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5 15:43:57

32.(第02编) 专题02:具体人格权(01)(Av695175143,P32)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接下来,我们来进入第二章具体人格权这一章啊,要给大家介绍的是民法典里面具体规定的人格权类型的规则。当然,整体上呢,我们分成两个层次,一个呢是物质性,人格权,一个是精神性,人格权。在物质性人格权里面啊,主要涉及到三种类型,分别是生命健康身体权,

而在精神性人格权里面呢,我们也分成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保护人格标志的权利,包括姓名,名称,肖像权。而第二个层次是保护人格尊严的权利,主要包括名誉,荣誉,隐私权。当然,最后呢,还有一个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这样一个人格利益,整体上呢,

就形成了一个九+1这样一个具体人格权的类型的体系。当然,我们在学习每一种具体人格权的相关内容的时候啊,比较完整的知识点都是那五个方面,五个基本点。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加上一个变动和保护。当然,这五个基本点当中啊,对于具体人格权的主体,我们前面已经给大家做过梳理了。第二个方面呢,是对于具体人格权的变动,这个问题啊,

相对来讲比较单纯,一方面对于民事主体来讲。他的人格权都是固有的,只要取得主体资格,就当然享有这些权利,不需要去争取,同时呢,在。人格存续期间,原则上这些权利都具有专属性,也不能转让,所以呢,在变动这个问题上啊,就非常的简单。那这样的话呢,

我们在学习的时候啊,就要重点聚焦剩下的三个基本点,一个呢是具体人格权的客体,需要大家重点关注。是它和其他具体人格权的一个核心的区别。第二呢,是每一种具体人格权的内容,也需要大家了解,特别是考试分析里面啊,把这个内容呢写成了有可能要考到主观题的这样一个层次。那第三个知识板块呢?就是具体人格权的保护,也就是每一种具体人格权,它的侵权行为的认定。这样的话呢,

我们继承人权里面都关注这三个最核心的问题。先来进入第一个层次。物质性,人格权,个人的身体相关的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以及身体权。我们先来看第一种权利,生命权。也就是保护自然人的生命这样一种利益的人格权啊,就我们的生活经验,大家也知道生命呢,是我们享有其他权利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如果人命没了,那其他的东西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所以呢,在法律上啊,当然要对生命这样一种人格利益给予保护了。在民法典的1002条呢,专门规定了这个生命权的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条文。自然人呢?享有生命权。自然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诅咒着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这是民法典的一个基本的条文,那么结合这个条文啊,来展开这个生命权的特征,当然在考试分析里面啊,写这个。

具体人格权的特征的时候啊,他的思路都非常的清晰啊,都展开的主要是它的三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啊,这三个关键词。首先,特征里面的第一点呢,是一道主体生命权的主体啊,仅限于自然人,这个相对来讲是比较好理解的。第二个方面呢,是客体在法条里面写了两个词,一个叫生命安全,一个叫生命尊严。生命安全呢,

其实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好理解的啊,就是一个人的生命,他的安全不受非法的威胁和非法的侵犯。当遇到危险的时候呢,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救助来维护生命的安全。关键第二个层次啊,生命尊严这个词是民法典里面新增加的,所以大家需要特别关注一下。当然,这个生命尊严的理解呢?我们要分成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生的尊严,一个层次是死的尊严。首先是生的尊严。在我们生活当中啊,

有生命的人是很多的啊,中国有14亿人都有生命,但是呢,是不是每个人在社会里面都活得很有尊严呢?是不是每个人的生命都很有尊严呢?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啊,那么进入新时代以后啊,让每个人活得更有尊严。让每个人的幸福感更强。也是我们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所以呢,在法律上要体现这样一种价值,生命尊严。那第二个层次啊,是死的尊严。

尽管我们知道每个人呢,终将都会离开这个世界,但在离开的时候,能不能一种很有体面?很有尊严的方式,离开也是需要打一个问号的。特别在实践当中啊,有些人呢?身患相应的疾病已经到了晚期,现有的医疗手段已经无法去治愈这个疾病了。那有可能呢,生命的延续对他来讲就是一种痛苦,或者是折磨。但是他有尊严的离开,其实未尝不是对生命的尊重呢。

这体现的是死的尊严。尽管呢,我们现在啊,所谓的安乐死,还有相应的争论,但是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承认生命尊严需要保护,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进步,它也会为未来我们法律的发展提供一个指引和方向啊,这是第二点客体。那第三点呢?是内容啊,这个内容呢?

我们在考试分析里面做了一个单独的展开。这内容里面呢,涉及到两个关键词,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一个呢,是维护,一个是支配。我记得前面在讲这个。权利的分类的时候啊,曾经提到过。人身权当然包括人格权,它一方面是一个支配权,另一方面呢,又是一个绝对权。既然它是支配权,

它一定要体现对于这个权利客体,也就是生命利益的一种支配。同时呢,既然它是一种绝对权,那它必然体现了要排除不特定多数人的非法干涉,所以呢,生命权的内容里面就包含这两个因素了。第二个因素呢,是维护的因素。大家注意这个词啊,维护。其实呢,这从消极角度来体现它的内容的。它指的是生命的。延续以及生命的安全,

不受外来的非法侵犯啊,这样一种利益呢,我们称之为维护的权能。啊,当别人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正当防卫这样的行为来防止损害后果的发生,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呢,也可以通过紧急避险的方式来维护生命的安全。你看这是维护的权能。第二个方面呢,是支配的权能啊,因为这个生命权呢,它也是一种支配权,也要体现对权利客体的一种支配。啊,

当然,在现代法律当中啊,虽然我们理论上承认这个生命力的支配权,但在实践当中啊,目前特别是安乐死这个问题呢,还是有比较大的争论的。当然,学员听说说,既然支配权体现为处分自己的生命,那实际上当中有人自杀,这难道不是一种生命的处分吗?大家注意一下,尽管呢,实践当中有这种自杀行为,表面看起来它属于处分,

但它属于事实上的处分。我们法律当中讲的这个权呢?它体现的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处分,就是你做出的处分,自己生命。利益的这样一种承诺或者意思表示,受不受法律尊重,这是我们法律上研究这个问题的意义。啊,就像安乐死当中,你承诺别人呢?来尽快结束你的生命。那你的这样一个承诺,能不能成为别人免于承担法律责任的理由呢?这是我们这个地方啊,

需要关注的一个核心。非常明显,我们现在这个法律阶段并不承认所谓的安乐死,也就意味着自然人呢,对自己生命的这种处分权呢。是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的啊,因为你的生命其实不仅属于你自己,还属于你的家人,甚至属于。全人类。尽管呢,我们在实践当中啊,确确实实有一些特殊的情境,让一个自然人呢安乐死体体面面的离开是有它的价值的。但是在我们现在啊,

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完善起来之前啊,如果贸然的全部放开这个安乐死,它会产生巨大的道德风险。会有好多人呢,奇奇怪怪就被安乐死了,特别是呢,有些人的器官啊,被他人给看上了。有可能会发生被安乐死这样一种道德上的风险,所以呢,相关的配套措施啊,完成之前我们是。不会贸然放开这个安乐死的,这意味着在法律当中。即使你。

经过了别人的同意而去结束别人的生命,在法律上依然属于侵权行为,甚至呢,在刑法里面都有可能构成犯罪行为。这一点大家是必须要注意的。我在教材里面给大家列了一个小案例,这个案例呢,是实践当中真实发生的案例,大家看看这个案例应当怎么来处理?李某呢,因与男友吵架,向闺蜜陈某来诉苦,并表示自己想喝农药。非常的不理智啊,你的男朋友跟你在法律上都没有任何关系啊,

为了他要喝农药啊,有点。不太理智啊。然后呢,闺蜜沉默呢,不仅没有劝阻,反而还积极支持。说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没什么意义,于是呢,开车带李某去农药店去购买农药,而且呢,还一人一瓶啊,说我陪你去死。然后呢?陈某呢?

先开瓶尝试了一小口。可能觉得比较难喝。然后呢,看着李某喝下了半瓶农药。然后呢,李某就中毒身亡了,那后来呢,这个李某的家人知道以后啊,就要求这个陈某来承担赔偿责任。啊,你还是我们家闺女的好闺蜜呢啊,她有这种轻生的错误的想法的时候,你作为闺蜜。不应当去劝阻他吗?你还陪着他去买农药,

而且你自己只喝一小口啊,增加了这个李某,他喝农药的这样一个决心。进而导致了死亡后果的发生,所以大家看在这样一个案例里面呢?陈某这样一个闺蜜,她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陈某能不能说是你主动想喝农药的,我只是帮助你实现这个愿望而已,你怎么能怪我呢?这样的说法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尽管呢,这个李某啊,他确确实实表达了。希望自杀的意思。

但是呢,在我们目前的法律当中。啊,当时呢,对自己生命的这种处分权的意思表示会认为是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的。你向对方呢,不能因此而主张免责。所以呢,陈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对这个受害人,也就是李某来讲,他自己是不是也有非常重大的过失啊?所以说你李某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后果。所以呢,

我们基于这个案例啊,让大家再一次强化一个观点就是。协助别人自杀,这样的行为啊,在我们现代法律当中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啊,因为生命权虽然是支配权。但它的支配权呢,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这是第一种权利,接着呢,我们来看第二种权利,健康权,也就是对于自然的健康,这样一种利益。进行保护的权利,

健康权。规定在民法典的1004条,我们也是先看一下这个条文。自然人呢,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其实呢,就我们的生活经验,大家能够理解健康,这种利益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健健康康的,同时也希望家人也健健康康的。当这个健康权的概念啊,我这个地方呢,

就不给大家去啊,展开去读了,我这里面呢,只是强调一个考试分析在对于。具体能够选的概念啊。展开描述的时候,它的一个基本的思路。就是要体现积极和消极这两个方面的观点,一方面每一种具体人格权都包含着要支配这种。人格利益的全能。同时呢,作弊成绝对权,又可以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或者非法侵犯,所以呢,这个具体的那个概念啊,

都可以表示为。什么样的主体啊?支配什么样的客体并排除他人非法侵犯或者干涉的这种权利啊?都是这个模板啊,我就不一一的去讲了。那接下来呢,我要重点展开的是健康权,它的一个特征。其实呢,也是从三要素角度来展开的,首先第一个特征呢,讲的也是主体健康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很好理解。那第二个方面的特征啊,

体现的是客体在法条里面呢,用了四个字叫身心健康。这是一个相对来讲比较完整的健康观,既要强调身体的健康,也要强调心理的健康。身体健康,这种观念啊,在我们生活当中啊,大家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我们在过年的时候啊,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发送祝福的短信。啊,祝别人呢,在新的一年里要身体健康。但其实呢,

完整的健康观应该还包括这个心理健康这个层面。特别是我们经历了三年的疫情,好多大学生呢?可能三年当中都没有怎么出过校门。基本上在宿舍里面上网课,其实呢,对于这种心理上的影响还是比较的大的。这意味着我们在生活当中啊,不仅处于身体亚健康状态的人很多。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其实更多,未来呢,应当受到高度的关注,所以在民法典里面呢,也是通过身心健康这样一个词。来体现这样一种未来的发展的趋势。

这是第二点。客体那第三点呢?强调的是内容啊,这个内容里面呢?考试分析用了两个词,一个叫绝对权,一个叫对视权,其实呢,绝对权跟对视权说的是一回事儿。如果要完整的写的话,这个地方应该还加上一个词叫支配权,其实更加合适的。我们前面讲了,对于人格权来讲,它既是绝对权,

也是支配权,所以呢,接下来啊,我们要单独展开它的内容。健康权的内容。大家看健康这个内容呢?它在展开的时候啊,其实也是我们刚才讲的这两个关键词。首先呢,是它的消极权能,要维护健康的利益。不受他人的非法侵犯,只是这个地方的维护呢,我们展开了两个方面,第一呢,

是健康的维护权,要维护健康。要维护自己身体的机能,能够正常的运转啊,当生病的时候呢,有权去医院来获得相应的救治。包括呢,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自己的身体机能无法正常运转的,可以请求对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啊,这都是健康利益的一种维护权,比较好理解。那在这里呢,我们考试分析啊,特别写了这个劳动能力的维护权,

需要大家特别关注一下劳动能力。因为一个人的健康受到侵害的时候啊,尽管呢,可以通过医疗手段来康复,但是呢,康复以后啊。有的时候很难完全回到从前。他的劳动能力会受到相应的影响,特别是呢,因侵犯健康权导致他人伤残的情形下。你看我们在人身损害赔偿里面啊,具有这个伤残鉴定制度。伤残鉴定呢,总共分成了十级啊,那这十级呢体现的是?

康复以后,对这个劳动能力影响程度的差异。那最严重的应该是一级伤残,完全丧失了自己能力,最轻的是十级伤残。所以在人身损害赔偿里面呢,既要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这给别人看病的钱,维护健康,同时呢,也得赔偿什么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呢?其实赔偿的就是虽然康复了,但是呢,

对于受害人未来劳动能力的一种。消极的影响,所以这个健康权的维护权能里面既要维护健康,同时也要维护劳动能力,注意这么个关键词。啊,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呢,还是健康利益的支配权?大家看,既然它是人格权嘛,当然是就支配这样一种权能了,它可以支配自己的健康利益。啊,比如这个。

有药物要新上市。这个时候,按照法律的规定啊,是要经过临床医学实验这样一个过程的。那有些人呢,就可以自愿选择去参与这种临床试验。你看,其实体现的是对自己健康利益的一种支配。啊,尽管呢,这种。临床试验,他有可能会威胁这个受试者的健康,但是只要是你自愿参与的,法律也尊重你这种。

选择啊,包括呢,有的人身患疾病。这个疾病呢,有好多种治疗方法啊,可以是保守的治疗啊,吃药来调养也可以是。快刀斩乱麻,直接做手术给它切掉。如果你选择做手术切掉的话,其实体现的也是对我们健康利益这种支配啊,毕竟很多手术都是有风险的。你签字同意,就代表着你愿意去冒这个风险,这是健康力的支配权。

当然基于。工序两组的要求呢,这种健康力的支配啊,它也得受到严格的限制。比如大家可能看过一部小说叫威尼斯商人里面的一个情节,可能大家都知道。安东尼呢?借了夏洛克的钱。双方呢,约定好了,如果你不还钱的话,要用安东尼身上的一磅肉来抵这个债。大家看,尽管按照我们的生活一般观念啊,切掉一磅肉不至于影响生命。

但是呢,你用任务去抵这个借款的话,是不是也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呀?那这种处分权呢?法律要严格的进行限制。啊,包括呢?我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部挺不错的电视剧啊,叫仙剑奇侠传,是胡歌的成名作。可能也有同学看到过,在这个仙剑三里面啊,有一个很感人的情节啊,就是非常憨厚可爱的这个。茂茂啊,

为了自己的好朋友,用身上的肉去换粮食。但是看这里面呢,它也体现了这种对于健康本身的一种支配或者处分。啊,当然,我们站在现代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种行为呢?它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但那个场景啊,我现在都记忆犹新。啊,这是健康利益的支配权,当然相较于生命权来讲,健康利益的支配还是有它一定的空间的。

这是内容里面啊,大家需要掌握的三个关键词,接下来第四点呢,特别给大家补充一个问题,生命权和健康权的区别,需要大家重点掌握。在一九八零年的民法通则时代啊,我们规定的是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是放在一起来讲的。但在民法典里面呢,把生命跟健康拆成了两种独立的权利。为什么要把它们拆开啊?因为它们不一样。起码呢,可以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第一个方面啊,是损害后果不一样。侵犯生命权,这个后果是不可逆的,是无法挽回的,而侵犯健康权以后呢?是可以通过医治来康复和好转的。大家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呢,被非法剥夺了,那就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了,所以在法律上啊。生命权被侵害以后,他自己是无法主张维权的,

因为他已经不在了,只能由他的近亲属来主张维权。所以大家看江哥这个案件,它是一个生命权的纠纷,在民法上。但是呢,江哥他自己已经。不在了,他自己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生命权了,指定他的近亲属,也就是母亲江秋莲来替他维权。这是生命权的特点,但是呢,健康权呢?即使受到侵害,

他也是有挽回的余地的啊,常常可以通过医治的方式来康复。比如大家看电视剧狂飙。第一集里面高级强就被打的头破血流。健康险受到了侵害。但是呢,通过医治以后,他可以恢复如初,不影响他后来成为黑社会的老大。这是第一点啊,后果严重程度不一样,第二点呢,是客体不一样。其实呢,生命权啊,

它保护的主要是生命战斗力。当我们前面讲了既包括生命的安全,也包括生命的尊严。而这个健康权呢?它关注的是健康这种力,它是要维持人的身体机能的正常运转。课题不一样,这个比较好理解,第三点呢,是我们掌握的核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不一样。到底一个行为侵犯的是生命权还是健康权?关键是看侵害的实际后果是生命被剥夺了还是健康受损了?如果呢,后果是生命被剥夺了,

不管加害人,他主观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都会构成侵犯生命权。而这个。现在的存在后果呢?如果是健康受损的话。即使你这个加害人是奔着要人的命去的,但依然构成的是侵犯健康权,关注的是后果。这一点呢,跟刑法上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分,它是有本质的区别。在刑法里面,可能更关注的是当时的一种主观的状态。比如大家看一个小例子。

甲呢,为了报复欲置于死地,结果呢,将乙打成重伤。大家看甲这个行为侵犯了乙的什么权利呀?是生命权呢?还是健康权呀?答案是健康权。尽管呢,这个甲啊,想把乙给弄死。主观上是希望剥夺别人生命的。但是呢乙呢,福大命大。最终没有死,

没有造成死亡结果的发生,那就不会侵犯生命权,在民法里面侵犯的是健康权。但是呢,我相信这样的行为啊,在刑法当中是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当然没有发生预期的死亡后果的话,那可能属于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这是民法跟刑法,它判断标准上的一个。重大的区别。这是健康权,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三种物质性格权,身体权,

这个就比较重要了。申请权啊,它算是民法典总则编制定的时候啊,新增加的一种人格权。以前在民法通则时间是没有的,甚至呢,我们的二零零九年的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没有规定身体权这种权利。顾名思义,身体权呢?它体现的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身体组织的一种支配的权利。啊,保护的是人的身体,这样一种利益。规定在民法典的1003条,大家是先看一下这个条文。

自然呢,享有身体权,自然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大家看三种物质性人格权啊,法律在设置规定时候呢,都是这三句话。啊先讲谁享有这个权利?再讲什么样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啊,最后呢,讲维护啊,他人不得非法侵犯啊,

都是这个模板。那基于这样一个法律条文啊,我们来展开申请权的特征。其实呢,也是从要素角度来展开的,首先呢,主体角度来讲,仅限于自然人,第二方面从客体角度来讲呢,大家看法条里面写了两个词,一个叫身体完整,一个叫。行动自由。身体完整啊,它体现的是身体组织的一种完整性,

不被他人非法侵犯。啊,比如呢,未经许可,直接把别人的头发给剪掉了。虽然不会影响健康,但是呢,身体组织不完整了,也会构成侵权。啊,包括呢啊,看到女朋友的指甲有点长了。人家女朋友觉得这个还挺性感啊,但是呢,她的男朋友觉得。

啊,不利于健康,而且看着怪怪的啊,直接趁他睡着的时候给剪掉。尽管呢,有利于健康,但这样的行为呢,也属于侵权行为,因为影响了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第二个方面呢,是这个行动自由,需要大家特别关注,尽管呢。多数国家的民法当中,都是把这个行动自由啊,

放到人身自由权这样一种具体人格权里面来保护的。但是呢,我们国家没有把人身自由权规定成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只是把这个行动自由放到了身体权里面来进行保护。啊,比如你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啊,不让走了,有可能构成侵犯身体权。我在实践当中啊,发生这样一个案例。啊,两个女生呢,在逛超市的时候。离开的时候呢哎,

那个报警器响了。保安呢,就要求要搜身啊,说你身上有可能。有这个没有结账的商品。就把它扣下来搜身了。大家看这样的行为啊,它是有可能构成侵犯身体权的,因为它限制了别人的行动自由。这是身体权里面两个方面的课题。接下来第三点呢,是内容,其实内容里面呢,也可以回想我们前面讲到两个关键词,第一,

它一定是一种支配权。第二,它一定是一种决定权。所以大家看我们在考试分析写这个升级的概念的时候啊,比较完整的表述就是。身体权,它一方面要对自己的身体组织进行支配。同时呢,要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或者侵犯啊,都这两个关键词。最后呢,补充一点身体权呢,是不可转让的基本人格权,其实体现的是变动这样一个问题上的特殊性。啊,

当然,我们前面在讲人格权的特征的时候,已经讲了它们共同的特征了,就是人格权呢,原则上都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不得让与,也不得继承啊,只是申请这个地方啊,又给它重新写了一遍。啊,这是申请权的特征。当然这里面呢,我要特别补充一个问题,就是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

以前呢,我们在民法通则时代就没有规定身体权,当时主要的考虑是你侵犯身体,那肯定会影响健康呀。身体跟健康是紧密相关的,既然法律上已经保护了健康了,那就没有必要再规定身体权了,这是当时的逻辑。但是呢,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啊。可以体现出身体跟健康这两种利益啊,是有可能发生分离的。有可能侵犯身体的时候不影响健康。同时,也有可能侵犯健康的时候,

也不影响身体。比如说我前面举的例子没有经过许可就剪掉了,别人的长发。大家看一下,它是侵犯身体权的,影响了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但是呢,减去长发会不会影响健康啊?通常不会。你看我们还经常去理发呢嘛?所以呢,这两种利益啊,它是能够区别开来的。啊,包括呢,

有的人通过投毒的方式来加害于他人,导致他人中毒住院了。大家看侵犯了什么权利呀?健康权。但是呢,投毒这种行为会不会影响身体组织的安全性啊?当然不会了。啊,全身的组织还都在,只是呢,不能正常运转了,这个影响的是健康而不侵犯身体权。所以呢,我们要把这两种权利啊,给它分开来。

当在实践当中啊,有没有侵权行为?是同时侵犯身体权跟健康权的呀。那当然是有可能有的了。比如这个神雕侠侣里面就一个非常残忍的情节。郭福挥刀呢,把这个杨过的右臂给砍掉了。大家看这样一个行为呢?它当然属于侵权行为,关键是侵犯了什么权利啊?首先呢,有没有侵犯身体权啊?当然有了。啊,因为右臂被砍掉以后,

杨过的身体组织不完整了,变成残障人士了。第二方面,这个行为它有没有侵犯健康权呀?当然有了。啊,少了一只胳膊,那身体的机能当然会受到影响了,所以呢,这样的行为啊,它既侵犯身体权,也侵犯。健康权。当然,每当讲到这个神雕侠侣,

这个电视剧的时候,啊啊,我就觉得金庸老爷子啊,对于杨过跟小龙女。啊,有点残忍。啊,天残地缺。当然,他们的爱情是完美的。这是给大家补充这么一个问题,那接下来呢?我们要展开第三点啊,就是申请权的内容。这是考试分析里面啊,

分点展开的。啊,当然讲到第三种权利的时候啊,这个模板大家其实自己也能够感受出来了,这个思路都是完全一样的,两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维护。体现一个消极的权能,但这个地方用的是保护啊,其实跟维护是一个意思。就是维护自己的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不受他人的非法侵犯。啊,没有经过权利主体的许可,不能剪掉人家的头发,

不能剪去人家的指甲啊,不能抽取别人的血液等等等。都体现那种维护的权能。那第二个方面呢,是支配的权能,你看又来了这个词。建设一种。支配权啊,当然包括支配身体利益这样一个内容了。只是呢,这个身体权的支配权呢,相较于生命权跟健康权来讲。法律允许的范围还是要更广泛一些的。啊,你像我们刚才提到的。

我们去理发店去理发,要剪头发。啊,包括呢?这个去修剪指甲啊,做美甲。甚至包括我们去献血啊,去抽取血液啊,包括啊,捐献一些组织机关。啊,捐献精子啊,捐献卵子等等。这些支配行为呢,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为法律所认可的,

所以它的支配权呢,可能会体现的更加。啊,宽泛一些。这是身权的内容,当然这里面呢,我们要特别展开一个内容,就是人体组织器官的捐献,它其实体现的就是身体权里面包含的支配这样一个权能。因为这个问题啊,我们在民法典里面是单独设了条文来规定的,所以这里面的一些细节啊,需要大家掌握。当然,这些规则呢,

其实都来源于一个行政法规。叫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啊,基本上都来自于那个地方。对于民事主体来讲呢,它要捐献自己的人体组织,其实体现的也是一种意思,表示的方式。体现了啊,希望发生某种法律后果的一个愿望或者行为,所以呢,它原则上其实也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规范的基本的框架。所以呢,我们基于这个民事法律行为的。规范框架来梳理这里面的核心关键词。

大家回顾一下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来讲呢,要想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它要符合实质和形式两个层次的要件,还记得吧?在实质要件里面呢,涉及到主体意思表示加内容。三个层次。那接下来呢,我们来梳理这个规则,在民法典啊,它规定这个人体组织机关捐献规则的时候啊,它是区分两种情况来分别规范的。一个呢,叫活体组织机关的捐点。一个叫遗体组织机构的捐献,

大家首先呢,要把这两种情形啊,给它区别开来。也就是第一点,它讲的是从活人身上摘取器官。而第二款呢?它讲的是从遗体上去摘取器官,这个是完全不同的问题。我们先来看这个。第一点啊,活体组织机关的捐献。是不是体现了当事人某种意思表示的做出啊,所以呢,我们通过这个实质形式要件来梳理关键词。首先,

先看活体。组织机关捐献它的主体必须具有什么能力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前提。这意味着,现车无行为能力,人能不能捐献活体机关啊?当然不可以。所以呢,大家看在我们生活当中啊,未成年人能不能去献血呀?是不可以的,只有成年人才可以先学。当然,这里面呢,

一定要注意一个细节,就是这个地方所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过程,包括成年人的。那包括这个16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吗?答案是不包括。我们前面讲了。即使年满16周岁,以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啊,在相关规则上把你当成这个完全民事行为的人对待,但是你本质上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那个视为那两个字啊,

就用的非常的准确。这意味着啊,在我们国家呃,这个地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必须得是成年人。可能有些同学会有个疑问,说那这个地方为什么法律不直接写成年人呢?大家想想,成年人就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当然不是了。如果你不能完全辨认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那这样的人也不能捐献活体器官。所以说你一些成年人争议会更大,所以法律啊,最终选了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它必须得是真正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呢,我们在刚才提到的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里面也特别强调啊,不得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身上。摘取活体器官。其实也是跟这个规则相对应的,这第一点。第二点呢,是意思表示必须要自主决定。这个相对来讲比较好理解啊,体现的是一个意思,表示比较真实。这样一个观点。

当然,这个活体器官的捐献这种意思表示啊,在我们学历当中呢,有个特殊性。就是即使他做出了已经签订了所谓的书面文件了,但他依然可以随时撤销。法律还是更加保护这个自然人,他自己的这种决定的自由的。第三个方面的关键词呢是内容,大家注意无偿捐献这四个字啊,必须得是无偿的,而不能是买卖。若买卖的话,会违反公序良俗而导致无效。当我们在理解这四个字的时候啊,

给大家强调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无偿捐献的范围,包括哪些啊?这个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从细胞到组织器官乃至整个遗体都可以进行捐献。比如捐献精子卵子,这属于细胞啊,捐献这个骨髓,或者是献血,这个属于组织。啊,这个捐献。肝脏肾脏这个属于器官啊,当然人死亡以后整个遗体也可以捐献出来。主要是为了医学的教学和研究啊,

大题老师。这是第一个层次捐献的范围啊,还是比较广泛的第二方面呢?是强调无偿这两个字。啊,就是不能。基于这个捐献行为是获得相应的对价。这就变成器官买卖了,这是违反工序良俗的。但是呢,大家一定要把这个无偿行为啊,跟我们实践当中的所谓补偿区别开来。唉,有的时候呢,你给别人捐献了这种器官,

甚至捐献了血液啊,捐献了这个精子卵子。然后呢,从对方手里面获得了一定的营养补偿费啊,交通费等等,这样的补助。那拿这个钱,他违不违反器官捐献的无偿性特点?不违反,因为它们之间不是对价关系,是允许支付这种营养费,交通费啊等等,这些补助的。是包括我们献血以后。假如说未来呢,

这个现学的自己或者。近亲属或者直系亲属在用血的时候呢,可能会享受一定的优待。这种优待能认为是你献血的对价吗?当然不能,所以大家要注意区分这个问题啊,这是。主体意思表示,内容三个方面的关键词,最后呢,是这个形式要件。它是一个要事行为,要通过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来做出。法律呢,也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要求啊,

来让当事人更加慎重的去决定活体器官的捐献。毕竟它是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健康的。啊,这是第一个层次啊,活体机关的捐献,那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二个层次意思表示层面的要求。这个遗体机关捐献啊,意思层面呢,它要分为两个方面的要件了,首先第一点呢,是死者自己。生前没有拒绝啊,没有表达过不同意捐献的意思,

这第一点他自己没有拒绝。这意味着,如果生前明确被他拒绝的话,死后他的遗体及组织机关就不能捐献了。单选题说他没有拒绝过,就意味着他会同意吗?其实呢,这一点啊,它不一定符合我们生活当中的绝大多数人的意愿。假如说呢,要在网上做一个。投票或者是调查啊,说你死亡以后你的遗体或者组织机关,你愿不愿意无偿的捐献出来?大家想想是投这个同意的人多,

还是投不同意的人多啊?我相信,从比例角度来讲,应该不同意的人还是要占到大多数的。啊,毕竟这个捐献地的遗体和器官出来。啊,这是需要比较高的道德上的认知的。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辉,但是呢,在我们国家啊,有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可能好多人呢,不一定愿意去干这个事情。但是呢,

法律为什么还讲你没有拒绝的,就视为你同意呢?这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考虑的,我们现在啊,这个人体器官的移植技术其实非常高的。很多人的疾病啊,是可以通过器官的移植来得以延续的。但是呢,我们国家实践当中啊,器官的供体是严重不足的,很多人呢,都是在等待供体的过程中。死亡了,甚至包括我们一些医学院的学生。

啊,在学习这个医学的时候呢,相关的这个。遗体解剖的这个素材都不够。所以呢,从政策上来讲啊,要鼓励这种遗体的捐献。所以呢,我们法律就规定了啊,你生前没有表示拒绝的。那原则上就推定你同意了,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呢,是光死者的意思还不够,还得考虑谁的意思呀?

近亲属的意思啊,因为死者他的遗体怎么来处理,他自己已经不知道了。但是呢,这个遗体的处理方式啊,它会影响他的近亲属家人的情感。所以呢,法律要求啊,必须要经过。配偶,成年子女以及父母的共同决定。注意共同这两个字。这意味着。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啊,

每一个人他都有所谓的一票否决权,任何一个人不同意这个遗体以及相关的组织机关。就不能够进行捐献。啊,假如说呢,人家某一个家属强烈反对的话,你要强行的去摘取这个器官或者拉走遗体。啊,可能对一个人这种精神上的打击,一辈子都无法抹去,所以呢,法律啊,要慎重去对待这个事情。所有的这个配偶,父母,

子女啊,要共同决定。是在实践当中啊,有些这个死者呢,他生前自己表达了要捐献这个遗体的意思。但他死亡以后呢诶,近亲属坚决反对。大家想想。这个时候你能去强制执行死者的医院吗?当然不能。因为你会极大的伤害这个竞争的情感,所以在实践当中啊,也不会去强制执行的。注意这两个方面的意思啊,第一呢,

是死者自己生前没有拒绝,第二是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要共同决定。才能够捐献这个遗体的器官。但第三个方面呢,内容上也会体现为一个无偿捐献的问题。也只能是无偿的。而不能买卖。最后呢,这个捐献必须要通过书面形式来做出,你看也是一个要事行为,要确保当事人做出的是一个真实意思表示。这样的话呢,我们就把这个民法典啊,关于人体组织机关的捐献啊,

间隔问题放到了民事法律行为它的一个规范框架之下。来帮助大家梳理这个关联词啊,思路会更清晰一些。最后第三点呢,是民法典的一个特别的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因为这种买卖啊,都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如果呢,当时签订这样的协议的话,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啊,比如这个。买卖组织啦啊,

买卖血液啦,买卖器官啦,等等,我们在实践当中都不允许,而且是要严厉打击的。在这个领域啊,有好多的这种黑产业链。因为法律一旦允许这种交易的话。很多人,他是不是真的自愿去处分自己的器官,就很难查得清楚了,这种道德风险是非常高的。甚至有的时候呢,这种。捐献的人他都不一定知道,

这里面所蕴含的风险。啊,你像实践当中这个卵子的这种捐献。其实呢,他对于这个女性的身体影响是非常大的。啊,不要觉得说唉,就拿了几个细胞去。这个呢,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非常之大,可能好多年轻人不知道稀里糊涂就捐了。所以法律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要慎重对待的。甚至个捐献精子,它有的时候也是有风险的。我们今年的年初呢,

报道了一起案件。就是一个博士呢,他特别喜欢去捐献自己的精子。好像说他在11天里面捐了五次。啊,这个体力也是够可以的。啊,尽管这个。精子啊,不像卵子那么金贵啊,但应该也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你得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就在捐这个精子啊,操作的时候就猝死了。发生这么一个事件,

大家在网上可能也看到相关的报道了。所以这个捐献器官,它对人来讲是有风险的,要量力而行。那在实践当中呢,也有这种遗体的买卖。有些农村呢,有这种。配阴婚的这样一个习俗,当然是封建陋习了啊,就是买卖这个遗体。啊,这种交易啊,它是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的,那讲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呢,

我要给大家补充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啊,很多学生都问过我。就是女生剪下来的长头发。能不能买卖的问题?这个女生啊,头发长长了,特别是发质比较好的,剪下来以后呢,在市场上是可以卖不少钱的,我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啊,我们家。邻居一个小姑娘啊,有两条长长的辫子,特别的漂亮。

但是后来就被减掉了,我当时还挺伤心的,后来呢,才了解到啊,他家里面呢,生活比较的困难。这两条辫子剪下来以后呢,当时还是卖了不少钱的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大家看一下这样的交易,是不是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呢?好多同学啊,可能会说在我学习民法之前,我会坚信这样的交易是没问题的,但是他学了民法以后反而有点困惑了。毕竟民法典里面呢,

有这么个条文,禁止以任何形式来买卖人体细胞组织机关一体。好像听起来头发就是人体的组织啊,你的买卖字面含义上来看就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呀。那我们要分析这个问题的话,是需要结合我们前面讲到的民法解释方法来去分析的。当然,讲这个分析过程之前呢,先给大家讲这个结论。就是我们在学习法律以后啊,你去分析生活当中的一些问题的时候。如果你得出的结论跟普通一般,老百姓的最朴素的正义观相违背了,那意味着一定是你理解法律出了问题。而不是老百姓出了问题,

先把握这个观点,所以大家学习法律的时候啊,还是要有一种敬畏之心的啊,不要念几天书啊,就直接从字面含义上。来去分析问题。首先呢,从。唯一解释角度来讲头发。它能不能落到这个人体组织这样一个范围当中来啊?是可以的,但是呢,我们在理解法律的时候啊,是不能光从字面含义上去理解的。我们要结合这个制度,

它规范的目的来去解释相关的规则,就是我们前面讲到的目的解释。为什么法律要设置这么严格的人体组织?无偿捐献的规则为什么明令禁止?人体组织的交易啊。你要考虑它的目的是什么?它的目的啊,是要保护这些人体组织机关上所包含的这种人格力。同时呢,也要通过竞争买卖的方式来维护人体的尊严。啊,如果一个社会人都要沦落到出卖自己的组织器官,来去生活的话,那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好的社会。这是它的立法目的,

那意味着我们在解释这个地方所说的人体细胞,组织器官甚至遗体的时候啊。都得考虑它要包含一个需要法律包含的人格,利益或者人格尊严的时候,才能够纳入。这个条文的规范范围。而我们实践当中啊,这个头发虽然它原来也是身体组织,但是只要它剪下来了。它上面所包含的人格利益就几乎为零了。甚至呢,你卖这个头发的话也很难说,会涉及到什么人格尊严的保护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学理解释的时候啊。这个地方讲的所谓人体组织器官的捐献以及禁止买卖的规则啊,

它是不包括像头发这种。减下来以后就变成纯粹的财产,而没有什么人格利益这样的。范围上的。所以呢,基于这样一个考虑啊,我们在解释这个组织的时候呢,要对它做一个目的性的线索解释。就是把这些完全没有人格利益的组织给它排除出去啊,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来讲。头发只要剪下来了,你买卖啊,包括这个指甲剪下来了啊,你去买卖原则上都不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了。所以大家在理解这个规定时候啊,

一定不要机械的去理解它,我们前面讲了那么多解释方法,未来呢,就是要帮助大家。分析啊,这些看起来呢,有点疑难的案例的。所以你看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线索,解释就是解释它的结论啊,它的范围呢,会小于文意上所包含的范围。啊,这是对于投放的买卖这个问题的分析啊,可以供大家参考。这是第四点。

接下来第五点呢,是行动自由的保护。但这个问题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我前面讲了行动自由呢,本来是人身自由权的保护范围,但是呢,在我们国家把它放到了身体权里面来进行保护。这意味着,实践当中,这种以非法拘禁的方式来剥夺限制行政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是要构成侵犯身体权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啊,这是第三种权利,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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