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5 15:46:21

41.(第03编) 专题02:所有权(01)(Av695175143,P41)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接下来,从第二章开始呢,我们将进入到物权编的分则部分要依次给大家介绍物权领域三种最为重要的物权类型。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个板块。那首先呢,我们先来进入第二章所有权,在所有权这个部分啊,我们要从两个层次来给大家展开这个内容,第一个层次啊是所有权领域的一般性的规定。它可以适用于各种所有权。那第二个板块要给大家介绍两种比较特别的所有权形态。首先,第一个板块一般性的规定里面呢,

包括三节内容。第一节所有权概述讲的是基本理论。然后第二节呢,讲的是所有权取得当中的共性的规则,而第四节相邻关系啊,讲的是所有权限制方面的共性规则。这是第一个板块,一般性的规定。那第二个板块也给大家介绍两种比较特别的所有权表现形态。一个呢,叫建筑的区分所有权,一个叫共有那区分所有权呢,它体现的是客体的多元性。而公允制度啊,体现的是主体的附属性。

这就是我们这一章啊,五节内容展开的一个基本的思路,那接下来呢,我们来进入第一节所有权的概述,讲几个基本的理论问题。那这一节内容啊,相对来讲要简单一些,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先来看什么是所有权呢?在民法典240条有个专门的规定。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呢,对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物权,这就是所有权。

大家看这里面啊,大家要分解成三要素去理解它,首先第一呢,它的所有权人是谁呀?其实就是普通主体啊,自然人,法人,非法组织,甚至国家集体都是可以的。第二呢,是所有权的客体啊,是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这三个字。这意味着所有权,它是一种典型的自物权。

那相应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呢,都是在他人的财产上设定的。第三个关键词啊,体现的是所有权的内容,这个地方呢,要稍微给大家做一个展开。其实呢,我们在前面讲物权概念的时候啊,物权的内容,它有两个关键词,一个叫直接支配,一个叫排它。那直接支配啊,它体现的是人对于物的权利。

而排它呢?它其实体现的是人对于人的权利。先来看人对物的权利体现为一种全面的支配。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以呢,从这个角度来讲,所有权它是一种典型的完全物权。那相较而言呢,像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它们都只能是部分价值的支配,它们都属于限制物权,你看这体现的是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那第二个方面呢,

是人对人的权利。体现排他这两个字,可以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很好理解。接下来呢,我们要展开的是所有权的特征,在所有权特征里面呢考试分析啊,写了五个非常学术的关键词。要简单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个逻辑,首先呢?我们要体现它在直接支配这个层面的特殊之处。形成了前三个特征。大家看第一个特征呢,叫全面性的特征啊,就是这个支配啊,

是一种全面性的支配。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完全的支配是不是跟这个限制物权只是支配一部分价值形成鲜明对比啊?第二个方面呢,叫整体性啊,就这四个方面的全能,它不是孤立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个整体性。那第三呢?是这个。弹力性这个词啊,比较的学术需要大家稍微关注一下。

弹力性能,它指的是所有权人呢?他的某一项权能有可能是和所有权人分离的。但是呢,在相关的法律关系消灭以后啊,这种权能呢,会重新回到所有权人的手中。就像弹簧一样。这样暂时占用使用收益权呢?比如基于租赁关系的成立,让渡给这个承租人来享有了。但是呢,一旦租赁合同终止的时候。它像一个弹簧一样,又重新回到了所有权人的手中,

这叫弹力性,或者呢,学术里面也把它叫归一性。啊,这是从支配这个角度延伸出来的三个特征。那接下来呢,是从排他的角度延伸出了第四个特征,叫做排他性。而且呢,这个所有权的排他性啊,是最为严格的一个物上,绝对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坚持严格的一物一权原则,排他性,那最后呢,

体现的是期限,其实呢,也是它跟另外两种物权的一个区别。恒久性的特点。就是所有权,它是不受期限限制的。有些同学也不一定啊,我们生活当中买了一个小区的商品房,不是只有70年的产权吗?大家注意,那70年的产权,它不是对房屋所有权的期限限制,而是这个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建设性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房子所有权本身它是不受期限限制的,体现一个恒久性的特点。

大家看,这就形成了所有权的五个方面的特征。当然,这五个方面的特征啊,我们在记的时候呢。大家可以记一个小口诀啊,叫全体弹他就。五个特征里面的每一个特征,拿一个词出来啊全。面性整体性里面的体啊,弹力性里面的弹排他性里面的,它和恒久性里面的酒啊,当然这个久呢可以做一个谐音。啊,全体谈他舅哈都谈舅舅一个脑瓜崩,

或者呢,去年一个视频比较的火啊,大家都在谈他二舅那个视频啊,全体谈他舅。大家把它记住就可以了。好,这是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这个考过的一道真题下列呢?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非常明显,这个是正确的,因为所有权它是一种物权类型。变相所有权关系呢,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这个说法也是正确的,因为权利人啊,他是特定的,而这个义务主体呢是?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多数人。虽然像所有权人的关系呢,它的客体包括物合行为,大家看这个说法是错的啊,因为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它并不包括行为,因为行为是债的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二项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但是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那这个说法呢?也是完全正确的,

体现了它是一个绝对权,这样一个属性。那这样的话呢,应该选的是c选项啊,这是第一个问题,所选的概念特征。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所有权的分类。啊,基于不同的标准啊,了解几种简单的分类,首先第一种分类呢,是我们基于所有权客体的不同,把所有权分为不动产,

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那相应的,不动产所有权呢?我们在前面讲物权变动规则时,提到了原则上以登记为它的公式要件。而这个动产所有权的变动啊,常常是以交付作为它的公式要件的。这是第一种分类,比较简单,那第二种分类呢?是基于所有权人数的不同啊,把这个所有权分为单一所有权和多数人所有权。如果所有权人只有一个人的,那就是单一所有权。所有权是两人以上的,

我们叫多数人所有权。当然,这个多数人所有权呢,在民法里面啊,我们也把它称之为共有制度。如果呢,所有权人两人以上的话,那在涉及到这个物的处分的时候啊,就会有所差异。啊,比如那你自己出全款买了套房子。那这个房子呢?是自己住是租还是是卖都由你自己来全权决定?但是假如说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了套房子,那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所有权是两个人。那要决定卖这个房子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经过两个人的一致同意。这就是共有里面它比较特别的问题。接着看第三种分类啊,是大家要重点关注的。以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的不同,我们把所有权分为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这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分类。啊,毕竟在这个物权的领域。最稀缺的这个不动产是土地,而在我们国家呢,

基于社会主义的性质。土地能不能由普通的老百姓来取得所有权啊?不可能。城市的土地原则上归国家,而这个。农村的土地呢?原则上归集体,这是中国特色,所以呢,就形成了这个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这种分类。当然,这里面大家重点是掌握一个问题。就是哪些财产只能归国家享有所有权。这是需要大家来掌握的,我们在考试里面考过。

当然,包括哪些呢?涉及到城市土地只能归国家。啊,你这个马云再有钱,你也不可能买到国家的一寸土地。第二呢,是矿藏。第三是水流。第四是海域。第五呢,是无居民海岛。注意,这个无居民海岛是制定民法典的时候新增加的。主要解决像钓鱼岛这样的问题。

尽管呢,上面一个中国居民都没有在居住,但是呢,不影响钓鱼岛依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那接下来呢,是这个无线电平补资源,它是只能归国家所有的,因为它关涉国家的安全,大家看一些国共内战的。一些影视片的时候,里面这个电台它就属于违禁品啊,因为这个无线电频谱资源啊,它有可能关涉国家的安全,所以呢,只能归。

国家所有。当然,由国家呢来统一分配这个无线电频谱资源,它也能够实现这个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最大限度的利用。最后呢,是国防资产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只能归国家所有。当然,这七种只能归国家所有的财产啊,大家也可以记一个小口诀来把它全部搞定,叫做岛国无地藏海水。啊,小日本就是个岛国,岛国呢?无地。

藏海水。大家看这个抖呢,说的是什么呀?无居民海岛古文呢?说的是国防资产古文呢?说的是无线电平补资源d呢?说的是城市的土地。藏说的是矿藏,海说的是海域,水说的是水流,就把它记住了。接下来第二个方面是集体所有权的客体的范围。这个相对来讲就比较简单了,大家稍作了解,首先第一项呢,

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像土地啦,森林啦,山林啦,草原啦等等。它可以归集体所有。当然,这里面呢,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虽然这个农村的土地原则上可以归集体,但是呢,它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律规定某些农村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的,首先也是由国家来取得所有权的。没有特别规定的才归集体享有所有权。

第二呢,是集体所有的建筑生产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当然,归集体第三呢,是科教文卫设施。第四是其他不动产或动产。相对来讲比较简单。那对于这个集体所有权,它的行使方式啊,是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注意这个说法。那这个所有权益呢?怎么来行使呢?就是通过我们在特别法人里面讲到的一种类型去实现的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它来代行,

这个集体所有权。这是第二个方面,那第三个方面呢,就是私人所有权了。除了这个专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以外,剩下的财产才能够有。自然人,法人,非法组织这样的普通民事主体来取得。这是所有权的分类,我们来简单看一个题目,二零二零年的单选题下列选项当中,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大家看,就这种考法a土地是不是专属于国家的呀?

当然不是,只有城市的土地是专属于国家的。农村的土地呢,可以归集体所有变相文物是不是专属于国家的呀?也不是。啊,有些文物呢,它的价值相对的讲低一些,甚至可以进入到流通市场。只有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文物才是归国家的。c选项,野生动植物是不是专属于国家的呀?显然也不是。只有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的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原则上才是归国家所有啊,

比如这个大熊猫。像普通的这个野生动植物啊,根本就没有必要专属于国家。啊,比如森林里面跑着的野兔,野猪,它们也是野生动物,但是呢,没有必要国家来专门取得所有权。第二项无限电分布资源。这个是专属于国家的,所以应该选的是d选项啊,这是第二个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三个问题,所有权的权能和限制。

主要是理论层面的问题,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所有权的全能,也就是我们对于某个财产取得所有权,以后可以做些什么?就是全能的体现,大家看既包括积极全能,也包括消极全能,都是概念里面的关键词,我们先来看积极全能。涉及到四个关联词。概念里面出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积极权等的范围。

首先,那个占有比较好理解,我买的东西我当然可以占有控制它了。第二是使用权的。比如说呢,我买的手机,我可以打电话发短信,买的房子可以用来居住等等,都是使用权能的体现,第三呢,是收益权能。就是获得相应的利益或者自息的权利。比如我买的房子,我自己住不着,我可以把它出租出去。

来获得相应的租金,这就是收益的权能。最后呢,是处分权呢,体现的是处置权,但这里面的处分啊,既包括法律上的处分,也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啊,比如这个手机我用旧了,然后呢,把它当二手手机给它卖掉,这是法律上的处分。那假设呢?我买的衣服啊,

已经破旧了,我把它剪掉当抹布来使用,大家看这就属于事实层面的处分啊,都属于这个所有权权能的范围。体现一个全面的,完整的这样一个支配。那第二个方面是这个消极权能,就是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呢,虽然它的。权利的内容相对来讲是比较完整和完全的。但是呢,它的形式也不是绝对的,

它也得受到相应的限制。当然,这个限制的方面其实跟一般民事权利行使的限制是非常类似的,大家看可以受到法律的限制,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他人权利的限制,绿色原则的限制等等。那我们这个地方啊,重点给大家讲的是最后一点,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呢,可以依法对这个财产进行征收和征用。大家区分这个征收和征用制度,其实我们在宪法里面应该也会讲到。在教材的162页啊,

我给大家画了一个表格,对这两个制度啊,做简单的区分。首先呢,这个征收和征用啊,它们的适用前提是不一样的。征收啊,它的适用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的时候可以征收。比如呢,国家修建高速公路。那这个高速公路呢?可能要经过某村的农田就可以把这个农田征收归国家所有。以使得这个高速公路的这样一个项目啊,能够顺利的开展。而这个征用制度啊,

它主要适用于紧急需要。比如这个抢险救灾啦,疫情防控啦等等。大家看在疫情防控期间呢,就有可能会征用某个酒店,用来隔离这个疑似的病人。包括呢,发生这个洪涝灾害了,也有可能会征用有关的救济物资来满足这个紧急的需要。啊,因为虽然有的时候呢,国家可以买到相关的财产,但是呢,远水解不了近火,赶紧先征用过来,

用来救急。第二个方面的区别呢是适用对象不一样,征收呢,只能适用于不动产,而不能适用于动产啊,因为这个动产它在市场当中。可替代性比较强,那你国家就没有必要非得收老百姓的财产。但是,不动产它的可替代性是很差的。所以呢,国家只能通过征收的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这个征用啊,它的对象大家看既包括什么呀,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啊,

就像刚才提到的。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征用了某个酒店来隔离这个相关的患者。是在疫情间呢,有些大学宿舍都被征用了。同时呢,这个争议的对象还可以,包括动产。尽管有的时候呢,国家能买得到,但是呢,刚才提到了远水解不了近火,可以先救急。最后呢,是他们在法律性质上的核心区别征收啊,

它会导致所有权归于消灭。啊,它会使得这个。集体或者是普通民事主体的财产直接归国家所有了,所有权发生变动。所以说我们在前面讲这个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时候啊,就讲到应有效的征收决定。可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直接归国家所有,而这个征用啊,它不会发生所有权的变动,它只会发生使用权的转移。也就意味着使用完了以后呢,还得把这个财产归还给所有权人。这这两个制度啊,

它的一个核心的区别,当然在这个地方呢,还给大家补充了民法典243和245条,关于这个征收征用的。具体的规定我要重点强调的是民法典243条,关于征收补偿的规定。因为征收财产以后啊,是必须要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民法典呢?规定的很详尽,考试分析呢,也列举的很详尽。在考试当中啊,大家要防止考到客观题,所以呢,要通过梳理这个思路啊,

来强调一些细节。整体上啊,在进行这个征收补偿的时候呢,我们分成两个层次来梳理。第一个层次啊,是征收了集体的土地,因为这个土地啊,可以国家取得所有权,那集体也可能享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咱们的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的土地,有可能被征收掉。第二个方面就是其他财产的征收了,当然这个其他财产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组织的,先来看这个。

集体土地的征收。那征收集体土地的话,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就归于消灭了,就归国家所有了,那这个时候呢,在进行补偿的时候啊,是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先要对集体进行补偿。啊,因为它的所有权归于消灭了。当然,这个补偿呢?大家看,涉及到两个费用,一个是土地补偿费,

一个是安置补助费。这个钱啊,直接是补给集体的,以补偿它的所有权归于消灭的损失。那第二个方面呢?是要补偿谁呀?村民的。因为这个集体土地被征收以后啊,土地上呢,可能已经给这个村民设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是宅基地使用权。那你的土地征收必然会导致村民的用益,物权也会归于消灭,当然也得给村民相应的补偿了。大家看这里面的补充啊,就涉及到两个层次了,

第一个层次是。地上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啊,比如说呢,你征收的这个土地农民呢,已经盖了自己的住宅。那这个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你得补偿。那假设这个农地上呢?农户已经种了庄稼。这个时候你要进行征收,那你要补偿这个青苗的补助费等等,都体现的是这个土地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那第二个方面呢,补偿的是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因为这个承包地也好,宅基地也好,都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你给他征收走了,那必然会影响他的基本生活,他的生活也得保障。比如呢,要给他重新批一块宅基地,或者呢,给他置换相应的承包地等等。那假如说呢,整村都拆迁了。所有的农户,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全部都没有了。这个时候怎么来保障他的生活啊?

要给它转成城镇户口。转成城镇户口以后呢,你得给他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未来呢,等他退休的时候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来领取退休金。这就是种保障的方式。这是征收集体土地以后啊,有可能产生的补偿。那剩下的就是征收其他财产产生的补偿了,一方面呢,要给予征收补偿。啊,就是你征收了什么财产?那相应的价值呢?你得补偿给相应的民事主体。

第二个方面啊,特别强调,如果征收的是老百姓的住宅的,那这个时候呢,必须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啊,像实践当中啊,通过这种拆迁置换的方式来实现。征收你300平米的住宅,那在补偿的时候呢,也会相应的补偿你300平米。保障你的居住条件不应征收而受到不利的影响。这就是征收补偿里面需要大家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防止在选择题里面考到。这是第一节所有权概述里面给大家讲到的全部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进入第二节所有权的取得。那这讲会涉及到在所有权这个领域权利取得方面的一些共性的规则。当然所有权呢,作为一种物权,它首先得适用我们前面在通则部分讲到的物权变动的一般性的规定,然后再适用所有权领域的一些特别的规定。先看第一个问题,所有权取得的概述,首先呢,还是要区分原始取得和技术取得。当然,这两个概念我们之前是讲过的,它们区别的核心在于所有权的取得有没有基于他人继承的权利。如果没有,那就是原始取得,

如果要基于他人继承权利的,那就是继续取得。但是这里面还是记那几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像原始取得里面啊,比较典型的包括生产啦,取得资息啦,先占啦,没收啦。善意取得啦,等等。而这个技术取得呢,比较典型的像买卖啦,赠与啦,互益啦,甚至继承啦等等,

都是基于他人寄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相对来讲比较简单,这里啊,要稍微给大家补充所有权消灭的两种形态。一个叫所有权的绝对消灭,一个叫所有权的相对消灭,都是学历上的用语,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啊,它说的是所有权呢,已经绝对消灭。没有任何人接手了。啊,比如这个房子因地震而倒塌了。那这个所有权呢,就绝对的归于消灭了他,

并没有后手去接手这个权利,而这个所有权的相对消灭啊,它说的是对于某个特定的所有权人来讲。所有权消灭了,但这个所有权呢,由别人来接手了,它在这个事上还是存在的。比如呢,甲有一套房子。他把这个房子呢,通过买卖的方式卖给了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大家看办完过户登记手续以后呢?这个乙是不是他给取得所有权啊?那相应的甲的所有权的归于消灭。

甲的这个所有权的消灭啊,它就是一个相对的消灭。只是对于你甲来讲,所有权消灭了。但是呢,这个所有权本身在事实上还是存在的,只是呢,它由乙来接手而已,稍微注意下这个概念。接下来呢,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特别方式,是我们这一节要重点给大家展开的。因为这个计数取得的规则啊,都可以适用我们前面讲到的。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以及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一般性的规则。

那么这个部分呢?重点展开的是五种原始取得方式。包括生产。先占天赋,拾得一失误,加上一个善意取得,这是我们这一节啊展开的五大制度。我们来先看其中比较简单的三种啊,第一呢,是生产相对来讲比较简单,不管是工业生产也好,农业生产也好。你生产出的产品,那生产者当然可以原始取得所有权了。第二呢,

是先占这个制度,大家特别注意一下。先占它指的是以所有的意思啊,先占无主的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事实。生活当中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这个捡拾废品,废物回收。有些人呢,喝完这个矿泉水就把瓶子给扔掉了,你觉得没用?但是呢,有的人啊,他比较珍惜这个东西。他就把这个矿产水平捡起来了,他能不能取得这个所有权可以的,

这就是典型的先占。尽管那个先占在我们生活当中很好理解,但是在民法典里面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为当时啊,在制定民法典的时候呢,有一部分。人大代表认为。先占这个词啊,如果能够取得所有权的话,容易给老百姓产生一种误读。好像让大家有一种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的感觉。啊,是不是这个山你占了,你就可以自封为王啊?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啊,所以说呢,我们在法律当中啊,先占的构成是要符合它相应的条件的。但是呢,毕竟老百姓有这么个观念,为了防止误解,法律就没有规定。但是呢,依然可以适用习惯的相关规则。我们来看一下法律当中所讲的先占它取得所有权的话,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啊?三个条件第一呢,是先占的对象,

只能是无主物。这意味着,拾得遗失物能不能通过现在取得所有权呀?不能甲的手机丢了。虽然这个手机脱离了占有,但是呢,甲并没有抛弃自己的所有权。那这个手机它就不是无主。就不能说谁先捡到这个手机,谁取得所有权。啊,这第一必须是无主。当在我们现行民法领域当中啊,这个无主物呢?最典型的体现啊,

就是别人抛弃所有权的财产,所以他常常跟这个所有权的抛弃关联在一起。啊,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你喝完一个。矿泉水以后你把这个瓶子呢扔到了垃圾箱,大家看这是抛弃所有权的意思。那你把所有权抛弃掉以后啊,这个瓶子就变成无主物了。这种财产啊,是特别容易适用先占的规则的。所以在考试里面考这个先占的话,它基本上都会有一个前面的抛弃所有权的行为。那意味着,如果抛弃责任行为是无效的,

那这个财产就不能适用先占。比如说一个五岁的小孩。看着爸爸天天玩手机。非常的郁闷,于是啊,他就拿起手机来,直接给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希望爸爸能够陪他玩儿。大家看那这个时候呢,别人捡的这个手机能不能通过现在来取得所有权啊?不能尽管这个手机现在在垃圾桶里面,但是呢,它是一个五岁小朋友实施的一个行为。那五岁的小朋友,他有这种抛弃所有权的行为能力吗?

没有,那意味着他实施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既然是无效的,那意味着爸爸并不丧失这个手机的所有权。它就不是无主,就不能通过先占来取得,这是第一第二呢,是对象仅限于动产。你看这就是跟老百姓观念的不同了。你先占这个一座山,先占不动产,你是不可能取得所有权的,只能是先占动产。第三呢,是需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无主动产。

就是你在捡几个东西的时候啊,心中想的是诶,这个东西归我了。主观上有这个意思的时候,原则上才能够通过先占来取得所有权。这就是先占啊,三个条件,我们在理解的时候啊,就以这个捡拾废品作为例子,理解就可以了,很简单。那接下来第三个制度啊,是天赋这个问题就比较重要了。首先呢,天赋这个词啊,

听起来就很学术,它是一个法言法语,而且呢,它是在民法典里面新增加的一个制度。所以呢,相关的规则啊,需要大家重点予以关注。首先这个天赋啊,它体现的是不同所有权人的财产相结合,而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当然,也包括这个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而形成新物的事实。既然是形成了一个新物,那在法律上呢,就要确定这个新物到底归属于谁的问题。

当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添附本身,它也属于一种原始取得方式,因为它是新产生的财产。是没有前手的寄存权利人的。所以呢,天赋它也属于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大家看在民法典的322条呢,规定了添附的一般性的规定。他讲了这个天赋呢,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加工,复合和混合。那产生的新物到底如何来确定归属呢?

我们先来看一般的规定啊,首先呢,由当事人约定,尊重一些资质。当时没约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这个是大家要掌握的核心,要按照两项原则的确定,第一呢,是充分发挥物的效应的原则。或者叫物尽其用的原则,谁取得这个天赋,更有利于发挥这个财产的使用效益的。那就让他来取得。

这就是物尽其用的原则。第二个方面的原则呢,是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谁没有过错,原则上可以取得天赋的所有权,两项基本的原则。但这两项原则在适用的时候啊,是以这个物尽其用的原则为主的,而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作为补充。补充的那这样呢,我们也会给大家详细的梳理三种天赋当中怎么来考虑物尽其用,怎么来考虑保护无过错当时的利益。当然一方,当时呢,取得这个物的所有权了。

它会导致另外一方当事人所有权相关的部分归于消灭,所以呢,要产生一个补偿的制度,这是民法典的一个基本的规定,那接下来呢,我们要给大家具体展开三种类型的添附制度。当然,一方面大家要了解它们的概念,另一方面呢,也要掌握三种类型的天赋,产生的星物,它的归属规则。我们先来看第一种复合,所以复合啊,指的是不同所有权的物啊,

密切结合构成不可分割的遗物。简单的讲呢,符合它是两物变一物无法分离的。这就是复合,所以这个合啊,它是合作的合,大家注意这个字啊,那么在展开这个复合规则的时候啊,又进一步区分两类啊,一类呢是不动产的复合。一类是动产的复核,先来看这个不动产的复核指的是什么?所以,不动产复核啊,它指的是动产和他人的不动产相复合而形成的新物。

简单的讲呢,就是一个动产。和另外一个人的不动产结合在一起,无法分离的就发生了一个不动产的复核。比如呢,甲的瓷砖贴到了乙家的卫生间里。或者呢,甲的立棒漆涂到了乙家的墙壁上。是不都是甲的动产和乙的不动产发生了一个不可分离的结合呀?这就属于不动产复核的情形。那这意味着,如果呢,两物没有变成一物。能不能构成这个不动产复核呀?不能。

比如呢甲的名画挂到了乙家的墙壁上。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结合了,但是呢,这个画可以取下来的,它并没有形成不可分割的遗物,那就不能构成这里面所讲的复合。包括呢甲的家具放到了乙家的客厅里。大家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所结合,但是这个家具是不是还可以随时搬走啊?它并没有形成不可分割的遗物。所以它就不构成不动产复核,一定要把握这个核心,那构成不动产复核以后呢,我们要确定这个复合物的归属了。

大家看确定归属的时候啊,主要还是适用物尽其用的原则。谁取得这个复合物,更有利于发挥物的使用价值,就是来取得这个不动产的复合物。当然,这里面呢,主要是看谁的财产价值更高啊,非常明显,在不动产复核的情形下,谁的财产价值更高啊。不动产权利人。那不动产的价值肯定是要高于这种瓷砖啦,墙漆的这种动产的,所以呢,

用不动产权利来取得所有权。但这意味着,动产所有权权利归消灭。那这个时候呢,它可以主张适当的补偿哎,就是一方呢,取得所有权发挥物的使用效益。另一方呢,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这是公平的体现,也不让你白白的吃亏。这是不动产的复核,那接下来呢?是动产的复核,它体现的是甲的动产呢?

和乙的动产。结合在一起无法分离,变成一个物了啊,比如甲的这个。油漆涂到了乙的家具上。两个动产发生了无法分离的结合,或者呢,甲的手机膜贴到了乙的手机上。你看都是两个动产的,不可分离的结合,这叫动产复合。当这个动产复核构成以后呢,我们也是要确定这个复合物的归属的问题。还是主要是考虑这个物进行的原则。当然,

因为动产跟动产。常常价值上不分上下,所以这个规则啊,相对的讲要复杂一些,首先呢,原则上。可以按照共有的规则。来处理这个问题,大家对于共有物的价值的形成都有贡献,那可以按照各自物的价值来形成一个共有关系。这第一个方面。其实主要是适用于两个人的价值,相当的时候。那第二个方面,如果呢?

某个人的。动产价值显然更高,可以视为主物的。那这个时候呢,主物权里来取得这个所有权。因为让它来取得所有权,更有利于发挥物的。使用价值。相对于这个油漆来讲,那家具的价值显然更高的,相对于手机膜来讲。那这个手机的价值肯定是要更高的,它可以视为主物,取得所有权,但这个时候呢,

要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这是动产复核的情形,大家讲到这里呢,好多同学可能会有个疑问。说这个复合里面有没有不动产加不动产的复合呀啊?注意是没有的,一定得有一个是动产。因为在实践当中啊,甲的不动产跟乙的不动产发生这个无法分离的结合,实践当中几乎是没有的,所以在法律上就没有必要展开规范了。这是第一种类型复合,那接下来第二种类型叫混合。我们来看什么叫混合?混合呢,

指的是不同所有权人的动产相互混杂,难以识别或者分离的事实。注意它体现的是动产。加动产。这一个天赋。只是呢,动产跟动产混在一起以后呢,难以识别或者分离的它并没有形成不可分割的遗物。比如呢甲的大米。跟这个乙的大米直接给混在一起了。大家看,虽然它并没有变成不可分割的遗物,但是呢,是不是甲的大米和乙的大米很难分开了呀?这就发生了一个混合。

但这个地方啊,好多同学呢,可能会有个疑问,说这个混合跟我们刚才讲到的动产复合都是动产加动产。它们之间的核心区别点在哪里呀?其实这个问题啊,非常的简单,它们的区别啊,主要是从外观上来进行辨识的。对复合来讲啊,它的外观上是可变的。就在外观上还可以看得出来,这是油漆,这是家具。这是手机,

这是手机贴膜。而这个混合啊,它主要是外观上。无法辨识了强调的主要是一个外观。比如说呢,这个。大家可能看过一部电影,叫送你一朵小红花。里面的这个梅一航和马小远他们两个人呢相约坐火车出去旅行。在这个旅行当中啊,就有一个尽头,经过一片草原。草原上呢,有好多羊群在放牧。而这个羊身上呢,

涂满了不同的颜色。唉,这个两个小年轻人呢,就没有见过这种场景,就请教这个坐在对面的。老者啊,就是这个羊身上为什么会涂上不同的颜色呢?这里面就涉及到混合的问题,因为这个羊啊,它是一种群居动物。如果呢,不同人的羊群一起放牧的时候啊,那羊之间就会混在一起。事后呢,就无法分得清到底哪些羊是你的,

哪些羊是我的了。就发生了一个混合,大家看,如果没有这些。颜色做标识的话。那这个甲的50只羊和乙的50只羊可能瞬间就愉快的玩在一起了。我们从外观上。很难发现,哪些羊是甲的,哪些羊是乙的了,这就是发生了一个混合。所以呢,它跟这个复合啊,其实主要是从外观上就可以进行辨识。这是动产的混合,

那发生混合以后大家看怎么来确定这个物的归属啊?这个规则啊,跟动产复核是完全一样的,首先呢,既然大家都是动产推定,价值是相当的,所以可以按照价值来共有这个。混合物那第二个方面,如果有一个人的物的价值显然是更高的,可以视为主物的。那这个时候呢,主物权来取得所有权,当然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啊,比如说甲的这个。牛奶加到了乙的咖啡当中。

你看,这也是发生了一个混合。尽管呢,咖啡还是咖啡,牛奶还是牛奶。但是呢,外观上很难识别了,所以构成的是混合。那相对这个加进去的一点牛奶,那咖啡的价值显然是更高的。它可以视为主物,所以说呢,可以有这个。咖啡的权利来取得。这杯牛奶咖啡的所有权,

然后呢,给对方适当的补偿,很好理解。这是混合。那接下来呢?第三种类型啊,叫做加工。我们来看什么是加工加工呢?指的是在他人的动产上进行改造或者劳作,进而形成新物的事实。它其实体现的是甲的动产。和乙的劳务的一种结合。比如把别人的树根雕成了一个根雕。把别人家的木材做成了一个家具。啊,

包括呢,把别人的水果啊雕刻成了一个小雕塑。大家可能。有注意到,在送你一朵小红花这个电影里面啊,韦一航的父亲。他就这个爱好,就把这个水果呢蔬菜雕成这个小雕刻。你看,这就是一种加工的体现。当然,基于加工的产生,新物以后呢,我们法律上也是要确定这个物的归属的,大家看这里面的规则,

首先呢,双方当事人要协商。协商一致的。那这个时候呢,尊重与自治达不成一致的,大家看这个时候呢,原则上要有加工的原材料的权利来取得所有权。首先,由材料的索引来取得。一般呢,生活的一般观念啊,这种加工的价值,它主要来源于原材料。所以说呢,让它来取得这个所有权,

更有利于物的使用价值的发挥。但这个时呢,要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那假如说呢,这个加工附加的价值显然更高的时候,你看如果加工的价值更高。那这个时候呢,也可以由加工人来取得这个权利,比如我前面提到的。加工成的根雕,它的价值可能更多来源于这个加工的工艺。那有加工来取得这个所有权,包括之前可能大家学过一篇课文,叫核周记。啊,

把一个这个。合同人。给它雕刻成一个非常精美的工艺品,那这个加工的价值显然是要更高的。可以加工来启动授权,当然也要给对方适当的补偿。这里面体现的是物尽其用的一个原则。关键这个地方,大家一定要补充一个保护无过错。一方的特别规定。假如说呢,加工人具有恶意的除外,注意这一点。如果你这个加工人是恶意的去加工别人的原材料。即使你附加的价值更高。

法律呢,基于对于过错一方的惩罚,也不能让你取得这个所有权。比如大家看讲义当中这个例二。甲呢,窃取了乙的玉石原石。其实呢,甲找过乙好多次啊,你这个原石我可以给你雕刻成一个工艺品,肯定价值连城。但是人家这个乙啊,就喜欢原始的东西。不喜欢经过人工雕琢的东西,无论如何是不同意。那后来这个甲呢,

他就直接把乙的这个原始给偷走了。强行的雕刻成了工艺品。即使你讲呢,附加的加工价值更高,那这个时候呢,依然有原材料的权利人乙来取得这个所有权。体现的是对于甲的行为的一种惩罚,而且这个时候呢,他需不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啊?不需要。因为如果要求这个乙给予甲适当的补偿的话,那就变成强迫交易了。所以说呢,这种情况下,不仅可以由乙来取得所有权,

而且呢,还不用给甲适当的补偿,体现的是对于甲的一种过错行为的惩罚。这就是天赋当中啊,大家需要掌握的三种类型,以及相关的新物归属的确定规则。在教材里面呢,我也通过一个表格呢,做了一个总结,可以供大家参考。所以大家看主要体现的是物尽其用原则在加工里面呢,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特别规定。我们来看一个题目啊,下列情形当中属于所有权技术取得方式的是a,

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的动态。先占它属于原始取得b拾得它的遗失物,原始取得c获取自有财产的资息。原始取得d选项依据遗嘱来取得所有权的这个属于继术取得,因为你要基于这个被继承人,他的继承的所有权。你才能够取得这个一成的所有权。这是第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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