要看能不能有法律依据,能不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因为没有直接规定,没有直接规定。你就只能想办法将它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能解释进去,能定罪不能解释进去,不能定罪。你毒驾能解释到醉驾里面去吗?不可以醉驾是不可能包含着他的。不能解释进去第二。

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吗?单纯的毒驾也解释不到其他罪名的构成,要件里面,所以单纯毒驾。无罪听懂了吧各位,所以切忌不冲突啊,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这是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没有直接规定,并不代表着这个重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但是他有可能可以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各位,这就解决问题了,好当然解释到这一步。

就全部结束了,我们总结一下啊。当然,解释适用的前提法律没有直接规定。适用的规则。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醉时举,重以明清。这个入罪举,轻以明重。重的行为法律是没有直接规定的,这是前提嘛?没有直接规定众的行为,虽然应当定罪,

但最终能不能定,还要看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关键看能不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如果能。定罪如果不能排除。仍然是无罪的。像倒卖飞机票这个案例。各位好像危害性是更大的。首先,法律有规定吗?没有直接规定好,那有可能适用。当然,

解释了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倒卖船票都能定罪倒卖飞机票,更应该定罪没问题。但是更应该定罪,并不代表着必然定罪。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你要想办法将倒卖飞机票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如果能解释进去。第一,实质上危害性更大。二,形式上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有了法律依据,最终能定罪解释不进去,那就定不了。

能将飞机票解释为传票吗?不能解释不进去,解释不进去怎么办?定不了罪。定不了罪。各位,到这一步,我想大家应该是很轻松就掌握,当然解释了。好,那紧接着五和六就特简单了啊五是。比较解释。啊,比较解释。是将国外的刑法规定,

刑法理论。判例跟中国刑法进行对比得出结论,它是一种横向对比。比如,以组织卖淫罪为例。德国,日本,法国,英国。这些国家组织男性对男性提供性服务都能构成组织卖淫罪,那中国为什么不行呢?应该也行啊。哎,根据国外的立法。来去探究中国刑法的含义。

再比如盗窃罪。公开盗窃问题,很多国家都认为公开也能构成盗窃罪,但是我们中国本土观点认为,盗窃应当具备秘密性。那如果认为啊,日本刑法规定啊,盗窃罪公开也能构成,所以中国刑法也应当承认公开盗窃,各位这就是比较解释。根据域外,国外的刑法理论,来去推导中国本土刑法理论的具体含义。当然比较解释它整体的权重是比较低的,我们一般认为文理解释和目的解释是最重要的。

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其次那么比较解释,如果和上面的解释发生冲突了,比较解释是要排除的。是要排除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哪怕是法律移植,你把国外的法律搬到中国刑法来,你还要考虑水土不服的问题呢。所以比较解释它的权重,相对来讲较低。那第六呢,是历史解释。比较解释是横向历史,

解释是纵向,纵向就是向上。挖三代找他家的祖坟。看一看它哪来的。最典型的比如像。强制猥亵侮辱罪。有人说啊,强制猥亵侮辱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具有流氓的动机。那什么叫流氓的动机呢?这个流氓的动机。那就是要有满足或者刺激自己性欲的目的。理由在于强制猥亵,侮辱罪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七九刑法有个臭名昭著的罪名叫流氓罪,

他这个大口袋呀,搞不好就把他把人家放进去,他就是个流氓。那九七刑法对流氓罪进行了修订,把流氓罪本身给废掉了。废掉以后。然后呢,分解出以下几个小罪名。一聚众斗殴罪,二寻衅滋事罪。三强制猥亵,侮辱罪四。聚众淫乱罪,这四个罪是从流氓罪分解出来的。分解出来的。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演变的过程,那有学者就认为啊,强制猥亵,侮辱罪行为人主观上有流氓的动机,因为。他的爸爸是流氓嘴。他从流氓罪分解出来的。这就是历史解释的理由。好,那综上,我们就把解释的方法给讲完了。文理解释是字面含义。大于字面含义是扩大,小于字面含义是缩小。然后举轻明,

重叫轻重,对比是当然当然解释轻重对比。那么,历史解释看来源比较,解释参国外,参考国外。所以如果简单去总结,就是这一这几句话啊,那就是文理解释看字面。大于字面是扩大,小于字面是缩小。轻重对比是当然。历史解释看来源比较解释看国外,这是它核心的总结。从具体的运用规则上来看。

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怎么去认定。那就是看看结论。会使适用某规定的人变多还是变少?如果一旦这样解释,能够适用这个规定的人变多了,这一定是扩大解释。反过来,如果适用这个规定的人变少了,这一定是缩小解释。如果不大也不小,那就是字面含义,叫文理解释。当然解释我们讲的很详细了,前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规则入罪,

举轻明重。出最聚众明清。举轻以明重,并不意味着重的行为必然构成犯罪。关键看众的行为能不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能解释进去定罪,不能解释进去仍然是无罪的。好,最后我们看看第16页。看一看各种解释方法的关系。各位大家首先要关注这个文理解释,它是字面含义,它是参照物。如果大于文理解释。大于字面含义,

这叫扩大。小于字面含义,这叫缩小。如果大于字面含义大的很离谱。大的我们接受不了,这叫类推解释。注意我们的解释方法是不包括类推的解释方法,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论理解释有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但是不包括类推解释。因为类推解释它是不当的扩大了。

刑法用语的范围类推解释。它是违反罪刑法定的,它是被禁止的一种解释方法。当然,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允许的,有利于行为人嘛。但是从考试角度,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选项说说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对还是错,一定是对的,我后面会讲。一定是对的。禁止类推是原则,

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这太罕见了。那这各种解释方法文理解释是个参照物。就是通常含义字面含义,这是文理解释。如果某个规定适用范围变大了,扩大解释适用范围变小了,缩小解释,这就很好很好理解了。那么,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之间的区分,这是一个非常疑难也很重要的问题。所幸的是,从考察角度考的没有那么偏,没有那么难。

两者的区分呢,我给大家做个比喻啊,比如。一。吹气球为例啊,这是我两三年前就讲了这个案例。这很形象的,什么叫吹气球?大家小时候都玩过吧?呃,吹气球容易产生一种非常不好的心态。就是你已经把气球吹得这么大了,感觉没事还能再吹一口呼吹一口,又大又大。各位,

你一直在尝试它的极限。吹到最后,砰爆炸了。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界限就在爆炸的这个边缘。爆炸之前,不管它有多大,仍然是气球。爆炸以后那就不是气球了,那就是废物了。所以你在解释的时候哎,如果我们经过思考发现哦,还能接受,这叫扩大,如果这是胡扯八道,接受不了,

这一定是类推。比如你如果将飞机解释为船。那构成倒卖传票罪的人肯定是变多了。肯定是变多了,好像是扩大,但你想想能接受吗?这不是胡扯八道吗?所以类推解释从本质上来看,各位四个字。叫指鹿为马。指鹿为马,大家都听过这个成语,明明是头鹿。给别人说no,这是一匹马。

指鹿为马。那我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当你看到一个解释的术语,我们明显不能接受,这一定是类推,比如将飞机解释为船。比如,将吸毒解释为喝酒。比如将马蜂解释为雾高空抛物。各位,这一定是属于典型的类推,很明显的类推。那么类推解释跟扩大解释,除了这种常规的区分思路之外,我给大家一个方法。

大家拿起笔,在旁边记。因为扩大代都很好搞定了。叫并列关系是类推。什么叫并列关系式类推呢?比如a和b。是一种并列关系,这个并列关系指的是在法律意义上是并列关系,那么就不能再相互解释了,不能将a解释为b,也不能将b解释为a。否则就是内推。比如男和女。这很明显是并列关系。如果你将男解释为女将,

女解释为男,这是典型的类推解释。各位听懂了吧,典型的类推。那么除此之外呢,大家一定要注意,我们刑法中有一些选择罪名。啊,什么叫选择罪名?当然我后面会讲,我先大致讲一讲啊,比如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各位,这四个动词之间是用顿号隔开的,这是典型的并列关系。如果只走私定走私毒品罪,只贩卖定贩卖毒品罪,只运输定运输毒品罪,只制造定制造毒品罪。走贩运制毒品。那这四个动词就是并列关系,并列关系就不能再相互解释了。各位有同学说,我能不能把运输解释为贩卖?

因为我运输毒品,我的目的是为了贩卖,所以将运输毒品解释为贩卖。不允许因为立法上已经将贩卖和运输独立的规定出来了,如果你再将运输解释为贩卖,那运输就没有含义了,运输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并列关系是类推。这一点我想大家应该能搞定,比如飞机和船,这都是交通工具并列关系,不能相互解释。毒品和酒,这也是并列关系,没有相互包含的关系。

所以这样的话,做题目就轻松很多了。好刑法解释,因为比较疑难,我做一个简单小结,这个板块儿就可以结束了。好各位,刑法解释按照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立法解释的主体是立法机关包括全人大,全人常。除此之外都不是。什么全人常下面的部门不是。司法解释是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解释,

包括最高法,最高检。不包括他们的内部部门。学理解释是有权进行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机构以外的机关团体个人对刑法条文作出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从效力上看,立法解释大于司法解释,大于学理解释,学理解释只能以理服人。第二,按照解释方法,分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即为字面含义。字面含义,

它具有优先性,因为刑法毕竟是通过文字做出规定的。文理解释得出来的结论,如果没有争议,那就不需要考虑论理解释。但是如果文理解释解决不了一些问题,那就必须通过论理解释来进行论证来进行说理。那么,所以像抢劫中的暴力跟强奸,最终的暴力,你从字面含义上看肯定是一样的。但是你经过案例对比,会发现它不合理,有不同的含义才对,要进行论理解释,

考虑立法的目的。我们论理解释就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那么,目的解释,我们采取的叫折中解释论。探求立法原意,兼顾社会发展需要。第二,扩大解释。一旦是扩大解释,一定是使某个规定的适用人群变大了。

缩小解释,一定按照这个解释思路,会使构成犯罪的人变少了,或者适用某个规定的人变少了。然后当然解释详细讲了啊,第一,法律不能有明文规定,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这个没有规定,指的是没有直接规定,没有明文规定。入罪时,举轻以明重重的行为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如果他能解释到其他罪名中去定罪解释不进去,因为缺乏法律依据。

无罪出罪时,举重以明轻。紧接着比较解释是参考国外立法得出结论。历史解释。纵向横向比较,纵向历史解释。向上抓它的来龙去脉。各位,这就是我们所有的解释方法,到这一步足够了,当然了,最后呢,还想给大家提个醒。有的解释方法是可以并存的,它们之间没有矛盾关系。

各位当然了,有的有矛盾关系啊,你比如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能不能说针对这一个术语同一法条同一概念同一术语,我既做扩大解释,又做缩小解释,疯了。矛盾的能不能说,既做扩大解释,又做纹理解释也不行。矛盾的所以扩大纹理和缩小解释它们三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只能选一个来用。但是这个当然解释。各位,它跟扩大解释,

它们之间是没有冲突关系的。比如一个解释,它既可能既是当然解释,它又是扩大解释。比如各位。像刚刚讲的。如果将抢劫国有档案。解释为,抢夺国有档案罪。首先,这是当然解释。叫举轻以明重。而且抢劫国有档案的行为是可以解释到抢夺国有档案罪中去,能解释进去。所以最终可以定抢夺国的案罪,

首先这是当然解释,其次请问。一旦这样解释。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的人是变多了还是变少了?当然是变多了。对吧,因为我们通常意义上说,抢夺就是一把夺走。你现在把呃对方打倒,然后夺走,也认为这是抢夺。这不就使抢夺国有档案罪的这个群体,这个人数变多了吗?所以它也是扩大解释,因此这种解释方法既是当然解释,

又是扩大解释。到这一步,应付考试绰绰有余。我想大家肯定是能够听得懂,如果个别问题听不懂,建议大家倒回去再重新听一次,你会有不同的感悟的啊。好,所以这一点呢,也非常感谢去年同学,去年同学说老师你去年讲的那种方法论,虽然大部分能听懂,小部分疑问思考不清楚。比如,扩大解释为什么它是扩大今年终于解决了。

所以每个人每年都要进步一些,进步一些才更有意义啊,来我们看一看下面这个题,这个题就很简单了啊。说全人常。关于刑法的规定,这个解释规定中。说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有商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支付,存取现金。等全部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问这一规定属于什么?各位看它的主体主体是谁?全人常。

全人常作出解释,当然是立法解释。a项肯定要选吧,这个很简单。第二。这是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还是当然解释?没有,当然解释的问题,因为当然解释要举轻以明重或者举重以明轻,要有轻和重的对比。这没有轻重的对比。所以不可能是当然解释那,或者是扩大,或者是类推,各位闭着眼我都会选扩大,

不会选类推的。为什么全国人大常委会,它会做类推解释吗?类推解释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违反罪刑法定的全人常,全人常是最高的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它怎么可能会进行类类推解释?有一点点政治觉悟,我都会选它是扩大本题,选a和b。但是我们总归要讲一讲,这为什么不是类推?各位,我们说了,即使进行扩大解释,

还要考虑刑法规定的目的。比如,以信用卡诈骗罪为例。它所侵害的客体,或者说它保护的目的,既有金融秩序,还有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这是个复杂客体。就它有保护的目的,有两项。因为很多同学不知道课题是什么,在后面会讲,别着急。那么你用信用卡有这种信用贷款的卡?会侵犯这个目的。

金融秩序还有对方的财产权。那你用普通的银行卡,即使没有贷款功能,它也会。侵犯金融秩序也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你按照目的解释。也应当。对信用卡的含义进行扩大。因为一旦这样去解释信用卡的范围就变大了,构成这个罪的人也就变多了,这是个扩大解释,这样去解释它并没有明显超出。信用卡可能具有的含义。老百姓是能接受的。所以提醒大家要注意一下。

好由此刑法解释。到此结束,各位这是我们整个总则第一板块的第一个难点啊,如果大家听的还算比较清楚,恭喜各位,最起码接受刑法是没有问题的。好,那我们下面涉及到的,比如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相对来讲就简单一些了,我们休息一下。再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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