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兵 发表于 2024-4-15 15:43:19

29.(第01编)专题08:诉讼时效和期间(02)(Av695175143,P29)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第二个方面呢,是特别的规定。这里面呢,强调几点,第一点呢是?合同债权。如果呢,合同债权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那就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如果呢,合同债务是分期履行的,要从最后一期届满之起开始计算。

啊,比如这个银行的贷款啊,办了十年,20年。分期来归还。那银行呢,对这个借款人,他的债券要从最后一期债务借满的时候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我这里面重点强调的是这个。履行期限的问题。那如果当时的债务无法确定履行期限的,怎么办呀?这个在合同编里面呢,我们会给大家讲。如果呢,

当事人在合同成立的时候没有约定期限的。同时呢,根据合同的其他条款也确定不了的。那债权呢?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呢,也可以随时履行,只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就可以了。那给对方的必要的准备时间,也就是宽限期届满的时候,才是履行期限届满的时候。给大家举个例子啊,做一个说明,比如呢,我借给了车某十万块钱。

我享用一个金钱债券。我借给他钱,以后呢,一直没有找他要,当然车某呢,脸皮厚到三年也不主动提这个事儿。三年以后了,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我就联系车某,我说你欠我的十万块钱是不是该还我了呀?我现在有急用。这个时候呢,陈某悠哉悠哉的跟我说。啊,前段时间我好好的学习了一下民法。

特别是有上次的教训,我这一次呢,绝对不会再做出还钱的承诺了。啊,我从借你钱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我又取得了抗辩权,这钱呢,我还是不还,我要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哈,我跟他说,我们好好来捋捋这个事情,他说没问题,我说我在三年前把这个钱借给你以后。我们是不是没有约定什么时候来还这个钱啊?

他说是啊。那我说在刚刚过去的三年当中,我是不是一次也没找你要过啊?他说是。我说那既然我现在是第一次找你来要,那我这时候告诉你,我给你七天的宽限期。七天之后,我要拿到十万块钱。这么说你没听懂啊,我也行使时间抗辩权。我说你哪来的时效抗辩权,他说三年你没有找我要钱,我不就有抗辩权了吗?我说你理解错了。

在民法当中啊,借款合同它的诉讼时效是要从零件届满之日起才开始起算的。而我们这个借款合同什么时候明先借买呀?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我们当初没约定还款期限,那这意味着我债权可以随时请求你来。履行我现在就是在紧急里履行当宽限期届满的时候才是履行期限届满的时候。才是开始起算送时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这个送时啊,从现在才开始起算,你哪来的时效抗辩权?这么之下,彻底崩溃了啊,说你们民法怎么老针对一个刑法老师啊?啊,

我跟他说我们民法不针对刑法老师,也不针对任何人。但是呢,主要针对的是不诚信的人。啊,只要你诚信,法律会善待你,只要你不诚信,法律总有办法对付你啊,只是呢。债权人,你有没有找到这样合适的方法啊?大家学好民法,其实就是。多一些掌握这些方法的能力而已。

啊,车模呢?还是回去啊?好好讲刑法吧。这是第一点啊,履行期限的问题,接下来呢,我们来看第二个特别的规定,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啊,要从该法定代理终止之起计算。大家注意,这个法定代理终止制这个特别的术语。当然,

这里面所说的无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呢,主要指的是被监护人,而这个法定代理人呢,主要指的是监护人。我们在自然人那个部分讲过,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或者呢,你侵犯了被接受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你当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了。只是呢,在这个法定代理存续期间,大家想想被影响的利益,能获得救济吗?

不可能,比如说呢?举个例子啊,甲呢?和乙之间是父子关系。而这个乙呢,相当于是被监护人甲呢?是监护人。在监护关系存续期间,啊甲呢,侵犯了乙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一个损害赔偿责任。这时呢,如果双方依然在这个监护关系当中的话,那乙要向甲主张损害赔偿的。

应当与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甲来代理他行使这个权利,大家想想,甲会代理乙去起诉自己吗?显然不可能,所以呢,只有法定代理终止的时候,才有可能真的去主张救济,那这个时候呢,开始抵期呢,时效才是公平合理的。所以呢,法律规定了法定代理终止制。当然,到底什么叫做法定代理终止制?

我们司法解释里面做了一个细化,就是规范拓展里面这个规定。当然这个规定啊,好多同学可能看了也不一定看得懂,我们要给大家做一个解释。什么叫做法定代理终止制呢?其实呢,我们在代理那个部分以及。监护制度里面都讲过这个监护的终止情形。整体上我们要分成两类。第一类呢是。因为被监护人无需监护了。而导致法定代理终止,那最典型的情形就是被监护人就像这个模型里面的乙,他自己已经取得或者恢复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

还需不需要别人的监护了呀?不需要,因为我已已经成年了。这时候呢,只要我知道我的权利受到侵害。我是不是就可以找原来的法定代理人甲来主张维权了呀?就可以开始起算时效了,所以呢,后面也有一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求。这第一种类型。第二类型呢,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法定代理终止,那这个时候呢,仍然需要监护的。

比如呢,我们在前面讲过。监护呢,实施了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话,有可能会撤销监护权。那监护权撤销以后呢?被监护人依然没有成年,他还需要别人来监护。但是呢,原来监护关系已经终止了,那这个时候呢,法律要给他确定新的监护人。大家看那对乙来讲呢,他的利益是不是还得仰仗于新的监护人来作为法定代理人来代理他去起诉这个甲呀?所以呢,

就要求这个新的监护人也必须要知道或应当知道乙的权利受到侵害,那这个时候呢,开始挤断时效才是合适的。所以呢,我们在司法解释里面就区分两种情况了,第一种情况取得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这时呢,不需要别人来监护了,他自己可以亲自主张维权,开始计算时效。第二种情况,虽然原来的法定代理终止了,但是呢,被监护人依然需要一个新的监护人来保护他。那这时呢,

要新的监护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乙的前提受到侵害才能够开始起算时效。啊,大家区分这两种情况来理解这样一个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第二点第三点呢,也是民法典的特别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呢,要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的时候开始计算。注意,这个年满18周岁。为什么要等到年满18周岁的时候呢?尽管呢,这个未成年人都是性侵害的数,可能他的法定代理人已经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了,但这个时候啊,

可能基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啊,他觉得如果去反起起诉主张维权的话。搞得满城风雨。啊,全县城的人都知道他这个孩子被性侵了,他觉得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父母呢,就没有选择去维权。但是呢,很多年以后,未成年人自己长大成年了。想起这段屈辱的往事。就觉得父母太不靠谱了,这样的行为怎么能够原谅呢?于是呢,

他还是要主张维权,大家看这个时候呢,能不能说时效期限已经届满了呀?不能要从他年满18周岁的时候。才开始起算这个诉讼时效。体现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一个考虑。讲义里面给大家写了一个小事例。娱乐明星吴某呢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强奸了16周岁的女粉丝杜某啊。当然,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二零二一年七月份的时候呢,吴某被抓起来了。大家看这个时候呢,受害人杜某,

他可以请求吴某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键这个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呀?是不是从受侵犯的时候开始计算啊?当然不是,要从他年满18周岁的时候开始计算。这样的话呢,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这是第三点,最后一点呢,是最长保护期间要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我们前面提到了最长保护期间呢,是20年。但那20年,它是一个客观期间,只要权利受到侵害,

就要直接开始计算。这是诉讼时效起算的一些规定,既包括一般性的规定,也包括特别的规定。接着呢,我们来看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这两项特别制度。也就是诉销起算以后啊,在进行过程当中是有可能发生一些变化的,在实践当中啊,它并不是整算三年。我们来理解,终止和中断制度上啊,其实都是三个方面含义,适用情形以及法律后果,

先来看什么是诉讼时效的终止。它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注意这个前提。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时效进行的制度,我们叫诉讼时效的终止。当然这个地方啊,大家要把握一个本质。就是启动诉讼要终止制度的,主要是当事人无法行使权利的客观障碍。也就是我想行使权利,但是呢,客观条件不允许。那就是你实效的进项,对我这个权利来讲就是不公平的。所以你要暂停时效的计算,

这就是终止制度,我们来看它的适用情形,大家讲这个适用情形的时候啊,大家一定要先注意一个前提。就是在我们国家呢,诉讼时效适用终止制度的,它必须得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发生法定事由。为什么要加这个时间限制呢?假如说诉讼时效刚刚开始起算,就发生了终止适用。这个时候呢,法律认为你主张权利的时间起码还有六个月呢。六个月已经很充足了。啊,没有必要搞得这么的复杂。

所以呢,这个时候啊,有可能不启动这个终止制度。一定要注意,最后六个月这样一个限制。发生下列障碍导致不能行驶停限的。才能够启动这个制度,所以它体现的是权利人欲而不能的,这样的困境。心里面想行使权利,但是客观条件不允许。我们看哪些情景对应的是不可抗力天灾这个最好理解了。比如发生了地震了,泥石流了等等,导致无法行使权利,

那这时候你要停止。实现了进行。第二点呢,是无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因为大家想想无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权利要主张救济的话,得仰仗于法定代理人。那如果法定代理人缺位了。那这时候呢,就会遇到一个客观障碍,他自己不行。行的人又缺位。那法律也给予它救济。

第三呢,是继承开始以后啊,没有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因为继承开始以后啊,也得仰仗这个继承人或者是遗产管理人来主张权利,但是呢,这个人无法确定。也是客观障碍。第四呢,是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的。人生自由受到了限制。啊,比如我对车某有个十万元的进项债权。后来呢,

我去车某家做客的时候啊,车某把我软禁到了他家的佘山别墅里面来享受生活。我出不去了,大家看这个时候呢,我能主张权利吗?很难也要导致时效的终止。最为难的是兜底条款,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这样的话呢,就把这个民法典规定的五种情形给大家梳理完了。当然五种情形啊,既有天灾也有人祸,你看第一点呢,是天灾二三四,这三点是人祸啊,

可以帮助大家去,大致把它记住。当然这个地方呢,我还编过一个小口诀。可以方便大家记这。列举的四种情形叫不法死囚。大家看不说的是什么呀?不可抗力法呢,说的是法定代理人的缺位。而这个死呢,是死亡的时候,也就是继承开始的时候啊。没有继承人或者是遗产管理人。求呢,说的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被关起来了啊,不法死囚,加上一个兜底替换,大家就可以把这个情形给它记住了。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呢,是诉讼时效终止的法律后果,这里面呢,大家要掌握两点,第一点呢是。在法定期间内发生终止持有了。这时呢,时效期间要暂停计算。啊,相对于这个时效啊,

按下了一个暂停键,时间静止了。啊,每当讲到这个地方的时候啊,我都想起我看过的一部韩剧,叫来自星星的你。可能有同学也看过啊,在这个电视剧里面呢。非常帅气的都教授,有一个特异功能。它可以让时间静止。关键是别人禁止了,他可以不禁止,我觉得这个功能特别厉害。啊,

不少同学呢,在复习考研的时候啊,发现别人都复习的特别好,自己的时间这么紧张。啊,那你也希望有这样一个特异功能,让时间静止,让大家休息休息啊,你单独复习两个月哈。所以呢,大家结合这样一个情境啊,去理解什么叫暂停计算。这第一点,那第二个方面终止的事由只得有消除的一天,消除以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呀?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律剩余六个月。简单粗暴。当然这一点呢,跟我们以前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你现在民法通则是这样,如果发生诉讼时效终止了,那终止之后消除以后呢?诉讼时效是要继续计算的。就是已经经过的时间依然是要算在内的,这是原来的规定,那有些同学说为什么民法典简单突破的规定一律剩余六个月呢?这是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第一个方面的考虑啊,是现实的考虑,

因为在实践当中啊,有些时效的终止是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几天的。那这个终止持有消除以后呢?只给当事人几天的主张权利的时间的话,可能会有点紧张,特别是这个当事人,有可能刚刚经历了。递增这样的不可抗力,或者呢,刚刚人身自由被限制才放出来,惊魂未定,就得去赶紧主张权利的话,多少有点不近人情。这第一个方面的考虑。第二个方面的考虑呢,

是简化规范的考虑。因为原来这个规则啊,相对来讲适用的时候比较麻烦。因为法官呢,先要查明剩多少。时间的时候发生终止事由,终止事由呢?持续了多少天啊?最终还得算还剩多少天?大家肯定也都知道,好多法官数学都学的不好。啊,既然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那就没有必要纠结这么几天了,甚至几个月了,

一律给六个月啊,大家都省心。基于这两个考虑啊,我们民法典呢,就做出了这么一个新的规定。当然,可能好多同学会想到这个问题。啊,就是如果能一律申请六个月的话,那会使得一部分债权人,他实际享受的诉讼时效会。超过其他的债权人,超过三年有没有这个可能啊?有可能,但是呢,

法律觉得无所谓。哈,既然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那多几个月就多几个月吧。这就是时效的终止,里面需要大家掌握的考点,大家要去掌握这个民法典,它的一个新的规范的方式。接下来呢,我们来看诉讼时效的中断制度,也是从含义,适用情形和法律后果三个方面来掌握它。我们先来看诉讼时效中断的含义。它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进行过程中,大家注意这个前提。

因法定事的发生,导致之前的时效通通无效,重新开始起算的制度,我们叫诉讼时效的中断。也就是如果发生了法定事由了,那已经经过的时间通通无效,一切从头再来,重新又取得了三年的时间。大家可能看过部电视剧叫开端啊,就是无限的循环啊,重新带来重新带来,这就是中断它体现的一种感觉。第二点呢,是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情形。这个适用情形里面,

大家把握一个原则,就是相对终止来讲,中断它更多适用的是主观适用。既然诉讼时效,它是在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如果呢,我这个债权人?一直在积极的为权力而斗争。并没有在卷上睡觉的,那这个时候呢,你时效的进行对我来讲就是不公平的,这个时候呢,就要启动中断制度,重新起算了。都是主观事由,

大家把握这个观念。大家看第一项权利,人能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你看我没有闲着,天天找业务人要钱,没有在全身上睡觉,那就要导致时效的中断。而且呢,这个地方。所讲的提出履行请求啊,它也是一个广义上的履行请求。既包括找债务人本人来主张,也包括找债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提出履行请求的。都证明我债权人没有在权利上睡觉,

都会导致谁的中断?当然,这里面呢,给大家补充了一个规范拓展涉及到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什么叫做提出履行请求呢?这个地方啊,有个要求就是你提出履行请求的主张啊,原则上必须要到达相对方。唉,义务人收到了你提出的履行请求,才能够基于这一条的规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比如大家看这个第一项。若当事人呢,向对方送交权利文书的,你看一定要对方收到这个文书的时候。

才能够导致实线的中断。啊,比如呢?我呢?给车老师发一个微信啊,跟他要他欠我的十万块钱。结果呢,我一发微信发现我被拉黑了啊,收到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大家看我发微信这样一个行为能不能导致车的中断啊?不可以因为这样的意思表示啊,因为他把我拉黑了,并没有到达相对方。第二点的是当事人以发送信件的方式主张权利的,也需要到达相对方。

第三呢,是当时是金融机构的,大家看从对方的账户上扣收欠款本息的时候。也是主张权利的意思,到达相对方。啊,如果你有信用卡的话,你可以绑定这个还款的银行卡。然后呢,按照约定的时间啊,银行都会直接从你的卡里面扣钱。啊,假设一个月通知你了,扣钱的时候发现你的余额不足,扣款失败。

大家看一下这样一个行为,它能不能导致谁的终端啊?可以的,因为它去扣款,本身就是在主张权利。第四呢,是如果当事一方下落不明的,也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只是啊,按照我们司法解释规定。这个公告呢,原则上要在国家级或者省级的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发布这个公告才能发声。中单的小李。啊,你能不能在当地的县城晚报上发一个催款的通知啊?

这是不能导致时效中断的啊,要在国家级或者省级的媒体上发布,注意这个细节。这是第一点。接下来第二点呢,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唉,你看尽管呢,它并不能代表债权代积极主张权利,但是呢,按照我们的传统观念,如果呢,义务人已经做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了。那你债权人还好,不好意思,

峭峭逼人的,天天找别人去要钱了呀。不好意思了,但这个时候呢,也要导致实现的中断。比如呢,每年过年的时候,车老师都给我发一条微信啊,首先是祝我。春节快乐!然后呢?后面会附上一句话。我欠你的十万块钱。我今年一定好好讲课啊,挣了钱就一定还给你。

大家看大过年的,我好意思再找别人追着要钱吗?不好意思了。从法律角度来讲,他做出这个承诺就可以直接导致实现的中断。你看法律也得考虑保护这种。不好意思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呢,这个地方所说的同意履行义务啊,它是一个广义上的同意履行。通俗的讲,只要义务人呢?认这个事都可以导致事业的中断。你看他做出了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

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等,这样的程度和行为的是不是都是认这个事儿啊?都可以导致实验的中断。啊,比如车某呢,他给我发信息时候没有说一次性还我这十万。而说我明年啊,争取先还你3000。大家看这样一个承诺,能不能导致实业的中断呀?当然可以。因为你做出部分履行的承诺,也是认这个事。第三点呢,是权利人提起诉讼时申请仲裁的。

这是通过公权力的方式来主张救济,是不是也没有在全上睡觉啊?当然会导致时效的中断了。那这个地方要给大家补充一个理论拓展问题。就是债权人提起诉讼了。然后呢,后来因各种原因撤诉了。能不能导致实线的中断呢?也就是说,我学过民事诉讼法,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你提起诉讼以后撤诉了,那就视为你从未起诉。当然不能导致谁的中断了。大家看这个说法能不能成立啊?

不能成立。民事诉讼法里面讲到的。提起诉讼以后,又撤诉的,视为从未起诉。它主要是解决一事不再理的问题。啊,就是你撤诉以后呢?未来你还可以相同的事由来起诉。因为法律认为你从来没有起诉过,不违反这个一事,不代理的原则,它主要解决这个问题。它不是在解决时效终端的问题。当然,

这个涉足行为啊,它能不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主要取决于在你撤诉之前诉讼的文书有没有送达给债务人。啊,如果你起诉了法院呢,已经把你的入账送达给了被告,也就是债务人了。这个时候呢,尽管你后来撤诉了,但是呢,你依然可以适用第一种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来导致时效的中断。因为你主张权利的意思,到达相对方了。

尽管是借法院之诉到他的。但是呢,如果在你撤诉之前呢?这个文书没有送达给债务人的,那你撤诉了,就视为你从未起诉。而且呢,不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毕竟这个意思啊,并没有到达相对方,大家注意做这个区分。最后一点呢,是兜底退款与提起诉讼的仲裁,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但这个其他形象主要涉及到的是民事诉讼法里面规定的特别诉讼程序。

包括。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等等等。大家看是不是都代表着债权人没有在权利上睡觉啊,都在积极的为自己的债权实现而做斗争。都可以导致时效的中断。所以大家看,虽然我们国家呢,民法典规定了全世界最短的三年诉讼时效,但是呢,我们国家规定了全世界最宽松的。诉讼时效中断制度。啊,只要你在这三年当中有那么一刻想起来。主张权利,

那重新又取得三年的时间啊,就像开端里面那个场景一样啊,可以无限的循环下去。这意味着,在实践当中,你可能享受的这个时间啊,是要远远超过三年的。当然啦,最终呢,它是要受到那个20年保护期间的限制的。啊,只是呢,有特殊情形的话,你可以申请延长。这是诉讼时效中断的四种事由啊,

大家把握一个主观上的观念,就是权利人。没有在全身上睡觉。当然,因为这四种情形啊,也是大家。主观题要背诵的一个内容,所以这个地方啊,简单给大家梳理一下这里面的逻辑,其实啊,它就体现了。债权人为了主张债权而不懈奋斗的整个过程。啊,大家可以联想车老师呢,欠我十万块钱,

我要为自己的债权而努力奋斗。整个奋斗的过程都会导致时间的中断。首先呢,我想起来了,我得找这事要钱,给他发一个微信,主张我的权利,大家看这个动作。能不能导致血的中断啊?可以的,所以说首先第一步是请求债务人履行。很卑微,当然如果撤的是要点的话,他肯定会当场同意。把这个钱还给我,

你看债务人呢,他做出同一履行意思表示的,也会导致谁的中断。当然同意了,以后呢,就又没下文了,这时呢,我没办法,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唉,通过公权力的方式来主张债券。当然,我这样的诉讼啊,是肯定能够胜诉的。胜诉以后呢,

测试师依然不把这个钱给我,我怎么办呀?我只能是去申请强制执行了,这叫其他强制措施。那我申请强制执行,发现车某没有任何财产的怎么办呀?啊200那就等他有了财产了再说,所以大家看在债权的。为了实现自己债权的整个奋斗历程当中,每一步都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啊,你联想这个过程啊,应该就比较容易把它记住了。这是。中断的室友。

最后一点呢,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首先第一点的是,如果发生重大事故了,那意味着已经经过的时间统统无效。要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时重新开始计算。当从中断时开始计算,比较好理解,我要特别强调这个有关程序终结时,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特别是呢,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主张权利的。什么时候开始重新起算这个时效呢?有关程序终结时。特别在我们国家啊,

民事诉讼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常常呢,是要等到二审判决生效的时候,才要重新启动实效。啊,因为在实践当中啊,这个诉讼程序可能旷日持久。从我提起诉讼,到最终拿到二审的生效判决,可能都超过三年。啊,如果呢?我一起诉就开始计算时效的话,我还没拿到判决呢,时效期限就届满了,

这个也不公平。所以呢,要从有关程序终结时再开始起算时效。这第一点,第二点呢,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它能发生很多次。只要是在时效期间内发生重大事故了,它可以一直中断下去,可以无限循环啊,就像。开端里面那个场景。这是终端制度,那最后呢?还有一个诉讼时效的延长的问题。

这里面大家记结论就可以了,按照民法典相关的规定啊。我们前面讲到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它可以终止和中断,但是它不能延长。第二个方面呢,是法律规定的20年最长保护期间,可以根据当时的申请来延长,但是不适用终止终断的规定。啊,大家掌握这两个结论就可以了。我们来看一个考过的典型真题。二零一四年的单选题。张某呢,借给王某三万块钱,

约定二零一三年的5月1日还款。因王某的到期未还,张某呢于二零一三年5月8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呢于二零一三年5月10日收到此信,但直到二零一三年5月12号的时候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什么时候?我们先来看一下。双方约定,二零一三年的5月1日还款,这是履行下届满制按道理呢?这个时间要开始计算时效。那后来呢?二零一三年的5月8日是不是邮寄这个退款信件?这在主张权利会导致谁的中断?关键是什么时候才能够发生终端的效力啊?

是十号收到信件的时候呢,还是12号拆阅此信的时候啊?当然是十号收到信件的时候。啊,因为对方当时呢,只要收到这个信件,处于随时可以拆的状态的时候,那就意味着我主张权利意思到达你了。这个时候呢,就要发生时效终端的效力。所以应该选的是c选项,五月十。这是诉讼时效计算的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三个问题,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这个词啊,是一个学术用语,听起来比较抽象,但其实理解起来也没那么复杂,它体现的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成权的存续期间。所以它体现的也是权力行使,受到时间限制这么一个观念。只是呢,债权请求权,它是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而形成权呢,它是受除斥期间的限制。我们在前面讲这个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候啊,讲过撤销权的存续期间。大家看那个撤销权啊,

就是典型的形成权。它的存续期间呢,既包括主观期间,也包括最长期间。大家还记得吧,主观期间呢,原则上是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而最长期间呢是?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大家看,无论是一年也好,五年也好,它都体现为撤销权这样一个形成权的存续期间。我们呢,就把它在法律上啊,

叫做除斥期间很好理解。当然,在民法典总则编。诉讼时效这一章里面啊,其实既规定了诉讼时效的规定,也有除斥期间的一般性的规定。甚至呢,我们在审计法律草案的时候啊,在标题里面呢,曾经写过诉讼时效和处置期间。但在审议的时候啊,部分领导认为除斥期间这个词啊,有点不太接地气。你写上去,老百姓也看不懂啊,

后来呢,就把它给删掉了啊,标题里面只保留了诉讼时效,但是呢,这一章里面是有。处置期间的规定的就是民法典的199条。当然这个地方啊,需要我们重点掌握的是一个主观题的考点。就是诉讼时效和处置期间的区别。虽然它们都是期间都体现了对于权利行使的时间的限制,但在具体适用的时候啊,它们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区别的。啊,这些区别啊,需要大家掌握。

我呢,把它总结为以下六个方面。首先第一个方面呢,是适用范围有所不同。你看诉讼时效,它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而这个除斥期间呢,它主要适用于形成权,适用范围不一样。第二呢,是法律后果不一样。如果呢,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那法律后果是债务人将取得一个抗辩权。也就是债权本身是不消灭的。

但是呢,除质间经过以后啊,它发生的后果是形成权将归于消灭。你看我们讲这个直销权的形式的时候,如果一年或者是五年的期间,无论是哪一个先经过了,那直销权都会。实体上归于消灭。第三呢,是适用方式不一样,诉讼时效呢,它只能由当事人来主张,法院不能以职权来适用。因为我们现在采取的是抗辩权发生说的观点。而这个除斥期间呢,

法官是可以依职权来使用的。比如,在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如果呢,一方当事人。基于受欺诈或者受胁迫而主张撤销的人民法院呢,必须要以职权来查明。一年或者五年的期间,有没有经过?啊,即使当时没有提出这个主张,法院一查发现期间已经届满了,那就会驳回当事人请求撤销的诉讼请求。接着看第四项期间的可变性,只是一个特别大的不同诉讼时效啊,

它属于可变期间。在起算以后呢,有可能发生终止或者中断。但这个除斥期间啊,它是典型的不变期间啊,不能发生终止中断和延长的后果。接下来第五点呢,是起算时间点不一样啊,我们前面讲了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呀?要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士开始计算。而这个除之间从什么计算呢?要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即计算。这是民法典总则编199条的明文规定。所以你看我们在讲这个撤销权的起算时间点的时候啊,就有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呢,是强制程度不一样。原则上,诉讼时效的规定都是强制性规范,不允许当事人特别约定。但是呢,除斥期间。某一些是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啊,比如在合同编里面呢,给大家讲解除权的存续期间。它就允许当时呢事先进行约定。这样的话呢,就形成了诉讼时效和直接六个方面的区别,因为这是一个主观题的考点,

所以这个地方呢,给大家总结一个口诀,这个口诀叫。饭后方可启程。监视期间嘛,是不一指饭后方可。启程。大家看泛说的是什么呀?说的是适用范围后呢?说的是法律后果方呢?说的是适用方式,可能说的是期间的可变性。起呢,说的是起算时间,而承受的是强制程度啊,

饭后方可起程,当然这里面呢,大家可以做一个。谐音啊,吃饭以后方可即成。这样的话呢,把这六点就给它记住了啊,这是第一节诉讼时效,里面需要大家掌握的考点。接下来呢,我们来进入第二节期间。这一节里面呢,要给大家介绍期间当中的一些基本的规定。先来看第一个问题期间的概念。啊,

它指的是时间呢,在民法当中的规范意义,一定时间内经过,也可以导致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后果,所以呢,它属于我们前面讲到的民事法律事实当中的状态,这样一个范围。第二点呢,是期间的类型,大家简单了解啊,一个呢,是法定期间和议定期间的区别,顾名思义,法律规定的,

那就是法定期间。比如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那议定期间呢,指的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时间啊,比如当事人约定了合同履行的期间,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形式的期间等等。第二呢,是一般期间和特殊期间啊,这也是简单了解一般期间啊,它主要是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而这个特殊签呢,只能适用于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简单了解啊,最后一个问题,

现在计算是这个地方呢,大家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些选择题当中,有可能考到的考点。我们来强调这么几点啊?第一点呢,是民法当中的期间要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来计算。除了这个年月日以外啊,小时也可以称为民法当中的期间。啊,比如我们去做家教,按小时来计费。甚至呢,我们去停车场停车,有可能每十分钟给我们计一次费。

啊,这是第一点啊,注意这个计算的单位。第二点呢,是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才正式开始计算。原则上都是开始当日不算,从夏日正式开始计算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呢?我对这是债权在二零二三年的3月1号的时候。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为这一天我给他发了信息,让他还我钱。大家看原则上呢?发生中断的时候啊,

要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关键是什么时候重新计算呢?要从次日也就是。二零二三年的3月2号才正式起算。一号这一天啊,是不算在内的。为什么当天不算在利呢?因为发生法定事宜的当天啊,可能已经是下午了,比如我下午四点半给车主发的短信。那假如说3月1号当天也算一天的话,对我来讲就是不公平的。我只享受了几个小时,你怎么给我算一天啊?所以呢,

法律啊,就统一都到次日开始计算。这样的话呢,尽管可能我多出了3月1号啊,剩下那几个小时的时间啊,但是法律认为。啊,这个对债权人讲也不算什么大事啊,就给你算足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当然,从3月2号如果开始起向诉讼时效的话,那三年时效什么时候借卖啊?应该是到二零。二六年的3月1号。大家看起算日是次日,

但是呢,到期日是发生法定事由的对应日。这样的话呢,相当于是整算了三年的时间。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开始的,当日不计入下一日开始起算这个规定。那如果按照小时来计算的话。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时间来开始计算。啊,比如你去给别人做家教。每小时100块钱的费用。能不能说你今天是上午九点半去的?到十点整点的时候再给你算这个时间啊。当然就不能了,

九点半去的,那就可以从九点半就开始计算。这第二点第三点呢,是按照月和年的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注意对应日这样一个概念。比如呢?大家在网上啊,买了一个视频网站的会员啊,前两天微博上也有相关的讨论。比如呢,二零二。三年2月28号啊,你买了会员,从这天开始计算那一个的会员什么时候到期呀?

如果是按月来计算这个期间的话,那就是到。到七月的对应日是今天的最后一日,也就是到二零二三年的3月28号。注意这个对应日这个概念。那假设没有对应日的,那就是月末的最后一日是到期日。它不是整算30天这样一个观念,比如呢,你是在。二零二三年的3月31号。啊续上了这个爱奇艺的会员卡。一个月的时间,大家看这一个月什么时候到期呀?是不是二零二三年的四月?

按道理应该是对应日31号,但是呢,大家都知道四月份没有31号。那这次呢?只能是四月份的最后一天,也就是30号就到期了。所以这个按月或者年来计算,这个期间的时候啊。它不是给你整算30天,或者整算365天。是按照到期月的对应日来确定到期日的,这是第三点,接下来我们看第四点。期间的最后一日,如果是法定节假日的话,

那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是期间的最后一日。啊,因为大家想想,如果今天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话,你这个公司根本就没在上班。事实上呢,我不具备主张权利的现实可能性。所以这个时候啊,基于公平起见法律呢,再给我延长一天啊,等你们放假回来的时候,法律再给我一天主张权利的时间。同时呢?到期的最后一日,原则上截止日期是24点。

当然,如果有业务时间的是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来截止。啊,假设人家公司按照惯例,下午五点就下班了。那你当天的五点之前就必须要主张权利。啊,等到人家下班了,虽然这一天还没过,但是呢,你这个期间实际上已经届满了,注意这个业务时间的。现值最后一点呢,是法律当中的术语。包括本数和不包括本数的情形。

民法里面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和届满都是包括本数的。你看我们前面讲这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类型的时候就涉及到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大家看那个以上包不包括本数啊,包括它要大于等于八。包括以内借满啊,都是包括本数的。那所谓的不满超过和以外,是不包括本数的。比如这个无行为能力人,他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得是小于八,而不包括等于八。这就是本数,它的一个。

体现同时呢,在民法里面经常出现超过这个词。啊,比如说过半数就是超过半数,那意味着必须要大于二分之一,你等于二分之一就不行。同时这个以外呀,它也不包括本数。注意下民法典里面规定,这些比较细致的规则,最后呢,我们来看一个题目。在期间计算上,民法所称的本数包括在内的术语包括哪些?大家看以上以下以内都包括,

但是以外就不包括了,应该选ABC这三个选项。这就是诉讼时效期间,这一章里面需要大家掌握的全部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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