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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上编第05章调整时期的古代法制(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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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试还得技术流,每一科你都值得更好的。第一个考点。立法指导思想叫做详以明律参议国制这句话呢,你可以把它关联到元朝的一句话叫做主述变通,复合看法。啊,都是这个套路,一方面保留北民族,一方面学习汉族,这里的学习汉族特指的是学谁?享以名利嘛,学明朝。所以你看它的下面的这些立法都在学明朝啊,这是第一个立法思想,

我们还可以补一个立法思想。你想想我们元朝讲了两个除了主述变通,复合焊法以外,是不是还讲了一个?叫做蒙汉一法。因俗而制,蒙汉译法。蒙汉译制,改一个字。满汉译法。元代是维护蒙古人特权,那么清代就是维护满洲贵族特权。这是少数民族惯用的套路啊,因俗而制,满汉一法,

好立法文件。大清律隶,但注意了,大清律隶是乾隆年间颁行的,它并不是清朝第一部律典。早在康熙的父亲继顺治朝就已经颁布过。清朝的绿点了,叫大清绿及解复利,你看这个名字是不是很熟悉?前面是不是有个大明律机械福利啊?明朝开创绿历合编体例的大明律集解福利,这里叫大清律集解福利,这不就说明在学明朝吗?改一个字就完了。雍正年间,

大清历几几,乾隆年间,定型大清律,隶大清律隶,无论是形式结构,体力篇目。还是制度内容几乎就是大明律的翻版。所以它也是一+6。明利率约总则六部分篇共七篇400多条。这是学大明律的,而且学到了大明律集解复利的律例合编,它在律条之后还附了1000多个例条。大清绿地的立就是卫星条例的那个单行法规。这就叫绿地合编啊,体现他在学明朝。

绿具有稳定性,所以这400多个绿条前六年前颁布以后,基本上就不动它的,即便要改去修什么修?修复了呢,1000多个立条修历啊。再来说汇点。同样也是学明朝。大清会典就是在仿大明会典。大明会典跟经世大典仿的是唐六典,下面就可以总结了古代史一共四个政典就说完了。分别是原这个唐朝的唐六点。元朝的军事大典,明朝的大明会典,清朝的大清会典。

啊,这是四个重点。清会典仿明会典,而清朝有五个皇帝都在做会典,我们就叫五朝会典。这五个皇帝分两类。第一类,古代的第二类,近代的。古代的会典连着四代皇帝康永乾家,然后加上近代的会典倒数第二个皇帝光绪会典。康永全家光。啊嘉嘉奖令就是表扬是吧?清朝那12个皇帝,我们比较熟的四爷八爷康乾盛世康永乾表扬完了就表扬光了。

在没有黄律师的表扬了,用前加工五个。下列选项中,哪些皇帝在位颁发过会见?你要能跳得出来,选康永前加光,哪个是第一步选康熙?哪个是最后一步选光绪?光绪还有一个考点,它增设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机构权限的规定。那近代的汇点才会和外国人那么频繁打交道,所以才会是外交部嘛,所谓的总理各国事务牙呢,不就是外交部嘛。这古代会议里里是没有的,

这是光绪会议典增设的。那么,这个会点在讲什么?讲国家机关的职场势力活动规则,它的编撰体例是以点为纲,以责力为目,这个点就是会点。责力是什么呢?我们看第四考点责力,责力是清朝特别针对中央各部门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它也属于重点的类型,对吧?讲的更具体,它就是配套会点的一种法,一种法规。

配会点的法规。啊,既然择利是配汇点的,而且它是点和利就是汇点跟折利叫分别计收。它不是合编的,会点是会点,责力是责力,会点可能讲的宏观一点,把每一个会点的条文要把它具体化,就看责力。啊,就好比我们绿点要配一个什么配一个条例是吧?那么这个择利。康熙朝开始制定为什么?因为责力是配会点,

使用的都是讲国家机关职场划分的,而会点呢,是康熙开始做的康熙会点。所以康熙朝开始做哲理嘛啊,哲理分两种,一般哲理特别哲理,每一个部门。都有一个责力,你要查行部权力,你就看行部责力,以此类推六部都有责力,中央有部还有一个叫院。就像我们现在国务院有部还有委一样,部院是一级记一个院理翻院,这个理翻院就好比是元代的宣政院。

管什么的。管少数民族啊,管宗教啊。它叫理犯院啊,理犯院责令不跟院是一级,这是一般责令,还有相关特定事项的责令。比方说督捕的处分的。啊,一般折叠特别折叠好,我们总结一下,讲了很多个例了,还有什么这个点那个点来我们。这样说,一个叫绿点。

与绿点配套的叫。条例。对吧,比方说大明率集结复利。大清律例,大清律例的例就是这个条例,未行条例。这是配套的,而且是合编。对吧,河边绿地河边那么与重点配套的叫什么地啊?责力。它是分别记修,重点是重点,责力是责力,

重点讲的宏观一点,重点你的条文要把它具体化贯彻落实就去看责力的法规。把绿点的绿条把它细化,就看单行法规条例是吧,绿点的配套是条例绿历河边。重点配套的是择利分别机修,以点为纲,以择利为目。还有个区别,这个条例。明清都有。因为明朝就有绿地河边嘛,但这个泽力明朝没有清朝特别创立。只要问到泽利,你就选清朝,

那就没有明朝。好,再补充一个力叫断力。哪个朝代?南宋。南宋判例法。不是条文,不是法规,而前面的条例择一都是法条法规。断裂难受判例法。啊,这是对于这几种利的总结。第五,清朝立法还有一个特点,适用于少数民族居住区的法规比较多啊,

做了很多少数民族立法啊,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那么这是为了巩固辽阔的疆域而还专门设了一个管少数民族的机构,叫叫什么李犯院。所以这个理犯原则里。就属于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规,这是多选题考点啊,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适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啊,清朝做的法规的有。下面这些都可以选,你就记这个里番院哲理就够了,所以这个哲理也算。其他的几个你都不用背,因为这个标题里都有少数民族字眼。

蒙古回疆苗汉香苗,西宁青海西藏西藏台湾。刑法第一个罪名。你看啊,罪名这个专题最重要的肯定是唐朝。啊,唐朝四个罪名吧,四个考点背一遍十个。六杀六张宝谷是吧?还可以考大题呢,简答材料分析都可以考,那么唐朝完了之后,宋朝没有罪名考点。元明清最后三个朝代分别只有一个罪名考点都不难,元朝考什么?

强奸幼女明朝。兼党清朝文字狱。而且记一个概念就可以了,文字狱按什么判按十恶之一的牟大力判罪,知道这个就够了,他就问你文字狱判什么罪?判牟大利,好附带我们背一背牟大利是什么呀?牟大利是十恶三谋之一,谋反。牟大力谋判他是排第二名的,那牟大力的本意是什么?我们按唐律的法条来背他的本意是罪状。屠谋毁坏三样东西,皇帝的宗庙,

陵寝,宫阙,这是牟大力啊!这是在12里会考。然后关联一个就是文字狱,多半会比照牟大力判罪,让你选一个也选牟大力刑罚方面。其实宋元明清都在沿用隋唐的赤杖徒留史,但宋元明清都不讲赤杖徒留史,宋朝讲的是什么?折杖赐沛临,迟啊明朝讲的是什么充军廷杖是吧?那清朝也要讲他的变化,清朝的这个斥将图六死有什么变化呢?分类型来看,

先看死刑类,其他的死刑有个变化,他搞了一个监后,那死还不见得死,那搞搞了个监后制度,就好比我们现在死缓有点像。它分为立决和监后。由于死刑的法定常规执行方式就是斩和缴,所以排列组合就有斩立决缴立决。斩监后,缴监后简称斩缴立决。斩缴监后,如果判立决,就叫。时不待我的不待时的死刑都不用等到秋冬行刑,

随时可以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斩执行缴。它适用于那些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不待时的死刑。那如果判今后呢?监后就要收监,等候等候什么等候秋天的到来,秋天会有一场复查程序叫秋审。通过秋审,对于这些前面判过斩缴件后的死刑犯,做一次死刑复审的复查,通过这个复审程序再来决定是杀。还是不杀,那极有可能就不用杀了,这就是立决跟监后。第二,

死刑的执行上也有变化,叫做残酷化趋势。残酷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能有更多的罪名能适用到这些残酷的方式,哪些残酷方式比方说宋代讲的什么?凌迟。在宋代,可能只有个别罪名能够用特别的临时来执行死刑。到了清代,更多的罪名都能用临时来执行死刑。再比方说,秦朝我们就讲过的两个什么枭首示众,什么路师是吧?这都属于残酷执行方式,让更多的罪名能够适用更残酷的执行方式,

而不是用最常规的斩缴。这是一个残酷第二个残酷行刑方式,更残酷适用罪名扩大化,然后行刑方式也更残酷,比方说我们拿临时举例。明朝的临时。3600道的版本。轻的零词。4700刀。啊,足足要挖你三天,第一天挖完还不让你断气,把你送回监狱啊,送押回监狱。然后给你涂点药,

给你喝点粥,生怕你死了,第二天换个行刑官,接着挖,挖到4700刀,再让你断气。行刑方式也更加残酷。好死刑就说完了再说流行。流行明朝就讲过了充军,对吧?清朝也有充军记一个点,等级不一样。明朝从军行几级几等。七等七等,清朝呢?

五最远还是什么级别?烟账之低啊,最近还是附近,但它只有五等。第二,明清都有充军,但是明朝没有发现。发起人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个发钱,一个择利,这两个概念一出现,只能选清朝,不能选明朝。择利发钱啊,这都是清朝特别的。

那么,这个发钱是清朝特别创立仅次于死刑的它,比充军还重。本质来讲也属于流放,为什么说比充军还重?充军是发往边疆充当军户。种军粮去是吧?军级而发起人不是让你当兵,而是给兵当差为奴。所以它比充军还重,但是它的适用对象没有充军那么广泛。它只适用于被判徒刑以上的文物官员。最后一个是附加刑,这个简单了解就可以一个次字,一个加号,

这也都不是清朝首创这次字形,老早就有,就是最最开始源头可以追溯到夏商的末姓。后来又废过,然后又适配型又恢复了是吧?元朝跟清朝也都有赤字型,它主要作为一种附加刑罚,特别是对于盗窃罪。比方说判个徒刑会附加给你吃个面。到了清朝呢,跟死刑一样,有扩大化的趋势,让更多的罪名不仅像盗窃,像逃囚,盗墓都要附加一个次字形。

啊,而且受刺字型的罪犯刑满释放以后还要充当三年巡警之一,就好比是在元朝要充当五年经纪人。有个附加义务。带加号适中,这也是一种附加刑,就带一个重木板挂在脖子上,在城门口衙门口加号适中若干日。啊,这是附两个附加刑。再来看维护满洲贵族的特权的内容。一二三三点怎么背呢?第一点,行政法。第二点,

刑法。第三点,民法。三大法律部门都在体现满汉一法民族歧视。行政法上,在认官上,民族歧视。就像元代讲的,有元一代御史大夫一职,非国性不宜收,只能蒙古贵族担任是吧?汉族人连当地方的书隶制度都不具备。那么,在清代标榜满汉一体,所以它设立了一个叫满汉副职制度。

满汉副职就是说六部长官一把手就两个人,满官当一个尚书,汉官也当一个尚书,这叫满汉副职。但是呢,又搞了一个叫分族官缺制度,满官官缺满官,不认汉官官缺汉官不认,但其实实际操作中,满官这个汉官官缺。满贯也能补认。但满官官缺汉官,不能不认,这也是一种民族歧视,因为它要保证这个实权掌握在满官之手。

这是行政法上的认官的一个启示。刑法上呢,同罪一罚啊!和元朝维护蒙古人特权大同小异,比方这里提到的其人犯罪,他可以用带加号失踪的方式来抵消刑罚。本来判流刑,判徒刑,判充军刑,甚至于本来要判死刑的,带加号示,众若干日,就抵消了,就不用判死刑了。当然,

这个死刑一定是杂犯死罪,而不是真犯死罪。所谓杂犯死罪,就是一些因为过失犯啊,因为被别人的一个犯罪被连带论处连坐的一个死刑。啊,真人犯死就是更严重的,要故意杀人呐,模仿呐,那那有些死刑,它不能折抵啊,你不用去背哪些叫杂犯,哪些叫真人犯,你就记个结论。砸贩死罪都可以抵生,

贩死罪不能带驾号来抵啊。包括其人,如果要判斩立决,那就自动就减,为斩前后,那基本上就保命了,而且其人不自面。啊,蒙古人也不吃面是吧?这都属于优待好民法上的一个特权,保护其弟媳产,禁止其名教产。齐就是齐人,明就是汉人。这里说的是齐地齐房,

不准汉人点买,汉人不能点买齐地齐房或者齐地齐房,不得点卖给汉人。防止妻离妻散的流失,这是民法上的特权。就三大部门法都在体现维护满洲特权。第三,民事立法。一,民事主体身份的变化。总论点人身依附关系开始削弱了。啊,因为这已经是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马上进入近代社会了,人格之间的平等关系慢慢的就开开始有了啊,

区不要区分什么良剑呐啊,人格差异呀,身份差异呀,慢慢的要淡化这东西。四点表现一。清朝废除了降级制度,注意是废除,不是实行写实行,就说明朝实行降级制度。清朝没有实行降级制度,所谓降级也是一种户籍工降。他是终身强制服降级的,你不能脱级,脱级都要被制裁的,你就是你户口有个户籍子孙后代都要强制服这个户籍。

那青苔废除了这个。经济制度第二雇工地位有所改善。啊,故宫地位有所改善,当这个改善分两个阶段啊,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说清朝啊,这个故宫。不列入建民籍,它不是建民籍,但是呢,又规定雇主打雇工是。是可以减若干等处罚的。虽然把这个故宫没有列入贱民级,但是仍然把它当贱民看待,

所以才有了故宫打雇主可以遣等啊,这个雇主打雇工。可以减,等不就好比唐朝讲的以粮犯建处刑减免嘛,还在搞差异化是吧?体现理智,但是。到了乾隆末年,乾隆50几年以后,通过不断的修律,又发生了变化,到最后就规定雇主打雇工,雇工打雇主平等量刑。就没有什么加等减等量性了,这是发生了一个变化的,

所以你看清楚题目怎么问他,如果提到了乾隆末夜末年。那你就要按照平等处罚啊,没有提到你就可能按照前面的要减等处罚或加等处罚,这是有个发展过程,第三,很多贱民级都能豁免为良民级。甚至于子孙后代还可以考科举。最后最后连奴婢都可以变成良民级啊,这就是人生义务管理削弱,还要注意最后一句话,清朝禁止一生折仇,哎,这个概念哪里讲过?牵扯一生则仇在保护债权人权益哪个朝代讲的唐朝?

唐朝是有一身遮仇制度的,但清朝禁止一身遮仇。第二,债权法。债权制度最大的一个变化就跟宋朝,元朝不一样,不动产买卖契约开始区法律意义上要区分。一般买卖和典当买卖了明确规定,如果是典当买卖,一概免其纳税。不需要进行输钱,硬气过个付税了。说白了,宋朝元朝没有区分,不管你是典当还是一般都得交税。

但清代如果认为是典当,不用交税,一般的才交税。这又是一个变化,那怎么样判断这个买卖是一般买卖契约还是典当买卖契约呢?划分的标准看什么?看是否允许回赎。就这个合同里有没有回收条款?乾隆18年就明确规定说,从今天开始,所有的不动产买卖契约为了我们便于判断是一般买卖还是特殊买卖。强制要求你的合同里面必须有一个字样,如果你约定的回赎权条款,你一定要写出回赎。如果你是一般买卖,

直接转移所有权的,那一定要写出永不回溯必须写。那必须写那以前的旧契约呢?那以前的旧契约怎么判断那新的新办法?老的老办法如果是以前的契约。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规定,30年内啊,即便没有约定,那你30年内还是可以回收的是吧?那如果你没有钱回收,那买家就。要过去了,你再支付一个差价啊,把这个增值部分给卖家获得所有权,如果要么你就赎回来。

是吧,这就是这个区分了两种买卖啊,分别叫做卖期。点器。点气就是点的买卖契约,卖气就是买卖契约。那么,一个不动产买卖契约有约定回收权条款是不是就一定是点的买卖契约?那不用交税了,不是的,还有个条件。清朝的新规定,名人典当填房弃载,同以十年为限。就你约定的回收权期限,

必须不能超过十年。这就区别于清朝,区别于宋朝多少年,30年,当然这是新规定,以后新签订的契约啊,老老旧契约还是30年。这个条例颁布以后,那就必须是十年。所以如果你约定了一个回收权期限,但超过了十年仍然会被认为是一般买卖契约,还是要交税的。呐点单买卖契约才不用交税,而点单买卖约定的回收权不能超十年。第三,

明确了房屋出点后的风险责任分配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在清朝以前都没有规定的。你就记住什么时候开始,对于房屋出点后风险责任进行了规定。清朝乾隆年间开始的,他以前没有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就够了,至于他如何规定不用管。这考试分析都没有,也不会考它大概说什么呢?就是这个房屋出点以后,虽然不转移所有权,但是转移了占有使用收益权吧。那么,在点买人占有期间,这个房屋比方说失火焚毁了,

那这个损失算谁的呀?从占有角度来讲,是买家占有期间焚毁的。但从所有权角度来讲,这个房子还是卖家的,那就解决这个问题,按照什么比例去分担这个损失。以前没有讲这个,清朝乾隆年间对于这个问题有了规定。你知道清朝开始有规定,足以做题。再来看继承法。前两点都不用讲,没什么特色,仍然是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

当然说的很具体是吧?最开始嫡长子,然后嫡长孙,然后嫡次子,然后嫡次孙啊,一下往下排。那违反这个规定处账型。那么,绝户之家可以过继同宗朝暮相当,这不,唐宋都讲过吗?啊了不得加一句话,有个特殊情况啊说。注重血缘,所以禁止收养异性异子,

什么意思?就是过继收养,必须要同宗。是吧,但是呢,又有个特殊规定,说八旗无四之人可以过继异行。就一般来讲,必须同宗,但八旗无私之人可以过去一行,不需要同宗同宗。但即便巴旗无私之人,可以同宗啊,这个可以不同宗异姓也行,但能不能招募都不相当啊。

啊,那不可以,那长幼有序悲又有别,那你还是要相当的这这个问题,这是个特殊情况,好有同学就问了老师,那如果选项里面提到。有一有一个选项就说了啊,真题一选项说法律清朝法律禁止收养异性异子,就这么一句话。对不对?对的考试篇原文你就不要想多了,你说不对呀,教材里面不还写了八旗无40人可以过继异性啊。那你就属于想多了,

我们说了选择题怎么简单怎么搞,按照原则答题,他没有提到八七五四,你就按照一般情况处理。你想的越多,错的越多,懂我意思吧,搞简单一点,除非他特别问到霸气无私,那就是可以异性,但不能招募不相当是吧?这是一般原则跟特殊情况。那么,清朝的继承法考什么呢?其实主要考第三个,

就像明朝一样。明朝继承法就考兼生子,那清朝继承法就考独子兼挑。所谓独子兼挑,又叫两房合一子,他说的是一人继承两房的身份和财产。这个叫独子见挑。两房合一子。这也是乾隆年间,你看清朝很多制度都是乾隆年间定型的。青东43天以前是没有这个制度的,那他说什么呢?举例子吧。呃,比方说。

车轮海,它有。一个弟弟叫车润和。车润和有两个儿子,车大宝,车小宝,车润海这边没有儿子绝户了。是吧,把车振海去世了。那就过去吧。家里有没有儿子过去谁呢?你说过去他弟弟可不可以?过去的弟弟各位同宗,但并不朝暮,相当吧,

只能过去,侄儿怎么能过去弟弟呢?你是过继他弟弟的儿子吧,是吧?好把大宝小宝比方说把小宝过继过来,可不可以?可以吧,同宗照母相当嘛,同宗的同族的老车家的侄儿过继过来当车身海的继子,可以吧?好,但是我们有个什么规定呢?过继了就过继了,要脱离原生父的关系,就是这个小宝过继给车振海这边来以后。

他就不再是他亲生父亲陈仲和的儿子了。他不能去,在同时去将车和车上海两边,他都继承,他只能继承他的继父车上海的要脱离与人生父的关系。是这个规定。那么有一个特殊情况,什么情况呢?车轮海没有儿子绝户了,车轮海死了,他他这样过去一个儿子过来,那过去谁呢?那这个车润和这边没有大宝,他就一个小宝,你觉得你是车润和你会过继吗?

我跟哥车振海关系再好,我也不过去那拆东墙补西墙,我把我的唯一的儿子过继给你,那我们家不也绝活了吗?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为了解决这样一个问题,乾隆年间就改了规定,最开始找广理特批特事特办,后来就改了说。你确认如果你这个要过继的,这个子是独子,就不脱离与原生父的关系。所以这个小宝过继给他车顺海,他可以两房合一子,

他既能继承亲生父亲车顺河的。香火财产也能继承车震海的香火财产,就这个意思啊,但注意条件啊,要独子。不独子不能兼挑这个制度,写的很清楚,叫独子兼挑,而且大前提条件,这个独子是什么字?是符合同宗且招募相当的条件才能当继子,然后是独子。而且程序上一边愿意给,一边愿意要啊,包括还要取具全族干结什么意思啊?

就是全族要书面见证都要签字的。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两方合一致。经济法和元朝和明朝一样,清朝也是海禁。禁止了民间贸易,清朝主要是为了收复台湾的需要,哎,也是禁海令村办不得下海啊。然后专卖制度好,我们总结了有三个朝代,讲到了专卖。分别是。汉唐清背边,汉朝进确物。盐铁酒。

唐代禁缺物盐茶酒。清代禁缺物盐茶。凡明饵一种,化学物质澄清水质用的,把河流水到自来水公司变成饮用水,要放这个化学物质也是。进确物好清查最后司法制度结尾。一二三四一二三不用背了。和明朝一模一样是吧?大理寺就不用重复看是吧?跟明朝一样的明清一起背大理寺主审判。刑部组复核哦,不对,说说反了啊,刑部组审判大理寺主复核督察院。

主监察。好机构名就说完了,官职名呢?刑部尚书,刑部侍郎,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左都御史,右都御史是吧?好再背一个什么呢?双引号。一个双引号就是一个单选题,刑部被号称什么呢?明清时期的刑部职权是很多的号称。平民之总会。

他主审判吗?而大理寺叫复核机构,什么叫复核?你前面判的案子,我要复查一遍吧,我要重审一遍来核准来复查。所以叫什么体现慎行思想,慎行机构。啊,督察院我们也补充一个双引号锋线衙门嘛。对吧,这是明清的三法师,都有一个双引号,刑部刑民总会,大理寺慎刑督察院,

奉贤衙门。机构名官职名双引号一一对应啊,包括它的职权到底是主审判,主复核还是主监察好,就像我们前面唐宋三法师合并一起背,然后宋朝是不是背过三院呢?哪三院审刑院,制勘院,推勘院吧,好明清一起背,背完以后清朝还要记几个特别机关。第一,内务府。他专门管满人诉讼,方便给满洲贵族特权。

第二,这个宗人。他管的是中式按键。皇亲国戚还不是一般的满人是吧?宗氏。第三,不均同体衙门。他管的一个地方,北京城京城地区的满足司法机构。第四,李翻越。管什么少数民族。啊,少数民族。但如果罪至发潜行,

就特别的流放理发院,还要会从刑部。最终死刑还要会同三法四会审。但少数民族的上述机关打到中央,就是李犯院。这里面我们重点记的是一府一院,中原府李犯院。正好在元朝,也对应一府一院,清朝的宗人府,在元代叫什么府?大中政府。清代的李翻院在元代叫什么院?宣政院。所以明清都有一府一院,

这是选择题常考的。元代大宗政府,清代宗人府,都有一个字,宗管什么都管的是宗式诉讼。关掉贵族。中式诉讼。元代,清代都有一院,元代宣政院,清代里番院都管什么记两个关键词,少数民族。宗教,这就是明元朝和清朝分别的一府一院。单选题常考。

再来看诉讼审判,先看起诉。这里面一二三四五有很多点,其实在唐朝都讲过,比方说第一点,同居相隐不为罪,就说清朝还在。同居相隐不为罪。第二点,这个囚犯不得告举,他是只能告遇官虐待这个讲过的吧?好!第三点,司法省级问题。一共几个省级呢?

四个省级,哪四个省级?我们画出来。虽然清朝我们没有讲地方区划,你看明朝打啊,清朝跟明朝是一致的,所以继承叫什么?县包括这个州都是县,这个级别是吧?再往上打到哪里去啊?付支付。知府大人完了之后去哪里?省省三司哪一司?题型暗察史诗是吧?简称暗察史。

如果再往上打到哪里?不中央,我们前面讲明朝的监察讲过,有一个比省更大的官员管地方督府。总督巡抚。再往上打到哪里?中央了行部还到底是。如果是唐宋,你找大理石明清呢?行民资总会的行部主审判,如果还要往上报,报哪里?皇帝是不是到皇帝了?好,这就是司法省级嘛。

那么,从地地方的司法审计有几个呢?州县福省都府几个。四个啊,中央呢,行不再往上皇帝。啊,这是司法审计问题第四啊,说的是严禁越级要逐级控告,这也是重复内容。好,第五,我们说一说,第五点好比就是清朝的误宪法,这一句话是去年新增的。

宋代,我们讲过物宪法和清朝物宪法相比有两个区别。第一。误限时间不一样。宋代二月到几月九月。清代呢,四月到七月农历的啊,二加九四+7都等于十一二九四七双11啊。也就是清朝的农忙时节,比宋代相比,起点终点分别缩短两个月。二到九变成四到七。第二个区别。宋代物权法只说农忙时节停止控告,受理,

审判。民事案件。清代还加了一个轻微刑事案件,也不得受理公告。其实还有一个问题。啊,清代物权法还讲了一个概念,宋代没有讲,叫放告日。开放控告的日子就即便不在农忙时节,不在四到七月,你在农历八月去起诉,也不是每天可以起诉的。官府也不是每天都管的,你只能在每个月的初33,

23,初66,26,初99,29。就好比我们现在很多城市过江过桥过隧道,看单双号,看尾号号牌一样,他看这个尾号有段时间可能是逢三六九,有段时间可能是逢三五。还有这个放告日的规定,也是在限制诉权,总之他不是每天都受理你的控告。这是清朝误宪法。好第二,

刑事审判程序这个问题,我们是上节课讲到元朝约会管辖的时候,我提到过,我说古代它不是把所有案件统一为几审终审。看案件类型,那么你看从这里得出一个结论。痴障型案件就最高也是打板子的案件,这叫轻微刑事案件一裁终局最基层周线。判完就可以生效执行,就打板子了,就审结了,不用往上报,但如果是徒刑案件呢?从州县。打到什么知府?

从知府完了之后还没等生效,还要往上报报哪个省三司的暗察使。再往上报,报地方最大长官督府走完四地方的四大省级督府那里,复核完以后才能真正生效执行徒刑。报告中央。结论是吃照图案都不报中央。什么案件报中央比图还严重牛。包括特别的牛充军。还是这个地方的四级走完督府,完了之后还不能生效,还要报中央行部。中央行部批了以后才能生效执行,当然是交还各省执行,为什么交还各省?

因为这个流行是按照你本地算起程距离算流放距离的是吧?你不能都在中央开始算起是吧?这是硫。那如果再严重呢,那就死刑了呗,流刑都要报中央,那死刑肯定要报中央,死刑不仅要报中央,你最后还要三法师会审会审,你可能还最后还要进什么皇帝勾决死刑复骤才能执行死刑。对吧,这是不同案件,找不同司法审计,那民事案件呢?民事案件跟这个轻微刑事案件一样,

最基层周线就干掉了,不用往上报。那回避就不说了,这跟唐朝一模一样,叫什么制度啊?换换什么换推是吧?叫换推制一模一样,按唐朝去背就可以,就清朝也有换推制审判回避。好秋审。秋审。它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所以你要知道秋审是一个什么制度呢?对于死刑案件进行复审的制度,就前面已经判过的死刑,

我们要复查一遍,重新审理一遍。这个叫秋审。它的渊源在明朝的朝审,因为我们前面明朝讲过,明朝的朝审就是对于京城的死刑案做复查嘛,对吧?其实首先注意啊,清朝其实不仅有秋审,清朝也有朝审。只不过明朝讲过朝审了,清朝就没有把朝审列考点,但我们在明朝那里有一句话嘛,清朝的朝审秋审都源于明朝的朝审。从这句话你也看得出来,

清朝是有朝审的。啊,那清朝的草审跟秋审有什么区别?我们先说共同点。首先,明朝的朝审是对京城死刑犯做复查。那么,清朝就沿用下来,也用朝审对京城判的死刑做复查。然后同事又说地方上判的死刑案呢,不是北京城判的,是地方判的死刑案,就是各省判的也要复查。用什么复查?用秋审复查,

这就是区别。再说一遍,朝审是对京城判的死刑案做复查。秋审是用呃是对地方判的死刑案做复查,这个是区别。共同点,他们都源于明朝的朝审。都是对什么死刑案做复查呢?斩缴监后死刑案做复查监后就是收监等候秋天到来进行草审和秋审。斩缴立决死刑案,需要用草审,秋审做复查吗?不需要时代,我绝不带死春夏就能砍。就能执行死刑,

只用死刑步骤勾绝了就能执行。所以把这两点合在一起,我们就不说清朝的朝审了,我们只说秋审,那秋审审什么案子呢?使得是各省上报斩缴监护死刑案两点一一定复查的,是各省上报的,而不是精神判的。精神判的用草审复查,那不是用秋审复查,二是各审判的报到,中央来的斩缴监后死刑案,而不是斩缴立绝死刑案。摘要,立决不用复审。

这是秋审的对象,那么地方判的死刑案,斩缴监护案不能生效,要收监等候秋八月。秋天到来以后,中央要复查,用秋审复查多官员一起来会头审案,这个就叫秋审。通过复查再来决定最终杀还是不杀,有五种处理结果,分别是情时缓觉,可惊可疑,留样沉思。你会发现前三种有一个共同特点,犯罪案情都是属实的。

就通过复查发现你地方判死刑,事实清楚是吧?证据确实充分。但最后到底杀不杀呢?事实属实,犯罪事实没问题的情况下,罪名也恰当。要执行死刑,就叫情时怎么执行死刑?奏请皇帝勾结死刑,复骤。正好秋天到来了,秋后。求同情形对吧?那就没命了,

执行了死刑,但如果犯罪虽然事实是属实,但如果认为危害不大。客观上,危害性不太大,就放一放,缓一缓,放到第二年再来复查。如果连续三年都认为要缓决。就保命了,免死罪变成了流行或冲军型。第三,也是犯罪属实。但是它不是说从客观上来讲,危害不大,

它客观危害挺大的,它从主观来讲,或者说从合情理性角度出发,从天理人情角度出发,有点像春秋绝育。啊,他是彰显孝道的,为父报仇的,他是情有可原的,值得宽待的,最后也可以免死罪。减等发落,这叫可经值得原谅。前三个都是属实啊,第四个通过复查发现你还敢判斩屌监后,

你连事实都没查清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怎么处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哪里报过来的?各地报过来的,那我就发还你原审。发光,你原来的省份你重审,你先把事实查清楚再来判再报过来。这叫可疑。最后一种留养存四啊,最后这个特殊,其实这个就好比是我们北魏的一项制度。叫做纯硫氧氢,

简称硫氧。对吧,纯留养亲,而且这个死刑犯他是家里独子,你把他砍了,他家里的连老尊长亲属没人赡养了,要养老送终啊,这中国最大的事情,所以不杀他了,怎么处理呢?皇帝批准改判重葬,打一顿,待加号失主三个月就回家了。回家干嘛?回家留养,

回家存世。留养就是保留你的性命,回家赡养尊长亲属,给父母养老送终。陈四就是你赶紧结婚,生小孩也去香火。源头就在北魏存留养金。前年考试分析加了一句话,这五种处理结果里,前两种最常见,这也是一道多选题,就是缓决和情时。最常见其他较少见,至于秋审的评价,不用重复背了。

明朝我们不是讲了什么又大又圆又热那些是吧?讲了各种会审,已经总结过模板了,一个评价盛行啊,控权呐是吧?等等啊。就那几个评价啊?诶,好像要讲完了是吧?喔,不好意思啊,都过八点半了,好最后一考点了。木有蓄力,如果说。

明朝干预司法的力量是场位。那么,清朝干预司法力量就是这个木有蓄力?这两个还不一样,先看木有木有是官员私人聘请的顾问,俗称师爷首先。他是官员,自己掏自己的奉禄请的,他不是官府任命的,官府只任官。官自己请木有。第二,他是官员,为什么舍得自己花自己的愤怒来请呢?叫顾问他为什么会请这个顾问呢?

请这个事业呢?他不请还真不行,因为他很多都不懂啊。这个官怎么来的?清朝的大多数的官都是考科举当的官,而明清的科举考试虽然清朝没有讲科举啊,也按明朝答。明朝的科举怎么考?清朝的科举怎么考?八股文承租理学。是吧,不得延期实施,所以那帮官老爷们,他只会摇头晃脑的背陈朱理学四书五经。写八股文,

他会不会行政管理?他更不不管,不仅不会行政管理,他更不会司法判案,他这些都不会。所以方方面面都要请木有尤为专业的,就是这个刑名木有就是帮官员判案子的,我把你派到这个地方当支线。你既是县长,你也是县法院院长,行政监理,司法意见条的你都不会,都得请木有,尤是尤其是这个习明木有。你要帮这个知县大人啊,

起草判词是吧?帮他审案子的啊,这是木有的价值所在。也就是他懂他专业啊,说白了他的价值在于他专业。他懂法。而官员不懂法,所以要请顾问。而且不仅地方官要请,中央官员也要请。为什么就像我们前面讲的秋审秋审程序,到了秋八月,中央各部门司法官员是不是要会同复查死刑案呢?那中央官员怎么当的官?不也是考科举当的官,

他不还是不懂法,所以他也要请木有。总之,中央地方都要请木有。啊,各级官员都要请牧有好,这是从级别来看,从断代来看,清初成为管理。那换句话说,如果写成期末呢?清末需不需要清末油啊?那就不需要了,为什么?期末光绪年间进行了新政,

明天就会讲到光绪年间期末新政废除了科举考试。司法体制也改革了,有了专门的法官,检察官。一种考试,那个时候招法官检察官就是考法律,好比现在的司法考试,他懂法,他干嘛要请呢?还为什么自己花钱呢?对吧?所以就不需要请了,那主要是古代部分在请,这是木有那蓄力的价值在哪里呢?距离跟木有不一样,

木有是。私人聘请的官员聘请的叙利不是官员聘请的哦,叙利就是衙门里的工作人员,好比现在的书记员。他从事的是文书辅助工作,司法辅助人员就是衙门里的人。它的价值在哪?如果说木有的价值在他专业懂法,那么蓄力的价值在于他懂地方。他熟悉地方的审判管理。本地情况。你猛龙过江。你不懂法,你就要找木有找事业,你要对地方不熟,

你就要仰仗这帮蓄力的势力。你如果跟蓄力不搞好关系,即便你是县太爷,你是老大,人家把你架空了,你这个地方你没法开展工作的。啊,这个是蓄力的价值,他赌地方,而这两拨人往往会勾结起来作弊,敲诈勒索,贪赃枉法,就搞得司法腐败。那这就是清朝干预司法的力量,木有蓄力。

啊,这就是清贷的全部。考点啊,按照惯例啊,再耽误一分钟时间,我们下课,每次我讲完古代史,我都会回到序论。因为绪论呢是。基本上讲的在在讲古代啊,如果你是第一次零基础听这个课。节奏比较快,有点懵,特别是你早上一第一天早上一来讲绪论,你可能听得云里雾里好,

等你听完了两天课,把古代史全部学完。你再把这个绪论的几句话,我们再读一遍,你的认识是绝对不一样的,你会马上关联到你前两天这两天听课的一些考点。我不展开读完这个,我们就下课。一个读中国传统法制主要特征。我国古代的法律跟现在的法律,西方的法律有什么不同?它法制均属重权同法。它划分法律部门诸法并存,民刑有分,但法典编撰诸法合体,

民刑不分,它是家本位伦理法治。他是条处西征,无送师囚,是不是感觉不一样?好,那我们古代有哪些传统优秀的部分呢?德配王命。民贵君轻礼法结合综合为治体系完备律例,并行以法治官。明指克责法上公平执法员情。啊,中华法系有什么特点?皇权至上,维护宗法,

伦理引礼入法,法律不断。儒家化以行为主,诸法并存。那我们。传统法文化中有哪些治国理政经验呢?对我们现在依法治国有用呢?民为邦本政德,其民礼法合治德主行腐。为政之要,莫先于德人治国。先治利为政,以德政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华。

同学们辛苦了,下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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